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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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下起大雨来,看着泥泞的道路,罗桑只能宣布继续休整。
    阿奴找到古戈,他们一起去找那些买来的奴隶们。
    他们跟着卓玛的娃子(农奴仆人)住在一起,即使昨天洗过澡,衣服鞋袜还是散发着怪味,帐篷里很脏,臭烘烘的。
    阿奴忍不住歪头朝外吸了一口气,,见他们都跪在地上行礼,忙摆摆手:“都起来吧。”想来这样行礼是卓玛的娃子们教他们的。这样也好,他们还要在吐蕃的土地上走一个多月。
    阿奴摆好自认为严肃的脸色,用汉语说道:“我们还有三个月的远路要走。”据她观察,害怕的大多是汉人,吐蕃人习惯了高原,他们中有的人之前就过着迁徙的游牧生活,四处为家,倒不觉得行路辛苦。
    底下的人们嘤嘤嗡嗡的议论起来。
    阿奴继续说道:“如果生病了,最好跟古戈大叔说,我们有郎中,有病要早治。”她环视了一圈,见众人表情各异,她加重语气:“只要你们活着,我就不会丢下你们。”
    底下议论的声音一直继续,阿奴懊恼地想:“我还是太小了些,古戈大叔或者沈嘉木来说会不会更好?”
    有一个叫三娃的汉人站起来,他壮着胆子吱吱唔唔的说:“我能不能不走了?”
    阿奴皱皱眉,三娃一脸渴望的看着她。
    阿奴问:“为什么?”
    “我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脱下鞋子,脚上都是磨破结痂的血泡,还有鸡眼。
    阿奴低下头,阿依族人走了快一年,已经习惯了,现在有时候还有马可以代步。奴隶们都是用双脚走路,虽然他们以前都穷苦人家出身,但是谁也没有走过这么远这么难走的路。
    阿奴沉吟片刻,很严肃的对三娃说:“吐蕃有句话‘地上没有无主的人’,你要留在这里,只能永远做奴隶,卓玛家的奴隶算是很好过的,有的人家的奴隶过的日子连狗都不如,动辄挨打,每天只有一顿稀汤,而且子子孙孙都是奴才。”
    见他们的脸色都变了,阿奴趁热打铁:“他们还有一种奴隶叫‘朗生’,意思是会说话的畜生。”她抿紧了唇:“你们不想做人,要做畜生吗?”
    鸦雀无声。
    三娃低下头咕哝:“跟着你们,我们也是奴隶。”
    阿奴有些激动:“我不会打你们!不会饿着你们!不会把你们当畜生一样看!我们那里人少土地多,只要你们勤劳肯干,努力开荒,就会有自己的土地,每年只要交一点点粮食给寨子里。路虽难走,我都走过来了。你们都比我大,难道还不如我吗?”
    “你也是用脚走的?”三娃问。
    “不用脚,难道用手吗?”阿奴好气又好笑:“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再走三个月就可以到家了。有田有地的日子只要熬三个月就可以实现了,那里没有地主,没有当官的,没有头人。。。。。。”
    一个汉女叫秀秀的打断阿奴的话,兴奋的问道:“我开的荒,地就是我的?”
    “对。只要交一点点粮食给寨子里就行了。”
    “那我们,我们还是不是奴才?”另外一个问。
    阿奴尽量微笑,低声说道:“还没有走出吐蕃的时候,你们就是奴隶身份。我们进出各位头人的领地的时候,需要你们的卖身文书,不然你们会被当成没有主人的奴隶。”
    那走出吐蕃以后就不是了,人人面露喜色。
    “还有,这些不能告诉别人。”阿奴告诫,众人鸡啄米似的点头。
    阿奴对三娃说:“你过来,脚要治一下。还有谁的脚烂了?”几个人站起来,阿奴把他们交给古戈,古戈带他们去纳达岩那里。
    阿奴转身吐了口气,抬眼看见刘仲歪在帐篷边上,皱眉骂道:“走路都要人扶,下雨到处乱跑做什么?”
    刘仲嘿嘿一笑:“我看你到这里来,跟过来看看有什么事。”
    他瘦了很多,已经找不到两个月前小地主似的又憨又傻的模样,脸上蜈蚣疤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怖。只是天天被阿奴洗脑,加上比大象腿还粗的神经(阿奴说的),他现在顶着那条疤已经习以为常,别人的异样眼光对他而言如同隔靴搔痒。
    雨小了,阿奴扶着他慢慢地走,刘仲有些不自在。昨天听说阿奴已经嫁给纳达岩,眼前这个一起玩笑,数次救他于危难的可爱小姑娘已经是别人的了,他感觉自己最喜欢的东西被人抢走,夜里辗转反侧,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失落。
    阿奴才比他的肩膀高一点,发丝不时的拂过他的鼻子。阿奴扶着他呢,他不舍得放开,忍住打喷嚏的冲动,把头转开。
    阿奴哪里会去揣摩他的心思,一路东张西望。
    忽然不远处,一股喷泉拔地而起,大约有四五个人高,蒸汽直冲云霄,热浪扑面,似乎连雨丝都被蒸发掉了。一个牧民从旁边走过,双掌合十对着阿奴说了一句,微笑走了。
    “他说什么?”刘仲仰头看着喷泉。
    “他说,看见这个间歇喷泉的人有好运气。”阿奴笑道。
    见她有了笑容,刘仲觉得天都放晴了,不由自主跟着微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阿奴戚眉,他就觉得心慌。
    没有高兴两秒,阿奴又拉下脸,刘仲忍不住问道:“今天怎么啦?”
    阿奴闷道:“没有什么,只是没有可以开心的事罢了。”
    “要不,我跟你讲个笑话吧。”
    “嗯。”
    “有一次,太子哥哥和我去见太后。”刘仲顿了一下,他很久未讲起皇祖母,也叫不出来了。“太后与永林公主,嗯,就是我的大姑姑在说笑话,她说太子哥哥出世以后,皇伯父很高兴,赐群臣汤饼宴,就是孩子出生三天,要请吃汤饼。”
    “我知道,就是面条,哦,就是面压成的薄片。”
    “对。”刘仲学着老夫子状摇头晃脑:“兵部侍郎华青君站起来说‘贺殿下祠嗣之有人,愧吾等无功而受禄。’皇伯父大怒:‘你这是说什么话,这种事你有什么功劳?’”
    阿奴‘咕’地笑了一声:“那个华青君是谁?”
    “是太后的侄儿。”
    阿奴想,当着孩子,还是太子说这种话,是相当不给面子了,想来这个华太后对太子也不好啊。阿奴问道:“太后对你和太子怎样?”
    “对我更好些,有好的东西都是先给我的。有一次南海进贡,里面有一颗很大的珍珠,就是给你的那颗。太子哥哥想要,我也想要,太后就赐给我了。”
    “那太子对你好不好?”
    “还好,我们一起住在东宫,有时候也会吵嘴打架什么的。太后和皇伯父都会偏着我,责骂太子哥哥。”刘仲一脸怀念。
    “你皇伯父对你怎样?太子不生气?”阿奴总觉得不对,那太子看着精瘦精干的样子,不像是个兄友弟恭的。
    “很好。”刘仲很伤感,“他总是责骂太子哥哥,却从来没有骂过我一句。太子哥哥生气,过一会就好了。”
    阿奴很鄙视的看着刘仲,他一头雾水:“我说错什么了?”
    “笨蛋。”阿奴怒道:“他对太子那是望子成龙,却把你当成猪在养。”
    “啊?”刘仲茫然的张着嘴,配上脸上的蜈蚣疤真是呆毙了。
    阿奴恨铁不成钢:“想来还是你那父亲做的孽,那皇帝奈何不了你父亲,只好对付你,为他的儿子,也就是太子的将来铺路。你是嫡妻嫡子,将来没有变数的话,就是你袭梁王爵位,一头猪比一头龙好摆布多了。到时候太子变皇帝,要杀要剐还不是他说了算。那太后也不是好东西,你在宫里这么久,没听说过一种死法叫‘捧杀’么?”
    刘仲摇头。
    “就是把你捧的高高的,对你千好万好,别人当然看你不顺眼,就会找你麻烦,在皇宫那种地方,一不小心就有杀身之祸,你得意忘形之后,毛病当然多了,小辫子被别人一抓一大把,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刘仲目瞪口呆:“你,你怎么知道?你都没去过宫里。”
    “我有脑子!”阿奴喝道,继续发挥想象:“太后对你比对太子好,处处排挤太子,太子肯定不高兴,不高兴就会找你麻烦,现在不敢找,等老的都死了,太子当了皇帝,看见你就想起当年受的窝囊气,他能不想着法子折磨你?”
    阿奴见刘仲脸色灰败,连忙住嘴,想想皇帝家真真让人心寒。难怪不让刘仲回家跟母亲一起,貌似刘仲母亲是个才女来着。刘仲被养成这幅蠢呆样,那高高在上的两个人总算是成功了。
    良久,刘仲开口:“墨书也说过,要我行事小心,对太子要恭顺。”
    “墨书是谁?”
    “我母妃给我找的书童,上次被劫杀,他死在我面前。”刘仲木着脸,阿奴发现他现在很少哭了。
    “宦官吗?”
    “不是,我朝没有宦官。”
    “啊?”阿奴吓了一跳。
    “开国太祖是前朝宦官的养子,他很尊重义父,当了皇帝就宣布废除宦官,说年年征战,人口太少,阉人过于残忍,有干天和。前朝的宦官还留下来颐养天年,一共有三千多人,最后一个在一百年前死了,据说还给他风光大葬。”
    “那你们皇宫怎办?”
    “分成内外宫,内宫里没有男人。皇帝只有一后一贵妃一妃。”
    原来后宫简化了啊,阿奴想那个开国太祖刘启是什么样的人呢?不会也是穿的吧。人家混的可真好啊。
    两人各自想着心事,不觉走到一个很浅的山洞旁边,里面悉悉索索一阵响动,两个人坐起来,是驼帮头领益西多吉和一个面生的姑娘,见两人衣衫不整,阿奴和刘仲脸一红,阿奴忙转身:“打扰啦,你们继续继续。”扶着刘仲快步走了。
    刘仲有些口吃:“他们,野地,他。。。”
    “野合?”阿奴问道。
    刘仲大惊,阿奴连这个都知道。
    阿奴‘呸’的一声:“就你们假道学。他们天性自由,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可是有的一妻多夫。。。”刘仲想说这是陋习。
    “有的是陋习,有的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糕。请尊重他们的风俗,你最好不要在人家面前露出惊讶的嘴脸。队里有的吐蕃人就是与兄弟共有一个妻子。”
    见刘仲满脸不可置信,阿奴解释道:“他们财产有限,娶妻子养孩子要花钱的。还有他跑马帮,经年累月在外,兄弟在家种田放牧,顺便看顾妻子儿女,分工明确,对家庭有好处。对他们来讲,共有一个妻子麻烦少了很多,有限的财产也不用分开。马帮里好多都是跟兄弟共有一个妻子的。”
    刘仲还是不能接受,阿奴也不指望他理解,只是耳提面命不准他露出鄙视的表情就好。
    见刘仲点头如捣蒜,阿奴忽然开口:“你跟着我阿爸去洛隆宗吧,我们那里还要走三个月,路远难行,你又有伤,先生好像也伤了元气,走几步就气喘吁吁。”
    刘仲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愿意,看他像被遗弃的小狗一样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阿奴很难过:“你别这样,我是为你好。青姨他们都希望你都活着回到中原。”
    刘仲摇头。
    阿奴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干脆跟他说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出山的时候是十五个人,还没有走出博窝(今波密),就死了两个,他们都是我表哥。一个过雪山的时候掉进冰窟窿,连尸体都找不着,还有一个过江的时候,掉进水里,那里风大浪急,他一沉下去,连头也没有冒出来就不见了,我们顺着河找下去几十里地,第二天中午在一个河滩上发现了他,已经没气了。”阿奴说着说着哭起来:“他会游泳的,肯定是被暗流卷走,才浮不上来。你跟阿爸走吧,真有事,我顾不上你。”
    刘仲坐在一旁,坚决摇头:“不要,我想去你们那里看看,先生肯定也不愿意。”
    “你三舅会找不到你的。”
    “没事,他本事大着呢,我母妃说的。”刘仲抱着阿奴一直安慰她:“你别哭,别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阿奴又想笑,还说他长大了,这就一爱哭包。
    刘仲威胁:“我们一起走,你签了契约的,别想丢下我。”(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第二天,下起大雨来,看着泥泞的道路,罗桑只能宣布继续休整。
    阿奴找到古戈,他们一起去找那些买来的奴隶们。
    他们跟着卓玛的娃子(农奴仆人)住在一起,即使昨天洗过澡,衣服鞋袜还是散发着怪味,帐篷里很脏,臭烘烘的。
    阿奴忍不住歪头朝外吸了一口气,,见他们都跪在地上行礼,忙摆摆手:“都起来吧。”想来这样行礼是卓玛的娃子们教他们的。这样也好,他们还要在吐蕃的土地上走一个多月。
    阿奴摆好自认为严肃的脸色,用汉语说道:“我们还有三个月的远路要走。”据她观察,害怕的大多是汉人,吐蕃人习惯了高原,他们中有的人之前就过着迁徙的游牧生活,四处为家,倒不觉得行路辛苦。
    底下的人们嘤嘤嗡嗡的议论起来。
    阿奴继续说道:“如果生病了,最好跟古戈大叔说,我们有郎中,有病要早治。”她环视了一圈,见众人表情各异,她加重语气:“只要你们活着,我就不会丢下你们。”
    底下议论的声音一直继续,阿奴懊恼地想:“我还是太小了些,古戈大叔或者沈嘉木来说会不会更好?”
    有一个叫三娃的汉人站起来,他壮着胆子吱吱唔唔的说:“我能不能不走了?”
    阿奴皱皱眉,三娃一脸渴望的看着她。
    阿奴问:“为什么?”
    “我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脱下鞋子,脚上都是磨破结痂的血泡,还有鸡眼。
    阿奴低下头,阿依族人走了快一年,已经习惯了,现在有时候还有马可以代步。奴隶们都是用双脚走路,虽然他们以前都穷苦人家出身,但是谁也没有走过这么远这么难走的路。
    阿奴沉吟片刻,很严肃的对三娃说:“吐蕃有句话‘地上没有无主的人’,你要留在这里,只能永远做奴隶,卓玛家的奴隶算是很好过的,有的人家的奴隶过的日子连狗都不如,动辄挨打,每天只有一顿稀汤,而且子子孙孙都是奴才。”
    见他们的脸色都变了,阿奴趁热打铁:“他们还有一种奴隶叫‘朗生’,意思是会说话的畜生。”她抿紧了唇:“你们不想做人,要做畜生吗?”
    鸦雀无声。
    三娃低下头咕哝:“跟着你们,我们也是奴隶。”
    阿奴有些激动:“我不会打你们!不会饿着你们!不会把你们当畜生一样看!我们那里人少土地多,只要你们勤劳肯干,努力开荒,就会有自己的土地,每年只要交一点点粮食给寨子里。路虽难走,我都走过来了。你们都比我大,难道还不如我吗?”
    “你也是用脚走的?”三娃问。
    “不用脚,难道用手吗?”阿奴好气又好笑:“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再走三个月就可以到家了。有田有地的日子只要熬三个月就可以实现了,那里没有地主,没有当官的,没有头人。。。。。。”
    一个汉女叫秀秀的打断阿奴的话,兴奋的问道:“我开的荒,地就是我的?”
    “对。只要交一点点粮食给寨子里就行了。”
    “那我们,我们还是不是奴才?”另外一个问。
    阿奴尽量微笑,低声说道:“还没有走出吐蕃的时候,你们就是奴隶身份。我们进出各位头人的领地的时候,需要你们的卖身文书,不然你们会被当成没有主人的奴隶。”
    那走出吐蕃以后就不是了,人人面露喜色。
    “还有,这些不能告诉别人。”阿奴告诫,众人鸡啄米似的点头。
    阿奴对三娃说:“你过来,脚要治一下。还有谁的脚烂了?”几个人站起来,阿奴把他们交给古戈,古戈带他们去纳达岩那里。
    阿奴转身吐了口气,抬眼看见刘仲歪在帐篷边上,皱眉骂道:“走路都要人扶,下雨到处乱跑做什么?”
    刘仲嘿嘿一笑:“我看你到这里来,跟过来看看有什么事。”
    他瘦了很多,已经找不到两个月前小地主似的又憨又傻的模样,脸上蜈蚣疤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怖。只是天天被阿奴洗脑,加上比大象腿还粗的神经(阿奴说的),他现在顶着那条疤已经习以为常,别人的异样眼光对他而言如同隔靴搔痒。
    雨小了,阿奴扶着他慢慢地走,刘仲有些不自在。昨天听说阿奴已经嫁给纳达岩,眼前这个一起玩笑,数次救他于危难的可爱小姑娘已经是别人的了,他感觉自己最喜欢的东西被人抢走,夜里辗转反侧,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失落。
    阿奴才比他的肩膀高一点,发丝不时的拂过他的鼻子。阿奴扶着他呢,他不舍得放开,忍住打喷嚏的冲动,把头转开。
    阿奴哪里会去揣摩他的心思,一路东张西望。
    忽然不远处,一股喷泉拔地而起,大约有四五个人高,蒸汽直冲云霄,热浪扑面,似乎连雨丝都被蒸发掉了。一个牧民从旁边走过,双掌合十对着阿奴说了一句,微笑走了。
    “他说什么?”刘仲仰头看着喷泉。
    “他说,看见这个间歇喷泉的人有好运气。”阿奴笑道。
    见她有了笑容,刘仲觉得天都放晴了,不由自主跟着微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阿奴戚眉,他就觉得心慌。
    没有高兴两秒,阿奴又拉下脸,刘仲忍不住问道:“今天怎么啦?”
    阿奴闷道:“没有什么,只是没有可以开心的事罢了。”
    “要不,我跟你讲个笑话吧。”
    “嗯。”
    “有一次,太子哥哥和我去见太后。”刘仲顿了一下,他很久未讲起皇祖母,也叫不出来了。“太后与永林公主,嗯,就是我的大姑姑在说笑话,她说太子哥哥出世以后,皇伯父很高兴,赐群臣汤饼宴,就是孩子出生三天,要请吃汤饼。”
    “我知道,就是面条,哦,就是面压成的薄片。”
    “对。”刘仲学着老夫子状摇头晃脑:“兵部侍郎华青君站起来说‘贺殿下祠嗣之有人,愧吾等无功而受禄。’皇伯父大怒:‘你这是说什么话,这种事你有什么功劳?’”
    阿奴‘咕’地笑了一声:“那个华青君是谁?”
    “是太后的侄儿。”
    阿奴想,当着孩子,还是太子说这种话,是相当不给面子了,想来这个华太后对太子也不好啊。阿奴问道:“太后对你和太子怎样?”
    “对我更好些,有好的东西都是先给我的。有一次南海进贡,里面有一颗很大的珍珠,就是给你的那颗。太子哥哥想要,我也想要,太后就赐给我了。”
    “那太子对你好不好?”
    “还好,我们一起住在东宫,有时候也会吵嘴打架什么的。太后和皇伯父都会偏着我,责骂太子哥哥。”刘仲一脸怀念。
    “你皇伯父对你怎样?太子不生气?”阿奴总觉得不对,那太子看着精瘦精干的样子,不像是个兄友弟恭的。
    “很好。”刘仲很伤感,“他总是责骂太子哥哥,却从来没有骂过我一句。太子哥哥生气,过一会就好了。”
    阿奴很鄙视的看着刘仲,他一头雾水:“我说错什么了?”
    “笨蛋。”阿奴怒道:“他对太子那是望子成龙,却把你当成猪在养。”
    “啊?”刘仲茫然的张着嘴,配上脸上的蜈蚣疤真是呆毙了。
    阿奴恨铁不成钢:“想来还是你那父亲做的孽,那皇帝奈何不了你父亲,只好对付你,为他的儿子,也就是太子的将来铺路。你是嫡妻嫡子,将来没有变数的话,就是你袭梁王爵位,一头猪比一头龙好摆布多了。到时候太子变皇帝,要杀要剐还不是他说了算。那太后也不是好东西,你在宫里这么久,没听说过一种死法叫‘捧杀’么?”
    刘仲摇头。
    “就是把你捧的高高的,对你千好万好,别人当然看你不顺眼,就会找你麻烦,在皇宫那种地方,一不小心就有杀身之祸,你得意忘形之后,毛病当然多了,小辫子被别人一抓一大把,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刘仲目瞪口呆:“你,你怎么知道?你都没去过宫里。”
    “我有脑子!”阿奴喝道,继续发挥想象:“太后对你比对太子好,处处排挤太子,太子肯定不高兴,不高兴就会找你麻烦,现在不敢找,等老的都死了,太子当了皇帝,看见你就想起当年受的窝囊气,他能不想着法子折磨你?”
    阿奴见刘仲脸色灰败,连忙住嘴,想想皇帝家真真让人心寒。难怪不让刘仲回家跟母亲一起,貌似刘仲母亲是个才女来着。刘仲被养成这幅蠢呆样,那高高在上的两个人总算是成功了。
    良久,刘仲开口:“墨书也说过,要我行事小心,对太子要恭顺。”
    “墨书是谁?”
    “我母妃给我找的书童,上次被劫杀,他死在我面前。”刘仲木着脸,阿奴发现他现在很少哭了。
    “宦官吗?”
    “不是,我朝没有宦官。”
    “啊?”阿奴吓了一跳。
    “开国太祖是前朝宦官的养子,他很尊重义父,当了皇帝就宣布废除宦官,说年年征战,人口太少,阉人过于残忍,有干天和。前朝的宦官还留下来颐养天年,一共有三千多人,最后一个在一百年前死了,据说还给他风光大葬。”
    “那你们皇宫怎办?”
    “分成内外宫,内宫里没有男人。皇帝只有一后一贵妃一妃。”
    原来后宫简化了啊,阿奴想那个开国太祖刘启是什么样的人呢?不会也是穿的吧。人家混的可真好啊。
    两人各自想着心事,不觉走到一个很浅的山洞旁边,里面悉悉索索一阵响动,两个人坐起来,是驼帮头领益西多吉和一个面生的姑娘,见两人衣衫不整,阿奴和刘仲脸一红,阿奴忙转身:“打扰啦,你们继续继续。”扶着刘仲快步走了。
    刘仲有些口吃:“他们,野地,他。。。”
    “野合?”阿奴问道。
    刘仲大惊,阿奴连这个都知道。
    阿奴‘呸’的一声:“就你们假道学。他们天性自由,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可是有的一妻多夫。。。”刘仲想说这是陋习。
    “有的是陋习,有的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糕。请尊重他们的风俗,你最好不要在人家面前露出惊讶的嘴脸。队里有的吐蕃人就是与兄弟共有一个妻子。”
    见刘仲满脸不可置信,阿奴解释道:“他们财产有限,娶妻子养孩子要花钱的。还有他跑马帮,经年累月在外,兄弟在家种田放牧,顺便看顾妻子儿女,分工明确,对家庭有好处。对他们来讲,共有一个妻子麻烦少了很多,有限的财产也不用分开。马帮里好多都是跟兄弟共有一个妻子的。”
    刘仲还是不能接受,阿奴也不指望他理解,只是耳提面命不准他露出鄙视的表情就好。
    见刘仲点头如捣蒜,阿奴忽然开口:“你跟着我阿爸去洛隆宗吧,我们那里还要走三个月,路远难行,你又有伤,先生好像也伤了元气,走几步就气喘吁吁。”
    刘仲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愿意,看他像被遗弃的小狗一样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阿奴很难过:“你别这样,我是为你好。青姨他们都希望你都活着回到中原。”
    刘仲摇头。
    阿奴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干脆跟他说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出山的时候是十五个人,还没有走出博窝(今波密),就死了两个,他们都是我表哥。一个过雪山的时候掉进冰窟窿,连尸体都找不着,还有一个过江的时候,掉进水里,那里风大浪急,他一沉下去,连头也没有冒出来就不见了,我们顺着河找下去几十里地,第二天中午在一个河滩上发现了他,已经没气了。”阿奴说着说着哭起来:“他会游泳的,肯定是被暗流卷走,才浮不上来。你跟阿爸走吧,真有事,我顾不上你。”
    刘仲坐在一旁,坚决摇头:“不要,我想去你们那里看看,先生肯定也不愿意。”
    “你三舅会找不到你的。”
    “没事,他本事大着呢,我母妃说的。”刘仲抱着阿奴一直安慰她:“你别哭,别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阿奴又想笑,还说他长大了,这就一爱哭包。
    刘仲威胁:“我们一起走,你签了契约的,别想丢下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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