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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奥斯汀小姐 作者:米迦乐

    比普通牧师的社会阶层要稍高一点。

    爱丽丝在贝克尔夫人家待了两年,越发感受到社会阶层的高低带来的各种便利与各种歧视。爱丽丝和露辛达的出身都不算好,露辛达家有钱,但还没有贝克福德家那么有钱,算不上巨富,只是因为工业革命才能迅速起家,还没有积累到三代以上,露辛达的父亲只有女儿,所以一直想要生出男性继承人,家里孩子也多,现在是6个,露辛达排行第三。

    而爱丽丝的出身稍微好一点,毕竟算起来的话,妈妈卡桑德拉的曾祖母是一位伯爵的女儿,利家和奥斯汀家亲朋好友又多,认识的有名人物也多,黑斯汀斯先生还是爱丽丝的赞助人,露辛达父亲来看望女儿的时候,对爱丽丝跟对露辛达也没什么不同,带她们出去玩、吃饭,买什么东西有露辛达的一份,就有爱丽丝的一份。

    露辛达的性子也不错,不但没有妒忌,还很高兴父亲也喜欢爱丽丝。她今年学习期满,11月底离开了贝克尔夫人家,临别的时候,跟爱丽丝抱在一起哭了半天,互相送了分别礼物,约好了要时常写信,把她家里的几处常住地址都给了爱丽丝。

    简倒对“政治人物”这个词没那么反感了,“要是汤姆的话,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变成那种讨厌的家伙。”

    看来是爱情让她自动加了很多层滤镜。

    爱丽丝偷笑了一下,“那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才能攒下一笔钱?他算是有正式工作了,应该可以考虑结婚了。妈妈说,他得先买一栋房子。”

    简闷闷不乐,“他还没说房子的事情,我又不好直接问他。”

    “问他啊,你就说,我想象中的家是什么样子的,他就懂了。”

    简按着她的腰挠她,“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爱丽丝倒在自己的小床上滚来滚去笑个不停,“别挠我啦!”

    “你在伦敦就学的这些吗?”简放开她。

    “这叫‘说话的艺术’。”爱丽丝小脸红扑扑的,“可是,要是你结婚了,就得去都柏林了,我可能一年都见不到你一次。”

    简一下子抱住她,轻声说:“是啊,怎么办呢?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和凯茜,还有爸爸妈妈。”

    她的一切都在这儿,大部分在斯蒂文顿,父母兄妹,亲戚好友,熟悉的小村,熟悉的田野,熟悉的一切。到了爱尔兰,那就等于是另一个国家了,可能很多年都不能回来。

    “让汤姆回来,到伦敦去找工作吧。他导师在伦敦,当初就该留在伦敦。”

    简摇摇头,“他出生在爱尔兰,要是以后想做议员,必须得是出生地选区的议员。”

    爱丽丝皱起小眉头,“复杂,不懂。”

    所以,汤姆想成为政客?这样才能改变家庭出身,提升阶层地位,是很正确的选择。但简呢?她去了爱尔兰,还会是那个描绘英格兰乡村世情的天才作家吗?她肯定过不惯,就更别说将来必定会出现的危险了——她也就会成为那些结了婚以后拼命生孩子的女人中的一员。

    这太可怕了!

    光是想象一下,爱丽丝就受不了了。

    爱丽丝一直不觉得女人就必须得结婚生孩子,更别提这个时代产妇的高死亡率了,她们的第一个大嫂就是死于难产,连同那个可怜的孩子都没能活下来。

    想着想着,她不禁浑身一抖,打了个寒颤。

    “怎么了?你冷吗?”简忙摸了摸她的脸,起身打开橱柜,给她加了一床薄被。“好了,你快睡觉吧。”温柔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低声说:“我很高兴你回家了,明天见,我亲爱的小妹妹。”

    *

    待在家里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乐。

    家里的鸡养了一年,到圣诞节假期的时候,就该磨刀霍霍了。妈妈很节约,一只鸡得分两次炖汤,每次爱丽丝都能吃到鸡腿,她到现在还没有吃腻鸡腿。

    家里的院子也很大,前院是草坪、树木、花坛,后院中间是晒衣服、床单的地方,再远一点是鸡窝、马棚,更远一点是猪窝,爱丽丝和简都喜欢吃烤乳猪,肥而不腻,油花花香喷喷。又因为爱丽丝在格莱谢姆夫人那儿吃到烤乳鸽和乳鸽汤后,回来说家里也应该养一些肉鸽,前几年才开始买了鸽子回来养。

    鸽子肉更好吃,爱丽丝让妈妈每个月至少给简炖一只鸽子吃。简像爱丽丝这么大的时候,得过斑疹伤寒,差点死了,爱丽丝就总觉得她身体一定很虚,得多补补。再说简不太喜欢吃鸡腿,鸽子肉嫩嫩的,她是爱吃的。

    再远一点,是奥斯汀家的菜地,自己种菜,绿色环保无污染。

    总的来说,除了没有电灯没有抽水马桶之外,英格兰的乡村生活其实还不错啦。

    冬天家里也没什么活要做,乔治牧师每天去照看一下马匹,添加草料,马棚里包括爱丽丝的小马拉美西斯,一共有4匹马。拉美西斯长大了,换了新的马鞍,乔治牧师本想给她买那种侧坐的女式马鞍,爱丽丝说那家里得多备一副马鞍,不划算,就买普通马鞍就好了。

    不过后来乔治牧师也没买马鞍,亨利托 ↑返回顶部↑
    小奥斯汀小姐 作者:米迦乐

    比普通牧师的社会阶层要稍高一点。

    爱丽丝在贝克尔夫人家待了两年,越发感受到社会阶层的高低带来的各种便利与各种歧视。爱丽丝和露辛达的出身都不算好,露辛达家有钱,但还没有贝克福德家那么有钱,算不上巨富,只是因为工业革命才能迅速起家,还没有积累到三代以上,露辛达的父亲只有女儿,所以一直想要生出男性继承人,家里孩子也多,现在是6个,露辛达排行第三。

    而爱丽丝的出身稍微好一点,毕竟算起来的话,妈妈卡桑德拉的曾祖母是一位伯爵的女儿,利家和奥斯汀家亲朋好友又多,认识的有名人物也多,黑斯汀斯先生还是爱丽丝的赞助人,露辛达父亲来看望女儿的时候,对爱丽丝跟对露辛达也没什么不同,带她们出去玩、吃饭,买什么东西有露辛达的一份,就有爱丽丝的一份。

    露辛达的性子也不错,不但没有妒忌,还很高兴父亲也喜欢爱丽丝。她今年学习期满,11月底离开了贝克尔夫人家,临别的时候,跟爱丽丝抱在一起哭了半天,互相送了分别礼物,约好了要时常写信,把她家里的几处常住地址都给了爱丽丝。

    简倒对“政治人物”这个词没那么反感了,“要是汤姆的话,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变成那种讨厌的家伙。”

    看来是爱情让她自动加了很多层滤镜。

    爱丽丝偷笑了一下,“那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才能攒下一笔钱?他算是有正式工作了,应该可以考虑结婚了。妈妈说,他得先买一栋房子。”

    简闷闷不乐,“他还没说房子的事情,我又不好直接问他。”

    “问他啊,你就说,我想象中的家是什么样子的,他就懂了。”

    简按着她的腰挠她,“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爱丽丝倒在自己的小床上滚来滚去笑个不停,“别挠我啦!”

    “你在伦敦就学的这些吗?”简放开她。

    “这叫‘说话的艺术’。”爱丽丝小脸红扑扑的,“可是,要是你结婚了,就得去都柏林了,我可能一年都见不到你一次。”

    简一下子抱住她,轻声说:“是啊,怎么办呢?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和凯茜,还有爸爸妈妈。”

    她的一切都在这儿,大部分在斯蒂文顿,父母兄妹,亲戚好友,熟悉的小村,熟悉的田野,熟悉的一切。到了爱尔兰,那就等于是另一个国家了,可能很多年都不能回来。

    “让汤姆回来,到伦敦去找工作吧。他导师在伦敦,当初就该留在伦敦。”

    简摇摇头,“他出生在爱尔兰,要是以后想做议员,必须得是出生地选区的议员。”

    爱丽丝皱起小眉头,“复杂,不懂。”

    所以,汤姆想成为政客?这样才能改变家庭出身,提升阶层地位,是很正确的选择。但简呢?她去了爱尔兰,还会是那个描绘英格兰乡村世情的天才作家吗?她肯定过不惯,就更别说将来必定会出现的危险了——她也就会成为那些结了婚以后拼命生孩子的女人中的一员。

    这太可怕了!

    光是想象一下,爱丽丝就受不了了。

    爱丽丝一直不觉得女人就必须得结婚生孩子,更别提这个时代产妇的高死亡率了,她们的第一个大嫂就是死于难产,连同那个可怜的孩子都没能活下来。

    想着想着,她不禁浑身一抖,打了个寒颤。

    “怎么了?你冷吗?”简忙摸了摸她的脸,起身打开橱柜,给她加了一床薄被。“好了,你快睡觉吧。”温柔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低声说:“我很高兴你回家了,明天见,我亲爱的小妹妹。”

    *

    待在家里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乐。

    家里的鸡养了一年,到圣诞节假期的时候,就该磨刀霍霍了。妈妈很节约,一只鸡得分两次炖汤,每次爱丽丝都能吃到鸡腿,她到现在还没有吃腻鸡腿。

    家里的院子也很大,前院是草坪、树木、花坛,后院中间是晒衣服、床单的地方,再远一点是鸡窝、马棚,更远一点是猪窝,爱丽丝和简都喜欢吃烤乳猪,肥而不腻,油花花香喷喷。又因为爱丽丝在格莱谢姆夫人那儿吃到烤乳鸽和乳鸽汤后,回来说家里也应该养一些肉鸽,前几年才开始买了鸽子回来养。

    鸽子肉更好吃,爱丽丝让妈妈每个月至少给简炖一只鸽子吃。简像爱丽丝这么大的时候,得过斑疹伤寒,差点死了,爱丽丝就总觉得她身体一定很虚,得多补补。再说简不太喜欢吃鸡腿,鸽子肉嫩嫩的,她是爱吃的。

    再远一点,是奥斯汀家的菜地,自己种菜,绿色环保无污染。

    总的来说,除了没有电灯没有抽水马桶之外,英格兰的乡村生活其实还不错啦。

    冬天家里也没什么活要做,乔治牧师每天去照看一下马匹,添加草料,马棚里包括爱丽丝的小马拉美西斯,一共有4匹马。拉美西斯长大了,换了新的马鞍,乔治牧师本想给她买那种侧坐的女式马鞍,爱丽丝说那家里得多备一副马鞍,不划算,就买普通马鞍就好了。

    不过后来乔治牧师也没买马鞍,亨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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