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第三件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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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无价之宝留在手里?显然不行。

    那么既然要出售,就得多方面去准备,起码不能够留下后患。

    而这么值钱的东西,通过快递交易肯定不行的,常乐这是真正的发愁了。

    “不管怎么样,家里的人参、果树、蔬菜,都不能够再用生命泉水浇灌了,必须马上停下来才行。”

    常乐开始细细的思忖,一样一样的把头绪理顺。

    “两只大狗也不能够用生命泉水喂了,起码暂时不行,要是它们持续的进化,就难以掩人耳目了。”

    “交易信息也不能够在网上发布,要不然引起轰动,自己马上就要被查水表或是人间蒸发了。”

    常乐越是细想,心里面就越是心惊胆战,“那么只有亲自去大型药店出售或是去拍卖行拍卖了。只不过一次出售几十株也不行,最多出售十株就行,其它的大不了自己以后用来炖汤喝。”

    常乐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不过他之前也想不到,生命泉水的功效会这么强、这么离谱。

    但是这千年人参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近代基本上都没有人见过,也不知道会卖出什么价,而且频繁的在各大药店出手,肯定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只有拼一把了,直接去找著名的拍卖行!”常乐定下了心思。

    把地上的那个坑洞填上,小心翼翼的把这株千年人参拿到自己的卧室,找了一个大纸盒放好。

    大步走到电脑前坐下,常乐打开了电脑,开始查询世界大型拍卖行的信息。

    即使要去拍卖行拍卖,也要找那种能够帮客户保密的超级拍卖行才行,要不然依旧会有大量麻烦上身,后患无穷。

    常乐很快就查询到了结果,并且得到了一个惊人的信息:在华夏首届收藏级人参拍卖会上,一棵325年的野山参,居然都卖到了千万元人民币的价格,那么自己的这品质肯定要远远超出它的、至少千年的人参到底值多少钱一株?

    “苏富比,就是它了。”

    常乐咬了咬牙,选定了这个世界三大拍卖行之一。

    之所以要选择这个拍卖行,是因为他们在华夏的几个大城市都有办事处,自己只要到办事处通过宝物鉴定,拿到拍卖物品的单据就行,剩下的拍卖行自己会处理,根本就不用自己操心,自己只要付出一定比率的手续费就行。

    “哎!这么远的路程,我怎么才能够悄无声息的带着这些千年人参安全到达大城市呢?”

    这运输就是一个极大的难题,常乐有些无语了:包车,有着极大暴露被查水表的可能;坐飞机?行不通;坐火车,也行不通;坐客车,更是行不通。

    “我擦!老子就先放着不管它,以后有机会再去出售算了!”

    常乐这下是彻底没有办法了,他现在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关系的高中毕业生,也没有出过远门,何况要带着这么多的人参出行,哪里知道会遇上什么麻烦?

    这种无价之宝,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设想,想想就是头晕脑胀。

    常乐有一个好处:神经极其大条,既然想不到办法,索性不在去想,他一直都相信一句话“天无绝人之路”。

    这个倔强的性格,在他确诊了先天性肥胖症之后,没有击垮他,每天都在坚持进行着大量的锻炼,才没有快速的变成一个连路都走不动的废人。

    随后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因为没有再去给那些蔬菜、果树、人参浇灌稀释过的生命泉水,也没有给两只大狗喂食生命泉水,减少了这些工作之后,日子过得极其无聊。

    在每天都和黄小雅聊天打屁之间,时间匆匆地走过,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七月一日。

    这天早上,常乐正在床上赖床不起,无意中拿着手机一看,才发现到了七月份。

    蓦然想到了什么,常乐猛的一下坐起身来,“落宝金钱又可以使用一次了?可千万要给我来一件超级宝贝啊!”

    连忙心急火燎的下床穿好衣裤,洗漱得干干净净,最要紧的就是把手一连洗了三遍!

    先把房门牢牢地反锁,随即坐到了地板上,花了好一会,才把心情完全平静了下来。

    “天灵灵,地灵灵,道祖保佑,佛祖保佑,可得给我弄来一件宝贝才行……”

    反反复复的嘟囔了一会,从脖子上接下那“落宝金钱”,摸搓了几下大铜钱的那对翅膀,宝钱如愿慢悠悠的飞到头顶前方,那灰蒙蒙的雾气随即涌了出来,很快的就形成了一副凛凛如生的画面:

    白云悠悠,晴朗的天空下,有着一座高耸入云的大青山。

    随着画面急速拉近,那大青山的山腰处有着一个巨大的平台,靠近山壁有一个大洞口,两个人影突然从山洞之中飞奔出来,前面一个老者浑身鲜血淋漓,犹自在疯狂的逃命。

    后面的是一个少年,手持一把寒光闪闪的宝剑,几个纵跃之间就追到了老者的身后不远处。

    少年将手中的宝剑向着空中一抛,掐了一个古怪法诀,那宝剑光芒大作,突然闪动了一下,就射穿了老者的小腹,接着转了一个圈,将老者的头颅斩落后,又回到了少年手中。

    少年面目狞狰的冷笑了一声,大步走到老者的无头尸体前方,一脸喜悦的从尸体手中撸下了一个戒指,笑眯眯的正想打量一番。

    然而,这个时候,那悬浮在常乐前方上空的铜钱,轻轻地扇动了两下翅膀,一道灰蒙蒙的光芒瞬间就穿越了无尽时空,将少年手中的那枚戒指笼罩住,猛然一收,画面顿时破碎开来,消失不见。

    这回常乐有了足够的经验,连忙伸出双手分别握住“落宝金钱”和那枚有着古怪纹路的古朴戒指。

    先将落宝金钱贴身挂好在自己的脖子上,拿着戒指细细的打量起来。

    翻来覆去都看不出什么名堂,也不再多想,拿着旁边茶几上面早就准备好的小刀,割破了自己的中指,立即将流血的左手中指按在那戒指上面。

    鲜血马上被戒指吸收,手指的伤口也瞬间消失不见。一道信息马上传入常乐的脑海之中:“空间戒指,容量:一百万立方米,可容纳没有灵魂的死物。”

    顷刻之间,常乐就感到了自己和戒指有了一种神秘的联系,而且知道了使用的方法,和那宝葫芦差不多一样,只需要自己用意念控制来使用就行,方便之极。

    “嘎嘎……”

    常乐欣喜万分,禁不住发出了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笑。 ↑返回顶部↑
    这么多无价之宝留在手里?显然不行。

    那么既然要出售,就得多方面去准备,起码不能够留下后患。

    而这么值钱的东西,通过快递交易肯定不行的,常乐这是真正的发愁了。

    “不管怎么样,家里的人参、果树、蔬菜,都不能够再用生命泉水浇灌了,必须马上停下来才行。”

    常乐开始细细的思忖,一样一样的把头绪理顺。

    “两只大狗也不能够用生命泉水喂了,起码暂时不行,要是它们持续的进化,就难以掩人耳目了。”

    “交易信息也不能够在网上发布,要不然引起轰动,自己马上就要被查水表或是人间蒸发了。”

    常乐越是细想,心里面就越是心惊胆战,“那么只有亲自去大型药店出售或是去拍卖行拍卖了。只不过一次出售几十株也不行,最多出售十株就行,其它的大不了自己以后用来炖汤喝。”

    常乐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不过他之前也想不到,生命泉水的功效会这么强、这么离谱。

    但是这千年人参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近代基本上都没有人见过,也不知道会卖出什么价,而且频繁的在各大药店出手,肯定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只有拼一把了,直接去找著名的拍卖行!”常乐定下了心思。

    把地上的那个坑洞填上,小心翼翼的把这株千年人参拿到自己的卧室,找了一个大纸盒放好。

    大步走到电脑前坐下,常乐打开了电脑,开始查询世界大型拍卖行的信息。

    即使要去拍卖行拍卖,也要找那种能够帮客户保密的超级拍卖行才行,要不然依旧会有大量麻烦上身,后患无穷。

    常乐很快就查询到了结果,并且得到了一个惊人的信息:在华夏首届收藏级人参拍卖会上,一棵325年的野山参,居然都卖到了千万元人民币的价格,那么自己的这品质肯定要远远超出它的、至少千年的人参到底值多少钱一株?

    “苏富比,就是它了。”

    常乐咬了咬牙,选定了这个世界三大拍卖行之一。

    之所以要选择这个拍卖行,是因为他们在华夏的几个大城市都有办事处,自己只要到办事处通过宝物鉴定,拿到拍卖物品的单据就行,剩下的拍卖行自己会处理,根本就不用自己操心,自己只要付出一定比率的手续费就行。

    “哎!这么远的路程,我怎么才能够悄无声息的带着这些千年人参安全到达大城市呢?”

    这运输就是一个极大的难题,常乐有些无语了:包车,有着极大暴露被查水表的可能;坐飞机?行不通;坐火车,也行不通;坐客车,更是行不通。

    “我擦!老子就先放着不管它,以后有机会再去出售算了!”

    常乐这下是彻底没有办法了,他现在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关系的高中毕业生,也没有出过远门,何况要带着这么多的人参出行,哪里知道会遇上什么麻烦?

    这种无价之宝,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设想,想想就是头晕脑胀。

    常乐有一个好处:神经极其大条,既然想不到办法,索性不在去想,他一直都相信一句话“天无绝人之路”。

    这个倔强的性格,在他确诊了先天性肥胖症之后,没有击垮他,每天都在坚持进行着大量的锻炼,才没有快速的变成一个连路都走不动的废人。

    随后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因为没有再去给那些蔬菜、果树、人参浇灌稀释过的生命泉水,也没有给两只大狗喂食生命泉水,减少了这些工作之后,日子过得极其无聊。

    在每天都和黄小雅聊天打屁之间,时间匆匆地走过,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七月一日。

    这天早上,常乐正在床上赖床不起,无意中拿着手机一看,才发现到了七月份。

    蓦然想到了什么,常乐猛的一下坐起身来,“落宝金钱又可以使用一次了?可千万要给我来一件超级宝贝啊!”

    连忙心急火燎的下床穿好衣裤,洗漱得干干净净,最要紧的就是把手一连洗了三遍!

    先把房门牢牢地反锁,随即坐到了地板上,花了好一会,才把心情完全平静了下来。

    “天灵灵,地灵灵,道祖保佑,佛祖保佑,可得给我弄来一件宝贝才行……”

    反反复复的嘟囔了一会,从脖子上接下那“落宝金钱”,摸搓了几下大铜钱的那对翅膀,宝钱如愿慢悠悠的飞到头顶前方,那灰蒙蒙的雾气随即涌了出来,很快的就形成了一副凛凛如生的画面:

    白云悠悠,晴朗的天空下,有着一座高耸入云的大青山。

    随着画面急速拉近,那大青山的山腰处有着一个巨大的平台,靠近山壁有一个大洞口,两个人影突然从山洞之中飞奔出来,前面一个老者浑身鲜血淋漓,犹自在疯狂的逃命。

    后面的是一个少年,手持一把寒光闪闪的宝剑,几个纵跃之间就追到了老者的身后不远处。

    少年将手中的宝剑向着空中一抛,掐了一个古怪法诀,那宝剑光芒大作,突然闪动了一下,就射穿了老者的小腹,接着转了一个圈,将老者的头颅斩落后,又回到了少年手中。

    少年面目狞狰的冷笑了一声,大步走到老者的无头尸体前方,一脸喜悦的从尸体手中撸下了一个戒指,笑眯眯的正想打量一番。

    然而,这个时候,那悬浮在常乐前方上空的铜钱,轻轻地扇动了两下翅膀,一道灰蒙蒙的光芒瞬间就穿越了无尽时空,将少年手中的那枚戒指笼罩住,猛然一收,画面顿时破碎开来,消失不见。

    这回常乐有了足够的经验,连忙伸出双手分别握住“落宝金钱”和那枚有着古怪纹路的古朴戒指。

    先将落宝金钱贴身挂好在自己的脖子上,拿着戒指细细的打量起来。

    翻来覆去都看不出什么名堂,也不再多想,拿着旁边茶几上面早就准备好的小刀,割破了自己的中指,立即将流血的左手中指按在那戒指上面。

    鲜血马上被戒指吸收,手指的伤口也瞬间消失不见。一道信息马上传入常乐的脑海之中:“空间戒指,容量:一百万立方米,可容纳没有灵魂的死物。”

    顷刻之间,常乐就感到了自己和戒指有了一种神秘的联系,而且知道了使用的方法,和那宝葫芦差不多一样,只需要自己用意念控制来使用就行,方便之极。

    “嘎嘎……”

    常乐欣喜万分,禁不住发出了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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