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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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昨天夜里。”想到去夜,明窈仍是心有余悸,一停一顿的,好不容易说清前因后果。
    黑狼体型不大,又仗着毛色的遮掩,避开杀红了眼的汉子们,偷偷摸进部族里面来。
    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坏,它一路走走停停,竟找到王帐这边,哪怕账内没有分毫动静,它仍是伸出利爪,对着毡帐使劲撕挠。
    明窈被吓得浑身发毛,手脚一片冰凉,好半天连呼吸都不敢继续,直到听见毡帐隐隐发出撕裂的声音,她慌乱中从枕头下摸出匕首。
    这匕首还是她在大越边城淘来的,装饰之用远大于实际用处,要不是她拖狄霄开刃,恐怕现在还是一把钝匕。
    就在黑狼将脑袋钻进撕破的洞口时,明窈猛地冲过去,高高举起短匕,奋力刺下去。
    短匕齐根插入黑狼的脑袋,整个过程不过几息,黑狼连呼痛都没发出,就失了气息。
    只余明窈跪坐在地上,满身满手的血,一边喘息一边流泪。
    天亮后,得胜的族人们都回来了,念桃青杏赶了过来,看见黑狼险些被吓破胆子,她们回神后,赶紧伺候明窈洗净血迹,又换了身干净衣裳。
    明窈记着去找狄霄,后来又见他受伤,这才把黑狼给忘了。
    “不过我没有听见其他声音,应该只有这头闯进来了。”明窈最后补充了一句,不太肯定地点了点头。
    看着她这幅青涩腼腆的模样,狄霄实在想像不出,她是在什么样的情绪下,才爆发出那样的攻击力,一击必杀。
    就在一个月前,小公主面对恶狼还动都不敢动,现在却能不声不响地将匕首插入黑狼头顶,乃至一夜未曾发出声响。
    狄霄甚至没有教过她如何用匕,如何自保……
    他刚才还问公主可是怕了,现在想来,怕是肯定怕的,但除了怕,肯定也存了无边的勇气和坚毅。
    明窈还念着狄霄身上的伤,她是亲眼见过他处理伤口的敷衍的,半天等不到回应,就催促了两句。
    谁知狄霄忽然抬手,粗粝的掌心覆在她的额角,狄霄俯下身,直到与她仅余半寸才停下。
    明窈:“……”
    狄霄用力在她额角摩挲了两下,声音喑哑:“抱歉,是我没有保护好你。”
    “公主之威,狄霄敬服。”
    这是……夸赞吧?
    明窈愣了好一会儿,满脑子都是他最后两句话,不知不觉中,却是整个人都微微战栗起来,说不清是兴奋还是怎的,好半天才扬起一点笑,连声嗯了几句:“嗯!嗯嗯!”
    有了这边的例子,狄霄心里生出警惕,他把阿玛尔几人叫来,让他们带着武器,把各家各户都检查一遍,防止再有漏网之鱼。
    阿玛尔他们这才知道,原来大越公主还杀了一头狼,他们拖着黑狼尸体离开时,望向明窈的目光都变了。
    等其余人走了,狄霄和明窈也回了毡帐。
    明窈很少在白日与他这般靠近,如今要帮他处理伤口,心里有着担忧,倒少了胡思乱想。
    外面还乱着,狄霄肩胸上的伤包扎好,他又要出去了。
    明窈给他系了一个很好看的花结,包扎的绢布还是粉色的,弄好后,狄霄无声盯了许久,最后却什么也没说,胡乱套了一件牛皮袄,脚步匆忙地离开毡帐。
    一天过去。
    受伤的族人都被各自带回家,伤重的被巫医带回去,等伤势缓和下来再做打算。
    狄霄一面指挥着尚有余力的人们打扫恶战后的草原,一面快速在部族里巡视了一遍。
    与狼搏斗的汉子们已经极力将狼群阻拦在部族之外了,但难免会有漏网之鱼,冲到围栏前,用尖牙利爪撞破
    激战之后,抵御野兽的围栏破损了大半,连累得其余还算完好的栏杆也摇摇欲坠,稍微用点力气就能推倒。
    这么转了一圈,狄霄的表情不甚明朗。
    他没有多说,只将衣袖撸到胳膊肘以上,去外面加入到收拾残局的工作中,他跟金花阿姑借了一把弯刀,有他的参与,大家剥狼皮的速度提高了不止一倍。
    天还未暗,狼皮就全被收回仓房里了。
    剩下的血污冲刷交给男人们去做,妇人孩子伸了伸酸胀的臂膀,闻着不远处诱人的食物香气,黯淡了一天一夜的脸上终于有了几分亮色。
    晚上的饭是一起做一起吃的。
    留在部族内的族人们架起铁锅,煮了满满一大锅羊肉,旁边还烧了土炉,熬了一锅稀稀拉拉的面糊汤。
    明窈情绪平复后就出来帮忙了,她想起陪嫁的车架里还有半罐大米,有些返潮,但还不影响食用,就将大米也拿了出来。
    草原上的主食是麦粟,大米是南方作物,就连大越产量都不多,能传到草原上的就更少了,对于拔都儿部的人来说,能吃饱穿暖都是奢求,遑论去想这些稀罕玩意儿。
    明窈抱着大米过来后,一群善烹的妇人们面面相觑,争论了半天,也不知到底该如何处理。
    最后还是明窈提出:“煮粥吧,把大米煮的软烂,往里面放一点粗盐,放一点羊肉糜,先紧着受伤的人吃,其余人多多少少也能分一些。”
    虽然在她的记忆里,有皮肉伤的人不适合吃羊肉等发物,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部落里的人常年吃牛羊,面对伤员,人们不仅不想着避腥,还要无限制地给他们提供羊肉汤。
    面糊汤先被盛出来,两捧面粉一锅汤,清汤寡水的,连滋味都尝不到多少,即便如此,一人分了一大碗后,热腾腾的面糊入口,整个人瞬间暖和起来。
    分完之后,面糊汤还剩下小半盆,被阿兰朵收在旁边,谁不够了再去盛。
    土炉被简单冲刷了一遍,明窈把所有大米放进去,放了三倍剂量的清水,再把锅盖扣上,静静等着大米被煮软煮稠。
    族人们陆陆续续回来,炖煮了大半日的羊肉也能出锅了,明窈留下七八块肉,带去小锅里重新煮了一边,洒了几粒花椒,再出锅就少了很多腥膻味。
    不知何时,狄霄来到她身边。
    明窈也没客气,看旁人都在享受美食,直接指挥起狄霄来,让他把羊肉剁碎剁散,等大米粥煮得差不多了,把碎羊肉都放了进去。
    大米不多,要是分给全族人肯定不够,好在羊肉的份量管够,明窈就多放了羊肉,米肉参半,名副其实的大米羊肉粥。
    人们这时候才注意到还有其他东西。
    大米的甜香和麦粟很不一样,白花花的大米经过大火熬煮,肚皮已经绽开花,露出绵糯的米芯。
    米粥已经很香很甜了,再添上羊肉的鲜香,还没做好,土炉便已经围了一圈人。
    孩子们情绪表达最为直接,吞咽声一个接一个,还有拿过鸭蛋羹的小姑娘,拽着明窈的衣角,怯生生地问:“漂亮姐姐,这是什么,好香呀!”
    其余人虽然没说话,但也是相同的疑问。
    “这是大米,水稻产出来的粮食,多产子江南一带,是大瑜的主要粮食作物,大越虽也有,但定是比不上大瑜稻米的饱满香甜。”明窈一时忘了身份,竟夸赞起大瑜来。
    好在大家伙都记挂着美食,没人注意到她的失言。
    肉粥出锅前,明窈最后放进去几根菜叶,也不知放了多久,皱巴巴的,完全没了水分,勉强做个点缀。
    肉粥不多,伤员分到一整碗,其余人也就能分到半碗。
    米粒煮得火候正好,入嘴稍微一抿就化了,老人吃起来也不费劲,就连加进去的羊肉糜都没了熟悉的腥膻,只剩咸香。
    各自把米粥领走后,几个孩子还围着土炉,等最后刮刮锅沿,还能多吃两口。
    众人吃饱喝足刷净锅碗后,正是平日里休息的时间。
    狄霄始终陪在明窈身边,离开时自然也伴着。
    明窈许久没吃到米粥了,如今还回味着,不觉想起那天收拾出的粮种,趁着记性好,赶紧跟狄霄提:“上回我清点嫁妆,还发现了不少麦种,大越小麦多是改良品,耐寒耐旱,产量亦多,首领可曾考虑过,在草原上种大越麦?”
    多亏明窈博览群书,便是大越的农桑书籍也浅略看过。
    若说大瑜水稻饱满高产,那大越就是小麦无人能及,几代改良后,不仅抗击恶劣环境的能力变强了,就是小麦产量也翻了许多倍,自全国推广后,向来为朝廷所控制着,严禁外流。
    明窈未曾见过大越小麦,却听说过它的名号。
    只不知装点陪嫁的是谁,连麦种都装了进来。
    作者有话说:
    狄霄:老婆真厉害!鼓掌!撒花!
    再插句题外话:疯狂架空疯狂架空疯狂架空!朝代都架空了,有改良小麦水稻也就不奇怪了(狗头
    第12章
    拔都儿部始终在草原内部活动,除了每季度到大越边城交换必需品,鲜少会往外面走动。
    狄霄虽对大越多有了解,但也多是表面之事,此般涉及民生之本的农耕大事,远不是他一个蛮狄所能打探到的。
    他听了明窈的话,并未往深处想,就连那些夸耀之词,也当做是大越人对他们国家的偏心之言。
    明窈还想说什么,狄霄却道:“冬日里草原土地冷硬,无法耕种,且如今的聚居地不宜耕种,要等明年开春,去往东南聚居处,直到三四月才可播种。”
    草原民族多游牧,往往三五年就要举族迁移一次,拔都儿部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每次寻找新的宜居处,都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中途意外丧命也不少见。
    自狄霄接管部族后,他做主改了游牧习惯,选取草原东南、东北、中北、中南四处,春夏两季主要在东南一带暂居,待春麦收割完毕,再往其余三处迁移,年复一年。
    他们在每处停留的时间不算长,牛羊数目又不多,加之不会让牛羊啃食草根,破坏当地生态,去其他地方住上五六个月,等下次回来,周围草地基本恢复了生息。
    而在这样熟悉的生存环境下,也减少了不可控事件的发生。
    要不是之前发现狼群活动痕迹,他们本该还在中南暂居点,可惜迁移来中北,还是没逃过狼群的袭击。
    现在才十一月初,掰指一算,距离播种还有小半年的时间呢。
    明窈只好偃旗息鼓:“那好吧,那就等明年天暖和了,不过这些麦种也要小心保存着,不然受潮发了芽,就不好找了。”
    她根本没想到,狄霄并没把她说的麦种当回事,便是应了,实际也没多上心,无非是怕把小公主惹恼了,小心闹得整个部族不得安宁。
    “晚些时候我让人去处理,不会出问题的。”狄霄道。
    不多时,两人回到毡帐里,这才一下午的时间,已经有人帮衬着把破损的毡帐替下了,新换的帐子还是以灰棕为主,雪白的毡门上点了红蓝两色,帐顶彩旗飘扬。
    账内的血迹早早清理干净了,黑狼流血的地方洒了一层白色粉末,不知是什么成分,但意外有效地遮住血腥。
    明窈能看出毡帐的新,可因为样式上没有太多变化,稍稍看了一遍,就没了兴致。
    两人都累了一天了,昨夜也未能安眠,才洗漱完躺下没多久,就被困意侵袭。
    明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混沌意识里的最后一个画面,便是一根修长有力的手臂揽住肩膀,紧跟着便是一个暖烘烘的火炉,将她整个人包裹起来。
    第二日大早,狄霄早早就起来了。
    他检查了一遍伤口,说来也是神奇,往常两三月才能好的伤处,这才过了一天,边缘处就开始泛白,也不见流血了。
    想到昨日医官所言,他眸色不觉一暗。
    临走前,他又去床边看了一眼,见明窈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只得先行一步。
    他去其余人家看了看,有几个也用了医官送去的伤药,虽然没有金疮药的效果好,但也缓解了不少疼痛。
    阿玛尔被狼爪划伤了侧腰,伤口不深,根本没打算处理,昨天硬是被医官伤药,他还老大不高兴呢。 ↑返回顶部↑
    “是昨天夜里。”想到去夜,明窈仍是心有余悸,一停一顿的,好不容易说清前因后果。
    黑狼体型不大,又仗着毛色的遮掩,避开杀红了眼的汉子们,偷偷摸进部族里面来。
    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坏,它一路走走停停,竟找到王帐这边,哪怕账内没有分毫动静,它仍是伸出利爪,对着毡帐使劲撕挠。
    明窈被吓得浑身发毛,手脚一片冰凉,好半天连呼吸都不敢继续,直到听见毡帐隐隐发出撕裂的声音,她慌乱中从枕头下摸出匕首。
    这匕首还是她在大越边城淘来的,装饰之用远大于实际用处,要不是她拖狄霄开刃,恐怕现在还是一把钝匕。
    就在黑狼将脑袋钻进撕破的洞口时,明窈猛地冲过去,高高举起短匕,奋力刺下去。
    短匕齐根插入黑狼的脑袋,整个过程不过几息,黑狼连呼痛都没发出,就失了气息。
    只余明窈跪坐在地上,满身满手的血,一边喘息一边流泪。
    天亮后,得胜的族人们都回来了,念桃青杏赶了过来,看见黑狼险些被吓破胆子,她们回神后,赶紧伺候明窈洗净血迹,又换了身干净衣裳。
    明窈记着去找狄霄,后来又见他受伤,这才把黑狼给忘了。
    “不过我没有听见其他声音,应该只有这头闯进来了。”明窈最后补充了一句,不太肯定地点了点头。
    看着她这幅青涩腼腆的模样,狄霄实在想像不出,她是在什么样的情绪下,才爆发出那样的攻击力,一击必杀。
    就在一个月前,小公主面对恶狼还动都不敢动,现在却能不声不响地将匕首插入黑狼头顶,乃至一夜未曾发出声响。
    狄霄甚至没有教过她如何用匕,如何自保……
    他刚才还问公主可是怕了,现在想来,怕是肯定怕的,但除了怕,肯定也存了无边的勇气和坚毅。
    明窈还念着狄霄身上的伤,她是亲眼见过他处理伤口的敷衍的,半天等不到回应,就催促了两句。
    谁知狄霄忽然抬手,粗粝的掌心覆在她的额角,狄霄俯下身,直到与她仅余半寸才停下。
    明窈:“……”
    狄霄用力在她额角摩挲了两下,声音喑哑:“抱歉,是我没有保护好你。”
    “公主之威,狄霄敬服。”
    这是……夸赞吧?
    明窈愣了好一会儿,满脑子都是他最后两句话,不知不觉中,却是整个人都微微战栗起来,说不清是兴奋还是怎的,好半天才扬起一点笑,连声嗯了几句:“嗯!嗯嗯!”
    有了这边的例子,狄霄心里生出警惕,他把阿玛尔几人叫来,让他们带着武器,把各家各户都检查一遍,防止再有漏网之鱼。
    阿玛尔他们这才知道,原来大越公主还杀了一头狼,他们拖着黑狼尸体离开时,望向明窈的目光都变了。
    等其余人走了,狄霄和明窈也回了毡帐。
    明窈很少在白日与他这般靠近,如今要帮他处理伤口,心里有着担忧,倒少了胡思乱想。
    外面还乱着,狄霄肩胸上的伤包扎好,他又要出去了。
    明窈给他系了一个很好看的花结,包扎的绢布还是粉色的,弄好后,狄霄无声盯了许久,最后却什么也没说,胡乱套了一件牛皮袄,脚步匆忙地离开毡帐。
    一天过去。
    受伤的族人都被各自带回家,伤重的被巫医带回去,等伤势缓和下来再做打算。
    狄霄一面指挥着尚有余力的人们打扫恶战后的草原,一面快速在部族里巡视了一遍。
    与狼搏斗的汉子们已经极力将狼群阻拦在部族之外了,但难免会有漏网之鱼,冲到围栏前,用尖牙利爪撞破
    激战之后,抵御野兽的围栏破损了大半,连累得其余还算完好的栏杆也摇摇欲坠,稍微用点力气就能推倒。
    这么转了一圈,狄霄的表情不甚明朗。
    他没有多说,只将衣袖撸到胳膊肘以上,去外面加入到收拾残局的工作中,他跟金花阿姑借了一把弯刀,有他的参与,大家剥狼皮的速度提高了不止一倍。
    天还未暗,狼皮就全被收回仓房里了。
    剩下的血污冲刷交给男人们去做,妇人孩子伸了伸酸胀的臂膀,闻着不远处诱人的食物香气,黯淡了一天一夜的脸上终于有了几分亮色。
    晚上的饭是一起做一起吃的。
    留在部族内的族人们架起铁锅,煮了满满一大锅羊肉,旁边还烧了土炉,熬了一锅稀稀拉拉的面糊汤。
    明窈情绪平复后就出来帮忙了,她想起陪嫁的车架里还有半罐大米,有些返潮,但还不影响食用,就将大米也拿了出来。
    草原上的主食是麦粟,大米是南方作物,就连大越产量都不多,能传到草原上的就更少了,对于拔都儿部的人来说,能吃饱穿暖都是奢求,遑论去想这些稀罕玩意儿。
    明窈抱着大米过来后,一群善烹的妇人们面面相觑,争论了半天,也不知到底该如何处理。
    最后还是明窈提出:“煮粥吧,把大米煮的软烂,往里面放一点粗盐,放一点羊肉糜,先紧着受伤的人吃,其余人多多少少也能分一些。”
    虽然在她的记忆里,有皮肉伤的人不适合吃羊肉等发物,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部落里的人常年吃牛羊,面对伤员,人们不仅不想着避腥,还要无限制地给他们提供羊肉汤。
    面糊汤先被盛出来,两捧面粉一锅汤,清汤寡水的,连滋味都尝不到多少,即便如此,一人分了一大碗后,热腾腾的面糊入口,整个人瞬间暖和起来。
    分完之后,面糊汤还剩下小半盆,被阿兰朵收在旁边,谁不够了再去盛。
    土炉被简单冲刷了一遍,明窈把所有大米放进去,放了三倍剂量的清水,再把锅盖扣上,静静等着大米被煮软煮稠。
    族人们陆陆续续回来,炖煮了大半日的羊肉也能出锅了,明窈留下七八块肉,带去小锅里重新煮了一边,洒了几粒花椒,再出锅就少了很多腥膻味。
    不知何时,狄霄来到她身边。
    明窈也没客气,看旁人都在享受美食,直接指挥起狄霄来,让他把羊肉剁碎剁散,等大米粥煮得差不多了,把碎羊肉都放了进去。
    大米不多,要是分给全族人肯定不够,好在羊肉的份量管够,明窈就多放了羊肉,米肉参半,名副其实的大米羊肉粥。
    人们这时候才注意到还有其他东西。
    大米的甜香和麦粟很不一样,白花花的大米经过大火熬煮,肚皮已经绽开花,露出绵糯的米芯。
    米粥已经很香很甜了,再添上羊肉的鲜香,还没做好,土炉便已经围了一圈人。
    孩子们情绪表达最为直接,吞咽声一个接一个,还有拿过鸭蛋羹的小姑娘,拽着明窈的衣角,怯生生地问:“漂亮姐姐,这是什么,好香呀!”
    其余人虽然没说话,但也是相同的疑问。
    “这是大米,水稻产出来的粮食,多产子江南一带,是大瑜的主要粮食作物,大越虽也有,但定是比不上大瑜稻米的饱满香甜。”明窈一时忘了身份,竟夸赞起大瑜来。
    好在大家伙都记挂着美食,没人注意到她的失言。
    肉粥出锅前,明窈最后放进去几根菜叶,也不知放了多久,皱巴巴的,完全没了水分,勉强做个点缀。
    肉粥不多,伤员分到一整碗,其余人也就能分到半碗。
    米粒煮得火候正好,入嘴稍微一抿就化了,老人吃起来也不费劲,就连加进去的羊肉糜都没了熟悉的腥膻,只剩咸香。
    各自把米粥领走后,几个孩子还围着土炉,等最后刮刮锅沿,还能多吃两口。
    众人吃饱喝足刷净锅碗后,正是平日里休息的时间。
    狄霄始终陪在明窈身边,离开时自然也伴着。
    明窈许久没吃到米粥了,如今还回味着,不觉想起那天收拾出的粮种,趁着记性好,赶紧跟狄霄提:“上回我清点嫁妆,还发现了不少麦种,大越小麦多是改良品,耐寒耐旱,产量亦多,首领可曾考虑过,在草原上种大越麦?”
    多亏明窈博览群书,便是大越的农桑书籍也浅略看过。
    若说大瑜水稻饱满高产,那大越就是小麦无人能及,几代改良后,不仅抗击恶劣环境的能力变强了,就是小麦产量也翻了许多倍,自全国推广后,向来为朝廷所控制着,严禁外流。
    明窈未曾见过大越小麦,却听说过它的名号。
    只不知装点陪嫁的是谁,连麦种都装了进来。
    作者有话说:
    狄霄:老婆真厉害!鼓掌!撒花!
    再插句题外话:疯狂架空疯狂架空疯狂架空!朝代都架空了,有改良小麦水稻也就不奇怪了(狗头
    第12章
    拔都儿部始终在草原内部活动,除了每季度到大越边城交换必需品,鲜少会往外面走动。
    狄霄虽对大越多有了解,但也多是表面之事,此般涉及民生之本的农耕大事,远不是他一个蛮狄所能打探到的。
    他听了明窈的话,并未往深处想,就连那些夸耀之词,也当做是大越人对他们国家的偏心之言。
    明窈还想说什么,狄霄却道:“冬日里草原土地冷硬,无法耕种,且如今的聚居地不宜耕种,要等明年开春,去往东南聚居处,直到三四月才可播种。”
    草原民族多游牧,往往三五年就要举族迁移一次,拔都儿部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每次寻找新的宜居处,都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中途意外丧命也不少见。
    自狄霄接管部族后,他做主改了游牧习惯,选取草原东南、东北、中北、中南四处,春夏两季主要在东南一带暂居,待春麦收割完毕,再往其余三处迁移,年复一年。
    他们在每处停留的时间不算长,牛羊数目又不多,加之不会让牛羊啃食草根,破坏当地生态,去其他地方住上五六个月,等下次回来,周围草地基本恢复了生息。
    而在这样熟悉的生存环境下,也减少了不可控事件的发生。
    要不是之前发现狼群活动痕迹,他们本该还在中南暂居点,可惜迁移来中北,还是没逃过狼群的袭击。
    现在才十一月初,掰指一算,距离播种还有小半年的时间呢。
    明窈只好偃旗息鼓:“那好吧,那就等明年天暖和了,不过这些麦种也要小心保存着,不然受潮发了芽,就不好找了。”
    她根本没想到,狄霄并没把她说的麦种当回事,便是应了,实际也没多上心,无非是怕把小公主惹恼了,小心闹得整个部族不得安宁。
    “晚些时候我让人去处理,不会出问题的。”狄霄道。
    不多时,两人回到毡帐里,这才一下午的时间,已经有人帮衬着把破损的毡帐替下了,新换的帐子还是以灰棕为主,雪白的毡门上点了红蓝两色,帐顶彩旗飘扬。
    账内的血迹早早清理干净了,黑狼流血的地方洒了一层白色粉末,不知是什么成分,但意外有效地遮住血腥。
    明窈能看出毡帐的新,可因为样式上没有太多变化,稍稍看了一遍,就没了兴致。
    两人都累了一天了,昨夜也未能安眠,才洗漱完躺下没多久,就被困意侵袭。
    明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混沌意识里的最后一个画面,便是一根修长有力的手臂揽住肩膀,紧跟着便是一个暖烘烘的火炉,将她整个人包裹起来。
    第二日大早,狄霄早早就起来了。
    他检查了一遍伤口,说来也是神奇,往常两三月才能好的伤处,这才过了一天,边缘处就开始泛白,也不见流血了。
    想到昨日医官所言,他眸色不觉一暗。
    临走前,他又去床边看了一眼,见明窈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只得先行一步。
    他去其余人家看了看,有几个也用了医官送去的伤药,虽然没有金疮药的效果好,但也缓解了不少疼痛。
    阿玛尔被狼爪划伤了侧腰,伤口不深,根本没打算处理,昨天硬是被医官伤药,他还老大不高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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