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章上班就溜班,配车到手(2更)
今天路克开着车,赛琳娜则一边啃着一封奶酪,一边承受着他的教育。
单独的奶酪,对很多美国人而言,也是一种食物。
路克却不行,他必须要把这东西夹在其它食材里吃才行。
“我说,你吃就吃吧,就不能下班顺便去买点食材?别的不说,面包牛奶火腿什么的买一点很困难么?牛奶你都不买,你到底懒到什么地步?”
赛琳娜口中啊呜mum~,抽空答道:“我自己在家也不会做,买回来等着坏么?我又不懒。等下你开个购物清单,我一个人去超市全买回来,ok?”
路克哑口无言。
这样一说,确实很有道理的样子……才怪!面包牛奶都没有,骗鬼呢!分明就是懒啊!
但面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某女,他也没有继续唠叨的想法了。
对于不做饭的人来说,买一大堆食材回来放冰箱里确实毫无意义,上一世他冰箱里放坏了多少新鲜食材,那都不用提。
但他还真和赛琳娜调换了位置,让她开车,开了一份购物清单塞进她的包里。
赛琳娜没有不满抱怨,反而满脸高兴:“啊,亲爱的,今晚你做什么好吃的?我多买一点食材好不?算是弥补。”
路克:……你可拉倒吧!那还不都是我做。
两人就这样吵吵闹闹地到了警局,各自去找搭档了。
艾尔莎来得比路克早,这是常态。
她一般会提前半小时,而路克基本只提前十到十五分钟。
看到路克来了,她立刻起身:“走吧,去头儿办公室汇报下情况。”
路克跟在她身后,随口道:“汇报什么,在艺术之都那愉快的度假之旅?”
艾尔莎切了一声:“我是要去拿案子。上次我们走之前,手上正在办理的案子基本完结了。”
路克哦了一声,也没意见。
他不怕案子多,倒最怕没案子可办。
两人进到达斯丁的办公室,这位大佬又已经在办公室里忙碌了。
看那桌上的好几大摞卷宗,还有从自己来洛杉矶后,就没见摸过枪的达斯丁,路克就心中摇头,所以他一点儿都不想升职。
美国的地方警局(pd)制度各有不同,但一般来说,洛杉矶这种大城市里,底层那种分局(subbureau)其实类似中国的派出所。
这种分局的局长基本都是警监(),警长则可以担任分局的某部门领导。
事实上,成为警长(sergeant)就是踏上警察系统管理阶层的起点,这也是升任警长必须要去参加公务员考核的原因之一。
而西区分局重案组的老大达斯丁,是比警长高一级的警督(Lieutenant)。且他近期已经有升警监()的风声,距离只动口不动手的管理层,仅仅一步之遥。
因此,哪怕只升到警长,管理一拨手下,协调关系,分配案件这些事也挺烦人的,必须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打官腔,勾心斗角,搞办公室政治。
路克可没那天赋,宁愿把办案的功劳资历堆积起来,成为老g那样的专业性人才。
老g要是去当官,政治智慧,手腕都不够,心又不黑,顶天当个基层主管,绝对没资格让FBI和cIa的大佬都欠他人情。
不提路克心中所想,达斯丁见两人进来,很快就放下了手中的文件,并且示意路克去关门。
门关上后,两人先问好。
达斯丁才笑道:“看样子你们这次出去过得不错。”
两人都不吭声,这事儿就不必炫耀了。
达斯丁也只是说了句,就转到正事:“你们手上应该没新案子了吧?”
艾尔莎点头:“是的,头儿。我们走了这么些天,想看看局里现在有没案子需要我们去办。”
达斯丁很满意。
艾尔莎凭什么一个女人得到他的重用,她的工作态度很重要,办案能力也算优秀,属于他手下最能做事的几个警探之一。
达斯丁也不废话,在桌面上翻了几下,拿出几份卷宗:“第一个案子有点麻烦,你们查一下,三到五天内没有明确线索,就可以放弃。”
两人知道,这是说这案子类似无头案,线索太少,但估计案情又有点严重,必须得查一查。
艾尔莎立刻上前接过了卷宗。
路克却看着达斯丁。
达斯丁注意到了他的眼神,笑道:“你有什么事?”
路克嘿嘿:“头儿,我是想说,今天就让艾尔莎先看看卷宗,我就先去处理些事,毕竟这走了快两星期了。”
达斯丁一愣,随即笑骂:“你才回来,就当着我的面说偷懒的事,难道在巴黎还没玩够?”
路克此刻却有点嬉皮笑脸的意思:“头儿,我也是为艾尔莎考虑,你看看她,时差都没倒过来,真去出门办案,我怕她把车开到路沿上去。还不如让她今天回家看看卷宗,顺便调时差,我也刚好能去办点事。”
达斯丁瞅瞅艾尔莎,见她满脸哭笑不得的神色,知道她也是才知道路克这打算,心中也不生气,在桌上翻找了片刻,抽出一份文书:“就你小子皮!拿着这个滚蛋!”
他没有正面回答,路克却知道,这其实就是同意了。
拿过那份文书一看,他满脸笑容:“哈哈,头儿,谢谢你了。刚好今天就不用蹭艾尔莎的车了。”
达斯丁抬手一指门外,懒得吭声。
路克笑嘻嘻地敬了个礼,才出门而去,也不关心艾尔莎为什么留下。
艾尔莎走了这么些天,和达斯丁单独沟通下才正常。
而他故意明着说自己要偷懒办私事,这才是真正自己人的表现。
当然,其它人这样干,很可能出现负面效果。
但路克办案的态度和能力,达斯丁是清楚的,根本不存在偷懒的问题。
一小时内就解决掉中富大厦劫案,这种人偷点懒算什么?
就凭谢尔盖和中富大厦这两件案子,路克能光明正大地偷懒一年。
躺着功劳簿上吃闲饭,也是一种本事——前提是功劳要足够大。
达斯丁扔来的文书,却是路克专属新配车的提取证明。
所以从今天开始,他就能开着配车到处浪了。
等他出去关门后,艾尔莎才开口问道:“头儿,中富大厦那事怎么样了?” ↑返回顶部↑
单独的奶酪,对很多美国人而言,也是一种食物。
路克却不行,他必须要把这东西夹在其它食材里吃才行。
“我说,你吃就吃吧,就不能下班顺便去买点食材?别的不说,面包牛奶火腿什么的买一点很困难么?牛奶你都不买,你到底懒到什么地步?”
赛琳娜口中啊呜mum~,抽空答道:“我自己在家也不会做,买回来等着坏么?我又不懒。等下你开个购物清单,我一个人去超市全买回来,ok?”
路克哑口无言。
这样一说,确实很有道理的样子……才怪!面包牛奶都没有,骗鬼呢!分明就是懒啊!
但面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某女,他也没有继续唠叨的想法了。
对于不做饭的人来说,买一大堆食材回来放冰箱里确实毫无意义,上一世他冰箱里放坏了多少新鲜食材,那都不用提。
但他还真和赛琳娜调换了位置,让她开车,开了一份购物清单塞进她的包里。
赛琳娜没有不满抱怨,反而满脸高兴:“啊,亲爱的,今晚你做什么好吃的?我多买一点食材好不?算是弥补。”
路克:……你可拉倒吧!那还不都是我做。
两人就这样吵吵闹闹地到了警局,各自去找搭档了。
艾尔莎来得比路克早,这是常态。
她一般会提前半小时,而路克基本只提前十到十五分钟。
看到路克来了,她立刻起身:“走吧,去头儿办公室汇报下情况。”
路克跟在她身后,随口道:“汇报什么,在艺术之都那愉快的度假之旅?”
艾尔莎切了一声:“我是要去拿案子。上次我们走之前,手上正在办理的案子基本完结了。”
路克哦了一声,也没意见。
他不怕案子多,倒最怕没案子可办。
两人进到达斯丁的办公室,这位大佬又已经在办公室里忙碌了。
看那桌上的好几大摞卷宗,还有从自己来洛杉矶后,就没见摸过枪的达斯丁,路克就心中摇头,所以他一点儿都不想升职。
美国的地方警局(pd)制度各有不同,但一般来说,洛杉矶这种大城市里,底层那种分局(subbureau)其实类似中国的派出所。
这种分局的局长基本都是警监(),警长则可以担任分局的某部门领导。
事实上,成为警长(sergeant)就是踏上警察系统管理阶层的起点,这也是升任警长必须要去参加公务员考核的原因之一。
而西区分局重案组的老大达斯丁,是比警长高一级的警督(Lieutenant)。且他近期已经有升警监()的风声,距离只动口不动手的管理层,仅仅一步之遥。
因此,哪怕只升到警长,管理一拨手下,协调关系,分配案件这些事也挺烦人的,必须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打官腔,勾心斗角,搞办公室政治。
路克可没那天赋,宁愿把办案的功劳资历堆积起来,成为老g那样的专业性人才。
老g要是去当官,政治智慧,手腕都不够,心又不黑,顶天当个基层主管,绝对没资格让FBI和cIa的大佬都欠他人情。
不提路克心中所想,达斯丁见两人进来,很快就放下了手中的文件,并且示意路克去关门。
门关上后,两人先问好。
达斯丁才笑道:“看样子你们这次出去过得不错。”
两人都不吭声,这事儿就不必炫耀了。
达斯丁也只是说了句,就转到正事:“你们手上应该没新案子了吧?”
艾尔莎点头:“是的,头儿。我们走了这么些天,想看看局里现在有没案子需要我们去办。”
达斯丁很满意。
艾尔莎凭什么一个女人得到他的重用,她的工作态度很重要,办案能力也算优秀,属于他手下最能做事的几个警探之一。
达斯丁也不废话,在桌面上翻了几下,拿出几份卷宗:“第一个案子有点麻烦,你们查一下,三到五天内没有明确线索,就可以放弃。”
两人知道,这是说这案子类似无头案,线索太少,但估计案情又有点严重,必须得查一查。
艾尔莎立刻上前接过了卷宗。
路克却看着达斯丁。
达斯丁注意到了他的眼神,笑道:“你有什么事?”
路克嘿嘿:“头儿,我是想说,今天就让艾尔莎先看看卷宗,我就先去处理些事,毕竟这走了快两星期了。”
达斯丁一愣,随即笑骂:“你才回来,就当着我的面说偷懒的事,难道在巴黎还没玩够?”
路克此刻却有点嬉皮笑脸的意思:“头儿,我也是为艾尔莎考虑,你看看她,时差都没倒过来,真去出门办案,我怕她把车开到路沿上去。还不如让她今天回家看看卷宗,顺便调时差,我也刚好能去办点事。”
达斯丁瞅瞅艾尔莎,见她满脸哭笑不得的神色,知道她也是才知道路克这打算,心中也不生气,在桌上翻找了片刻,抽出一份文书:“就你小子皮!拿着这个滚蛋!”
他没有正面回答,路克却知道,这其实就是同意了。
拿过那份文书一看,他满脸笑容:“哈哈,头儿,谢谢你了。刚好今天就不用蹭艾尔莎的车了。”
达斯丁抬手一指门外,懒得吭声。
路克笑嘻嘻地敬了个礼,才出门而去,也不关心艾尔莎为什么留下。
艾尔莎走了这么些天,和达斯丁单独沟通下才正常。
而他故意明着说自己要偷懒办私事,这才是真正自己人的表现。
当然,其它人这样干,很可能出现负面效果。
但路克办案的态度和能力,达斯丁是清楚的,根本不存在偷懒的问题。
一小时内就解决掉中富大厦劫案,这种人偷点懒算什么?
就凭谢尔盖和中富大厦这两件案子,路克能光明正大地偷懒一年。
躺着功劳簿上吃闲饭,也是一种本事——前提是功劳要足够大。
达斯丁扔来的文书,却是路克专属新配车的提取证明。
所以从今天开始,他就能开着配车到处浪了。
等他出去关门后,艾尔莎才开口问道:“头儿,中富大厦那事怎么样了?” ↑返回顶部↑
今天路克开着车,赛琳娜则一边啃着一封奶酪,一边承受着他的教育。
单独的奶酪,对很多美国人而言,也是一种食物。
路克却不行,他必须要把这东西夹在其它食材里吃才行。
“我说,你吃就吃吧,就不能下班顺便去买点食材?别的不说,面包牛奶火腿什么的买一点很困难么?牛奶你都不买,你到底懒到什么地步?”
赛琳娜口中啊呜mum~,抽空答道:“我自己在家也不会做,买回来等着坏么?我又不懒。等下你开个购物清单,我一个人去超市全买回来,ok?”
路克哑口无言。
这样一说,确实很有道理的样子……才怪!面包牛奶都没有,骗鬼呢!分明就是懒啊!
但面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某女,他也没有继续唠叨的想法了。
对于不做饭的人来说,买一大堆食材回来放冰箱里确实毫无意义,上一世他冰箱里放坏了多少新鲜食材,那都不用提。
但他还真和赛琳娜调换了位置,让她开车,开了一份购物清单塞进她的包里。
赛琳娜没有不满抱怨,反而满脸高兴:“啊,亲爱的,今晚你做什么好吃的?我多买一点食材好不?算是弥补。”
路克:……你可拉倒吧!那还不都是我做。
两人就这样吵吵闹闹地到了警局,各自去找搭档了。
艾尔莎来得比路克早,这是常态。
她一般会提前半小时,而路克基本只提前十到十五分钟。
看到路克来了,她立刻起身:“走吧,去头儿办公室汇报下情况。”
路克跟在她身后,随口道:“汇报什么,在艺术之都那愉快的度假之旅?”
艾尔莎切了一声:“我是要去拿案子。上次我们走之前,手上正在办理的案子基本完结了。”
路克哦了一声,也没意见。
他不怕案子多,倒最怕没案子可办。
两人进到达斯丁的办公室,这位大佬又已经在办公室里忙碌了。
看那桌上的好几大摞卷宗,还有从自己来洛杉矶后,就没见摸过枪的达斯丁,路克就心中摇头,所以他一点儿都不想升职。
美国的地方警局(pd)制度各有不同,但一般来说,洛杉矶这种大城市里,底层那种分局(subbureau)其实类似中国的派出所。
这种分局的局长基本都是警监(),警长则可以担任分局的某部门领导。
事实上,成为警长(sergeant)就是踏上警察系统管理阶层的起点,这也是升任警长必须要去参加公务员考核的原因之一。
而西区分局重案组的老大达斯丁,是比警长高一级的警督(Lieutenant)。且他近期已经有升警监()的风声,距离只动口不动手的管理层,仅仅一步之遥。
因此,哪怕只升到警长,管理一拨手下,协调关系,分配案件这些事也挺烦人的,必须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打官腔,勾心斗角,搞办公室政治。
路克可没那天赋,宁愿把办案的功劳资历堆积起来,成为老g那样的专业性人才。
老g要是去当官,政治智慧,手腕都不够,心又不黑,顶天当个基层主管,绝对没资格让FBI和cIa的大佬都欠他人情。
不提路克心中所想,达斯丁见两人进来,很快就放下了手中的文件,并且示意路克去关门。
门关上后,两人先问好。
达斯丁才笑道:“看样子你们这次出去过得不错。”
两人都不吭声,这事儿就不必炫耀了。
达斯丁也只是说了句,就转到正事:“你们手上应该没新案子了吧?”
艾尔莎点头:“是的,头儿。我们走了这么些天,想看看局里现在有没案子需要我们去办。”
达斯丁很满意。
艾尔莎凭什么一个女人得到他的重用,她的工作态度很重要,办案能力也算优秀,属于他手下最能做事的几个警探之一。
达斯丁也不废话,在桌面上翻了几下,拿出几份卷宗:“第一个案子有点麻烦,你们查一下,三到五天内没有明确线索,就可以放弃。”
两人知道,这是说这案子类似无头案,线索太少,但估计案情又有点严重,必须得查一查。
艾尔莎立刻上前接过了卷宗。
路克却看着达斯丁。
达斯丁注意到了他的眼神,笑道:“你有什么事?”
路克嘿嘿:“头儿,我是想说,今天就让艾尔莎先看看卷宗,我就先去处理些事,毕竟这走了快两星期了。”
达斯丁一愣,随即笑骂:“你才回来,就当着我的面说偷懒的事,难道在巴黎还没玩够?”
路克此刻却有点嬉皮笑脸的意思:“头儿,我也是为艾尔莎考虑,你看看她,时差都没倒过来,真去出门办案,我怕她把车开到路沿上去。还不如让她今天回家看看卷宗,顺便调时差,我也刚好能去办点事。”
达斯丁瞅瞅艾尔莎,见她满脸哭笑不得的神色,知道她也是才知道路克这打算,心中也不生气,在桌上翻找了片刻,抽出一份文书:“就你小子皮!拿着这个滚蛋!”
他没有正面回答,路克却知道,这其实就是同意了。
拿过那份文书一看,他满脸笑容:“哈哈,头儿,谢谢你了。刚好今天就不用蹭艾尔莎的车了。”
达斯丁抬手一指门外,懒得吭声。
路克笑嘻嘻地敬了个礼,才出门而去,也不关心艾尔莎为什么留下。
艾尔莎走了这么些天,和达斯丁单独沟通下才正常。
而他故意明着说自己要偷懒办私事,这才是真正自己人的表现。
当然,其它人这样干,很可能出现负面效果。
但路克办案的态度和能力,达斯丁是清楚的,根本不存在偷懒的问题。
一小时内就解决掉中富大厦劫案,这种人偷点懒算什么?
就凭谢尔盖和中富大厦这两件案子,路克能光明正大地偷懒一年。
躺着功劳簿上吃闲饭,也是一种本事——前提是功劳要足够大。
达斯丁扔来的文书,却是路克专属新配车的提取证明。
所以从今天开始,他就能开着配车到处浪了。
等他出去关门后,艾尔莎才开口问道:“头儿,中富大厦那事怎么样了?”
单独的奶酪,对很多美国人而言,也是一种食物。
路克却不行,他必须要把这东西夹在其它食材里吃才行。
“我说,你吃就吃吧,就不能下班顺便去买点食材?别的不说,面包牛奶火腿什么的买一点很困难么?牛奶你都不买,你到底懒到什么地步?”
赛琳娜口中啊呜mum~,抽空答道:“我自己在家也不会做,买回来等着坏么?我又不懒。等下你开个购物清单,我一个人去超市全买回来,ok?”
路克哑口无言。
这样一说,确实很有道理的样子……才怪!面包牛奶都没有,骗鬼呢!分明就是懒啊!
但面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某女,他也没有继续唠叨的想法了。
对于不做饭的人来说,买一大堆食材回来放冰箱里确实毫无意义,上一世他冰箱里放坏了多少新鲜食材,那都不用提。
但他还真和赛琳娜调换了位置,让她开车,开了一份购物清单塞进她的包里。
赛琳娜没有不满抱怨,反而满脸高兴:“啊,亲爱的,今晚你做什么好吃的?我多买一点食材好不?算是弥补。”
路克:……你可拉倒吧!那还不都是我做。
两人就这样吵吵闹闹地到了警局,各自去找搭档了。
艾尔莎来得比路克早,这是常态。
她一般会提前半小时,而路克基本只提前十到十五分钟。
看到路克来了,她立刻起身:“走吧,去头儿办公室汇报下情况。”
路克跟在她身后,随口道:“汇报什么,在艺术之都那愉快的度假之旅?”
艾尔莎切了一声:“我是要去拿案子。上次我们走之前,手上正在办理的案子基本完结了。”
路克哦了一声,也没意见。
他不怕案子多,倒最怕没案子可办。
两人进到达斯丁的办公室,这位大佬又已经在办公室里忙碌了。
看那桌上的好几大摞卷宗,还有从自己来洛杉矶后,就没见摸过枪的达斯丁,路克就心中摇头,所以他一点儿都不想升职。
美国的地方警局(pd)制度各有不同,但一般来说,洛杉矶这种大城市里,底层那种分局(subbureau)其实类似中国的派出所。
这种分局的局长基本都是警监(),警长则可以担任分局的某部门领导。
事实上,成为警长(sergeant)就是踏上警察系统管理阶层的起点,这也是升任警长必须要去参加公务员考核的原因之一。
而西区分局重案组的老大达斯丁,是比警长高一级的警督(Lieutenant)。且他近期已经有升警监()的风声,距离只动口不动手的管理层,仅仅一步之遥。
因此,哪怕只升到警长,管理一拨手下,协调关系,分配案件这些事也挺烦人的,必须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打官腔,勾心斗角,搞办公室政治。
路克可没那天赋,宁愿把办案的功劳资历堆积起来,成为老g那样的专业性人才。
老g要是去当官,政治智慧,手腕都不够,心又不黑,顶天当个基层主管,绝对没资格让FBI和cIa的大佬都欠他人情。
不提路克心中所想,达斯丁见两人进来,很快就放下了手中的文件,并且示意路克去关门。
门关上后,两人先问好。
达斯丁才笑道:“看样子你们这次出去过得不错。”
两人都不吭声,这事儿就不必炫耀了。
达斯丁也只是说了句,就转到正事:“你们手上应该没新案子了吧?”
艾尔莎点头:“是的,头儿。我们走了这么些天,想看看局里现在有没案子需要我们去办。”
达斯丁很满意。
艾尔莎凭什么一个女人得到他的重用,她的工作态度很重要,办案能力也算优秀,属于他手下最能做事的几个警探之一。
达斯丁也不废话,在桌面上翻了几下,拿出几份卷宗:“第一个案子有点麻烦,你们查一下,三到五天内没有明确线索,就可以放弃。”
两人知道,这是说这案子类似无头案,线索太少,但估计案情又有点严重,必须得查一查。
艾尔莎立刻上前接过了卷宗。
路克却看着达斯丁。
达斯丁注意到了他的眼神,笑道:“你有什么事?”
路克嘿嘿:“头儿,我是想说,今天就让艾尔莎先看看卷宗,我就先去处理些事,毕竟这走了快两星期了。”
达斯丁一愣,随即笑骂:“你才回来,就当着我的面说偷懒的事,难道在巴黎还没玩够?”
路克此刻却有点嬉皮笑脸的意思:“头儿,我也是为艾尔莎考虑,你看看她,时差都没倒过来,真去出门办案,我怕她把车开到路沿上去。还不如让她今天回家看看卷宗,顺便调时差,我也刚好能去办点事。”
达斯丁瞅瞅艾尔莎,见她满脸哭笑不得的神色,知道她也是才知道路克这打算,心中也不生气,在桌上翻找了片刻,抽出一份文书:“就你小子皮!拿着这个滚蛋!”
他没有正面回答,路克却知道,这其实就是同意了。
拿过那份文书一看,他满脸笑容:“哈哈,头儿,谢谢你了。刚好今天就不用蹭艾尔莎的车了。”
达斯丁抬手一指门外,懒得吭声。
路克笑嘻嘻地敬了个礼,才出门而去,也不关心艾尔莎为什么留下。
艾尔莎走了这么些天,和达斯丁单独沟通下才正常。
而他故意明着说自己要偷懒办私事,这才是真正自己人的表现。
当然,其它人这样干,很可能出现负面效果。
但路克办案的态度和能力,达斯丁是清楚的,根本不存在偷懒的问题。
一小时内就解决掉中富大厦劫案,这种人偷点懒算什么?
就凭谢尔盖和中富大厦这两件案子,路克能光明正大地偷懒一年。
躺着功劳簿上吃闲饭,也是一种本事——前提是功劳要足够大。
达斯丁扔来的文书,却是路克专属新配车的提取证明。
所以从今天开始,他就能开着配车到处浪了。
等他出去关门后,艾尔莎才开口问道:“头儿,中富大厦那事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