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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啊,就是得不到的还想要。自私,贪婪,想要全能,想要惹人怜爱,想要全世界都让着他,尊敬他。自私,狂妄,宁可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

    她上辈子是遭了什么孽了,骨肉亲情被夺走了?爱情那么不靠谱的东西却偏偏让她尝到了甜味,然而她不是未卜先知的神明,根本看不清前头的路,她分不清到底心里重视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曾经以为事业是最重要的,有了物质,比有了感情更重要。

    可等到自己孤零零一个人的时候,才知道,用多少钱,也换不来三样东西。他们叫爱情,亲情,友情!

    “得不到的东西,就抢!”

    羽灵瞪眼。“抢不来的呢?”

    “抢不来的就毁!”

    羽灵推了他一把,轻斥道:“你能不能别那么强盗!”

    “你知道什么叫强盗吗?你大概没见过黄沙漫天,骑着马的马贼将你一家俘虏,男的杀死,女的****,你是没见过凶神恶煞的人吧!”

    羽灵醉酒后,没有了一贯的冷静,自然不清楚顾清绝的心声了,她笑道:“我怎么会不清楚?曾经我还杀过的。我有一辈子做王爷,单骑走三关,杀了马贼无数。我看到曾经给我端茶送水的老奶奶被马贼一刀分割成两半,我看到曾经炊烟袅袅的村庄成了人间地狱。我听到了原来的笑声成了哭声……然后,我杀性爆发,一路上杀了很多人。我的老伙计沾染了很多人的鲜血。

    我知道我替他们报了仇,他们的音容笑貌停留在昨日,我想看确实再也看不到了。对,再也看不到了!”

    “你说的对。”

    马贼是沙漠上的煞星。

    如果当年他有今日的气魄,有骑马走三关的魄力,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抵挡住马贼的进攻。他的家乡也不会毁为一旦。老弱病残也不会尽遭屠戮!

    ☆、第1172章 春风不解相思意(35)

    闭上眼,难忘血月当空,狂风呼啸而过,伴随而来的是铮铮马蹄声。鲜血染红了岁月,直到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认为他的世界是血红色的。

    可惜,当时的他双拳难敌四手,要不是母亲护送着他走出沙漠,他这条命就舍在了沙漠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落日夕阳红是再也见不到了,他不想回去,不想重回故地,看到,或者想到曾经的种种。或许在山谷里呆的五年是生不如死的,可他始终觉得他的童年是惨不忍睹的。

    顾清绝也曾怨天尤人,后来,没人听他诉说,知道闭嘴了,知道心累了。慢慢的心也变的如顽石般坚硬,什么都跟他无关了。

    孑然一身,有时候也好。

    如果没有认识秋羽灵,他认为他的人生过得没有目标,过的很无趣。也许认识她是一个开端,是她把他的天空刷成了七彩的颜色。

    是她,让顾清绝尝到了什么叫甜如蜜糖的滋味。

    有些东西,在尝过之后,会动心,会上瘾。

    他想,他是动心了,而且被她深深迷住了。

    所以,她痛,他也跟着痛。

    “羽灵。”

    羽灵轻吟一声。“我在。”

    “我们以后好好过。”

    他紧紧的抱住她。“就我们两个。”

    泪落,溅落在他的衣裳上,溅起朵朵水花。她重重的点了点头。“好。”

    蹉跎了岁月,时光一过,一个月完毕,并没有捞到什么东西。

    顾清绝成为了武林大会的焦点,引起了各方势力的重视。对于门派来说有一个惊才绝艳的弟子绝对是光耀门楣的好事情,故而从开始就朝着顾清绝抛出橄榄枝,可惜顾清绝一个眼神都懒得抛给他们。只顾自己打斗,打斗完毕后,领取号码牌走人。

    羽灵去欣赏了几次精彩绝伦的比赛,有点手痒,想找个人切磋一下,于是偷偷给自己报了一个名。

    本以为新手区还能见到几个资质尚可的青年,可不想,羽灵成为了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开着超级外挂的女强人,一路砍瓜看菜拼到了预赛。

    后来,羽灵实在是觉得无聊,就退赛了。

    还是躲在观众席,磕磕瓜子,欣赏顾清绝的表演吧。

    可惜,羽灵没有欣赏到顾清绝的表演,因为他来去一阵风,轻功被他使用的出神入化,羽灵根本看不出什么破绽。羽灵自认为自己的眼睛已经够灵光了,可看顾清绝出招的速度,顿时五体投地。

    可见他跟自己练习的时候没有下死手,如果羽灵面对他,就直接使用内力对打好了,速度不见涨的情况下,就用蛊虫毒死他吧。

    这种祸害还是留给她一个人吧,其他人无福享受啊!

    台上的人已经累成狗,而顾清绝却轻飘飘的飞下来。

    一眼就扫到了人群中嗑瓜子的羽灵,走了过去。

    这年头,武力值高的,虽然长得不起眼仍旧没有妹子喜欢,顾清绝作为一匹黑马,除了受到了广泛关注以外,更是妹子们择婿的头等人选。 ↑返回顶部↑
    人啊,就是得不到的还想要。自私,贪婪,想要全能,想要惹人怜爱,想要全世界都让着他,尊敬他。自私,狂妄,宁可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

    她上辈子是遭了什么孽了,骨肉亲情被夺走了?爱情那么不靠谱的东西却偏偏让她尝到了甜味,然而她不是未卜先知的神明,根本看不清前头的路,她分不清到底心里重视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曾经以为事业是最重要的,有了物质,比有了感情更重要。

    可等到自己孤零零一个人的时候,才知道,用多少钱,也换不来三样东西。他们叫爱情,亲情,友情!

    “得不到的东西,就抢!”

    羽灵瞪眼。“抢不来的呢?”

    “抢不来的就毁!”

    羽灵推了他一把,轻斥道:“你能不能别那么强盗!”

    “你知道什么叫强盗吗?你大概没见过黄沙漫天,骑着马的马贼将你一家俘虏,男的杀死,女的****,你是没见过凶神恶煞的人吧!”

    羽灵醉酒后,没有了一贯的冷静,自然不清楚顾清绝的心声了,她笑道:“我怎么会不清楚?曾经我还杀过的。我有一辈子做王爷,单骑走三关,杀了马贼无数。我看到曾经给我端茶送水的老奶奶被马贼一刀分割成两半,我看到曾经炊烟袅袅的村庄成了人间地狱。我听到了原来的笑声成了哭声……然后,我杀性爆发,一路上杀了很多人。我的老伙计沾染了很多人的鲜血。

    我知道我替他们报了仇,他们的音容笑貌停留在昨日,我想看确实再也看不到了。对,再也看不到了!”

    “你说的对。”

    马贼是沙漠上的煞星。

    如果当年他有今日的气魄,有骑马走三关的魄力,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抵挡住马贼的进攻。他的家乡也不会毁为一旦。老弱病残也不会尽遭屠戮!

    ☆、第1172章 春风不解相思意(35)

    闭上眼,难忘血月当空,狂风呼啸而过,伴随而来的是铮铮马蹄声。鲜血染红了岁月,直到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认为他的世界是血红色的。

    可惜,当时的他双拳难敌四手,要不是母亲护送着他走出沙漠,他这条命就舍在了沙漠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落日夕阳红是再也见不到了,他不想回去,不想重回故地,看到,或者想到曾经的种种。或许在山谷里呆的五年是生不如死的,可他始终觉得他的童年是惨不忍睹的。

    顾清绝也曾怨天尤人,后来,没人听他诉说,知道闭嘴了,知道心累了。慢慢的心也变的如顽石般坚硬,什么都跟他无关了。

    孑然一身,有时候也好。

    如果没有认识秋羽灵,他认为他的人生过得没有目标,过的很无趣。也许认识她是一个开端,是她把他的天空刷成了七彩的颜色。

    是她,让顾清绝尝到了什么叫甜如蜜糖的滋味。

    有些东西,在尝过之后,会动心,会上瘾。

    他想,他是动心了,而且被她深深迷住了。

    所以,她痛,他也跟着痛。

    “羽灵。”

    羽灵轻吟一声。“我在。”

    “我们以后好好过。”

    他紧紧的抱住她。“就我们两个。”

    泪落,溅落在他的衣裳上,溅起朵朵水花。她重重的点了点头。“好。”

    蹉跎了岁月,时光一过,一个月完毕,并没有捞到什么东西。

    顾清绝成为了武林大会的焦点,引起了各方势力的重视。对于门派来说有一个惊才绝艳的弟子绝对是光耀门楣的好事情,故而从开始就朝着顾清绝抛出橄榄枝,可惜顾清绝一个眼神都懒得抛给他们。只顾自己打斗,打斗完毕后,领取号码牌走人。

    羽灵去欣赏了几次精彩绝伦的比赛,有点手痒,想找个人切磋一下,于是偷偷给自己报了一个名。

    本以为新手区还能见到几个资质尚可的青年,可不想,羽灵成为了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开着超级外挂的女强人,一路砍瓜看菜拼到了预赛。

    后来,羽灵实在是觉得无聊,就退赛了。

    还是躲在观众席,磕磕瓜子,欣赏顾清绝的表演吧。

    可惜,羽灵没有欣赏到顾清绝的表演,因为他来去一阵风,轻功被他使用的出神入化,羽灵根本看不出什么破绽。羽灵自认为自己的眼睛已经够灵光了,可看顾清绝出招的速度,顿时五体投地。

    可见他跟自己练习的时候没有下死手,如果羽灵面对他,就直接使用内力对打好了,速度不见涨的情况下,就用蛊虫毒死他吧。

    这种祸害还是留给她一个人吧,其他人无福享受啊!

    台上的人已经累成狗,而顾清绝却轻飘飘的飞下来。

    一眼就扫到了人群中嗑瓜子的羽灵,走了过去。

    这年头,武力值高的,虽然长得不起眼仍旧没有妹子喜欢,顾清绝作为一匹黑马,除了受到了广泛关注以外,更是妹子们择婿的头等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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