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正主儿
“彼时成王年过不惑。他不是修行者,身体虽然精壮,终不如弱冠少年。他喜欢的女子却只有碧玉年华,正值妙龄,又是玉檀宫宫主的女儿,自身也很尊贵,因此满心不愿嫁给他,才找了这么个条件来刁难,希望他知难而退。毕竟谁都明白自古至今生产出来的黄金总量最多能盖个黄金小楼,宫殿那是休想了。”
“这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捱么?”冯妙君奇道,“何阴险之有?”
“问题在于,她提出‘黄金宫殿’的要求乃是受人蛊惑。”云崕一字一句道,“隐在暗中这人,便是天魔!”
“天魔?”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关于天魔的传说很多,“动这番手脚,对它们有什么好处?”
“天魔为祸世间,必要令天下动荡不安方能滋长力量。”云崕声音里带出奇异的意味,“这世界分裂三百余年,民不聊生,天魔真是没少出力。峣成王迷恋玉檀宫主女儿成痴成狂,未必不是天魔动的手脚。”
“天魔到底是……”她话未问完,不远处锣鼓喧天,一支行容整齐的仪仗队伍自远及近,从主街上经过。
它从王宫的方向而来,其他平民和商队纷纷避让。
队伍正中央,有两人被簇拥着,一前一后往正北门而去。前面那人腰板挺得笔直,面色肃然,红衣上绣着金丝,腰间别一条黄金束带。他生得剑眉星目、宽肩虎背,这般张扬的装扮旁人不易驾驶,却只衬得他更显气宇轩昂。
这个人,冯妙君恰好是认得的:
苗奉先。
远行数千里,终于又遇见熟人了。
苗奉先身后的大马上坐着一个少年,和他相比要文弱得多,然体态修长,面如冠玉,容貌秀雅恬静,又是另一种俊美。
两个不同风格的美男子放在一处,吸引路上行人目不转睛。
冯妙君听到周围百姓窃窃私语,都道峣国二王子这位准新郎官要去北郊的宗祠祭天,祈求神胆赐福。这也是婚典最重要的前序之一,原本理应由国师高徒来主持,不过苗奉先自己就要当新郎了,所以就由其好友、钦天监监正的独子左丘渊来接手。
听到那个名字,冯妙君蓦地瞪大了眼,直勾勾盯着那名少年。
“咦?”
许是她一瞬不瞬关注人家的时间太长,那名少年目光扫来,恰好与她对上,于是微微一笑。
这一笑,尽显温雅风流。
边上云崕阴恻恻道:“瞧上他了?”这小子模样凑合,周围看直了眼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可真不少,连他的小跟班都不能幸免。
啧,肤浅!
冯妙君张了张小口,要解释的话到嘴边就变成了:“瞧上有什么用?够又够不着。”
她话里的遗憾让云崕微微眯起了眼:“旁人自是无法,谁教你跟对了人?”他嘿然一笑,“好生求我,我就去把他掳来给你压寨!”
“压寨?我是山大王么?”她撇了撇嘴,“我充其量就是山大王的侍女!”听他信口开河,冯妙君很少理会这种妄人,不过这厮乃是法力无边的国师,又是个胆大包天的主儿,敢说就敢做。她怕这家伙真把人家美少年掳了就跑,那时自己二人就是满城喊打的逃犯了。
“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云崕忽然有些儿不耐烦,“干脆些,要不要?”他给员工的福利好吧?
“不要,谢谢您呐!”她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他在赌什么气,“我的眼光还要再高些。”
云崕摸着下巴,终于露出一丝微笑:“这才像话。”
冯妙君不理他的自得,心里一阵嘀咕。左丘渊她先前已经见过两次了,一次在甜水城,一次在晋都,但绝不是此刻伴在苗奉先身边之人!
这是怎么回事?
苗奉先当然不会错认国师之子,所以,她前两回看见的又是谁?
仪仗队终于走完,候在一旁的平民这才走动起来,琅瑜国队伍也继续前往目的地。冯妙君也顺势将这疑问丢到脑后,一心看热闹去了。
反正那不关她的事。
王族大婚在即,整个印兹古城热闹非凡,无数宾客、商旅、匠人、演出队伍自四面八方而聚拢来,共襄盛会。
按照官方安排,琅瑜使团下榻在城西,只给正副使包了上房。队伍的管事就好生不悦,口里念叨不已。因为峣国以北为尊,最重要的外宾都安置在城北。
从这里就看出,使团外宾身后的国力强弱有别,享受的待遇也就不同。
冯妙君和云崕才安顿好不久,外头就传来了天大的好消息:
这场大婚的主角之一、晗月公主平安归来,今晨抵达峣都!
王国的面子保住了,峣都人民奔走相告、弹冠以庆,各国使团也松了一大口气:千山万水走这一趟,终于不是空跑了。
皆大欢喜最好。
次日清早,琅瑜使者进宫,去呈送贺礼了。
这座宫殿喜用巨柱门廊,光线极佳,处处都是溪流池塘。因为地气湿润,花园里种满了奇花异草,冯妙君还辨认出不少珍贵药材。
每国接待外宾都有相应规格,候在宫里等着琅瑜来客的当然不是峣王,甚至不是两位王子,而是峣国左相。这位左相每天迎来送往至少三、四波外客,遣词用语格外客套,冯妙君总觉得主宾双方都保持着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琅瑜国准备的几样礼物都是海岛特产,尤其最后拿出来的一枚水晶球,颜色会随着光线而不停变幻。左相原本觉得这礼物平平无奇,脸上的微笑仅仅出于客套:谁家没有几个漂亮水晶球?
冯妙君看出他的漫不经心,特意将水晶球捧到他眼皮子底下,清声道:“大人请细睹之。”伸指在壁上轻磕一下。
“叮”,水晶球忽然变色,由浅蓝变成了深红。有趣的是,越靠近她敲击的部位,颜色越深,反之愈浅。
左相这才看清球里的物事,不由得吃了一惊:
这哪里是什么水晶球,分明只是一只浑圆的鱼缸而已,里面盛满清水,养着一种特殊的小鱼。
催更进度一律放在作家感言里。 ↑返回顶部↑
“这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捱么?”冯妙君奇道,“何阴险之有?”
“问题在于,她提出‘黄金宫殿’的要求乃是受人蛊惑。”云崕一字一句道,“隐在暗中这人,便是天魔!”
“天魔?”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关于天魔的传说很多,“动这番手脚,对它们有什么好处?”
“天魔为祸世间,必要令天下动荡不安方能滋长力量。”云崕声音里带出奇异的意味,“这世界分裂三百余年,民不聊生,天魔真是没少出力。峣成王迷恋玉檀宫主女儿成痴成狂,未必不是天魔动的手脚。”
“天魔到底是……”她话未问完,不远处锣鼓喧天,一支行容整齐的仪仗队伍自远及近,从主街上经过。
它从王宫的方向而来,其他平民和商队纷纷避让。
队伍正中央,有两人被簇拥着,一前一后往正北门而去。前面那人腰板挺得笔直,面色肃然,红衣上绣着金丝,腰间别一条黄金束带。他生得剑眉星目、宽肩虎背,这般张扬的装扮旁人不易驾驶,却只衬得他更显气宇轩昂。
这个人,冯妙君恰好是认得的:
苗奉先。
远行数千里,终于又遇见熟人了。
苗奉先身后的大马上坐着一个少年,和他相比要文弱得多,然体态修长,面如冠玉,容貌秀雅恬静,又是另一种俊美。
两个不同风格的美男子放在一处,吸引路上行人目不转睛。
冯妙君听到周围百姓窃窃私语,都道峣国二王子这位准新郎官要去北郊的宗祠祭天,祈求神胆赐福。这也是婚典最重要的前序之一,原本理应由国师高徒来主持,不过苗奉先自己就要当新郎了,所以就由其好友、钦天监监正的独子左丘渊来接手。
听到那个名字,冯妙君蓦地瞪大了眼,直勾勾盯着那名少年。
“咦?”
许是她一瞬不瞬关注人家的时间太长,那名少年目光扫来,恰好与她对上,于是微微一笑。
这一笑,尽显温雅风流。
边上云崕阴恻恻道:“瞧上他了?”这小子模样凑合,周围看直了眼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可真不少,连他的小跟班都不能幸免。
啧,肤浅!
冯妙君张了张小口,要解释的话到嘴边就变成了:“瞧上有什么用?够又够不着。”
她话里的遗憾让云崕微微眯起了眼:“旁人自是无法,谁教你跟对了人?”他嘿然一笑,“好生求我,我就去把他掳来给你压寨!”
“压寨?我是山大王么?”她撇了撇嘴,“我充其量就是山大王的侍女!”听他信口开河,冯妙君很少理会这种妄人,不过这厮乃是法力无边的国师,又是个胆大包天的主儿,敢说就敢做。她怕这家伙真把人家美少年掳了就跑,那时自己二人就是满城喊打的逃犯了。
“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云崕忽然有些儿不耐烦,“干脆些,要不要?”他给员工的福利好吧?
“不要,谢谢您呐!”她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他在赌什么气,“我的眼光还要再高些。”
云崕摸着下巴,终于露出一丝微笑:“这才像话。”
冯妙君不理他的自得,心里一阵嘀咕。左丘渊她先前已经见过两次了,一次在甜水城,一次在晋都,但绝不是此刻伴在苗奉先身边之人!
这是怎么回事?
苗奉先当然不会错认国师之子,所以,她前两回看见的又是谁?
仪仗队终于走完,候在一旁的平民这才走动起来,琅瑜国队伍也继续前往目的地。冯妙君也顺势将这疑问丢到脑后,一心看热闹去了。
反正那不关她的事。
王族大婚在即,整个印兹古城热闹非凡,无数宾客、商旅、匠人、演出队伍自四面八方而聚拢来,共襄盛会。
按照官方安排,琅瑜使团下榻在城西,只给正副使包了上房。队伍的管事就好生不悦,口里念叨不已。因为峣国以北为尊,最重要的外宾都安置在城北。
从这里就看出,使团外宾身后的国力强弱有别,享受的待遇也就不同。
冯妙君和云崕才安顿好不久,外头就传来了天大的好消息:
这场大婚的主角之一、晗月公主平安归来,今晨抵达峣都!
王国的面子保住了,峣都人民奔走相告、弹冠以庆,各国使团也松了一大口气:千山万水走这一趟,终于不是空跑了。
皆大欢喜最好。
次日清早,琅瑜使者进宫,去呈送贺礼了。
这座宫殿喜用巨柱门廊,光线极佳,处处都是溪流池塘。因为地气湿润,花园里种满了奇花异草,冯妙君还辨认出不少珍贵药材。
每国接待外宾都有相应规格,候在宫里等着琅瑜来客的当然不是峣王,甚至不是两位王子,而是峣国左相。这位左相每天迎来送往至少三、四波外客,遣词用语格外客套,冯妙君总觉得主宾双方都保持着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琅瑜国准备的几样礼物都是海岛特产,尤其最后拿出来的一枚水晶球,颜色会随着光线而不停变幻。左相原本觉得这礼物平平无奇,脸上的微笑仅仅出于客套:谁家没有几个漂亮水晶球?
冯妙君看出他的漫不经心,特意将水晶球捧到他眼皮子底下,清声道:“大人请细睹之。”伸指在壁上轻磕一下。
“叮”,水晶球忽然变色,由浅蓝变成了深红。有趣的是,越靠近她敲击的部位,颜色越深,反之愈浅。
左相这才看清球里的物事,不由得吃了一惊:
这哪里是什么水晶球,分明只是一只浑圆的鱼缸而已,里面盛满清水,养着一种特殊的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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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成王年过不惑。他不是修行者,身体虽然精壮,终不如弱冠少年。他喜欢的女子却只有碧玉年华,正值妙龄,又是玉檀宫宫主的女儿,自身也很尊贵,因此满心不愿嫁给他,才找了这么个条件来刁难,希望他知难而退。毕竟谁都明白自古至今生产出来的黄金总量最多能盖个黄金小楼,宫殿那是休想了。”
“这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捱么?”冯妙君奇道,“何阴险之有?”
“问题在于,她提出‘黄金宫殿’的要求乃是受人蛊惑。”云崕一字一句道,“隐在暗中这人,便是天魔!”
“天魔?”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关于天魔的传说很多,“动这番手脚,对它们有什么好处?”
“天魔为祸世间,必要令天下动荡不安方能滋长力量。”云崕声音里带出奇异的意味,“这世界分裂三百余年,民不聊生,天魔真是没少出力。峣成王迷恋玉檀宫主女儿成痴成狂,未必不是天魔动的手脚。”
“天魔到底是……”她话未问完,不远处锣鼓喧天,一支行容整齐的仪仗队伍自远及近,从主街上经过。
它从王宫的方向而来,其他平民和商队纷纷避让。
队伍正中央,有两人被簇拥着,一前一后往正北门而去。前面那人腰板挺得笔直,面色肃然,红衣上绣着金丝,腰间别一条黄金束带。他生得剑眉星目、宽肩虎背,这般张扬的装扮旁人不易驾驶,却只衬得他更显气宇轩昂。
这个人,冯妙君恰好是认得的:
苗奉先。
远行数千里,终于又遇见熟人了。
苗奉先身后的大马上坐着一个少年,和他相比要文弱得多,然体态修长,面如冠玉,容貌秀雅恬静,又是另一种俊美。
两个不同风格的美男子放在一处,吸引路上行人目不转睛。
冯妙君听到周围百姓窃窃私语,都道峣国二王子这位准新郎官要去北郊的宗祠祭天,祈求神胆赐福。这也是婚典最重要的前序之一,原本理应由国师高徒来主持,不过苗奉先自己就要当新郎了,所以就由其好友、钦天监监正的独子左丘渊来接手。
听到那个名字,冯妙君蓦地瞪大了眼,直勾勾盯着那名少年。
“咦?”
许是她一瞬不瞬关注人家的时间太长,那名少年目光扫来,恰好与她对上,于是微微一笑。
这一笑,尽显温雅风流。
边上云崕阴恻恻道:“瞧上他了?”这小子模样凑合,周围看直了眼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可真不少,连他的小跟班都不能幸免。
啧,肤浅!
冯妙君张了张小口,要解释的话到嘴边就变成了:“瞧上有什么用?够又够不着。”
她话里的遗憾让云崕微微眯起了眼:“旁人自是无法,谁教你跟对了人?”他嘿然一笑,“好生求我,我就去把他掳来给你压寨!”
“压寨?我是山大王么?”她撇了撇嘴,“我充其量就是山大王的侍女!”听他信口开河,冯妙君很少理会这种妄人,不过这厮乃是法力无边的国师,又是个胆大包天的主儿,敢说就敢做。她怕这家伙真把人家美少年掳了就跑,那时自己二人就是满城喊打的逃犯了。
“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云崕忽然有些儿不耐烦,“干脆些,要不要?”他给员工的福利好吧?
“不要,谢谢您呐!”她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他在赌什么气,“我的眼光还要再高些。”
云崕摸着下巴,终于露出一丝微笑:“这才像话。”
冯妙君不理他的自得,心里一阵嘀咕。左丘渊她先前已经见过两次了,一次在甜水城,一次在晋都,但绝不是此刻伴在苗奉先身边之人!
这是怎么回事?
苗奉先当然不会错认国师之子,所以,她前两回看见的又是谁?
仪仗队终于走完,候在一旁的平民这才走动起来,琅瑜国队伍也继续前往目的地。冯妙君也顺势将这疑问丢到脑后,一心看热闹去了。
反正那不关她的事。
王族大婚在即,整个印兹古城热闹非凡,无数宾客、商旅、匠人、演出队伍自四面八方而聚拢来,共襄盛会。
按照官方安排,琅瑜使团下榻在城西,只给正副使包了上房。队伍的管事就好生不悦,口里念叨不已。因为峣国以北为尊,最重要的外宾都安置在城北。
从这里就看出,使团外宾身后的国力强弱有别,享受的待遇也就不同。
冯妙君和云崕才安顿好不久,外头就传来了天大的好消息:
这场大婚的主角之一、晗月公主平安归来,今晨抵达峣都!
王国的面子保住了,峣都人民奔走相告、弹冠以庆,各国使团也松了一大口气:千山万水走这一趟,终于不是空跑了。
皆大欢喜最好。
次日清早,琅瑜使者进宫,去呈送贺礼了。
这座宫殿喜用巨柱门廊,光线极佳,处处都是溪流池塘。因为地气湿润,花园里种满了奇花异草,冯妙君还辨认出不少珍贵药材。
每国接待外宾都有相应规格,候在宫里等着琅瑜来客的当然不是峣王,甚至不是两位王子,而是峣国左相。这位左相每天迎来送往至少三、四波外客,遣词用语格外客套,冯妙君总觉得主宾双方都保持着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琅瑜国准备的几样礼物都是海岛特产,尤其最后拿出来的一枚水晶球,颜色会随着光线而不停变幻。左相原本觉得这礼物平平无奇,脸上的微笑仅仅出于客套:谁家没有几个漂亮水晶球?
冯妙君看出他的漫不经心,特意将水晶球捧到他眼皮子底下,清声道:“大人请细睹之。”伸指在壁上轻磕一下。
“叮”,水晶球忽然变色,由浅蓝变成了深红。有趣的是,越靠近她敲击的部位,颜色越深,反之愈浅。
左相这才看清球里的物事,不由得吃了一惊:
这哪里是什么水晶球,分明只是一只浑圆的鱼缸而已,里面盛满清水,养着一种特殊的小鱼。
催更进度一律放在作家感言里。
“这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捱么?”冯妙君奇道,“何阴险之有?”
“问题在于,她提出‘黄金宫殿’的要求乃是受人蛊惑。”云崕一字一句道,“隐在暗中这人,便是天魔!”
“天魔?”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关于天魔的传说很多,“动这番手脚,对它们有什么好处?”
“天魔为祸世间,必要令天下动荡不安方能滋长力量。”云崕声音里带出奇异的意味,“这世界分裂三百余年,民不聊生,天魔真是没少出力。峣成王迷恋玉檀宫主女儿成痴成狂,未必不是天魔动的手脚。”
“天魔到底是……”她话未问完,不远处锣鼓喧天,一支行容整齐的仪仗队伍自远及近,从主街上经过。
它从王宫的方向而来,其他平民和商队纷纷避让。
队伍正中央,有两人被簇拥着,一前一后往正北门而去。前面那人腰板挺得笔直,面色肃然,红衣上绣着金丝,腰间别一条黄金束带。他生得剑眉星目、宽肩虎背,这般张扬的装扮旁人不易驾驶,却只衬得他更显气宇轩昂。
这个人,冯妙君恰好是认得的:
苗奉先。
远行数千里,终于又遇见熟人了。
苗奉先身后的大马上坐着一个少年,和他相比要文弱得多,然体态修长,面如冠玉,容貌秀雅恬静,又是另一种俊美。
两个不同风格的美男子放在一处,吸引路上行人目不转睛。
冯妙君听到周围百姓窃窃私语,都道峣国二王子这位准新郎官要去北郊的宗祠祭天,祈求神胆赐福。这也是婚典最重要的前序之一,原本理应由国师高徒来主持,不过苗奉先自己就要当新郎了,所以就由其好友、钦天监监正的独子左丘渊来接手。
听到那个名字,冯妙君蓦地瞪大了眼,直勾勾盯着那名少年。
“咦?”
许是她一瞬不瞬关注人家的时间太长,那名少年目光扫来,恰好与她对上,于是微微一笑。
这一笑,尽显温雅风流。
边上云崕阴恻恻道:“瞧上他了?”这小子模样凑合,周围看直了眼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可真不少,连他的小跟班都不能幸免。
啧,肤浅!
冯妙君张了张小口,要解释的话到嘴边就变成了:“瞧上有什么用?够又够不着。”
她话里的遗憾让云崕微微眯起了眼:“旁人自是无法,谁教你跟对了人?”他嘿然一笑,“好生求我,我就去把他掳来给你压寨!”
“压寨?我是山大王么?”她撇了撇嘴,“我充其量就是山大王的侍女!”听他信口开河,冯妙君很少理会这种妄人,不过这厮乃是法力无边的国师,又是个胆大包天的主儿,敢说就敢做。她怕这家伙真把人家美少年掳了就跑,那时自己二人就是满城喊打的逃犯了。
“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云崕忽然有些儿不耐烦,“干脆些,要不要?”他给员工的福利好吧?
“不要,谢谢您呐!”她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他在赌什么气,“我的眼光还要再高些。”
云崕摸着下巴,终于露出一丝微笑:“这才像话。”
冯妙君不理他的自得,心里一阵嘀咕。左丘渊她先前已经见过两次了,一次在甜水城,一次在晋都,但绝不是此刻伴在苗奉先身边之人!
这是怎么回事?
苗奉先当然不会错认国师之子,所以,她前两回看见的又是谁?
仪仗队终于走完,候在一旁的平民这才走动起来,琅瑜国队伍也继续前往目的地。冯妙君也顺势将这疑问丢到脑后,一心看热闹去了。
反正那不关她的事。
王族大婚在即,整个印兹古城热闹非凡,无数宾客、商旅、匠人、演出队伍自四面八方而聚拢来,共襄盛会。
按照官方安排,琅瑜使团下榻在城西,只给正副使包了上房。队伍的管事就好生不悦,口里念叨不已。因为峣国以北为尊,最重要的外宾都安置在城北。
从这里就看出,使团外宾身后的国力强弱有别,享受的待遇也就不同。
冯妙君和云崕才安顿好不久,外头就传来了天大的好消息:
这场大婚的主角之一、晗月公主平安归来,今晨抵达峣都!
王国的面子保住了,峣都人民奔走相告、弹冠以庆,各国使团也松了一大口气:千山万水走这一趟,终于不是空跑了。
皆大欢喜最好。
次日清早,琅瑜使者进宫,去呈送贺礼了。
这座宫殿喜用巨柱门廊,光线极佳,处处都是溪流池塘。因为地气湿润,花园里种满了奇花异草,冯妙君还辨认出不少珍贵药材。
每国接待外宾都有相应规格,候在宫里等着琅瑜来客的当然不是峣王,甚至不是两位王子,而是峣国左相。这位左相每天迎来送往至少三、四波外客,遣词用语格外客套,冯妙君总觉得主宾双方都保持着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琅瑜国准备的几样礼物都是海岛特产,尤其最后拿出来的一枚水晶球,颜色会随着光线而不停变幻。左相原本觉得这礼物平平无奇,脸上的微笑仅仅出于客套:谁家没有几个漂亮水晶球?
冯妙君看出他的漫不经心,特意将水晶球捧到他眼皮子底下,清声道:“大人请细睹之。”伸指在壁上轻磕一下。
“叮”,水晶球忽然变色,由浅蓝变成了深红。有趣的是,越靠近她敲击的部位,颜色越深,反之愈浅。
左相这才看清球里的物事,不由得吃了一惊:
这哪里是什么水晶球,分明只是一只浑圆的鱼缸而已,里面盛满清水,养着一种特殊的小鱼。
催更进度一律放在作家感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