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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眯眯笑着:“想玩玩?那就去玩玩喽!”

    三人刚刚靠近电梯口,门开了,陆孝严一抬头,猛瞧见凌希从里面低头走了出来。这功夫凌希也看到了陆孝严,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顿时“唰”地一亮,随之嘴角微微弯成了一种近似猫嘴的弧度,抬起手做出了要打招呼的准备。

    陆孝严万没料到会在这种场合偶遇凌希,出于安全考虑,他并不想大哥和沐夏知道凌希的存在,所以只能硬着头皮装成根本不认识凌希的样子,连看都没多看一眼就和大哥、沐夏有说有笑地走进了电梯,要死的是,就这点功夫沐夏还得意忘形踮着脚尖儿在他下巴处亲了一口。

    电梯门缓缓合拢,陆孝严看到凌希歪过头去,嘴巴紧紧抿成了一条线,为了掩饰尴尬,那只抬起来要打招呼的手假装转去蹭了蹭眉毛……

    第11章 女人

    自作多情是件很尴尬的事,尤其自作多情还被对方无视的时候。回家路上凌希懊恼了半天,他从前很少像这样主动对人示好,更别提是个仅仅见过几面,除姓名、职业外都知之甚少的家伙了。

    凌希这个人内心敏感却懒于表达,更多时候会刻意和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认为这样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唯独遇到陆孝严,竟让他一反常态地打破了惯例。

    那天在警察局的遭遇,使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困顿和无助的滋味,翻遍电话簿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来解救他的人,整个晚上只能反复回忆着与外公有关的画面来安慰自己,假装外公还活在世上一样……直到漫漫长夜过去,天亮了,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抬起头,迎着大片大片雪白刺眼的光线,他看到了陆孝严,陆孝严说可以带他一起走……

    什么鲍参翅肚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饥寒交迫时的一碗热饭,一口菜汤,正是绝境中伸向他的那只手,让凌希铭感于心,念念不忘。他不会整天把感激的话挂在嘴边,可一旦记了人家的好,就是一辈子。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在内心深处暗暗认定了陆孝严是个值得信任和依赖的人。

    酒店里电梯门闭合的瞬间,凌希清楚看到沐夏仰头在陆孝严脸上亲了一下,而陆孝严并没做出任何的抗拒和躲闪。短暂惊讶之后,凌希坦然接受了“陆孝严原来是个GAY”这一现实。

    因为打工的环境比较复杂,看多了各种另类的、疯狂的、不合常理的男男女女们,凌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好比酒吧里那名小胡子调酒师就有个四十几岁的大叔男朋友,两人经常毫无避忌地当众秀恩爱,几个月接触下来小胡子留给凌希的印象很不错,除开穿衣服骚气了点儿,言行举止扭捏了点儿,性格倒是开朗又和善的,说白了一个人是好是坏跟他爱男人还是爱女人并没有半点关系。

    想到陆孝严特殊的性取向,凌希不禁替他感到有些郁闷,要知道牛郎店里的“少爷”可是专门服务女客人的,明明对女人毫无兴趣,还要每天陪着喝酒、聊天,还要使尽浑身解数逗乐子,日复一日下来,早晚都会身心俱疲吧。

    这样一想,就更应该早点把钱还给陆孝严了……

    站在路口等信号灯的功夫,一队花花绿绿的机车骑士轰鸣着从眼前飞驰而过,突然间,当中最醒目的一辆车子脱离了队伍,调过头直笔笔朝凌希驶来。凌希这边还没来得及躲闪,那辆机车已经前轮扒地后轮翘起,带着股青烟停在了他面前。

    车上人单脚撑地,故作潇洒地一把掀起头盔,露出了林广乐那张圆滚滚的娃娃脸:“嗨,凌希小朋友,今晚不用去表演吗?”

    有了之前从陆孝严那领到的教训,凌希变得矜持了许多,只是抿着嘴角略微点了点头:“嗯。”

    林广乐还以为几天不见凌希把他给忘了,当即挑起大拇指朝自己一通比划:“不认识了?林广乐啊!乐哥!上次和陆孝严一起送你回家那个,想起来了吗?在辉途唱片楼下,就你跟人起争执那次……”

    眼见林广乐大有不厌其烦要一直自我介绍下去的趋势,凌希只好开口打断了他:“我记得,乐哥,混文艺圈儿那个。”

    林广乐心满意足得下巴扬起老高:“嗯嗯嗯,没错,我就说嘛,像我这么拉风的人,管是谁见了肯定都过目不忘的。”

    “哦,对了!”凌希猛然想起什么,急忙从钱包里抽出了一沓钞票递给林广乐,“麻烦帮忙把这钱转交给陆孝严,上次出事从他那挪用的,一直想当面还他来着,可他太忙了,总找不到机会。”

    林广乐做惯了少爷,从来不把钱当回事,所以直接就替陆孝严拒绝掉了:“算了算了,你收起来吧,他又不缺这个,既然都是朋友,就别计较太多了。”

    可凌希却很固执:“缺不缺钱是他的事,要不要还是我的事,无论是朋友还是别的什么关系,一旦在钱上头牵扯不清,也就差不多该要断了。”

    “好好好,那我替他收起来。”林广乐生怕把凌希惹急了,吓得赶紧接过钱,又扯开话题问凌希,“你这是打算回家吗?反正一个人,不如上来我载你一程,顺便给你见识一下我这辆风驰电掣魅力新宠!”

    听林广乐说得夸张,凌希也好奇地打量起了那架机车,他从头瞄到尾,从上瞄到下,黑眼珠圆溜溜的,整个状态就像是幼稚园小鬼头在盯着橱窗里展示的大型玩具,一边看一边毫不掩饰满心的羡慕之情:“乐哥,你这车挺贵的吧,我在杂志上看过,好像里岛根本没得买。”

    林广乐很享受这种宝贝被人垂涎的感觉,恨不能让凌希多说几句赞美的话,等了半天没有下文,他兀自得意洋洋拍打着车身介绍到:“价钱倒是不贵,四十几万,不过是限量版,整个里岛只这一辆,我特意托了朋友从欧洲车厂订到的。怎么,看不出你白白净净的,也对机车感兴趣?”

    凌希很认真地回忆着:“以前我家隔壁有间车行,老板女儿比我大几岁,是个男人婆,飙车打架都很在行。有时候她跟朋友一起玩车,我也会在旁边跟着看看,觉得挺有意思的。”

    听凌希讲起儿时的机车情节,林广乐也被带动着打开了话匣子,叽里呱啦说个不停:“真巧,我小时候隔壁邻居就是个赛车手,有次跟着他去看了场比赛,真刺激,光是看看都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不是我吹牛,我十几岁机车就骑得很好了,要不是家里一群女人拖后腿,早就进专业车队去跑SBK了……说起来你最喜欢哪个车手?最近阿普里亚的洛伦佐就不错,年纪跟你差不多,喂,有没有看他去年瓦伦西亚站最后一场比赛?简直激动人心……对了,你要不要上来试着骑一段?这车我请专业人士改装过的,手感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凌希腼腆一笑,露出满口闪亮整齐 ↑返回顶部↑
    色眯眯笑着:“想玩玩?那就去玩玩喽!”

    三人刚刚靠近电梯口,门开了,陆孝严一抬头,猛瞧见凌希从里面低头走了出来。这功夫凌希也看到了陆孝严,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顿时“唰”地一亮,随之嘴角微微弯成了一种近似猫嘴的弧度,抬起手做出了要打招呼的准备。

    陆孝严万没料到会在这种场合偶遇凌希,出于安全考虑,他并不想大哥和沐夏知道凌希的存在,所以只能硬着头皮装成根本不认识凌希的样子,连看都没多看一眼就和大哥、沐夏有说有笑地走进了电梯,要死的是,就这点功夫沐夏还得意忘形踮着脚尖儿在他下巴处亲了一口。

    电梯门缓缓合拢,陆孝严看到凌希歪过头去,嘴巴紧紧抿成了一条线,为了掩饰尴尬,那只抬起来要打招呼的手假装转去蹭了蹭眉毛……

    第11章 女人

    自作多情是件很尴尬的事,尤其自作多情还被对方无视的时候。回家路上凌希懊恼了半天,他从前很少像这样主动对人示好,更别提是个仅仅见过几面,除姓名、职业外都知之甚少的家伙了。

    凌希这个人内心敏感却懒于表达,更多时候会刻意和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认为这样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唯独遇到陆孝严,竟让他一反常态地打破了惯例。

    那天在警察局的遭遇,使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困顿和无助的滋味,翻遍电话簿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来解救他的人,整个晚上只能反复回忆着与外公有关的画面来安慰自己,假装外公还活在世上一样……直到漫漫长夜过去,天亮了,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抬起头,迎着大片大片雪白刺眼的光线,他看到了陆孝严,陆孝严说可以带他一起走……

    什么鲍参翅肚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饥寒交迫时的一碗热饭,一口菜汤,正是绝境中伸向他的那只手,让凌希铭感于心,念念不忘。他不会整天把感激的话挂在嘴边,可一旦记了人家的好,就是一辈子。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在内心深处暗暗认定了陆孝严是个值得信任和依赖的人。

    酒店里电梯门闭合的瞬间,凌希清楚看到沐夏仰头在陆孝严脸上亲了一下,而陆孝严并没做出任何的抗拒和躲闪。短暂惊讶之后,凌希坦然接受了“陆孝严原来是个GAY”这一现实。

    因为打工的环境比较复杂,看多了各种另类的、疯狂的、不合常理的男男女女们,凌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好比酒吧里那名小胡子调酒师就有个四十几岁的大叔男朋友,两人经常毫无避忌地当众秀恩爱,几个月接触下来小胡子留给凌希的印象很不错,除开穿衣服骚气了点儿,言行举止扭捏了点儿,性格倒是开朗又和善的,说白了一个人是好是坏跟他爱男人还是爱女人并没有半点关系。

    想到陆孝严特殊的性取向,凌希不禁替他感到有些郁闷,要知道牛郎店里的“少爷”可是专门服务女客人的,明明对女人毫无兴趣,还要每天陪着喝酒、聊天,还要使尽浑身解数逗乐子,日复一日下来,早晚都会身心俱疲吧。

    这样一想,就更应该早点把钱还给陆孝严了……

    站在路口等信号灯的功夫,一队花花绿绿的机车骑士轰鸣着从眼前飞驰而过,突然间,当中最醒目的一辆车子脱离了队伍,调过头直笔笔朝凌希驶来。凌希这边还没来得及躲闪,那辆机车已经前轮扒地后轮翘起,带着股青烟停在了他面前。

    车上人单脚撑地,故作潇洒地一把掀起头盔,露出了林广乐那张圆滚滚的娃娃脸:“嗨,凌希小朋友,今晚不用去表演吗?”

    有了之前从陆孝严那领到的教训,凌希变得矜持了许多,只是抿着嘴角略微点了点头:“嗯。”

    林广乐还以为几天不见凌希把他给忘了,当即挑起大拇指朝自己一通比划:“不认识了?林广乐啊!乐哥!上次和陆孝严一起送你回家那个,想起来了吗?在辉途唱片楼下,就你跟人起争执那次……”

    眼见林广乐大有不厌其烦要一直自我介绍下去的趋势,凌希只好开口打断了他:“我记得,乐哥,混文艺圈儿那个。”

    林广乐心满意足得下巴扬起老高:“嗯嗯嗯,没错,我就说嘛,像我这么拉风的人,管是谁见了肯定都过目不忘的。”

    “哦,对了!”凌希猛然想起什么,急忙从钱包里抽出了一沓钞票递给林广乐,“麻烦帮忙把这钱转交给陆孝严,上次出事从他那挪用的,一直想当面还他来着,可他太忙了,总找不到机会。”

    林广乐做惯了少爷,从来不把钱当回事,所以直接就替陆孝严拒绝掉了:“算了算了,你收起来吧,他又不缺这个,既然都是朋友,就别计较太多了。”

    可凌希却很固执:“缺不缺钱是他的事,要不要还是我的事,无论是朋友还是别的什么关系,一旦在钱上头牵扯不清,也就差不多该要断了。”

    “好好好,那我替他收起来。”林广乐生怕把凌希惹急了,吓得赶紧接过钱,又扯开话题问凌希,“你这是打算回家吗?反正一个人,不如上来我载你一程,顺便给你见识一下我这辆风驰电掣魅力新宠!”

    听林广乐说得夸张,凌希也好奇地打量起了那架机车,他从头瞄到尾,从上瞄到下,黑眼珠圆溜溜的,整个状态就像是幼稚园小鬼头在盯着橱窗里展示的大型玩具,一边看一边毫不掩饰满心的羡慕之情:“乐哥,你这车挺贵的吧,我在杂志上看过,好像里岛根本没得买。”

    林广乐很享受这种宝贝被人垂涎的感觉,恨不能让凌希多说几句赞美的话,等了半天没有下文,他兀自得意洋洋拍打着车身介绍到:“价钱倒是不贵,四十几万,不过是限量版,整个里岛只这一辆,我特意托了朋友从欧洲车厂订到的。怎么,看不出你白白净净的,也对机车感兴趣?”

    凌希很认真地回忆着:“以前我家隔壁有间车行,老板女儿比我大几岁,是个男人婆,飙车打架都很在行。有时候她跟朋友一起玩车,我也会在旁边跟着看看,觉得挺有意思的。”

    听凌希讲起儿时的机车情节,林广乐也被带动着打开了话匣子,叽里呱啦说个不停:“真巧,我小时候隔壁邻居就是个赛车手,有次跟着他去看了场比赛,真刺激,光是看看都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不是我吹牛,我十几岁机车就骑得很好了,要不是家里一群女人拖后腿,早就进专业车队去跑SBK了……说起来你最喜欢哪个车手?最近阿普里亚的洛伦佐就不错,年纪跟你差不多,喂,有没有看他去年瓦伦西亚站最后一场比赛?简直激动人心……对了,你要不要上来试着骑一段?这车我请专业人士改装过的,手感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凌希腼腆一笑,露出满口闪亮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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