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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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临渊眼光落在毛团子变回一条的尾巴上,眼中疑惑一闪而过。不过这样也好,外人看来,大白就是一只普通的猫,会更加安全。
    在前脚踢到前脚,就地打了一个滚后,林加耳躺在地上,大脑终于从震惊中醒过来,开始怀疑人生。
    为什么他一觉醒来,会变成一直毛绒绒的小猫咪?看样子还是林墨那家伙的猫,之前听到林墨为了他的猫去学做菜就知道对方是个猫控,现在看来,什么猫控,简直就是个猫奴。想到他现在占人家猫的身体就有点心虚。
    他占了林墨家的猫的身体,那他原来的身体又在哪里?而且这里也不是他家啊。
    他想起来了,那天他被老头子坑了,白走了一趟c城,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深夜了。回家之后,发现林墨带着小金离开了,屋子里空无一人。他坐在沙发上,好像看到外面有什么东西掉下来,再然后他浑身一阵发热,接下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白毛团子有些抓狂的样子,躺在厚厚的地毯上,爪子不甘心似的捧着什么东西往嘴里塞,还咬了下去。
    “喵呜!”好痛,定睛一看,他两只爪子捧着尾巴,而他张嘴给咬了。
    林加耳此刻都快要被自己蠢到了,看着湿漉漉的尾巴尖,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他好像长出了两根又长又蓬松还会造反的尾巴。跟眼前这根总体上来说,毛色相似,但是形状和大小差太远了。这根看起来跟普通猫尾巴没有多大差别。两者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小金的出现到他长尾巴,他觉得这一切从林墨那家伙来到他家开始的。
    林加耳思维开始发散,最后得出一个他认为最有可能的结论,那就是林墨的猫是一只猫妖,对方夺舍他的身体,最后将他的灵魂交换到猫的身体里面,造成了他现在这个样子。
    越想越气,林加耳前面两只肉垫刷刷伸出利爪,凶巴巴的样子。
    不行,他要把自己身体换回来。林加耳气势汹汹的站起来,一副大干一场的样子,没走两步,左脚拌右脚,往前滚了两圈,毛绒绒的耳朵都塌了进去,顿时气势全无,焉了似的。
    如今这般,难道当初用药迷倒林墨,还敲了对方闷棍的报应?早知道如此,他一定紧紧跟着王浩那家伙,绝对不会给自己认错的机会。
    林加耳在心里哀嚎,一张毛绒绒的猫脸多了点生无可恋的样子,直到一双修长有力的大手将他抱起。
    “大白,怎么了?”
    没有得到回到,墨临渊当他还在生气,抱着小家伙,拿起旁边的手机打算放在兜里,然后就看到毛团子盯着手机,手一顿:“大白,你想要手机?”
    林加耳赶紧点头,有了手机,他就能打自己的电话试试。
    墨临渊就把手机解锁,放在林加耳两只爪子前面,看着对方手忘脚乱按了几个数字,弹出林加耳的通信录时,脸顿时就黑了。好在林加耳的话一直没人接听,才松了一口气。
    林加耳拨完电话,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做的太出格了,万一这家伙把他送去解刨怎么办?看到对方丝毫没有感觉到惊讶的样子,显然习以为常了。
    林加耳见此,越发肯定对方的那只猫不简单,说不定根本没带他的手机。现在他也不方便联系王浩他们,难道通话后喵喵叫吗?看来,他要找机会偷偷回去看看。
    第16章 讨厌的气息
    墨临渊见他打完电话,就想将手机抽走,哪能让大白天天给林加耳打电话,要打也是打给他。
    林加耳两只小爪子捧着手机不撒手,变成猫就算了,不会四条腿走路一直摔跤也忍了,但是,再没收他手机,这日子就绝对不能过了。没有手机,一天时间都觉得比三天时间长,这简直就是要他老命啊。
    墨临渊拉了几下,没有办法,无奈道:“大白,你要手机干什么?”
    “喵喵喵~”手机能干的事情多了去,这手机你不能拿走。林加耳顶着一张毛绒绒的猫脸,一双猫瞳理直气壮的和墨临渊对视,小爪子用力的都快在手机壳子上留下划痕了,不管怎么样,绝对不能让对方将手机拿走。
    墨临渊见状,一向不容忤逆的他竟然叹了一口气,无奈之下只得松开手指:“依你,不过这手机是我的,一会给你换新的。”
    林加耳抱着手机心满意足,被墨临渊抱着出去。
    五分钟后,一只毛绒绒的白毛团子坐在主位上,一双明亮的猫瞳骨碌碌的转动。
    林加耳他在打量这栋别墅,跟他在网上浏览过的图片不太相同,这里整体格局磅礴大气,庄严复古。没错,就是复古,四周的挂画和柱饰,看起来很有历史厚重感。
    这些会不会是古董啊?如果真是,那得多值钱,都摆到饭厅来了。他之前从林墨的言行举止和那身气势就知道对方身份不简单,可是也没有想到他这么土豪。
    视线回到餐桌,这桌子感觉比他的房间还要大,上面摆了不少精致的佳肴,一眼看上去起码几十盘也是有的,虽然每一盘分量看起来好像不多。各种摆拼造型,简直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
    白猫团子忍不住跳上去,视线落在前面的餐具上,黄地珐琅彩,传说中皇帝专用餐具。还有这筷子,用猫爪摁了下,啧啧,象牙筷。
    这林墨到底什么身份,这么大手笔?他之前也去过一个土豪同学家里聚会,当时还觉得对方土豪的,现在一对比,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返回顶部↑
    墨临渊眼光落在毛团子变回一条的尾巴上,眼中疑惑一闪而过。不过这样也好,外人看来,大白就是一只普通的猫,会更加安全。
    在前脚踢到前脚,就地打了一个滚后,林加耳躺在地上,大脑终于从震惊中醒过来,开始怀疑人生。
    为什么他一觉醒来,会变成一直毛绒绒的小猫咪?看样子还是林墨那家伙的猫,之前听到林墨为了他的猫去学做菜就知道对方是个猫控,现在看来,什么猫控,简直就是个猫奴。想到他现在占人家猫的身体就有点心虚。
    他占了林墨家的猫的身体,那他原来的身体又在哪里?而且这里也不是他家啊。
    他想起来了,那天他被老头子坑了,白走了一趟c城,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深夜了。回家之后,发现林墨带着小金离开了,屋子里空无一人。他坐在沙发上,好像看到外面有什么东西掉下来,再然后他浑身一阵发热,接下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白毛团子有些抓狂的样子,躺在厚厚的地毯上,爪子不甘心似的捧着什么东西往嘴里塞,还咬了下去。
    “喵呜!”好痛,定睛一看,他两只爪子捧着尾巴,而他张嘴给咬了。
    林加耳此刻都快要被自己蠢到了,看着湿漉漉的尾巴尖,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他好像长出了两根又长又蓬松还会造反的尾巴。跟眼前这根总体上来说,毛色相似,但是形状和大小差太远了。这根看起来跟普通猫尾巴没有多大差别。两者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小金的出现到他长尾巴,他觉得这一切从林墨那家伙来到他家开始的。
    林加耳思维开始发散,最后得出一个他认为最有可能的结论,那就是林墨的猫是一只猫妖,对方夺舍他的身体,最后将他的灵魂交换到猫的身体里面,造成了他现在这个样子。
    越想越气,林加耳前面两只肉垫刷刷伸出利爪,凶巴巴的样子。
    不行,他要把自己身体换回来。林加耳气势汹汹的站起来,一副大干一场的样子,没走两步,左脚拌右脚,往前滚了两圈,毛绒绒的耳朵都塌了进去,顿时气势全无,焉了似的。
    如今这般,难道当初用药迷倒林墨,还敲了对方闷棍的报应?早知道如此,他一定紧紧跟着王浩那家伙,绝对不会给自己认错的机会。
    林加耳在心里哀嚎,一张毛绒绒的猫脸多了点生无可恋的样子,直到一双修长有力的大手将他抱起。
    “大白,怎么了?”
    没有得到回到,墨临渊当他还在生气,抱着小家伙,拿起旁边的手机打算放在兜里,然后就看到毛团子盯着手机,手一顿:“大白,你想要手机?”
    林加耳赶紧点头,有了手机,他就能打自己的电话试试。
    墨临渊就把手机解锁,放在林加耳两只爪子前面,看着对方手忘脚乱按了几个数字,弹出林加耳的通信录时,脸顿时就黑了。好在林加耳的话一直没人接听,才松了一口气。
    林加耳拨完电话,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做的太出格了,万一这家伙把他送去解刨怎么办?看到对方丝毫没有感觉到惊讶的样子,显然习以为常了。
    林加耳见此,越发肯定对方的那只猫不简单,说不定根本没带他的手机。现在他也不方便联系王浩他们,难道通话后喵喵叫吗?看来,他要找机会偷偷回去看看。
    第16章 讨厌的气息
    墨临渊见他打完电话,就想将手机抽走,哪能让大白天天给林加耳打电话,要打也是打给他。
    林加耳两只小爪子捧着手机不撒手,变成猫就算了,不会四条腿走路一直摔跤也忍了,但是,再没收他手机,这日子就绝对不能过了。没有手机,一天时间都觉得比三天时间长,这简直就是要他老命啊。
    墨临渊拉了几下,没有办法,无奈道:“大白,你要手机干什么?”
    “喵喵喵~”手机能干的事情多了去,这手机你不能拿走。林加耳顶着一张毛绒绒的猫脸,一双猫瞳理直气壮的和墨临渊对视,小爪子用力的都快在手机壳子上留下划痕了,不管怎么样,绝对不能让对方将手机拿走。
    墨临渊见状,一向不容忤逆的他竟然叹了一口气,无奈之下只得松开手指:“依你,不过这手机是我的,一会给你换新的。”
    林加耳抱着手机心满意足,被墨临渊抱着出去。
    五分钟后,一只毛绒绒的白毛团子坐在主位上,一双明亮的猫瞳骨碌碌的转动。
    林加耳他在打量这栋别墅,跟他在网上浏览过的图片不太相同,这里整体格局磅礴大气,庄严复古。没错,就是复古,四周的挂画和柱饰,看起来很有历史厚重感。
    这些会不会是古董啊?如果真是,那得多值钱,都摆到饭厅来了。他之前从林墨的言行举止和那身气势就知道对方身份不简单,可是也没有想到他这么土豪。
    视线回到餐桌,这桌子感觉比他的房间还要大,上面摆了不少精致的佳肴,一眼看上去起码几十盘也是有的,虽然每一盘分量看起来好像不多。各种摆拼造型,简直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
    白猫团子忍不住跳上去,视线落在前面的餐具上,黄地珐琅彩,传说中皇帝专用餐具。还有这筷子,用猫爪摁了下,啧啧,象牙筷。
    这林墨到底什么身份,这么大手笔?他之前也去过一个土豪同学家里聚会,当时还觉得对方土豪的,现在一对比,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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