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起初他忽视她的眼神,等待感觉出现,心中想着他拥有过的其他女人,这一套向来都很管用。但感觉一直没上来。过了一会儿,他命令她停止抚摸,没有理由让她来羞辱自己。
    她像个机器人般听从命令,让自己遵守诺言,不多也不少。欧雷克的监护权官司还有六个月才丧失时效,时间多的是。没必要太心急。还会有其他日子,其他夜晚。
    他回到了原点,显然他不应该喝酒。酒令他麻木,令他对萝凯或他自己的抚触都没有反应。
    他命令她进入浴缸,替两人倒了酒。热水,肥皂。他长篇大论地述说她有多美丽。她一言不发。那么静。那么冷。最后连热水也冷了。他替她擦干身体,又带她躺回床上。泡过澡后,她的肌肤变得有些粗糙干涩。她开始颤抖,他感觉到她终于开始有了回应。他的手往下移,再往下移。接着,他再度看见她的眼睛。又大又黑,一片死寂。她的眼睛死盯着天花板。魔法再度失效。他想打她耳光,把生命拍进那对死寂的眼睛里。他想用掌心掴她,看着她的肌肤发热、发红。
    他听见她从桌上拿起那封信,打开包的扣环。
    “下次我们少喝点酒。”他说,“你也是。”
    她没回答。
    “下个礼拜,萝凯,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时间。你不会忘记吧?”
    “我怎么会忘记?”她说。房门关上,她已离去。
    他站起身,给自己又调了一杯酒。约翰逊威士忌加水,最佳良方。他缓缓啜饮威士忌,又躺了下来。
    再过不久就是午夜。他闭上眼睛,但睡意不来。他听见隔壁房间有人打开付费频道。听起来应该是付费频道,那些呻吟声栩栩如生。又听见警车的鸣叫声划破黑夜。可恶!他辗转反侧。这张软床已经睡得他背部僵硬。他在这里老是睡不好,不只是床的问题。这间黄色套房永远是饭店客房,是个陌生的地方。
    他跟妻子艾莎说他要去拉尔维克市开会。一如往常,艾莎问起时,他说记不起他们下榻旅馆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里嘉饭店?如果会议很晚才结束,他会打个电话,他如此说道。但你也知道这些深夜晚餐是怎么回事,亲爱的。
    艾莎没什么好抱怨的。布兰豪格给她的生活,以她的背景来说是难以奢求的。托布兰豪格的福,艾莎得以环游世界,前往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住在奢华的大使官邸,周围总有一群仆人侍候。她可以学习外国语言,认识新奇刺激的人。她这辈子要做什么事,不需要动一根手指头,也没工作过一天,若突然要她靠自己生活,她会不知所措。布兰豪格是她存在的基础,是她家庭的基础,总之,布兰豪格是她的全部。因此,布兰豪格并不在意艾莎可能会怎么想或不怎么想。
    然而当下布兰豪格想的却是艾莎。他应该在家跟她躺在一起的,如此便有一具温暖熟悉的身体倚着他的背,有一只手臂环抱着他。是的,经过这些冷冰冰的对待,来点温暖总是好的。
    他又看了看表。他可以说晚餐提早结束了,他决定开车回家。不仅如此,她还会很开心,她最讨厌夜里一个人待在那栋大房子里。
    他躺在床上聆听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然后他下床,迅速穿上衣服。
    老人不再年老。他正在跳舞,跳的是华尔兹,她把脸颊倚在他脖子上。他们跳舞跳了很久,两人都汗流浃背。她的肌肤滚烫地烧灼着他。他感觉得到她在微笑。他希望就这样继续跳着舞,就这样抱着她,直到整栋房子烧成灰烬,直到时间凝止,直到他们睁开眼睛,发现已来到另一个国度。她轻声说了几句话,却被音乐声淹没。
    “什么?”他说,弯下了头。她把嘴唇贴在他的耳际。
    “你得醒来了。”她说。
    他猛然睁开眼睛,对着黑夜眨了眨眼,跟着便看见他呼出的白色雾气矗立在他眼前。他没听见车子驶来的声音。他转过身,低低呻吟一声,努力把手臂从身体下方抽出来。吵醒他的是车库门开启的声音。他听见引擎加速声,正好看见那辆蓝色沃尔沃轿车被漆黑的车库吞没。他的右手臂麻了。再过几秒,那男人就会走出来,站在小灯之下,关上车库门,然后……到那时就太迟了。
    老人焦急又笨拙地拉开睡袋拉链,抽出左臂。肾上腺素在他血管里奔驰,但睡意迟迟不肯退去,像一层脱脂棉蒙住所有声音,并让他视线模糊。他听见车库门关闭的声音。
    他已从睡袋里抽出两只手臂。幸而今晚星光满天,有足够亮光让他迅速找到步枪,放定位置。快!快!他的脸颊抵上冰冷的步枪枪托。他眯起眼睛,透过瞄准镜向外看去。他眨了眨眼,竟然什么也看不见,他赶紧伸出颤抖的手指,拿下缠在瞄准镜上的防霜布条。有了!脸颊抵上枪托。现在呢?车库失焦了,一定是碰到测距仪了。他听见车库门发出砰的一声,关了起来。他转了转测距仪,下方那男人进入焦距。只见那男人身材高大,肩宽膀阔,身穿羊毛外套,背对他站立。老人眨了两下眼睛。那场梦仍如同薄雾般弥漫在他眼前。
    他想等男人转过身,确定是那个人才开枪。他的手指勾在扳机上,小心翼翼地压着。如果他用的是自己受训操作多年的步枪会容易得多,他的身体已记住扳机的压力,所有的操作都已化为条件反射。他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杀一个人并不困难,只要受过训练就不难。一八六三年的盖茨堡之役在空旷野地上展开,相距五十米之处,两队由新兵组成的阵营站着向对方开枪射击,射击了好几轮,却没有一个人中枪。原因不在于他们枪法差,而在于他们瞄准的都是敌人头顶上方。他们只是尚未跨过杀人门槛而已,一旦你开过杀戒…… ↑返回顶部↑
    起初他忽视她的眼神,等待感觉出现,心中想着他拥有过的其他女人,这一套向来都很管用。但感觉一直没上来。过了一会儿,他命令她停止抚摸,没有理由让她来羞辱自己。
    她像个机器人般听从命令,让自己遵守诺言,不多也不少。欧雷克的监护权官司还有六个月才丧失时效,时间多的是。没必要太心急。还会有其他日子,其他夜晚。
    他回到了原点,显然他不应该喝酒。酒令他麻木,令他对萝凯或他自己的抚触都没有反应。
    他命令她进入浴缸,替两人倒了酒。热水,肥皂。他长篇大论地述说她有多美丽。她一言不发。那么静。那么冷。最后连热水也冷了。他替她擦干身体,又带她躺回床上。泡过澡后,她的肌肤变得有些粗糙干涩。她开始颤抖,他感觉到她终于开始有了回应。他的手往下移,再往下移。接着,他再度看见她的眼睛。又大又黑,一片死寂。她的眼睛死盯着天花板。魔法再度失效。他想打她耳光,把生命拍进那对死寂的眼睛里。他想用掌心掴她,看着她的肌肤发热、发红。
    他听见她从桌上拿起那封信,打开包的扣环。
    “下次我们少喝点酒。”他说,“你也是。”
    她没回答。
    “下个礼拜,萝凯,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时间。你不会忘记吧?”
    “我怎么会忘记?”她说。房门关上,她已离去。
    他站起身,给自己又调了一杯酒。约翰逊威士忌加水,最佳良方。他缓缓啜饮威士忌,又躺了下来。
    再过不久就是午夜。他闭上眼睛,但睡意不来。他听见隔壁房间有人打开付费频道。听起来应该是付费频道,那些呻吟声栩栩如生。又听见警车的鸣叫声划破黑夜。可恶!他辗转反侧。这张软床已经睡得他背部僵硬。他在这里老是睡不好,不只是床的问题。这间黄色套房永远是饭店客房,是个陌生的地方。
    他跟妻子艾莎说他要去拉尔维克市开会。一如往常,艾莎问起时,他说记不起他们下榻旅馆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里嘉饭店?如果会议很晚才结束,他会打个电话,他如此说道。但你也知道这些深夜晚餐是怎么回事,亲爱的。
    艾莎没什么好抱怨的。布兰豪格给她的生活,以她的背景来说是难以奢求的。托布兰豪格的福,艾莎得以环游世界,前往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住在奢华的大使官邸,周围总有一群仆人侍候。她可以学习外国语言,认识新奇刺激的人。她这辈子要做什么事,不需要动一根手指头,也没工作过一天,若突然要她靠自己生活,她会不知所措。布兰豪格是她存在的基础,是她家庭的基础,总之,布兰豪格是她的全部。因此,布兰豪格并不在意艾莎可能会怎么想或不怎么想。
    然而当下布兰豪格想的却是艾莎。他应该在家跟她躺在一起的,如此便有一具温暖熟悉的身体倚着他的背,有一只手臂环抱着他。是的,经过这些冷冰冰的对待,来点温暖总是好的。
    他又看了看表。他可以说晚餐提早结束了,他决定开车回家。不仅如此,她还会很开心,她最讨厌夜里一个人待在那栋大房子里。
    他躺在床上聆听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然后他下床,迅速穿上衣服。
    老人不再年老。他正在跳舞,跳的是华尔兹,她把脸颊倚在他脖子上。他们跳舞跳了很久,两人都汗流浃背。她的肌肤滚烫地烧灼着他。他感觉得到她在微笑。他希望就这样继续跳着舞,就这样抱着她,直到整栋房子烧成灰烬,直到时间凝止,直到他们睁开眼睛,发现已来到另一个国度。她轻声说了几句话,却被音乐声淹没。
    “什么?”他说,弯下了头。她把嘴唇贴在他的耳际。
    “你得醒来了。”她说。
    他猛然睁开眼睛,对着黑夜眨了眨眼,跟着便看见他呼出的白色雾气矗立在他眼前。他没听见车子驶来的声音。他转过身,低低呻吟一声,努力把手臂从身体下方抽出来。吵醒他的是车库门开启的声音。他听见引擎加速声,正好看见那辆蓝色沃尔沃轿车被漆黑的车库吞没。他的右手臂麻了。再过几秒,那男人就会走出来,站在小灯之下,关上车库门,然后……到那时就太迟了。
    老人焦急又笨拙地拉开睡袋拉链,抽出左臂。肾上腺素在他血管里奔驰,但睡意迟迟不肯退去,像一层脱脂棉蒙住所有声音,并让他视线模糊。他听见车库门关闭的声音。
    他已从睡袋里抽出两只手臂。幸而今晚星光满天,有足够亮光让他迅速找到步枪,放定位置。快!快!他的脸颊抵上冰冷的步枪枪托。他眯起眼睛,透过瞄准镜向外看去。他眨了眨眼,竟然什么也看不见,他赶紧伸出颤抖的手指,拿下缠在瞄准镜上的防霜布条。有了!脸颊抵上枪托。现在呢?车库失焦了,一定是碰到测距仪了。他听见车库门发出砰的一声,关了起来。他转了转测距仪,下方那男人进入焦距。只见那男人身材高大,肩宽膀阔,身穿羊毛外套,背对他站立。老人眨了两下眼睛。那场梦仍如同薄雾般弥漫在他眼前。
    他想等男人转过身,确定是那个人才开枪。他的手指勾在扳机上,小心翼翼地压着。如果他用的是自己受训操作多年的步枪会容易得多,他的身体已记住扳机的压力,所有的操作都已化为条件反射。他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杀一个人并不困难,只要受过训练就不难。一八六三年的盖茨堡之役在空旷野地上展开,相距五十米之处,两队由新兵组成的阵营站着向对方开枪射击,射击了好几轮,却没有一个人中枪。原因不在于他们枪法差,而在于他们瞄准的都是敌人头顶上方。他们只是尚未跨过杀人门槛而已,一旦你开过杀戒……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