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二鹿要投降?
“丹妮,你决定放弃铁王座了吗?”老伊蒙迟疑着问。
长城之巅,城门洞东边,有一处守夜人早年修建的一座牛栏似的木头棚子,夜晚值班时用来遮风挡雨的,现今人手不足,已废弃多年。
此时,大黑就趴在破旧的棚子里,而丹妮与伊蒙并肩坐在黑龙柔软坚韧的肉翼上。
就像靠在沙发上一样聊天。
守夜人物资匮乏,晚饭算不上多丰盛,也没有节目表演,吃了块肉排,丹妮就离席上了长城。
伊蒙随之而来。
“为何这么说?我有龙有魔法,有几十把瓦雷利亚钢剑,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我的胜算都最大才对。”丹妮道。
伊蒙担忧道:“我仔细观察过昨晚你与异鬼战斗的过程,瓦雷利亚钢剑对于异鬼,就如同铁剑对于铠甲骑士,有杀伤力,但必须要害攻击,还得先破甲。
龙炎对异鬼有效,却杀伤效率太低,冰甲与冰剑甚至能阻挡龙炎火球,太可怕了。
可光明使者不同,它是亚梭尔亚亥专门为对付异鬼打造的神器。我怀疑史坦尼斯能斩断异鬼的冰剑,无视魔法冰甲的防御,好似瓦雷利亚钢剑对付木头武器一般。
我还有个猜测,只有光明使者才能击杀异鬼王,普通武器无法终结长夜。否则亚梭尔亚亥也没必有费尽心思铸剑了。”
“这......”丹妮沉默下来。
老人这番话绝非无稽之谈,反而非常有道理。
亚梭尔亚亥并非一波流搞定异鬼,他与异鬼战斗了很多年——据说长夜持续了一代人。期间有过失败,也有过胜利,但始终无法终结长夜。
八千年前,瓦雷利亚文明还没出现,自然也没有瓦雷利亚钢,但除了龙晶,当时还有一种名为“龙钢”的魔法金属。不确定龙钢是什么钢,但它与瓦雷利亚钢功能类似,能斩杀异鬼。
以亚梭尔亚亥‘救世英雄’的身份,不可能连一柄龙钢武器也没有。偏偏他一定要铸剑,为了铸剑还献祭了自己老婆(ps)。
付出如此大代价锻造出的光明使者一定有一种强大功能,那个能力也一定对夜王有特殊效果。
丹妮只看过《权游》,在此之前,她都以为凭借手中瓦雷利亚钢武器,夜王也就一盘菜。
七个白骑士、三个吾血之血,小刺客丹妮思,加上她自己充当法师角色,还人人都披瓦雷利亚钢铠,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找到目标后,十一个铁甲武士乘坐巨龙从天而降,围攻夜王一个,然后小刺客“隐身”在一边......
这种团队协作,怎么也比二丫一人偷袭强吧?
可丹妮发现,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二丫压根不可能偷袭到夜王。无面者的潜伏技能再强也对异鬼没用,因为异鬼不是通过光学视线观察世界的。
很直白的例证,很多尸鬼没有眼珠子,它的眼眶依旧亮起一团幽蓝色的微光,它们依旧能找到活人。
异鬼、尸鬼能感知活人气息,活人温度,活人的生命力,有没有眼睛并不重要。
别说隐藏身形了,即便二丫开疾风步,也躲不过哪怕一个普通异鬼的感知。
这就有点坑了。
知道杀死大boss的方法,应该是看过剧情的穿越者的最大金手指,可偏偏这个金手指是假的......
丹妮差点被坑一脸血。
“你觉得史坦尼斯手中的光明使者是真的吗?”
“与书籍上描述的一摸一样,剑身闪着魔幻般的光彩,旁人不可直视,灼热的气息也让人无法靠近。”伊蒙说道。
丹妮摇头道:“不,变幻不定的光芒是真的,但并不灼热。”
“我们都看到了,一剑劈出,火焰把巨人身上的毛发都点燃了。”老学士皱眉道。
“呵呵......”丹妮似想起什么,捂嘴轻笑起来。
“怎么了?”伊蒙莫名其妙。
“老爷子,你可有注意到我与他吃饭姿势的区别?”丹妮忍住笑,反问道。
“没什么区别呀?你们的用餐礼仪都很标准,史坦尼斯自幼生长在王侯之家,懂得王室礼节很正常,而丹妮你就太难得了。
从小在街头流浪,没受过正统贵族教育,如今却比任何人都更具王家风范,天生的王者啊!”老人看着丹妮欣慰感慨。
“你是没见过我刚从红色荒原走出来时的样子。”丹妮翻了个娇俏的白眼,笑嘻嘻道:“在魁尔斯,第一次与巴利斯坦爵士见面时,他那不可置信的表情,直接就惊叫了出来——这是哪里来的野人丫头。
于是,为了展示身为坦格利安的王者之气,便把三条龙叫了下来,朝老骑士侍从喷了一口龙炎。
你猜怎么着,他立马觉得我霸气十足,天生王者之姿了。”
“呃......”老伊蒙面色扭曲。
“陛下,你这就有些夸张了,我何时说你是野丫头了?”站在木棚门口充当护卫的白骑士不乐意了。
“你的嘴巴没说,但眼神明明白白表露了出来。”
“哈哈哈......”老伊蒙欢快地笑了起来。
丹妮跟着笑了一会,才又正色道:“我说的不是礼仪。烤羊刚端上餐桌时,褐色的肉汁还在嗤嗤作响,你们会怎么吃它?”
老伊蒙神色一凝,恍然道:“等它凉下来,还一边吃一边哈气,太烫......史坦尼斯与普通人一样,害怕被高温灼伤。”
“我呢?”丹妮笑道。
“你直接往嘴里塞,没有半点犹豫,好似它本来就是凉的。”老伊蒙喃喃。
巴利斯坦立即说道:“陛下压根不怕烫,事实上,陛下还特别喜欢趁着滚烫的时候吃烤肉,您说那样的肉质更松软,汁水更饱满,像炸裂一般在嘴巴里融化。”
“也就是说,光明使者看着烈焰熊熊,其实温度并不高。”伊蒙皱眉道。
丹妮眸光一闪,说道:“反正有三个异鬼俘虏,明天让他试试剑就明白了。”
“如果真的只有光明使者能对付异鬼王,怎么办?”老伊蒙又担忧起来。
“如果史坦尼斯能终结长夜,那就让他当王呗!都拯救世界了,还不值得一顶王冠?”丹妮随意道。
“丹妮,坦格利安的根在维斯特洛啊!”老伊蒙感伤道。
“我也没说要把坦格利安彻底搬离维斯特洛呀,”丹妮古怪一笑,“成不了国王,我们坦格利安也能当公爵嘛!
我会拿下龙石岛与三河流域部分区域,无论谁登上铁王座,坦格利安都有一大片封地。”
“呃,还能这样?”老伊蒙傻了。
“当然可以,在维斯特洛当公爵比国王更舒服一些。”丹妮笑了笑,又问:“老爷子对布林登·河文熟悉吗?”
“怎么想起他了?布林登都去世好多年了。”老学士疑惑道。
“他没死,不仅没死,还成了绿先知。”
“什么?!”丹妮的爆料好似炸雷在伊蒙与巴利斯坦脑中响起,两人同时惊呼出声。
“布林登以三眼乌鸦的身份活着,就在塞外某个隐秘之地。”
“这,这怎么可能,他比我还大几十岁......”老伊蒙喃喃道。
“绿先知能与普通人一样的寿命?昨天下午与我交战的人就是他,布林登想控制我的思想,想夺走我的龙,还亲自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丹妮缓缓将她与三眼乌鸦交流的过程讲了一遍。
“布林登还真有成为绿先知的血统,其母族——布莱伍德家族,历史非常悠久,在安达尔人入侵前便是河间地的王族。同时也是颈泽以南唯一依旧信仰旧神,敬拜心树的先民家族。”
“难怪他的情报能力那么恐怖,连伊戈也忌惮万分,却从没人查清楚他的情报网。”老伊蒙恍然道。
“既然他也是坦格利安,为何要与陛下您为敌?就因为您不是预言之子?这太荒谬了。”巴利斯坦不解道。
“布林登从脸颊到下巴处,有一道红酒色的胎记,像一只红乌鸦。也因为布莱伍德家族徽为红底黑乌鸦,他才有了‘血鸦’的称号......”
老人透过棚顶破洞,看着天空上银盘似的月亮,把记忆中与布林登有关的往事讲述了一遍。
嗯,一个有点悲情的英雄(ps)。
“......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唐纳,这是法律,是规则!”
就在丹妮思索布林登的性格时,从西边传来史坦尼斯低低的咒骂声。
接着是铁匠唐纳哀求的声音:“她有龙,我的好殿下,您没希望的。趁着还没彻底撕破脸皮,主动向她投降吧!
支持她登上铁王座,至少能保住拜拉席恩家族祖传的风息堡。
挑起篡夺者之战的人是劳勃,劳勃已经糟了报应,死了。你不是劳勃,与她没有直接的血仇,何必为了那把铁椅子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丹妮与伊蒙面面相觑,怎么也想不到独臂铁匠会劝二鹿投降。
丹妮纠结起来,十分犹豫,让她收二鹿那样的家伙当小弟,也太难为人了。
呃,她自作多情了,人家二鹿意志坚定着呢!
“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史坦尼斯指了指头顶上的赤金的王冠,其边缘刻意弄成火焰的形状。
嗯,两王同桌夜宴时,二鹿打扮得体,衣饰华贵,头戴王冠;丹妮只把铁甲擦洗了一遍,头上盘了一圈粗辫子,没有王冠。
事实上,除了魁尔斯碧玺兄弟会送过她一顶三头龙王冠,丹妮并没为自己锻造过任何王冠。
那个三头龙王冠也一直丢在藏宝库内吃灰,她从没戴过。可当她骑着巨龙出场,没有任何人不认为她是女王。
“黄金戴在头上又冷又沉,很不舒服,但这是我的责任。劳勃是我大哥,在他死亡之后继承他的王位就是我的责任。
不要说乔佛里与托曼,他们压根不是劳勃的种!
还有异鬼,你也看到了。
长夜将至,作为预言中的那个人,我有责任拯救千万百姓,让七国人民免受黑暗侵袭。
这是我的使命!”史坦尼斯咬牙切齿,稍微扭曲的表情中蕴含无穷坚定的意志。
不知与二鹿对面的铁匠是什么表情,反正丹妮脸颊上肌肉在轻轻抽动。
“劳勃的王位是从她父亲手里夺走的,不是你的责任。而且,就算您是预言之子,也与向她臣服不矛盾啊!命都没了,怎么当救世主?”
“不,我不会向任何人臣服!”
“您向劳勃臣服过。” ↑返回顶部↑
长城之巅,城门洞东边,有一处守夜人早年修建的一座牛栏似的木头棚子,夜晚值班时用来遮风挡雨的,现今人手不足,已废弃多年。
此时,大黑就趴在破旧的棚子里,而丹妮与伊蒙并肩坐在黑龙柔软坚韧的肉翼上。
就像靠在沙发上一样聊天。
守夜人物资匮乏,晚饭算不上多丰盛,也没有节目表演,吃了块肉排,丹妮就离席上了长城。
伊蒙随之而来。
“为何这么说?我有龙有魔法,有几十把瓦雷利亚钢剑,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我的胜算都最大才对。”丹妮道。
伊蒙担忧道:“我仔细观察过昨晚你与异鬼战斗的过程,瓦雷利亚钢剑对于异鬼,就如同铁剑对于铠甲骑士,有杀伤力,但必须要害攻击,还得先破甲。
龙炎对异鬼有效,却杀伤效率太低,冰甲与冰剑甚至能阻挡龙炎火球,太可怕了。
可光明使者不同,它是亚梭尔亚亥专门为对付异鬼打造的神器。我怀疑史坦尼斯能斩断异鬼的冰剑,无视魔法冰甲的防御,好似瓦雷利亚钢剑对付木头武器一般。
我还有个猜测,只有光明使者才能击杀异鬼王,普通武器无法终结长夜。否则亚梭尔亚亥也没必有费尽心思铸剑了。”
“这......”丹妮沉默下来。
老人这番话绝非无稽之谈,反而非常有道理。
亚梭尔亚亥并非一波流搞定异鬼,他与异鬼战斗了很多年——据说长夜持续了一代人。期间有过失败,也有过胜利,但始终无法终结长夜。
八千年前,瓦雷利亚文明还没出现,自然也没有瓦雷利亚钢,但除了龙晶,当时还有一种名为“龙钢”的魔法金属。不确定龙钢是什么钢,但它与瓦雷利亚钢功能类似,能斩杀异鬼。
以亚梭尔亚亥‘救世英雄’的身份,不可能连一柄龙钢武器也没有。偏偏他一定要铸剑,为了铸剑还献祭了自己老婆(ps)。
付出如此大代价锻造出的光明使者一定有一种强大功能,那个能力也一定对夜王有特殊效果。
丹妮只看过《权游》,在此之前,她都以为凭借手中瓦雷利亚钢武器,夜王也就一盘菜。
七个白骑士、三个吾血之血,小刺客丹妮思,加上她自己充当法师角色,还人人都披瓦雷利亚钢铠,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找到目标后,十一个铁甲武士乘坐巨龙从天而降,围攻夜王一个,然后小刺客“隐身”在一边......
这种团队协作,怎么也比二丫一人偷袭强吧?
可丹妮发现,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二丫压根不可能偷袭到夜王。无面者的潜伏技能再强也对异鬼没用,因为异鬼不是通过光学视线观察世界的。
很直白的例证,很多尸鬼没有眼珠子,它的眼眶依旧亮起一团幽蓝色的微光,它们依旧能找到活人。
异鬼、尸鬼能感知活人气息,活人温度,活人的生命力,有没有眼睛并不重要。
别说隐藏身形了,即便二丫开疾风步,也躲不过哪怕一个普通异鬼的感知。
这就有点坑了。
知道杀死大boss的方法,应该是看过剧情的穿越者的最大金手指,可偏偏这个金手指是假的......
丹妮差点被坑一脸血。
“你觉得史坦尼斯手中的光明使者是真的吗?”
“与书籍上描述的一摸一样,剑身闪着魔幻般的光彩,旁人不可直视,灼热的气息也让人无法靠近。”伊蒙说道。
丹妮摇头道:“不,变幻不定的光芒是真的,但并不灼热。”
“我们都看到了,一剑劈出,火焰把巨人身上的毛发都点燃了。”老学士皱眉道。
“呵呵......”丹妮似想起什么,捂嘴轻笑起来。
“怎么了?”伊蒙莫名其妙。
“老爷子,你可有注意到我与他吃饭姿势的区别?”丹妮忍住笑,反问道。
“没什么区别呀?你们的用餐礼仪都很标准,史坦尼斯自幼生长在王侯之家,懂得王室礼节很正常,而丹妮你就太难得了。
从小在街头流浪,没受过正统贵族教育,如今却比任何人都更具王家风范,天生的王者啊!”老人看着丹妮欣慰感慨。
“你是没见过我刚从红色荒原走出来时的样子。”丹妮翻了个娇俏的白眼,笑嘻嘻道:“在魁尔斯,第一次与巴利斯坦爵士见面时,他那不可置信的表情,直接就惊叫了出来——这是哪里来的野人丫头。
于是,为了展示身为坦格利安的王者之气,便把三条龙叫了下来,朝老骑士侍从喷了一口龙炎。
你猜怎么着,他立马觉得我霸气十足,天生王者之姿了。”
“呃......”老伊蒙面色扭曲。
“陛下,你这就有些夸张了,我何时说你是野丫头了?”站在木棚门口充当护卫的白骑士不乐意了。
“你的嘴巴没说,但眼神明明白白表露了出来。”
“哈哈哈......”老伊蒙欢快地笑了起来。
丹妮跟着笑了一会,才又正色道:“我说的不是礼仪。烤羊刚端上餐桌时,褐色的肉汁还在嗤嗤作响,你们会怎么吃它?”
老伊蒙神色一凝,恍然道:“等它凉下来,还一边吃一边哈气,太烫......史坦尼斯与普通人一样,害怕被高温灼伤。”
“我呢?”丹妮笑道。
“你直接往嘴里塞,没有半点犹豫,好似它本来就是凉的。”老伊蒙喃喃。
巴利斯坦立即说道:“陛下压根不怕烫,事实上,陛下还特别喜欢趁着滚烫的时候吃烤肉,您说那样的肉质更松软,汁水更饱满,像炸裂一般在嘴巴里融化。”
“也就是说,光明使者看着烈焰熊熊,其实温度并不高。”伊蒙皱眉道。
丹妮眸光一闪,说道:“反正有三个异鬼俘虏,明天让他试试剑就明白了。”
“如果真的只有光明使者能对付异鬼王,怎么办?”老伊蒙又担忧起来。
“如果史坦尼斯能终结长夜,那就让他当王呗!都拯救世界了,还不值得一顶王冠?”丹妮随意道。
“丹妮,坦格利安的根在维斯特洛啊!”老伊蒙感伤道。
“我也没说要把坦格利安彻底搬离维斯特洛呀,”丹妮古怪一笑,“成不了国王,我们坦格利安也能当公爵嘛!
我会拿下龙石岛与三河流域部分区域,无论谁登上铁王座,坦格利安都有一大片封地。”
“呃,还能这样?”老伊蒙傻了。
“当然可以,在维斯特洛当公爵比国王更舒服一些。”丹妮笑了笑,又问:“老爷子对布林登·河文熟悉吗?”
“怎么想起他了?布林登都去世好多年了。”老学士疑惑道。
“他没死,不仅没死,还成了绿先知。”
“什么?!”丹妮的爆料好似炸雷在伊蒙与巴利斯坦脑中响起,两人同时惊呼出声。
“布林登以三眼乌鸦的身份活着,就在塞外某个隐秘之地。”
“这,这怎么可能,他比我还大几十岁......”老伊蒙喃喃道。
“绿先知能与普通人一样的寿命?昨天下午与我交战的人就是他,布林登想控制我的思想,想夺走我的龙,还亲自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丹妮缓缓将她与三眼乌鸦交流的过程讲了一遍。
“布林登还真有成为绿先知的血统,其母族——布莱伍德家族,历史非常悠久,在安达尔人入侵前便是河间地的王族。同时也是颈泽以南唯一依旧信仰旧神,敬拜心树的先民家族。”
“难怪他的情报能力那么恐怖,连伊戈也忌惮万分,却从没人查清楚他的情报网。”老伊蒙恍然道。
“既然他也是坦格利安,为何要与陛下您为敌?就因为您不是预言之子?这太荒谬了。”巴利斯坦不解道。
“布林登从脸颊到下巴处,有一道红酒色的胎记,像一只红乌鸦。也因为布莱伍德家族徽为红底黑乌鸦,他才有了‘血鸦’的称号......”
老人透过棚顶破洞,看着天空上银盘似的月亮,把记忆中与布林登有关的往事讲述了一遍。
嗯,一个有点悲情的英雄(ps)。
“......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唐纳,这是法律,是规则!”
就在丹妮思索布林登的性格时,从西边传来史坦尼斯低低的咒骂声。
接着是铁匠唐纳哀求的声音:“她有龙,我的好殿下,您没希望的。趁着还没彻底撕破脸皮,主动向她投降吧!
支持她登上铁王座,至少能保住拜拉席恩家族祖传的风息堡。
挑起篡夺者之战的人是劳勃,劳勃已经糟了报应,死了。你不是劳勃,与她没有直接的血仇,何必为了那把铁椅子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丹妮与伊蒙面面相觑,怎么也想不到独臂铁匠会劝二鹿投降。
丹妮纠结起来,十分犹豫,让她收二鹿那样的家伙当小弟,也太难为人了。
呃,她自作多情了,人家二鹿意志坚定着呢!
“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史坦尼斯指了指头顶上的赤金的王冠,其边缘刻意弄成火焰的形状。
嗯,两王同桌夜宴时,二鹿打扮得体,衣饰华贵,头戴王冠;丹妮只把铁甲擦洗了一遍,头上盘了一圈粗辫子,没有王冠。
事实上,除了魁尔斯碧玺兄弟会送过她一顶三头龙王冠,丹妮并没为自己锻造过任何王冠。
那个三头龙王冠也一直丢在藏宝库内吃灰,她从没戴过。可当她骑着巨龙出场,没有任何人不认为她是女王。
“黄金戴在头上又冷又沉,很不舒服,但这是我的责任。劳勃是我大哥,在他死亡之后继承他的王位就是我的责任。
不要说乔佛里与托曼,他们压根不是劳勃的种!
还有异鬼,你也看到了。
长夜将至,作为预言中的那个人,我有责任拯救千万百姓,让七国人民免受黑暗侵袭。
这是我的使命!”史坦尼斯咬牙切齿,稍微扭曲的表情中蕴含无穷坚定的意志。
不知与二鹿对面的铁匠是什么表情,反正丹妮脸颊上肌肉在轻轻抽动。
“劳勃的王位是从她父亲手里夺走的,不是你的责任。而且,就算您是预言之子,也与向她臣服不矛盾啊!命都没了,怎么当救世主?”
“不,我不会向任何人臣服!”
“您向劳勃臣服过。” ↑返回顶部↑
“丹妮,你决定放弃铁王座了吗?”老伊蒙迟疑着问。
长城之巅,城门洞东边,有一处守夜人早年修建的一座牛栏似的木头棚子,夜晚值班时用来遮风挡雨的,现今人手不足,已废弃多年。
此时,大黑就趴在破旧的棚子里,而丹妮与伊蒙并肩坐在黑龙柔软坚韧的肉翼上。
就像靠在沙发上一样聊天。
守夜人物资匮乏,晚饭算不上多丰盛,也没有节目表演,吃了块肉排,丹妮就离席上了长城。
伊蒙随之而来。
“为何这么说?我有龙有魔法,有几十把瓦雷利亚钢剑,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我的胜算都最大才对。”丹妮道。
伊蒙担忧道:“我仔细观察过昨晚你与异鬼战斗的过程,瓦雷利亚钢剑对于异鬼,就如同铁剑对于铠甲骑士,有杀伤力,但必须要害攻击,还得先破甲。
龙炎对异鬼有效,却杀伤效率太低,冰甲与冰剑甚至能阻挡龙炎火球,太可怕了。
可光明使者不同,它是亚梭尔亚亥专门为对付异鬼打造的神器。我怀疑史坦尼斯能斩断异鬼的冰剑,无视魔法冰甲的防御,好似瓦雷利亚钢剑对付木头武器一般。
我还有个猜测,只有光明使者才能击杀异鬼王,普通武器无法终结长夜。否则亚梭尔亚亥也没必有费尽心思铸剑了。”
“这......”丹妮沉默下来。
老人这番话绝非无稽之谈,反而非常有道理。
亚梭尔亚亥并非一波流搞定异鬼,他与异鬼战斗了很多年——据说长夜持续了一代人。期间有过失败,也有过胜利,但始终无法终结长夜。
八千年前,瓦雷利亚文明还没出现,自然也没有瓦雷利亚钢,但除了龙晶,当时还有一种名为“龙钢”的魔法金属。不确定龙钢是什么钢,但它与瓦雷利亚钢功能类似,能斩杀异鬼。
以亚梭尔亚亥‘救世英雄’的身份,不可能连一柄龙钢武器也没有。偏偏他一定要铸剑,为了铸剑还献祭了自己老婆(ps)。
付出如此大代价锻造出的光明使者一定有一种强大功能,那个能力也一定对夜王有特殊效果。
丹妮只看过《权游》,在此之前,她都以为凭借手中瓦雷利亚钢武器,夜王也就一盘菜。
七个白骑士、三个吾血之血,小刺客丹妮思,加上她自己充当法师角色,还人人都披瓦雷利亚钢铠,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找到目标后,十一个铁甲武士乘坐巨龙从天而降,围攻夜王一个,然后小刺客“隐身”在一边......
这种团队协作,怎么也比二丫一人偷袭强吧?
可丹妮发现,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二丫压根不可能偷袭到夜王。无面者的潜伏技能再强也对异鬼没用,因为异鬼不是通过光学视线观察世界的。
很直白的例证,很多尸鬼没有眼珠子,它的眼眶依旧亮起一团幽蓝色的微光,它们依旧能找到活人。
异鬼、尸鬼能感知活人气息,活人温度,活人的生命力,有没有眼睛并不重要。
别说隐藏身形了,即便二丫开疾风步,也躲不过哪怕一个普通异鬼的感知。
这就有点坑了。
知道杀死大boss的方法,应该是看过剧情的穿越者的最大金手指,可偏偏这个金手指是假的......
丹妮差点被坑一脸血。
“你觉得史坦尼斯手中的光明使者是真的吗?”
“与书籍上描述的一摸一样,剑身闪着魔幻般的光彩,旁人不可直视,灼热的气息也让人无法靠近。”伊蒙说道。
丹妮摇头道:“不,变幻不定的光芒是真的,但并不灼热。”
“我们都看到了,一剑劈出,火焰把巨人身上的毛发都点燃了。”老学士皱眉道。
“呵呵......”丹妮似想起什么,捂嘴轻笑起来。
“怎么了?”伊蒙莫名其妙。
“老爷子,你可有注意到我与他吃饭姿势的区别?”丹妮忍住笑,反问道。
“没什么区别呀?你们的用餐礼仪都很标准,史坦尼斯自幼生长在王侯之家,懂得王室礼节很正常,而丹妮你就太难得了。
从小在街头流浪,没受过正统贵族教育,如今却比任何人都更具王家风范,天生的王者啊!”老人看着丹妮欣慰感慨。
“你是没见过我刚从红色荒原走出来时的样子。”丹妮翻了个娇俏的白眼,笑嘻嘻道:“在魁尔斯,第一次与巴利斯坦爵士见面时,他那不可置信的表情,直接就惊叫了出来——这是哪里来的野人丫头。
于是,为了展示身为坦格利安的王者之气,便把三条龙叫了下来,朝老骑士侍从喷了一口龙炎。
你猜怎么着,他立马觉得我霸气十足,天生王者之姿了。”
“呃......”老伊蒙面色扭曲。
“陛下,你这就有些夸张了,我何时说你是野丫头了?”站在木棚门口充当护卫的白骑士不乐意了。
“你的嘴巴没说,但眼神明明白白表露了出来。”
“哈哈哈......”老伊蒙欢快地笑了起来。
丹妮跟着笑了一会,才又正色道:“我说的不是礼仪。烤羊刚端上餐桌时,褐色的肉汁还在嗤嗤作响,你们会怎么吃它?”
老伊蒙神色一凝,恍然道:“等它凉下来,还一边吃一边哈气,太烫......史坦尼斯与普通人一样,害怕被高温灼伤。”
“我呢?”丹妮笑道。
“你直接往嘴里塞,没有半点犹豫,好似它本来就是凉的。”老伊蒙喃喃。
巴利斯坦立即说道:“陛下压根不怕烫,事实上,陛下还特别喜欢趁着滚烫的时候吃烤肉,您说那样的肉质更松软,汁水更饱满,像炸裂一般在嘴巴里融化。”
“也就是说,光明使者看着烈焰熊熊,其实温度并不高。”伊蒙皱眉道。
丹妮眸光一闪,说道:“反正有三个异鬼俘虏,明天让他试试剑就明白了。”
“如果真的只有光明使者能对付异鬼王,怎么办?”老伊蒙又担忧起来。
“如果史坦尼斯能终结长夜,那就让他当王呗!都拯救世界了,还不值得一顶王冠?”丹妮随意道。
“丹妮,坦格利安的根在维斯特洛啊!”老伊蒙感伤道。
“我也没说要把坦格利安彻底搬离维斯特洛呀,”丹妮古怪一笑,“成不了国王,我们坦格利安也能当公爵嘛!
我会拿下龙石岛与三河流域部分区域,无论谁登上铁王座,坦格利安都有一大片封地。”
“呃,还能这样?”老伊蒙傻了。
“当然可以,在维斯特洛当公爵比国王更舒服一些。”丹妮笑了笑,又问:“老爷子对布林登·河文熟悉吗?”
“怎么想起他了?布林登都去世好多年了。”老学士疑惑道。
“他没死,不仅没死,还成了绿先知。”
“什么?!”丹妮的爆料好似炸雷在伊蒙与巴利斯坦脑中响起,两人同时惊呼出声。
“布林登以三眼乌鸦的身份活着,就在塞外某个隐秘之地。”
“这,这怎么可能,他比我还大几十岁......”老伊蒙喃喃道。
“绿先知能与普通人一样的寿命?昨天下午与我交战的人就是他,布林登想控制我的思想,想夺走我的龙,还亲自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丹妮缓缓将她与三眼乌鸦交流的过程讲了一遍。
“布林登还真有成为绿先知的血统,其母族——布莱伍德家族,历史非常悠久,在安达尔人入侵前便是河间地的王族。同时也是颈泽以南唯一依旧信仰旧神,敬拜心树的先民家族。”
“难怪他的情报能力那么恐怖,连伊戈也忌惮万分,却从没人查清楚他的情报网。”老伊蒙恍然道。
“既然他也是坦格利安,为何要与陛下您为敌?就因为您不是预言之子?这太荒谬了。”巴利斯坦不解道。
“布林登从脸颊到下巴处,有一道红酒色的胎记,像一只红乌鸦。也因为布莱伍德家族徽为红底黑乌鸦,他才有了‘血鸦’的称号......”
老人透过棚顶破洞,看着天空上银盘似的月亮,把记忆中与布林登有关的往事讲述了一遍。
嗯,一个有点悲情的英雄(ps)。
“......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唐纳,这是法律,是规则!”
就在丹妮思索布林登的性格时,从西边传来史坦尼斯低低的咒骂声。
接着是铁匠唐纳哀求的声音:“她有龙,我的好殿下,您没希望的。趁着还没彻底撕破脸皮,主动向她投降吧!
支持她登上铁王座,至少能保住拜拉席恩家族祖传的风息堡。
挑起篡夺者之战的人是劳勃,劳勃已经糟了报应,死了。你不是劳勃,与她没有直接的血仇,何必为了那把铁椅子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丹妮与伊蒙面面相觑,怎么也想不到独臂铁匠会劝二鹿投降。
丹妮纠结起来,十分犹豫,让她收二鹿那样的家伙当小弟,也太难为人了。
呃,她自作多情了,人家二鹿意志坚定着呢!
“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史坦尼斯指了指头顶上的赤金的王冠,其边缘刻意弄成火焰的形状。
嗯,两王同桌夜宴时,二鹿打扮得体,衣饰华贵,头戴王冠;丹妮只把铁甲擦洗了一遍,头上盘了一圈粗辫子,没有王冠。
事实上,除了魁尔斯碧玺兄弟会送过她一顶三头龙王冠,丹妮并没为自己锻造过任何王冠。
那个三头龙王冠也一直丢在藏宝库内吃灰,她从没戴过。可当她骑着巨龙出场,没有任何人不认为她是女王。
“黄金戴在头上又冷又沉,很不舒服,但这是我的责任。劳勃是我大哥,在他死亡之后继承他的王位就是我的责任。
不要说乔佛里与托曼,他们压根不是劳勃的种!
还有异鬼,你也看到了。
长夜将至,作为预言中的那个人,我有责任拯救千万百姓,让七国人民免受黑暗侵袭。
这是我的使命!”史坦尼斯咬牙切齿,稍微扭曲的表情中蕴含无穷坚定的意志。
不知与二鹿对面的铁匠是什么表情,反正丹妮脸颊上肌肉在轻轻抽动。
“劳勃的王位是从她父亲手里夺走的,不是你的责任。而且,就算您是预言之子,也与向她臣服不矛盾啊!命都没了,怎么当救世主?”
“不,我不会向任何人臣服!”
“您向劳勃臣服过。”
长城之巅,城门洞东边,有一处守夜人早年修建的一座牛栏似的木头棚子,夜晚值班时用来遮风挡雨的,现今人手不足,已废弃多年。
此时,大黑就趴在破旧的棚子里,而丹妮与伊蒙并肩坐在黑龙柔软坚韧的肉翼上。
就像靠在沙发上一样聊天。
守夜人物资匮乏,晚饭算不上多丰盛,也没有节目表演,吃了块肉排,丹妮就离席上了长城。
伊蒙随之而来。
“为何这么说?我有龙有魔法,有几十把瓦雷利亚钢剑,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我的胜算都最大才对。”丹妮道。
伊蒙担忧道:“我仔细观察过昨晚你与异鬼战斗的过程,瓦雷利亚钢剑对于异鬼,就如同铁剑对于铠甲骑士,有杀伤力,但必须要害攻击,还得先破甲。
龙炎对异鬼有效,却杀伤效率太低,冰甲与冰剑甚至能阻挡龙炎火球,太可怕了。
可光明使者不同,它是亚梭尔亚亥专门为对付异鬼打造的神器。我怀疑史坦尼斯能斩断异鬼的冰剑,无视魔法冰甲的防御,好似瓦雷利亚钢剑对付木头武器一般。
我还有个猜测,只有光明使者才能击杀异鬼王,普通武器无法终结长夜。否则亚梭尔亚亥也没必有费尽心思铸剑了。”
“这......”丹妮沉默下来。
老人这番话绝非无稽之谈,反而非常有道理。
亚梭尔亚亥并非一波流搞定异鬼,他与异鬼战斗了很多年——据说长夜持续了一代人。期间有过失败,也有过胜利,但始终无法终结长夜。
八千年前,瓦雷利亚文明还没出现,自然也没有瓦雷利亚钢,但除了龙晶,当时还有一种名为“龙钢”的魔法金属。不确定龙钢是什么钢,但它与瓦雷利亚钢功能类似,能斩杀异鬼。
以亚梭尔亚亥‘救世英雄’的身份,不可能连一柄龙钢武器也没有。偏偏他一定要铸剑,为了铸剑还献祭了自己老婆(ps)。
付出如此大代价锻造出的光明使者一定有一种强大功能,那个能力也一定对夜王有特殊效果。
丹妮只看过《权游》,在此之前,她都以为凭借手中瓦雷利亚钢武器,夜王也就一盘菜。
七个白骑士、三个吾血之血,小刺客丹妮思,加上她自己充当法师角色,还人人都披瓦雷利亚钢铠,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找到目标后,十一个铁甲武士乘坐巨龙从天而降,围攻夜王一个,然后小刺客“隐身”在一边......
这种团队协作,怎么也比二丫一人偷袭强吧?
可丹妮发现,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二丫压根不可能偷袭到夜王。无面者的潜伏技能再强也对异鬼没用,因为异鬼不是通过光学视线观察世界的。
很直白的例证,很多尸鬼没有眼珠子,它的眼眶依旧亮起一团幽蓝色的微光,它们依旧能找到活人。
异鬼、尸鬼能感知活人气息,活人温度,活人的生命力,有没有眼睛并不重要。
别说隐藏身形了,即便二丫开疾风步,也躲不过哪怕一个普通异鬼的感知。
这就有点坑了。
知道杀死大boss的方法,应该是看过剧情的穿越者的最大金手指,可偏偏这个金手指是假的......
丹妮差点被坑一脸血。
“你觉得史坦尼斯手中的光明使者是真的吗?”
“与书籍上描述的一摸一样,剑身闪着魔幻般的光彩,旁人不可直视,灼热的气息也让人无法靠近。”伊蒙说道。
丹妮摇头道:“不,变幻不定的光芒是真的,但并不灼热。”
“我们都看到了,一剑劈出,火焰把巨人身上的毛发都点燃了。”老学士皱眉道。
“呵呵......”丹妮似想起什么,捂嘴轻笑起来。
“怎么了?”伊蒙莫名其妙。
“老爷子,你可有注意到我与他吃饭姿势的区别?”丹妮忍住笑,反问道。
“没什么区别呀?你们的用餐礼仪都很标准,史坦尼斯自幼生长在王侯之家,懂得王室礼节很正常,而丹妮你就太难得了。
从小在街头流浪,没受过正统贵族教育,如今却比任何人都更具王家风范,天生的王者啊!”老人看着丹妮欣慰感慨。
“你是没见过我刚从红色荒原走出来时的样子。”丹妮翻了个娇俏的白眼,笑嘻嘻道:“在魁尔斯,第一次与巴利斯坦爵士见面时,他那不可置信的表情,直接就惊叫了出来——这是哪里来的野人丫头。
于是,为了展示身为坦格利安的王者之气,便把三条龙叫了下来,朝老骑士侍从喷了一口龙炎。
你猜怎么着,他立马觉得我霸气十足,天生王者之姿了。”
“呃......”老伊蒙面色扭曲。
“陛下,你这就有些夸张了,我何时说你是野丫头了?”站在木棚门口充当护卫的白骑士不乐意了。
“你的嘴巴没说,但眼神明明白白表露了出来。”
“哈哈哈......”老伊蒙欢快地笑了起来。
丹妮跟着笑了一会,才又正色道:“我说的不是礼仪。烤羊刚端上餐桌时,褐色的肉汁还在嗤嗤作响,你们会怎么吃它?”
老伊蒙神色一凝,恍然道:“等它凉下来,还一边吃一边哈气,太烫......史坦尼斯与普通人一样,害怕被高温灼伤。”
“我呢?”丹妮笑道。
“你直接往嘴里塞,没有半点犹豫,好似它本来就是凉的。”老伊蒙喃喃。
巴利斯坦立即说道:“陛下压根不怕烫,事实上,陛下还特别喜欢趁着滚烫的时候吃烤肉,您说那样的肉质更松软,汁水更饱满,像炸裂一般在嘴巴里融化。”
“也就是说,光明使者看着烈焰熊熊,其实温度并不高。”伊蒙皱眉道。
丹妮眸光一闪,说道:“反正有三个异鬼俘虏,明天让他试试剑就明白了。”
“如果真的只有光明使者能对付异鬼王,怎么办?”老伊蒙又担忧起来。
“如果史坦尼斯能终结长夜,那就让他当王呗!都拯救世界了,还不值得一顶王冠?”丹妮随意道。
“丹妮,坦格利安的根在维斯特洛啊!”老伊蒙感伤道。
“我也没说要把坦格利安彻底搬离维斯特洛呀,”丹妮古怪一笑,“成不了国王,我们坦格利安也能当公爵嘛!
我会拿下龙石岛与三河流域部分区域,无论谁登上铁王座,坦格利安都有一大片封地。”
“呃,还能这样?”老伊蒙傻了。
“当然可以,在维斯特洛当公爵比国王更舒服一些。”丹妮笑了笑,又问:“老爷子对布林登·河文熟悉吗?”
“怎么想起他了?布林登都去世好多年了。”老学士疑惑道。
“他没死,不仅没死,还成了绿先知。”
“什么?!”丹妮的爆料好似炸雷在伊蒙与巴利斯坦脑中响起,两人同时惊呼出声。
“布林登以三眼乌鸦的身份活着,就在塞外某个隐秘之地。”
“这,这怎么可能,他比我还大几十岁......”老伊蒙喃喃道。
“绿先知能与普通人一样的寿命?昨天下午与我交战的人就是他,布林登想控制我的思想,想夺走我的龙,还亲自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丹妮缓缓将她与三眼乌鸦交流的过程讲了一遍。
“布林登还真有成为绿先知的血统,其母族——布莱伍德家族,历史非常悠久,在安达尔人入侵前便是河间地的王族。同时也是颈泽以南唯一依旧信仰旧神,敬拜心树的先民家族。”
“难怪他的情报能力那么恐怖,连伊戈也忌惮万分,却从没人查清楚他的情报网。”老伊蒙恍然道。
“既然他也是坦格利安,为何要与陛下您为敌?就因为您不是预言之子?这太荒谬了。”巴利斯坦不解道。
“布林登从脸颊到下巴处,有一道红酒色的胎记,像一只红乌鸦。也因为布莱伍德家族徽为红底黑乌鸦,他才有了‘血鸦’的称号......”
老人透过棚顶破洞,看着天空上银盘似的月亮,把记忆中与布林登有关的往事讲述了一遍。
嗯,一个有点悲情的英雄(ps)。
“......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唐纳,这是法律,是规则!”
就在丹妮思索布林登的性格时,从西边传来史坦尼斯低低的咒骂声。
接着是铁匠唐纳哀求的声音:“她有龙,我的好殿下,您没希望的。趁着还没彻底撕破脸皮,主动向她投降吧!
支持她登上铁王座,至少能保住拜拉席恩家族祖传的风息堡。
挑起篡夺者之战的人是劳勃,劳勃已经糟了报应,死了。你不是劳勃,与她没有直接的血仇,何必为了那把铁椅子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丹妮与伊蒙面面相觑,怎么也想不到独臂铁匠会劝二鹿投降。
丹妮纠结起来,十分犹豫,让她收二鹿那样的家伙当小弟,也太难为人了。
呃,她自作多情了,人家二鹿意志坚定着呢!
“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史坦尼斯指了指头顶上的赤金的王冠,其边缘刻意弄成火焰的形状。
嗯,两王同桌夜宴时,二鹿打扮得体,衣饰华贵,头戴王冠;丹妮只把铁甲擦洗了一遍,头上盘了一圈粗辫子,没有王冠。
事实上,除了魁尔斯碧玺兄弟会送过她一顶三头龙王冠,丹妮并没为自己锻造过任何王冠。
那个三头龙王冠也一直丢在藏宝库内吃灰,她从没戴过。可当她骑着巨龙出场,没有任何人不认为她是女王。
“黄金戴在头上又冷又沉,很不舒服,但这是我的责任。劳勃是我大哥,在他死亡之后继承他的王位就是我的责任。
不要说乔佛里与托曼,他们压根不是劳勃的种!
还有异鬼,你也看到了。
长夜将至,作为预言中的那个人,我有责任拯救千万百姓,让七国人民免受黑暗侵袭。
这是我的使命!”史坦尼斯咬牙切齿,稍微扭曲的表情中蕴含无穷坚定的意志。
不知与二鹿对面的铁匠是什么表情,反正丹妮脸颊上肌肉在轻轻抽动。
“劳勃的王位是从她父亲手里夺走的,不是你的责任。而且,就算您是预言之子,也与向她臣服不矛盾啊!命都没了,怎么当救世主?”
“不,我不会向任何人臣服!”
“您向劳勃臣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