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里,和陌生来客没有太大的区别。

    他早已习惯,不好驳了魏叔的面子,收回眼里的锋芒,向徐正则点头致意:“爸。”

    徐正则似乎想直接驱赶程锡,谁料大门打开,一位身穿素雅长裙的女性手捧鲜花进来。她的头发简单绾起,肤白细腻,化了淡妆,见到徐至,过去和他贴了一下脸:“儿子回来了。”

    宋清澜喜上眉梢,徐正则有再多的怒气也不会当着夫人的面发泄,便顺势找了个台阶:“回来就好。”

    一顿饭相安无事,徐家主人不开口说话,饭菜里就没有难以下咽的火药味。

    ——徐至的母亲似乎并不知道他们二人的真实情况,只把他当作和徐至关系还算好的朋友。

    程锡一开始就看出父子二人关系极差,母亲微妙地卡在中间,徐至对她敬重,徐正则珍重她,前者不会当着她的面冲撞父亲,后者也不会驱逐他这个不速之客。

    至于弟弟徐更,他就更看不明白徐至对他的态度了。

    不闻不问,甚至是漠视。

    明明再珍爱不过,怎么千转百回,表现出来得却像是刻意疏离呢?

    饭后,徐至主动提出送程锡回家。

    程锡给他指路,他住在挺老的单元楼,小区没有专门的车位,只能停在外边的马路,把人安全送到,徐至打算直接离开,程锡拉住他:“跟我上去。”

    天已经黑了,每户人家各色的灯依次亮起。院子里树很多,有棵参天梧桐,很安静,能听见夜莺的鸣唱。

    程锡的家就在最靠外那栋房子的二楼,楼下有两棵长歪了的石榴树,一地榴花落在地上。

    楼梯窄而高,扶手是铁的,靠上去就震动、“铛铛”地响。清扫得很干净,墙上被印满小广告,还有调皮孩子拿钥匙划的字,脚印也多。家门是也是铁的,刷了红褐色的漆,贴着福字和春联。程锡离家两年多的时间,出远门也没带钥匙,因为家里还有人等他回来。

    他捏住铁雕花,整个门就跟着晃起来:“爸,开门。”

    不一会儿,他们听见急促的几声“来啦、来啦——”,门便开了,站了个满面笑容的长辈。

    徐至站在称得上是破败的楼道间,借着屋里透出来的暖黄灯光,望着激动又和蔼的程锡父亲。

    他是一个飘零已久的人。

    此刻,心中才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了归属,回了家。

    第34章

    程学礼穿了件汗衫,手里还拿着蒲扇,楼道里暗,一开始没发现儿子身边还站着一个人,这会儿摆摆扇子:“站在门口做什么,快进来坐。你小子带了朋友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家里连个苹果核都没,怎么招待客人。”

    徐至道:“您不用那么客气,我就是跟着程锡上来讨口水喝。”

    “你看看人小伙儿多懂事!这样,我去给你们买点水果,西瓜爱吃吗?前几天隔壁老刘给我尝过,挺甜挺脆,解渴。”程父这么说着,抓了一旁架子上的零钱袋和钥匙,趿拉着鞋就出了门。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两人还真是亲父子无疑。

    程锡朝他笑了笑:“我爸一向这样,对人特别好,不吝啬。家里简陋,别介意。”

    他怎么说也能称得上是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住的房子却再旧不过,面积也很小,看起来只有六十个平方左右。独居还好,可如果是一家三口,就显得有些拥挤。

    徐至注意到客厅里有个小立柜,上面铺了张纱线织的蕾丝垫子,细颈花瓶里插着枝红玫瑰,旁边放着一个女人的相片。程锡脸上那分恰到好处的柔和就来自她,她的发未经藻饰,自然地垂在颈侧,鹅蛋脸,杏眼中楚楚,像是有清水一般。

    “那是妈妈很年轻时候的照片了,我出生之后,她可没有这么娇滴滴惹人爱,”程锡默契地看出徐至的心思,“她在我刚上高中的时候去世了,所以不在这儿。”

    “你可不用对我道歉,伤痛已经过去了,现在只有怀念。你记不记得我头顶上的这条疤?”程锡扒拉额前的头发,露出那条细细的白色疤痕,“就是那会儿我妈刚走,我跟我爸赌气,成了个小混混,打架被收拾的。”

    徐至疑惑道:“你跟你父亲赌什么气?”

    程锡的母亲夏珍死于乳腺切除一年后的复发转移,已经不单是乳腺癌那么简单。第一次的手术治疗已经耗干净了他们这个普通家庭的所有积蓄,还举了不少外债。复发后他们实在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他的母亲生病后就没有再工作,程锡年纪尚小,全家依仗他父亲作为邮递员的那份微薄工资过活。

    夏珍和程学礼的父母都是农民,日常生活已经不易,却还是尽了全力想救夏珍的命。

    百般无奈之下程学礼打算卖了房子,可被夏珍以死相挟,从医院回到这间小小的屋子,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程。

    那时程学礼每天送完信,都会去鲜花店买上一枝红玫瑰。

    夏珍其实很爱这些艳丽的花,可她舍不得。她想的是,那些钱可以给丈夫买一双舒适一点的鞋,给正在长身体的儿子多买些肉吃。

    所以她的花瓶里插的都是自己叠的纸花。

    一沓红纸,和一朵朵鲜花比起来,实在便宜太多。

    夏珍走的那几天,寄信的人似乎特别多,程学礼骑着自行车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送完时花店已经关了门,于是花渐渐枯萎,虚弱的女人也似凋零的花朵陷入永远的沉睡。

    清水荡起美丽涟漪,然后恢复平静。

    那之后,纸花被施以生命,每天静静绽放在相片旁边。

    程锡失去了母亲,伤痛之余开始责怪父亲。

    “那时我觉得也许把房子卖了,妈妈还能有救,可我爸尊重她的意见。”

    程锡也就是一瞬间才明白,他父亲作下这个决定有多么艰难,以至于让这个本就历经风霜的男人一夜间变得苍老,满头青发中混着大片银丝,却还是不得不打起精神照顾儿子、安抚痛失爱女的老两口。

    他醒悟得太晚,只考上了普通的大学,学的是英语,毕业还没来得及工作,就被关峰挖去拍电影。程父没觉得不好,看他开心喜欢就足够,唯一一点不足就是工作不太稳定,回家的时间也很少。

    这回去美国闯荡,一走就是两年半,程学礼除了怀念夏珍,最记挂的就是远在海外的儿子。

    信件不像多年前那样多,儿子也挣了不少钱,足够他一个人的简单生活。他走街串巷的次数逐渐变少,可以每天在院子里和人下下象棋,打打太极。

    程锡说得轻松,徐至无法想象那背后有多少次对心的打磨。

    他伸出手,轻抚程锡的肩膀。

    程锡父亲买了很多水果回家。他拎了一个浑圆的西瓜,很多个头饱满的荔枝,还有两个大芒果。他拿到 ↑返回顶部↑
    这里,和陌生来客没有太大的区别。

    他早已习惯,不好驳了魏叔的面子,收回眼里的锋芒,向徐正则点头致意:“爸。”

    徐正则似乎想直接驱赶程锡,谁料大门打开,一位身穿素雅长裙的女性手捧鲜花进来。她的头发简单绾起,肤白细腻,化了淡妆,见到徐至,过去和他贴了一下脸:“儿子回来了。”

    宋清澜喜上眉梢,徐正则有再多的怒气也不会当着夫人的面发泄,便顺势找了个台阶:“回来就好。”

    一顿饭相安无事,徐家主人不开口说话,饭菜里就没有难以下咽的火药味。

    ——徐至的母亲似乎并不知道他们二人的真实情况,只把他当作和徐至关系还算好的朋友。

    程锡一开始就看出父子二人关系极差,母亲微妙地卡在中间,徐至对她敬重,徐正则珍重她,前者不会当着她的面冲撞父亲,后者也不会驱逐他这个不速之客。

    至于弟弟徐更,他就更看不明白徐至对他的态度了。

    不闻不问,甚至是漠视。

    明明再珍爱不过,怎么千转百回,表现出来得却像是刻意疏离呢?

    饭后,徐至主动提出送程锡回家。

    程锡给他指路,他住在挺老的单元楼,小区没有专门的车位,只能停在外边的马路,把人安全送到,徐至打算直接离开,程锡拉住他:“跟我上去。”

    天已经黑了,每户人家各色的灯依次亮起。院子里树很多,有棵参天梧桐,很安静,能听见夜莺的鸣唱。

    程锡的家就在最靠外那栋房子的二楼,楼下有两棵长歪了的石榴树,一地榴花落在地上。

    楼梯窄而高,扶手是铁的,靠上去就震动、“铛铛”地响。清扫得很干净,墙上被印满小广告,还有调皮孩子拿钥匙划的字,脚印也多。家门是也是铁的,刷了红褐色的漆,贴着福字和春联。程锡离家两年多的时间,出远门也没带钥匙,因为家里还有人等他回来。

    他捏住铁雕花,整个门就跟着晃起来:“爸,开门。”

    不一会儿,他们听见急促的几声“来啦、来啦——”,门便开了,站了个满面笑容的长辈。

    徐至站在称得上是破败的楼道间,借着屋里透出来的暖黄灯光,望着激动又和蔼的程锡父亲。

    他是一个飘零已久的人。

    此刻,心中才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了归属,回了家。

    第34章

    程学礼穿了件汗衫,手里还拿着蒲扇,楼道里暗,一开始没发现儿子身边还站着一个人,这会儿摆摆扇子:“站在门口做什么,快进来坐。你小子带了朋友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家里连个苹果核都没,怎么招待客人。”

    徐至道:“您不用那么客气,我就是跟着程锡上来讨口水喝。”

    “你看看人小伙儿多懂事!这样,我去给你们买点水果,西瓜爱吃吗?前几天隔壁老刘给我尝过,挺甜挺脆,解渴。”程父这么说着,抓了一旁架子上的零钱袋和钥匙,趿拉着鞋就出了门。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两人还真是亲父子无疑。

    程锡朝他笑了笑:“我爸一向这样,对人特别好,不吝啬。家里简陋,别介意。”

    他怎么说也能称得上是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住的房子却再旧不过,面积也很小,看起来只有六十个平方左右。独居还好,可如果是一家三口,就显得有些拥挤。

    徐至注意到客厅里有个小立柜,上面铺了张纱线织的蕾丝垫子,细颈花瓶里插着枝红玫瑰,旁边放着一个女人的相片。程锡脸上那分恰到好处的柔和就来自她,她的发未经藻饰,自然地垂在颈侧,鹅蛋脸,杏眼中楚楚,像是有清水一般。

    “那是妈妈很年轻时候的照片了,我出生之后,她可没有这么娇滴滴惹人爱,”程锡默契地看出徐至的心思,“她在我刚上高中的时候去世了,所以不在这儿。”

    “你可不用对我道歉,伤痛已经过去了,现在只有怀念。你记不记得我头顶上的这条疤?”程锡扒拉额前的头发,露出那条细细的白色疤痕,“就是那会儿我妈刚走,我跟我爸赌气,成了个小混混,打架被收拾的。”

    徐至疑惑道:“你跟你父亲赌什么气?”

    程锡的母亲夏珍死于乳腺切除一年后的复发转移,已经不单是乳腺癌那么简单。第一次的手术治疗已经耗干净了他们这个普通家庭的所有积蓄,还举了不少外债。复发后他们实在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他的母亲生病后就没有再工作,程锡年纪尚小,全家依仗他父亲作为邮递员的那份微薄工资过活。

    夏珍和程学礼的父母都是农民,日常生活已经不易,却还是尽了全力想救夏珍的命。

    百般无奈之下程学礼打算卖了房子,可被夏珍以死相挟,从医院回到这间小小的屋子,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程。

    那时程学礼每天送完信,都会去鲜花店买上一枝红玫瑰。

    夏珍其实很爱这些艳丽的花,可她舍不得。她想的是,那些钱可以给丈夫买一双舒适一点的鞋,给正在长身体的儿子多买些肉吃。

    所以她的花瓶里插的都是自己叠的纸花。

    一沓红纸,和一朵朵鲜花比起来,实在便宜太多。

    夏珍走的那几天,寄信的人似乎特别多,程学礼骑着自行车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送完时花店已经关了门,于是花渐渐枯萎,虚弱的女人也似凋零的花朵陷入永远的沉睡。

    清水荡起美丽涟漪,然后恢复平静。

    那之后,纸花被施以生命,每天静静绽放在相片旁边。

    程锡失去了母亲,伤痛之余开始责怪父亲。

    “那时我觉得也许把房子卖了,妈妈还能有救,可我爸尊重她的意见。”

    程锡也就是一瞬间才明白,他父亲作下这个决定有多么艰难,以至于让这个本就历经风霜的男人一夜间变得苍老,满头青发中混着大片银丝,却还是不得不打起精神照顾儿子、安抚痛失爱女的老两口。

    他醒悟得太晚,只考上了普通的大学,学的是英语,毕业还没来得及工作,就被关峰挖去拍电影。程父没觉得不好,看他开心喜欢就足够,唯一一点不足就是工作不太稳定,回家的时间也很少。

    这回去美国闯荡,一走就是两年半,程学礼除了怀念夏珍,最记挂的就是远在海外的儿子。

    信件不像多年前那样多,儿子也挣了不少钱,足够他一个人的简单生活。他走街串巷的次数逐渐变少,可以每天在院子里和人下下象棋,打打太极。

    程锡说得轻松,徐至无法想象那背后有多少次对心的打磨。

    他伸出手,轻抚程锡的肩膀。

    程锡父亲买了很多水果回家。他拎了一个浑圆的西瓜,很多个头饱满的荔枝,还有两个大芒果。他拿到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