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繁华只在弹指间
明日便是贞观十年的庆典,大唐在经历了十年前的痛苦之后,终于由弱变强,直至成为屹立东方的泱泱大国,万国来朝,那是怎样的一个荣耀。
坐在道旁的茶肆之中,李世民微笑着倾听百姓们对庆典的议论,他们那般的兴奋、他们那般的满足,十年!不过十年,大唐便令百姓富足,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开创了自古以来,从未有过的盛世。
这般的荣耀都是来自谁呢?听百姓们议论纷纷,十之八九是对自己的赞扬,这一刻,李世民从未有过的满足,到了今时今日,谁还会记得十年前那场发生在玄武门前的一切,十年的风早已吹散了当年的血气,十年的雨早已洗净了指间的血渍,一切都烟消云散,不留痕迹,及至今时,谁还记得当年倒在尘埃中的故人?
不知何时,春风吹起,扬起道旁的桃花绯红的花瓣,不由志得意满,这锦绣河山、万里观山,都不是在自己的掌间吗?
“皇上,”贴身太监推过一张棉纸,“边关八百里加急传来的。”
是来自南荒吧!展开细看,仍然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也许是边关的人刻意隐瞒了吧!也好,这样也好,在自己心里,就能昕儿整个儿的凝于当年,鲜妍明媚,可是每每想到昕儿,还是会想到腾空而起的冰龙,十年了,他们过得好吗?幸福吗?他们知道大唐今日的盛景吗?若知道,他们一定会为自己感到骄傲吧!
每一年总会派人到嵩山去查探,顾原祺已经成为罗汉堂的首座,他每日里参惮念经,似乎早已忘记了人间的一切,只是在傍晚时分,无论风雨,他总是会到山侧的一片空地旁,在一株紫色的花前静坐两个时辰,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少林寺的众人丝毫不以为意,他们总是觉得这位沉默寡言的高僧,有一种令人难以理解的神秘气质。
也曾陪着红萼踏足过少林,顾原祺,不,应该是了空大师,他微笑着陪着众位施主踏足嵩山的每一个角落,心平气和,仿佛早已忘怀了从前的岁月,忘怀了眼前憔悴的女子,忘怀了种种的一切。
终于,红萼风光大嫁,她嫁给了秦琼的儿子,那个与顾原祺有六分相似的武将,那一日,长安城万人空巷,众人兴奋莫明,只有自己坐在太极殿的阴影里泪流满面,是自己误了红萼,若当日不令她去引诱顾原祺,那么她的生命一定如同盛放的烟火一般流光溢彩。
在红萼成婚的当日,即墨轻侯也曾短暂的出现过,随后他便与李淳风消失了,从此再不见踪影,也许此刻已经得道成仙了吧!
想得出神,突然被孩子欢快的笑声惊醒,忍不住便转过头,只见两个身穿白色布衣的高大男子,满面笑意,站在左侧的那个,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息衍!忍不住便要站起身,却见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儿拉着一个女子的手,站在道旁,愉快的挥着手臂,即使相隔得这般远,仍然看见他手臂之上的那个金环,“爹爹。”
那女子身穿白色的长袍,额间白色的火焰栩栩如生,仿佛正在燃烧,这一刻,禁不住热泪盈眶,原来他们竟在此处。
春见再次吹过,花瓣落了昕儿一身,她不加拂拭,只是微笑着执着那孩儿的手,走到那辆粗陋的木车旁,木车上装满了鲜花和黑色的酒坛,息衍伸手将那孩儿抱上车,这才扶着昕儿上车。
然后息衍和那个俊美的青年一同扬鞭,赶着马车走进漫天的桃花之中,李世民下意识的追了过去,却见尘土滚滚,转瞬便不见了那辆马车的踪影,他忍不住回过身,看着追到店外的众人,“你们看见了吗?那辆马车!”
众人一同摇头,“皇上,快回宫吧!明日,便是庆典了。”
傍晚,华灯初上,跟随着众人的脚步慢慢走向玄武门,不,十年前,它已经不叫玄武门了,在李世民的登基诏书中,他将那道宫门改名为宜秋门,宜秋门,连最终的痕迹都被他抹去了,虽然抹得那般用力,抹得鲜血淋漓,但他仍然掩盖了那里曾经发生了一切罪恶。
到了,终于到了,来得晚了,已经开始燃放烟火,站在城楼上的李世民,那般的神采飞扬,他早已忘怀了那两个日日夜夜都流落在此处的孤魂吧!
站在人群之中,倾听着众人的欢笑,太久了,自己住在那个小小的村庄着实太久了,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早已忘怀了这样的繁华。
看金色的烟火如瀑布一般从天落下,怀里的思彬惊讶莫明,他愉快的伸出手,“爹爹,好漂亮。”
身侧的妻子满面温和的淡笑,忍不住也绽开了笑,却见人群中有一张熟悉的面孔,那额间白色的火焰仿佛正在燃烧,原来他们也来了,看他们愉快的笑着,穿过人群,站在自己身旁,“元吉,你也来了。”
心中一抖,这个名字,自己早已忘怀了,十年前,自己抛弃了一切,只带着那罐骨灰到了那个小村庄,从此隐姓埋名,与从前再无关系。
“你认错人了吧!”微笑着看着站在她腿边五、六岁的孩儿,他的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看你们的装束,似乎来自远方,也是要看大唐的盛典吧!”
“是啊!”女子愉快的笑着,她垂首看了看满面兴奋的孩子,“我们走了很远的路才到了长安,长安真的很繁华,许多其他国家的商贾带来了那么新鲜的玩艺儿,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姑姑、火儿,”是女子的声音,循声而去,却是一个高大的俊美青年,他怀里抱着一个两岁的男孩儿,另一个执着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儿,“火儿,让我们好找,娘,在这儿,爹爹和姑姑都在这里。”
与她愉快的并肩而立,忍不住想要问他们这些年的情况,却又堪堪的忍住,只是笑容可掬,忘怀了一切前尘往事,看着烟火在空中燃烧,如同在梦中一般,只听那女子轻声道:“这些年来,你好吗?”
“好啊!”如同农人一般的回应着,此刻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与寻常的农人无异,“我们在后山的山坡上种满了杏树,春日可以赏花,秋日可以吃果子,乡下人家,没有旁的追求,只求年景好,庄稼丰收便是最大的幸福,你呢?这些年,过得好吗?”
站在一旁的妻子不由瞪大了眼睛,明明是陌生人,为何自己的夫君与这个高贵的女子显得从前便熟识一般。
女子淡笑着,“我们回家了,初时虽然是满目疮痍,但大家同心协力,终于还是恢复了昔日的繁华,若有一日得闲了,不如去那边坐坐,我们在碧海旁种了金线菊,中土的秋日一至,金线菊就会盛放,你知道吗?我们还在碧海里养了螃蟹,中元节时,煮酒持蟹赏菊,真真过得快乐。”
听上去,他们果真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那就好,那真的太好了,难道自己死里逃生之后唯一的愿望不就是所有认识的人都获得幸福吗?的确,所有人都获得了幸福,包括他在内,微笑着看着城楼上的李世民,他指着夜空中盛放的烟火,正与长孙无垢兴奋的谈论着什么,在他的带领之下,大唐必将走向更加辉煌的盛世。
庆典过后,长安的百姓们愉快的散去,微笑着转过身,与身边的女子点头告别,然后执着妻子随着人流向前,春雨如丝,忍不住高兴起来,今年雨水这般充裕,又会是一个丰收年吧!
忍不住愉快的转过身,只见一个腰束金带的男子笑容可掬的伸手与那女子相握,低声说了两句话,便一同上了侯在一旁的马车上,那辆马车漆黑如墨,用金漆描着奇异的花纹,车棚边缘看得见红宝石镶嵌的徵标,印象里,依稀是什么国家的标记,只不过是听说而已,比不上此刻的春雨更令人挂心。
“爹爹,我们要回去了吗?”思彬眨动着眼眸,有些恋恋不舍的仰起头,仿佛还在回想适才的繁华,岂不知那般的繁华只是弹指一挥间。
“是啊!庆典已过,是得回家了,”说着,忍不住又回转身,只见朦朦的雨丝中,那辆马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回过身,又是满面的笑,想到春雨过后,山坡上定然开满了杏花,文彬一定非常喜欢吧!“走吧,回去了,明天,咱们再来!”
看着那对平凡的夫妇随着人群消失在夜色之中,微笑着回转身,火儿额间的火焰标记微微跳动,他仍在酣睡吧!待他醒来,已经到了碧海海岸了,此刻春意正浓,杏花春雨,泛舟碧海之上,想必海中的长春藤已经盛放出紫色的花朵,随水流动,坐在小舟中,温一壶酒,在碧海的歌声中回忆过往的一切,也是人生一件乐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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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的荣耀都是来自谁呢?听百姓们议论纷纷,十之八九是对自己的赞扬,这一刻,李世民从未有过的满足,到了今时今日,谁还会记得十年前那场发生在玄武门前的一切,十年的风早已吹散了当年的血气,十年的雨早已洗净了指间的血渍,一切都烟消云散,不留痕迹,及至今时,谁还记得当年倒在尘埃中的故人?
不知何时,春风吹起,扬起道旁的桃花绯红的花瓣,不由志得意满,这锦绣河山、万里观山,都不是在自己的掌间吗?
“皇上,”贴身太监推过一张棉纸,“边关八百里加急传来的。”
是来自南荒吧!展开细看,仍然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也许是边关的人刻意隐瞒了吧!也好,这样也好,在自己心里,就能昕儿整个儿的凝于当年,鲜妍明媚,可是每每想到昕儿,还是会想到腾空而起的冰龙,十年了,他们过得好吗?幸福吗?他们知道大唐今日的盛景吗?若知道,他们一定会为自己感到骄傲吧!
每一年总会派人到嵩山去查探,顾原祺已经成为罗汉堂的首座,他每日里参惮念经,似乎早已忘记了人间的一切,只是在傍晚时分,无论风雨,他总是会到山侧的一片空地旁,在一株紫色的花前静坐两个时辰,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少林寺的众人丝毫不以为意,他们总是觉得这位沉默寡言的高僧,有一种令人难以理解的神秘气质。
也曾陪着红萼踏足过少林,顾原祺,不,应该是了空大师,他微笑着陪着众位施主踏足嵩山的每一个角落,心平气和,仿佛早已忘怀了从前的岁月,忘怀了眼前憔悴的女子,忘怀了种种的一切。
终于,红萼风光大嫁,她嫁给了秦琼的儿子,那个与顾原祺有六分相似的武将,那一日,长安城万人空巷,众人兴奋莫明,只有自己坐在太极殿的阴影里泪流满面,是自己误了红萼,若当日不令她去引诱顾原祺,那么她的生命一定如同盛放的烟火一般流光溢彩。
在红萼成婚的当日,即墨轻侯也曾短暂的出现过,随后他便与李淳风消失了,从此再不见踪影,也许此刻已经得道成仙了吧!
想得出神,突然被孩子欢快的笑声惊醒,忍不住便转过头,只见两个身穿白色布衣的高大男子,满面笑意,站在左侧的那个,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息衍!忍不住便要站起身,却见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儿拉着一个女子的手,站在道旁,愉快的挥着手臂,即使相隔得这般远,仍然看见他手臂之上的那个金环,“爹爹。”
那女子身穿白色的长袍,额间白色的火焰栩栩如生,仿佛正在燃烧,这一刻,禁不住热泪盈眶,原来他们竟在此处。
春见再次吹过,花瓣落了昕儿一身,她不加拂拭,只是微笑着执着那孩儿的手,走到那辆粗陋的木车旁,木车上装满了鲜花和黑色的酒坛,息衍伸手将那孩儿抱上车,这才扶着昕儿上车。
然后息衍和那个俊美的青年一同扬鞭,赶着马车走进漫天的桃花之中,李世民下意识的追了过去,却见尘土滚滚,转瞬便不见了那辆马车的踪影,他忍不住回过身,看着追到店外的众人,“你们看见了吗?那辆马车!”
众人一同摇头,“皇上,快回宫吧!明日,便是庆典了。”
傍晚,华灯初上,跟随着众人的脚步慢慢走向玄武门,不,十年前,它已经不叫玄武门了,在李世民的登基诏书中,他将那道宫门改名为宜秋门,宜秋门,连最终的痕迹都被他抹去了,虽然抹得那般用力,抹得鲜血淋漓,但他仍然掩盖了那里曾经发生了一切罪恶。
到了,终于到了,来得晚了,已经开始燃放烟火,站在城楼上的李世民,那般的神采飞扬,他早已忘怀了那两个日日夜夜都流落在此处的孤魂吧!
站在人群之中,倾听着众人的欢笑,太久了,自己住在那个小小的村庄着实太久了,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早已忘怀了这样的繁华。
看金色的烟火如瀑布一般从天落下,怀里的思彬惊讶莫明,他愉快的伸出手,“爹爹,好漂亮。”
身侧的妻子满面温和的淡笑,忍不住也绽开了笑,却见人群中有一张熟悉的面孔,那额间白色的火焰仿佛正在燃烧,原来他们也来了,看他们愉快的笑着,穿过人群,站在自己身旁,“元吉,你也来了。”
心中一抖,这个名字,自己早已忘怀了,十年前,自己抛弃了一切,只带着那罐骨灰到了那个小村庄,从此隐姓埋名,与从前再无关系。
“你认错人了吧!”微笑着看着站在她腿边五、六岁的孩儿,他的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看你们的装束,似乎来自远方,也是要看大唐的盛典吧!”
“是啊!”女子愉快的笑着,她垂首看了看满面兴奋的孩子,“我们走了很远的路才到了长安,长安真的很繁华,许多其他国家的商贾带来了那么新鲜的玩艺儿,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姑姑、火儿,”是女子的声音,循声而去,却是一个高大的俊美青年,他怀里抱着一个两岁的男孩儿,另一个执着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儿,“火儿,让我们好找,娘,在这儿,爹爹和姑姑都在这里。”
与她愉快的并肩而立,忍不住想要问他们这些年的情况,却又堪堪的忍住,只是笑容可掬,忘怀了一切前尘往事,看着烟火在空中燃烧,如同在梦中一般,只听那女子轻声道:“这些年来,你好吗?”
“好啊!”如同农人一般的回应着,此刻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与寻常的农人无异,“我们在后山的山坡上种满了杏树,春日可以赏花,秋日可以吃果子,乡下人家,没有旁的追求,只求年景好,庄稼丰收便是最大的幸福,你呢?这些年,过得好吗?”
站在一旁的妻子不由瞪大了眼睛,明明是陌生人,为何自己的夫君与这个高贵的女子显得从前便熟识一般。
女子淡笑着,“我们回家了,初时虽然是满目疮痍,但大家同心协力,终于还是恢复了昔日的繁华,若有一日得闲了,不如去那边坐坐,我们在碧海旁种了金线菊,中土的秋日一至,金线菊就会盛放,你知道吗?我们还在碧海里养了螃蟹,中元节时,煮酒持蟹赏菊,真真过得快乐。”
听上去,他们果真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那就好,那真的太好了,难道自己死里逃生之后唯一的愿望不就是所有认识的人都获得幸福吗?的确,所有人都获得了幸福,包括他在内,微笑着看着城楼上的李世民,他指着夜空中盛放的烟火,正与长孙无垢兴奋的谈论着什么,在他的带领之下,大唐必将走向更加辉煌的盛世。
庆典过后,长安的百姓们愉快的散去,微笑着转过身,与身边的女子点头告别,然后执着妻子随着人流向前,春雨如丝,忍不住高兴起来,今年雨水这般充裕,又会是一个丰收年吧!
忍不住愉快的转过身,只见一个腰束金带的男子笑容可掬的伸手与那女子相握,低声说了两句话,便一同上了侯在一旁的马车上,那辆马车漆黑如墨,用金漆描着奇异的花纹,车棚边缘看得见红宝石镶嵌的徵标,印象里,依稀是什么国家的标记,只不过是听说而已,比不上此刻的春雨更令人挂心。
“爹爹,我们要回去了吗?”思彬眨动着眼眸,有些恋恋不舍的仰起头,仿佛还在回想适才的繁华,岂不知那般的繁华只是弹指一挥间。
“是啊!庆典已过,是得回家了,”说着,忍不住又回转身,只见朦朦的雨丝中,那辆马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回过身,又是满面的笑,想到春雨过后,山坡上定然开满了杏花,文彬一定非常喜欢吧!“走吧,回去了,明天,咱们再来!”
看着那对平凡的夫妇随着人群消失在夜色之中,微笑着回转身,火儿额间的火焰标记微微跳动,他仍在酣睡吧!待他醒来,已经到了碧海海岸了,此刻春意正浓,杏花春雨,泛舟碧海之上,想必海中的长春藤已经盛放出紫色的花朵,随水流动,坐在小舟中,温一壶酒,在碧海的歌声中回忆过往的一切,也是人生一件乐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明日便是贞观十年的庆典,大唐在经历了十年前的痛苦之后,终于由弱变强,直至成为屹立东方的泱泱大国,万国来朝,那是怎样的一个荣耀。
坐在道旁的茶肆之中,李世民微笑着倾听百姓们对庆典的议论,他们那般的兴奋、他们那般的满足,十年!不过十年,大唐便令百姓富足,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开创了自古以来,从未有过的盛世。
这般的荣耀都是来自谁呢?听百姓们议论纷纷,十之八九是对自己的赞扬,这一刻,李世民从未有过的满足,到了今时今日,谁还会记得十年前那场发生在玄武门前的一切,十年的风早已吹散了当年的血气,十年的雨早已洗净了指间的血渍,一切都烟消云散,不留痕迹,及至今时,谁还记得当年倒在尘埃中的故人?
不知何时,春风吹起,扬起道旁的桃花绯红的花瓣,不由志得意满,这锦绣河山、万里观山,都不是在自己的掌间吗?
“皇上,”贴身太监推过一张棉纸,“边关八百里加急传来的。”
是来自南荒吧!展开细看,仍然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也许是边关的人刻意隐瞒了吧!也好,这样也好,在自己心里,就能昕儿整个儿的凝于当年,鲜妍明媚,可是每每想到昕儿,还是会想到腾空而起的冰龙,十年了,他们过得好吗?幸福吗?他们知道大唐今日的盛景吗?若知道,他们一定会为自己感到骄傲吧!
每一年总会派人到嵩山去查探,顾原祺已经成为罗汉堂的首座,他每日里参惮念经,似乎早已忘记了人间的一切,只是在傍晚时分,无论风雨,他总是会到山侧的一片空地旁,在一株紫色的花前静坐两个时辰,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少林寺的众人丝毫不以为意,他们总是觉得这位沉默寡言的高僧,有一种令人难以理解的神秘气质。
也曾陪着红萼踏足过少林,顾原祺,不,应该是了空大师,他微笑着陪着众位施主踏足嵩山的每一个角落,心平气和,仿佛早已忘怀了从前的岁月,忘怀了眼前憔悴的女子,忘怀了种种的一切。
终于,红萼风光大嫁,她嫁给了秦琼的儿子,那个与顾原祺有六分相似的武将,那一日,长安城万人空巷,众人兴奋莫明,只有自己坐在太极殿的阴影里泪流满面,是自己误了红萼,若当日不令她去引诱顾原祺,那么她的生命一定如同盛放的烟火一般流光溢彩。
在红萼成婚的当日,即墨轻侯也曾短暂的出现过,随后他便与李淳风消失了,从此再不见踪影,也许此刻已经得道成仙了吧!
想得出神,突然被孩子欢快的笑声惊醒,忍不住便转过头,只见两个身穿白色布衣的高大男子,满面笑意,站在左侧的那个,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息衍!忍不住便要站起身,却见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儿拉着一个女子的手,站在道旁,愉快的挥着手臂,即使相隔得这般远,仍然看见他手臂之上的那个金环,“爹爹。”
那女子身穿白色的长袍,额间白色的火焰栩栩如生,仿佛正在燃烧,这一刻,禁不住热泪盈眶,原来他们竟在此处。
春见再次吹过,花瓣落了昕儿一身,她不加拂拭,只是微笑着执着那孩儿的手,走到那辆粗陋的木车旁,木车上装满了鲜花和黑色的酒坛,息衍伸手将那孩儿抱上车,这才扶着昕儿上车。
然后息衍和那个俊美的青年一同扬鞭,赶着马车走进漫天的桃花之中,李世民下意识的追了过去,却见尘土滚滚,转瞬便不见了那辆马车的踪影,他忍不住回过身,看着追到店外的众人,“你们看见了吗?那辆马车!”
众人一同摇头,“皇上,快回宫吧!明日,便是庆典了。”
傍晚,华灯初上,跟随着众人的脚步慢慢走向玄武门,不,十年前,它已经不叫玄武门了,在李世民的登基诏书中,他将那道宫门改名为宜秋门,宜秋门,连最终的痕迹都被他抹去了,虽然抹得那般用力,抹得鲜血淋漓,但他仍然掩盖了那里曾经发生了一切罪恶。
到了,终于到了,来得晚了,已经开始燃放烟火,站在城楼上的李世民,那般的神采飞扬,他早已忘怀了那两个日日夜夜都流落在此处的孤魂吧!
站在人群之中,倾听着众人的欢笑,太久了,自己住在那个小小的村庄着实太久了,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早已忘怀了这样的繁华。
看金色的烟火如瀑布一般从天落下,怀里的思彬惊讶莫明,他愉快的伸出手,“爹爹,好漂亮。”
身侧的妻子满面温和的淡笑,忍不住也绽开了笑,却见人群中有一张熟悉的面孔,那额间白色的火焰仿佛正在燃烧,原来他们也来了,看他们愉快的笑着,穿过人群,站在自己身旁,“元吉,你也来了。”
心中一抖,这个名字,自己早已忘怀了,十年前,自己抛弃了一切,只带着那罐骨灰到了那个小村庄,从此隐姓埋名,与从前再无关系。
“你认错人了吧!”微笑着看着站在她腿边五、六岁的孩儿,他的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看你们的装束,似乎来自远方,也是要看大唐的盛典吧!”
“是啊!”女子愉快的笑着,她垂首看了看满面兴奋的孩子,“我们走了很远的路才到了长安,长安真的很繁华,许多其他国家的商贾带来了那么新鲜的玩艺儿,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姑姑、火儿,”是女子的声音,循声而去,却是一个高大的俊美青年,他怀里抱着一个两岁的男孩儿,另一个执着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儿,“火儿,让我们好找,娘,在这儿,爹爹和姑姑都在这里。”
与她愉快的并肩而立,忍不住想要问他们这些年的情况,却又堪堪的忍住,只是笑容可掬,忘怀了一切前尘往事,看着烟火在空中燃烧,如同在梦中一般,只听那女子轻声道:“这些年来,你好吗?”
“好啊!”如同农人一般的回应着,此刻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与寻常的农人无异,“我们在后山的山坡上种满了杏树,春日可以赏花,秋日可以吃果子,乡下人家,没有旁的追求,只求年景好,庄稼丰收便是最大的幸福,你呢?这些年,过得好吗?”
站在一旁的妻子不由瞪大了眼睛,明明是陌生人,为何自己的夫君与这个高贵的女子显得从前便熟识一般。
女子淡笑着,“我们回家了,初时虽然是满目疮痍,但大家同心协力,终于还是恢复了昔日的繁华,若有一日得闲了,不如去那边坐坐,我们在碧海旁种了金线菊,中土的秋日一至,金线菊就会盛放,你知道吗?我们还在碧海里养了螃蟹,中元节时,煮酒持蟹赏菊,真真过得快乐。”
听上去,他们果真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那就好,那真的太好了,难道自己死里逃生之后唯一的愿望不就是所有认识的人都获得幸福吗?的确,所有人都获得了幸福,包括他在内,微笑着看着城楼上的李世民,他指着夜空中盛放的烟火,正与长孙无垢兴奋的谈论着什么,在他的带领之下,大唐必将走向更加辉煌的盛世。
庆典过后,长安的百姓们愉快的散去,微笑着转过身,与身边的女子点头告别,然后执着妻子随着人流向前,春雨如丝,忍不住高兴起来,今年雨水这般充裕,又会是一个丰收年吧!
忍不住愉快的转过身,只见一个腰束金带的男子笑容可掬的伸手与那女子相握,低声说了两句话,便一同上了侯在一旁的马车上,那辆马车漆黑如墨,用金漆描着奇异的花纹,车棚边缘看得见红宝石镶嵌的徵标,印象里,依稀是什么国家的标记,只不过是听说而已,比不上此刻的春雨更令人挂心。
“爹爹,我们要回去了吗?”思彬眨动着眼眸,有些恋恋不舍的仰起头,仿佛还在回想适才的繁华,岂不知那般的繁华只是弹指一挥间。
“是啊!庆典已过,是得回家了,”说着,忍不住又回转身,只见朦朦的雨丝中,那辆马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回过身,又是满面的笑,想到春雨过后,山坡上定然开满了杏花,文彬一定非常喜欢吧!“走吧,回去了,明天,咱们再来!”
看着那对平凡的夫妇随着人群消失在夜色之中,微笑着回转身,火儿额间的火焰标记微微跳动,他仍在酣睡吧!待他醒来,已经到了碧海海岸了,此刻春意正浓,杏花春雨,泛舟碧海之上,想必海中的长春藤已经盛放出紫色的花朵,随水流动,坐在小舟中,温一壶酒,在碧海的歌声中回忆过往的一切,也是人生一件乐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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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的荣耀都是来自谁呢?听百姓们议论纷纷,十之八九是对自己的赞扬,这一刻,李世民从未有过的满足,到了今时今日,谁还会记得十年前那场发生在玄武门前的一切,十年的风早已吹散了当年的血气,十年的雨早已洗净了指间的血渍,一切都烟消云散,不留痕迹,及至今时,谁还记得当年倒在尘埃中的故人?
不知何时,春风吹起,扬起道旁的桃花绯红的花瓣,不由志得意满,这锦绣河山、万里观山,都不是在自己的掌间吗?
“皇上,”贴身太监推过一张棉纸,“边关八百里加急传来的。”
是来自南荒吧!展开细看,仍然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也许是边关的人刻意隐瞒了吧!也好,这样也好,在自己心里,就能昕儿整个儿的凝于当年,鲜妍明媚,可是每每想到昕儿,还是会想到腾空而起的冰龙,十年了,他们过得好吗?幸福吗?他们知道大唐今日的盛景吗?若知道,他们一定会为自己感到骄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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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陪着红萼踏足过少林,顾原祺,不,应该是了空大师,他微笑着陪着众位施主踏足嵩山的每一个角落,心平气和,仿佛早已忘怀了从前的岁月,忘怀了眼前憔悴的女子,忘怀了种种的一切。
终于,红萼风光大嫁,她嫁给了秦琼的儿子,那个与顾原祺有六分相似的武将,那一日,长安城万人空巷,众人兴奋莫明,只有自己坐在太极殿的阴影里泪流满面,是自己误了红萼,若当日不令她去引诱顾原祺,那么她的生命一定如同盛放的烟火一般流光溢彩。
在红萼成婚的当日,即墨轻侯也曾短暂的出现过,随后他便与李淳风消失了,从此再不见踪影,也许此刻已经得道成仙了吧!
想得出神,突然被孩子欢快的笑声惊醒,忍不住便转过头,只见两个身穿白色布衣的高大男子,满面笑意,站在左侧的那个,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息衍!忍不住便要站起身,却见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儿拉着一个女子的手,站在道旁,愉快的挥着手臂,即使相隔得这般远,仍然看见他手臂之上的那个金环,“爹爹。”
那女子身穿白色的长袍,额间白色的火焰栩栩如生,仿佛正在燃烧,这一刻,禁不住热泪盈眶,原来他们竟在此处。
春见再次吹过,花瓣落了昕儿一身,她不加拂拭,只是微笑着执着那孩儿的手,走到那辆粗陋的木车旁,木车上装满了鲜花和黑色的酒坛,息衍伸手将那孩儿抱上车,这才扶着昕儿上车。
然后息衍和那个俊美的青年一同扬鞭,赶着马车走进漫天的桃花之中,李世民下意识的追了过去,却见尘土滚滚,转瞬便不见了那辆马车的踪影,他忍不住回过身,看着追到店外的众人,“你们看见了吗?那辆马车!”
众人一同摇头,“皇上,快回宫吧!明日,便是庆典了。”
傍晚,华灯初上,跟随着众人的脚步慢慢走向玄武门,不,十年前,它已经不叫玄武门了,在李世民的登基诏书中,他将那道宫门改名为宜秋门,宜秋门,连最终的痕迹都被他抹去了,虽然抹得那般用力,抹得鲜血淋漓,但他仍然掩盖了那里曾经发生了一切罪恶。
到了,终于到了,来得晚了,已经开始燃放烟火,站在城楼上的李世民,那般的神采飞扬,他早已忘怀了那两个日日夜夜都流落在此处的孤魂吧!
站在人群之中,倾听着众人的欢笑,太久了,自己住在那个小小的村庄着实太久了,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早已忘怀了这样的繁华。
看金色的烟火如瀑布一般从天落下,怀里的思彬惊讶莫明,他愉快的伸出手,“爹爹,好漂亮。”
身侧的妻子满面温和的淡笑,忍不住也绽开了笑,却见人群中有一张熟悉的面孔,那额间白色的火焰仿佛正在燃烧,原来他们也来了,看他们愉快的笑着,穿过人群,站在自己身旁,“元吉,你也来了。”
心中一抖,这个名字,自己早已忘怀了,十年前,自己抛弃了一切,只带着那罐骨灰到了那个小村庄,从此隐姓埋名,与从前再无关系。
“你认错人了吧!”微笑着看着站在她腿边五、六岁的孩儿,他的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看你们的装束,似乎来自远方,也是要看大唐的盛典吧!”
“是啊!”女子愉快的笑着,她垂首看了看满面兴奋的孩子,“我们走了很远的路才到了长安,长安真的很繁华,许多其他国家的商贾带来了那么新鲜的玩艺儿,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姑姑、火儿,”是女子的声音,循声而去,却是一个高大的俊美青年,他怀里抱着一个两岁的男孩儿,另一个执着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儿,“火儿,让我们好找,娘,在这儿,爹爹和姑姑都在这里。”
与她愉快的并肩而立,忍不住想要问他们这些年的情况,却又堪堪的忍住,只是笑容可掬,忘怀了一切前尘往事,看着烟火在空中燃烧,如同在梦中一般,只听那女子轻声道:“这些年来,你好吗?”
“好啊!”如同农人一般的回应着,此刻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与寻常的农人无异,“我们在后山的山坡上种满了杏树,春日可以赏花,秋日可以吃果子,乡下人家,没有旁的追求,只求年景好,庄稼丰收便是最大的幸福,你呢?这些年,过得好吗?”
站在一旁的妻子不由瞪大了眼睛,明明是陌生人,为何自己的夫君与这个高贵的女子显得从前便熟识一般。
女子淡笑着,“我们回家了,初时虽然是满目疮痍,但大家同心协力,终于还是恢复了昔日的繁华,若有一日得闲了,不如去那边坐坐,我们在碧海旁种了金线菊,中土的秋日一至,金线菊就会盛放,你知道吗?我们还在碧海里养了螃蟹,中元节时,煮酒持蟹赏菊,真真过得快乐。”
听上去,他们果真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那就好,那真的太好了,难道自己死里逃生之后唯一的愿望不就是所有认识的人都获得幸福吗?的确,所有人都获得了幸福,包括他在内,微笑着看着城楼上的李世民,他指着夜空中盛放的烟火,正与长孙无垢兴奋的谈论着什么,在他的带领之下,大唐必将走向更加辉煌的盛世。
庆典过后,长安的百姓们愉快的散去,微笑着转过身,与身边的女子点头告别,然后执着妻子随着人流向前,春雨如丝,忍不住高兴起来,今年雨水这般充裕,又会是一个丰收年吧!
忍不住愉快的转过身,只见一个腰束金带的男子笑容可掬的伸手与那女子相握,低声说了两句话,便一同上了侯在一旁的马车上,那辆马车漆黑如墨,用金漆描着奇异的花纹,车棚边缘看得见红宝石镶嵌的徵标,印象里,依稀是什么国家的标记,只不过是听说而已,比不上此刻的春雨更令人挂心。
“爹爹,我们要回去了吗?”思彬眨动着眼眸,有些恋恋不舍的仰起头,仿佛还在回想适才的繁华,岂不知那般的繁华只是弹指一挥间。
“是啊!庆典已过,是得回家了,”说着,忍不住又回转身,只见朦朦的雨丝中,那辆马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回过身,又是满面的笑,想到春雨过后,山坡上定然开满了杏花,文彬一定非常喜欢吧!“走吧,回去了,明天,咱们再来!”
看着那对平凡的夫妇随着人群消失在夜色之中,微笑着回转身,火儿额间的火焰标记微微跳动,他仍在酣睡吧!待他醒来,已经到了碧海海岸了,此刻春意正浓,杏花春雨,泛舟碧海之上,想必海中的长春藤已经盛放出紫色的花朵,随水流动,坐在小舟中,温一壶酒,在碧海的歌声中回忆过往的一切,也是人生一件乐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