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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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他久攻不下的城池,攻克之后必会被屠城。连续屠城四座后,有一座城池县令提前献降,谁料也没被耶律纵放过。
    北人残暴、不懂中原礼数是中原人的共知。但即便是被认为残暴的北人,战争之中也鲜少会选择屠城。毕竟,屠城的行为固然是一种示威,也可能使其它城池因惧怕投降,却也极容易激怒一个民族,让部分人拼死抵抗,加大战争的难度。
    当然,本不欲扩张领土、只打算快速捞一笔的除外。
    而耶律纵,他屠城,且屠献降的城池,无疑只给了盛国人一个选择——拼死抵抗。
    在这种情况下,他攻进盛国国都、斩掉盛帝、自此盛国半数疆土划入北国,明明白白向世人证明了他的能力。
    以一种极度残忍的方式。
    耶律合怕是也没想到自己儿子竟会如此,竟能如此。
    从以耶律纵十七岁的年龄、在此之前从未上过战场的资历让他挂帅,其实可以小小觑得耶律合对那场战争的态度——是答应乾国共伐盛国,也出了兵,但其实根本没当回事。能捞点汤喝就喝,要费心费力就撤。
    这样的态度或许与北国曾经骚扰盛国边境却被狠狠驱逐有关,但无论怎样,耶律纵自此闻名于世。
    闻名之后,进入世人眼中的同时,当然也进入了燕京众贵族的眼中。
    北国立国本就是北高祖耶律伯颜联合了草原各部落,他身死后继任者无法驾驭庞大又复杂的体系,以至于北国虽是国,内部却派系林立、各自为政。
    几十年过去,先北帝耶律赞上位,其手段厉害,隐隐有耶律伯颜之姿。然他身体不好,没几年就抱恙离世,留下幼子,失去桎梏的各部落再度散乱,耶律皇室诸人为夺位也算计百出,谁都未想到最后本不涉朝局的耶律合继位。
    耶律合是耶律赞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上位本就不算名正言顺,故而北国下一任皇帝之位,上至耶律合的叔伯,下到耶律纵的兄弟,都在觊觎。而每一个觊觎者,背后都牵扯着部落间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
    可以说乾国的储位之争与这比起来,无异于小巫见大巫。
    耶律纵因灭盛的横空出世,打乱了燕京势力的格局,万千瞩目荣光的同时,无数暗箭算计也纷涌向他而去。
    此次指名道姓的非宋昭华不可,何尝不是一场算计?
    沈缜从北一处获知,在发兵东海国前,耶律纵其实已经与燕京大贵族、林澜部呼延氏有了默契,待到归去便娶呼延氏女为正妃。现任林澜部可汗呼延叱只此一女,若约为婚姻,其中意味不言而明。
    但是燕京诸人,会允此事发生吗?
    已经有了答案。
    甚至于沈缜猜测,那对耶律纵万般宠爱的好父亲,是否也在此次谋划中掺和了一手?正当壮年的皇帝,可不一定能容忍自己军功显著的儿子再与七万精锐扯上密切的关系。
    宠爱是宠爱,不影响防备。
    大约也是这几年的历练,相比十七岁那年的无所顾忌,耶律纵收敛了很多。但这种收敛,往往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曾经执刀杀人,如今用黄金刀杀人。
    沈缜睁开了眼睛。
    她看向山姜:“北国的军队已经打算撤离,山姜,若你是东海皇帝,你会如何做?”
    “属下...”山姜微顿,“属下会令军随北军之后,俟其半渡衡河而击之;又或者假借‘护送’之名,得机纵兵追击。”
    很具主将风格的答案。
    沈缜稍稍意外。
    她舒展眉心,“那你觉得,他们会这么做么?”
    “......”
    山姜沉默。
    无言即是答案。
    沈缜垂眸,将手中鱼食洒尽,拍了拍手,站起身往连廊那头走。
    三月的风吹动她的衣摆,沿着掠过池边的菊花。
    沈缜眸光顿了顿。
    注意到她视线,山姜俯首,“此乃夫人所养。”
    沈缜颔首:“我知道。”
    ......
    三月二十,东海朝廷太常少卿李领纪提议,以十万军“护送”北军撤离,伺机击之,东海帝宋钦同意。
    三月二十三,宰相李琼之等人力压主战派,东海帝宋钦命人于衡河旁设大旗,东海军皆不得绕过大旗驱赶北军,违者处死。
    三月二十五,谭仲提出大军屯驻衡河两岸,以防北军再次南侵,东海帝宋钦准奏,但随即被李琼之等人反驳军费消耗大且无用,此提议废弃。
    四月十七,耶律纵、哥舒郎回到燕京。
    八月一,北军边防换将,新将原为盛国人,东海帝宋钦送信前去,欲以其为内应,然新将不多时将书信送回燕京。
    八月七日,以书信为由,北军再度整军扬言南伐。
    十一月十一日,开平城破。
    同一时间,与开平相隔近千里的晋阳郡中,沈缜与一高大女子相对而坐。
    电子音在她脑海里播报——
    “检测到本次任务关键人物,是否花费十五气运值解锁?”
    沈缜与女子相视。
    “洛真久仰阁下。”
    女子为她递来一杯茶。
    第53章 洛氏如珍
    暂时没有理会脑中的电子音, 沈缜注视着对面人。
    虽鸦雀传回的信件中对这位女郎的容貌形姿早有描述,言她“圆脸浓眉、刚劲有力”,但而今亲眼看见, 大概的认知才变得清晰—— ↑返回顶部↑
    凡他久攻不下的城池,攻克之后必会被屠城。连续屠城四座后,有一座城池县令提前献降,谁料也没被耶律纵放过。
    北人残暴、不懂中原礼数是中原人的共知。但即便是被认为残暴的北人,战争之中也鲜少会选择屠城。毕竟,屠城的行为固然是一种示威,也可能使其它城池因惧怕投降,却也极容易激怒一个民族,让部分人拼死抵抗,加大战争的难度。
    当然,本不欲扩张领土、只打算快速捞一笔的除外。
    而耶律纵,他屠城,且屠献降的城池,无疑只给了盛国人一个选择——拼死抵抗。
    在这种情况下,他攻进盛国国都、斩掉盛帝、自此盛国半数疆土划入北国,明明白白向世人证明了他的能力。
    以一种极度残忍的方式。
    耶律合怕是也没想到自己儿子竟会如此,竟能如此。
    从以耶律纵十七岁的年龄、在此之前从未上过战场的资历让他挂帅,其实可以小小觑得耶律合对那场战争的态度——是答应乾国共伐盛国,也出了兵,但其实根本没当回事。能捞点汤喝就喝,要费心费力就撤。
    这样的态度或许与北国曾经骚扰盛国边境却被狠狠驱逐有关,但无论怎样,耶律纵自此闻名于世。
    闻名之后,进入世人眼中的同时,当然也进入了燕京众贵族的眼中。
    北国立国本就是北高祖耶律伯颜联合了草原各部落,他身死后继任者无法驾驭庞大又复杂的体系,以至于北国虽是国,内部却派系林立、各自为政。
    几十年过去,先北帝耶律赞上位,其手段厉害,隐隐有耶律伯颜之姿。然他身体不好,没几年就抱恙离世,留下幼子,失去桎梏的各部落再度散乱,耶律皇室诸人为夺位也算计百出,谁都未想到最后本不涉朝局的耶律合继位。
    耶律合是耶律赞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上位本就不算名正言顺,故而北国下一任皇帝之位,上至耶律合的叔伯,下到耶律纵的兄弟,都在觊觎。而每一个觊觎者,背后都牵扯着部落间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
    可以说乾国的储位之争与这比起来,无异于小巫见大巫。
    耶律纵因灭盛的横空出世,打乱了燕京势力的格局,万千瞩目荣光的同时,无数暗箭算计也纷涌向他而去。
    此次指名道姓的非宋昭华不可,何尝不是一场算计?
    沈缜从北一处获知,在发兵东海国前,耶律纵其实已经与燕京大贵族、林澜部呼延氏有了默契,待到归去便娶呼延氏女为正妃。现任林澜部可汗呼延叱只此一女,若约为婚姻,其中意味不言而明。
    但是燕京诸人,会允此事发生吗?
    已经有了答案。
    甚至于沈缜猜测,那对耶律纵万般宠爱的好父亲,是否也在此次谋划中掺和了一手?正当壮年的皇帝,可不一定能容忍自己军功显著的儿子再与七万精锐扯上密切的关系。
    宠爱是宠爱,不影响防备。
    大约也是这几年的历练,相比十七岁那年的无所顾忌,耶律纵收敛了很多。但这种收敛,往往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曾经执刀杀人,如今用黄金刀杀人。
    沈缜睁开了眼睛。
    她看向山姜:“北国的军队已经打算撤离,山姜,若你是东海皇帝,你会如何做?”
    “属下...”山姜微顿,“属下会令军随北军之后,俟其半渡衡河而击之;又或者假借‘护送’之名,得机纵兵追击。”
    很具主将风格的答案。
    沈缜稍稍意外。
    她舒展眉心,“那你觉得,他们会这么做么?”
    “......”
    山姜沉默。
    无言即是答案。
    沈缜垂眸,将手中鱼食洒尽,拍了拍手,站起身往连廊那头走。
    三月的风吹动她的衣摆,沿着掠过池边的菊花。
    沈缜眸光顿了顿。
    注意到她视线,山姜俯首,“此乃夫人所养。”
    沈缜颔首:“我知道。”
    ......
    三月二十,东海朝廷太常少卿李领纪提议,以十万军“护送”北军撤离,伺机击之,东海帝宋钦同意。
    三月二十三,宰相李琼之等人力压主战派,东海帝宋钦命人于衡河旁设大旗,东海军皆不得绕过大旗驱赶北军,违者处死。
    三月二十五,谭仲提出大军屯驻衡河两岸,以防北军再次南侵,东海帝宋钦准奏,但随即被李琼之等人反驳军费消耗大且无用,此提议废弃。
    四月十七,耶律纵、哥舒郎回到燕京。
    八月一,北军边防换将,新将原为盛国人,东海帝宋钦送信前去,欲以其为内应,然新将不多时将书信送回燕京。
    八月七日,以书信为由,北军再度整军扬言南伐。
    十一月十一日,开平城破。
    同一时间,与开平相隔近千里的晋阳郡中,沈缜与一高大女子相对而坐。
    电子音在她脑海里播报——
    “检测到本次任务关键人物,是否花费十五气运值解锁?”
    沈缜与女子相视。
    “洛真久仰阁下。”
    女子为她递来一杯茶。
    第53章 洛氏如珍
    暂时没有理会脑中的电子音, 沈缜注视着对面人。
    虽鸦雀传回的信件中对这位女郎的容貌形姿早有描述,言她“圆脸浓眉、刚劲有力”,但而今亲眼看见, 大概的认知才变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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