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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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登上百花榜的,不管多少名,都是一种荣誉,昭安城的人对选美大赛很是热衷。
    而且这选美大赛男女皆可参加,不过参加的人大多数都是女子,当然,也有少数思想开放的男子。
    在百花节这段时间内,昭安城的人一般会停下手头的工作,一起来欣赏百花,举行参加这选美大赛,并聚在一起喝百花酒除邪,类似端午节饮雄黄酒。
    即便是不能喝酒的小孩,在百花节内也会被大人允许,喝上两小口百花酒。
    可谓是赏花,赏景,赏人的好时光。
    当初,玄臻问路的老人,便想告诉玄臻昭安城的这些习俗,但玄臻没有耐心,急着寻找夏侯府,自然错过了这些消息。
    玄臻作为这一届的花魁,受到昭安城百姓的热情拥护款待,直接分给了玄臻几人好些坛百花纯酿。
    李然拿过一个青瓷碗,给玄臻倒了一碗百花酒,“玄公子,这百花酒是十年前那一届百花节酿造而成的,在地底埋了十年,现在正是最香醇的时候,尝尝看吧。”
    玄臻:“......”
    李然又让身后的工作人员,给林修砚几人各倒了一碗,“都尝尝看吧!”
    闻着碗里的香气,林修砚端起酒碗准备尝一口时,被玄臻制伸手止住了。
    玄臻抿唇,“禁酒。”
    曾经说过的话,还是要做到啊,必须要言出必行......丢命一次,丢脸一次,教训已经够惨烈了,反正这辈子他再也不想沾到一滴酒了。
    玄臻不说,林修砚还想不起来,玄臻这一说,林修砚满脑子都是玄臻卸门板啃门板的模样.....
    林修砚:“......”
    果然,一个人不能喝,要害得他们都不能喝酒么?
    算了,再怎么说这个玄臻还是他名义上的师尊,他还是要给玄臻留一点面子,尽量不让玄臻沾酒在众目睽睽之下出糗......
    李然眼睛微眯,随即笑意盈盈道,“玄公子,还有这位公子,怎么不喝呢?”
    玄臻神情淡淡的看向李然,声音冷清开口,“李公子有所不知,在下来自西境紫霄宗凌霄峰,我们凌霄峰的规矩便是,所有人禁酒。”
    “哦,原来如此,既然这样我就不必强求了。”说着,李然端起那碗酒,笑眯眯的仰头喝了下去。
    坐在一边的方长,自然不会有此顾虑,捧起属于自己的那碗酒尝了一口,然后端视起来。
    其色深黄,其气清香,其味芬芳,应该是用糯米、细麦曲和近百种野花酿制而成的,真是好酒!
    只不过,那酒中似乎还暗带着一点微腥的味道......怎么感觉,有点古怪?
    方长自认为识酒无数,天下没有几个喝过的酒比他更多了,在饮酒品酒上算是资深者,如果是一般的酒鬼来喝这百花酒,定不会喝出异常,但他嘛......
    方长放下酒碗,心底一阵不安。
    卷2:第五十五章 客栈毁了
    许久没有发现自己身体有任何异常,又看看周围人都喝得尽兴,就连跟来的这个三岁小孩都喝了两小口酒,脸颊醉醺醺的撑着小肉下巴,方长紧绷着的一颗心瞬间放松了不少。
    或许是因为窖藏的酒窖选址不太好,酒窖泥土中铁之类的金属矿含量太高了,酒水中才会产生这样的铁腥味,而自己平时过于警惕,自然会多想了。
    “媳妇,嘿嘿,你怎么,变成了两个?”夏侯翎脸颊通红,双眼迷离的盯着玄臻傻笑不已。
    随即,夏侯小朋友便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
    玄臻无奈笑了笑,揉了揉夏侯小朋友的脑袋,将其抱了起来,让其脑袋趴在自己肩膀上。
    夏侯家的两个弟子,有些手忙脚乱的站起来,“玄臻前辈,还是我们来吧!”
    “无碍。”
    玄臻微微一笑,这淡淡的笑容若冰雪消融后百花盛开的春天,真可谓人比花娇,晃得两个筑基弟子脸颊瞬间就红了,站在那里更加慌乱无措了,而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切的李然,勾起嘴角眼底划过一丝邪气。
    玄臻抱着熟睡的夏侯翎,转过身看向李然,“多谢李公子今日款待了,我们还有事,就先行告辞了。”
    说罢,玄臻几人离开百花河边的街道,准备向着昭安城坊市而去。
    方长见此,不急不慢的将碗中剩下的酒水一干而尽,扬起袖子擦了擦嘴角,这才随后跟了上去。
    “喂!你们怎么搞的!”
    路边,两个抱着大酒坛子的年轻人撞在了一起,酒坛摔地上打了个粉碎,那飞溅开来的瓦罐残片,将路边开得正好的一片芍药的花盆都给砸得稀烂,百花节酒会的一个负责管事,正在奚落两人。
    “陈管事,对不起,我这就收拾好,换上几盆新的芍药。”
    昭安城这个时间最不缺的就是花,各种花的价钱都很便宜,而且这些花的盛开周期十分长,这些芍药从九月二十开始摆在大街上,能一直开到下个月中旬。
    所以,年轻小伙也不心疼那几个钱,很是爽利的答应了赔偿。
    其中一个年轻小伙,一边哈腰点头,一边用找来的垃圾铲和扫帚,清扫那些坏掉的芍药和陶土花盆,以及散落一地的花泥。
    走在玄臻几人后面的方长,漫不经心的四处瞟着,便看到了这一幕,方长本想收回目光,却被原本花盆覆盖,此刻扫开了露出的大街地面一角给吸引住了目光。 ↑返回顶部↑
    能登上百花榜的,不管多少名,都是一种荣誉,昭安城的人对选美大赛很是热衷。
    而且这选美大赛男女皆可参加,不过参加的人大多数都是女子,当然,也有少数思想开放的男子。
    在百花节这段时间内,昭安城的人一般会停下手头的工作,一起来欣赏百花,举行参加这选美大赛,并聚在一起喝百花酒除邪,类似端午节饮雄黄酒。
    即便是不能喝酒的小孩,在百花节内也会被大人允许,喝上两小口百花酒。
    可谓是赏花,赏景,赏人的好时光。
    当初,玄臻问路的老人,便想告诉玄臻昭安城的这些习俗,但玄臻没有耐心,急着寻找夏侯府,自然错过了这些消息。
    玄臻作为这一届的花魁,受到昭安城百姓的热情拥护款待,直接分给了玄臻几人好些坛百花纯酿。
    李然拿过一个青瓷碗,给玄臻倒了一碗百花酒,“玄公子,这百花酒是十年前那一届百花节酿造而成的,在地底埋了十年,现在正是最香醇的时候,尝尝看吧。”
    玄臻:“......”
    李然又让身后的工作人员,给林修砚几人各倒了一碗,“都尝尝看吧!”
    闻着碗里的香气,林修砚端起酒碗准备尝一口时,被玄臻制伸手止住了。
    玄臻抿唇,“禁酒。”
    曾经说过的话,还是要做到啊,必须要言出必行......丢命一次,丢脸一次,教训已经够惨烈了,反正这辈子他再也不想沾到一滴酒了。
    玄臻不说,林修砚还想不起来,玄臻这一说,林修砚满脑子都是玄臻卸门板啃门板的模样.....
    林修砚:“......”
    果然,一个人不能喝,要害得他们都不能喝酒么?
    算了,再怎么说这个玄臻还是他名义上的师尊,他还是要给玄臻留一点面子,尽量不让玄臻沾酒在众目睽睽之下出糗......
    李然眼睛微眯,随即笑意盈盈道,“玄公子,还有这位公子,怎么不喝呢?”
    玄臻神情淡淡的看向李然,声音冷清开口,“李公子有所不知,在下来自西境紫霄宗凌霄峰,我们凌霄峰的规矩便是,所有人禁酒。”
    “哦,原来如此,既然这样我就不必强求了。”说着,李然端起那碗酒,笑眯眯的仰头喝了下去。
    坐在一边的方长,自然不会有此顾虑,捧起属于自己的那碗酒尝了一口,然后端视起来。
    其色深黄,其气清香,其味芬芳,应该是用糯米、细麦曲和近百种野花酿制而成的,真是好酒!
    只不过,那酒中似乎还暗带着一点微腥的味道......怎么感觉,有点古怪?
    方长自认为识酒无数,天下没有几个喝过的酒比他更多了,在饮酒品酒上算是资深者,如果是一般的酒鬼来喝这百花酒,定不会喝出异常,但他嘛......
    方长放下酒碗,心底一阵不安。
    卷2:第五十五章 客栈毁了
    许久没有发现自己身体有任何异常,又看看周围人都喝得尽兴,就连跟来的这个三岁小孩都喝了两小口酒,脸颊醉醺醺的撑着小肉下巴,方长紧绷着的一颗心瞬间放松了不少。
    或许是因为窖藏的酒窖选址不太好,酒窖泥土中铁之类的金属矿含量太高了,酒水中才会产生这样的铁腥味,而自己平时过于警惕,自然会多想了。
    “媳妇,嘿嘿,你怎么,变成了两个?”夏侯翎脸颊通红,双眼迷离的盯着玄臻傻笑不已。
    随即,夏侯小朋友便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
    玄臻无奈笑了笑,揉了揉夏侯小朋友的脑袋,将其抱了起来,让其脑袋趴在自己肩膀上。
    夏侯家的两个弟子,有些手忙脚乱的站起来,“玄臻前辈,还是我们来吧!”
    “无碍。”
    玄臻微微一笑,这淡淡的笑容若冰雪消融后百花盛开的春天,真可谓人比花娇,晃得两个筑基弟子脸颊瞬间就红了,站在那里更加慌乱无措了,而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切的李然,勾起嘴角眼底划过一丝邪气。
    玄臻抱着熟睡的夏侯翎,转过身看向李然,“多谢李公子今日款待了,我们还有事,就先行告辞了。”
    说罢,玄臻几人离开百花河边的街道,准备向着昭安城坊市而去。
    方长见此,不急不慢的将碗中剩下的酒水一干而尽,扬起袖子擦了擦嘴角,这才随后跟了上去。
    “喂!你们怎么搞的!”
    路边,两个抱着大酒坛子的年轻人撞在了一起,酒坛摔地上打了个粉碎,那飞溅开来的瓦罐残片,将路边开得正好的一片芍药的花盆都给砸得稀烂,百花节酒会的一个负责管事,正在奚落两人。
    “陈管事,对不起,我这就收拾好,换上几盆新的芍药。”
    昭安城这个时间最不缺的就是花,各种花的价钱都很便宜,而且这些花的盛开周期十分长,这些芍药从九月二十开始摆在大街上,能一直开到下个月中旬。
    所以,年轻小伙也不心疼那几个钱,很是爽利的答应了赔偿。
    其中一个年轻小伙,一边哈腰点头,一边用找来的垃圾铲和扫帚,清扫那些坏掉的芍药和陶土花盆,以及散落一地的花泥。
    走在玄臻几人后面的方长,漫不经心的四处瞟着,便看到了这一幕,方长本想收回目光,却被原本花盆覆盖,此刻扫开了露出的大街地面一角给吸引住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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