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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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天开眼,我竟一语成真。

    “三月半,放春榜,城东出了个状元郎。郎君姓沈年十七,雏凤清鸣列雁行(hang)。行在铜马路上头,几家儿女争相望!”

    上辈子沈邈也在京城中出名过,他是流言蜚语里的二号人物——“被柳家子抬进府去的、卖屁股的兔儿爷”。

    这辈子不同啦。他是众人口中“年少才高”的状元郎,丧父而不失志,一举拔得头筹,名震天下。

    他是独一个的沈邈,不再是什么人的附庸。

    驸马爹虽无官职,但作为名士,被邀去评了卷子,故而我比旁人早些知道了结果。当时驸马爹回来对我道:“你那个叫沈远之的朋友,了不得。”

    我听了驸马爹对沈邈的赞赏,活似自己被夸了般。驸马爹还在一旁感慨,我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起身便要回屋院里。

    驸马爹还以为我生气吃醋了,急忙道:“但他沈远之如何好,都越不过我们言宝去……”

    “沈大哥比我好多了!”我回头对驸马爹说:“还有许多事要忙,爹我告退了!”

    说罢便小跑回了屋子,留下原地徒叹气的驸马爹。

    这话可不是敷衍驸马爹,我确确实实有许多事情要忙活——要吩咐下人整理好好送予沈邈的礼单,务必紧跟在官家金花帖子后头;要密切关注柳潮的动向,别让他在关键时刻坏了好事;更重要的,是备下些小巧、不伤人的物什可供抛掷。

    因为再过几日,我的状元郎便要游街了。

    从前进士们游街的时候,一旁的人们觉得什么喜庆便扔什么,瓜果、金玉、香囊都不拘。但自从先皇年间的一位探花郎被二楼某位春心荡漾的小姐用香瓜砸了个马上摔外加狗啃泥,闹了天大的笑话后,天家便下了禁令,只允人们做做样子抛些轻软物件了。

    游街的这天,我站在拥挤的官道上,放眼望去,连两边的楼窗都探满了人头。

    挽月提着篮子,让侍卫们都围在我身边,在嘈杂中大声喊:“小心踩了主子的衣角!”

    人声鼎沸里,我有种如梦的不真切感,沈邈做了状元郎,乃是与上辈子全然不同的道路。这条路上,有着女儿家钗簪珠环碰撞出的清脆声响,还有马蹄子扬起的灰尘。我不慎被那灰尘迷了眼,揉都不敢揉,只恐再睁眼,不过枕间黄粱。

    待站得脚都快断掉,沈邈终于骑着金鞍红鬃马来了。

    他穿着红袍,头发束进乌纱帽里,留一个漂亮乌黑的鬓角,修长有力的手从宽袖中探出,握紧了缰绳。

    满街道的人都疯了。

    毕竟我朝许久不曾出过这般年轻的状元郎,白胡子配红袍与少年郎配红袍的差别可不是一点半点的——尤其对官家小姐妇人,以及某些有着特殊爱好的男子(比如我)来说。

    我连忙从挽月的篮子里拿出一个束口小袋来,束口袋子是让人专门做的,外头用金线绣的纹,夹层塞了软和棉花,口袋里装着一尾指头大的,雕刻得活灵活现的小金鲤。

    “沈大哥!沈大哥!”我在拥挤的人群里大喊,却像颗投进湖里的小石子,瞬息被声浪吞没。 ↑返回顶部↑
    老天开眼,我竟一语成真。

    “三月半,放春榜,城东出了个状元郎。郎君姓沈年十七,雏凤清鸣列雁行(hang)。行在铜马路上头,几家儿女争相望!”

    上辈子沈邈也在京城中出名过,他是流言蜚语里的二号人物——“被柳家子抬进府去的、卖屁股的兔儿爷”。

    这辈子不同啦。他是众人口中“年少才高”的状元郎,丧父而不失志,一举拔得头筹,名震天下。

    他是独一个的沈邈,不再是什么人的附庸。

    驸马爹虽无官职,但作为名士,被邀去评了卷子,故而我比旁人早些知道了结果。当时驸马爹回来对我道:“你那个叫沈远之的朋友,了不得。”

    我听了驸马爹对沈邈的赞赏,活似自己被夸了般。驸马爹还在一旁感慨,我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起身便要回屋院里。

    驸马爹还以为我生气吃醋了,急忙道:“但他沈远之如何好,都越不过我们言宝去……”

    “沈大哥比我好多了!”我回头对驸马爹说:“还有许多事要忙,爹我告退了!”

    说罢便小跑回了屋子,留下原地徒叹气的驸马爹。

    这话可不是敷衍驸马爹,我确确实实有许多事情要忙活——要吩咐下人整理好好送予沈邈的礼单,务必紧跟在官家金花帖子后头;要密切关注柳潮的动向,别让他在关键时刻坏了好事;更重要的,是备下些小巧、不伤人的物什可供抛掷。

    因为再过几日,我的状元郎便要游街了。

    从前进士们游街的时候,一旁的人们觉得什么喜庆便扔什么,瓜果、金玉、香囊都不拘。但自从先皇年间的一位探花郎被二楼某位春心荡漾的小姐用香瓜砸了个马上摔外加狗啃泥,闹了天大的笑话后,天家便下了禁令,只允人们做做样子抛些轻软物件了。

    游街的这天,我站在拥挤的官道上,放眼望去,连两边的楼窗都探满了人头。

    挽月提着篮子,让侍卫们都围在我身边,在嘈杂中大声喊:“小心踩了主子的衣角!”

    人声鼎沸里,我有种如梦的不真切感,沈邈做了状元郎,乃是与上辈子全然不同的道路。这条路上,有着女儿家钗簪珠环碰撞出的清脆声响,还有马蹄子扬起的灰尘。我不慎被那灰尘迷了眼,揉都不敢揉,只恐再睁眼,不过枕间黄粱。

    待站得脚都快断掉,沈邈终于骑着金鞍红鬃马来了。

    他穿着红袍,头发束进乌纱帽里,留一个漂亮乌黑的鬓角,修长有力的手从宽袖中探出,握紧了缰绳。

    满街道的人都疯了。

    毕竟我朝许久不曾出过这般年轻的状元郎,白胡子配红袍与少年郎配红袍的差别可不是一点半点的——尤其对官家小姐妇人,以及某些有着特殊爱好的男子(比如我)来说。

    我连忙从挽月的篮子里拿出一个束口小袋来,束口袋子是让人专门做的,外头用金线绣的纹,夹层塞了软和棉花,口袋里装着一尾指头大的,雕刻得活灵活现的小金鲤。

    “沈大哥!沈大哥!”我在拥挤的人群里大喊,却像颗投进湖里的小石子,瞬息被声浪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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