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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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凝可不想就这么离开,她对白老太太说道:“白仙悬壶济世,药到病除,您看我祖母的腿,可还能恢复如初?”
    白老太太有些奇怪,她早就看出来了,老太太虽然腿脚不便,但不是大事,只是经脉不通,按摩配合针灸,慢慢就能恢复,反倒是沈大老爷,那才是真正的腿疾,为何小天师只说老太太,没提沈大老爷呢?
    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小天师不说,白老太太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她从怀里摸出一颗药丸:“姑娘用无根水把这药丸融了,分三次给老太太喝下,老太太便能恢复了。”
    沈凝大喜,回到府里,按照白老太太说的,用无根水把药丸融了,给老太太喝了下去。
    喝到第三次,老太太便觉脚底暖融融的,她试着走了几步,索性连拐杖也不用了。
    沈凝悄悄告诉老太太,这颗药是在家仙楼前找到的,想来是家仙所赠。
    老太太向着大东村的方向拜了又拜,接着又叹息:“你爹的腿,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治。”
    沈凝没接话,就她那个爹,哼,就先瘸着吧。
    老太太现在也不用人搀扶了,带着钱妈妈,把府里各处转了一遍,哎呀,她生病之前,腿脚都没有这么利落。
    “改日,咱们去白凤寺烧香,白凤寺那一千零八十级的台阶,我还是十几岁时走过一次,后来就走不到了,要坐着轿子才能上去烧香,少了诚意,这一回我要自己走上去。”
    二太太看得眼红心热,老太太去大东村时什么样,她们全都看到了,可是老宅里刚刚供上家仙,老太太的腿就好了,这也好得太快了,华佗在世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事也就是自家人知道就行了,是不能对外人说的,二太太当然也不会对别人说,她想到的是自己的肚子。
    也不知道家仙能不能保佑生儿子,就是因为长房有儿子,而她没有,孟氏可没少挖苦她。
    而此时的孟氏,刚刚把孟婉安顿好。
    孟婉说什么也不肯在杨妈妈家里继续住下去了,阿炳媳妇越是挽留,孟婉越是想走,她现在恨死阿炳媳妇了,口蜜腹剑,就是这种人。
    孟婉忘了,其实她也是这样的人,而且她还不如阿炳媳妇呢。
    孟氏无奈,既然孟婉不想在杨妈妈家里住了,她也只能换个地方。
    她很想把孟婉接回沈家,可是她心里清楚,以前是二太太不让孟婉进门,现在老太太也肯定不答应了。
    虽然出嫁随夫,夫死随子,如今沈家是大老爷当家,可是大老爷是孝子,只要老太太不同意的事,大老爷一定不会答应。
    沈家不行,孟家当然也不行了。
    想到孟舅母的那副嘴脸,孟氏越发心疼孟婉了。
    她越是心疼孟婉,便越是憎恨沈凝。
    以前她对沈凝是嫌弃,现在则是恨不能生吞活剥。
    一切都是因为那只小鬼而起,早知道那道人不行,当年她就再去寻其他高人了,天地那么大,总能有人制得住那只小鬼。
    现在小鬼不但投胎,而且还长大了,又有老太太护着,想要对付就更难了。
    孟氏好不容易在铁锅胡同找了一处地方,房东是个孤老太太,院子里有五间房,老太太自己住两间,除下三间租给了孟氏。
    在孟氏看来,孟婉和小福都是姑娘家,自己在外面租房不安全,和房东老太太一起住也挺好的。
    可是看到房东老太太指甲缝里的黑泥,孟婉便觉恶心,如果不是不想再看到阿炳媳妇的那张脸,她才不和这脏老太婆一起住呢。
    “姑母,我刚搬来,有很多东西需要添置,您看......”
    孟婉可怜巴巴地看着孟氏,孟氏一阵心酸,她的婉儿,从小到大可没有吃过苦。
    孟家外强中空,孟氏出嫁时就没有多少嫁妆,这些年来,孟舅母隔三岔五就来找她要钱要东西,明里暗里让她贴补娘家,她那本就不多的嫁妆,几乎全都还给了孟家。
    沈家接二连三出事,家里日子也不宽裕,可姑娘大了,要经常做衣裳打首饰,孟氏掌家多年,捞的油水,几乎都用在孟婉身上,为了把孟婉从大牢里赎出来,孟氏又花了一大笔银子,她那点私房钱,如今所剩无几。
    现在给孟婉租房子买家什,里里外外还要不少钱,孟氏回到府里,也只凑出三十两,让杨妈妈给孟婉送了过去。
    第45章 周公子要做花魁吗
    孟氏做梦也想不到,她交给孟婉的三十两银子,孟婉没有用来置办家什买东西,而是用在了别处。
    当然,这件事她是悄悄去做的,孟氏并不知道。
    孟氏回到府里,听说老太太的身体完全好了,以前还要让搀扶的人,现在竟然步履如飞。
    孟氏在心里暗骂老天不公平,她还盼着那老太婆旧病复发,再躺回床上不省人事呢,现在倒好,不但醒过来了,就连腿脚也利落了。
    贼老天,不公平!
    沈凝自从回到府里,便没有见过周睿。按理说,老太太回来,周睿会来请安的。
    沈凝让春俏去打听,一问才知,这几天周睿都没在府上,据说是去白凤寺了。
    白凤寺位于白凤城外五十里的白凤山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而白凤寺的芍药更是远近闻名,此时正是寺中芍药盛开的时候,每年的这时,白凤寺里香客云来,有很多文人骚客在此小住,品花赏景,写下一篇篇华美的诗作。 ↑返回顶部↑
    沈凝可不想就这么离开,她对白老太太说道:“白仙悬壶济世,药到病除,您看我祖母的腿,可还能恢复如初?”
    白老太太有些奇怪,她早就看出来了,老太太虽然腿脚不便,但不是大事,只是经脉不通,按摩配合针灸,慢慢就能恢复,反倒是沈大老爷,那才是真正的腿疾,为何小天师只说老太太,没提沈大老爷呢?
    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小天师不说,白老太太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她从怀里摸出一颗药丸:“姑娘用无根水把这药丸融了,分三次给老太太喝下,老太太便能恢复了。”
    沈凝大喜,回到府里,按照白老太太说的,用无根水把药丸融了,给老太太喝了下去。
    喝到第三次,老太太便觉脚底暖融融的,她试着走了几步,索性连拐杖也不用了。
    沈凝悄悄告诉老太太,这颗药是在家仙楼前找到的,想来是家仙所赠。
    老太太向着大东村的方向拜了又拜,接着又叹息:“你爹的腿,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治。”
    沈凝没接话,就她那个爹,哼,就先瘸着吧。
    老太太现在也不用人搀扶了,带着钱妈妈,把府里各处转了一遍,哎呀,她生病之前,腿脚都没有这么利落。
    “改日,咱们去白凤寺烧香,白凤寺那一千零八十级的台阶,我还是十几岁时走过一次,后来就走不到了,要坐着轿子才能上去烧香,少了诚意,这一回我要自己走上去。”
    二太太看得眼红心热,老太太去大东村时什么样,她们全都看到了,可是老宅里刚刚供上家仙,老太太的腿就好了,这也好得太快了,华佗在世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事也就是自家人知道就行了,是不能对外人说的,二太太当然也不会对别人说,她想到的是自己的肚子。
    也不知道家仙能不能保佑生儿子,就是因为长房有儿子,而她没有,孟氏可没少挖苦她。
    而此时的孟氏,刚刚把孟婉安顿好。
    孟婉说什么也不肯在杨妈妈家里继续住下去了,阿炳媳妇越是挽留,孟婉越是想走,她现在恨死阿炳媳妇了,口蜜腹剑,就是这种人。
    孟婉忘了,其实她也是这样的人,而且她还不如阿炳媳妇呢。
    孟氏无奈,既然孟婉不想在杨妈妈家里住了,她也只能换个地方。
    她很想把孟婉接回沈家,可是她心里清楚,以前是二太太不让孟婉进门,现在老太太也肯定不答应了。
    虽然出嫁随夫,夫死随子,如今沈家是大老爷当家,可是大老爷是孝子,只要老太太不同意的事,大老爷一定不会答应。
    沈家不行,孟家当然也不行了。
    想到孟舅母的那副嘴脸,孟氏越发心疼孟婉了。
    她越是心疼孟婉,便越是憎恨沈凝。
    以前她对沈凝是嫌弃,现在则是恨不能生吞活剥。
    一切都是因为那只小鬼而起,早知道那道人不行,当年她就再去寻其他高人了,天地那么大,总能有人制得住那只小鬼。
    现在小鬼不但投胎,而且还长大了,又有老太太护着,想要对付就更难了。
    孟氏好不容易在铁锅胡同找了一处地方,房东是个孤老太太,院子里有五间房,老太太自己住两间,除下三间租给了孟氏。
    在孟氏看来,孟婉和小福都是姑娘家,自己在外面租房不安全,和房东老太太一起住也挺好的。
    可是看到房东老太太指甲缝里的黑泥,孟婉便觉恶心,如果不是不想再看到阿炳媳妇的那张脸,她才不和这脏老太婆一起住呢。
    “姑母,我刚搬来,有很多东西需要添置,您看......”
    孟婉可怜巴巴地看着孟氏,孟氏一阵心酸,她的婉儿,从小到大可没有吃过苦。
    孟家外强中空,孟氏出嫁时就没有多少嫁妆,这些年来,孟舅母隔三岔五就来找她要钱要东西,明里暗里让她贴补娘家,她那本就不多的嫁妆,几乎全都还给了孟家。
    沈家接二连三出事,家里日子也不宽裕,可姑娘大了,要经常做衣裳打首饰,孟氏掌家多年,捞的油水,几乎都用在孟婉身上,为了把孟婉从大牢里赎出来,孟氏又花了一大笔银子,她那点私房钱,如今所剩无几。
    现在给孟婉租房子买家什,里里外外还要不少钱,孟氏回到府里,也只凑出三十两,让杨妈妈给孟婉送了过去。
    第45章 周公子要做花魁吗
    孟氏做梦也想不到,她交给孟婉的三十两银子,孟婉没有用来置办家什买东西,而是用在了别处。
    当然,这件事她是悄悄去做的,孟氏并不知道。
    孟氏回到府里,听说老太太的身体完全好了,以前还要让搀扶的人,现在竟然步履如飞。
    孟氏在心里暗骂老天不公平,她还盼着那老太婆旧病复发,再躺回床上不省人事呢,现在倒好,不但醒过来了,就连腿脚也利落了。
    贼老天,不公平!
    沈凝自从回到府里,便没有见过周睿。按理说,老太太回来,周睿会来请安的。
    沈凝让春俏去打听,一问才知,这几天周睿都没在府上,据说是去白凤寺了。
    白凤寺位于白凤城外五十里的白凤山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而白凤寺的芍药更是远近闻名,此时正是寺中芍药盛开的时候,每年的这时,白凤寺里香客云来,有很多文人骚客在此小住,品花赏景,写下一篇篇华美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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