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章 接地气的酒菜
“那是,以前自己家那边吴月你又不是不知道。调味料贵的简直跟黄金似的。天天吃着精打细算放盐的菜,就算格斯的手艺再好这吃久了嘴里也能淡出个鸟啊。要不然我能天天喝酒吗。而且格斯这货还总是做一些清淡的白菜。现在能吃这种菜那真是停不下来。”说着,雷恩夹起一块爆肚,往辣椒油的小碗里狠狠沾了一下然后才放入口中。一边嚼着不容易嚼烂的爆肚,一边把吴月那边的酒打开。拿起吴月面前的杯子给吴月倒了一整杯。
“我爸在家吃饭的时候,每顿饭还只喝半杯啊。”吴月看着平时用来喝水的杯子里一整杯的酒,闻着那迷人的酒味,吴月一阵阵苦笑。但也只能苦笑。这种杯子里的一杯酒,别说雷恩和格斯大哥了,巴菲儿一口就干了,还没啥感觉。所以当初在那个小木屋里,每次吃饭吴月都压力很大,尤其是三个人喝酒跟喝白开水一样,自己却只喝白开水时那种感觉,吴月就特别想练练酒力。不过冥界的酒不好喝辣的倒是够呛。和那个酒相比这十二块钱一瓶的二锅头都比它好喝十倍。吴月试了一次后就再也没勇气试第二次了。
“喝吧。能喝多少喝多少。酒量要慢慢练啊。”雷恩也不灌吴月。继续拿起自己的酒大口大口喝着。
吴月拿起白酒慢慢喝了一口。不算小也不算大的一口。用舌头卷住酒就直接吞了下去。一开始只是有种水一样的感觉,但是酒入胃之后,一股酒气和辛辣味一瞬间涌了上来。吴月只感觉到了一阵阵的苦味。吴月立刻夹着腊肠吃着来抵消味道。
“行。就这样。慢慢喝慢慢吃。小时候师傅就是这么把我练出来的。现在也算是风水轮流转了哈哈。”雷恩看着吴月笑道。
“雷恩哥是从小就和师傅在一起了?”难得听到小时候的事情,吴月顿时来了兴趣。
“是啊。按年龄来看,我大概十四岁就和师傅在一起了。我当时为了和一条狗抢骨头打了起来,结果被狗咬住了脖子,喉管都被咬破了。当时不是师傅救了我真的要挂啊。”雷恩哈哈笑着说着让吴月听得头皮发麻的事情。雷恩一边说着一边还吃着爆肚就着二锅头。“那个时候刚好师傅也缺个打杂的。毕竟乐器的保养这种事情还是挺繁琐的。师傅又经常写乐谱,你知道,一写就写好几天。乐器就跟破烂一样扔一边,想起来的时候都落了一层灰了。所以那个时候我就跟着师傅旁边,帮忙照顾乐器。”
“以前都没听过啊。”吴月有些讶异。
“毕竟本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而且那个时候你每天都要学乐器,做饭,打扫房间,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听这些。那个时候师傅也不是多么富裕的人,他是那种及时享乐的人,存不了什么钱,再带着我这个拖油瓶,也不能说生活多好吧。如果不是后来得到了那位的欣赏,让师傅得到了一个山头,我又建了木屋,有了栖身之所,我和师傅那个时候街头卖艺不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年。”雷恩笑着耸耸肩。
那位...说的应该就是哈迪斯大人了。
“木屋还是雷恩哥你建的吗?”
“家里那边的建筑工人很贵的。毕竟建筑这方面的人才不多。再加上都是为那些花钱如流水的贵族服务的,所以都漫天要价。一开始都是先用藤条在树上绑个吊床睡树上,挖空树干住树里面。但是这一下雨就遭殃了。索性我那个时候一有空就跑有人盖房子的地方,坐在旁边看,学。然后慢慢把屋子建起来的。不过肯定没现在那么豪华。”雷恩笑道。“我一开始就是建了个小木屋。就和吴月你之前睡的那个房间差不多大。再大我尝试过,容易倒塌就没建。后来格斯来了,他脑子灵光,学的快。和我一起去看工人干活,自己悟透了不少。就把当初我建造的小木屋改造成后来的大屋了。我以前建造的小屋就是师傅以前睡的屋子啊。你能够感觉到师傅的屋子和别的屋子不一样吧。”
“的确。比周围的大很多,也更全一点。”吴月点点头。“那格斯大哥是什么时候来的?”
“在木屋建起后,大概七八年左右吧。毕竟有了住的地方也算安家了。我也不会一天到晚跟在师傅身后,自己也可以四处逛逛。那个时候就看到了被女孩子欺负的格斯。”
“嗯?被女孩子欺负?”吴月听到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格斯现在长得那么帅,你也该猜出小时候这货有多帅。我见他的时候,大概是十岁左右吧。小小年纪长着一张贼帅的脸,眼神还特别倔强。别说那些小孩了,这么帅还这么倔的孩子,我看着都特别想欺负他。那些有点家世的女孩见到他,就让自己的保镖把他逮住,要把他衣服扒光,干啥我们就不说了。要不然就是让他当自己奴隶。”
“额...”吴月试着想象了下格斯大哥小时候的样子。怎么想都怎么帅。如果是自己小学时期,看到漂亮的女孩子还会多看两眼。更别说那些从小被惯坏的贵族女孩了。不是不能理解那些女生的想法。“那格斯大哥...被玷污了?”
“没有。至少我看到的没有。跑的特别快。三四个人高马大的保镖都逮不住他。抓住他也被他逃了。一溜烟他就跑了。影子都见不到。那些女生都气的骂自己的保镖也没用。”雷恩哈哈大笑。“然后我就把他带回去了。”
嗯......想象不出那种画面啊。
“想象不出画面吧。”看着吴月眯着眼苦恼的表情,雷恩又喝了口酒。“当然,我说的就是字面意思。”
“...就...就跟我刚才一样?”吴月不确定的说道。
“没错。”雷恩嘿嘿笑着。“格斯这货小时候真跟猫一样,谁靠近他都炸毛。我也不是那种会讲大道理的人。论逃跑,我当初偷那些商家摆在外面的生肉时,那些老板都提着刀追我。我都跑掉了,我那个时候都二十多岁。格斯比我还小那么多。他根本跑不过我。我直接追上他就把他抗在肩膀上,给带回去了。还好是个男的,如果是个女的估计走在半路上就被报警了。他挣扎的厉害,打我厉害,都用牙齿咬我了。”
吴月捂着脸。这次画面感又太强了。
“那个时候格斯大哥没地方住吗?”
“住哪。格斯以前被人称作什么,吴月你该知道吧。”雷恩看向吴月。
吴月默默的点点头。格斯大哥以前被称作杂交恶魔,这个名字可不是好名字。
“那个时候晚上睡觉,格斯就蹲在墙角睡觉。他也不躺,毕竟蹲着方便逃跑。谁知道什么时候在自己睡觉的时候那些喜欢捉弄自己的女贵族又会发现自己。”雷恩摇摇头。“我把他扛回去后,他还逃跑了几次。不过反正我也闲的慌嘛,他跑一次我就捉一次呗。在我重新把他带回去三十二次之后,他终于放弃了。开始老老实实的跟在师傅身旁学音乐。”
“哈哈...倒是像格斯大哥与雷恩哥之间会发生的事情。”吴月再次苦笑。
“趣事可很多。格斯还没醒吧。”
“还没。”
“那就趁着他不在多说说。我挺想看看以后他知道自己那些糗事被知道的时候的表情。”雷恩笑道。
“格斯大哥还会有糗事吗?就算是小时候的格斯大哥我感觉应该也不会有吧。该不会是雷恩大哥你自己的事情,”
“咳咳。一点点吧。”
这次饭,吴月和雷恩吃了一个小时。吴月中途也慢慢喝酒,吃菜,然后听故事。格斯大哥,雷恩哥和巴菲儿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两百年。之间的确发生了很多糗事。格斯大哥在第一次和巴菲儿,雷恩哥一同上台演出时,居然因为紧张中途出了差错,小提琴拉走音了。不过后来还是在巴菲儿即兴演奏下慢慢改了回来。还有格斯大哥刚开始学做饭的时候,雷恩哥,巴菲儿和格斯看着一桌子要么油放多要么炒糊的菜愣神。还有格斯一开始学小提琴时的锯木腿。巴菲儿以前并不像吴月见到的那样孩子气,相反很成熟很可靠,要不然也不可能把雷恩和格斯抚养长大。因为两个孩子只能依靠自己。后来格斯和雷恩变得很可靠了,巴菲儿就变得越来越孩子气了。但是那份可靠的感觉依然没变。
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把格斯和雷恩小时候的生活一点点呈现在吴月面前,吴月感觉自己似乎能看到在那个小木屋的庭院里,格斯出糗但还是倔强的脸,雷恩在一旁没脸没皮的笑,还有巴菲儿无奈但又宠溺的笑脸。
听到了很多格斯的糗事,这让吴月感觉非常的有趣。一直以来,几乎什么都会的格斯大哥也有尴尬和无措的时候。光是听故事,吴月也喝了三杯白酒。
一直到吴月的父母给雷恩打了电话。这趟糗事爆料才算完。吴月原本心理堆积的郁闷一扫而光,可以的话,吴月还想继续听。不是糗事也好,吴月想多多听一些格斯大哥,雷恩哥和巴菲尔的事情。想让自己更加回忆起在冥界里那三年,短暂而又柔软的时光。
“可惜。人只能向前走啊。”
在吴月和雷恩打算离开时,这时,坐在邻桌的一个男人突然说道。
雷恩和吴月向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那是一个点了一份土豆炒香肠,就着啤酒喝的男人。穿着整洁而又简洁的衣服,不贵但是得体,头发和胡子都修理好。长着一张不英俊也不丑的大众脸,是城市里最常见的那种人。
“呦大哥。抱歉啊。我们说的太投入了。打扰您了啊。”雷恩以为是自己和吴月说的太忘我把别人打扰到了。对着男人歉意的说到。还拿起旁边一个一次性的杯子,用吴月那瓶没有对瓶吹过的白酒倒了一杯。放到了那人的面前。“来大哥。喝点。算我们赔不是。”
雷恩大哥这中国土话倒是说的越来越接顺溜了。
在一旁听着的吴月都不禁觉得好笑。但是看着那个男人。吴月总有种奇怪而又似曾相识的感觉。吴月感觉自己应该没见过。可是又有种熟悉的感觉。
“谢谢啊。”男人倒也不客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指了指吴月。“这位小弟在听你说的那些事的时候,真的是满脸怀念。看着他我才没忍住说出口。这过去的日子不管是好还是坏,想起来就总是让人怀念。可惜,都回不去啊。”
“没办法。谁让人一辈子就是单线程呢。老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雷恩哈哈笑着,顺道和男人碰杯,又喝了杯酒。难得找到个能说话又能喝酒的,雷恩也不介意对方是谁。这在冥界就是很常有的事情。在那个土地资源并不容易利用的世界,人界运输过来的调味料和香料贵如黄金。就如雷恩所说,饭菜有滋味的并不多。大多数人的爱好就是喝酒。闲暇娱乐吃饭聊天就离不开酒。只要你喝酒,甭管你们认不认识,两杯酒下肚就称兄道弟了。吴月自己也奇怪在那个地方三年自己居然也没有变的那么豪爽。可能还是生活的太低了,如果再过个十年的话,吴月感觉自己也可能会变成酒鬼。
“是啊。刚好你说的那个地方,我以前也生活过一个差不多的地方。所以听着感同身受。来来来,喝酒。”男人笑道。和雷恩碰了杯子。把杯中剩余的白酒一口喝干。但是也不再蹭吴月的酒,而是倒了一杯自己的啤酒喝了一口。
“那可真巧。来,老哥说说。这是报酬。”雷恩又拿了一个杯子,给男人倒了一杯。吴月也乐得听故事,就手拄着腮帮子,用筷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夹着桌上的残羹剩饭,看着两人在那里聊天。
“谢谢。”男人也笑着接受。“其实我以前也是和我弟弟一起打拼。真的,那个时候,没学历,没家世,虽说不至于饿死,但是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可能就真的要一辈子就那样过去了。哥你还好,起码能遇到贵人。我和我弟弟真的没那个福气。我们到最后,靠的还是自己。没人帮我们。”
“不过我看老哥你现在过得挺好啊。酒菜伺候着。”雷恩看着男人面前的酒菜问道。男人穿着也不差,看着并不像穷人。
你们俩都叫对方哥啊。这辈分怎么分?
吴月坐在一旁胡思乱想着。(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我爸在家吃饭的时候,每顿饭还只喝半杯啊。”吴月看着平时用来喝水的杯子里一整杯的酒,闻着那迷人的酒味,吴月一阵阵苦笑。但也只能苦笑。这种杯子里的一杯酒,别说雷恩和格斯大哥了,巴菲儿一口就干了,还没啥感觉。所以当初在那个小木屋里,每次吃饭吴月都压力很大,尤其是三个人喝酒跟喝白开水一样,自己却只喝白开水时那种感觉,吴月就特别想练练酒力。不过冥界的酒不好喝辣的倒是够呛。和那个酒相比这十二块钱一瓶的二锅头都比它好喝十倍。吴月试了一次后就再也没勇气试第二次了。
“喝吧。能喝多少喝多少。酒量要慢慢练啊。”雷恩也不灌吴月。继续拿起自己的酒大口大口喝着。
吴月拿起白酒慢慢喝了一口。不算小也不算大的一口。用舌头卷住酒就直接吞了下去。一开始只是有种水一样的感觉,但是酒入胃之后,一股酒气和辛辣味一瞬间涌了上来。吴月只感觉到了一阵阵的苦味。吴月立刻夹着腊肠吃着来抵消味道。
“行。就这样。慢慢喝慢慢吃。小时候师傅就是这么把我练出来的。现在也算是风水轮流转了哈哈。”雷恩看着吴月笑道。
“雷恩哥是从小就和师傅在一起了?”难得听到小时候的事情,吴月顿时来了兴趣。
“是啊。按年龄来看,我大概十四岁就和师傅在一起了。我当时为了和一条狗抢骨头打了起来,结果被狗咬住了脖子,喉管都被咬破了。当时不是师傅救了我真的要挂啊。”雷恩哈哈笑着说着让吴月听得头皮发麻的事情。雷恩一边说着一边还吃着爆肚就着二锅头。“那个时候刚好师傅也缺个打杂的。毕竟乐器的保养这种事情还是挺繁琐的。师傅又经常写乐谱,你知道,一写就写好几天。乐器就跟破烂一样扔一边,想起来的时候都落了一层灰了。所以那个时候我就跟着师傅旁边,帮忙照顾乐器。”
“以前都没听过啊。”吴月有些讶异。
“毕竟本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而且那个时候你每天都要学乐器,做饭,打扫房间,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听这些。那个时候师傅也不是多么富裕的人,他是那种及时享乐的人,存不了什么钱,再带着我这个拖油瓶,也不能说生活多好吧。如果不是后来得到了那位的欣赏,让师傅得到了一个山头,我又建了木屋,有了栖身之所,我和师傅那个时候街头卖艺不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年。”雷恩笑着耸耸肩。
那位...说的应该就是哈迪斯大人了。
“木屋还是雷恩哥你建的吗?”
“家里那边的建筑工人很贵的。毕竟建筑这方面的人才不多。再加上都是为那些花钱如流水的贵族服务的,所以都漫天要价。一开始都是先用藤条在树上绑个吊床睡树上,挖空树干住树里面。但是这一下雨就遭殃了。索性我那个时候一有空就跑有人盖房子的地方,坐在旁边看,学。然后慢慢把屋子建起来的。不过肯定没现在那么豪华。”雷恩笑道。“我一开始就是建了个小木屋。就和吴月你之前睡的那个房间差不多大。再大我尝试过,容易倒塌就没建。后来格斯来了,他脑子灵光,学的快。和我一起去看工人干活,自己悟透了不少。就把当初我建造的小木屋改造成后来的大屋了。我以前建造的小屋就是师傅以前睡的屋子啊。你能够感觉到师傅的屋子和别的屋子不一样吧。”
“的确。比周围的大很多,也更全一点。”吴月点点头。“那格斯大哥是什么时候来的?”
“在木屋建起后,大概七八年左右吧。毕竟有了住的地方也算安家了。我也不会一天到晚跟在师傅身后,自己也可以四处逛逛。那个时候就看到了被女孩子欺负的格斯。”
“嗯?被女孩子欺负?”吴月听到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格斯现在长得那么帅,你也该猜出小时候这货有多帅。我见他的时候,大概是十岁左右吧。小小年纪长着一张贼帅的脸,眼神还特别倔强。别说那些小孩了,这么帅还这么倔的孩子,我看着都特别想欺负他。那些有点家世的女孩见到他,就让自己的保镖把他逮住,要把他衣服扒光,干啥我们就不说了。要不然就是让他当自己奴隶。”
“额...”吴月试着想象了下格斯大哥小时候的样子。怎么想都怎么帅。如果是自己小学时期,看到漂亮的女孩子还会多看两眼。更别说那些从小被惯坏的贵族女孩了。不是不能理解那些女生的想法。“那格斯大哥...被玷污了?”
“没有。至少我看到的没有。跑的特别快。三四个人高马大的保镖都逮不住他。抓住他也被他逃了。一溜烟他就跑了。影子都见不到。那些女生都气的骂自己的保镖也没用。”雷恩哈哈大笑。“然后我就把他带回去了。”
嗯......想象不出那种画面啊。
“想象不出画面吧。”看着吴月眯着眼苦恼的表情,雷恩又喝了口酒。“当然,我说的就是字面意思。”
“...就...就跟我刚才一样?”吴月不确定的说道。
“没错。”雷恩嘿嘿笑着。“格斯这货小时候真跟猫一样,谁靠近他都炸毛。我也不是那种会讲大道理的人。论逃跑,我当初偷那些商家摆在外面的生肉时,那些老板都提着刀追我。我都跑掉了,我那个时候都二十多岁。格斯比我还小那么多。他根本跑不过我。我直接追上他就把他抗在肩膀上,给带回去了。还好是个男的,如果是个女的估计走在半路上就被报警了。他挣扎的厉害,打我厉害,都用牙齿咬我了。”
吴月捂着脸。这次画面感又太强了。
“那个时候格斯大哥没地方住吗?”
“住哪。格斯以前被人称作什么,吴月你该知道吧。”雷恩看向吴月。
吴月默默的点点头。格斯大哥以前被称作杂交恶魔,这个名字可不是好名字。
“那个时候晚上睡觉,格斯就蹲在墙角睡觉。他也不躺,毕竟蹲着方便逃跑。谁知道什么时候在自己睡觉的时候那些喜欢捉弄自己的女贵族又会发现自己。”雷恩摇摇头。“我把他扛回去后,他还逃跑了几次。不过反正我也闲的慌嘛,他跑一次我就捉一次呗。在我重新把他带回去三十二次之后,他终于放弃了。开始老老实实的跟在师傅身旁学音乐。”
“哈哈...倒是像格斯大哥与雷恩哥之间会发生的事情。”吴月再次苦笑。
“趣事可很多。格斯还没醒吧。”
“还没。”
“那就趁着他不在多说说。我挺想看看以后他知道自己那些糗事被知道的时候的表情。”雷恩笑道。
“格斯大哥还会有糗事吗?就算是小时候的格斯大哥我感觉应该也不会有吧。该不会是雷恩大哥你自己的事情,”
“咳咳。一点点吧。”
这次饭,吴月和雷恩吃了一个小时。吴月中途也慢慢喝酒,吃菜,然后听故事。格斯大哥,雷恩哥和巴菲儿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两百年。之间的确发生了很多糗事。格斯大哥在第一次和巴菲儿,雷恩哥一同上台演出时,居然因为紧张中途出了差错,小提琴拉走音了。不过后来还是在巴菲儿即兴演奏下慢慢改了回来。还有格斯大哥刚开始学做饭的时候,雷恩哥,巴菲儿和格斯看着一桌子要么油放多要么炒糊的菜愣神。还有格斯一开始学小提琴时的锯木腿。巴菲儿以前并不像吴月见到的那样孩子气,相反很成熟很可靠,要不然也不可能把雷恩和格斯抚养长大。因为两个孩子只能依靠自己。后来格斯和雷恩变得很可靠了,巴菲儿就变得越来越孩子气了。但是那份可靠的感觉依然没变。
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把格斯和雷恩小时候的生活一点点呈现在吴月面前,吴月感觉自己似乎能看到在那个小木屋的庭院里,格斯出糗但还是倔强的脸,雷恩在一旁没脸没皮的笑,还有巴菲儿无奈但又宠溺的笑脸。
听到了很多格斯的糗事,这让吴月感觉非常的有趣。一直以来,几乎什么都会的格斯大哥也有尴尬和无措的时候。光是听故事,吴月也喝了三杯白酒。
一直到吴月的父母给雷恩打了电话。这趟糗事爆料才算完。吴月原本心理堆积的郁闷一扫而光,可以的话,吴月还想继续听。不是糗事也好,吴月想多多听一些格斯大哥,雷恩哥和巴菲尔的事情。想让自己更加回忆起在冥界里那三年,短暂而又柔软的时光。
“可惜。人只能向前走啊。”
在吴月和雷恩打算离开时,这时,坐在邻桌的一个男人突然说道。
雷恩和吴月向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那是一个点了一份土豆炒香肠,就着啤酒喝的男人。穿着整洁而又简洁的衣服,不贵但是得体,头发和胡子都修理好。长着一张不英俊也不丑的大众脸,是城市里最常见的那种人。
“呦大哥。抱歉啊。我们说的太投入了。打扰您了啊。”雷恩以为是自己和吴月说的太忘我把别人打扰到了。对着男人歉意的说到。还拿起旁边一个一次性的杯子,用吴月那瓶没有对瓶吹过的白酒倒了一杯。放到了那人的面前。“来大哥。喝点。算我们赔不是。”
雷恩大哥这中国土话倒是说的越来越接顺溜了。
在一旁听着的吴月都不禁觉得好笑。但是看着那个男人。吴月总有种奇怪而又似曾相识的感觉。吴月感觉自己应该没见过。可是又有种熟悉的感觉。
“谢谢啊。”男人倒也不客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指了指吴月。“这位小弟在听你说的那些事的时候,真的是满脸怀念。看着他我才没忍住说出口。这过去的日子不管是好还是坏,想起来就总是让人怀念。可惜,都回不去啊。”
“没办法。谁让人一辈子就是单线程呢。老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雷恩哈哈笑着,顺道和男人碰杯,又喝了杯酒。难得找到个能说话又能喝酒的,雷恩也不介意对方是谁。这在冥界就是很常有的事情。在那个土地资源并不容易利用的世界,人界运输过来的调味料和香料贵如黄金。就如雷恩所说,饭菜有滋味的并不多。大多数人的爱好就是喝酒。闲暇娱乐吃饭聊天就离不开酒。只要你喝酒,甭管你们认不认识,两杯酒下肚就称兄道弟了。吴月自己也奇怪在那个地方三年自己居然也没有变的那么豪爽。可能还是生活的太低了,如果再过个十年的话,吴月感觉自己也可能会变成酒鬼。
“是啊。刚好你说的那个地方,我以前也生活过一个差不多的地方。所以听着感同身受。来来来,喝酒。”男人笑道。和雷恩碰了杯子。把杯中剩余的白酒一口喝干。但是也不再蹭吴月的酒,而是倒了一杯自己的啤酒喝了一口。
“那可真巧。来,老哥说说。这是报酬。”雷恩又拿了一个杯子,给男人倒了一杯。吴月也乐得听故事,就手拄着腮帮子,用筷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夹着桌上的残羹剩饭,看着两人在那里聊天。
“谢谢。”男人也笑着接受。“其实我以前也是和我弟弟一起打拼。真的,那个时候,没学历,没家世,虽说不至于饿死,但是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可能就真的要一辈子就那样过去了。哥你还好,起码能遇到贵人。我和我弟弟真的没那个福气。我们到最后,靠的还是自己。没人帮我们。”
“不过我看老哥你现在过得挺好啊。酒菜伺候着。”雷恩看着男人面前的酒菜问道。男人穿着也不差,看着并不像穷人。
你们俩都叫对方哥啊。这辈分怎么分?
吴月坐在一旁胡思乱想着。(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那是,以前自己家那边吴月你又不是不知道。调味料贵的简直跟黄金似的。天天吃着精打细算放盐的菜,就算格斯的手艺再好这吃久了嘴里也能淡出个鸟啊。要不然我能天天喝酒吗。而且格斯这货还总是做一些清淡的白菜。现在能吃这种菜那真是停不下来。”说着,雷恩夹起一块爆肚,往辣椒油的小碗里狠狠沾了一下然后才放入口中。一边嚼着不容易嚼烂的爆肚,一边把吴月那边的酒打开。拿起吴月面前的杯子给吴月倒了一整杯。
“我爸在家吃饭的时候,每顿饭还只喝半杯啊。”吴月看着平时用来喝水的杯子里一整杯的酒,闻着那迷人的酒味,吴月一阵阵苦笑。但也只能苦笑。这种杯子里的一杯酒,别说雷恩和格斯大哥了,巴菲儿一口就干了,还没啥感觉。所以当初在那个小木屋里,每次吃饭吴月都压力很大,尤其是三个人喝酒跟喝白开水一样,自己却只喝白开水时那种感觉,吴月就特别想练练酒力。不过冥界的酒不好喝辣的倒是够呛。和那个酒相比这十二块钱一瓶的二锅头都比它好喝十倍。吴月试了一次后就再也没勇气试第二次了。
“喝吧。能喝多少喝多少。酒量要慢慢练啊。”雷恩也不灌吴月。继续拿起自己的酒大口大口喝着。
吴月拿起白酒慢慢喝了一口。不算小也不算大的一口。用舌头卷住酒就直接吞了下去。一开始只是有种水一样的感觉,但是酒入胃之后,一股酒气和辛辣味一瞬间涌了上来。吴月只感觉到了一阵阵的苦味。吴月立刻夹着腊肠吃着来抵消味道。
“行。就这样。慢慢喝慢慢吃。小时候师傅就是这么把我练出来的。现在也算是风水轮流转了哈哈。”雷恩看着吴月笑道。
“雷恩哥是从小就和师傅在一起了?”难得听到小时候的事情,吴月顿时来了兴趣。
“是啊。按年龄来看,我大概十四岁就和师傅在一起了。我当时为了和一条狗抢骨头打了起来,结果被狗咬住了脖子,喉管都被咬破了。当时不是师傅救了我真的要挂啊。”雷恩哈哈笑着说着让吴月听得头皮发麻的事情。雷恩一边说着一边还吃着爆肚就着二锅头。“那个时候刚好师傅也缺个打杂的。毕竟乐器的保养这种事情还是挺繁琐的。师傅又经常写乐谱,你知道,一写就写好几天。乐器就跟破烂一样扔一边,想起来的时候都落了一层灰了。所以那个时候我就跟着师傅旁边,帮忙照顾乐器。”
“以前都没听过啊。”吴月有些讶异。
“毕竟本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而且那个时候你每天都要学乐器,做饭,打扫房间,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听这些。那个时候师傅也不是多么富裕的人,他是那种及时享乐的人,存不了什么钱,再带着我这个拖油瓶,也不能说生活多好吧。如果不是后来得到了那位的欣赏,让师傅得到了一个山头,我又建了木屋,有了栖身之所,我和师傅那个时候街头卖艺不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年。”雷恩笑着耸耸肩。
那位...说的应该就是哈迪斯大人了。
“木屋还是雷恩哥你建的吗?”
“家里那边的建筑工人很贵的。毕竟建筑这方面的人才不多。再加上都是为那些花钱如流水的贵族服务的,所以都漫天要价。一开始都是先用藤条在树上绑个吊床睡树上,挖空树干住树里面。但是这一下雨就遭殃了。索性我那个时候一有空就跑有人盖房子的地方,坐在旁边看,学。然后慢慢把屋子建起来的。不过肯定没现在那么豪华。”雷恩笑道。“我一开始就是建了个小木屋。就和吴月你之前睡的那个房间差不多大。再大我尝试过,容易倒塌就没建。后来格斯来了,他脑子灵光,学的快。和我一起去看工人干活,自己悟透了不少。就把当初我建造的小木屋改造成后来的大屋了。我以前建造的小屋就是师傅以前睡的屋子啊。你能够感觉到师傅的屋子和别的屋子不一样吧。”
“的确。比周围的大很多,也更全一点。”吴月点点头。“那格斯大哥是什么时候来的?”
“在木屋建起后,大概七八年左右吧。毕竟有了住的地方也算安家了。我也不会一天到晚跟在师傅身后,自己也可以四处逛逛。那个时候就看到了被女孩子欺负的格斯。”
“嗯?被女孩子欺负?”吴月听到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格斯现在长得那么帅,你也该猜出小时候这货有多帅。我见他的时候,大概是十岁左右吧。小小年纪长着一张贼帅的脸,眼神还特别倔强。别说那些小孩了,这么帅还这么倔的孩子,我看着都特别想欺负他。那些有点家世的女孩见到他,就让自己的保镖把他逮住,要把他衣服扒光,干啥我们就不说了。要不然就是让他当自己奴隶。”
“额...”吴月试着想象了下格斯大哥小时候的样子。怎么想都怎么帅。如果是自己小学时期,看到漂亮的女孩子还会多看两眼。更别说那些从小被惯坏的贵族女孩了。不是不能理解那些女生的想法。“那格斯大哥...被玷污了?”
“没有。至少我看到的没有。跑的特别快。三四个人高马大的保镖都逮不住他。抓住他也被他逃了。一溜烟他就跑了。影子都见不到。那些女生都气的骂自己的保镖也没用。”雷恩哈哈大笑。“然后我就把他带回去了。”
嗯......想象不出那种画面啊。
“想象不出画面吧。”看着吴月眯着眼苦恼的表情,雷恩又喝了口酒。“当然,我说的就是字面意思。”
“...就...就跟我刚才一样?”吴月不确定的说道。
“没错。”雷恩嘿嘿笑着。“格斯这货小时候真跟猫一样,谁靠近他都炸毛。我也不是那种会讲大道理的人。论逃跑,我当初偷那些商家摆在外面的生肉时,那些老板都提着刀追我。我都跑掉了,我那个时候都二十多岁。格斯比我还小那么多。他根本跑不过我。我直接追上他就把他抗在肩膀上,给带回去了。还好是个男的,如果是个女的估计走在半路上就被报警了。他挣扎的厉害,打我厉害,都用牙齿咬我了。”
吴月捂着脸。这次画面感又太强了。
“那个时候格斯大哥没地方住吗?”
“住哪。格斯以前被人称作什么,吴月你该知道吧。”雷恩看向吴月。
吴月默默的点点头。格斯大哥以前被称作杂交恶魔,这个名字可不是好名字。
“那个时候晚上睡觉,格斯就蹲在墙角睡觉。他也不躺,毕竟蹲着方便逃跑。谁知道什么时候在自己睡觉的时候那些喜欢捉弄自己的女贵族又会发现自己。”雷恩摇摇头。“我把他扛回去后,他还逃跑了几次。不过反正我也闲的慌嘛,他跑一次我就捉一次呗。在我重新把他带回去三十二次之后,他终于放弃了。开始老老实实的跟在师傅身旁学音乐。”
“哈哈...倒是像格斯大哥与雷恩哥之间会发生的事情。”吴月再次苦笑。
“趣事可很多。格斯还没醒吧。”
“还没。”
“那就趁着他不在多说说。我挺想看看以后他知道自己那些糗事被知道的时候的表情。”雷恩笑道。
“格斯大哥还会有糗事吗?就算是小时候的格斯大哥我感觉应该也不会有吧。该不会是雷恩大哥你自己的事情,”
“咳咳。一点点吧。”
这次饭,吴月和雷恩吃了一个小时。吴月中途也慢慢喝酒,吃菜,然后听故事。格斯大哥,雷恩哥和巴菲儿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两百年。之间的确发生了很多糗事。格斯大哥在第一次和巴菲儿,雷恩哥一同上台演出时,居然因为紧张中途出了差错,小提琴拉走音了。不过后来还是在巴菲儿即兴演奏下慢慢改了回来。还有格斯大哥刚开始学做饭的时候,雷恩哥,巴菲儿和格斯看着一桌子要么油放多要么炒糊的菜愣神。还有格斯一开始学小提琴时的锯木腿。巴菲儿以前并不像吴月见到的那样孩子气,相反很成熟很可靠,要不然也不可能把雷恩和格斯抚养长大。因为两个孩子只能依靠自己。后来格斯和雷恩变得很可靠了,巴菲儿就变得越来越孩子气了。但是那份可靠的感觉依然没变。
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把格斯和雷恩小时候的生活一点点呈现在吴月面前,吴月感觉自己似乎能看到在那个小木屋的庭院里,格斯出糗但还是倔强的脸,雷恩在一旁没脸没皮的笑,还有巴菲儿无奈但又宠溺的笑脸。
听到了很多格斯的糗事,这让吴月感觉非常的有趣。一直以来,几乎什么都会的格斯大哥也有尴尬和无措的时候。光是听故事,吴月也喝了三杯白酒。
一直到吴月的父母给雷恩打了电话。这趟糗事爆料才算完。吴月原本心理堆积的郁闷一扫而光,可以的话,吴月还想继续听。不是糗事也好,吴月想多多听一些格斯大哥,雷恩哥和巴菲尔的事情。想让自己更加回忆起在冥界里那三年,短暂而又柔软的时光。
“可惜。人只能向前走啊。”
在吴月和雷恩打算离开时,这时,坐在邻桌的一个男人突然说道。
雷恩和吴月向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那是一个点了一份土豆炒香肠,就着啤酒喝的男人。穿着整洁而又简洁的衣服,不贵但是得体,头发和胡子都修理好。长着一张不英俊也不丑的大众脸,是城市里最常见的那种人。
“呦大哥。抱歉啊。我们说的太投入了。打扰您了啊。”雷恩以为是自己和吴月说的太忘我把别人打扰到了。对着男人歉意的说到。还拿起旁边一个一次性的杯子,用吴月那瓶没有对瓶吹过的白酒倒了一杯。放到了那人的面前。“来大哥。喝点。算我们赔不是。”
雷恩大哥这中国土话倒是说的越来越接顺溜了。
在一旁听着的吴月都不禁觉得好笑。但是看着那个男人。吴月总有种奇怪而又似曾相识的感觉。吴月感觉自己应该没见过。可是又有种熟悉的感觉。
“谢谢啊。”男人倒也不客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指了指吴月。“这位小弟在听你说的那些事的时候,真的是满脸怀念。看着他我才没忍住说出口。这过去的日子不管是好还是坏,想起来就总是让人怀念。可惜,都回不去啊。”
“没办法。谁让人一辈子就是单线程呢。老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雷恩哈哈笑着,顺道和男人碰杯,又喝了杯酒。难得找到个能说话又能喝酒的,雷恩也不介意对方是谁。这在冥界就是很常有的事情。在那个土地资源并不容易利用的世界,人界运输过来的调味料和香料贵如黄金。就如雷恩所说,饭菜有滋味的并不多。大多数人的爱好就是喝酒。闲暇娱乐吃饭聊天就离不开酒。只要你喝酒,甭管你们认不认识,两杯酒下肚就称兄道弟了。吴月自己也奇怪在那个地方三年自己居然也没有变的那么豪爽。可能还是生活的太低了,如果再过个十年的话,吴月感觉自己也可能会变成酒鬼。
“是啊。刚好你说的那个地方,我以前也生活过一个差不多的地方。所以听着感同身受。来来来,喝酒。”男人笑道。和雷恩碰了杯子。把杯中剩余的白酒一口喝干。但是也不再蹭吴月的酒,而是倒了一杯自己的啤酒喝了一口。
“那可真巧。来,老哥说说。这是报酬。”雷恩又拿了一个杯子,给男人倒了一杯。吴月也乐得听故事,就手拄着腮帮子,用筷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夹着桌上的残羹剩饭,看着两人在那里聊天。
“谢谢。”男人也笑着接受。“其实我以前也是和我弟弟一起打拼。真的,那个时候,没学历,没家世,虽说不至于饿死,但是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可能就真的要一辈子就那样过去了。哥你还好,起码能遇到贵人。我和我弟弟真的没那个福气。我们到最后,靠的还是自己。没人帮我们。”
“不过我看老哥你现在过得挺好啊。酒菜伺候着。”雷恩看着男人面前的酒菜问道。男人穿着也不差,看着并不像穷人。
你们俩都叫对方哥啊。这辈分怎么分?
吴月坐在一旁胡思乱想着。(未完待续)
“我爸在家吃饭的时候,每顿饭还只喝半杯啊。”吴月看着平时用来喝水的杯子里一整杯的酒,闻着那迷人的酒味,吴月一阵阵苦笑。但也只能苦笑。这种杯子里的一杯酒,别说雷恩和格斯大哥了,巴菲儿一口就干了,还没啥感觉。所以当初在那个小木屋里,每次吃饭吴月都压力很大,尤其是三个人喝酒跟喝白开水一样,自己却只喝白开水时那种感觉,吴月就特别想练练酒力。不过冥界的酒不好喝辣的倒是够呛。和那个酒相比这十二块钱一瓶的二锅头都比它好喝十倍。吴月试了一次后就再也没勇气试第二次了。
“喝吧。能喝多少喝多少。酒量要慢慢练啊。”雷恩也不灌吴月。继续拿起自己的酒大口大口喝着。
吴月拿起白酒慢慢喝了一口。不算小也不算大的一口。用舌头卷住酒就直接吞了下去。一开始只是有种水一样的感觉,但是酒入胃之后,一股酒气和辛辣味一瞬间涌了上来。吴月只感觉到了一阵阵的苦味。吴月立刻夹着腊肠吃着来抵消味道。
“行。就这样。慢慢喝慢慢吃。小时候师傅就是这么把我练出来的。现在也算是风水轮流转了哈哈。”雷恩看着吴月笑道。
“雷恩哥是从小就和师傅在一起了?”难得听到小时候的事情,吴月顿时来了兴趣。
“是啊。按年龄来看,我大概十四岁就和师傅在一起了。我当时为了和一条狗抢骨头打了起来,结果被狗咬住了脖子,喉管都被咬破了。当时不是师傅救了我真的要挂啊。”雷恩哈哈笑着说着让吴月听得头皮发麻的事情。雷恩一边说着一边还吃着爆肚就着二锅头。“那个时候刚好师傅也缺个打杂的。毕竟乐器的保养这种事情还是挺繁琐的。师傅又经常写乐谱,你知道,一写就写好几天。乐器就跟破烂一样扔一边,想起来的时候都落了一层灰了。所以那个时候我就跟着师傅旁边,帮忙照顾乐器。”
“以前都没听过啊。”吴月有些讶异。
“毕竟本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而且那个时候你每天都要学乐器,做饭,打扫房间,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听这些。那个时候师傅也不是多么富裕的人,他是那种及时享乐的人,存不了什么钱,再带着我这个拖油瓶,也不能说生活多好吧。如果不是后来得到了那位的欣赏,让师傅得到了一个山头,我又建了木屋,有了栖身之所,我和师傅那个时候街头卖艺不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年。”雷恩笑着耸耸肩。
那位...说的应该就是哈迪斯大人了。
“木屋还是雷恩哥你建的吗?”
“家里那边的建筑工人很贵的。毕竟建筑这方面的人才不多。再加上都是为那些花钱如流水的贵族服务的,所以都漫天要价。一开始都是先用藤条在树上绑个吊床睡树上,挖空树干住树里面。但是这一下雨就遭殃了。索性我那个时候一有空就跑有人盖房子的地方,坐在旁边看,学。然后慢慢把屋子建起来的。不过肯定没现在那么豪华。”雷恩笑道。“我一开始就是建了个小木屋。就和吴月你之前睡的那个房间差不多大。再大我尝试过,容易倒塌就没建。后来格斯来了,他脑子灵光,学的快。和我一起去看工人干活,自己悟透了不少。就把当初我建造的小木屋改造成后来的大屋了。我以前建造的小屋就是师傅以前睡的屋子啊。你能够感觉到师傅的屋子和别的屋子不一样吧。”
“的确。比周围的大很多,也更全一点。”吴月点点头。“那格斯大哥是什么时候来的?”
“在木屋建起后,大概七八年左右吧。毕竟有了住的地方也算安家了。我也不会一天到晚跟在师傅身后,自己也可以四处逛逛。那个时候就看到了被女孩子欺负的格斯。”
“嗯?被女孩子欺负?”吴月听到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格斯现在长得那么帅,你也该猜出小时候这货有多帅。我见他的时候,大概是十岁左右吧。小小年纪长着一张贼帅的脸,眼神还特别倔强。别说那些小孩了,这么帅还这么倔的孩子,我看着都特别想欺负他。那些有点家世的女孩见到他,就让自己的保镖把他逮住,要把他衣服扒光,干啥我们就不说了。要不然就是让他当自己奴隶。”
“额...”吴月试着想象了下格斯大哥小时候的样子。怎么想都怎么帅。如果是自己小学时期,看到漂亮的女孩子还会多看两眼。更别说那些从小被惯坏的贵族女孩了。不是不能理解那些女生的想法。“那格斯大哥...被玷污了?”
“没有。至少我看到的没有。跑的特别快。三四个人高马大的保镖都逮不住他。抓住他也被他逃了。一溜烟他就跑了。影子都见不到。那些女生都气的骂自己的保镖也没用。”雷恩哈哈大笑。“然后我就把他带回去了。”
嗯......想象不出那种画面啊。
“想象不出画面吧。”看着吴月眯着眼苦恼的表情,雷恩又喝了口酒。“当然,我说的就是字面意思。”
“...就...就跟我刚才一样?”吴月不确定的说道。
“没错。”雷恩嘿嘿笑着。“格斯这货小时候真跟猫一样,谁靠近他都炸毛。我也不是那种会讲大道理的人。论逃跑,我当初偷那些商家摆在外面的生肉时,那些老板都提着刀追我。我都跑掉了,我那个时候都二十多岁。格斯比我还小那么多。他根本跑不过我。我直接追上他就把他抗在肩膀上,给带回去了。还好是个男的,如果是个女的估计走在半路上就被报警了。他挣扎的厉害,打我厉害,都用牙齿咬我了。”
吴月捂着脸。这次画面感又太强了。
“那个时候格斯大哥没地方住吗?”
“住哪。格斯以前被人称作什么,吴月你该知道吧。”雷恩看向吴月。
吴月默默的点点头。格斯大哥以前被称作杂交恶魔,这个名字可不是好名字。
“那个时候晚上睡觉,格斯就蹲在墙角睡觉。他也不躺,毕竟蹲着方便逃跑。谁知道什么时候在自己睡觉的时候那些喜欢捉弄自己的女贵族又会发现自己。”雷恩摇摇头。“我把他扛回去后,他还逃跑了几次。不过反正我也闲的慌嘛,他跑一次我就捉一次呗。在我重新把他带回去三十二次之后,他终于放弃了。开始老老实实的跟在师傅身旁学音乐。”
“哈哈...倒是像格斯大哥与雷恩哥之间会发生的事情。”吴月再次苦笑。
“趣事可很多。格斯还没醒吧。”
“还没。”
“那就趁着他不在多说说。我挺想看看以后他知道自己那些糗事被知道的时候的表情。”雷恩笑道。
“格斯大哥还会有糗事吗?就算是小时候的格斯大哥我感觉应该也不会有吧。该不会是雷恩大哥你自己的事情,”
“咳咳。一点点吧。”
这次饭,吴月和雷恩吃了一个小时。吴月中途也慢慢喝酒,吃菜,然后听故事。格斯大哥,雷恩哥和巴菲儿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两百年。之间的确发生了很多糗事。格斯大哥在第一次和巴菲儿,雷恩哥一同上台演出时,居然因为紧张中途出了差错,小提琴拉走音了。不过后来还是在巴菲儿即兴演奏下慢慢改了回来。还有格斯大哥刚开始学做饭的时候,雷恩哥,巴菲儿和格斯看着一桌子要么油放多要么炒糊的菜愣神。还有格斯一开始学小提琴时的锯木腿。巴菲儿以前并不像吴月见到的那样孩子气,相反很成熟很可靠,要不然也不可能把雷恩和格斯抚养长大。因为两个孩子只能依靠自己。后来格斯和雷恩变得很可靠了,巴菲儿就变得越来越孩子气了。但是那份可靠的感觉依然没变。
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把格斯和雷恩小时候的生活一点点呈现在吴月面前,吴月感觉自己似乎能看到在那个小木屋的庭院里,格斯出糗但还是倔强的脸,雷恩在一旁没脸没皮的笑,还有巴菲儿无奈但又宠溺的笑脸。
听到了很多格斯的糗事,这让吴月感觉非常的有趣。一直以来,几乎什么都会的格斯大哥也有尴尬和无措的时候。光是听故事,吴月也喝了三杯白酒。
一直到吴月的父母给雷恩打了电话。这趟糗事爆料才算完。吴月原本心理堆积的郁闷一扫而光,可以的话,吴月还想继续听。不是糗事也好,吴月想多多听一些格斯大哥,雷恩哥和巴菲尔的事情。想让自己更加回忆起在冥界里那三年,短暂而又柔软的时光。
“可惜。人只能向前走啊。”
在吴月和雷恩打算离开时,这时,坐在邻桌的一个男人突然说道。
雷恩和吴月向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那是一个点了一份土豆炒香肠,就着啤酒喝的男人。穿着整洁而又简洁的衣服,不贵但是得体,头发和胡子都修理好。长着一张不英俊也不丑的大众脸,是城市里最常见的那种人。
“呦大哥。抱歉啊。我们说的太投入了。打扰您了啊。”雷恩以为是自己和吴月说的太忘我把别人打扰到了。对着男人歉意的说到。还拿起旁边一个一次性的杯子,用吴月那瓶没有对瓶吹过的白酒倒了一杯。放到了那人的面前。“来大哥。喝点。算我们赔不是。”
雷恩大哥这中国土话倒是说的越来越接顺溜了。
在一旁听着的吴月都不禁觉得好笑。但是看着那个男人。吴月总有种奇怪而又似曾相识的感觉。吴月感觉自己应该没见过。可是又有种熟悉的感觉。
“谢谢啊。”男人倒也不客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指了指吴月。“这位小弟在听你说的那些事的时候,真的是满脸怀念。看着他我才没忍住说出口。这过去的日子不管是好还是坏,想起来就总是让人怀念。可惜,都回不去啊。”
“没办法。谁让人一辈子就是单线程呢。老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雷恩哈哈笑着,顺道和男人碰杯,又喝了杯酒。难得找到个能说话又能喝酒的,雷恩也不介意对方是谁。这在冥界就是很常有的事情。在那个土地资源并不容易利用的世界,人界运输过来的调味料和香料贵如黄金。就如雷恩所说,饭菜有滋味的并不多。大多数人的爱好就是喝酒。闲暇娱乐吃饭聊天就离不开酒。只要你喝酒,甭管你们认不认识,两杯酒下肚就称兄道弟了。吴月自己也奇怪在那个地方三年自己居然也没有变的那么豪爽。可能还是生活的太低了,如果再过个十年的话,吴月感觉自己也可能会变成酒鬼。
“是啊。刚好你说的那个地方,我以前也生活过一个差不多的地方。所以听着感同身受。来来来,喝酒。”男人笑道。和雷恩碰了杯子。把杯中剩余的白酒一口喝干。但是也不再蹭吴月的酒,而是倒了一杯自己的啤酒喝了一口。
“那可真巧。来,老哥说说。这是报酬。”雷恩又拿了一个杯子,给男人倒了一杯。吴月也乐得听故事,就手拄着腮帮子,用筷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夹着桌上的残羹剩饭,看着两人在那里聊天。
“谢谢。”男人也笑着接受。“其实我以前也是和我弟弟一起打拼。真的,那个时候,没学历,没家世,虽说不至于饿死,但是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可能就真的要一辈子就那样过去了。哥你还好,起码能遇到贵人。我和我弟弟真的没那个福气。我们到最后,靠的还是自己。没人帮我们。”
“不过我看老哥你现在过得挺好啊。酒菜伺候着。”雷恩看着男人面前的酒菜问道。男人穿着也不差,看着并不像穷人。
你们俩都叫对方哥啊。这辈分怎么分?
吴月坐在一旁胡思乱想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