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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合面是最近兴起的粮食,价格贵贱不同,全靠里面的成分来定价。运气好点儿的,或许里面的玉米棒芯粉会多一点,运气不好的,就糠皮子多一点。不管是哪种都看起来灰呼呼的,闻起来带着点粮食的香气,但更多的是涩苦味。
糊糊做好后便是分配环节,王老太此时总会高傲地昂起头,手中拿着的仿佛不是勺子,而是象征她至高无上女王地位的权杖。
王老头是个省事的个性,几个儿子又是一条心向着母亲,特别是最出息的王卫国,头号大孝子,即便王老太要吃他的肉,他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这也是王老太最大的依仗与底气。
以前还有个刘金玲跟她跳,现在最大的对手去了其他山头,王老太便是王家说一不二的主,地位尊崇无比。
当然,王春枝也是个难缠的角色,可她年纪尚小翅膀还没硬,两人目前的状态都是互不干涉,暂时不用担心。
家里人分男女两桌,男人那桌上的糊糊明显多着一倍,几个孙子舔碗舔得吱吱直响。
王老太虽然坐在女桌上,可她完全不担心吃不饱的问题。先给自己和闺女王雪花盛上满满一碗,王春枝盛上大半碗,其他的随意发挥,看心情。
程冬至分到了一小碗,几乎能看倒碗底。
本来闻着味道不太想动,可看大家吃得那么香,她也好奇地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
麻蛋,这是什么鬼东西!
又苦又腥,还喇嗓子,潲水都比这强。
王雪花注意到了程冬至的表情,笑笑说:“冬枝儿好的吃惯了,吃不惯家里的糊糊。”
程冬至没说话,心里则暗骂这个不阴不阳的老姑:不挑事儿会死吗,糊糊都堵不上你的破嘴。
王老太也注意到了这点,看在王春枝还没走的份上并没有给程冬至几个爆栗,而是冷笑着道:“吃不惯就不吃,就这个还不够呢!嫌不好吃,回你那能耐妈身边儿去!”
王春枝看了程冬至一眼,二话不说就把她碗里的糊糊倒在自己碗里:“奶,晚点儿我带冬枝儿去上工。”
王老太巴不得让王冬枝别留家里,省得浪费午饭,连连点头:“去去,现在大队里好多孩子也帮着上工,她这个年纪不小了,怎么好意思在家吃白饭。”
两个媳妇都抬起头看了王雪花一眼,又对视一眼,低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地吸糊糊。
程冬至没了糊糊,又没事干,便偷偷开始观察桌子上的王家人。
大人们都是一身灰黑一脸麻木相,兄弟姐妹们倒是不少,可一时分辨不出来,五官神态一看就是一家人,几乎一个模子出来的,大圆盘子脸肉鼻子小眼睛,只有她大姐王春枝是个特例,漂亮又出挑。
程冬至本来就有点不太会认人脸,努力了一会儿后便放弃了。算了,来日方长,以后慢慢弄熟。
吃完早饭后,程冬至穿上大姐给做的新鞋,晃荡着旧大褂,抬头挺胸地和她一起去地里上工了。
才到了秧田旁边,只见好几个年轻壮实的小伙子都走了过来,抢着和王春枝打招呼。
“春枝儿,我家今天吃麸子馍,这是我给你留的。”
“日头大,赶紧去树底下歇歇,这一卯我帮你割了。”
“这小丫头是谁呀,长得真俊咧!”
程冬至目瞪口呆,这是个什么阵仗?
而王春枝显然习以为常了,顺手接了那馍递给了程冬至:“是冬枝儿,跟着我来上工,你们可要对她好点儿,谁欺负她我第一个饶不了!”
“她就是冬枝啊?去省城几年长这么高,都认不出来了!”
“要不怎么说省城里的水土养人,走的时候还一小团儿,现在都长好了。”
还有反应快的,直接把准备给王春枝的甜甜根递给了程冬至,一脸长兄般的宠溺:“冬枝儿你吃这个,甜着呢。”
就这样,还没来得及弄清楚什么状况的程冬至被安排在了阴凉的树下,左手拿着麸子馍,右手拿着甜甜根,面前还有一个装着水的小茶缸,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大姐和这些小年轻们在地里热火朝天地工作着。
虽然几个小伙儿有意献殷勤抢着帮王春枝做事,可她干起活来也不是吃素的,动作利落又肯下力气,没一会儿就割了一大片,匀称又干净。
看着大姐满是汗水的脸,程冬至忽然明白了一句话,什么叫劳动的人儿最美。
黝黑俊俏的脸庞,修长标致的身量,还有劳作时那一股子自信麻利的精气神,叫人简直挪不开目光。
难怪这些男人都会被自己大姐迷倒,换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姑娘呀?
程冬至忽然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除了地里劳作的人们,乡村的景色也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天空蓝得像是上了滤镜,空气清新,山野也多情。
断尾村算是半梯田半平原的地势,南边几里开外还有几脉山,情况比外面算是好一点,可也依旧打饥荒,半年糠菜半年粮。
程冬至注意到,大姐和这几个 ↑返回顶部↑
糊糊做好后便是分配环节,王老太此时总会高傲地昂起头,手中拿着的仿佛不是勺子,而是象征她至高无上女王地位的权杖。
王老头是个省事的个性,几个儿子又是一条心向着母亲,特别是最出息的王卫国,头号大孝子,即便王老太要吃他的肉,他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这也是王老太最大的依仗与底气。
以前还有个刘金玲跟她跳,现在最大的对手去了其他山头,王老太便是王家说一不二的主,地位尊崇无比。
当然,王春枝也是个难缠的角色,可她年纪尚小翅膀还没硬,两人目前的状态都是互不干涉,暂时不用担心。
家里人分男女两桌,男人那桌上的糊糊明显多着一倍,几个孙子舔碗舔得吱吱直响。
王老太虽然坐在女桌上,可她完全不担心吃不饱的问题。先给自己和闺女王雪花盛上满满一碗,王春枝盛上大半碗,其他的随意发挥,看心情。
程冬至分到了一小碗,几乎能看倒碗底。
本来闻着味道不太想动,可看大家吃得那么香,她也好奇地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
麻蛋,这是什么鬼东西!
又苦又腥,还喇嗓子,潲水都比这强。
王雪花注意到了程冬至的表情,笑笑说:“冬枝儿好的吃惯了,吃不惯家里的糊糊。”
程冬至没说话,心里则暗骂这个不阴不阳的老姑:不挑事儿会死吗,糊糊都堵不上你的破嘴。
王老太也注意到了这点,看在王春枝还没走的份上并没有给程冬至几个爆栗,而是冷笑着道:“吃不惯就不吃,就这个还不够呢!嫌不好吃,回你那能耐妈身边儿去!”
王春枝看了程冬至一眼,二话不说就把她碗里的糊糊倒在自己碗里:“奶,晚点儿我带冬枝儿去上工。”
王老太巴不得让王冬枝别留家里,省得浪费午饭,连连点头:“去去,现在大队里好多孩子也帮着上工,她这个年纪不小了,怎么好意思在家吃白饭。”
两个媳妇都抬起头看了王雪花一眼,又对视一眼,低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地吸糊糊。
程冬至没了糊糊,又没事干,便偷偷开始观察桌子上的王家人。
大人们都是一身灰黑一脸麻木相,兄弟姐妹们倒是不少,可一时分辨不出来,五官神态一看就是一家人,几乎一个模子出来的,大圆盘子脸肉鼻子小眼睛,只有她大姐王春枝是个特例,漂亮又出挑。
程冬至本来就有点不太会认人脸,努力了一会儿后便放弃了。算了,来日方长,以后慢慢弄熟。
吃完早饭后,程冬至穿上大姐给做的新鞋,晃荡着旧大褂,抬头挺胸地和她一起去地里上工了。
才到了秧田旁边,只见好几个年轻壮实的小伙子都走了过来,抢着和王春枝打招呼。
“春枝儿,我家今天吃麸子馍,这是我给你留的。”
“日头大,赶紧去树底下歇歇,这一卯我帮你割了。”
“这小丫头是谁呀,长得真俊咧!”
程冬至目瞪口呆,这是个什么阵仗?
而王春枝显然习以为常了,顺手接了那馍递给了程冬至:“是冬枝儿,跟着我来上工,你们可要对她好点儿,谁欺负她我第一个饶不了!”
“她就是冬枝啊?去省城几年长这么高,都认不出来了!”
“要不怎么说省城里的水土养人,走的时候还一小团儿,现在都长好了。”
还有反应快的,直接把准备给王春枝的甜甜根递给了程冬至,一脸长兄般的宠溺:“冬枝儿你吃这个,甜着呢。”
就这样,还没来得及弄清楚什么状况的程冬至被安排在了阴凉的树下,左手拿着麸子馍,右手拿着甜甜根,面前还有一个装着水的小茶缸,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大姐和这些小年轻们在地里热火朝天地工作着。
虽然几个小伙儿有意献殷勤抢着帮王春枝做事,可她干起活来也不是吃素的,动作利落又肯下力气,没一会儿就割了一大片,匀称又干净。
看着大姐满是汗水的脸,程冬至忽然明白了一句话,什么叫劳动的人儿最美。
黝黑俊俏的脸庞,修长标致的身量,还有劳作时那一股子自信麻利的精气神,叫人简直挪不开目光。
难怪这些男人都会被自己大姐迷倒,换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姑娘呀?
程冬至忽然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除了地里劳作的人们,乡村的景色也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天空蓝得像是上了滤镜,空气清新,山野也多情。
断尾村算是半梯田半平原的地势,南边几里开外还有几脉山,情况比外面算是好一点,可也依旧打饥荒,半年糠菜半年粮。
程冬至注意到,大姐和这几个 ↑返回顶部↑
杂合面是最近兴起的粮食,价格贵贱不同,全靠里面的成分来定价。运气好点儿的,或许里面的玉米棒芯粉会多一点,运气不好的,就糠皮子多一点。不管是哪种都看起来灰呼呼的,闻起来带着点粮食的香气,但更多的是涩苦味。
糊糊做好后便是分配环节,王老太此时总会高傲地昂起头,手中拿着的仿佛不是勺子,而是象征她至高无上女王地位的权杖。
王老头是个省事的个性,几个儿子又是一条心向着母亲,特别是最出息的王卫国,头号大孝子,即便王老太要吃他的肉,他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这也是王老太最大的依仗与底气。
以前还有个刘金玲跟她跳,现在最大的对手去了其他山头,王老太便是王家说一不二的主,地位尊崇无比。
当然,王春枝也是个难缠的角色,可她年纪尚小翅膀还没硬,两人目前的状态都是互不干涉,暂时不用担心。
家里人分男女两桌,男人那桌上的糊糊明显多着一倍,几个孙子舔碗舔得吱吱直响。
王老太虽然坐在女桌上,可她完全不担心吃不饱的问题。先给自己和闺女王雪花盛上满满一碗,王春枝盛上大半碗,其他的随意发挥,看心情。
程冬至分到了一小碗,几乎能看倒碗底。
本来闻着味道不太想动,可看大家吃得那么香,她也好奇地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
麻蛋,这是什么鬼东西!
又苦又腥,还喇嗓子,潲水都比这强。
王雪花注意到了程冬至的表情,笑笑说:“冬枝儿好的吃惯了,吃不惯家里的糊糊。”
程冬至没说话,心里则暗骂这个不阴不阳的老姑:不挑事儿会死吗,糊糊都堵不上你的破嘴。
王老太也注意到了这点,看在王春枝还没走的份上并没有给程冬至几个爆栗,而是冷笑着道:“吃不惯就不吃,就这个还不够呢!嫌不好吃,回你那能耐妈身边儿去!”
王春枝看了程冬至一眼,二话不说就把她碗里的糊糊倒在自己碗里:“奶,晚点儿我带冬枝儿去上工。”
王老太巴不得让王冬枝别留家里,省得浪费午饭,连连点头:“去去,现在大队里好多孩子也帮着上工,她这个年纪不小了,怎么好意思在家吃白饭。”
两个媳妇都抬起头看了王雪花一眼,又对视一眼,低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地吸糊糊。
程冬至没了糊糊,又没事干,便偷偷开始观察桌子上的王家人。
大人们都是一身灰黑一脸麻木相,兄弟姐妹们倒是不少,可一时分辨不出来,五官神态一看就是一家人,几乎一个模子出来的,大圆盘子脸肉鼻子小眼睛,只有她大姐王春枝是个特例,漂亮又出挑。
程冬至本来就有点不太会认人脸,努力了一会儿后便放弃了。算了,来日方长,以后慢慢弄熟。
吃完早饭后,程冬至穿上大姐给做的新鞋,晃荡着旧大褂,抬头挺胸地和她一起去地里上工了。
才到了秧田旁边,只见好几个年轻壮实的小伙子都走了过来,抢着和王春枝打招呼。
“春枝儿,我家今天吃麸子馍,这是我给你留的。”
“日头大,赶紧去树底下歇歇,这一卯我帮你割了。”
“这小丫头是谁呀,长得真俊咧!”
程冬至目瞪口呆,这是个什么阵仗?
而王春枝显然习以为常了,顺手接了那馍递给了程冬至:“是冬枝儿,跟着我来上工,你们可要对她好点儿,谁欺负她我第一个饶不了!”
“她就是冬枝啊?去省城几年长这么高,都认不出来了!”
“要不怎么说省城里的水土养人,走的时候还一小团儿,现在都长好了。”
还有反应快的,直接把准备给王春枝的甜甜根递给了程冬至,一脸长兄般的宠溺:“冬枝儿你吃这个,甜着呢。”
就这样,还没来得及弄清楚什么状况的程冬至被安排在了阴凉的树下,左手拿着麸子馍,右手拿着甜甜根,面前还有一个装着水的小茶缸,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大姐和这些小年轻们在地里热火朝天地工作着。
虽然几个小伙儿有意献殷勤抢着帮王春枝做事,可她干起活来也不是吃素的,动作利落又肯下力气,没一会儿就割了一大片,匀称又干净。
看着大姐满是汗水的脸,程冬至忽然明白了一句话,什么叫劳动的人儿最美。
黝黑俊俏的脸庞,修长标致的身量,还有劳作时那一股子自信麻利的精气神,叫人简直挪不开目光。
难怪这些男人都会被自己大姐迷倒,换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姑娘呀?
程冬至忽然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除了地里劳作的人们,乡村的景色也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天空蓝得像是上了滤镜,空气清新,山野也多情。
断尾村算是半梯田半平原的地势,南边几里开外还有几脉山,情况比外面算是好一点,可也依旧打饥荒,半年糠菜半年粮。
程冬至注意到,大姐和这几个
糊糊做好后便是分配环节,王老太此时总会高傲地昂起头,手中拿着的仿佛不是勺子,而是象征她至高无上女王地位的权杖。
王老头是个省事的个性,几个儿子又是一条心向着母亲,特别是最出息的王卫国,头号大孝子,即便王老太要吃他的肉,他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这也是王老太最大的依仗与底气。
以前还有个刘金玲跟她跳,现在最大的对手去了其他山头,王老太便是王家说一不二的主,地位尊崇无比。
当然,王春枝也是个难缠的角色,可她年纪尚小翅膀还没硬,两人目前的状态都是互不干涉,暂时不用担心。
家里人分男女两桌,男人那桌上的糊糊明显多着一倍,几个孙子舔碗舔得吱吱直响。
王老太虽然坐在女桌上,可她完全不担心吃不饱的问题。先给自己和闺女王雪花盛上满满一碗,王春枝盛上大半碗,其他的随意发挥,看心情。
程冬至分到了一小碗,几乎能看倒碗底。
本来闻着味道不太想动,可看大家吃得那么香,她也好奇地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
麻蛋,这是什么鬼东西!
又苦又腥,还喇嗓子,潲水都比这强。
王雪花注意到了程冬至的表情,笑笑说:“冬枝儿好的吃惯了,吃不惯家里的糊糊。”
程冬至没说话,心里则暗骂这个不阴不阳的老姑:不挑事儿会死吗,糊糊都堵不上你的破嘴。
王老太也注意到了这点,看在王春枝还没走的份上并没有给程冬至几个爆栗,而是冷笑着道:“吃不惯就不吃,就这个还不够呢!嫌不好吃,回你那能耐妈身边儿去!”
王春枝看了程冬至一眼,二话不说就把她碗里的糊糊倒在自己碗里:“奶,晚点儿我带冬枝儿去上工。”
王老太巴不得让王冬枝别留家里,省得浪费午饭,连连点头:“去去,现在大队里好多孩子也帮着上工,她这个年纪不小了,怎么好意思在家吃白饭。”
两个媳妇都抬起头看了王雪花一眼,又对视一眼,低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地吸糊糊。
程冬至没了糊糊,又没事干,便偷偷开始观察桌子上的王家人。
大人们都是一身灰黑一脸麻木相,兄弟姐妹们倒是不少,可一时分辨不出来,五官神态一看就是一家人,几乎一个模子出来的,大圆盘子脸肉鼻子小眼睛,只有她大姐王春枝是个特例,漂亮又出挑。
程冬至本来就有点不太会认人脸,努力了一会儿后便放弃了。算了,来日方长,以后慢慢弄熟。
吃完早饭后,程冬至穿上大姐给做的新鞋,晃荡着旧大褂,抬头挺胸地和她一起去地里上工了。
才到了秧田旁边,只见好几个年轻壮实的小伙子都走了过来,抢着和王春枝打招呼。
“春枝儿,我家今天吃麸子馍,这是我给你留的。”
“日头大,赶紧去树底下歇歇,这一卯我帮你割了。”
“这小丫头是谁呀,长得真俊咧!”
程冬至目瞪口呆,这是个什么阵仗?
而王春枝显然习以为常了,顺手接了那馍递给了程冬至:“是冬枝儿,跟着我来上工,你们可要对她好点儿,谁欺负她我第一个饶不了!”
“她就是冬枝啊?去省城几年长这么高,都认不出来了!”
“要不怎么说省城里的水土养人,走的时候还一小团儿,现在都长好了。”
还有反应快的,直接把准备给王春枝的甜甜根递给了程冬至,一脸长兄般的宠溺:“冬枝儿你吃这个,甜着呢。”
就这样,还没来得及弄清楚什么状况的程冬至被安排在了阴凉的树下,左手拿着麸子馍,右手拿着甜甜根,面前还有一个装着水的小茶缸,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大姐和这些小年轻们在地里热火朝天地工作着。
虽然几个小伙儿有意献殷勤抢着帮王春枝做事,可她干起活来也不是吃素的,动作利落又肯下力气,没一会儿就割了一大片,匀称又干净。
看着大姐满是汗水的脸,程冬至忽然明白了一句话,什么叫劳动的人儿最美。
黝黑俊俏的脸庞,修长标致的身量,还有劳作时那一股子自信麻利的精气神,叫人简直挪不开目光。
难怪这些男人都会被自己大姐迷倒,换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姑娘呀?
程冬至忽然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除了地里劳作的人们,乡村的景色也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天空蓝得像是上了滤镜,空气清新,山野也多情。
断尾村算是半梯田半平原的地势,南边几里开外还有几脉山,情况比外面算是好一点,可也依旧打饥荒,半年糠菜半年粮。
程冬至注意到,大姐和这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