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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零之穿成极品他妈 作者:易楠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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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到家,钱淑兰看到两人回来一脸惊讶,“你们回来了?”

    两人立刻围过来,把好消息告诉她。

    钱淑兰也为她们高兴。

    “什么时候去上班?”

    “明天一早就得走,小梅以前帮三嫂织过布,有点经验,所以被分配到织布部门。我没经验,所以只能当杂工。”王丹娜的语气里难掩失落。

    原本以为她好歹是个初中生能给她安排个轻松点的活计,谁成想只能当个普普通通的杂工。连小梅都比不上。

    钱淑兰笑着安抚她,“能当工人已经不错了。你就知足吧。”

    王丹娜抿了抿嘴还是点了下头。

    钱淑兰拿着粮没本带着两人找王守泉家,让他给开介绍信。

    何翠兰听到她们居然能有机会进城当工人,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

    “三弟妹,你也太能了吧!”

    钱淑兰谦虚地摆摆手,“不是我能,也是赶巧了!这两孩子学历够,再加上也正好赶上时候了。不过也就是临时工,不是正式工。”

    王守泉开好介绍信,盖好章之后,递给她们,笑着道,“临时工也不错,总比在乡下种地强!”

    何翠兰也很认同地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钱淑兰就送走了两人。她们这次只能自己步行去县城。队里的自行车不可能借她们这么久。

    板车和马车都要运水用。今天只要下地,挣的工分当场就可以抵鸡蛋,大家一个个全都跑去地里烧水了。而不是到处找猪草。

    因为之前八斤换一斤猪草,许多社员已经把附近找遍了。为了自己的肚子,有的人甚至跑得更远。常常一天也不在家。

    现在听说浇水就有鸡蛋吃,人口多的就一分为二。一半继续到远点的地方割猪草,一半到地里浇红薯。

    人口少的到底还是更眼馋鸡蛋,纷纷跑下地浇红薯。

    浇水的时候,孙大琴嘴快,不等人家问,就把自家的好消息一股脑儿全告诉大家。

    于是社员们全都知道了,老王家又有两个闺女进城当工人,羡慕得不行,纷纷过来打探消息。

    这要是以前,大家哪敢往钱淑兰面前凑。

    可自从钱淑兰变了之后,大家不再像以前那样怵她。

    钱淑兰倒也没有糊弄大家,“之前我就跟你们说过的,至少得有识字班毕业证,那些工厂才会要。”

    众人听了都是悔不当初,之前虽然王守礼也当了工人,可大家都以为是赶巧了,毕竟王守智进城当了十多年的工人,才好不容易把王守礼拉扯进城,大家以为很难,谁成想这么快就能有机会了。

    于是纷纷去找王立德又要成立识字班。

    王立德被闹得一个头两个大。不得不去应大家的请求到教育局申请再办识字班。

    这会教育局这会也是头疼呢。因为粮食不够,许多学生都不得不辍学在家。今年考上高中和中专,许多都放弃继续念书。

    教育局正在商量法子。

    听到王家村生产大队的小学校长居然来申请办识字班,二话没说也就同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亲们的打赏,么么哒

    第124章

    虽然小梅和王丹娜已经走了好几天,可王家村关于老王家的话题却一直没有断过。

    浇水的时候,大家都会闲聊几句。

    曹传正虽然不需要下地,可在村子里闲着无聊,也就帮着大家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儿。

    曹传正是农技员跟那些下乡知青不一样,他并不落户,甚至粮油关系也不在队里,队里自然不可能给他单独盖,所以他就借住在最宽敞的老杨家,他家人口最少。老杨头早年死了媳妇,一直就没有再娶。留下一个儿子,给儿子娶了个媳妇,给他生了个孙子,日子过得倒也挺美。

    曹传正住在老杨头家里,因为每个月都有口粮,他的粮油关系是挂在公社的,每个月的口粮都是到镇上的粮店去领。

    因为他一个月有三十斤口粮,所以老杨头一家待他还是很不错的。

    他睡到八·九才起来,吃完老杨头儿媳妇特地给他留的饭菜,就过来地里帮他们家干活。

    谁知道刚开始干活儿没多久,居然会听到老王家的小梅和王丹娜去县城当临时工的消息。

    曹传正除了替小梅高兴还有些担心,毕竟她的行情更好了。他会不会就没戏了,他急得抓心挠肺。

    他今年已经十九岁,虽然从来没处过对象,可他早就从书中读过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那种时刻注意对方,一见到对方就情不自禁高兴的情绪深深左右着他。

    他喜欢小梅,想娶她,可他又担心家里人不同意。

    m主·席说了,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所以两个月前他就写信给父母,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同意。

    可却迟迟没有得到他们的回信。

    现在小梅却进城当工人了,以小梅现在的条件,他们家还能看上他吗?

    曹传正不确定了。

    他把葫芦瓢往水桶里一扔,朝老杨头喊了一声,“杨叔,我先去镇上领下粮食了。”

    老杨头点了点头,又有些不放心道,“你去队里借下自行车骑吧,这么老远走着去多累呀。”

    曹传正一想也是,自己之前拎三十斤粮食,回来都是累虚脱,这次有自行车骑当然好,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行!我去队里借。”

    老杨头的儿媳妇朝公爹道,“爹,队里会借给他吗?他可不是我们村的人。”

    老杨头浇着地,头也不抬地回道,“他还是个孩子。守泉不会跟他计较的。”

    老杨头说得没错。

    曹传正去借自行车,王守泉二话没说就借给他了。末了还叮嘱他,“一定要仔细骑,要是骑坏了,可是要原价赔偿的。”

    曹传正立刻保证,“我肯定会仔细的。”

    王守泉点了下头,把自行车从车库中推出来,等曹传正在出借本上签好了名字才交给他。

    曹传正骑着自行车,先到镇上的邮局取信。

    这年代的信件一般都是一个月才送一回。曹传正等不了这么多天,所以自己过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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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零之穿成极品他妈 作者:易楠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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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到家,钱淑兰看到两人回来一脸惊讶,“你们回来了?”

    两人立刻围过来,把好消息告诉她。

    钱淑兰也为她们高兴。

    “什么时候去上班?”

    “明天一早就得走,小梅以前帮三嫂织过布,有点经验,所以被分配到织布部门。我没经验,所以只能当杂工。”王丹娜的语气里难掩失落。

    原本以为她好歹是个初中生能给她安排个轻松点的活计,谁成想只能当个普普通通的杂工。连小梅都比不上。

    钱淑兰笑着安抚她,“能当工人已经不错了。你就知足吧。”

    王丹娜抿了抿嘴还是点了下头。

    钱淑兰拿着粮没本带着两人找王守泉家,让他给开介绍信。

    何翠兰听到她们居然能有机会进城当工人,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

    “三弟妹,你也太能了吧!”

    钱淑兰谦虚地摆摆手,“不是我能,也是赶巧了!这两孩子学历够,再加上也正好赶上时候了。不过也就是临时工,不是正式工。”

    王守泉开好介绍信,盖好章之后,递给她们,笑着道,“临时工也不错,总比在乡下种地强!”

    何翠兰也很认同地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钱淑兰就送走了两人。她们这次只能自己步行去县城。队里的自行车不可能借她们这么久。

    板车和马车都要运水用。今天只要下地,挣的工分当场就可以抵鸡蛋,大家一个个全都跑去地里烧水了。而不是到处找猪草。

    因为之前八斤换一斤猪草,许多社员已经把附近找遍了。为了自己的肚子,有的人甚至跑得更远。常常一天也不在家。

    现在听说浇水就有鸡蛋吃,人口多的就一分为二。一半继续到远点的地方割猪草,一半到地里浇红薯。

    人口少的到底还是更眼馋鸡蛋,纷纷跑下地浇红薯。

    浇水的时候,孙大琴嘴快,不等人家问,就把自家的好消息一股脑儿全告诉大家。

    于是社员们全都知道了,老王家又有两个闺女进城当工人,羡慕得不行,纷纷过来打探消息。

    这要是以前,大家哪敢往钱淑兰面前凑。

    可自从钱淑兰变了之后,大家不再像以前那样怵她。

    钱淑兰倒也没有糊弄大家,“之前我就跟你们说过的,至少得有识字班毕业证,那些工厂才会要。”

    众人听了都是悔不当初,之前虽然王守礼也当了工人,可大家都以为是赶巧了,毕竟王守智进城当了十多年的工人,才好不容易把王守礼拉扯进城,大家以为很难,谁成想这么快就能有机会了。

    于是纷纷去找王立德又要成立识字班。

    王立德被闹得一个头两个大。不得不去应大家的请求到教育局申请再办识字班。

    这会教育局这会也是头疼呢。因为粮食不够,许多学生都不得不辍学在家。今年考上高中和中专,许多都放弃继续念书。

    教育局正在商量法子。

    听到王家村生产大队的小学校长居然来申请办识字班,二话没说也就同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亲们的打赏,么么哒

    第124章

    虽然小梅和王丹娜已经走了好几天,可王家村关于老王家的话题却一直没有断过。

    浇水的时候,大家都会闲聊几句。

    曹传正虽然不需要下地,可在村子里闲着无聊,也就帮着大家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儿。

    曹传正是农技员跟那些下乡知青不一样,他并不落户,甚至粮油关系也不在队里,队里自然不可能给他单独盖,所以他就借住在最宽敞的老杨家,他家人口最少。老杨头早年死了媳妇,一直就没有再娶。留下一个儿子,给儿子娶了个媳妇,给他生了个孙子,日子过得倒也挺美。

    曹传正住在老杨头家里,因为每个月都有口粮,他的粮油关系是挂在公社的,每个月的口粮都是到镇上的粮店去领。

    因为他一个月有三十斤口粮,所以老杨头一家待他还是很不错的。

    他睡到八·九才起来,吃完老杨头儿媳妇特地给他留的饭菜,就过来地里帮他们家干活。

    谁知道刚开始干活儿没多久,居然会听到老王家的小梅和王丹娜去县城当临时工的消息。

    曹传正除了替小梅高兴还有些担心,毕竟她的行情更好了。他会不会就没戏了,他急得抓心挠肺。

    他今年已经十九岁,虽然从来没处过对象,可他早就从书中读过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那种时刻注意对方,一见到对方就情不自禁高兴的情绪深深左右着他。

    他喜欢小梅,想娶她,可他又担心家里人不同意。

    m主·席说了,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所以两个月前他就写信给父母,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同意。

    可却迟迟没有得到他们的回信。

    现在小梅却进城当工人了,以小梅现在的条件,他们家还能看上他吗?

    曹传正不确定了。

    他把葫芦瓢往水桶里一扔,朝老杨头喊了一声,“杨叔,我先去镇上领下粮食了。”

    老杨头点了点头,又有些不放心道,“你去队里借下自行车骑吧,这么老远走着去多累呀。”

    曹传正一想也是,自己之前拎三十斤粮食,回来都是累虚脱,这次有自行车骑当然好,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行!我去队里借。”

    老杨头的儿媳妇朝公爹道,“爹,队里会借给他吗?他可不是我们村的人。”

    老杨头浇着地,头也不抬地回道,“他还是个孩子。守泉不会跟他计较的。”

    老杨头说得没错。

    曹传正去借自行车,王守泉二话没说就借给他了。末了还叮嘱他,“一定要仔细骑,要是骑坏了,可是要原价赔偿的。”

    曹传正立刻保证,“我肯定会仔细的。”

    王守泉点了下头,把自行车从车库中推出来,等曹传正在出借本上签好了名字才交给他。

    曹传正骑着自行车,先到镇上的邮局取信。

    这年代的信件一般都是一个月才送一回。曹传正等不了这么多天,所以自己过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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