第113章人生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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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再明显不过,然而那名保安却茫茫然。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保安头头——队长——问到事情的经过的时候,他竟然理不清头绪,答不上话来。
    队长只好问何碧:“怎么回事?”
    何碧想不到会在这种情形下碰到我,有些尴尬,指着大块头保安,说:“你还是问他吧?”
    反而是那位小偷口齿最伶俐,他指着何碧,说:“她偷东西,东西在她包里!”
    保安队长正想说话,我抢先说:“你怎么知道东西在她包里呢?”
    小偷说:“我亲眼见她偷的,保安大哥也是这么说的。”
    我说:“错,因为东西是你亲手放进她包里的!”
    “你莫乱讲啊?我又不认得她。”
    “你见她长得漂亮,引人注目,就偷偷地将东西放进她的包里,等她出门的时候,检测器一响,就会引起骚乱。而你呢,趁大家忙着看热闹,就偷商场里的鞋子,这正是你‘声东击西’的计谋。一共偷了32双,我在旁边数得清清楚楚。”我故意说了个准确数字,唬得他矮了半截,究竟偷了多少双,他自己都不知道。
    小偷很快就镇定下来,他说:“你的想象力、推理能力都很强,可惜你说错了,我没偷东西!”
    大块头说:“被我亲手逮到了,还敢说没有!”
    小偷死咬着不放:“证据呢?逮到我有什么用?你说的而已,又没有证据!我也会说我没偷啊!再说啦,我所偷的东西哪里去了?只有人证,没有物证,是没用滴!”
    大块头说:“我亲眼看到你将鞋子扔到窗外,还敢抵赖!”
    小偷双手抱在胸前,牛气十足地说:“那鞋子呢?”
    保安“唔”了一声,答不上来。看来小偷留意商场很久了,对里面的一切非常熟悉,他认准了商场没有电子监控系统,只要将东西来个乾坤大挪移,便不会留下证据,所以有恃无恐。
    队长发火了:“你们上班干什么去了?小王和阿蔡呢?”
    大块头说:“追小偷去了。”
    队长说:“务必追回来!”
    这句话,应该对小王和阿蔡说才对。话音刚落,小王和阿蔡喘着粗气,额上淌着汗水进了办公室,站在一旁。他们表情很无奈,瞎子都看得出来,没追着。
    队长白了他们一眼,脸色沉下来。他指着何碧问:“她偷了什么东西?”
    大块头说:“不知道。”
    队长板起面孔,说:“真是的!叫她拿出来看看!”
    大块头说:“她不给我看。”
    队长转向何碧,说:“请你配合!”
    何碧看看我,终于将皮包递过去,队长抢过来,打开皮包查看。
    “慢点,你不能碰!”我说。
    “为什么?”队长问。
    “这是证据,你不会是想破坏证据吧?”
    “唔?”
    “小偷要将东西塞进包里,手一定会碰到皮包,也就是说,皮包上一定会留下他的指纹。你最好放下皮包。”我说。
    “可我已经碰了。”队长无奈地说。
    小偷说:“这下我放心了。”
    队长说:“我会马上报警,将证据拿去化验。”
    小偷从裤袋里掏出一双白色丝袜,拿在手中晃了晃,说:“没用的,皮包上面根本没有我的指纹,只有你们两个的指纹,这哪是什么证据哟!”
    我说:“你高兴得太早,你忘了皮包里还有赃物呢。”
    小偷将丝袜套在手中,等于戴了个手套,不言而喻,他有备而来,拿东西的时候早有防备。
    小偷得意地说:“情形非常明显,你们根本没证据,奈何不了我,要是没事的话,大爷我就走了。”
    这家伙这么牛,太惹火了。
    我拦住他,他说:“你想干什么?”
    我说:“我想提醒你一下,下次偷东西的时候,里面至少站两个人!”
    小偷脸色微变,说:“为什么?你别胡来?”
    我一拳击向他小腹,痛得他身子矮下去了。我说:“别说我打你哦,你连个证人都没有。”
    三个保安走上来,问我:“这样打他,没事吗?”
    我说:“反正没人看到,当然没事,只管打,不过,别打死了他。”
    三个人,六个拳头,同时招呼那小偷,小偷哪有还手之力?只有捂住肚子的份!
    我和何碧走了。
    打开皮包来看,里面竟是一打钢铁勺子,这回有得用了,一个月用一把,整整一年都不用买。
    何碧却将勺子扔到垃圾堆里去了。
    我们平行地走着,侧眼看她,她的脸比以前消瘦了些,鼻子却更加挺拔了,身材也苗条了些,看上去更加美丽。我有点惊诧,何碧说:“谢谢你。”
    她的话非常简短,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感情。
    这么久没见,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我知道她已经辍学回家,而我呢,早就毕业,还加入了鼎天,不知道她最近在忙啥,很想知道却不好问出口。按常理来讲,对方越美,我的话就会越多,然而面对她却是个例外,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何碧另人吃惊地吟出了纳兰性德的词句,笑着说:“你觉得这句诗,好不好?”
    我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没有答话,何碧幽幽地说:“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感情最好的时候,是最初,而不是最后呢?”
    我说:“你太悲观了,那只是一小部分。”
    何碧苦笑着说:“我们就是小部分中的一分子。”
    我笑笑,不置可否。我只往前看,很少回忆往事,她恰恰恰相反,喜欢沉浸在回忆里。
    何碧说:“我离开学校了。”
    “我听说啦。”
    “你走之后,我就走了。要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毕不了业。”
    “都过去了,我不在乎,也没后悔过!”
    “你跟她还好吗?”
    “很好。”
    “你们真得很般配,我不得不承认!”
    “谢谢。”
    能得到她的承认,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她不说话,我们便没了话题。
    “你怎么不主动跟我说话呢?”
    我无言。
    何碧不禁莞尔,说:“好像我在采访你,问一句,你就答一句,不问,你就不说。”
    我反而觉得我们之间,更像警察审问罪犯。
    她接着采访我:“你现在去哪里?”
    我坦白:“去买西装。”
    “真巧,我明天有个晚会,也想买套新礼服,一起去吧?”
    真的假的?她也有晚会?我不好拒绝,跟着她而去。这回我主动问:“你有晚会?”
    何碧很高兴,说:“是的,好朋友的父亲过生日,举行了一个非常庄重的晚会,我应邀而去,不能马虎!”
    我说:“我也有晚会,呵呵!”
    何碧脸现欣喜,说:“那你要好好打扮一番哦,我很想见到你穿上西装后,是什么模样。”
    我说:“可惜,我们参加的不是同一个晚会!”
    何碧笑着说:“所以呢,我帮你买衣服,先睹为快!”
    那倒是,有了她,难题就解决了。早知道会碰到她,我就用不着上百度去搜索啦,万一被莲妹妹知道了,笑掉大牙! ↑返回顶部↑
    事情再明显不过,然而那名保安却茫茫然。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保安头头——队长——问到事情的经过的时候,他竟然理不清头绪,答不上话来。
    队长只好问何碧:“怎么回事?”
    何碧想不到会在这种情形下碰到我,有些尴尬,指着大块头保安,说:“你还是问他吧?”
    反而是那位小偷口齿最伶俐,他指着何碧,说:“她偷东西,东西在她包里!”
    保安队长正想说话,我抢先说:“你怎么知道东西在她包里呢?”
    小偷说:“我亲眼见她偷的,保安大哥也是这么说的。”
    我说:“错,因为东西是你亲手放进她包里的!”
    “你莫乱讲啊?我又不认得她。”
    “你见她长得漂亮,引人注目,就偷偷地将东西放进她的包里,等她出门的时候,检测器一响,就会引起骚乱。而你呢,趁大家忙着看热闹,就偷商场里的鞋子,这正是你‘声东击西’的计谋。一共偷了32双,我在旁边数得清清楚楚。”我故意说了个准确数字,唬得他矮了半截,究竟偷了多少双,他自己都不知道。
    小偷很快就镇定下来,他说:“你的想象力、推理能力都很强,可惜你说错了,我没偷东西!”
    大块头说:“被我亲手逮到了,还敢说没有!”
    小偷死咬着不放:“证据呢?逮到我有什么用?你说的而已,又没有证据!我也会说我没偷啊!再说啦,我所偷的东西哪里去了?只有人证,没有物证,是没用滴!”
    大块头说:“我亲眼看到你将鞋子扔到窗外,还敢抵赖!”
    小偷双手抱在胸前,牛气十足地说:“那鞋子呢?”
    保安“唔”了一声,答不上来。看来小偷留意商场很久了,对里面的一切非常熟悉,他认准了商场没有电子监控系统,只要将东西来个乾坤大挪移,便不会留下证据,所以有恃无恐。
    队长发火了:“你们上班干什么去了?小王和阿蔡呢?”
    大块头说:“追小偷去了。”
    队长说:“务必追回来!”
    这句话,应该对小王和阿蔡说才对。话音刚落,小王和阿蔡喘着粗气,额上淌着汗水进了办公室,站在一旁。他们表情很无奈,瞎子都看得出来,没追着。
    队长白了他们一眼,脸色沉下来。他指着何碧问:“她偷了什么东西?”
    大块头说:“不知道。”
    队长板起面孔,说:“真是的!叫她拿出来看看!”
    大块头说:“她不给我看。”
    队长转向何碧,说:“请你配合!”
    何碧看看我,终于将皮包递过去,队长抢过来,打开皮包查看。
    “慢点,你不能碰!”我说。
    “为什么?”队长问。
    “这是证据,你不会是想破坏证据吧?”
    “唔?”
    “小偷要将东西塞进包里,手一定会碰到皮包,也就是说,皮包上一定会留下他的指纹。你最好放下皮包。”我说。
    “可我已经碰了。”队长无奈地说。
    小偷说:“这下我放心了。”
    队长说:“我会马上报警,将证据拿去化验。”
    小偷从裤袋里掏出一双白色丝袜,拿在手中晃了晃,说:“没用的,皮包上面根本没有我的指纹,只有你们两个的指纹,这哪是什么证据哟!”
    我说:“你高兴得太早,你忘了皮包里还有赃物呢。”
    小偷将丝袜套在手中,等于戴了个手套,不言而喻,他有备而来,拿东西的时候早有防备。
    小偷得意地说:“情形非常明显,你们根本没证据,奈何不了我,要是没事的话,大爷我就走了。”
    这家伙这么牛,太惹火了。
    我拦住他,他说:“你想干什么?”
    我说:“我想提醒你一下,下次偷东西的时候,里面至少站两个人!”
    小偷脸色微变,说:“为什么?你别胡来?”
    我一拳击向他小腹,痛得他身子矮下去了。我说:“别说我打你哦,你连个证人都没有。”
    三个保安走上来,问我:“这样打他,没事吗?”
    我说:“反正没人看到,当然没事,只管打,不过,别打死了他。”
    三个人,六个拳头,同时招呼那小偷,小偷哪有还手之力?只有捂住肚子的份!
    我和何碧走了。
    打开皮包来看,里面竟是一打钢铁勺子,这回有得用了,一个月用一把,整整一年都不用买。
    何碧却将勺子扔到垃圾堆里去了。
    我们平行地走着,侧眼看她,她的脸比以前消瘦了些,鼻子却更加挺拔了,身材也苗条了些,看上去更加美丽。我有点惊诧,何碧说:“谢谢你。”
    她的话非常简短,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感情。
    这么久没见,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我知道她已经辍学回家,而我呢,早就毕业,还加入了鼎天,不知道她最近在忙啥,很想知道却不好问出口。按常理来讲,对方越美,我的话就会越多,然而面对她却是个例外,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何碧另人吃惊地吟出了纳兰性德的词句,笑着说:“你觉得这句诗,好不好?”
    我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没有答话,何碧幽幽地说:“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感情最好的时候,是最初,而不是最后呢?”
    我说:“你太悲观了,那只是一小部分。”
    何碧苦笑着说:“我们就是小部分中的一分子。”
    我笑笑,不置可否。我只往前看,很少回忆往事,她恰恰恰相反,喜欢沉浸在回忆里。
    何碧说:“我离开学校了。”
    “我听说啦。”
    “你走之后,我就走了。要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毕不了业。”
    “都过去了,我不在乎,也没后悔过!”
    “你跟她还好吗?”
    “很好。”
    “你们真得很般配,我不得不承认!”
    “谢谢。”
    能得到她的承认,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她不说话,我们便没了话题。
    “你怎么不主动跟我说话呢?”
    我无言。
    何碧不禁莞尔,说:“好像我在采访你,问一句,你就答一句,不问,你就不说。”
    我反而觉得我们之间,更像警察审问罪犯。
    她接着采访我:“你现在去哪里?”
    我坦白:“去买西装。”
    “真巧,我明天有个晚会,也想买套新礼服,一起去吧?”
    真的假的?她也有晚会?我不好拒绝,跟着她而去。这回我主动问:“你有晚会?”
    何碧很高兴,说:“是的,好朋友的父亲过生日,举行了一个非常庄重的晚会,我应邀而去,不能马虎!”
    我说:“我也有晚会,呵呵!”
    何碧脸现欣喜,说:“那你要好好打扮一番哦,我很想见到你穿上西装后,是什么模样。”
    我说:“可惜,我们参加的不是同一个晚会!”
    何碧笑着说:“所以呢,我帮你买衣服,先睹为快!”
    那倒是,有了她,难题就解决了。早知道会碰到她,我就用不着上百度去搜索啦,万一被莲妹妹知道了,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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