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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 作者:溜溜猪

    分卷阅读5

    吃不下去食堂里面的饭。”

    “可不是,要不说城里人也有羡慕咱农村的时候呢,你大伯那会儿回来,总喜欢带些腌菜回去,说还是咱自家的菜好吃。”

    说话间,李桂花麻溜儿的从菜地里摘了一些黄瓜和豆角,就着溪水洗干净了,等下凉拌了吃,豆角就用水煮。

    农村比城里好的就说各家各户都有一小片菜地,这小片菜地也是各家各户宅基地里面省出来的,这里面能折腾出来多少东西,都是归自家所有。

    何家因为儿子多,分到的宅基地就比较大,大概有两百个平方左右,就在自家后面的院墙周围,这时节种满了黄瓜,番茄,豆角,辣椒,玉米,土豆,苦瓜,红薯等作物。

    辣椒种的多,等到变红了,可以摘下来做剁辣椒。

    到了冬天满地都是大白菜和白萝卜,白萝卜腌制成萝卜干,也能在没新鲜菜的季节能吃上好几个月了。

    豆角一般可以晒成干豆角,用水把豆角煮上一煮,晒干了就成了干豆角,这些菜,要在地里没菜的时候拿来应急的,不过炖豆角费油,李桂花习惯把豆角腌在坛子里面做成酸豆角,但酸豆角没有干豆角耐放,所以一般都做成各自一半。

    茄瓜种的少,炒茄瓜费油,像黄瓜什么的凉拌,李桂花也只舍得放盐和剁辣椒。

    何大军半个月回来一次,每次回去,都会带上许多李桂花做的腌菜,城里面的菜没甚味道,拌点他娘做的咸菜才会有味道。

    其实何小丽想说,腌菜吃多了不好,但是这个年代哪有那么多讲究,能吃饱穿暖就算不错了。

    再说呢,人家吃的还是纯有机食品,你一个吃转基因长大的人咸吃萝卜淡操心啥呢!

    第4章

    吃完晚饭回到知青点,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农村的空气可真是好,而且也不热,一到傍晚就降温,到了晚间连扇子都不用扇。

    就是蛇虫鼠蚁多了点。

    何小丽本来说自己走走,但听何大军说农村有蛇,吓的差点爬他背上。

    从小到大,何大军都沉溺在这种小小的恶作剧里面,觉得很有意思,看到何小丽吓得脸发白,哈哈大笑起来。

    他打着手电筒,准备把何小丽送回知青点,好在一路上都是走大路,并不从草丛里面经过,遇到蛇的可能性大大的降低了,但外面蚊子比较多,一路上她都在啪啪的打蚊子。

    “咋这么多蚊子呢?”何小丽又拍了一个吸血鬼,心想大概原主的血是o型血吧,而且她肉嫩,好吸。

    “你小时候就招蚊子,所以刚来村里,我爹就叫我娘给你装上蚊帐了,家里就这一床蚊帐,以前还是奶奶用的。”何大军的声音里面充满了快活,他还真的是个又勤快,又乐观的青年。

    还好有蚊帐,否则今天得喂蚊子了,何小丽这样想。

    *****

    知青点其实就是村口一处小破房子,附近都没有人,据说是解放前一个绝户的房子,本来队里要拆掉的,因为前几年有个五保户的房子塌了,给她住了几年,住到那人过世,就到了□□。

    后来断断续续的有知青过来,大队长孙有才便把这房子,分给了新来的知青了。

    最开始来的是王有志,因此他独占了一间。

    到后面又来了一个青年,但跟这些高中还未毕业的青年不一样,他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分配到研究所上班,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分配到乡下地方来学习。但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很少跟知青交流,也比不得这些青年娇气,他是每天都要下地干活的。

    另外的那间主屋,就住了三个女生,,女生胆子小就住在一间屋,因此挪了主屋出来给她们。里面放了三个木板搭出来的架子床,上面铺着两层棉絮,上面那层棉絮到冬天要盖的,这里也没有柜子可以收,到了夏天不需要盖,便铺在床板上面做垫絮。

    何小丽回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已经吃完饭收拾好了。

    她虽然不帮忙做饭,但米和油都是发到知青点的,因为她也不往外拿,所以其他几个知青也不说什么闲话。

    按书里面的节奏,因为刘恩慈暗刀子使得好,何小丽经常会找刘恩慈的麻烦,而刘恩慈,则是很好的扮演了白莲花的角色,从不从正面攻击何小丽,但是温柔刀,刀刀割肉。

    比起何小丽那张娇俏可人又怎么都晒不黑的小脸,刘恩慈只能算得上清秀了,难怪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见到了何小丽以后会移情别恋。

    “小丽,又去你叔家了?”王有志在院子里面劈柴,他本来是大学教授的孩子,斯斯文文的,却叫生活磨砺成这样,劈柴砍柴这样的活,对他来说都不算事了。

    何小丽对王有志不算有什么感情,但两个女孩子在一起,因为一个男生争风吃醋是常有的,这才显得王有志金贵了些。

    更何况他父母是教授,总体来说他身上的气质和素养还是不错的。

    刘恩慈和另外一个知青余敏在廊下搓洗着衣服,衣服并不是很脏,只有尘土,这里也没有洗衣粉或者肥皂,用皂角搓一搓就好。这处屋子离溪水边有点远,大晚上的女孩子家家不敢单独出门,都要两两结伴而行。

    看见何小丽回来了,刘恩慈脸上挂起来笑来:“才回来啊,早点去洗吧,等会儿我们一起去溪边。”

    书里面的何小丽有点懒,所以也不能太快崩人设。

    何小丽懒懒的坐在廊下,伸了伸懒腰:“走太远路了,我要歇一会儿。”其实从叔叔家到知青点才一两里路,不至于太远,但这样才符合原主的性格嘛。

    刘恩慈的嘴角不可察觉的笑了一下,说:“那等你过会儿去溪边,就没有人陪你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桐油也不便宜,但凡有点月光的夜,都不会点桐油灯,蜡烛就更奢侈了。

    借着亮堂的月光,刘恩慈的这一抹不易察觉的笑,被何小丽尽收眼底。

    这个白莲花,大概是想趁这个机会表现自己吧。

    这个刘恩慈,大概是天蝎座少女,无时无刻都要表现出自己很腹黑的那一面,腹黑,而又执着。

    何小丽微微一笑:“那我也不怕,从这里到溪边才几百米,万一有蛇什么的,王同学也能听得到的吧。”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王有志但凡对她有点意思,应该都会陪她一起去溪边了。

    反正在这漆黑无边际的夜,没有手机电脑,没有抖音吃鸡,还能干什么嘛,知青们晚上聚在一起读读诗,唱一唱进步歌曲,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时光。

    刚刚开始来到大河村的时候,知青们还一腔热血,满怀激情的朗诵诗歌,度过一夜夜空虚无聊的生活,可渐渐的,被生活磨灭了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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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 作者:溜溜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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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不下去食堂里面的饭。”

    “可不是,要不说城里人也有羡慕咱农村的时候呢,你大伯那会儿回来,总喜欢带些腌菜回去,说还是咱自家的菜好吃。”

    说话间,李桂花麻溜儿的从菜地里摘了一些黄瓜和豆角,就着溪水洗干净了,等下凉拌了吃,豆角就用水煮。

    农村比城里好的就说各家各户都有一小片菜地,这小片菜地也是各家各户宅基地里面省出来的,这里面能折腾出来多少东西,都是归自家所有。

    何家因为儿子多,分到的宅基地就比较大,大概有两百个平方左右,就在自家后面的院墙周围,这时节种满了黄瓜,番茄,豆角,辣椒,玉米,土豆,苦瓜,红薯等作物。

    辣椒种的多,等到变红了,可以摘下来做剁辣椒。

    到了冬天满地都是大白菜和白萝卜,白萝卜腌制成萝卜干,也能在没新鲜菜的季节能吃上好几个月了。

    豆角一般可以晒成干豆角,用水把豆角煮上一煮,晒干了就成了干豆角,这些菜,要在地里没菜的时候拿来应急的,不过炖豆角费油,李桂花习惯把豆角腌在坛子里面做成酸豆角,但酸豆角没有干豆角耐放,所以一般都做成各自一半。

    茄瓜种的少,炒茄瓜费油,像黄瓜什么的凉拌,李桂花也只舍得放盐和剁辣椒。

    何大军半个月回来一次,每次回去,都会带上许多李桂花做的腌菜,城里面的菜没甚味道,拌点他娘做的咸菜才会有味道。

    其实何小丽想说,腌菜吃多了不好,但是这个年代哪有那么多讲究,能吃饱穿暖就算不错了。

    再说呢,人家吃的还是纯有机食品,你一个吃转基因长大的人咸吃萝卜淡操心啥呢!

    第4章

    吃完晚饭回到知青点,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农村的空气可真是好,而且也不热,一到傍晚就降温,到了晚间连扇子都不用扇。

    就是蛇虫鼠蚁多了点。

    何小丽本来说自己走走,但听何大军说农村有蛇,吓的差点爬他背上。

    从小到大,何大军都沉溺在这种小小的恶作剧里面,觉得很有意思,看到何小丽吓得脸发白,哈哈大笑起来。

    他打着手电筒,准备把何小丽送回知青点,好在一路上都是走大路,并不从草丛里面经过,遇到蛇的可能性大大的降低了,但外面蚊子比较多,一路上她都在啪啪的打蚊子。

    “咋这么多蚊子呢?”何小丽又拍了一个吸血鬼,心想大概原主的血是o型血吧,而且她肉嫩,好吸。

    “你小时候就招蚊子,所以刚来村里,我爹就叫我娘给你装上蚊帐了,家里就这一床蚊帐,以前还是奶奶用的。”何大军的声音里面充满了快活,他还真的是个又勤快,又乐观的青年。

    还好有蚊帐,否则今天得喂蚊子了,何小丽这样想。

    *****

    知青点其实就是村口一处小破房子,附近都没有人,据说是解放前一个绝户的房子,本来队里要拆掉的,因为前几年有个五保户的房子塌了,给她住了几年,住到那人过世,就到了□□。

    后来断断续续的有知青过来,大队长孙有才便把这房子,分给了新来的知青了。

    最开始来的是王有志,因此他独占了一间。

    到后面又来了一个青年,但跟这些高中还未毕业的青年不一样,他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分配到研究所上班,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分配到乡下地方来学习。但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很少跟知青交流,也比不得这些青年娇气,他是每天都要下地干活的。

    另外的那间主屋,就住了三个女生,,女生胆子小就住在一间屋,因此挪了主屋出来给她们。里面放了三个木板搭出来的架子床,上面铺着两层棉絮,上面那层棉絮到冬天要盖的,这里也没有柜子可以收,到了夏天不需要盖,便铺在床板上面做垫絮。

    何小丽回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已经吃完饭收拾好了。

    她虽然不帮忙做饭,但米和油都是发到知青点的,因为她也不往外拿,所以其他几个知青也不说什么闲话。

    按书里面的节奏,因为刘恩慈暗刀子使得好,何小丽经常会找刘恩慈的麻烦,而刘恩慈,则是很好的扮演了白莲花的角色,从不从正面攻击何小丽,但是温柔刀,刀刀割肉。

    比起何小丽那张娇俏可人又怎么都晒不黑的小脸,刘恩慈只能算得上清秀了,难怪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见到了何小丽以后会移情别恋。

    “小丽,又去你叔家了?”王有志在院子里面劈柴,他本来是大学教授的孩子,斯斯文文的,却叫生活磨砺成这样,劈柴砍柴这样的活,对他来说都不算事了。

    何小丽对王有志不算有什么感情,但两个女孩子在一起,因为一个男生争风吃醋是常有的,这才显得王有志金贵了些。

    更何况他父母是教授,总体来说他身上的气质和素养还是不错的。

    刘恩慈和另外一个知青余敏在廊下搓洗着衣服,衣服并不是很脏,只有尘土,这里也没有洗衣粉或者肥皂,用皂角搓一搓就好。这处屋子离溪水边有点远,大晚上的女孩子家家不敢单独出门,都要两两结伴而行。

    看见何小丽回来了,刘恩慈脸上挂起来笑来:“才回来啊,早点去洗吧,等会儿我们一起去溪边。”

    书里面的何小丽有点懒,所以也不能太快崩人设。

    何小丽懒懒的坐在廊下,伸了伸懒腰:“走太远路了,我要歇一会儿。”其实从叔叔家到知青点才一两里路,不至于太远,但这样才符合原主的性格嘛。

    刘恩慈的嘴角不可察觉的笑了一下,说:“那等你过会儿去溪边,就没有人陪你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桐油也不便宜,但凡有点月光的夜,都不会点桐油灯,蜡烛就更奢侈了。

    借着亮堂的月光,刘恩慈的这一抹不易察觉的笑,被何小丽尽收眼底。

    这个白莲花,大概是想趁这个机会表现自己吧。

    这个刘恩慈,大概是天蝎座少女,无时无刻都要表现出自己很腹黑的那一面,腹黑,而又执着。

    何小丽微微一笑:“那我也不怕,从这里到溪边才几百米,万一有蛇什么的,王同学也能听得到的吧。”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王有志但凡对她有点意思,应该都会陪她一起去溪边了。

    反正在这漆黑无边际的夜,没有手机电脑,没有抖音吃鸡,还能干什么嘛,知青们晚上聚在一起读读诗,唱一唱进步歌曲,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时光。

    刚刚开始来到大河村的时候,知青们还一腔热血,满怀激情的朗诵诗歌,度过一夜夜空虚无聊的生活,可渐渐的,被生活磨灭了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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