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7
劳伦斯的四封情书 作者:顾几
分卷阅读77
没管餐盘, 接通了电话。从手机听筒里传出来自汉普顿的熟悉女声,内森尼尔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说了句, “真奇怪, 我刚正梦到你。”他一开口,惊觉自己的声音沙哑的像寒冷的夜晚秋风刮擦着黄叶。可能是中央空调的温度太低了。那头辛迪长久的不说话。内森尼尔已经彻底醒了过来。他下了床, 去到冰箱拿了瓶水, 咕咚喝了大半瓶,电话那头仍然没传来声音。他舔了舔不再那么干燥的嘴唇, 恢复了往日懒散的语气,“最好是重要的事,你需要知道我在度假, 麦奎尔小姐。”
“第一次吗?”
“什么?”
“这是你第一次梦到我吗?自从……”
内森尼尔开了灯,房间瞬间光明,他瞧到地毯上一片狼藉,皱了下眉。他有些不耐烦地跟辛迪说:“我也梦到了钱斯和布拉德。到底什么事?”
那边辛迪顿了顿,马上也恢复了往日的从容,“没什么。……我原本想提醒你接下来的日程,但我确信你带的人会做好这些工作。噢对了,安妮塔发了你们的自拍, 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处理的?”
“噢她已经发了吗?”内森尼尔问道。他又感到渴了,一口喝光了瓶里的水。电话里,辛迪确认了此事。他便笑着说,“有的话我会让你知道。还有什么事么?”
“……我昨晚碰到了南希,等你回来我们可以聊聊褐色房子的事,你在度假,想必现在对此不会有兴趣。”
内森尼尔说好,准备挂电话。电话那头,辛迪说等等。他等了两秒,没等到人声,有些烦躁。
这时,女声似是压抑着情绪快速地说道:“内特,你知道吗你真是个自私的人。你不应该随随便便告诉一个跟你有历史的女人你梦到了她,然后假装你根本没说过。”她说完就匆忙挂了电话。
内森尼尔努了下嘴,走到床边,捡起地上的一个甜甜圈,一边咬了一口一边在手机上进入instagram点赞了一张照片,接着他又打了个电话,但没人接。他于是给另外一位助理唐纳德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他已经起床了,需要客房服务,他不希望淋完浴之后出来看到房间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唐纳德在电话里显得有些慌张,内森尼尔没管他。他扔了手机,也没有再吃第二口甜甜圈,已经干的像石头了。
*
《名利场》一百周年出了本纪念册,叫《从爵士时代到我们的时代》;《名利场》杂志一百周年封面是又一个“梦露”。内森尼尔劳伦斯和辛迪麦奎尔的故事本该拍成一部好莱坞烂俗爱情电影。像梦露一样性感美丽的乡村金发女郎来到纽约城寻梦却邂逅了从爵士时代就兴起的大家族的继承人从而坠入爱河的故事。
然而故事并非如此。
二十三岁的辛迪从纽约大学商学院毕业后在布鲁克林一家普通的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文职工作。高额房租、未还完的助学贷款和内心奔腾的野心都驱使辛迪去冒险,所以她辞去了广告公司的文职工作,成为了纽约万千模特当中的一员。模特这份工作在你成名之前是不稳定的,有时候接一个活儿的收入可以让你把半年的房租都交了,有时候你一整个月都无事可干。辛迪的运气非常好,她在一场秀之后认识了内森尼尔的父亲也认识了内森尼尔。之后,她成为了一个亿万富翁的秘书,和情人。
年轻的内森尼尔问过辛迪如果再来一次,她是否还会那么选。当年的辛迪说即便重复一百次,她也会那么选,除非她也一出生就有信托基金。
年轻的内森尼尔唾弃这个拜金的女人,认为这个拜金的女人侮辱了他纯洁的爱情。但爱情是什么?是你知道那个人很糟糕,你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是年轻躁动的心,也是自身强加的求而不得的深情。
渐渐的,年轻的内森尼尔发觉这个漂亮的拜金女人其实很酷很有趣。她会说流利的法语,她的架子鼓打的不比布鲁克林任何一个酒吧里的摇滚乐队的鼓手差,她会在冰球比赛打架的时候吹响亮的口哨,她还会朝他眨眼。
一个寒冷的夜晚,他们都喝了酒,她把他带到她的高级公寓。是的,那时候辛迪已经在曼哈顿有自己的单身公寓了,不是租的,是买的。他们在落地窗前做/爱,亲昵地称对方宝贝。三个小时后,两人筋疲力尽,酒也醒了。辛迪突然变得神经质且惊恐起来。
“你应该走。求求你不要告诉你的父亲。”她是那么高傲的一个姑娘,她从来没有用那样的语气说过话。
年轻的内森尼尔说的话很老套,“我爸爸给你的我都可以给你。”
辛迪茫然地摇头,只是赶他走,嘱咐他忘记今晚的事情,以后也不要再找她。
心碎的内森尼尔到了楼下发现钱斯在等他。他跟钱斯说,“不要告诉我爸爸。”钱斯说:“太晚了,我已经汇报了。劳伦斯先生让我送你回家,他说他会当作这件事没有发生。”
内森尼尔没有回家,他在酒店里住了四周。四周后他回到耶鲁,仍然失魂落魄。大概半年后,他像先前忘记所有不需要记得的人一样忘记了辛迪。他仍然经常见到辛迪,只是他不再爱她。父亲猝死以后,他留用了辛迪。
很多当时不明白的事情,内森尼尔后来想明白了一部分。比如父亲是真的喜欢经典的金发女郎辛迪,一如父亲当年很喜欢母亲一样。比如辛迪父子俩都喜欢。比如辛迪为什么选父亲不选他。因为辛迪认为他还年轻,他的爱炽热而短暂。这个世界很大,诱惑很多,她没有信心,他也没有给她足够的信心。
而从结果看,辛迪是对的。
*
当内森尼尔围着浴巾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房间已经焕然一新。他看了一眼唐纳德,称赞了一句,“不赖。”唐纳德的衬衫像他的脸一样工整,这同样让内森尼尔舒心。唐纳德连忙说谢谢。内森尼尔瞥了他一眼,正瞥到他小心喘了口气。
这个唐纳德真的叫唐纳德,但由于内森尼尔不想给他在伦敦的司机换名字,他准备叫这个真的唐纳德唐。“唐,你可以出去了,谢谢。”唐纳德点了下头,离开了房间。
换了一个人进来。
原本坐在沙发上发愣的内森尼尔看到女孩儿,露出了微笑。她全身上下显然都精心打理过,裙子、高跟鞋、皮包、发型、妆容、首饰等等,赞助商的赞助,每一个小细节的用意。她越来越像show business里的女孩儿。
“就像我说的,你已经比我忙了。”内森尼尔仍旧笑着说。他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手指从她的发丝来到她的耳廓,他看着她的眼睛,她也并没有变得更陌生。
她微微侧首,亲了一下他的脸,嘴唇柔软湿润。他还来不及搂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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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管餐盘, 接通了电话。从手机听筒里传出来自汉普顿的熟悉女声,内森尼尔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说了句, “真奇怪, 我刚正梦到你。”他一开口,惊觉自己的声音沙哑的像寒冷的夜晚秋风刮擦着黄叶。可能是中央空调的温度太低了。那头辛迪长久的不说话。内森尼尔已经彻底醒了过来。他下了床, 去到冰箱拿了瓶水, 咕咚喝了大半瓶,电话那头仍然没传来声音。他舔了舔不再那么干燥的嘴唇, 恢复了往日懒散的语气,“最好是重要的事,你需要知道我在度假, 麦奎尔小姐。”
“第一次吗?”
“什么?”
“这是你第一次梦到我吗?自从……”
内森尼尔开了灯,房间瞬间光明,他瞧到地毯上一片狼藉,皱了下眉。他有些不耐烦地跟辛迪说:“我也梦到了钱斯和布拉德。到底什么事?”
那边辛迪顿了顿,马上也恢复了往日的从容,“没什么。……我原本想提醒你接下来的日程,但我确信你带的人会做好这些工作。噢对了,安妮塔发了你们的自拍, 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处理的?”
“噢她已经发了吗?”内森尼尔问道。他又感到渴了,一口喝光了瓶里的水。电话里,辛迪确认了此事。他便笑着说,“有的话我会让你知道。还有什么事么?”
“……我昨晚碰到了南希,等你回来我们可以聊聊褐色房子的事,你在度假,想必现在对此不会有兴趣。”
内森尼尔说好,准备挂电话。电话那头,辛迪说等等。他等了两秒,没等到人声,有些烦躁。
这时,女声似是压抑着情绪快速地说道:“内特,你知道吗你真是个自私的人。你不应该随随便便告诉一个跟你有历史的女人你梦到了她,然后假装你根本没说过。”她说完就匆忙挂了电话。
内森尼尔努了下嘴,走到床边,捡起地上的一个甜甜圈,一边咬了一口一边在手机上进入instagram点赞了一张照片,接着他又打了个电话,但没人接。他于是给另外一位助理唐纳德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他已经起床了,需要客房服务,他不希望淋完浴之后出来看到房间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唐纳德在电话里显得有些慌张,内森尼尔没管他。他扔了手机,也没有再吃第二口甜甜圈,已经干的像石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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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一百周年出了本纪念册,叫《从爵士时代到我们的时代》;《名利场》杂志一百周年封面是又一个“梦露”。内森尼尔劳伦斯和辛迪麦奎尔的故事本该拍成一部好莱坞烂俗爱情电影。像梦露一样性感美丽的乡村金发女郎来到纽约城寻梦却邂逅了从爵士时代就兴起的大家族的继承人从而坠入爱河的故事。
然而故事并非如此。
二十三岁的辛迪从纽约大学商学院毕业后在布鲁克林一家普通的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文职工作。高额房租、未还完的助学贷款和内心奔腾的野心都驱使辛迪去冒险,所以她辞去了广告公司的文职工作,成为了纽约万千模特当中的一员。模特这份工作在你成名之前是不稳定的,有时候接一个活儿的收入可以让你把半年的房租都交了,有时候你一整个月都无事可干。辛迪的运气非常好,她在一场秀之后认识了内森尼尔的父亲也认识了内森尼尔。之后,她成为了一个亿万富翁的秘书,和情人。
年轻的内森尼尔问过辛迪如果再来一次,她是否还会那么选。当年的辛迪说即便重复一百次,她也会那么选,除非她也一出生就有信托基金。
年轻的内森尼尔唾弃这个拜金的女人,认为这个拜金的女人侮辱了他纯洁的爱情。但爱情是什么?是你知道那个人很糟糕,你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是年轻躁动的心,也是自身强加的求而不得的深情。
渐渐的,年轻的内森尼尔发觉这个漂亮的拜金女人其实很酷很有趣。她会说流利的法语,她的架子鼓打的不比布鲁克林任何一个酒吧里的摇滚乐队的鼓手差,她会在冰球比赛打架的时候吹响亮的口哨,她还会朝他眨眼。
一个寒冷的夜晚,他们都喝了酒,她把他带到她的高级公寓。是的,那时候辛迪已经在曼哈顿有自己的单身公寓了,不是租的,是买的。他们在落地窗前做/爱,亲昵地称对方宝贝。三个小时后,两人筋疲力尽,酒也醒了。辛迪突然变得神经质且惊恐起来。
“你应该走。求求你不要告诉你的父亲。”她是那么高傲的一个姑娘,她从来没有用那样的语气说过话。
年轻的内森尼尔说的话很老套,“我爸爸给你的我都可以给你。”
辛迪茫然地摇头,只是赶他走,嘱咐他忘记今晚的事情,以后也不要再找她。
心碎的内森尼尔到了楼下发现钱斯在等他。他跟钱斯说,“不要告诉我爸爸。”钱斯说:“太晚了,我已经汇报了。劳伦斯先生让我送你回家,他说他会当作这件事没有发生。”
内森尼尔没有回家,他在酒店里住了四周。四周后他回到耶鲁,仍然失魂落魄。大概半年后,他像先前忘记所有不需要记得的人一样忘记了辛迪。他仍然经常见到辛迪,只是他不再爱她。父亲猝死以后,他留用了辛迪。
很多当时不明白的事情,内森尼尔后来想明白了一部分。比如父亲是真的喜欢经典的金发女郎辛迪,一如父亲当年很喜欢母亲一样。比如辛迪父子俩都喜欢。比如辛迪为什么选父亲不选他。因为辛迪认为他还年轻,他的爱炽热而短暂。这个世界很大,诱惑很多,她没有信心,他也没有给她足够的信心。
而从结果看,辛迪是对的。
*
当内森尼尔围着浴巾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房间已经焕然一新。他看了一眼唐纳德,称赞了一句,“不赖。”唐纳德的衬衫像他的脸一样工整,这同样让内森尼尔舒心。唐纳德连忙说谢谢。内森尼尔瞥了他一眼,正瞥到他小心喘了口气。
这个唐纳德真的叫唐纳德,但由于内森尼尔不想给他在伦敦的司机换名字,他准备叫这个真的唐纳德唐。“唐,你可以出去了,谢谢。”唐纳德点了下头,离开了房间。
换了一个人进来。
原本坐在沙发上发愣的内森尼尔看到女孩儿,露出了微笑。她全身上下显然都精心打理过,裙子、高跟鞋、皮包、发型、妆容、首饰等等,赞助商的赞助,每一个小细节的用意。她越来越像show business里的女孩儿。
“就像我说的,你已经比我忙了。”内森尼尔仍旧笑着说。他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手指从她的发丝来到她的耳廓,他看着她的眼睛,她也并没有变得更陌生。
她微微侧首,亲了一下他的脸,嘴唇柔软湿润。他还来不及搂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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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管餐盘, 接通了电话。从手机听筒里传出来自汉普顿的熟悉女声,内森尼尔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说了句, “真奇怪, 我刚正梦到你。”他一开口,惊觉自己的声音沙哑的像寒冷的夜晚秋风刮擦着黄叶。可能是中央空调的温度太低了。那头辛迪长久的不说话。内森尼尔已经彻底醒了过来。他下了床, 去到冰箱拿了瓶水, 咕咚喝了大半瓶,电话那头仍然没传来声音。他舔了舔不再那么干燥的嘴唇, 恢复了往日懒散的语气,“最好是重要的事,你需要知道我在度假, 麦奎尔小姐。”
“第一次吗?”
“什么?”
“这是你第一次梦到我吗?自从……”
内森尼尔开了灯,房间瞬间光明,他瞧到地毯上一片狼藉,皱了下眉。他有些不耐烦地跟辛迪说:“我也梦到了钱斯和布拉德。到底什么事?”
那边辛迪顿了顿,马上也恢复了往日的从容,“没什么。……我原本想提醒你接下来的日程,但我确信你带的人会做好这些工作。噢对了,安妮塔发了你们的自拍, 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处理的?”
“噢她已经发了吗?”内森尼尔问道。他又感到渴了,一口喝光了瓶里的水。电话里,辛迪确认了此事。他便笑着说,“有的话我会让你知道。还有什么事么?”
“……我昨晚碰到了南希,等你回来我们可以聊聊褐色房子的事,你在度假,想必现在对此不会有兴趣。”
内森尼尔说好,准备挂电话。电话那头,辛迪说等等。他等了两秒,没等到人声,有些烦躁。
这时,女声似是压抑着情绪快速地说道:“内特,你知道吗你真是个自私的人。你不应该随随便便告诉一个跟你有历史的女人你梦到了她,然后假装你根本没说过。”她说完就匆忙挂了电话。
内森尼尔努了下嘴,走到床边,捡起地上的一个甜甜圈,一边咬了一口一边在手机上进入instagram点赞了一张照片,接着他又打了个电话,但没人接。他于是给另外一位助理唐纳德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他已经起床了,需要客房服务,他不希望淋完浴之后出来看到房间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唐纳德在电话里显得有些慌张,内森尼尔没管他。他扔了手机,也没有再吃第二口甜甜圈,已经干的像石头了。
*
《名利场》一百周年出了本纪念册,叫《从爵士时代到我们的时代》;《名利场》杂志一百周年封面是又一个“梦露”。内森尼尔劳伦斯和辛迪麦奎尔的故事本该拍成一部好莱坞烂俗爱情电影。像梦露一样性感美丽的乡村金发女郎来到纽约城寻梦却邂逅了从爵士时代就兴起的大家族的继承人从而坠入爱河的故事。
然而故事并非如此。
二十三岁的辛迪从纽约大学商学院毕业后在布鲁克林一家普通的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文职工作。高额房租、未还完的助学贷款和内心奔腾的野心都驱使辛迪去冒险,所以她辞去了广告公司的文职工作,成为了纽约万千模特当中的一员。模特这份工作在你成名之前是不稳定的,有时候接一个活儿的收入可以让你把半年的房租都交了,有时候你一整个月都无事可干。辛迪的运气非常好,她在一场秀之后认识了内森尼尔的父亲也认识了内森尼尔。之后,她成为了一个亿万富翁的秘书,和情人。
年轻的内森尼尔问过辛迪如果再来一次,她是否还会那么选。当年的辛迪说即便重复一百次,她也会那么选,除非她也一出生就有信托基金。
年轻的内森尼尔唾弃这个拜金的女人,认为这个拜金的女人侮辱了他纯洁的爱情。但爱情是什么?是你知道那个人很糟糕,你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是年轻躁动的心,也是自身强加的求而不得的深情。
渐渐的,年轻的内森尼尔发觉这个漂亮的拜金女人其实很酷很有趣。她会说流利的法语,她的架子鼓打的不比布鲁克林任何一个酒吧里的摇滚乐队的鼓手差,她会在冰球比赛打架的时候吹响亮的口哨,她还会朝他眨眼。
一个寒冷的夜晚,他们都喝了酒,她把他带到她的高级公寓。是的,那时候辛迪已经在曼哈顿有自己的单身公寓了,不是租的,是买的。他们在落地窗前做/爱,亲昵地称对方宝贝。三个小时后,两人筋疲力尽,酒也醒了。辛迪突然变得神经质且惊恐起来。
“你应该走。求求你不要告诉你的父亲。”她是那么高傲的一个姑娘,她从来没有用那样的语气说过话。
年轻的内森尼尔说的话很老套,“我爸爸给你的我都可以给你。”
辛迪茫然地摇头,只是赶他走,嘱咐他忘记今晚的事情,以后也不要再找她。
心碎的内森尼尔到了楼下发现钱斯在等他。他跟钱斯说,“不要告诉我爸爸。”钱斯说:“太晚了,我已经汇报了。劳伦斯先生让我送你回家,他说他会当作这件事没有发生。”
内森尼尔没有回家,他在酒店里住了四周。四周后他回到耶鲁,仍然失魂落魄。大概半年后,他像先前忘记所有不需要记得的人一样忘记了辛迪。他仍然经常见到辛迪,只是他不再爱她。父亲猝死以后,他留用了辛迪。
很多当时不明白的事情,内森尼尔后来想明白了一部分。比如父亲是真的喜欢经典的金发女郎辛迪,一如父亲当年很喜欢母亲一样。比如辛迪父子俩都喜欢。比如辛迪为什么选父亲不选他。因为辛迪认为他还年轻,他的爱炽热而短暂。这个世界很大,诱惑很多,她没有信心,他也没有给她足够的信心。
而从结果看,辛迪是对的。
*
当内森尼尔围着浴巾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房间已经焕然一新。他看了一眼唐纳德,称赞了一句,“不赖。”唐纳德的衬衫像他的脸一样工整,这同样让内森尼尔舒心。唐纳德连忙说谢谢。内森尼尔瞥了他一眼,正瞥到他小心喘了口气。
这个唐纳德真的叫唐纳德,但由于内森尼尔不想给他在伦敦的司机换名字,他准备叫这个真的唐纳德唐。“唐,你可以出去了,谢谢。”唐纳德点了下头,离开了房间。
换了一个人进来。
原本坐在沙发上发愣的内森尼尔看到女孩儿,露出了微笑。她全身上下显然都精心打理过,裙子、高跟鞋、皮包、发型、妆容、首饰等等,赞助商的赞助,每一个小细节的用意。她越来越像show business里的女孩儿。
“就像我说的,你已经比我忙了。”内森尼尔仍旧笑着说。他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手指从她的发丝来到她的耳廓,他看着她的眼睛,她也并没有变得更陌生。
她微微侧首,亲了一下他的脸,嘴唇柔软湿润。他还来不及搂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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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管餐盘, 接通了电话。从手机听筒里传出来自汉普顿的熟悉女声,内森尼尔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说了句, “真奇怪, 我刚正梦到你。”他一开口,惊觉自己的声音沙哑的像寒冷的夜晚秋风刮擦着黄叶。可能是中央空调的温度太低了。那头辛迪长久的不说话。内森尼尔已经彻底醒了过来。他下了床, 去到冰箱拿了瓶水, 咕咚喝了大半瓶,电话那头仍然没传来声音。他舔了舔不再那么干燥的嘴唇, 恢复了往日懒散的语气,“最好是重要的事,你需要知道我在度假, 麦奎尔小姐。”
“第一次吗?”
“什么?”
“这是你第一次梦到我吗?自从……”
内森尼尔开了灯,房间瞬间光明,他瞧到地毯上一片狼藉,皱了下眉。他有些不耐烦地跟辛迪说:“我也梦到了钱斯和布拉德。到底什么事?”
那边辛迪顿了顿,马上也恢复了往日的从容,“没什么。……我原本想提醒你接下来的日程,但我确信你带的人会做好这些工作。噢对了,安妮塔发了你们的自拍, 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处理的?”
“噢她已经发了吗?”内森尼尔问道。他又感到渴了,一口喝光了瓶里的水。电话里,辛迪确认了此事。他便笑着说,“有的话我会让你知道。还有什么事么?”
“……我昨晚碰到了南希,等你回来我们可以聊聊褐色房子的事,你在度假,想必现在对此不会有兴趣。”
内森尼尔说好,准备挂电话。电话那头,辛迪说等等。他等了两秒,没等到人声,有些烦躁。
这时,女声似是压抑着情绪快速地说道:“内特,你知道吗你真是个自私的人。你不应该随随便便告诉一个跟你有历史的女人你梦到了她,然后假装你根本没说过。”她说完就匆忙挂了电话。
内森尼尔努了下嘴,走到床边,捡起地上的一个甜甜圈,一边咬了一口一边在手机上进入instagram点赞了一张照片,接着他又打了个电话,但没人接。他于是给另外一位助理唐纳德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他已经起床了,需要客房服务,他不希望淋完浴之后出来看到房间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唐纳德在电话里显得有些慌张,内森尼尔没管他。他扔了手机,也没有再吃第二口甜甜圈,已经干的像石头了。
*
《名利场》一百周年出了本纪念册,叫《从爵士时代到我们的时代》;《名利场》杂志一百周年封面是又一个“梦露”。内森尼尔劳伦斯和辛迪麦奎尔的故事本该拍成一部好莱坞烂俗爱情电影。像梦露一样性感美丽的乡村金发女郎来到纽约城寻梦却邂逅了从爵士时代就兴起的大家族的继承人从而坠入爱河的故事。
然而故事并非如此。
二十三岁的辛迪从纽约大学商学院毕业后在布鲁克林一家普通的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文职工作。高额房租、未还完的助学贷款和内心奔腾的野心都驱使辛迪去冒险,所以她辞去了广告公司的文职工作,成为了纽约万千模特当中的一员。模特这份工作在你成名之前是不稳定的,有时候接一个活儿的收入可以让你把半年的房租都交了,有时候你一整个月都无事可干。辛迪的运气非常好,她在一场秀之后认识了内森尼尔的父亲也认识了内森尼尔。之后,她成为了一个亿万富翁的秘书,和情人。
年轻的内森尼尔问过辛迪如果再来一次,她是否还会那么选。当年的辛迪说即便重复一百次,她也会那么选,除非她也一出生就有信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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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年轻的内森尼尔发觉这个漂亮的拜金女人其实很酷很有趣。她会说流利的法语,她的架子鼓打的不比布鲁克林任何一个酒吧里的摇滚乐队的鼓手差,她会在冰球比赛打架的时候吹响亮的口哨,她还会朝他眨眼。
一个寒冷的夜晚,他们都喝了酒,她把他带到她的高级公寓。是的,那时候辛迪已经在曼哈顿有自己的单身公寓了,不是租的,是买的。他们在落地窗前做/爱,亲昵地称对方宝贝。三个小时后,两人筋疲力尽,酒也醒了。辛迪突然变得神经质且惊恐起来。
“你应该走。求求你不要告诉你的父亲。”她是那么高傲的一个姑娘,她从来没有用那样的语气说过话。
年轻的内森尼尔说的话很老套,“我爸爸给你的我都可以给你。”
辛迪茫然地摇头,只是赶他走,嘱咐他忘记今晚的事情,以后也不要再找她。
心碎的内森尼尔到了楼下发现钱斯在等他。他跟钱斯说,“不要告诉我爸爸。”钱斯说:“太晚了,我已经汇报了。劳伦斯先生让我送你回家,他说他会当作这件事没有发生。”
内森尼尔没有回家,他在酒店里住了四周。四周后他回到耶鲁,仍然失魂落魄。大概半年后,他像先前忘记所有不需要记得的人一样忘记了辛迪。他仍然经常见到辛迪,只是他不再爱她。父亲猝死以后,他留用了辛迪。
很多当时不明白的事情,内森尼尔后来想明白了一部分。比如父亲是真的喜欢经典的金发女郎辛迪,一如父亲当年很喜欢母亲一样。比如辛迪父子俩都喜欢。比如辛迪为什么选父亲不选他。因为辛迪认为他还年轻,他的爱炽热而短暂。这个世界很大,诱惑很多,她没有信心,他也没有给她足够的信心。
而从结果看,辛迪是对的。
*
当内森尼尔围着浴巾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房间已经焕然一新。他看了一眼唐纳德,称赞了一句,“不赖。”唐纳德的衬衫像他的脸一样工整,这同样让内森尼尔舒心。唐纳德连忙说谢谢。内森尼尔瞥了他一眼,正瞥到他小心喘了口气。
这个唐纳德真的叫唐纳德,但由于内森尼尔不想给他在伦敦的司机换名字,他准备叫这个真的唐纳德唐。“唐,你可以出去了,谢谢。”唐纳德点了下头,离开了房间。
换了一个人进来。
原本坐在沙发上发愣的内森尼尔看到女孩儿,露出了微笑。她全身上下显然都精心打理过,裙子、高跟鞋、皮包、发型、妆容、首饰等等,赞助商的赞助,每一个小细节的用意。她越来越像show business里的女孩儿。
“就像我说的,你已经比我忙了。”内森尼尔仍旧笑着说。他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手指从她的发丝来到她的耳廓,他看着她的眼睛,她也并没有变得更陌生。
她微微侧首,亲了一下他的脸,嘴唇柔软湿润。他还来不及搂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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