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离开帝王谷之后,这片荒漠的风沙格外大,路槐将军袍解下来给了殷弦月,殷弦月像阿拉伯人从头把自己包起来,挡住口鼻。
另外两位仿佛刀枪不入,也像是在比什么没有意义的东西,两个人都面不改色地站在狂风中,山羊带着他们朝着首都孟菲斯走去。
一路上,殷弦月愈发不安。
其实走到这里,殷弦月已经对山羊抱有相当强烈的敌意,但理智在扼制他,因为他需要荷鲁斯的王冠。
并且殷弦月很笃定,集齐四件东西之后,必定还要完成某种仪式,那么届时难保山羊不会过河拆桥。
沙漠里每走一步都是很费劲的,尤其迎着风,而且殷弦月很饿,也很渴。
后来路槐
把他抱起来,他才好一点。
伏在路槐肩上的时候他本能地想睡觉,但他不得不打起精神让自己去梳理这一切的因果——“因”是异种神少女用触手贯穿他胸膛,他要死了,濒死之际娜迦海妖前来治愈了他,带他去见了洛尔。
这是因。
造成的“果”是,洛尔将他送去了一个没有超自然生物的洛尔大陆,让他找到所谓的“小狗”,也就是山羊。
洛尔希望殷弦月能把山羊带回洛尔身边,考虑到自己没有穿梭世界的能力,所以洛尔是希望殷弦月能像社区妇女联合会的主任一样,去到每对想要离婚的夫妻家里,劝他们说,过日子哪有不磕绊的,还能离咋地。
然而山羊给了殷弦月另一条思路——
我们可以携手杀了他。
杀了洛尔。
因为洛尔其实也想要路槐,那只小白狼,就像闻尤意喜欢收集美丽的海妖,洛尔也喜欢收集小狗。
不过洛尔也给了殷弦月好处,就是他身为神明的能力,真正的力量,可以让漫天繁星瞬间化为灰烬。
毕竟,他自己的洛尔大陆中,还有一只苏醒的黑龙,以及六个异种神。
但山羊给出的东西,以及旧首领在很多年前就穿越到那里,给了他两件神器。真正意义上的神器,古埃及鹰神荷鲁斯的安卡和沃斯手杖,以及“隐之圣堂”的主人,龙池的父亲,给了自己荷鲁斯的亚麻短裙。
这四件神器的用途,无非就是让同为“鹰”的路槐,成为神。
这样他就可以从“超自然生物”的鹰,成为“神”的鹰。
一个可以与洛尔抗衡的神,可以屠龙的神,可以清剿异种神的神。因为与敌人到达了同样的维度,那么击杀就会更加简单且合理。
那么他其实就不需要将山羊带去洛尔身边,可以绕过洛尔达到目的。
殷弦月攀着路槐的脖子,在自己思考的时间里,无意识地收拢着胳膊,直到路槐说了句“再勒下去全剧终了”,他才“啊”了下。
然后从他肩膀上直起上半身,他坐在路槐的小臂上,所以视角比路槐要高一些。他盯着路槐,用一种“试图交换脑电波的眼神”盯着路槐。
诚然,路槐不太能感受到这股脑电波,对视过来的目光比较迷茫。
殷弦月和他对视不到三秒,噗地笑了一下。
路槐也跟着笑,不过笑得很轻:“怎么了?”
“你翅膀还好吗?”殷弦月问。
因为当时在永夜森林,路槐为了保护森林外平原上的十万平民,幻化出一对翅膀的白狼,被黑龙的烈火灼伤了很大一片,殷弦月是记得的。
路槐:“还好。”
殷弦月说:“我不想耽误时间了,我们飞过去了。”
此话一出,旁边山羊错愕了片刻,几乎要脱口而出一句“我怎么办”的时候,这位混血儿超自然生物已经展开雪白耀眼的翅膀,振翅腾空。
上下埃及自统一以来从未出现过如此神迹——
雪白的天鹰翅膀之间是一个白发的男人,男人怀中抱着,用黑色的布包裹着的什么东西。
他们在金黄的土地上略过阴影,每一个抬头看他们的人都露出无比崇敬的表情。
“路槐!”由于高空大风,殷弦月在他耳畔用力地说,“既然山羊在埃及没有任何能力,那我们就必须在埃及解决所有事情!”
路槐偏了偏头,脸颊蹭在他头发:“可以。”
殷弦月很喜欢这种没有理由的信任,于是他更紧地抱住路槐的脖子。
因为此时此刻,在前往孟菲斯的途中,小说家有了相当强烈的直觉、以及新剧情的灵感。这对小说家来讲非常兴奋。
孟菲斯是拉美西斯一世的首都,但今天,是他与世长辞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他的遗体要开始被制作成木乃伊,完成之后,他会被运送去帝王谷安葬。
孟菲斯的集市很热闹,路槐用金币买了水和食物,古代埃及常见的食物有面包和啤酒,尼罗河流域肥沃的土地给了埃及相当不错的农耕条件。人们用谷物酿酒、制作面包,集市里还有昆虫制成的点心,殷弦月非常好奇,路槐问他要不要吃,他连着退后三步。
然后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姑娘。
这没什么,一扭头想说句对不起,又把头扭回来了。
其实这在古代埃及真的没什么,殷弦月自己也明白,他曾看过一些古埃及的壁画,那些宫廷乐师无论男女,有的,甚至都只在腰部围一条麻绳,其余不再有任何衣饰。
而古代埃及的平民少女,很多穿着束腰的亚麻连衣裙,他这么一回头,好死不死一阵大风吹过来,把少女的披肩扬起来,露出剪裁贴身裙子包裹着的,完满的少女体态。 ↑返回顶部↑
另外两位仿佛刀枪不入,也像是在比什么没有意义的东西,两个人都面不改色地站在狂风中,山羊带着他们朝着首都孟菲斯走去。
一路上,殷弦月愈发不安。
其实走到这里,殷弦月已经对山羊抱有相当强烈的敌意,但理智在扼制他,因为他需要荷鲁斯的王冠。
并且殷弦月很笃定,集齐四件东西之后,必定还要完成某种仪式,那么届时难保山羊不会过河拆桥。
沙漠里每走一步都是很费劲的,尤其迎着风,而且殷弦月很饿,也很渴。
后来路槐
把他抱起来,他才好一点。
伏在路槐肩上的时候他本能地想睡觉,但他不得不打起精神让自己去梳理这一切的因果——“因”是异种神少女用触手贯穿他胸膛,他要死了,濒死之际娜迦海妖前来治愈了他,带他去见了洛尔。
这是因。
造成的“果”是,洛尔将他送去了一个没有超自然生物的洛尔大陆,让他找到所谓的“小狗”,也就是山羊。
洛尔希望殷弦月能把山羊带回洛尔身边,考虑到自己没有穿梭世界的能力,所以洛尔是希望殷弦月能像社区妇女联合会的主任一样,去到每对想要离婚的夫妻家里,劝他们说,过日子哪有不磕绊的,还能离咋地。
然而山羊给了殷弦月另一条思路——
我们可以携手杀了他。
杀了洛尔。
因为洛尔其实也想要路槐,那只小白狼,就像闻尤意喜欢收集美丽的海妖,洛尔也喜欢收集小狗。
不过洛尔也给了殷弦月好处,就是他身为神明的能力,真正的力量,可以让漫天繁星瞬间化为灰烬。
毕竟,他自己的洛尔大陆中,还有一只苏醒的黑龙,以及六个异种神。
但山羊给出的东西,以及旧首领在很多年前就穿越到那里,给了他两件神器。真正意义上的神器,古埃及鹰神荷鲁斯的安卡和沃斯手杖,以及“隐之圣堂”的主人,龙池的父亲,给了自己荷鲁斯的亚麻短裙。
这四件神器的用途,无非就是让同为“鹰”的路槐,成为神。
这样他就可以从“超自然生物”的鹰,成为“神”的鹰。
一个可以与洛尔抗衡的神,可以屠龙的神,可以清剿异种神的神。因为与敌人到达了同样的维度,那么击杀就会更加简单且合理。
那么他其实就不需要将山羊带去洛尔身边,可以绕过洛尔达到目的。
殷弦月攀着路槐的脖子,在自己思考的时间里,无意识地收拢着胳膊,直到路槐说了句“再勒下去全剧终了”,他才“啊”了下。
然后从他肩膀上直起上半身,他坐在路槐的小臂上,所以视角比路槐要高一些。他盯着路槐,用一种“试图交换脑电波的眼神”盯着路槐。
诚然,路槐不太能感受到这股脑电波,对视过来的目光比较迷茫。
殷弦月和他对视不到三秒,噗地笑了一下。
路槐也跟着笑,不过笑得很轻:“怎么了?”
“你翅膀还好吗?”殷弦月问。
因为当时在永夜森林,路槐为了保护森林外平原上的十万平民,幻化出一对翅膀的白狼,被黑龙的烈火灼伤了很大一片,殷弦月是记得的。
路槐:“还好。”
殷弦月说:“我不想耽误时间了,我们飞过去了。”
此话一出,旁边山羊错愕了片刻,几乎要脱口而出一句“我怎么办”的时候,这位混血儿超自然生物已经展开雪白耀眼的翅膀,振翅腾空。
上下埃及自统一以来从未出现过如此神迹——
雪白的天鹰翅膀之间是一个白发的男人,男人怀中抱着,用黑色的布包裹着的什么东西。
他们在金黄的土地上略过阴影,每一个抬头看他们的人都露出无比崇敬的表情。
“路槐!”由于高空大风,殷弦月在他耳畔用力地说,“既然山羊在埃及没有任何能力,那我们就必须在埃及解决所有事情!”
路槐偏了偏头,脸颊蹭在他头发:“可以。”
殷弦月很喜欢这种没有理由的信任,于是他更紧地抱住路槐的脖子。
因为此时此刻,在前往孟菲斯的途中,小说家有了相当强烈的直觉、以及新剧情的灵感。这对小说家来讲非常兴奋。
孟菲斯是拉美西斯一世的首都,但今天,是他与世长辞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他的遗体要开始被制作成木乃伊,完成之后,他会被运送去帝王谷安葬。
孟菲斯的集市很热闹,路槐用金币买了水和食物,古代埃及常见的食物有面包和啤酒,尼罗河流域肥沃的土地给了埃及相当不错的农耕条件。人们用谷物酿酒、制作面包,集市里还有昆虫制成的点心,殷弦月非常好奇,路槐问他要不要吃,他连着退后三步。
然后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姑娘。
这没什么,一扭头想说句对不起,又把头扭回来了。
其实这在古代埃及真的没什么,殷弦月自己也明白,他曾看过一些古埃及的壁画,那些宫廷乐师无论男女,有的,甚至都只在腰部围一条麻绳,其余不再有任何衣饰。
而古代埃及的平民少女,很多穿着束腰的亚麻连衣裙,他这么一回头,好死不死一阵大风吹过来,把少女的披肩扬起来,露出剪裁贴身裙子包裹着的,完满的少女体态。 ↑返回顶部↑
离开帝王谷之后,这片荒漠的风沙格外大,路槐将军袍解下来给了殷弦月,殷弦月像阿拉伯人从头把自己包起来,挡住口鼻。
另外两位仿佛刀枪不入,也像是在比什么没有意义的东西,两个人都面不改色地站在狂风中,山羊带着他们朝着首都孟菲斯走去。
一路上,殷弦月愈发不安。
其实走到这里,殷弦月已经对山羊抱有相当强烈的敌意,但理智在扼制他,因为他需要荷鲁斯的王冠。
并且殷弦月很笃定,集齐四件东西之后,必定还要完成某种仪式,那么届时难保山羊不会过河拆桥。
沙漠里每走一步都是很费劲的,尤其迎着风,而且殷弦月很饿,也很渴。
后来路槐
把他抱起来,他才好一点。
伏在路槐肩上的时候他本能地想睡觉,但他不得不打起精神让自己去梳理这一切的因果——“因”是异种神少女用触手贯穿他胸膛,他要死了,濒死之际娜迦海妖前来治愈了他,带他去见了洛尔。
这是因。
造成的“果”是,洛尔将他送去了一个没有超自然生物的洛尔大陆,让他找到所谓的“小狗”,也就是山羊。
洛尔希望殷弦月能把山羊带回洛尔身边,考虑到自己没有穿梭世界的能力,所以洛尔是希望殷弦月能像社区妇女联合会的主任一样,去到每对想要离婚的夫妻家里,劝他们说,过日子哪有不磕绊的,还能离咋地。
然而山羊给了殷弦月另一条思路——
我们可以携手杀了他。
杀了洛尔。
因为洛尔其实也想要路槐,那只小白狼,就像闻尤意喜欢收集美丽的海妖,洛尔也喜欢收集小狗。
不过洛尔也给了殷弦月好处,就是他身为神明的能力,真正的力量,可以让漫天繁星瞬间化为灰烬。
毕竟,他自己的洛尔大陆中,还有一只苏醒的黑龙,以及六个异种神。
但山羊给出的东西,以及旧首领在很多年前就穿越到那里,给了他两件神器。真正意义上的神器,古埃及鹰神荷鲁斯的安卡和沃斯手杖,以及“隐之圣堂”的主人,龙池的父亲,给了自己荷鲁斯的亚麻短裙。
这四件神器的用途,无非就是让同为“鹰”的路槐,成为神。
这样他就可以从“超自然生物”的鹰,成为“神”的鹰。
一个可以与洛尔抗衡的神,可以屠龙的神,可以清剿异种神的神。因为与敌人到达了同样的维度,那么击杀就会更加简单且合理。
那么他其实就不需要将山羊带去洛尔身边,可以绕过洛尔达到目的。
殷弦月攀着路槐的脖子,在自己思考的时间里,无意识地收拢着胳膊,直到路槐说了句“再勒下去全剧终了”,他才“啊”了下。
然后从他肩膀上直起上半身,他坐在路槐的小臂上,所以视角比路槐要高一些。他盯着路槐,用一种“试图交换脑电波的眼神”盯着路槐。
诚然,路槐不太能感受到这股脑电波,对视过来的目光比较迷茫。
殷弦月和他对视不到三秒,噗地笑了一下。
路槐也跟着笑,不过笑得很轻:“怎么了?”
“你翅膀还好吗?”殷弦月问。
因为当时在永夜森林,路槐为了保护森林外平原上的十万平民,幻化出一对翅膀的白狼,被黑龙的烈火灼伤了很大一片,殷弦月是记得的。
路槐:“还好。”
殷弦月说:“我不想耽误时间了,我们飞过去了。”
此话一出,旁边山羊错愕了片刻,几乎要脱口而出一句“我怎么办”的时候,这位混血儿超自然生物已经展开雪白耀眼的翅膀,振翅腾空。
上下埃及自统一以来从未出现过如此神迹——
雪白的天鹰翅膀之间是一个白发的男人,男人怀中抱着,用黑色的布包裹着的什么东西。
他们在金黄的土地上略过阴影,每一个抬头看他们的人都露出无比崇敬的表情。
“路槐!”由于高空大风,殷弦月在他耳畔用力地说,“既然山羊在埃及没有任何能力,那我们就必须在埃及解决所有事情!”
路槐偏了偏头,脸颊蹭在他头发:“可以。”
殷弦月很喜欢这种没有理由的信任,于是他更紧地抱住路槐的脖子。
因为此时此刻,在前往孟菲斯的途中,小说家有了相当强烈的直觉、以及新剧情的灵感。这对小说家来讲非常兴奋。
孟菲斯是拉美西斯一世的首都,但今天,是他与世长辞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他的遗体要开始被制作成木乃伊,完成之后,他会被运送去帝王谷安葬。
孟菲斯的集市很热闹,路槐用金币买了水和食物,古代埃及常见的食物有面包和啤酒,尼罗河流域肥沃的土地给了埃及相当不错的农耕条件。人们用谷物酿酒、制作面包,集市里还有昆虫制成的点心,殷弦月非常好奇,路槐问他要不要吃,他连着退后三步。
然后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姑娘。
这没什么,一扭头想说句对不起,又把头扭回来了。
其实这在古代埃及真的没什么,殷弦月自己也明白,他曾看过一些古埃及的壁画,那些宫廷乐师无论男女,有的,甚至都只在腰部围一条麻绳,其余不再有任何衣饰。
而古代埃及的平民少女,很多穿着束腰的亚麻连衣裙,他这么一回头,好死不死一阵大风吹过来,把少女的披肩扬起来,露出剪裁贴身裙子包裹着的,完满的少女体态。
另外两位仿佛刀枪不入,也像是在比什么没有意义的东西,两个人都面不改色地站在狂风中,山羊带着他们朝着首都孟菲斯走去。
一路上,殷弦月愈发不安。
其实走到这里,殷弦月已经对山羊抱有相当强烈的敌意,但理智在扼制他,因为他需要荷鲁斯的王冠。
并且殷弦月很笃定,集齐四件东西之后,必定还要完成某种仪式,那么届时难保山羊不会过河拆桥。
沙漠里每走一步都是很费劲的,尤其迎着风,而且殷弦月很饿,也很渴。
后来路槐
把他抱起来,他才好一点。
伏在路槐肩上的时候他本能地想睡觉,但他不得不打起精神让自己去梳理这一切的因果——“因”是异种神少女用触手贯穿他胸膛,他要死了,濒死之际娜迦海妖前来治愈了他,带他去见了洛尔。
这是因。
造成的“果”是,洛尔将他送去了一个没有超自然生物的洛尔大陆,让他找到所谓的“小狗”,也就是山羊。
洛尔希望殷弦月能把山羊带回洛尔身边,考虑到自己没有穿梭世界的能力,所以洛尔是希望殷弦月能像社区妇女联合会的主任一样,去到每对想要离婚的夫妻家里,劝他们说,过日子哪有不磕绊的,还能离咋地。
然而山羊给了殷弦月另一条思路——
我们可以携手杀了他。
杀了洛尔。
因为洛尔其实也想要路槐,那只小白狼,就像闻尤意喜欢收集美丽的海妖,洛尔也喜欢收集小狗。
不过洛尔也给了殷弦月好处,就是他身为神明的能力,真正的力量,可以让漫天繁星瞬间化为灰烬。
毕竟,他自己的洛尔大陆中,还有一只苏醒的黑龙,以及六个异种神。
但山羊给出的东西,以及旧首领在很多年前就穿越到那里,给了他两件神器。真正意义上的神器,古埃及鹰神荷鲁斯的安卡和沃斯手杖,以及“隐之圣堂”的主人,龙池的父亲,给了自己荷鲁斯的亚麻短裙。
这四件神器的用途,无非就是让同为“鹰”的路槐,成为神。
这样他就可以从“超自然生物”的鹰,成为“神”的鹰。
一个可以与洛尔抗衡的神,可以屠龙的神,可以清剿异种神的神。因为与敌人到达了同样的维度,那么击杀就会更加简单且合理。
那么他其实就不需要将山羊带去洛尔身边,可以绕过洛尔达到目的。
殷弦月攀着路槐的脖子,在自己思考的时间里,无意识地收拢着胳膊,直到路槐说了句“再勒下去全剧终了”,他才“啊”了下。
然后从他肩膀上直起上半身,他坐在路槐的小臂上,所以视角比路槐要高一些。他盯着路槐,用一种“试图交换脑电波的眼神”盯着路槐。
诚然,路槐不太能感受到这股脑电波,对视过来的目光比较迷茫。
殷弦月和他对视不到三秒,噗地笑了一下。
路槐也跟着笑,不过笑得很轻:“怎么了?”
“你翅膀还好吗?”殷弦月问。
因为当时在永夜森林,路槐为了保护森林外平原上的十万平民,幻化出一对翅膀的白狼,被黑龙的烈火灼伤了很大一片,殷弦月是记得的。
路槐:“还好。”
殷弦月说:“我不想耽误时间了,我们飞过去了。”
此话一出,旁边山羊错愕了片刻,几乎要脱口而出一句“我怎么办”的时候,这位混血儿超自然生物已经展开雪白耀眼的翅膀,振翅腾空。
上下埃及自统一以来从未出现过如此神迹——
雪白的天鹰翅膀之间是一个白发的男人,男人怀中抱着,用黑色的布包裹着的什么东西。
他们在金黄的土地上略过阴影,每一个抬头看他们的人都露出无比崇敬的表情。
“路槐!”由于高空大风,殷弦月在他耳畔用力地说,“既然山羊在埃及没有任何能力,那我们就必须在埃及解决所有事情!”
路槐偏了偏头,脸颊蹭在他头发:“可以。”
殷弦月很喜欢这种没有理由的信任,于是他更紧地抱住路槐的脖子。
因为此时此刻,在前往孟菲斯的途中,小说家有了相当强烈的直觉、以及新剧情的灵感。这对小说家来讲非常兴奋。
孟菲斯是拉美西斯一世的首都,但今天,是他与世长辞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他的遗体要开始被制作成木乃伊,完成之后,他会被运送去帝王谷安葬。
孟菲斯的集市很热闹,路槐用金币买了水和食物,古代埃及常见的食物有面包和啤酒,尼罗河流域肥沃的土地给了埃及相当不错的农耕条件。人们用谷物酿酒、制作面包,集市里还有昆虫制成的点心,殷弦月非常好奇,路槐问他要不要吃,他连着退后三步。
然后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姑娘。
这没什么,一扭头想说句对不起,又把头扭回来了。
其实这在古代埃及真的没什么,殷弦月自己也明白,他曾看过一些古埃及的壁画,那些宫廷乐师无论男女,有的,甚至都只在腰部围一条麻绳,其余不再有任何衣饰。
而古代埃及的平民少女,很多穿着束腰的亚麻连衣裙,他这么一回头,好死不死一阵大风吹过来,把少女的披肩扬起来,露出剪裁贴身裙子包裹着的,完满的少女体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