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女孩笑弯了眼。
是,你一直都是唯一解,第一顺位。
第124章 “那再跟你表次白。”
“未来多漫长再漫长还有期待”
“陪伴你一直到把这故事说完”
早在周景肆抱着吉他,说这首歌是特意为他心爱的女孩唱得时候,就已经有人猜到,他要唱的一定是首情歌。
而直到这时,曾经喜欢周景肆,甚至抱着自己会不会是特别那个的女生们才终于不得不承认,不过是自我消遣的妄想罢了。
这个天之骄子般的男生,真正喜欢上一个姑娘,原来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一片安静中,深情缱绻的歌声到尾声。
周景肆放下吉他,撑着主席台边沿跳下,径直走向站在人群中的女孩。
众人下意识往旁边让开路,视野拓开。
暴露出穿着明显不属于她的黑色风衣的娇小女生,所有人都顺着周景肆走的方向看过去。
这才发现,原来主席要表白的女孩竟然就在她们中间。
周景肆停在温纾面前。
一步之遥,他高太多,温纾要仰起脸看他才行,刚对上那双温柔含笑的桃花眼,就感觉到头顶被胡乱揉了揉。
周景肆掌心下落,虚虚搭在她脖颈,略粗糙的指腹轻轻摩挲着,他叫她。
“温小纾。”
“嗯。”温纾眨了下眼,嗓音柔软,被这么多人看着控制不住羞赧,小声应他。
周景肆用手指抹了抹她眼角。
小姑娘掉过眼泪的杏眼还湿湿的,被水洗过般清澈,睫毛卷卷扑闪着,眼尾有点红,小泪痣妖的勾人心弦。
他叹息低笑,无奈的说,“我是不是特别坏啊,怎么总惹你哭,要被你心疼死了。”
“不怪你。”
温纾小声说。
是她自己太不争气,变成了一个爱哭鬼。
“我再努努力,”周景肆说,“以后不让你哭了。”顿了顿,他指尖懒懒勾起小姑娘头发,扯唇笑问,“我唱歌好听吗?”
温纾弯了弯眉梢,又点了下头,“好听。”
一直很好听。
“喔。”周景肆垂眼看着乖乖的小姑娘,眼神变得温柔溺人,“那再跟你表次白。”
温纾看着他,眸光闪动。
“之前算是我骗来的,没正式跟你说过。”男生嗓音低沉,褪去懒散和漫不经心,语气缓慢、认真说,“温纾,我喜欢你。”
“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当他多次因为眼前这个小姑娘情绪不受控制时,他就意识到,并且栽的心甘情愿。
说到底,这么多年,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姑娘。
让他头脑发热,看见就走不动路,甚至那年公交站,看见她哭,就不成熟的把她带回了家。
他受过的教育告诉他,这是不正确的。
一个大男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轻易把一个手无寸铁之力的小姑娘轻易领回家,这于情于理,都万分不应该。
可夜晚同样危险。
他放任不了温纾一个人蹲在那里哭,女孩子那么小,蹲在那里好小一团,哭的好伤心。
温纾是他年少时价值观还没完全成型,刚踏进青春期的荒唐岁月就默默护送保护着的小姑娘。
周景肆再优秀,也只是个普通人。
没有人能在许多年间只跟着一个小姑娘,却保持本心平静淡漠,不对她有零星半点特别。
他偶尔,也会想想,他到底哪里入不了这小姑娘的眼,嫌弃他嫌弃的这么明显,他不就打个架,可其他地方都优秀着呢。
他没有优点吗?
她是不是眼神不好,怎么半点儿也看不见。
想着想着,干脆就刻意不屑再去想了。
尽管这样,遇见她哭,他还是会走不动路。
彼时,他并不觉得这跟喜欢有什么关系,就是少年人都有的臭毛病,你越是不理我,我就越是抓耳挠腮,想犯贱。
可她始终特别。
从小到大,直到林佳仪跟温纾成为闺蜜、他接下顺路送她这个任务之前,他身边除了他妈,也就林佳仪这一个女的。
林佳仪又从小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跟个假小子没区别。
小时候两家人约着一起去乡下度假,林佳仪当时还齐耳短发,爬树掏鸟蛋比他都溜,没有半点女孩子的脆弱。
以至于在周景肆眼里,就算她长大留了长发,长开了,像个女生样儿,但内核是没变的。
女生应该差不多都是这样。
他理所当然认为。
直到林佳仪的身边突然间出现了一个安静乖巧,娇娇又有点怕人的小姑娘。
固有认知突然被打破是非常让人难以接受的。
尤其是对周景肆这种又拽又狂,恨不得全世界老子最大谁也别管我的叛逆少年。
因为林佳仪的存在,他们这波人跟温纾的碰面次数就不可避免增多,即便小姑娘安静的近乎没有存在感,不跟他们交流。
周景肆用了挺长时间才说服自己接受某个事实——
人类一分为二,男性和女性。
然,这个世界上的女性生物非常神奇。
他妈,温柔可亲,身为伟大母亲该有的形象代表。
林佳仪,女生,虽然每个人性格各有不同,但能代表除他妈外的所有女性。 ↑返回顶部↑
是,你一直都是唯一解,第一顺位。
第124章 “那再跟你表次白。”
“未来多漫长再漫长还有期待”
“陪伴你一直到把这故事说完”
早在周景肆抱着吉他,说这首歌是特意为他心爱的女孩唱得时候,就已经有人猜到,他要唱的一定是首情歌。
而直到这时,曾经喜欢周景肆,甚至抱着自己会不会是特别那个的女生们才终于不得不承认,不过是自我消遣的妄想罢了。
这个天之骄子般的男生,真正喜欢上一个姑娘,原来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一片安静中,深情缱绻的歌声到尾声。
周景肆放下吉他,撑着主席台边沿跳下,径直走向站在人群中的女孩。
众人下意识往旁边让开路,视野拓开。
暴露出穿着明显不属于她的黑色风衣的娇小女生,所有人都顺着周景肆走的方向看过去。
这才发现,原来主席要表白的女孩竟然就在她们中间。
周景肆停在温纾面前。
一步之遥,他高太多,温纾要仰起脸看他才行,刚对上那双温柔含笑的桃花眼,就感觉到头顶被胡乱揉了揉。
周景肆掌心下落,虚虚搭在她脖颈,略粗糙的指腹轻轻摩挲着,他叫她。
“温小纾。”
“嗯。”温纾眨了下眼,嗓音柔软,被这么多人看着控制不住羞赧,小声应他。
周景肆用手指抹了抹她眼角。
小姑娘掉过眼泪的杏眼还湿湿的,被水洗过般清澈,睫毛卷卷扑闪着,眼尾有点红,小泪痣妖的勾人心弦。
他叹息低笑,无奈的说,“我是不是特别坏啊,怎么总惹你哭,要被你心疼死了。”
“不怪你。”
温纾小声说。
是她自己太不争气,变成了一个爱哭鬼。
“我再努努力,”周景肆说,“以后不让你哭了。”顿了顿,他指尖懒懒勾起小姑娘头发,扯唇笑问,“我唱歌好听吗?”
温纾弯了弯眉梢,又点了下头,“好听。”
一直很好听。
“喔。”周景肆垂眼看着乖乖的小姑娘,眼神变得温柔溺人,“那再跟你表次白。”
温纾看着他,眸光闪动。
“之前算是我骗来的,没正式跟你说过。”男生嗓音低沉,褪去懒散和漫不经心,语气缓慢、认真说,“温纾,我喜欢你。”
“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当他多次因为眼前这个小姑娘情绪不受控制时,他就意识到,并且栽的心甘情愿。
说到底,这么多年,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姑娘。
让他头脑发热,看见就走不动路,甚至那年公交站,看见她哭,就不成熟的把她带回了家。
他受过的教育告诉他,这是不正确的。
一个大男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轻易把一个手无寸铁之力的小姑娘轻易领回家,这于情于理,都万分不应该。
可夜晚同样危险。
他放任不了温纾一个人蹲在那里哭,女孩子那么小,蹲在那里好小一团,哭的好伤心。
温纾是他年少时价值观还没完全成型,刚踏进青春期的荒唐岁月就默默护送保护着的小姑娘。
周景肆再优秀,也只是个普通人。
没有人能在许多年间只跟着一个小姑娘,却保持本心平静淡漠,不对她有零星半点特别。
他偶尔,也会想想,他到底哪里入不了这小姑娘的眼,嫌弃他嫌弃的这么明显,他不就打个架,可其他地方都优秀着呢。
他没有优点吗?
她是不是眼神不好,怎么半点儿也看不见。
想着想着,干脆就刻意不屑再去想了。
尽管这样,遇见她哭,他还是会走不动路。
彼时,他并不觉得这跟喜欢有什么关系,就是少年人都有的臭毛病,你越是不理我,我就越是抓耳挠腮,想犯贱。
可她始终特别。
从小到大,直到林佳仪跟温纾成为闺蜜、他接下顺路送她这个任务之前,他身边除了他妈,也就林佳仪这一个女的。
林佳仪又从小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跟个假小子没区别。
小时候两家人约着一起去乡下度假,林佳仪当时还齐耳短发,爬树掏鸟蛋比他都溜,没有半点女孩子的脆弱。
以至于在周景肆眼里,就算她长大留了长发,长开了,像个女生样儿,但内核是没变的。
女生应该差不多都是这样。
他理所当然认为。
直到林佳仪的身边突然间出现了一个安静乖巧,娇娇又有点怕人的小姑娘。
固有认知突然被打破是非常让人难以接受的。
尤其是对周景肆这种又拽又狂,恨不得全世界老子最大谁也别管我的叛逆少年。
因为林佳仪的存在,他们这波人跟温纾的碰面次数就不可避免增多,即便小姑娘安静的近乎没有存在感,不跟他们交流。
周景肆用了挺长时间才说服自己接受某个事实——
人类一分为二,男性和女性。
然,这个世界上的女性生物非常神奇。
他妈,温柔可亲,身为伟大母亲该有的形象代表。
林佳仪,女生,虽然每个人性格各有不同,但能代表除他妈外的所有女性。 ↑返回顶部↑
女孩笑弯了眼。
是,你一直都是唯一解,第一顺位。
第124章 “那再跟你表次白。”
“未来多漫长再漫长还有期待”
“陪伴你一直到把这故事说完”
早在周景肆抱着吉他,说这首歌是特意为他心爱的女孩唱得时候,就已经有人猜到,他要唱的一定是首情歌。
而直到这时,曾经喜欢周景肆,甚至抱着自己会不会是特别那个的女生们才终于不得不承认,不过是自我消遣的妄想罢了。
这个天之骄子般的男生,真正喜欢上一个姑娘,原来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一片安静中,深情缱绻的歌声到尾声。
周景肆放下吉他,撑着主席台边沿跳下,径直走向站在人群中的女孩。
众人下意识往旁边让开路,视野拓开。
暴露出穿着明显不属于她的黑色风衣的娇小女生,所有人都顺着周景肆走的方向看过去。
这才发现,原来主席要表白的女孩竟然就在她们中间。
周景肆停在温纾面前。
一步之遥,他高太多,温纾要仰起脸看他才行,刚对上那双温柔含笑的桃花眼,就感觉到头顶被胡乱揉了揉。
周景肆掌心下落,虚虚搭在她脖颈,略粗糙的指腹轻轻摩挲着,他叫她。
“温小纾。”
“嗯。”温纾眨了下眼,嗓音柔软,被这么多人看着控制不住羞赧,小声应他。
周景肆用手指抹了抹她眼角。
小姑娘掉过眼泪的杏眼还湿湿的,被水洗过般清澈,睫毛卷卷扑闪着,眼尾有点红,小泪痣妖的勾人心弦。
他叹息低笑,无奈的说,“我是不是特别坏啊,怎么总惹你哭,要被你心疼死了。”
“不怪你。”
温纾小声说。
是她自己太不争气,变成了一个爱哭鬼。
“我再努努力,”周景肆说,“以后不让你哭了。”顿了顿,他指尖懒懒勾起小姑娘头发,扯唇笑问,“我唱歌好听吗?”
温纾弯了弯眉梢,又点了下头,“好听。”
一直很好听。
“喔。”周景肆垂眼看着乖乖的小姑娘,眼神变得温柔溺人,“那再跟你表次白。”
温纾看着他,眸光闪动。
“之前算是我骗来的,没正式跟你说过。”男生嗓音低沉,褪去懒散和漫不经心,语气缓慢、认真说,“温纾,我喜欢你。”
“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当他多次因为眼前这个小姑娘情绪不受控制时,他就意识到,并且栽的心甘情愿。
说到底,这么多年,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姑娘。
让他头脑发热,看见就走不动路,甚至那年公交站,看见她哭,就不成熟的把她带回了家。
他受过的教育告诉他,这是不正确的。
一个大男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轻易把一个手无寸铁之力的小姑娘轻易领回家,这于情于理,都万分不应该。
可夜晚同样危险。
他放任不了温纾一个人蹲在那里哭,女孩子那么小,蹲在那里好小一团,哭的好伤心。
温纾是他年少时价值观还没完全成型,刚踏进青春期的荒唐岁月就默默护送保护着的小姑娘。
周景肆再优秀,也只是个普通人。
没有人能在许多年间只跟着一个小姑娘,却保持本心平静淡漠,不对她有零星半点特别。
他偶尔,也会想想,他到底哪里入不了这小姑娘的眼,嫌弃他嫌弃的这么明显,他不就打个架,可其他地方都优秀着呢。
他没有优点吗?
她是不是眼神不好,怎么半点儿也看不见。
想着想着,干脆就刻意不屑再去想了。
尽管这样,遇见她哭,他还是会走不动路。
彼时,他并不觉得这跟喜欢有什么关系,就是少年人都有的臭毛病,你越是不理我,我就越是抓耳挠腮,想犯贱。
可她始终特别。
从小到大,直到林佳仪跟温纾成为闺蜜、他接下顺路送她这个任务之前,他身边除了他妈,也就林佳仪这一个女的。
林佳仪又从小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跟个假小子没区别。
小时候两家人约着一起去乡下度假,林佳仪当时还齐耳短发,爬树掏鸟蛋比他都溜,没有半点女孩子的脆弱。
以至于在周景肆眼里,就算她长大留了长发,长开了,像个女生样儿,但内核是没变的。
女生应该差不多都是这样。
他理所当然认为。
直到林佳仪的身边突然间出现了一个安静乖巧,娇娇又有点怕人的小姑娘。
固有认知突然被打破是非常让人难以接受的。
尤其是对周景肆这种又拽又狂,恨不得全世界老子最大谁也别管我的叛逆少年。
因为林佳仪的存在,他们这波人跟温纾的碰面次数就不可避免增多,即便小姑娘安静的近乎没有存在感,不跟他们交流。
周景肆用了挺长时间才说服自己接受某个事实——
人类一分为二,男性和女性。
然,这个世界上的女性生物非常神奇。
他妈,温柔可亲,身为伟大母亲该有的形象代表。
林佳仪,女生,虽然每个人性格各有不同,但能代表除他妈外的所有女性。
是,你一直都是唯一解,第一顺位。
第124章 “那再跟你表次白。”
“未来多漫长再漫长还有期待”
“陪伴你一直到把这故事说完”
早在周景肆抱着吉他,说这首歌是特意为他心爱的女孩唱得时候,就已经有人猜到,他要唱的一定是首情歌。
而直到这时,曾经喜欢周景肆,甚至抱着自己会不会是特别那个的女生们才终于不得不承认,不过是自我消遣的妄想罢了。
这个天之骄子般的男生,真正喜欢上一个姑娘,原来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一片安静中,深情缱绻的歌声到尾声。
周景肆放下吉他,撑着主席台边沿跳下,径直走向站在人群中的女孩。
众人下意识往旁边让开路,视野拓开。
暴露出穿着明显不属于她的黑色风衣的娇小女生,所有人都顺着周景肆走的方向看过去。
这才发现,原来主席要表白的女孩竟然就在她们中间。
周景肆停在温纾面前。
一步之遥,他高太多,温纾要仰起脸看他才行,刚对上那双温柔含笑的桃花眼,就感觉到头顶被胡乱揉了揉。
周景肆掌心下落,虚虚搭在她脖颈,略粗糙的指腹轻轻摩挲着,他叫她。
“温小纾。”
“嗯。”温纾眨了下眼,嗓音柔软,被这么多人看着控制不住羞赧,小声应他。
周景肆用手指抹了抹她眼角。
小姑娘掉过眼泪的杏眼还湿湿的,被水洗过般清澈,睫毛卷卷扑闪着,眼尾有点红,小泪痣妖的勾人心弦。
他叹息低笑,无奈的说,“我是不是特别坏啊,怎么总惹你哭,要被你心疼死了。”
“不怪你。”
温纾小声说。
是她自己太不争气,变成了一个爱哭鬼。
“我再努努力,”周景肆说,“以后不让你哭了。”顿了顿,他指尖懒懒勾起小姑娘头发,扯唇笑问,“我唱歌好听吗?”
温纾弯了弯眉梢,又点了下头,“好听。”
一直很好听。
“喔。”周景肆垂眼看着乖乖的小姑娘,眼神变得温柔溺人,“那再跟你表次白。”
温纾看着他,眸光闪动。
“之前算是我骗来的,没正式跟你说过。”男生嗓音低沉,褪去懒散和漫不经心,语气缓慢、认真说,“温纾,我喜欢你。”
“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当他多次因为眼前这个小姑娘情绪不受控制时,他就意识到,并且栽的心甘情愿。
说到底,这么多年,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姑娘。
让他头脑发热,看见就走不动路,甚至那年公交站,看见她哭,就不成熟的把她带回了家。
他受过的教育告诉他,这是不正确的。
一个大男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轻易把一个手无寸铁之力的小姑娘轻易领回家,这于情于理,都万分不应该。
可夜晚同样危险。
他放任不了温纾一个人蹲在那里哭,女孩子那么小,蹲在那里好小一团,哭的好伤心。
温纾是他年少时价值观还没完全成型,刚踏进青春期的荒唐岁月就默默护送保护着的小姑娘。
周景肆再优秀,也只是个普通人。
没有人能在许多年间只跟着一个小姑娘,却保持本心平静淡漠,不对她有零星半点特别。
他偶尔,也会想想,他到底哪里入不了这小姑娘的眼,嫌弃他嫌弃的这么明显,他不就打个架,可其他地方都优秀着呢。
他没有优点吗?
她是不是眼神不好,怎么半点儿也看不见。
想着想着,干脆就刻意不屑再去想了。
尽管这样,遇见她哭,他还是会走不动路。
彼时,他并不觉得这跟喜欢有什么关系,就是少年人都有的臭毛病,你越是不理我,我就越是抓耳挠腮,想犯贱。
可她始终特别。
从小到大,直到林佳仪跟温纾成为闺蜜、他接下顺路送她这个任务之前,他身边除了他妈,也就林佳仪这一个女的。
林佳仪又从小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跟个假小子没区别。
小时候两家人约着一起去乡下度假,林佳仪当时还齐耳短发,爬树掏鸟蛋比他都溜,没有半点女孩子的脆弱。
以至于在周景肆眼里,就算她长大留了长发,长开了,像个女生样儿,但内核是没变的。
女生应该差不多都是这样。
他理所当然认为。
直到林佳仪的身边突然间出现了一个安静乖巧,娇娇又有点怕人的小姑娘。
固有认知突然被打破是非常让人难以接受的。
尤其是对周景肆这种又拽又狂,恨不得全世界老子最大谁也别管我的叛逆少年。
因为林佳仪的存在,他们这波人跟温纾的碰面次数就不可避免增多,即便小姑娘安静的近乎没有存在感,不跟他们交流。
周景肆用了挺长时间才说服自己接受某个事实——
人类一分为二,男性和女性。
然,这个世界上的女性生物非常神奇。
他妈,温柔可亲,身为伟大母亲该有的形象代表。
林佳仪,女生,虽然每个人性格各有不同,但能代表除他妈外的所有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