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人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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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因为门外朝这边走过的漂亮妞儿让朱元章眼前一亮。

    虽然齐耳短发穿着蔚蓝色军装系着武装带显得腰细臀圆的纪雁雪在这座灰扑扑的关中小城里的确明媚了即将逝去的春色,但对于急于脱身的朱元章来说,他的脑门并没有完全被上帝他老人家关门时夹坏掉,在这个时候还去想什么美人不美人的事。

    现在那怕就是一头猪,只要是能让他脱身,那都能让朱元章的眼睛灿若星辰。

    想从这个小城里脱身,身上没带枪的纪雁雪可不就是最好的护身符吗?

    有了纪雁雪,她的奸夫刘浪敢不心存顾忌?这可真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朱元章只差仰天大笑。

    至于说纪雁雪身边那个豆芽菜一般的小兵,朱元章根本连看都没看,那小身板,不用枪,朱元章都有信心一巴掌把他扇南洋去。

    只要让他出了潼关城,天下之大,他何处不能去?更何况光凭苟得富那个软蛋一家之言就能定他的罪?有拿了他不少孝敬的柏副师长在其中转圜,再大的事儿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回头看看被自己绑得牢牢的躺在柴房的老夫妻,朱元章理了理被发胶定住的小分头,慢条斯理的打开门,很绅士的拔出自己麻绳裤腰带上别着的勃朗宁手枪指着愕然站住的两人,得意地说道:“纪同学,你好啊!人生何处不相逢,咱们竟然在这儿又碰到了。”

    虽然眼前的人打扮的很怪异,一身普通陕北老农的寻常打扮,但却顶着个泾渭分明犹如楚河汉界一般划好边界的小分头,纪雁雪还是认出了自己先前已经见过却没上前打过招呼的老同学朱元章。

    如果说以前刘浪厚着脸皮狂追不舍让纪雁雪不胜其烦的话,那朱元章动不动就拿出城防司令公子的派头压着同学们的做派就是让纪雁雪作呕,相比较而言,那时也不怎么逗人喜欢的土财主胖子可比眼前这位要顺眼的多了。否则个性还算温和的纪雁雪也不至于见了老同学连声招呼都懒得打,实在是朱元章上学时太令人厌烦了。

    从古至今,女人都是感性动物,她可以重新喜欢一个以前不怎么喜欢的人,但若是让她厌烦,很有可能这辈子她都会厌烦那个男人了。

    朱元章很不巧的就成了那一个。

    被一个厌烦透顶的男人拿枪指着打招呼,纪雁雪自然不会真的傻到再纯粹的把他当成昔日同窗,心思电转,马上联想到潼关城里的满城搜捕,绝对和眼前极为狼狈的朱元章脱不了干系。

    下意识地侧移半米,把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小猫挡在身后,脸上一片平静:“元章同学,你觉得老同学见面就拿枪指着合适吗?更何况,你我现在可都是二师的同僚,你觉得黄杰黄师长知道了会怎么想?”

    “啧啧,人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一个死胖子刘浪已经祖坟冒青烟走了狗屎运当了个狗屁团长,没想到纪家大小姐现在也会明里暗里借势压人了。十九路军的蔡军长还真是教导有方啊!”朱元章脸上一片揶揄,啧啧调侃道。一边说,一边大步上前,把枪口冲充满愤怒眼神紧盯着自己的小猫一摆:“小呆逼滚一边儿去,再瞪老子小心把你眼珠子挖了。”

    “你想伤害纪长官,就先杀了我。”小猫突然站到了纪雁雪身前,身形略微有些颤抖显示着他对枪口的恐惧,但依旧坚定的说道。

    这是刚从军几天的莫小猫第一次面对敌人的枪口,莫小猫也知道那个丑男手中的小手枪的威力,大个子这几天得空就给他恶补国军各类武器装置,丑男手中的营级以上军官才有资格佩戴的勃朗宁m1911小手枪也在其列。

    11.43mm口径,初速25o公尺每秒的子弹能把自己的脑袋打成一颗烂西瓜,小猫现在还记得大个子给自己描述那把小手枪打鬼子脑袋,环着的双手猛然一分的恐怖场景。

    想到这里,莫小猫还是忍不住有些颤抖,那可比他曾经端过的猎枪威力要大多了。

    不过,在巨大的恐惧面前,莫小猫更记得胖子长官说过的一句话,身为军人,保家卫国就是军人的职责,坚守军人应尽之责身死亦在所不惜。保家卫国的概念莫小猫还不太懂,但他自己加入国军的理由他很清楚,杀鬼子为丧身于战火中的父亲报仇。而现在,保护纪长官,就是自己的职责,那是团座在分别时专门交待过的。

    所以,初入军营没几天的莫小猫依旧坚定的站到了枪口前,因为军人的荣誉。

    “咦,刘浪那个呆逼带的兵也是呆逼是吧!行,爷成全你。”朱元章不怒反笑,眼神现出一丝残忍,拇指用力扳开了手枪的保险。

    越是敌人,越见不得对手的硬骨头,每个大反派的心思几乎都一样,必须看到对手跪舔,才能出胸中的一团恶气。

    当然,能被认为正面的一方骨头必须硬到底,否则就是同流合污了。莫小猫的骨头比朱元章想象中还要硬,单薄的身子颤抖的更厉害,眼看就要被巨大的恐惧压崩溃,可偏偏就是不退,脚牢牢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朱元章,如果你认为打死我们两个有利于你出城,那你就别废话了,开枪吧!”纪雁雪冷冷的看了这个昔日同窗一眼,径直说道。

    已经经历过血肉战场的纪雁雪明白,面对敌人的枪口,软弱只会成为敌人开心的调料,想要活,必须得先要不怕死。

    纪雁雪不怕死,只是想到自己有可能马上就要死在丧心病狂的朱元章手下的时候,纪雁雪心里禁不住还有些淡淡的忧伤,还没来得及报胖子的救命之恩呢?

    还有,刚才远远的看到混蛋胖子和那个身材高挑的陕西女人去谈事情了,听说,那个陕西女人二十五六岁还没结婚呢?

    不得不说,女人的脑洞一向挺大的,自己都被人用枪指着了,纪雁雪脑袋里还竟然闪现出和这完全不搭边的东西。

    也不知道还在得意中的朱元章知道之后会不会放弃挟持这个脑袋完全“坏掉”的女人质的打算。

    反正,这就是女人,男人永远也不会懂的女人。 ↑返回顶部↑
    不是因为门外朝这边走过的漂亮妞儿让朱元章眼前一亮。

    虽然齐耳短发穿着蔚蓝色军装系着武装带显得腰细臀圆的纪雁雪在这座灰扑扑的关中小城里的确明媚了即将逝去的春色,但对于急于脱身的朱元章来说,他的脑门并没有完全被上帝他老人家关门时夹坏掉,在这个时候还去想什么美人不美人的事。

    现在那怕就是一头猪,只要是能让他脱身,那都能让朱元章的眼睛灿若星辰。

    想从这个小城里脱身,身上没带枪的纪雁雪可不就是最好的护身符吗?

    有了纪雁雪,她的奸夫刘浪敢不心存顾忌?这可真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朱元章只差仰天大笑。

    至于说纪雁雪身边那个豆芽菜一般的小兵,朱元章根本连看都没看,那小身板,不用枪,朱元章都有信心一巴掌把他扇南洋去。

    只要让他出了潼关城,天下之大,他何处不能去?更何况光凭苟得富那个软蛋一家之言就能定他的罪?有拿了他不少孝敬的柏副师长在其中转圜,再大的事儿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回头看看被自己绑得牢牢的躺在柴房的老夫妻,朱元章理了理被发胶定住的小分头,慢条斯理的打开门,很绅士的拔出自己麻绳裤腰带上别着的勃朗宁手枪指着愕然站住的两人,得意地说道:“纪同学,你好啊!人生何处不相逢,咱们竟然在这儿又碰到了。”

    虽然眼前的人打扮的很怪异,一身普通陕北老农的寻常打扮,但却顶着个泾渭分明犹如楚河汉界一般划好边界的小分头,纪雁雪还是认出了自己先前已经见过却没上前打过招呼的老同学朱元章。

    如果说以前刘浪厚着脸皮狂追不舍让纪雁雪不胜其烦的话,那朱元章动不动就拿出城防司令公子的派头压着同学们的做派就是让纪雁雪作呕,相比较而言,那时也不怎么逗人喜欢的土财主胖子可比眼前这位要顺眼的多了。否则个性还算温和的纪雁雪也不至于见了老同学连声招呼都懒得打,实在是朱元章上学时太令人厌烦了。

    从古至今,女人都是感性动物,她可以重新喜欢一个以前不怎么喜欢的人,但若是让她厌烦,很有可能这辈子她都会厌烦那个男人了。

    朱元章很不巧的就成了那一个。

    被一个厌烦透顶的男人拿枪指着打招呼,纪雁雪自然不会真的傻到再纯粹的把他当成昔日同窗,心思电转,马上联想到潼关城里的满城搜捕,绝对和眼前极为狼狈的朱元章脱不了干系。

    下意识地侧移半米,把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小猫挡在身后,脸上一片平静:“元章同学,你觉得老同学见面就拿枪指着合适吗?更何况,你我现在可都是二师的同僚,你觉得黄杰黄师长知道了会怎么想?”

    “啧啧,人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一个死胖子刘浪已经祖坟冒青烟走了狗屎运当了个狗屁团长,没想到纪家大小姐现在也会明里暗里借势压人了。十九路军的蔡军长还真是教导有方啊!”朱元章脸上一片揶揄,啧啧调侃道。一边说,一边大步上前,把枪口冲充满愤怒眼神紧盯着自己的小猫一摆:“小呆逼滚一边儿去,再瞪老子小心把你眼珠子挖了。”

    “你想伤害纪长官,就先杀了我。”小猫突然站到了纪雁雪身前,身形略微有些颤抖显示着他对枪口的恐惧,但依旧坚定的说道。

    这是刚从军几天的莫小猫第一次面对敌人的枪口,莫小猫也知道那个丑男手中的小手枪的威力,大个子这几天得空就给他恶补国军各类武器装置,丑男手中的营级以上军官才有资格佩戴的勃朗宁m1911小手枪也在其列。

    11.43mm口径,初速25o公尺每秒的子弹能把自己的脑袋打成一颗烂西瓜,小猫现在还记得大个子给自己描述那把小手枪打鬼子脑袋,环着的双手猛然一分的恐怖场景。

    想到这里,莫小猫还是忍不住有些颤抖,那可比他曾经端过的猎枪威力要大多了。

    不过,在巨大的恐惧面前,莫小猫更记得胖子长官说过的一句话,身为军人,保家卫国就是军人的职责,坚守军人应尽之责身死亦在所不惜。保家卫国的概念莫小猫还不太懂,但他自己加入国军的理由他很清楚,杀鬼子为丧身于战火中的父亲报仇。而现在,保护纪长官,就是自己的职责,那是团座在分别时专门交待过的。

    所以,初入军营没几天的莫小猫依旧坚定的站到了枪口前,因为军人的荣誉。

    “咦,刘浪那个呆逼带的兵也是呆逼是吧!行,爷成全你。”朱元章不怒反笑,眼神现出一丝残忍,拇指用力扳开了手枪的保险。

    越是敌人,越见不得对手的硬骨头,每个大反派的心思几乎都一样,必须看到对手跪舔,才能出胸中的一团恶气。

    当然,能被认为正面的一方骨头必须硬到底,否则就是同流合污了。莫小猫的骨头比朱元章想象中还要硬,单薄的身子颤抖的更厉害,眼看就要被巨大的恐惧压崩溃,可偏偏就是不退,脚牢牢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朱元章,如果你认为打死我们两个有利于你出城,那你就别废话了,开枪吧!”纪雁雪冷冷的看了这个昔日同窗一眼,径直说道。

    已经经历过血肉战场的纪雁雪明白,面对敌人的枪口,软弱只会成为敌人开心的调料,想要活,必须得先要不怕死。

    纪雁雪不怕死,只是想到自己有可能马上就要死在丧心病狂的朱元章手下的时候,纪雁雪心里禁不住还有些淡淡的忧伤,还没来得及报胖子的救命之恩呢?

    还有,刚才远远的看到混蛋胖子和那个身材高挑的陕西女人去谈事情了,听说,那个陕西女人二十五六岁还没结婚呢?

    不得不说,女人的脑洞一向挺大的,自己都被人用枪指着了,纪雁雪脑袋里还竟然闪现出和这完全不搭边的东西。

    也不知道还在得意中的朱元章知道之后会不会放弃挟持这个脑袋完全“坏掉”的女人质的打算。

    反正,这就是女人,男人永远也不会懂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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