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节 狗狗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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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密尔失踪了。
    阿奴等人遍寻州桥上下,小牛犊一样大的獒犬像空气一样蒸发掉了。
    刚才阿奴因为吃东西,取下了面纱,此时一急,忘记了戴上。见一个貌美如花的回鹘少女惶急的四处询问,食客们纷纷瞩目,更有些无赖闲汉直直地跟在后面觑看。云丹连忙将面纱给阿奴系上,示意拉隆阿宝等人再找找。
    刘仲失魂落魄,此时却没有人注意。
    尼尔斯愤怒地咆哮起来,食客们吓得丢盔弃甲,整条州桥上顿时空荡荡的,只剩下小猫三两只,有些人连钱也没付。摊主们叫声“苦也”纷纷求他们到别处去。阿奴一路跟摊主们道歉,阿罗打了个唿哨,尼尔斯迅速的冲了出去,阿奴也想跟上,刚才那个卖冷饮的摊主低声唤住她:“姑娘,只怕是有人盯上你的狗了。”
    阿奴奇怪问道:“为什么?我的狗年纪很大了,不像小狗一样可以抱回去养。”
    摊主迅速看了看四周,方说道:“你最好去野味店看看。”
    什么?阿奴寒毛倒竖,见刘仲还愣在那里,连忙叫道:“粽子,走啦。”
    云丹也叫:“阿仲,快走。”
    那中年贵妇被这边的动静吸引过来,见阿奴明艳不可方物,不由得多看几眼,转头看见刘仲的脸,剧烈的反差之下,陡然吓了一跳,身后的几个侍女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阿奴见阿罗走远,刘仲还站在原地不动,急得跑过来拉他:“快点啦,万一斯密尔被杀了做成狗肉羹就麻烦了。”
    刘仲怔忡之下,被阿奴一阵风似的卷跑了。
    才刚走到桥边,就看见几个类似衙役的皂衣人拦着阿罗和尼尔斯,尼尔斯浑身的毛都竖起来,弓着身子,不停的低吼着。
    他们被尼尔斯吼得一身冷汗,两股战战。妈呀,这狗的眼睛绿油油的,比牛犊还大个。
    阿奴赶过来问道:“怎么啦?”
    阿罗愤怒:“他们不让我走。”
    见来了一个姑娘,衙差们差点要念‘阿弥陀佛’。这回鹘小伙子长得不赖,那脑子却不怎么好使。这么大的狗也敢带上街。他们接到举报赶过来的,不过要他把狗装进笼子带回家而已,他死活不愿意。
    刘仲低声解释道:“他们是厢吏。”原来开封因为人口日益膨胀,治安问题严重恶化,为了更好的管理城市,开封被划分为二十个厢,每个厢配备厢吏专门管理狱讼刑法。
    原来是城管。
    阿奴幕天席地过了这么些年,早就忘记了大城市里的生活规则。她吸取了上次在雅州的教训,白虎们被留在家里,只带了狗狗出门。哪知道尼尔斯它们体形太大,在草原上再普通不过的獒犬,一般人看见腿都吓软了。
    但是现在情况特殊。阿奴连忙跟厢吏们解释,还有一只狗失踪了,他们需要尼尔斯带路。
    衙役们面面相觑,对哦,举报的人说有两只。
    一个老厢吏见阿奴一口古怪的汉话,却是衣饰华丽,气度不凡。正值太皇太后千秋,这些日子满街都是外国前来贺寿的使团,他以为阿奴是回鹘或者喀拉汗王国的贵族,不敢唐突,连忙说到:“姑娘,这里不是野外乡村,这两天满街都是人,万一你的狗野性大发,惊动了人群,发生踩踏,死伤人命,那事情就不可收拾了。”
    阿奴咬着唇,左右为难。迟了怕斯密尔性命不保,可是要真是引起骚乱那麻烦就大了。
    身后一个女子的声音说道:“几位差大哥,你们明明知道狗被送到哪了,又何必在此装腔作势?”
    阿奴回头一看,一个明眸皓齿头戴花冠的宫装少女站在后面,花冠上几插茉莉花香味扑鼻而来。不远处,一个中年贵妇带着几个同样装束的侍女朝自己友善的笑了一下,见她有心帮忙,阿奴连忙颔首致意。
    那少女继续道:“半年前,王都尉家的狗丢失了,结果在一个野味店里被寻回来,你们不会不知吧?”
    阿奴转头见厢吏们面有豫色,他们还真是知道。想来做城管的人大都是地头蛇,那抓斯密尔的小贼他们肯定熟悉,阿奴心下恼怒:“既然你们知道,那么带路吧。”
    几个厢吏还在犹豫,阿奴冷笑:“别以为我拿你们没法子。”她打了个唿哨,尼尔斯径直扑一个厢吏而去,那人尖叫着绊倒在地,被尼尔斯一爪按住胸膛,狗的鼻子就在自己的喉咙间徘徊,一股腥味扑面而来,他吓得两眼翻白,直直地撅了过去。
    后面传来几声女子的惊呼。
    那个老厢吏素日里横行州桥,也算当地一霸,眼见不能善了,恶向胆边生,假意赔笑道:“姑娘,手下留情,小老儿这就带你去寻。”
    阿奴见他皮里阳秋,哪里还肯信他。转身对那少女说道:“不知姐姐如何称呼?”
    那少女笑道:“我叫兰英。”
    阿奴笑道:“我叫阿奴,是回鹘人。兰英姐姐,我们是为了太皇太后贺寿来的,初来乍到,人地两生,姐姐能否再帮我个忙?”她特地不提吐蕃两字。
    “你说。”兰英也很爽快。
    “姐姐能否帮我到开封府那里报个寻狗启事。”看见那老厢吏听见开封府,脸色就变了,阿奴心下有了底,对着兰英眨了眨眼睛。
    兰英会意,连忙满口应承。
    阿奴谢了又谢,方逼着老厢吏带路走了,
    见人走了,兰英回头跟太皇太后华氏赞道:“夫人,那阿奴真是个鬼丫头。”
    华氏一笑,有些怅然:“回鹘人吗?”阿奴身后的那些男人虽然穿着汉装,但是脸庞黝黑,不像回鹘人那么白皙。
    开封真是越夜越精神,原本用作隔开中心街道与两旁人行道的红黑漆的木叉子已经全部被撤掉,满街挤挤挨挨的人,唱歌似的高声叫卖的小贩们穿插其间,甚至还有算卦先生高唱着“时运来时,买庄田,娶老婆”的夸张调子招揽顾客。众人无心留意这些,跟着老厢吏匆匆走到一处瓦子边上的蟹行旁。
    此时中秋临近,一家家的蟹行前面摆满了一笼笼的螃蟹,生意兴隆。这一带卖水产,整条街上腥味扑鼻。阿奴暗暗皱眉。
    只见老厢吏走到一间茶肆前,正准备进去,为了防止他利用地形逃跑,阿奴一歪头,拉隆刀一横架在老厢吏的脖子上。尼尔斯迅速窜进店里,是这里了,阿罗阿宝随后带着达热等几个吐蕃武士冲进去。
    老厢吏脸色大变:“你们敢,敢。。。。。。”
    阿奴温言道:“老丈放心,我不敢,不过我的狗要是死了或者失踪,你和整个店里的人也别想活了,我会活剐了你。”
    老厢吏没想到这个娇怯怯的回鹘少女说起行刑杀人来居然轻言细语连眼皮也不眨一下,暗自后悔刚才叫人报信。
    云丹往四周看了一下,见到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暗地里似乎鬼影曈曈,他踢了魂不守舍的刘仲一脚,众人抽刀在手,将阿奴和阿波护在中间。
    不久,尼尔斯狂吠起来,阿奴连忙也冲进去,茶肆里早已空无一人,灯还没有灭,显然走的匆忙。后面是个澡堂子,尼尔斯正对着澡堂子的地板狂吠不休,阿宝等人一筹莫展。
    阿奴喝道:“蠢材,撬开地板。”
    达热闻言,一时间没有趁手的工具,干脆去掀那地板,地板居然是活动。
    连掀开几块地板,暗弱的火光下,三具尸首郝然在目,面目新鲜,显然刚死不久,旁边还有几具猫狗尸体,众人膛目结舌。
    阿奴吃惊不小,闹市之中,居然也有黑店。
    见里面没有斯密尔,她放下心来。
    这时候,外面有人惊呼“走水了,走水了!”
    有人放火毁尸灭迹。阿奴猛醒过来,连忙叫达热等人将尸体抬出去。
    达热不动,阿奴怒道:“快点。”
    达热抗议道:“人死后三天之内是不能碰的。”
    阿奴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吐蕃人不管是修行者还是普通人在死后的三天都不能碰触和干扰,因为你无法知道死者是否已经认证地光明,或者它的意识是否已经离开肉体。吐蕃人相信,如果碰到肉体的某一部分(譬如手指),就会把意识引到那一点。死者的意识可能就会从最近的开口下坠到恶道,而不是从顶门离开肉体。这对于相信轮回的吐蕃人来说是很糟糕的事情。
    她连忙说道:“不是说提前移动的话,作法超度就可以了,大师们都在大相国寺,赶紧去请一个来就好了,再说他们也不是吐蕃人,要是被火烧了的话,连冤也没处伸,岂不是害了他们。”
    达热一听有理,连忙指挥将尸体抬出来。
    秋季风干物燥,这里耽搁了一下,火已经呼啦啦烧了半边屋子,差点众人都出不来了。
    见里面抬出三具尸体,外面正乱作一团救火的人群惊呼连连,那老厢吏被拉隆拿住走不脱,见状瘫倒在地。
    此时城里三层楼高的“望火楼”里的探火军人已经发现了火情,吹起了号角,周围店铺里的伙计早就带着店里常备的灭火工具赶来灭火,随后这个片区的分厢巡检也带着常驻在“潜火铺”里的禁军和救火设备疾风般策马赶到,再之后是厢巡检,再再之后是都巡检,相当于警察厅长。
    阿奴有幸目睹了一次古代“119”消防队的厉害。(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斯密尔失踪了。
    阿奴等人遍寻州桥上下,小牛犊一样大的獒犬像空气一样蒸发掉了。
    刚才阿奴因为吃东西,取下了面纱,此时一急,忘记了戴上。见一个貌美如花的回鹘少女惶急的四处询问,食客们纷纷瞩目,更有些无赖闲汉直直地跟在后面觑看。云丹连忙将面纱给阿奴系上,示意拉隆阿宝等人再找找。
    刘仲失魂落魄,此时却没有人注意。
    尼尔斯愤怒地咆哮起来,食客们吓得丢盔弃甲,整条州桥上顿时空荡荡的,只剩下小猫三两只,有些人连钱也没付。摊主们叫声“苦也”纷纷求他们到别处去。阿奴一路跟摊主们道歉,阿罗打了个唿哨,尼尔斯迅速的冲了出去,阿奴也想跟上,刚才那个卖冷饮的摊主低声唤住她:“姑娘,只怕是有人盯上你的狗了。”
    阿奴奇怪问道:“为什么?我的狗年纪很大了,不像小狗一样可以抱回去养。”
    摊主迅速看了看四周,方说道:“你最好去野味店看看。”
    什么?阿奴寒毛倒竖,见刘仲还愣在那里,连忙叫道:“粽子,走啦。”
    云丹也叫:“阿仲,快走。”
    那中年贵妇被这边的动静吸引过来,见阿奴明艳不可方物,不由得多看几眼,转头看见刘仲的脸,剧烈的反差之下,陡然吓了一跳,身后的几个侍女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阿奴见阿罗走远,刘仲还站在原地不动,急得跑过来拉他:“快点啦,万一斯密尔被杀了做成狗肉羹就麻烦了。”
    刘仲怔忡之下,被阿奴一阵风似的卷跑了。
    才刚走到桥边,就看见几个类似衙役的皂衣人拦着阿罗和尼尔斯,尼尔斯浑身的毛都竖起来,弓着身子,不停的低吼着。
    他们被尼尔斯吼得一身冷汗,两股战战。妈呀,这狗的眼睛绿油油的,比牛犊还大个。
    阿奴赶过来问道:“怎么啦?”
    阿罗愤怒:“他们不让我走。”
    见来了一个姑娘,衙差们差点要念‘阿弥陀佛’。这回鹘小伙子长得不赖,那脑子却不怎么好使。这么大的狗也敢带上街。他们接到举报赶过来的,不过要他把狗装进笼子带回家而已,他死活不愿意。
    刘仲低声解释道:“他们是厢吏。”原来开封因为人口日益膨胀,治安问题严重恶化,为了更好的管理城市,开封被划分为二十个厢,每个厢配备厢吏专门管理狱讼刑法。
    原来是城管。
    阿奴幕天席地过了这么些年,早就忘记了大城市里的生活规则。她吸取了上次在雅州的教训,白虎们被留在家里,只带了狗狗出门。哪知道尼尔斯它们体形太大,在草原上再普通不过的獒犬,一般人看见腿都吓软了。
    但是现在情况特殊。阿奴连忙跟厢吏们解释,还有一只狗失踪了,他们需要尼尔斯带路。
    衙役们面面相觑,对哦,举报的人说有两只。
    一个老厢吏见阿奴一口古怪的汉话,却是衣饰华丽,气度不凡。正值太皇太后千秋,这些日子满街都是外国前来贺寿的使团,他以为阿奴是回鹘或者喀拉汗王国的贵族,不敢唐突,连忙说到:“姑娘,这里不是野外乡村,这两天满街都是人,万一你的狗野性大发,惊动了人群,发生踩踏,死伤人命,那事情就不可收拾了。”
    阿奴咬着唇,左右为难。迟了怕斯密尔性命不保,可是要真是引起骚乱那麻烦就大了。
    身后一个女子的声音说道:“几位差大哥,你们明明知道狗被送到哪了,又何必在此装腔作势?”
    阿奴回头一看,一个明眸皓齿头戴花冠的宫装少女站在后面,花冠上几插茉莉花香味扑鼻而来。不远处,一个中年贵妇带着几个同样装束的侍女朝自己友善的笑了一下,见她有心帮忙,阿奴连忙颔首致意。
    那少女继续道:“半年前,王都尉家的狗丢失了,结果在一个野味店里被寻回来,你们不会不知吧?”
    阿奴转头见厢吏们面有豫色,他们还真是知道。想来做城管的人大都是地头蛇,那抓斯密尔的小贼他们肯定熟悉,阿奴心下恼怒:“既然你们知道,那么带路吧。”
    几个厢吏还在犹豫,阿奴冷笑:“别以为我拿你们没法子。”她打了个唿哨,尼尔斯径直扑一个厢吏而去,那人尖叫着绊倒在地,被尼尔斯一爪按住胸膛,狗的鼻子就在自己的喉咙间徘徊,一股腥味扑面而来,他吓得两眼翻白,直直地撅了过去。
    后面传来几声女子的惊呼。
    那个老厢吏素日里横行州桥,也算当地一霸,眼见不能善了,恶向胆边生,假意赔笑道:“姑娘,手下留情,小老儿这就带你去寻。”
    阿奴见他皮里阳秋,哪里还肯信他。转身对那少女说道:“不知姐姐如何称呼?”
    那少女笑道:“我叫兰英。”
    阿奴笑道:“我叫阿奴,是回鹘人。兰英姐姐,我们是为了太皇太后贺寿来的,初来乍到,人地两生,姐姐能否再帮我个忙?”她特地不提吐蕃两字。
    “你说。”兰英也很爽快。
    “姐姐能否帮我到开封府那里报个寻狗启事。”看见那老厢吏听见开封府,脸色就变了,阿奴心下有了底,对着兰英眨了眨眼睛。
    兰英会意,连忙满口应承。
    阿奴谢了又谢,方逼着老厢吏带路走了,
    见人走了,兰英回头跟太皇太后华氏赞道:“夫人,那阿奴真是个鬼丫头。”
    华氏一笑,有些怅然:“回鹘人吗?”阿奴身后的那些男人虽然穿着汉装,但是脸庞黝黑,不像回鹘人那么白皙。
    开封真是越夜越精神,原本用作隔开中心街道与两旁人行道的红黑漆的木叉子已经全部被撤掉,满街挤挤挨挨的人,唱歌似的高声叫卖的小贩们穿插其间,甚至还有算卦先生高唱着“时运来时,买庄田,娶老婆”的夸张调子招揽顾客。众人无心留意这些,跟着老厢吏匆匆走到一处瓦子边上的蟹行旁。
    此时中秋临近,一家家的蟹行前面摆满了一笼笼的螃蟹,生意兴隆。这一带卖水产,整条街上腥味扑鼻。阿奴暗暗皱眉。
    只见老厢吏走到一间茶肆前,正准备进去,为了防止他利用地形逃跑,阿奴一歪头,拉隆刀一横架在老厢吏的脖子上。尼尔斯迅速窜进店里,是这里了,阿罗阿宝随后带着达热等几个吐蕃武士冲进去。
    老厢吏脸色大变:“你们敢,敢。。。。。。”
    阿奴温言道:“老丈放心,我不敢,不过我的狗要是死了或者失踪,你和整个店里的人也别想活了,我会活剐了你。”
    老厢吏没想到这个娇怯怯的回鹘少女说起行刑杀人来居然轻言细语连眼皮也不眨一下,暗自后悔刚才叫人报信。
    云丹往四周看了一下,见到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暗地里似乎鬼影曈曈,他踢了魂不守舍的刘仲一脚,众人抽刀在手,将阿奴和阿波护在中间。
    不久,尼尔斯狂吠起来,阿奴连忙也冲进去,茶肆里早已空无一人,灯还没有灭,显然走的匆忙。后面是个澡堂子,尼尔斯正对着澡堂子的地板狂吠不休,阿宝等人一筹莫展。
    阿奴喝道:“蠢材,撬开地板。”
    达热闻言,一时间没有趁手的工具,干脆去掀那地板,地板居然是活动。
    连掀开几块地板,暗弱的火光下,三具尸首郝然在目,面目新鲜,显然刚死不久,旁边还有几具猫狗尸体,众人膛目结舌。
    阿奴吃惊不小,闹市之中,居然也有黑店。
    见里面没有斯密尔,她放下心来。
    这时候,外面有人惊呼“走水了,走水了!”
    有人放火毁尸灭迹。阿奴猛醒过来,连忙叫达热等人将尸体抬出去。
    达热不动,阿奴怒道:“快点。”
    达热抗议道:“人死后三天之内是不能碰的。”
    阿奴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吐蕃人不管是修行者还是普通人在死后的三天都不能碰触和干扰,因为你无法知道死者是否已经认证地光明,或者它的意识是否已经离开肉体。吐蕃人相信,如果碰到肉体的某一部分(譬如手指),就会把意识引到那一点。死者的意识可能就会从最近的开口下坠到恶道,而不是从顶门离开肉体。这对于相信轮回的吐蕃人来说是很糟糕的事情。
    她连忙说道:“不是说提前移动的话,作法超度就可以了,大师们都在大相国寺,赶紧去请一个来就好了,再说他们也不是吐蕃人,要是被火烧了的话,连冤也没处伸,岂不是害了他们。”
    达热一听有理,连忙指挥将尸体抬出来。
    秋季风干物燥,这里耽搁了一下,火已经呼啦啦烧了半边屋子,差点众人都出不来了。
    见里面抬出三具尸体,外面正乱作一团救火的人群惊呼连连,那老厢吏被拉隆拿住走不脱,见状瘫倒在地。
    此时城里三层楼高的“望火楼”里的探火军人已经发现了火情,吹起了号角,周围店铺里的伙计早就带着店里常备的灭火工具赶来灭火,随后这个片区的分厢巡检也带着常驻在“潜火铺”里的禁军和救火设备疾风般策马赶到,再之后是厢巡检,再再之后是都巡检,相当于警察厅长。
    阿奴有幸目睹了一次古代“119”消防队的厉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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