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阮宥嘉不得不又一次在心里感叹,缘分真的是一种奇妙又玄妙的东西。
她看着时也怀里的日记本,这本子她见过,但并不知道是日记,而且她记得程与梵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看来自己也不能算是她的好朋友,否则怎么会连这些东西都不知道。
阮宥嘉的目光向上移,挪到时也的脸上。
早过了懵懂的学生时代,分得清什么是真的关心,什么是真的心疼,也能看的出时也是真的把程与梵放到心尖上来爱的人。
你是她的爱人,是要和她过一辈子的人,她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你不能知道的,程与梵这个人,我对她家里的事情并不知情多少,我仅仅只是作为朋友,对她有一些了解,她善良,总为别人考虑,很少为自己着想,她的职业让她有企图心很正常,做律师不能没有野心,但是我能保证,她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违背良心的事,她接的所有官司,全是为了将坏人绳之以法,你知道吗,程与梵常说的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何等处境,何种情况,都不应该成为滋生罪恶的温床,都不能使其成为法外之地,她太要强,太清醒,太执着,很多时候执着的钻牛角尖但是有些问题牛角尖可以钻通,有些牛角尖钻不通。
阮宥嘉顿了下
时也,你要带着她,领着她,从这个牛角尖里钻出来,也只有你能让她钻出来。呼了口气,又说:你是程与梵心上唯一柔软的地方,也是唯一可以进入的地方,看吧,读完它,我想她也一定希望自己能够被你完全了解。
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地下,阮宥嘉没有阻拦,人是需要发泄的,时也需要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心疼。
阮宥嘉走了,留下时也自己。
时也靠着墙壁,身体躬着,腹部的位置用日记挡住,她脸上流着泪,泪痕在脸颊划过,留下印迹,她好像被一支被浸染过毒药的箭穿肠而过,那种刺入皮肉,扎破肝脏,剧烈且细密的疼痛,像绵密的长针,又像融化骨头的硫酸,一下一下,不停顿的,深深地...一点一点夺走自己的命,针头仿佛带着弯钩,一旦刺进肉里,便会来回拉扯,时也似乎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那是血肉在崩裂。
她没有勇气当着程与梵的面看,只敢躲在离她一墙之隔的外面,还要药物作用,让床上的人昏睡,时也借着这个时间空隙,用一本日记,用上面亲手落下的文字,去发现去感知,自己深爱的另一半,在那些没有自己的日子,是如何承受并且抵抗,来自这个世界的深深恶意。
我看见她了,我应该能确定,那就是她。
虽然我没有看见她的正脸,但那个背影,举手投足间的动作,以及小道的拐角留下的那一抹米白色碎花。
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背影。
时也的样子,无比清晰的呈现在程与梵的脑海之中,海藻般浓黑柔亮的长发,白雪一般白皙的皮肤,黑曜石般明亮的瞳仁,粉色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两侧脸颊酒窝深陷。
纤细的胳膊,单薄挺拔的肩膀,柔软的可以随时随地后仰的腰身,穿裙子的时候,总是露出半截的小腿,圆润的腿肚子,总让人想要用眼睛去看,看完却又羞愧起来,这么漂亮美好的女孩子,会被谁拥有呢?
当时的程与梵并不觉得这是爱,只把这样的想念,当做一种未能延续友谊的遗憾,毕竟是自己弄丢了手机,使得这段本该升华的友谊也跟着丢失。
麦田里的稻草人,没有思绪,随风飘扬。
风吹到哪里,它就飘到哪里。
程与梵想了很久,才从书架上把日记本拿下来,翻到上一次停下的位置,蓝黑色的墨水,在空白的地方印了些浅蓝。
白色的钢笔,有墨水的墨腥气味。
程与梵对这种气味很着迷,她喜欢这种被记录的感觉,仿佛用另一种方式证明,在这世界上,有关于自己的东西,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她从无望的虚幻中构建的,也不是因为太过孤独寂寞,而生出凭空幻想的热闹。
她太害怕,因为屋子里的空寂,所以拿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
墨水的墨腥,可以提醒她,是真的,都是真的,属于你的一切。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她写下
我今天看见你了,但是我的脚步太慢了,没能追得上你。
你比之前更漂亮,十七岁的时也,是个爱穿碎花裙子的小姑娘。
我想说米白色很衬你,白色也很衬你,其他颜色一定也很衬你。
我...还可以再遇见你吗?
再遇见就是第三次,我期待....
我让你读金融你不愿意,一意孤行要读法学,你祖母疼你,遂了你的愿,可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 ↑返回顶部↑
她看着时也怀里的日记本,这本子她见过,但并不知道是日记,而且她记得程与梵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看来自己也不能算是她的好朋友,否则怎么会连这些东西都不知道。
阮宥嘉的目光向上移,挪到时也的脸上。
早过了懵懂的学生时代,分得清什么是真的关心,什么是真的心疼,也能看的出时也是真的把程与梵放到心尖上来爱的人。
你是她的爱人,是要和她过一辈子的人,她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你不能知道的,程与梵这个人,我对她家里的事情并不知情多少,我仅仅只是作为朋友,对她有一些了解,她善良,总为别人考虑,很少为自己着想,她的职业让她有企图心很正常,做律师不能没有野心,但是我能保证,她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违背良心的事,她接的所有官司,全是为了将坏人绳之以法,你知道吗,程与梵常说的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何等处境,何种情况,都不应该成为滋生罪恶的温床,都不能使其成为法外之地,她太要强,太清醒,太执着,很多时候执着的钻牛角尖但是有些问题牛角尖可以钻通,有些牛角尖钻不通。
阮宥嘉顿了下
时也,你要带着她,领着她,从这个牛角尖里钻出来,也只有你能让她钻出来。呼了口气,又说:你是程与梵心上唯一柔软的地方,也是唯一可以进入的地方,看吧,读完它,我想她也一定希望自己能够被你完全了解。
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地下,阮宥嘉没有阻拦,人是需要发泄的,时也需要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心疼。
阮宥嘉走了,留下时也自己。
时也靠着墙壁,身体躬着,腹部的位置用日记挡住,她脸上流着泪,泪痕在脸颊划过,留下印迹,她好像被一支被浸染过毒药的箭穿肠而过,那种刺入皮肉,扎破肝脏,剧烈且细密的疼痛,像绵密的长针,又像融化骨头的硫酸,一下一下,不停顿的,深深地...一点一点夺走自己的命,针头仿佛带着弯钩,一旦刺进肉里,便会来回拉扯,时也似乎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那是血肉在崩裂。
她没有勇气当着程与梵的面看,只敢躲在离她一墙之隔的外面,还要药物作用,让床上的人昏睡,时也借着这个时间空隙,用一本日记,用上面亲手落下的文字,去发现去感知,自己深爱的另一半,在那些没有自己的日子,是如何承受并且抵抗,来自这个世界的深深恶意。
我看见她了,我应该能确定,那就是她。
虽然我没有看见她的正脸,但那个背影,举手投足间的动作,以及小道的拐角留下的那一抹米白色碎花。
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背影。
时也的样子,无比清晰的呈现在程与梵的脑海之中,海藻般浓黑柔亮的长发,白雪一般白皙的皮肤,黑曜石般明亮的瞳仁,粉色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两侧脸颊酒窝深陷。
纤细的胳膊,单薄挺拔的肩膀,柔软的可以随时随地后仰的腰身,穿裙子的时候,总是露出半截的小腿,圆润的腿肚子,总让人想要用眼睛去看,看完却又羞愧起来,这么漂亮美好的女孩子,会被谁拥有呢?
当时的程与梵并不觉得这是爱,只把这样的想念,当做一种未能延续友谊的遗憾,毕竟是自己弄丢了手机,使得这段本该升华的友谊也跟着丢失。
麦田里的稻草人,没有思绪,随风飘扬。
风吹到哪里,它就飘到哪里。
程与梵想了很久,才从书架上把日记本拿下来,翻到上一次停下的位置,蓝黑色的墨水,在空白的地方印了些浅蓝。
白色的钢笔,有墨水的墨腥气味。
程与梵对这种气味很着迷,她喜欢这种被记录的感觉,仿佛用另一种方式证明,在这世界上,有关于自己的东西,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她从无望的虚幻中构建的,也不是因为太过孤独寂寞,而生出凭空幻想的热闹。
她太害怕,因为屋子里的空寂,所以拿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
墨水的墨腥,可以提醒她,是真的,都是真的,属于你的一切。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她写下
我今天看见你了,但是我的脚步太慢了,没能追得上你。
你比之前更漂亮,十七岁的时也,是个爱穿碎花裙子的小姑娘。
我想说米白色很衬你,白色也很衬你,其他颜色一定也很衬你。
我...还可以再遇见你吗?
再遇见就是第三次,我期待....
我让你读金融你不愿意,一意孤行要读法学,你祖母疼你,遂了你的愿,可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 ↑返回顶部↑
阮宥嘉不得不又一次在心里感叹,缘分真的是一种奇妙又玄妙的东西。
她看着时也怀里的日记本,这本子她见过,但并不知道是日记,而且她记得程与梵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看来自己也不能算是她的好朋友,否则怎么会连这些东西都不知道。
阮宥嘉的目光向上移,挪到时也的脸上。
早过了懵懂的学生时代,分得清什么是真的关心,什么是真的心疼,也能看的出时也是真的把程与梵放到心尖上来爱的人。
你是她的爱人,是要和她过一辈子的人,她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你不能知道的,程与梵这个人,我对她家里的事情并不知情多少,我仅仅只是作为朋友,对她有一些了解,她善良,总为别人考虑,很少为自己着想,她的职业让她有企图心很正常,做律师不能没有野心,但是我能保证,她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违背良心的事,她接的所有官司,全是为了将坏人绳之以法,你知道吗,程与梵常说的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何等处境,何种情况,都不应该成为滋生罪恶的温床,都不能使其成为法外之地,她太要强,太清醒,太执着,很多时候执着的钻牛角尖但是有些问题牛角尖可以钻通,有些牛角尖钻不通。
阮宥嘉顿了下
时也,你要带着她,领着她,从这个牛角尖里钻出来,也只有你能让她钻出来。呼了口气,又说:你是程与梵心上唯一柔软的地方,也是唯一可以进入的地方,看吧,读完它,我想她也一定希望自己能够被你完全了解。
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地下,阮宥嘉没有阻拦,人是需要发泄的,时也需要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心疼。
阮宥嘉走了,留下时也自己。
时也靠着墙壁,身体躬着,腹部的位置用日记挡住,她脸上流着泪,泪痕在脸颊划过,留下印迹,她好像被一支被浸染过毒药的箭穿肠而过,那种刺入皮肉,扎破肝脏,剧烈且细密的疼痛,像绵密的长针,又像融化骨头的硫酸,一下一下,不停顿的,深深地...一点一点夺走自己的命,针头仿佛带着弯钩,一旦刺进肉里,便会来回拉扯,时也似乎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那是血肉在崩裂。
她没有勇气当着程与梵的面看,只敢躲在离她一墙之隔的外面,还要药物作用,让床上的人昏睡,时也借着这个时间空隙,用一本日记,用上面亲手落下的文字,去发现去感知,自己深爱的另一半,在那些没有自己的日子,是如何承受并且抵抗,来自这个世界的深深恶意。
我看见她了,我应该能确定,那就是她。
虽然我没有看见她的正脸,但那个背影,举手投足间的动作,以及小道的拐角留下的那一抹米白色碎花。
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背影。
时也的样子,无比清晰的呈现在程与梵的脑海之中,海藻般浓黑柔亮的长发,白雪一般白皙的皮肤,黑曜石般明亮的瞳仁,粉色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两侧脸颊酒窝深陷。
纤细的胳膊,单薄挺拔的肩膀,柔软的可以随时随地后仰的腰身,穿裙子的时候,总是露出半截的小腿,圆润的腿肚子,总让人想要用眼睛去看,看完却又羞愧起来,这么漂亮美好的女孩子,会被谁拥有呢?
当时的程与梵并不觉得这是爱,只把这样的想念,当做一种未能延续友谊的遗憾,毕竟是自己弄丢了手机,使得这段本该升华的友谊也跟着丢失。
麦田里的稻草人,没有思绪,随风飘扬。
风吹到哪里,它就飘到哪里。
程与梵想了很久,才从书架上把日记本拿下来,翻到上一次停下的位置,蓝黑色的墨水,在空白的地方印了些浅蓝。
白色的钢笔,有墨水的墨腥气味。
程与梵对这种气味很着迷,她喜欢这种被记录的感觉,仿佛用另一种方式证明,在这世界上,有关于自己的东西,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她从无望的虚幻中构建的,也不是因为太过孤独寂寞,而生出凭空幻想的热闹。
她太害怕,因为屋子里的空寂,所以拿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
墨水的墨腥,可以提醒她,是真的,都是真的,属于你的一切。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她写下
我今天看见你了,但是我的脚步太慢了,没能追得上你。
你比之前更漂亮,十七岁的时也,是个爱穿碎花裙子的小姑娘。
我想说米白色很衬你,白色也很衬你,其他颜色一定也很衬你。
我...还可以再遇见你吗?
再遇见就是第三次,我期待....
我让你读金融你不愿意,一意孤行要读法学,你祖母疼你,遂了你的愿,可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
她看着时也怀里的日记本,这本子她见过,但并不知道是日记,而且她记得程与梵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看来自己也不能算是她的好朋友,否则怎么会连这些东西都不知道。
阮宥嘉的目光向上移,挪到时也的脸上。
早过了懵懂的学生时代,分得清什么是真的关心,什么是真的心疼,也能看的出时也是真的把程与梵放到心尖上来爱的人。
你是她的爱人,是要和她过一辈子的人,她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你不能知道的,程与梵这个人,我对她家里的事情并不知情多少,我仅仅只是作为朋友,对她有一些了解,她善良,总为别人考虑,很少为自己着想,她的职业让她有企图心很正常,做律师不能没有野心,但是我能保证,她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违背良心的事,她接的所有官司,全是为了将坏人绳之以法,你知道吗,程与梵常说的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何等处境,何种情况,都不应该成为滋生罪恶的温床,都不能使其成为法外之地,她太要强,太清醒,太执着,很多时候执着的钻牛角尖但是有些问题牛角尖可以钻通,有些牛角尖钻不通。
阮宥嘉顿了下
时也,你要带着她,领着她,从这个牛角尖里钻出来,也只有你能让她钻出来。呼了口气,又说:你是程与梵心上唯一柔软的地方,也是唯一可以进入的地方,看吧,读完它,我想她也一定希望自己能够被你完全了解。
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地下,阮宥嘉没有阻拦,人是需要发泄的,时也需要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心疼。
阮宥嘉走了,留下时也自己。
时也靠着墙壁,身体躬着,腹部的位置用日记挡住,她脸上流着泪,泪痕在脸颊划过,留下印迹,她好像被一支被浸染过毒药的箭穿肠而过,那种刺入皮肉,扎破肝脏,剧烈且细密的疼痛,像绵密的长针,又像融化骨头的硫酸,一下一下,不停顿的,深深地...一点一点夺走自己的命,针头仿佛带着弯钩,一旦刺进肉里,便会来回拉扯,时也似乎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那是血肉在崩裂。
她没有勇气当着程与梵的面看,只敢躲在离她一墙之隔的外面,还要药物作用,让床上的人昏睡,时也借着这个时间空隙,用一本日记,用上面亲手落下的文字,去发现去感知,自己深爱的另一半,在那些没有自己的日子,是如何承受并且抵抗,来自这个世界的深深恶意。
我看见她了,我应该能确定,那就是她。
虽然我没有看见她的正脸,但那个背影,举手投足间的动作,以及小道的拐角留下的那一抹米白色碎花。
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背影。
时也的样子,无比清晰的呈现在程与梵的脑海之中,海藻般浓黑柔亮的长发,白雪一般白皙的皮肤,黑曜石般明亮的瞳仁,粉色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两侧脸颊酒窝深陷。
纤细的胳膊,单薄挺拔的肩膀,柔软的可以随时随地后仰的腰身,穿裙子的时候,总是露出半截的小腿,圆润的腿肚子,总让人想要用眼睛去看,看完却又羞愧起来,这么漂亮美好的女孩子,会被谁拥有呢?
当时的程与梵并不觉得这是爱,只把这样的想念,当做一种未能延续友谊的遗憾,毕竟是自己弄丢了手机,使得这段本该升华的友谊也跟着丢失。
麦田里的稻草人,没有思绪,随风飘扬。
风吹到哪里,它就飘到哪里。
程与梵想了很久,才从书架上把日记本拿下来,翻到上一次停下的位置,蓝黑色的墨水,在空白的地方印了些浅蓝。
白色的钢笔,有墨水的墨腥气味。
程与梵对这种气味很着迷,她喜欢这种被记录的感觉,仿佛用另一种方式证明,在这世界上,有关于自己的东西,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她从无望的虚幻中构建的,也不是因为太过孤独寂寞,而生出凭空幻想的热闹。
她太害怕,因为屋子里的空寂,所以拿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
墨水的墨腥,可以提醒她,是真的,都是真的,属于你的一切。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她写下
我今天看见你了,但是我的脚步太慢了,没能追得上你。
你比之前更漂亮,十七岁的时也,是个爱穿碎花裙子的小姑娘。
我想说米白色很衬你,白色也很衬你,其他颜色一定也很衬你。
我...还可以再遇见你吗?
再遇见就是第三次,我期待....
我让你读金融你不愿意,一意孤行要读法学,你祖母疼你,遂了你的愿,可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