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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涛死死盯了他片刻,手一松扔掉了手里的绳子,他冷冷的说:“我会自己把他找出来的,到时候我要砍下你的头出今天这口恶气。”

    “你不会找到他的,就算你找到他,他也不会相信你的,”四季葱的脸上依旧挂着令人炫目的笑容,“我就在望江楼等你,有本事来要我的命吧。”

    程涛咬着牙瞪着他说:“泉镜花,你等着,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说罢直视前方迈着大步离开了,泉镜花站在原地听着他马靴的声音渐渐远去。

    望江楼上又恢复了一片寂静,泉镜花理了理衣襟把唱针搭到了唱机上,唱盘吱吱呀呀的转了两圈那缠绵婉转的曲调就传了出来,他微闭着双目随着曲调轻轻吟唱:“任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可他唱了两句就停了下来,只有唱片依旧在悠悠的唱着,泉镜花睁大了双眼抚上了自己的脖子。从他口中吐出的已经不是刚才那婉转动人的声音,而是一个男人粗哑的声音,没有任何的美感。他颤抖的喃喃着:“我的声音,我的声音。。。”他美丽的脸孔蒙上了一层绝望,他抬头看着周围灰色的世界,突然暴怒的举起唱机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一声巨响终结了空气中缠绵的昆曲,泉镜花看着一地的狼藉喘着粗气,他气愤的快步走到窗边迎着晚风挥动了一下手臂,天空中一只乌鸦怪叫着停在了窗棂上。他低下头对那乌鸦用日语低声说了几句什么,那乌鸦听到后大叫一声就向如血的残阳飞去。

    泉镜花望着逐渐消失的乌鸦,咬着牙狠狠说道:“程涛,不可原谅!”他晚霞一样美丽的双眼里突然汹涌出一股野兽才有的杀气。

    重庆的夜晚十分闷热,罗琳坐在一家西式洋楼的餐室里晃着手里的高脚玻璃杯。这里是刘湘专门为她安排的住所,屋里一应俱全,堪比她在伦敦的公寓。

    罗琳的眼神有些许的涣散,高脚杯里盛满了红色的液体,但那不是血,而是葡萄酒,这个夜晚她只需要酒,她急需把自己灌醉。酒,可以帮人忘掉很多事情,也可以让人肆无忌惮的想起很多事情。比如此时,罗琳忘了自己中了血咒,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来四川,在她逐渐模糊的意识里只有姚汉宁的身影越来越鲜明,她只有醉了才敢这么热烈的去想他。

    只要一想起他,她就会想起那天的那条小巷,他粗鲁,蛮横而又令人恐惧,而她则适时的教训了他,保住了一个上等女人的体面。她的理智告诉她一切应该到此为止了,可为什么她却开始无休止的想念他?他的嘴唇,他的手掌,他结实的胸膛和有力的身体,都像烙印一样烙在她的身体上久久挥之不去,她只要一想起他,身体里就像有一条火蛇在舞动一样令人焦灼难耐,而她的心也仿佛缺了一块一样空落落的等着他。罗琳为自己感到羞耻,但她却无法控制自己。

    霍华德家族是异教徒,但是他们的生活却过得比最纯洁的基督徒还要自律。他们崇尚理智,信仰简单充满智慧的生活,他们鄙视一切肉体的欲望和无节制的情感。罗琳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罗琳像极了他,在她的两段婚姻里她从没对自己的丈夫有过任何的欲念和过火的感情。

    她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只有十六岁,而她的丈夫比她还小一岁,那个有着淡蓝色眼珠的男孩来自一个同样古老的家族,世代的近亲通婚给了这个男孩最纯正的贵族血统和严重的血友病,他们结婚十个月后这位年轻的丈夫就死于伤寒,在他的葬礼上罗琳没有丝毫的悲伤,在她的记忆里她似乎只和他一起吃过几次早餐,她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记不起来。

    当了不到一年的寡妇,罗琳就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婚姻,这次对方比她足足大二十多岁,几乎和她父亲一样大。这位男爵同样是蔷薇十字会的会员,他玩世不恭,酷爱旅行,风流倜傥,博览群书,精通各类艺术。罗琳确实有点喜欢这位丈夫。她喜欢和他谈话,喜欢和他一起看戏读书,她也喜欢和他讨论神秘主义或者去各地旅游,她很享受和他在一起的生活,除了上床的时候。她打心底里鄙视那位男爵对欲望的屈从,她厌恶每晚必须尽那令人恶心的所谓妻子的义务。他们结婚没多久她就开诚布公的告诉自己的丈夫,只要不惹出丑闻,他可以随便在外面结交任何女人,作为妻子她不会有任何的不愉快。就这样,他们的婚姻持续了六年,直到他们在埃及旅行时这位男爵死于猩红热。他死的时候罗琳确实有些悲伤,可是这种悲伤并没持续多久。这之后她再没结过婚,但她觉得自己可以随时结婚,也随时做好准备当一个寡妇,男人从来不是她生活的必需品,她追求的是清教徒一样律己的生活。

    可是姚汉宁,那个年轻的中国男人把一切都打乱了。

    罗琳想到他,脸上不由现出一种梦幻般的神色。他说他爱她,他竟然说他爱她。他跟了她那么久,应该知道她不是个正常的女人,他为什么还要那么说?罗琳抬起头看着落地镜中自己因为酗酒而泛着潮红的脸,她看到的是一个嗜血的魔鬼,她看到的是一个日本人的走狗,为什么爱情要在她如此不堪的时候找上门来?她痛苦的呻口吟了一声就趴倒在了餐桌上,葡萄酒瓶被碰倒了,血一样的葡萄酒 ↑返回顶部↑
    程涛死死盯了他片刻,手一松扔掉了手里的绳子,他冷冷的说:“我会自己把他找出来的,到时候我要砍下你的头出今天这口恶气。”

    “你不会找到他的,就算你找到他,他也不会相信你的,”四季葱的脸上依旧挂着令人炫目的笑容,“我就在望江楼等你,有本事来要我的命吧。”

    程涛咬着牙瞪着他说:“泉镜花,你等着,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说罢直视前方迈着大步离开了,泉镜花站在原地听着他马靴的声音渐渐远去。

    望江楼上又恢复了一片寂静,泉镜花理了理衣襟把唱针搭到了唱机上,唱盘吱吱呀呀的转了两圈那缠绵婉转的曲调就传了出来,他微闭着双目随着曲调轻轻吟唱:“任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可他唱了两句就停了下来,只有唱片依旧在悠悠的唱着,泉镜花睁大了双眼抚上了自己的脖子。从他口中吐出的已经不是刚才那婉转动人的声音,而是一个男人粗哑的声音,没有任何的美感。他颤抖的喃喃着:“我的声音,我的声音。。。”他美丽的脸孔蒙上了一层绝望,他抬头看着周围灰色的世界,突然暴怒的举起唱机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一声巨响终结了空气中缠绵的昆曲,泉镜花看着一地的狼藉喘着粗气,他气愤的快步走到窗边迎着晚风挥动了一下手臂,天空中一只乌鸦怪叫着停在了窗棂上。他低下头对那乌鸦用日语低声说了几句什么,那乌鸦听到后大叫一声就向如血的残阳飞去。

    泉镜花望着逐渐消失的乌鸦,咬着牙狠狠说道:“程涛,不可原谅!”他晚霞一样美丽的双眼里突然汹涌出一股野兽才有的杀气。

    重庆的夜晚十分闷热,罗琳坐在一家西式洋楼的餐室里晃着手里的高脚玻璃杯。这里是刘湘专门为她安排的住所,屋里一应俱全,堪比她在伦敦的公寓。

    罗琳的眼神有些许的涣散,高脚杯里盛满了红色的液体,但那不是血,而是葡萄酒,这个夜晚她只需要酒,她急需把自己灌醉。酒,可以帮人忘掉很多事情,也可以让人肆无忌惮的想起很多事情。比如此时,罗琳忘了自己中了血咒,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来四川,在她逐渐模糊的意识里只有姚汉宁的身影越来越鲜明,她只有醉了才敢这么热烈的去想他。

    只要一想起他,她就会想起那天的那条小巷,他粗鲁,蛮横而又令人恐惧,而她则适时的教训了他,保住了一个上等女人的体面。她的理智告诉她一切应该到此为止了,可为什么她却开始无休止的想念他?他的嘴唇,他的手掌,他结实的胸膛和有力的身体,都像烙印一样烙在她的身体上久久挥之不去,她只要一想起他,身体里就像有一条火蛇在舞动一样令人焦灼难耐,而她的心也仿佛缺了一块一样空落落的等着他。罗琳为自己感到羞耻,但她却无法控制自己。

    霍华德家族是异教徒,但是他们的生活却过得比最纯洁的基督徒还要自律。他们崇尚理智,信仰简单充满智慧的生活,他们鄙视一切肉体的欲望和无节制的情感。罗琳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罗琳像极了他,在她的两段婚姻里她从没对自己的丈夫有过任何的欲念和过火的感情。

    她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只有十六岁,而她的丈夫比她还小一岁,那个有着淡蓝色眼珠的男孩来自一个同样古老的家族,世代的近亲通婚给了这个男孩最纯正的贵族血统和严重的血友病,他们结婚十个月后这位年轻的丈夫就死于伤寒,在他的葬礼上罗琳没有丝毫的悲伤,在她的记忆里她似乎只和他一起吃过几次早餐,她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记不起来。

    当了不到一年的寡妇,罗琳就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婚姻,这次对方比她足足大二十多岁,几乎和她父亲一样大。这位男爵同样是蔷薇十字会的会员,他玩世不恭,酷爱旅行,风流倜傥,博览群书,精通各类艺术。罗琳确实有点喜欢这位丈夫。她喜欢和他谈话,喜欢和他一起看戏读书,她也喜欢和他讨论神秘主义或者去各地旅游,她很享受和他在一起的生活,除了上床的时候。她打心底里鄙视那位男爵对欲望的屈从,她厌恶每晚必须尽那令人恶心的所谓妻子的义务。他们结婚没多久她就开诚布公的告诉自己的丈夫,只要不惹出丑闻,他可以随便在外面结交任何女人,作为妻子她不会有任何的不愉快。就这样,他们的婚姻持续了六年,直到他们在埃及旅行时这位男爵死于猩红热。他死的时候罗琳确实有些悲伤,可是这种悲伤并没持续多久。这之后她再没结过婚,但她觉得自己可以随时结婚,也随时做好准备当一个寡妇,男人从来不是她生活的必需品,她追求的是清教徒一样律己的生活。

    可是姚汉宁,那个年轻的中国男人把一切都打乱了。

    罗琳想到他,脸上不由现出一种梦幻般的神色。他说他爱她,他竟然说他爱她。他跟了她那么久,应该知道她不是个正常的女人,他为什么还要那么说?罗琳抬起头看着落地镜中自己因为酗酒而泛着潮红的脸,她看到的是一个嗜血的魔鬼,她看到的是一个日本人的走狗,为什么爱情要在她如此不堪的时候找上门来?她痛苦的呻口吟了一声就趴倒在了餐桌上,葡萄酒瓶被碰倒了,血一样的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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