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喂,你怎么这么讨厌,总是欺负我。”
男人的薄唇突然凑到他耳畔,笑道:“宝贝,以后我这辈子都只欺负你一个人。”
第284章 得寸进尺
月色如水,夜幕微凉。
叶笙面露愠怒之色,低声警告道:“沈崇景,你不要得寸进尺。”
他扯了扯嘴角,眸底满是玩味:“阿笙,我不会得寸进尺,我只会提枪跃马。”
叶笙怒吼一声:“臭流氓!”
“我发现你这个人,怎么就是不会好好说话,真让人讨厌的。”
他勾了勾唇,“我以前确实没研究过,怎么好好说话讨女人欢心。”
“要不现在,你来教教我?”
“刚好我们一起学学,反正我也觉得你也不会说话,总惹我生气。”
沈崇景意气风发地发视频,可有个看视频的人就不淡定了。
他看着叶笙弹着曾经承诺,只为他弹的钢琴曲。
气得把手机摔在餐桌上,温姝听见响声。
眉头紧锁,一脸不悦问:“沈崇越,饭你都不会好好吃了是么?”
沈崇越无心跟她争论,拿起手机就要出门,“我吃饱了,你慢慢吃。”
温姝挺着大肚子起身,语气不善地质问道:“沈崇越,这大晚上的,你又去要哪里?”
“去哪里也比跟你待在一起好,我的事你以后少管。”
沈崇越看着追出来的女人,眉眼间充满了不耐烦。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娶她,他至于跟叶笙闹成这样么?
曾经,他以为他能像父母一样,经营好这段再正常不过的家族联姻。
可温姝长久以来的猜忌,质问,冷嘲热讽。
加上叶笙的头也不回,沈崇景的故意显摆,让他心态彻底崩了。
他不甘心就这样失去叶笙,哪怕他不愿意娶她,也不想她属于别的男人。
这些视频,让他的回忆如潮水般袭来。
以前她愿意养着叶笙,就是因为她多才多艺,年轻漂亮,身材窈窕,身体又柔又媚。
他跟叶笙的初相识,是在朋友的茶楼。
她当时就像视频中一样,坐在高档茶楼的大厅,穿着一件浅绿色的旗袍弹着古筝。
当时他们一起谈事的人,都说她生得漂亮,有天人之姿。
吵着让她来包厢泡茶。
问了茶楼的黄老板。
老黄说她是个海大艺术学院的学生,刚上大一,周末过来做兼职的。
只演奏,不泡茶。
沈崇越勾了勾唇,笑她装纯。
来这里卖艺,不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个长期饭票,谋个好出路。
跟这茶楼里,卖茶叶的女人一样。
如果只是想赚点兼职费,像她弹的这么好的,大可去当家教老师。
这种级别,课时费可不低。
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去当主播肯定也能火。
不管怎样,都比在这里挣得多。
她之所以选这里,明显是为了找个金主。
他的朋友乔斯峤,一眼就被她迷住了。
随后,就对她展开了疯狂地追求。
乔斯峤年纪跟他差不多,都才二十出头。
长得也不错,条件更不用说。
所有人都认为叶笙很快就会,被乔斯峤泡到手。
包括沈崇越自己也这样认为。
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乔斯峤追了她小半年,她连话都没多跟他讲两句。
后来,他又听说谁谁谁去追她了。
不过,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一起的朋友,就调侃说让他去试试。
说他在这里条件最好,长得也最帅。
说不定叶笙就是冲着他来的,所以对于其他人就懒得多看一眼了。
他当时年轻,比较冲动。
况且她确实长得很漂亮,那清冷的气质,让人很有征服欲。
男人嘛,都有虚荣心。
他被人一鼓动,也就出了手。
没想到,叶笙对她也是爱理不理。
她越不理,他就越来劲。
这样一来二去,叶笙对他也生出了几分好感。
有一次她在茶楼弹古筝,他就问她:“你除了会弹古筝,还会什么?”
她漫不经心地应声:“还会很多啊,你喜欢什么?”
他想了想,挑眉道:“我喜欢看女人拉大提琴。”
她自信地看着他,浅浅一笑:“好啊!下班后拉大提琴给你听。”
十八岁的叶笙,意气风发,单纯,天真,对感情也很认真。
她无疑是优秀的。
其实对于豪门千金来说,会点乐器什么的,都是小意思。
但像她这样,什么都精通的,却不多。
她不仅对音乐有天分,学习也很好,专业过硬。
以专业第一名考进海大艺术学院,足以证明她很优秀。
她像天空中最耀眼的星一般璀璨,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虚荣心。
叶笙这样的女人,带出门真的很有面子。
所以他,走到哪里都带着她。
而她也心甘情愿,当他的花瓶。
叶笙表现地很依赖他。
沈崇越一度认为,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离开自己。
所以他才拿把她送人作为试探。
谁曾想,感情根本就禁不起试探。 ↑返回顶部↑
男人的薄唇突然凑到他耳畔,笑道:“宝贝,以后我这辈子都只欺负你一个人。”
第284章 得寸进尺
月色如水,夜幕微凉。
叶笙面露愠怒之色,低声警告道:“沈崇景,你不要得寸进尺。”
他扯了扯嘴角,眸底满是玩味:“阿笙,我不会得寸进尺,我只会提枪跃马。”
叶笙怒吼一声:“臭流氓!”
“我发现你这个人,怎么就是不会好好说话,真让人讨厌的。”
他勾了勾唇,“我以前确实没研究过,怎么好好说话讨女人欢心。”
“要不现在,你来教教我?”
“刚好我们一起学学,反正我也觉得你也不会说话,总惹我生气。”
沈崇景意气风发地发视频,可有个看视频的人就不淡定了。
他看着叶笙弹着曾经承诺,只为他弹的钢琴曲。
气得把手机摔在餐桌上,温姝听见响声。
眉头紧锁,一脸不悦问:“沈崇越,饭你都不会好好吃了是么?”
沈崇越无心跟她争论,拿起手机就要出门,“我吃饱了,你慢慢吃。”
温姝挺着大肚子起身,语气不善地质问道:“沈崇越,这大晚上的,你又去要哪里?”
“去哪里也比跟你待在一起好,我的事你以后少管。”
沈崇越看着追出来的女人,眉眼间充满了不耐烦。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娶她,他至于跟叶笙闹成这样么?
曾经,他以为他能像父母一样,经营好这段再正常不过的家族联姻。
可温姝长久以来的猜忌,质问,冷嘲热讽。
加上叶笙的头也不回,沈崇景的故意显摆,让他心态彻底崩了。
他不甘心就这样失去叶笙,哪怕他不愿意娶她,也不想她属于别的男人。
这些视频,让他的回忆如潮水般袭来。
以前她愿意养着叶笙,就是因为她多才多艺,年轻漂亮,身材窈窕,身体又柔又媚。
他跟叶笙的初相识,是在朋友的茶楼。
她当时就像视频中一样,坐在高档茶楼的大厅,穿着一件浅绿色的旗袍弹着古筝。
当时他们一起谈事的人,都说她生得漂亮,有天人之姿。
吵着让她来包厢泡茶。
问了茶楼的黄老板。
老黄说她是个海大艺术学院的学生,刚上大一,周末过来做兼职的。
只演奏,不泡茶。
沈崇越勾了勾唇,笑她装纯。
来这里卖艺,不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个长期饭票,谋个好出路。
跟这茶楼里,卖茶叶的女人一样。
如果只是想赚点兼职费,像她弹的这么好的,大可去当家教老师。
这种级别,课时费可不低。
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去当主播肯定也能火。
不管怎样,都比在这里挣得多。
她之所以选这里,明显是为了找个金主。
他的朋友乔斯峤,一眼就被她迷住了。
随后,就对她展开了疯狂地追求。
乔斯峤年纪跟他差不多,都才二十出头。
长得也不错,条件更不用说。
所有人都认为叶笙很快就会,被乔斯峤泡到手。
包括沈崇越自己也这样认为。
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乔斯峤追了她小半年,她连话都没多跟他讲两句。
后来,他又听说谁谁谁去追她了。
不过,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一起的朋友,就调侃说让他去试试。
说他在这里条件最好,长得也最帅。
说不定叶笙就是冲着他来的,所以对于其他人就懒得多看一眼了。
他当时年轻,比较冲动。
况且她确实长得很漂亮,那清冷的气质,让人很有征服欲。
男人嘛,都有虚荣心。
他被人一鼓动,也就出了手。
没想到,叶笙对她也是爱理不理。
她越不理,他就越来劲。
这样一来二去,叶笙对他也生出了几分好感。
有一次她在茶楼弹古筝,他就问她:“你除了会弹古筝,还会什么?”
她漫不经心地应声:“还会很多啊,你喜欢什么?”
他想了想,挑眉道:“我喜欢看女人拉大提琴。”
她自信地看着他,浅浅一笑:“好啊!下班后拉大提琴给你听。”
十八岁的叶笙,意气风发,单纯,天真,对感情也很认真。
她无疑是优秀的。
其实对于豪门千金来说,会点乐器什么的,都是小意思。
但像她这样,什么都精通的,却不多。
她不仅对音乐有天分,学习也很好,专业过硬。
以专业第一名考进海大艺术学院,足以证明她很优秀。
她像天空中最耀眼的星一般璀璨,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虚荣心。
叶笙这样的女人,带出门真的很有面子。
所以他,走到哪里都带着她。
而她也心甘情愿,当他的花瓶。
叶笙表现地很依赖他。
沈崇越一度认为,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离开自己。
所以他才拿把她送人作为试探。
谁曾想,感情根本就禁不起试探。 ↑返回顶部↑
“喂,你怎么这么讨厌,总是欺负我。”
男人的薄唇突然凑到他耳畔,笑道:“宝贝,以后我这辈子都只欺负你一个人。”
第284章 得寸进尺
月色如水,夜幕微凉。
叶笙面露愠怒之色,低声警告道:“沈崇景,你不要得寸进尺。”
他扯了扯嘴角,眸底满是玩味:“阿笙,我不会得寸进尺,我只会提枪跃马。”
叶笙怒吼一声:“臭流氓!”
“我发现你这个人,怎么就是不会好好说话,真让人讨厌的。”
他勾了勾唇,“我以前确实没研究过,怎么好好说话讨女人欢心。”
“要不现在,你来教教我?”
“刚好我们一起学学,反正我也觉得你也不会说话,总惹我生气。”
沈崇景意气风发地发视频,可有个看视频的人就不淡定了。
他看着叶笙弹着曾经承诺,只为他弹的钢琴曲。
气得把手机摔在餐桌上,温姝听见响声。
眉头紧锁,一脸不悦问:“沈崇越,饭你都不会好好吃了是么?”
沈崇越无心跟她争论,拿起手机就要出门,“我吃饱了,你慢慢吃。”
温姝挺着大肚子起身,语气不善地质问道:“沈崇越,这大晚上的,你又去要哪里?”
“去哪里也比跟你待在一起好,我的事你以后少管。”
沈崇越看着追出来的女人,眉眼间充满了不耐烦。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娶她,他至于跟叶笙闹成这样么?
曾经,他以为他能像父母一样,经营好这段再正常不过的家族联姻。
可温姝长久以来的猜忌,质问,冷嘲热讽。
加上叶笙的头也不回,沈崇景的故意显摆,让他心态彻底崩了。
他不甘心就这样失去叶笙,哪怕他不愿意娶她,也不想她属于别的男人。
这些视频,让他的回忆如潮水般袭来。
以前她愿意养着叶笙,就是因为她多才多艺,年轻漂亮,身材窈窕,身体又柔又媚。
他跟叶笙的初相识,是在朋友的茶楼。
她当时就像视频中一样,坐在高档茶楼的大厅,穿着一件浅绿色的旗袍弹着古筝。
当时他们一起谈事的人,都说她生得漂亮,有天人之姿。
吵着让她来包厢泡茶。
问了茶楼的黄老板。
老黄说她是个海大艺术学院的学生,刚上大一,周末过来做兼职的。
只演奏,不泡茶。
沈崇越勾了勾唇,笑她装纯。
来这里卖艺,不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个长期饭票,谋个好出路。
跟这茶楼里,卖茶叶的女人一样。
如果只是想赚点兼职费,像她弹的这么好的,大可去当家教老师。
这种级别,课时费可不低。
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去当主播肯定也能火。
不管怎样,都比在这里挣得多。
她之所以选这里,明显是为了找个金主。
他的朋友乔斯峤,一眼就被她迷住了。
随后,就对她展开了疯狂地追求。
乔斯峤年纪跟他差不多,都才二十出头。
长得也不错,条件更不用说。
所有人都认为叶笙很快就会,被乔斯峤泡到手。
包括沈崇越自己也这样认为。
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乔斯峤追了她小半年,她连话都没多跟他讲两句。
后来,他又听说谁谁谁去追她了。
不过,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一起的朋友,就调侃说让他去试试。
说他在这里条件最好,长得也最帅。
说不定叶笙就是冲着他来的,所以对于其他人就懒得多看一眼了。
他当时年轻,比较冲动。
况且她确实长得很漂亮,那清冷的气质,让人很有征服欲。
男人嘛,都有虚荣心。
他被人一鼓动,也就出了手。
没想到,叶笙对她也是爱理不理。
她越不理,他就越来劲。
这样一来二去,叶笙对他也生出了几分好感。
有一次她在茶楼弹古筝,他就问她:“你除了会弹古筝,还会什么?”
她漫不经心地应声:“还会很多啊,你喜欢什么?”
他想了想,挑眉道:“我喜欢看女人拉大提琴。”
她自信地看着他,浅浅一笑:“好啊!下班后拉大提琴给你听。”
十八岁的叶笙,意气风发,单纯,天真,对感情也很认真。
她无疑是优秀的。
其实对于豪门千金来说,会点乐器什么的,都是小意思。
但像她这样,什么都精通的,却不多。
她不仅对音乐有天分,学习也很好,专业过硬。
以专业第一名考进海大艺术学院,足以证明她很优秀。
她像天空中最耀眼的星一般璀璨,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虚荣心。
叶笙这样的女人,带出门真的很有面子。
所以他,走到哪里都带着她。
而她也心甘情愿,当他的花瓶。
叶笙表现地很依赖他。
沈崇越一度认为,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离开自己。
所以他才拿把她送人作为试探。
谁曾想,感情根本就禁不起试探。
男人的薄唇突然凑到他耳畔,笑道:“宝贝,以后我这辈子都只欺负你一个人。”
第284章 得寸进尺
月色如水,夜幕微凉。
叶笙面露愠怒之色,低声警告道:“沈崇景,你不要得寸进尺。”
他扯了扯嘴角,眸底满是玩味:“阿笙,我不会得寸进尺,我只会提枪跃马。”
叶笙怒吼一声:“臭流氓!”
“我发现你这个人,怎么就是不会好好说话,真让人讨厌的。”
他勾了勾唇,“我以前确实没研究过,怎么好好说话讨女人欢心。”
“要不现在,你来教教我?”
“刚好我们一起学学,反正我也觉得你也不会说话,总惹我生气。”
沈崇景意气风发地发视频,可有个看视频的人就不淡定了。
他看着叶笙弹着曾经承诺,只为他弹的钢琴曲。
气得把手机摔在餐桌上,温姝听见响声。
眉头紧锁,一脸不悦问:“沈崇越,饭你都不会好好吃了是么?”
沈崇越无心跟她争论,拿起手机就要出门,“我吃饱了,你慢慢吃。”
温姝挺着大肚子起身,语气不善地质问道:“沈崇越,这大晚上的,你又去要哪里?”
“去哪里也比跟你待在一起好,我的事你以后少管。”
沈崇越看着追出来的女人,眉眼间充满了不耐烦。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娶她,他至于跟叶笙闹成这样么?
曾经,他以为他能像父母一样,经营好这段再正常不过的家族联姻。
可温姝长久以来的猜忌,质问,冷嘲热讽。
加上叶笙的头也不回,沈崇景的故意显摆,让他心态彻底崩了。
他不甘心就这样失去叶笙,哪怕他不愿意娶她,也不想她属于别的男人。
这些视频,让他的回忆如潮水般袭来。
以前她愿意养着叶笙,就是因为她多才多艺,年轻漂亮,身材窈窕,身体又柔又媚。
他跟叶笙的初相识,是在朋友的茶楼。
她当时就像视频中一样,坐在高档茶楼的大厅,穿着一件浅绿色的旗袍弹着古筝。
当时他们一起谈事的人,都说她生得漂亮,有天人之姿。
吵着让她来包厢泡茶。
问了茶楼的黄老板。
老黄说她是个海大艺术学院的学生,刚上大一,周末过来做兼职的。
只演奏,不泡茶。
沈崇越勾了勾唇,笑她装纯。
来这里卖艺,不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个长期饭票,谋个好出路。
跟这茶楼里,卖茶叶的女人一样。
如果只是想赚点兼职费,像她弹的这么好的,大可去当家教老师。
这种级别,课时费可不低。
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去当主播肯定也能火。
不管怎样,都比在这里挣得多。
她之所以选这里,明显是为了找个金主。
他的朋友乔斯峤,一眼就被她迷住了。
随后,就对她展开了疯狂地追求。
乔斯峤年纪跟他差不多,都才二十出头。
长得也不错,条件更不用说。
所有人都认为叶笙很快就会,被乔斯峤泡到手。
包括沈崇越自己也这样认为。
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乔斯峤追了她小半年,她连话都没多跟他讲两句。
后来,他又听说谁谁谁去追她了。
不过,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一起的朋友,就调侃说让他去试试。
说他在这里条件最好,长得也最帅。
说不定叶笙就是冲着他来的,所以对于其他人就懒得多看一眼了。
他当时年轻,比较冲动。
况且她确实长得很漂亮,那清冷的气质,让人很有征服欲。
男人嘛,都有虚荣心。
他被人一鼓动,也就出了手。
没想到,叶笙对她也是爱理不理。
她越不理,他就越来劲。
这样一来二去,叶笙对他也生出了几分好感。
有一次她在茶楼弹古筝,他就问她:“你除了会弹古筝,还会什么?”
她漫不经心地应声:“还会很多啊,你喜欢什么?”
他想了想,挑眉道:“我喜欢看女人拉大提琴。”
她自信地看着他,浅浅一笑:“好啊!下班后拉大提琴给你听。”
十八岁的叶笙,意气风发,单纯,天真,对感情也很认真。
她无疑是优秀的。
其实对于豪门千金来说,会点乐器什么的,都是小意思。
但像她这样,什么都精通的,却不多。
她不仅对音乐有天分,学习也很好,专业过硬。
以专业第一名考进海大艺术学院,足以证明她很优秀。
她像天空中最耀眼的星一般璀璨,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虚荣心。
叶笙这样的女人,带出门真的很有面子。
所以他,走到哪里都带着她。
而她也心甘情愿,当他的花瓶。
叶笙表现地很依赖他。
沈崇越一度认为,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离开自己。
所以他才拿把她送人作为试探。
谁曾想,感情根本就禁不起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