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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鳅身上,看着那人以为自己转过身再见不到他神情,这才敢缓缓收起笑意,转而咬紧了嘴唇轻轻抽气,舒展的眉心刹时皱起,纠结出个小疙瘩。他简直像是入戏太深的模样,装痛竟装的那般像,丝毫看不出破绽。

    楚翛站在这自以为是的傻子面前无声低笑,只觉眼眶似有微微湿润。

    原有人于满口黄连痛不欲生之时,仍只愿送你春风三月杨柳桃花。

    第77章 夙愿

    转眼已是黄昏天色微暗,隐隐约约可听到距离萨满川木不远处的军信阁传来消息,大概是死士军大获全胜,正紧赶慢赶地收拾干净那些漏网之鱼。真心实意投降者也就不再为难,尽数充进了南大营人手稀缺的饭堂里打杂,所谓三年饥荒饿不死厨子,多少也算得上是个稳妥活计,对于这些前半生颠沛流离于战场之上的士卒而言,倒也未尝不是个好归宿。

    大局已定,料理好一切的死士军连远在江南主战场另一角的韩建华都请了过来,愣是没找着万岁爷溜达到哪儿去了。

    几万人围着南蛮营帐转悠了好几圈,将萨满川木养在帐中的各式歌姬佳人都抓了个遍,萨满川木这回虽说连个人影也没留下,但好歹在帅帐中很给主帅面子地留了数滩血迹作为线索,搞得韩建华如临大敌一般着急上火了半天,却是无计可施,这股无名火只好扣着“秋子瞻”的大帽子继续烧着,伸手一抓,竟是生生薅掉了一把乌黑长发,疼得头皮发麻。

    敢情竟是被气脱发了。

    秋笙乃是尊不按常理出牌的大神仙,别说身为他同辈人的韩建华,就是当年韩老将军在世时,试图管教他一二都能碰上无数个硬钉子。脾气拗,加上自小便可无师自通地蹦出一堆屁磕,秋笙从小就没少吃过韩老将军特产的青藤条炒肉,可再狠再辣的打法都架不住皮糙肉厚,小家伙跪在地上,竟是越打背挺得越直,旁人教他服软说两句好话,他竟脱口而出便是一句:“呸!你们当真是群便秘丈母娘,放的净他娘的是臭屁!软狗头叩黑皮老猴精,没溜儿!诸位不如挑个良辰吉日来叩叩我,好说歹说有个红包发发,总不至热脸贴冷屁股,也不骚…哎连辰良,老子说正事呢,你打我头干个鬼啊!”

    连城面无表情地往后一指,只见秋笙口中那只黑皮老猴精正站在身后,似笑非笑地盯着秋笙的脑瓜顶,神情十分慈爱。

    好汉不吃眼前亏,秋笙连忙出手将脸一挡,磨蹭着膝盖骨,直挺挺地跪着往后退了几步:“好狗不挡道,打人不打脸!哎呦喂…”

    往事一一浮现心头,韩建华毫不犹豫地决定暂且将这尊大佛往后头一搁,转而问道:“方将军呢?”

    死士军众人面面相觑,竟无一人知晓方久下落。

    只当他马首是瞻,而后暂替秋笙统领火军将士突破重围,咬掉萨满川木手里最为坚实的臂膀。这人打寺庙逃脱以武状元身份征战沙场数年之久,大越近年来战事频频,北境更是未曾太平过,一介少年出征塞外竟是鲜少败绩,理所当然算得上是年少有为。身在西北军,名声却远隔千里传到韩老将军耳里,连骨骼清奇的秋笙都要臭上半天的老爷子居然一眼相中此人,一度曾许诺定要前往威州见方久一面,谁知世事难料,竟先行战死沙场。

    他成才为名着实太早,明明仍是个一身稚嫩骨肉的青年人,举江山上下,竟从不曾有一人牵挂过他的安危。

    外人看来,出生入死上百遭仍可毫发无伤便轻松取胜,他简直像是懂得如何从阎王爷手里捞命,黑白无常皆奈何不了他。

    甚至连韩建华亦是如此,从主战场飞奔而来已是足足小半天,却只是一门心思操心秋笙那玩命的混蛋,提及方久之名,其实也不过是想将他找来问问具体情况,压根儿就没考虑过这人也会遭遇不测的可能。

    周遭一片静默,韩建华狠狠愣住,正待思虑对策,将这四处乱跑两兄弟一块儿提溜回来时,却听天角军信弹轰然一炸,连忙抬头望去,竟是偏角高阁的方向。

    全军视线一齐落在小小高阁之上,寒风冷涩,刮得他们几乎睁不开眼。

    自窄窄一道眼缝之中窥探出去,只见高阁映远方滴血残阳,高处不胜寒,此时西风更紧,血色旌旗乘风扶摇直上三万里,英魂之下,一柄□□。

    没人看得清那高阁上究竟是谁,韩建华透过千里眼几经磨损的镜片,终于认出那身着死士军轻甲服的人,竟是方久副将。

    他手里握着的,正是方久此战所用的红缨枪。

    韩建华呼吸一窒,只觉眼前天旋地转,铁砂裘裹在身上似有千斤之重,脊椎骨从未这般疼痛不安过,仿佛一把钢刀顺着骨头缝烧着火星剐蹭下来,黏着着层层叠叠的血肉模糊,再蓄意恶劣地捅进柔软的五脏六腑,翻滚搅弄。

    将士手中兵刃,无论如何不可轻而易举许人,只除一种情况例外。

    目眦欲裂间,那金戈铁马一生的红缨枪,被副将双手用力一折脆成两段,扬手抛下高阁。

    英雄美人,自不当人间见白头。

    方久原为西北军四大统帅之一名扬四海,南北两端相隔整片中原沃土,纵然韩建华平日里听闻了不少此人震惊天下的傲人战绩,被自家老爹影响,也有心结交这年少将军,奈何山长水阔,往日总被萨满川木和一干南境不安贼子牵扯脚步,难得北上。

    直至死士军成立,方久从威州被调派至江南沿线秘密统领水师,这才多多少少算是近了些,总该是有些交集,不过区区半月消磨下来,从前里对于这人或敬仰或嫉妒的复杂情绪,便立竿见影地转化为兄弟义气,倒也是颇出乎韩建华本人意料。

    武将之间称兄道弟,不过意趣相投心性相合,便是一轮皓月当空,一壶浊酒烈烈入喉,生死忧患间,舍命相陪罢了。

    “天渊寺是个清静好地方,何必周折奔波,尝尽沙场苦楚求战甲裹身?”今夜的酒色浑浊得厉害,将军一双眉眼映入杯盏,低声问道,“青灯古佛了此余生不好么?”

    直接提着酒坛仰头便饮的方久闻言一愣,百无顾忌地甩袖擦干了嘴角酒液,书生似的白净面皮上,两道远山般的清秀长眉微微一挑,笑道:“秃驴有什么好?老子以后还要娶媳妇儿呢,谁跟他守那劳什子清规戒律?”

    酒至未醺,韩建华一摔瓷杯:“混账话!”

    “有什么混账?”受了韩建华假模假样的一声吼,方久毫不介意地晃晃已空了一半的酒坛,将唇舌间那口佳酿缓缓咽下喉咙,这才慢悠悠补上未完言语,“老子爱打仗就提刀上沙场,爱眠花卧柳便去青楼春风一度,天渊寺那帮老王八球还想拦住我?当我是那秃驴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远门孙子,便生来注定被困在寺庙里不得他选了么?当大爷我不长 ↑返回顶部↑
    鳅身上,看着那人以为自己转过身再见不到他神情,这才敢缓缓收起笑意,转而咬紧了嘴唇轻轻抽气,舒展的眉心刹时皱起,纠结出个小疙瘩。他简直像是入戏太深的模样,装痛竟装的那般像,丝毫看不出破绽。

    楚翛站在这自以为是的傻子面前无声低笑,只觉眼眶似有微微湿润。

    原有人于满口黄连痛不欲生之时,仍只愿送你春风三月杨柳桃花。

    第77章 夙愿

    转眼已是黄昏天色微暗,隐隐约约可听到距离萨满川木不远处的军信阁传来消息,大概是死士军大获全胜,正紧赶慢赶地收拾干净那些漏网之鱼。真心实意投降者也就不再为难,尽数充进了南大营人手稀缺的饭堂里打杂,所谓三年饥荒饿不死厨子,多少也算得上是个稳妥活计,对于这些前半生颠沛流离于战场之上的士卒而言,倒也未尝不是个好归宿。

    大局已定,料理好一切的死士军连远在江南主战场另一角的韩建华都请了过来,愣是没找着万岁爷溜达到哪儿去了。

    几万人围着南蛮营帐转悠了好几圈,将萨满川木养在帐中的各式歌姬佳人都抓了个遍,萨满川木这回虽说连个人影也没留下,但好歹在帅帐中很给主帅面子地留了数滩血迹作为线索,搞得韩建华如临大敌一般着急上火了半天,却是无计可施,这股无名火只好扣着“秋子瞻”的大帽子继续烧着,伸手一抓,竟是生生薅掉了一把乌黑长发,疼得头皮发麻。

    敢情竟是被气脱发了。

    秋笙乃是尊不按常理出牌的大神仙,别说身为他同辈人的韩建华,就是当年韩老将军在世时,试图管教他一二都能碰上无数个硬钉子。脾气拗,加上自小便可无师自通地蹦出一堆屁磕,秋笙从小就没少吃过韩老将军特产的青藤条炒肉,可再狠再辣的打法都架不住皮糙肉厚,小家伙跪在地上,竟是越打背挺得越直,旁人教他服软说两句好话,他竟脱口而出便是一句:“呸!你们当真是群便秘丈母娘,放的净他娘的是臭屁!软狗头叩黑皮老猴精,没溜儿!诸位不如挑个良辰吉日来叩叩我,好说歹说有个红包发发,总不至热脸贴冷屁股,也不骚…哎连辰良,老子说正事呢,你打我头干个鬼啊!”

    连城面无表情地往后一指,只见秋笙口中那只黑皮老猴精正站在身后,似笑非笑地盯着秋笙的脑瓜顶,神情十分慈爱。

    好汉不吃眼前亏,秋笙连忙出手将脸一挡,磨蹭着膝盖骨,直挺挺地跪着往后退了几步:“好狗不挡道,打人不打脸!哎呦喂…”

    往事一一浮现心头,韩建华毫不犹豫地决定暂且将这尊大佛往后头一搁,转而问道:“方将军呢?”

    死士军众人面面相觑,竟无一人知晓方久下落。

    只当他马首是瞻,而后暂替秋笙统领火军将士突破重围,咬掉萨满川木手里最为坚实的臂膀。这人打寺庙逃脱以武状元身份征战沙场数年之久,大越近年来战事频频,北境更是未曾太平过,一介少年出征塞外竟是鲜少败绩,理所当然算得上是年少有为。身在西北军,名声却远隔千里传到韩老将军耳里,连骨骼清奇的秋笙都要臭上半天的老爷子居然一眼相中此人,一度曾许诺定要前往威州见方久一面,谁知世事难料,竟先行战死沙场。

    他成才为名着实太早,明明仍是个一身稚嫩骨肉的青年人,举江山上下,竟从不曾有一人牵挂过他的安危。

    外人看来,出生入死上百遭仍可毫发无伤便轻松取胜,他简直像是懂得如何从阎王爷手里捞命,黑白无常皆奈何不了他。

    甚至连韩建华亦是如此,从主战场飞奔而来已是足足小半天,却只是一门心思操心秋笙那玩命的混蛋,提及方久之名,其实也不过是想将他找来问问具体情况,压根儿就没考虑过这人也会遭遇不测的可能。

    周遭一片静默,韩建华狠狠愣住,正待思虑对策,将这四处乱跑两兄弟一块儿提溜回来时,却听天角军信弹轰然一炸,连忙抬头望去,竟是偏角高阁的方向。

    全军视线一齐落在小小高阁之上,寒风冷涩,刮得他们几乎睁不开眼。

    自窄窄一道眼缝之中窥探出去,只见高阁映远方滴血残阳,高处不胜寒,此时西风更紧,血色旌旗乘风扶摇直上三万里,英魂之下,一柄□□。

    没人看得清那高阁上究竟是谁,韩建华透过千里眼几经磨损的镜片,终于认出那身着死士军轻甲服的人,竟是方久副将。

    他手里握着的,正是方久此战所用的红缨枪。

    韩建华呼吸一窒,只觉眼前天旋地转,铁砂裘裹在身上似有千斤之重,脊椎骨从未这般疼痛不安过,仿佛一把钢刀顺着骨头缝烧着火星剐蹭下来,黏着着层层叠叠的血肉模糊,再蓄意恶劣地捅进柔软的五脏六腑,翻滚搅弄。

    将士手中兵刃,无论如何不可轻而易举许人,只除一种情况例外。

    目眦欲裂间,那金戈铁马一生的红缨枪,被副将双手用力一折脆成两段,扬手抛下高阁。

    英雄美人,自不当人间见白头。

    方久原为西北军四大统帅之一名扬四海,南北两端相隔整片中原沃土,纵然韩建华平日里听闻了不少此人震惊天下的傲人战绩,被自家老爹影响,也有心结交这年少将军,奈何山长水阔,往日总被萨满川木和一干南境不安贼子牵扯脚步,难得北上。

    直至死士军成立,方久从威州被调派至江南沿线秘密统领水师,这才多多少少算是近了些,总该是有些交集,不过区区半月消磨下来,从前里对于这人或敬仰或嫉妒的复杂情绪,便立竿见影地转化为兄弟义气,倒也是颇出乎韩建华本人意料。

    武将之间称兄道弟,不过意趣相投心性相合,便是一轮皓月当空,一壶浊酒烈烈入喉,生死忧患间,舍命相陪罢了。

    “天渊寺是个清静好地方,何必周折奔波,尝尽沙场苦楚求战甲裹身?”今夜的酒色浑浊得厉害,将军一双眉眼映入杯盏,低声问道,“青灯古佛了此余生不好么?”

    直接提着酒坛仰头便饮的方久闻言一愣,百无顾忌地甩袖擦干了嘴角酒液,书生似的白净面皮上,两道远山般的清秀长眉微微一挑,笑道:“秃驴有什么好?老子以后还要娶媳妇儿呢,谁跟他守那劳什子清规戒律?”

    酒至未醺,韩建华一摔瓷杯:“混账话!”

    “有什么混账?”受了韩建华假模假样的一声吼,方久毫不介意地晃晃已空了一半的酒坛,将唇舌间那口佳酿缓缓咽下喉咙,这才慢悠悠补上未完言语,“老子爱打仗就提刀上沙场,爱眠花卧柳便去青楼春风一度,天渊寺那帮老王八球还想拦住我?当我是那秃驴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远门孙子,便生来注定被困在寺庙里不得他选了么?当大爷我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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