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第115章
“那人看起来很眼熟。”我是指那位路见不平的“好心人”。
翁斐说, “那是呼兰若。你还记得吗,去年花朝节就是他跟自己的族人行船时好几次撞到了我们。呵呵,还以为他在草原部落里忙着追歼残党, 稳固政权呢。竟不想那么迫不及待地, 又偷偷跑来了中原。”
“难怪如此眼熟。”
对话间,掌柜的又端来一盘潇湘雪丝笋。翁斐收回方才冷眼看戏的目光, 替我夹起了新菜,温情道,“尝尝这个春笋, 听说都是释迦青山上挖的, 又脆又嫩。”
其实, 起初掌柜的并不知翁斐真实来头,只晓得人人都尊称他一声斐爷。这京城中什么样的达官显贵他松露楼没接待过?上至王侯, 下至商贾,日日打交道。紧接着,掌柜的又敏锐地留意到, 每次这位斐爷一来, 朝中三品大官见了他都得敛容屏气, 恭而有礼。连晋王与他同桌吃饭时, 都不能居坐主位……于是就将翁斐的身份猜到了八九分。
见翁斐是头一遭带女子来用膳,还如此主动体贴地布菜, 掌柜的便胁肩谄笑道, “夫人有所不知,这道菜原来叫释迦青山笋。还是咱斐爷前年来的时候给它取了个新名儿, 唤作潇湘雪丝笋。”
说完他便识时务地退下了。我不由流露出惊赞之色, “潇湘本就是竹的雅称, 笋丝又细如银雪, 确实是比释迦青山笋更有意境和诗韵。”
“今日能得夫人称赞,不枉我之前辛苦读书,知些诗文典故。也算是学有所值了。”翁斐笑得温润,如沐春风。
我盈着敦厚而通透的笑意,诚意由衷,“夫君你朝经暮史,好学不倦,是为了以知识学问治理江山社稷。为家国百姓谋求福祉,巩固自己的统治,这才是真正的学有所值。但你肯说这话哄我开心,我心里到底还是乐意听的。”
翁斐闻言一怔,放下筷子,专一不渝地凝视起了我的眉眼,“这正是你与旁的女子最大的不同。通彻透辟,锋发韵流,而朕,独爱这份与众不同。”
认真说罢,他又有些伤心无奈地叹了口气,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刚才被你夸了下,朕是真的感到得意开心的。逢春,你懂那种被心仪的人夸赞的心情吗?纯粹的欢喜,溢于言表。”
我为他受伤却专情的神色而动容,柔肠百转,情意绵绵。可正当此时,楼下打斗的动静越闹越大,简直不容忽视。只见晟王从一架才行驶来的马车上飞身而出。“嘭”的一声,将那气焰跋扈的恶霸一脚踹飞,撞倒了无辜小贩运送的酒桶。酒香飘满了大街。
径直将呼兰若忽略,叶知秋露出了欣喜之色,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般——她的意中人阿晟总是能在危难关头为她挺身而出。可那喜悦不过半秒便因马车内姗姗探出头的柳婉婉而僵毙掉了!
叶知秋不禁伤心失意,望着翁晟的眼神凄怨而无助。她扭头就要走,却被呼兰若与晟王同时拉住了手腕。喧闹的大街上,流光飞舞。灯火阑珊处,不顾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呼兰若、叶知秋、柳婉婉、翁晟四角对立。像极了书摊话本里雪月风花,怨女痴男的戏幕。然后...娇似蒲柳的叶知秋毫无征兆的...猛然晕了过去...晟王便极其强势地将她护在怀中,匆匆离场...
人群渐散,翁斐轻声提醒道,“快吃吧,菜都要凉了。”
我收回视线,借着酒楼绢灯投射的光,打量起了对面男人清隽的眉眼,开始旁敲侧击,“看这匈厥新首领为归乐公主焦急忙慌的样子,想必很是心仪她的。人们都说归乐公主一笑倾城,乃天姿国色,光凭美貌就让人沦陷。可真若如此,那晟王为何又会在后来带一个姿容不如她的柳婉婉回府呢?”
“所以说,以色事人,能得几时好。”翁斐倒是看得很开。
“但我看晟王刚才的样子,似乎还是很在意归乐公主的。”
“归乐是他的妾室,京城人尽皆知。他王府的女人在大街上遭人调戏,折辱的是他的名声,侵害的是皇室至高无上的荣誉。不管有情无情,六弟都不能放任不理。”
我终于大胆道,“犹记得前两年待字闺中时,与刘清慰大人在大街上偶遇了当时还靠着卖豆腐为生的叶知秋。我很深刻地记得刘大人初见叶知秋时的眼神,被惊艳到失神了一般。尽管只有一瞬间,但我没有错过。心里到底对他有几分失望,连刘大人这样的持重君子都难过美色这一关。所以...好几次我都想问夫君你,有没有被叶知秋的容貌惊艳过?或者动过心?”
翁斐半是戏谑地说道,“可能是朕也常被夸是天人之貌吧。所以朕从来就不觉得美貌是什么奢侈珍贵、值得人神魂颠倒的玩意儿。论美,孰能美过朕?”
见我蹙眉轻嗔,他才恢复了正经,渐渐肃然,“逢春,在朕自幼生长的环境中,美女并不稀缺,相反如云似锦。父皇在位时,爱在民间搜罗美人,而且对各邦使者和各地官员送来的秀女来者不拒。后宫佳人又岂止三千。她们其中一些人的容色甚至远在叶知秋之上,只是名声不大,又或者命短罢了。朕还是皇子时,一直以为母后是最美的。仪容秀雅,仪态端庄。纵使各宫娘娘各有风姿,仍不及母后丝毫。后来王学英出现了,她笑起来温柔无辜,一副与人为善的样子。不得不说,年轻时的她皓齿蛾眉,典则俊雅,连朕都一度以为她真是人美心善的纯良之辈,于是还喜欢这位娘娘...” ↑返回顶部↑
“那人看起来很眼熟。”我是指那位路见不平的“好心人”。
翁斐说, “那是呼兰若。你还记得吗,去年花朝节就是他跟自己的族人行船时好几次撞到了我们。呵呵,还以为他在草原部落里忙着追歼残党, 稳固政权呢。竟不想那么迫不及待地, 又偷偷跑来了中原。”
“难怪如此眼熟。”
对话间,掌柜的又端来一盘潇湘雪丝笋。翁斐收回方才冷眼看戏的目光, 替我夹起了新菜,温情道,“尝尝这个春笋, 听说都是释迦青山上挖的, 又脆又嫩。”
其实, 起初掌柜的并不知翁斐真实来头,只晓得人人都尊称他一声斐爷。这京城中什么样的达官显贵他松露楼没接待过?上至王侯, 下至商贾,日日打交道。紧接着,掌柜的又敏锐地留意到, 每次这位斐爷一来, 朝中三品大官见了他都得敛容屏气, 恭而有礼。连晋王与他同桌吃饭时, 都不能居坐主位……于是就将翁斐的身份猜到了八九分。
见翁斐是头一遭带女子来用膳,还如此主动体贴地布菜, 掌柜的便胁肩谄笑道, “夫人有所不知,这道菜原来叫释迦青山笋。还是咱斐爷前年来的时候给它取了个新名儿, 唤作潇湘雪丝笋。”
说完他便识时务地退下了。我不由流露出惊赞之色, “潇湘本就是竹的雅称, 笋丝又细如银雪, 确实是比释迦青山笋更有意境和诗韵。”
“今日能得夫人称赞,不枉我之前辛苦读书,知些诗文典故。也算是学有所值了。”翁斐笑得温润,如沐春风。
我盈着敦厚而通透的笑意,诚意由衷,“夫君你朝经暮史,好学不倦,是为了以知识学问治理江山社稷。为家国百姓谋求福祉,巩固自己的统治,这才是真正的学有所值。但你肯说这话哄我开心,我心里到底还是乐意听的。”
翁斐闻言一怔,放下筷子,专一不渝地凝视起了我的眉眼,“这正是你与旁的女子最大的不同。通彻透辟,锋发韵流,而朕,独爱这份与众不同。”
认真说罢,他又有些伤心无奈地叹了口气,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刚才被你夸了下,朕是真的感到得意开心的。逢春,你懂那种被心仪的人夸赞的心情吗?纯粹的欢喜,溢于言表。”
我为他受伤却专情的神色而动容,柔肠百转,情意绵绵。可正当此时,楼下打斗的动静越闹越大,简直不容忽视。只见晟王从一架才行驶来的马车上飞身而出。“嘭”的一声,将那气焰跋扈的恶霸一脚踹飞,撞倒了无辜小贩运送的酒桶。酒香飘满了大街。
径直将呼兰若忽略,叶知秋露出了欣喜之色,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般——她的意中人阿晟总是能在危难关头为她挺身而出。可那喜悦不过半秒便因马车内姗姗探出头的柳婉婉而僵毙掉了!
叶知秋不禁伤心失意,望着翁晟的眼神凄怨而无助。她扭头就要走,却被呼兰若与晟王同时拉住了手腕。喧闹的大街上,流光飞舞。灯火阑珊处,不顾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呼兰若、叶知秋、柳婉婉、翁晟四角对立。像极了书摊话本里雪月风花,怨女痴男的戏幕。然后...娇似蒲柳的叶知秋毫无征兆的...猛然晕了过去...晟王便极其强势地将她护在怀中,匆匆离场...
人群渐散,翁斐轻声提醒道,“快吃吧,菜都要凉了。”
我收回视线,借着酒楼绢灯投射的光,打量起了对面男人清隽的眉眼,开始旁敲侧击,“看这匈厥新首领为归乐公主焦急忙慌的样子,想必很是心仪她的。人们都说归乐公主一笑倾城,乃天姿国色,光凭美貌就让人沦陷。可真若如此,那晟王为何又会在后来带一个姿容不如她的柳婉婉回府呢?”
“所以说,以色事人,能得几时好。”翁斐倒是看得很开。
“但我看晟王刚才的样子,似乎还是很在意归乐公主的。”
“归乐是他的妾室,京城人尽皆知。他王府的女人在大街上遭人调戏,折辱的是他的名声,侵害的是皇室至高无上的荣誉。不管有情无情,六弟都不能放任不理。”
我终于大胆道,“犹记得前两年待字闺中时,与刘清慰大人在大街上偶遇了当时还靠着卖豆腐为生的叶知秋。我很深刻地记得刘大人初见叶知秋时的眼神,被惊艳到失神了一般。尽管只有一瞬间,但我没有错过。心里到底对他有几分失望,连刘大人这样的持重君子都难过美色这一关。所以...好几次我都想问夫君你,有没有被叶知秋的容貌惊艳过?或者动过心?”
翁斐半是戏谑地说道,“可能是朕也常被夸是天人之貌吧。所以朕从来就不觉得美貌是什么奢侈珍贵、值得人神魂颠倒的玩意儿。论美,孰能美过朕?”
见我蹙眉轻嗔,他才恢复了正经,渐渐肃然,“逢春,在朕自幼生长的环境中,美女并不稀缺,相反如云似锦。父皇在位时,爱在民间搜罗美人,而且对各邦使者和各地官员送来的秀女来者不拒。后宫佳人又岂止三千。她们其中一些人的容色甚至远在叶知秋之上,只是名声不大,又或者命短罢了。朕还是皇子时,一直以为母后是最美的。仪容秀雅,仪态端庄。纵使各宫娘娘各有风姿,仍不及母后丝毫。后来王学英出现了,她笑起来温柔无辜,一副与人为善的样子。不得不说,年轻时的她皓齿蛾眉,典则俊雅,连朕都一度以为她真是人美心善的纯良之辈,于是还喜欢这位娘娘...” ↑返回顶部↑
第115章
“那人看起来很眼熟。”我是指那位路见不平的“好心人”。
翁斐说, “那是呼兰若。你还记得吗,去年花朝节就是他跟自己的族人行船时好几次撞到了我们。呵呵,还以为他在草原部落里忙着追歼残党, 稳固政权呢。竟不想那么迫不及待地, 又偷偷跑来了中原。”
“难怪如此眼熟。”
对话间,掌柜的又端来一盘潇湘雪丝笋。翁斐收回方才冷眼看戏的目光, 替我夹起了新菜,温情道,“尝尝这个春笋, 听说都是释迦青山上挖的, 又脆又嫩。”
其实, 起初掌柜的并不知翁斐真实来头,只晓得人人都尊称他一声斐爷。这京城中什么样的达官显贵他松露楼没接待过?上至王侯, 下至商贾,日日打交道。紧接着,掌柜的又敏锐地留意到, 每次这位斐爷一来, 朝中三品大官见了他都得敛容屏气, 恭而有礼。连晋王与他同桌吃饭时, 都不能居坐主位……于是就将翁斐的身份猜到了八九分。
见翁斐是头一遭带女子来用膳,还如此主动体贴地布菜, 掌柜的便胁肩谄笑道, “夫人有所不知,这道菜原来叫释迦青山笋。还是咱斐爷前年来的时候给它取了个新名儿, 唤作潇湘雪丝笋。”
说完他便识时务地退下了。我不由流露出惊赞之色, “潇湘本就是竹的雅称, 笋丝又细如银雪, 确实是比释迦青山笋更有意境和诗韵。”
“今日能得夫人称赞,不枉我之前辛苦读书,知些诗文典故。也算是学有所值了。”翁斐笑得温润,如沐春风。
我盈着敦厚而通透的笑意,诚意由衷,“夫君你朝经暮史,好学不倦,是为了以知识学问治理江山社稷。为家国百姓谋求福祉,巩固自己的统治,这才是真正的学有所值。但你肯说这话哄我开心,我心里到底还是乐意听的。”
翁斐闻言一怔,放下筷子,专一不渝地凝视起了我的眉眼,“这正是你与旁的女子最大的不同。通彻透辟,锋发韵流,而朕,独爱这份与众不同。”
认真说罢,他又有些伤心无奈地叹了口气,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刚才被你夸了下,朕是真的感到得意开心的。逢春,你懂那种被心仪的人夸赞的心情吗?纯粹的欢喜,溢于言表。”
我为他受伤却专情的神色而动容,柔肠百转,情意绵绵。可正当此时,楼下打斗的动静越闹越大,简直不容忽视。只见晟王从一架才行驶来的马车上飞身而出。“嘭”的一声,将那气焰跋扈的恶霸一脚踹飞,撞倒了无辜小贩运送的酒桶。酒香飘满了大街。
径直将呼兰若忽略,叶知秋露出了欣喜之色,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般——她的意中人阿晟总是能在危难关头为她挺身而出。可那喜悦不过半秒便因马车内姗姗探出头的柳婉婉而僵毙掉了!
叶知秋不禁伤心失意,望着翁晟的眼神凄怨而无助。她扭头就要走,却被呼兰若与晟王同时拉住了手腕。喧闹的大街上,流光飞舞。灯火阑珊处,不顾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呼兰若、叶知秋、柳婉婉、翁晟四角对立。像极了书摊话本里雪月风花,怨女痴男的戏幕。然后...娇似蒲柳的叶知秋毫无征兆的...猛然晕了过去...晟王便极其强势地将她护在怀中,匆匆离场...
人群渐散,翁斐轻声提醒道,“快吃吧,菜都要凉了。”
我收回视线,借着酒楼绢灯投射的光,打量起了对面男人清隽的眉眼,开始旁敲侧击,“看这匈厥新首领为归乐公主焦急忙慌的样子,想必很是心仪她的。人们都说归乐公主一笑倾城,乃天姿国色,光凭美貌就让人沦陷。可真若如此,那晟王为何又会在后来带一个姿容不如她的柳婉婉回府呢?”
“所以说,以色事人,能得几时好。”翁斐倒是看得很开。
“但我看晟王刚才的样子,似乎还是很在意归乐公主的。”
“归乐是他的妾室,京城人尽皆知。他王府的女人在大街上遭人调戏,折辱的是他的名声,侵害的是皇室至高无上的荣誉。不管有情无情,六弟都不能放任不理。”
我终于大胆道,“犹记得前两年待字闺中时,与刘清慰大人在大街上偶遇了当时还靠着卖豆腐为生的叶知秋。我很深刻地记得刘大人初见叶知秋时的眼神,被惊艳到失神了一般。尽管只有一瞬间,但我没有错过。心里到底对他有几分失望,连刘大人这样的持重君子都难过美色这一关。所以...好几次我都想问夫君你,有没有被叶知秋的容貌惊艳过?或者动过心?”
翁斐半是戏谑地说道,“可能是朕也常被夸是天人之貌吧。所以朕从来就不觉得美貌是什么奢侈珍贵、值得人神魂颠倒的玩意儿。论美,孰能美过朕?”
见我蹙眉轻嗔,他才恢复了正经,渐渐肃然,“逢春,在朕自幼生长的环境中,美女并不稀缺,相反如云似锦。父皇在位时,爱在民间搜罗美人,而且对各邦使者和各地官员送来的秀女来者不拒。后宫佳人又岂止三千。她们其中一些人的容色甚至远在叶知秋之上,只是名声不大,又或者命短罢了。朕还是皇子时,一直以为母后是最美的。仪容秀雅,仪态端庄。纵使各宫娘娘各有风姿,仍不及母后丝毫。后来王学英出现了,她笑起来温柔无辜,一副与人为善的样子。不得不说,年轻时的她皓齿蛾眉,典则俊雅,连朕都一度以为她真是人美心善的纯良之辈,于是还喜欢这位娘娘...”
“那人看起来很眼熟。”我是指那位路见不平的“好心人”。
翁斐说, “那是呼兰若。你还记得吗,去年花朝节就是他跟自己的族人行船时好几次撞到了我们。呵呵,还以为他在草原部落里忙着追歼残党, 稳固政权呢。竟不想那么迫不及待地, 又偷偷跑来了中原。”
“难怪如此眼熟。”
对话间,掌柜的又端来一盘潇湘雪丝笋。翁斐收回方才冷眼看戏的目光, 替我夹起了新菜,温情道,“尝尝这个春笋, 听说都是释迦青山上挖的, 又脆又嫩。”
其实, 起初掌柜的并不知翁斐真实来头,只晓得人人都尊称他一声斐爷。这京城中什么样的达官显贵他松露楼没接待过?上至王侯, 下至商贾,日日打交道。紧接着,掌柜的又敏锐地留意到, 每次这位斐爷一来, 朝中三品大官见了他都得敛容屏气, 恭而有礼。连晋王与他同桌吃饭时, 都不能居坐主位……于是就将翁斐的身份猜到了八九分。
见翁斐是头一遭带女子来用膳,还如此主动体贴地布菜, 掌柜的便胁肩谄笑道, “夫人有所不知,这道菜原来叫释迦青山笋。还是咱斐爷前年来的时候给它取了个新名儿, 唤作潇湘雪丝笋。”
说完他便识时务地退下了。我不由流露出惊赞之色, “潇湘本就是竹的雅称, 笋丝又细如银雪, 确实是比释迦青山笋更有意境和诗韵。”
“今日能得夫人称赞,不枉我之前辛苦读书,知些诗文典故。也算是学有所值了。”翁斐笑得温润,如沐春风。
我盈着敦厚而通透的笑意,诚意由衷,“夫君你朝经暮史,好学不倦,是为了以知识学问治理江山社稷。为家国百姓谋求福祉,巩固自己的统治,这才是真正的学有所值。但你肯说这话哄我开心,我心里到底还是乐意听的。”
翁斐闻言一怔,放下筷子,专一不渝地凝视起了我的眉眼,“这正是你与旁的女子最大的不同。通彻透辟,锋发韵流,而朕,独爱这份与众不同。”
认真说罢,他又有些伤心无奈地叹了口气,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刚才被你夸了下,朕是真的感到得意开心的。逢春,你懂那种被心仪的人夸赞的心情吗?纯粹的欢喜,溢于言表。”
我为他受伤却专情的神色而动容,柔肠百转,情意绵绵。可正当此时,楼下打斗的动静越闹越大,简直不容忽视。只见晟王从一架才行驶来的马车上飞身而出。“嘭”的一声,将那气焰跋扈的恶霸一脚踹飞,撞倒了无辜小贩运送的酒桶。酒香飘满了大街。
径直将呼兰若忽略,叶知秋露出了欣喜之色,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般——她的意中人阿晟总是能在危难关头为她挺身而出。可那喜悦不过半秒便因马车内姗姗探出头的柳婉婉而僵毙掉了!
叶知秋不禁伤心失意,望着翁晟的眼神凄怨而无助。她扭头就要走,却被呼兰若与晟王同时拉住了手腕。喧闹的大街上,流光飞舞。灯火阑珊处,不顾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呼兰若、叶知秋、柳婉婉、翁晟四角对立。像极了书摊话本里雪月风花,怨女痴男的戏幕。然后...娇似蒲柳的叶知秋毫无征兆的...猛然晕了过去...晟王便极其强势地将她护在怀中,匆匆离场...
人群渐散,翁斐轻声提醒道,“快吃吧,菜都要凉了。”
我收回视线,借着酒楼绢灯投射的光,打量起了对面男人清隽的眉眼,开始旁敲侧击,“看这匈厥新首领为归乐公主焦急忙慌的样子,想必很是心仪她的。人们都说归乐公主一笑倾城,乃天姿国色,光凭美貌就让人沦陷。可真若如此,那晟王为何又会在后来带一个姿容不如她的柳婉婉回府呢?”
“所以说,以色事人,能得几时好。”翁斐倒是看得很开。
“但我看晟王刚才的样子,似乎还是很在意归乐公主的。”
“归乐是他的妾室,京城人尽皆知。他王府的女人在大街上遭人调戏,折辱的是他的名声,侵害的是皇室至高无上的荣誉。不管有情无情,六弟都不能放任不理。”
我终于大胆道,“犹记得前两年待字闺中时,与刘清慰大人在大街上偶遇了当时还靠着卖豆腐为生的叶知秋。我很深刻地记得刘大人初见叶知秋时的眼神,被惊艳到失神了一般。尽管只有一瞬间,但我没有错过。心里到底对他有几分失望,连刘大人这样的持重君子都难过美色这一关。所以...好几次我都想问夫君你,有没有被叶知秋的容貌惊艳过?或者动过心?”
翁斐半是戏谑地说道,“可能是朕也常被夸是天人之貌吧。所以朕从来就不觉得美貌是什么奢侈珍贵、值得人神魂颠倒的玩意儿。论美,孰能美过朕?”
见我蹙眉轻嗔,他才恢复了正经,渐渐肃然,“逢春,在朕自幼生长的环境中,美女并不稀缺,相反如云似锦。父皇在位时,爱在民间搜罗美人,而且对各邦使者和各地官员送来的秀女来者不拒。后宫佳人又岂止三千。她们其中一些人的容色甚至远在叶知秋之上,只是名声不大,又或者命短罢了。朕还是皇子时,一直以为母后是最美的。仪容秀雅,仪态端庄。纵使各宫娘娘各有风姿,仍不及母后丝毫。后来王学英出现了,她笑起来温柔无辜,一副与人为善的样子。不得不说,年轻时的她皓齿蛾眉,典则俊雅,连朕都一度以为她真是人美心善的纯良之辈,于是还喜欢这位娘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