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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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干起来有多爽,而是,有些事必须得有人干,有些人必须得死,才能让别的更多的人能活着。”

    夏明朗伸手看自己的十指:“所谓手上沾满鲜血,一点也不夸张,有时候回家,都不敢用这双手去抱我外甥,怕摸出血印来。我只记得第一次出任务杀了多少人,后来就不敢记了,再该死的人也是人,也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惨叫,一样会到你梦里来捣乱。杀人,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有些人没看过,觉得很刺激,我们什么没见过?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全世界的军人都不会死,所有的枪口都插上花。”

    陆臻默默无言,眼睛闪着细细碎碎的光,像是远处的星和近处的霓虹在他眼底流动。

    是啊,这些道理,其实他早就领会了,只是他的大脑还没有把这些感悟归好类,于是他身体首先起了反应,强制他离开那个地方。

    曾经的雨林里,他从敌人的枪口前把夏明朗救下,于是他杀戮已生,他的手上已经沾满了血。

    曾经的黑暗中,夏明朗握着他的手开下那一枪,于是他的纯真一去不返,连同他看枪战片的能力一起。

    他们被杀,他们杀人,然而,这一切毫无办法。

    就像巴顿说的:让自己的国家永存,哪怕牺牲生命!

    “别这么垂头丧气的,校官同志!拿点精神出来!”夏明朗重重地拍陆臻脑袋:“那片子拍得不错,至少比我以前看过的那些好,不过找个乐子而已嘛,要找这么血腥的,烦不烦哪?是嫌我训你还不够吗?”

    陆臻一肚子自怜怜人被夏明朗一掌拍飞,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下次请你看周星星!”

    “这个好,我喜欢。”

    “没品味。”

    “你要品味?品味点什么不好?不如回去跑几个五十公里吧,好好品味一下人生。”夏明朗笑容可掬地提议。

    陆臻缓慢地挥拳……把方小侯的杀手锏做动作分解……一个一个地往夏明朗身上招呼,两个人玩疯了,旁若无人地在南京东路的人行道上追逐,在人群的间隙中轻盈地穿过。

    **

    愣头青的上海话为:妈的!老子就是撞你又怎么了!切!你这种乡下人么,撞死活该!

    陆臻的上海话:把他做掉!(旧时青帮流氓切口,为居家旅行耍狠暴笑之佳品)

    3.

    深夜,但浦江的游轮仍然在穿行来去,两岸的霓虹依旧闪烁。

    然而天寒似水,外滩的行人寥寥。陆臻趴在江岸的扶栏上,让江风吹散奔跑后身上的热气。

    夏明朗双手插在衣袋里,转首间已经看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海毕竟是上海,即使喧闹、焦躁、匆忙、怪异,上海仍然是上海,这个魔幻的都市有她独特的魅力。一如这城市中的人,充满了缺点,但有时候却不得不承认,他们活得很有激情。

    这地方,是热热闹闹的一锅汤,沸腾得激烈,任何人都像是一滴水那样,在这巨大城市的海洋里失去踪影,却又不自觉地随着这潮汐起伏汹涌。

    “其实,我还是最喜欢外滩……”陆臻感慨着,一转身,双手张开:“上海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全在这里了。”

    万国建筑,陆家嘴,东方明珠,金贸大厦……很多东西,白天与黑夜看时都是两种不同风情,灯光是很重要的,极重要的道具。

    “很漂亮。”夏明朗轻轻点头。

    “是啊!每次有同学过来,一定会带他们来滨江花园,然后他们好歹会承认,上海这破地方虽然荒得什么都没有,好歹还有一片外滩。”

    “你,还是很留恋这里吧?”

    陆臻一挑眉毛:“你什么意思?你不留恋伊宁?”

    “那不一样,伊宁和上海不一样,伊宁是家乡,上海是一片战场,而你,在这里也可以赢得很好。”

    25岁,名校出身,双学士,硕士,青年才俊。

    夏明朗仍然记得刚才酒席上的谈笑,陆臻的同学们正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在下雨的日子里出门叫不到车,已经是很要命的经历。他们在讨论着第一辆车应该买马六还是帕萨特,在期待四十岁之前可以开上奥迪的A6或者宝马7字头;他们讨论股票与基金,资本的升值与跌落,风险投资,金融危机;他们讨论春节假期应该到哪里去度过,拉萨的海拔会不会太高,哈尔滨的冰灯会不会太冷了点。

    而与此同时,与他们相同出身,才智上比他们优秀得多的陆臻,正在中国西南山区的某个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一些骇人听闻的训练,烈日下汗水从身上流下来,在脚边积成一滩,又或者,手上端着95式突击步枪,一步一步潜行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不知道下一颗子弹会在什么时候,从什么方向而来。

    这样的对比太过明显,令夏明朗觉得有点信心不足。

    陆臻,与方进和郑楷不一样,甚至与自己和徐知着也不一样。对于他们大部分人来说,进麒麟是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步兵的顶峰,而对于陆臻来说,那甚至是个吃亏的决定。

    夏明朗从不认为身为军人,就应该无欲无求地为军队奉献而不谈得到,他不止一次地思考过,呆在麒麟,可以让陆臻得到些什么,可是一次又一次,他都觉得理由不太充分。

    荣誉?

    作为秘密部队,麒麟基地大部分的嘉奖都不能在全军通报。

    军衔?

    少校到中校,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凭陆臻的实力,在哪里都会很快地走过。

    磨练?

    好吧,如果有人会被传统革命教育洗脑,相信越是艰苦越光荣,那应该会满足于这个理由,很可惜,那不是陆臻。

    那么,还剩下些什么?

    这个名叫陆臻的家伙,他甚至不好战,虽然他也争强好胜,但他却是真的不好战。他不像陈默那样看到新式的枪械会两眼放光,不像方进那样单纯地相信着士兵的荣耀与杀伐,他甚至不像徐知着那样固执地想赢,夏明朗把一个麒麟基地的底牌掀开洗清重排了一遍,可是那个理由,仍然不够充分。

    基地,的确算是一个很诱人的地方,但至少,对于陆臻来说,还不够那么诱人,至少不足以让夏明朗坦然地把这一只鹰长久地留在这片领空里。曾经,他说要在他的肩上加一点沉重的东西,那么加完之后呢?是否应该放手让他翱翔?

    为什么,竟觉得惶恐?

    “你是指……回家?做个白领?像他们那样?还是,去军委,或者总后勤?”陆臻笑了:“其实,我不讨厌这样的生活,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我可以适应。老实说每一次野外拉练,又热又累的时候我都无比地怀念那些坐在家里的沙发上吃八喜冰激淋的日子,可是,有得就必有失嘛!”

    陆臻的笑容轻爽淡 ↑返回顶部↑
    事干起来有多爽,而是,有些事必须得有人干,有些人必须得死,才能让别的更多的人能活着。”

    夏明朗伸手看自己的十指:“所谓手上沾满鲜血,一点也不夸张,有时候回家,都不敢用这双手去抱我外甥,怕摸出血印来。我只记得第一次出任务杀了多少人,后来就不敢记了,再该死的人也是人,也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惨叫,一样会到你梦里来捣乱。杀人,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有些人没看过,觉得很刺激,我们什么没见过?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全世界的军人都不会死,所有的枪口都插上花。”

    陆臻默默无言,眼睛闪着细细碎碎的光,像是远处的星和近处的霓虹在他眼底流动。

    是啊,这些道理,其实他早就领会了,只是他的大脑还没有把这些感悟归好类,于是他身体首先起了反应,强制他离开那个地方。

    曾经的雨林里,他从敌人的枪口前把夏明朗救下,于是他杀戮已生,他的手上已经沾满了血。

    曾经的黑暗中,夏明朗握着他的手开下那一枪,于是他的纯真一去不返,连同他看枪战片的能力一起。

    他们被杀,他们杀人,然而,这一切毫无办法。

    就像巴顿说的:让自己的国家永存,哪怕牺牲生命!

    “别这么垂头丧气的,校官同志!拿点精神出来!”夏明朗重重地拍陆臻脑袋:“那片子拍得不错,至少比我以前看过的那些好,不过找个乐子而已嘛,要找这么血腥的,烦不烦哪?是嫌我训你还不够吗?”

    陆臻一肚子自怜怜人被夏明朗一掌拍飞,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下次请你看周星星!”

    “这个好,我喜欢。”

    “没品味。”

    “你要品味?品味点什么不好?不如回去跑几个五十公里吧,好好品味一下人生。”夏明朗笑容可掬地提议。

    陆臻缓慢地挥拳……把方小侯的杀手锏做动作分解……一个一个地往夏明朗身上招呼,两个人玩疯了,旁若无人地在南京东路的人行道上追逐,在人群的间隙中轻盈地穿过。

    **

    愣头青的上海话为:妈的!老子就是撞你又怎么了!切!你这种乡下人么,撞死活该!

    陆臻的上海话:把他做掉!(旧时青帮流氓切口,为居家旅行耍狠暴笑之佳品)

    3.

    深夜,但浦江的游轮仍然在穿行来去,两岸的霓虹依旧闪烁。

    然而天寒似水,外滩的行人寥寥。陆臻趴在江岸的扶栏上,让江风吹散奔跑后身上的热气。

    夏明朗双手插在衣袋里,转首间已经看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海毕竟是上海,即使喧闹、焦躁、匆忙、怪异,上海仍然是上海,这个魔幻的都市有她独特的魅力。一如这城市中的人,充满了缺点,但有时候却不得不承认,他们活得很有激情。

    这地方,是热热闹闹的一锅汤,沸腾得激烈,任何人都像是一滴水那样,在这巨大城市的海洋里失去踪影,却又不自觉地随着这潮汐起伏汹涌。

    “其实,我还是最喜欢外滩……”陆臻感慨着,一转身,双手张开:“上海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全在这里了。”

    万国建筑,陆家嘴,东方明珠,金贸大厦……很多东西,白天与黑夜看时都是两种不同风情,灯光是很重要的,极重要的道具。

    “很漂亮。”夏明朗轻轻点头。

    “是啊!每次有同学过来,一定会带他们来滨江花园,然后他们好歹会承认,上海这破地方虽然荒得什么都没有,好歹还有一片外滩。”

    “你,还是很留恋这里吧?”

    陆臻一挑眉毛:“你什么意思?你不留恋伊宁?”

    “那不一样,伊宁和上海不一样,伊宁是家乡,上海是一片战场,而你,在这里也可以赢得很好。”

    25岁,名校出身,双学士,硕士,青年才俊。

    夏明朗仍然记得刚才酒席上的谈笑,陆臻的同学们正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在下雨的日子里出门叫不到车,已经是很要命的经历。他们在讨论着第一辆车应该买马六还是帕萨特,在期待四十岁之前可以开上奥迪的A6或者宝马7字头;他们讨论股票与基金,资本的升值与跌落,风险投资,金融危机;他们讨论春节假期应该到哪里去度过,拉萨的海拔会不会太高,哈尔滨的冰灯会不会太冷了点。

    而与此同时,与他们相同出身,才智上比他们优秀得多的陆臻,正在中国西南山区的某个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一些骇人听闻的训练,烈日下汗水从身上流下来,在脚边积成一滩,又或者,手上端着95式突击步枪,一步一步潜行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不知道下一颗子弹会在什么时候,从什么方向而来。

    这样的对比太过明显,令夏明朗觉得有点信心不足。

    陆臻,与方进和郑楷不一样,甚至与自己和徐知着也不一样。对于他们大部分人来说,进麒麟是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步兵的顶峰,而对于陆臻来说,那甚至是个吃亏的决定。

    夏明朗从不认为身为军人,就应该无欲无求地为军队奉献而不谈得到,他不止一次地思考过,呆在麒麟,可以让陆臻得到些什么,可是一次又一次,他都觉得理由不太充分。

    荣誉?

    作为秘密部队,麒麟基地大部分的嘉奖都不能在全军通报。

    军衔?

    少校到中校,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凭陆臻的实力,在哪里都会很快地走过。

    磨练?

    好吧,如果有人会被传统革命教育洗脑,相信越是艰苦越光荣,那应该会满足于这个理由,很可惜,那不是陆臻。

    那么,还剩下些什么?

    这个名叫陆臻的家伙,他甚至不好战,虽然他也争强好胜,但他却是真的不好战。他不像陈默那样看到新式的枪械会两眼放光,不像方进那样单纯地相信着士兵的荣耀与杀伐,他甚至不像徐知着那样固执地想赢,夏明朗把一个麒麟基地的底牌掀开洗清重排了一遍,可是那个理由,仍然不够充分。

    基地,的确算是一个很诱人的地方,但至少,对于陆臻来说,还不够那么诱人,至少不足以让夏明朗坦然地把这一只鹰长久地留在这片领空里。曾经,他说要在他的肩上加一点沉重的东西,那么加完之后呢?是否应该放手让他翱翔?

    为什么,竟觉得惶恐?

    “你是指……回家?做个白领?像他们那样?还是,去军委,或者总后勤?”陆臻笑了:“其实,我不讨厌这样的生活,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我可以适应。老实说每一次野外拉练,又热又累的时候我都无比地怀念那些坐在家里的沙发上吃八喜冰激淋的日子,可是,有得就必有失嘛!”

    陆臻的笑容轻爽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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