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7
出来,因为热,微微的泛着红,似在害羞一般,黑发衬托下,显得尤为的白,纤细的脖子,他一只手就能握住全部,让她死其实很容易,但是让她安然无恙的坐在自己面前却有些难忍的冲动,可怕的是,这个冲动他叫不上名字。这个女人消除了他的工作烦躁后又点燃了另一种烦躁。他一直看着她白葱的手指灵活的用刀剥掉皮,白萝卜与她的雪白手指分不出谁更洁白,谁更能引起食欲。他就静静的看着她,大约有一分钟,然后上了楼,听到上楼的脚步她才注意到主人回家了。等他换好衣服再下楼,她已经把阳台收拾干净,地上没有一片皮屑,正搬动着沉重的咸菜缸。
‘你在做什么?’那是他第一次和她对话,过去他与她几乎都没碰过面。
‘做腌萝卜。’他见到她局促的手揪着围裙。
‘那是什么?’
‘正好到晚餐时间了,我给您尝尝吧。’一会功夫,她就做好了咖喱饭,把腌萝卜放在小碟里,整齐的摆放在餐桌上。
他只是回来换个衣服而已,却坐在桌子边,拿起了筷子,尝了那个腌萝卜。
很好吃,他从未吃过咸菜,第一次吃的就是这个人腌的萝卜,清脆爽口,解了咖喱的油腻味浓。
那以后,他会时不时的赶在饭口回家一趟,她什么都不问,饭菜已经摆放在餐桌上了。
去饭锅里盛了一碗饭,冰箱里有已经备好的咸菜,他只需要拿出来即可。顺便把那个长了杂草的花摆在面前,他在娜蓿的冰饮录里看到了这个家伙的照片,也知晓了这个杂草。娜蓿的冰饮录和其他女孩的完全不同,至少是在他交往的女孩中。他有一个喜欢翻阅别人冰饮录的习惯,尽管他自己不爱发。他的圈子里很多都是富家女或者拜金女,就是人们常说的MS女孩,一身名牌武装,经常出国旅游,参加各种时尚趴,炫富成了日常的女生。他每次约的女孩,也都是在长期观察了对方的冰饮录以后做的取舍。他约过在冰饮录里谩骂渣男的、每天都去高岭国购买奢侈品的、晒自己各种包包口红的等等。因为见识太多,所以那些把男人迷得晕头转向的女人,在他这里不过是一个个鉴婊试验品。在他眼中,女人如同变色龙一般,她们的脸色性格会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陌生人面前一个样、熟人面前一个样、男性友人面前一个样、女性友人面前一个样、父母面前一个样、恋人面前一个样,各种各样,千变万化。而他早已经一一破解,因为每一个他约的女孩,都要经过他三天以上的跟踪调查了解。
唯一,表里如一的只有娜蓿,这个女人,哪怕虚伪的装装样子都不会,所以至今连男人的手都没碰过,算是一股清流了。但是,像娜蓿这样的清流,身上没有闪光点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种种纠葛,别说了解,他在街上遇到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尽管MS女孩现实,但是她们都很美啊,男人都是这样,就算悟了,依旧执迷。
不会伪装自己的女人,除非有姣好的容貌,否则拿什么吸引男人注意力呢?娜蓿,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这个道理。
年幼时听母亲说过——女人是一本书。帛犹昔读得书可以开一家图书馆了,有的书看到开头恨不得快些翻到结尾,有的书开头平平无奇越往后看得越津津有味,舍不得看到结尾。他庆幸的是,娜蓿是后者,要不然,少了乐趣的阅读体验是糟糕的,他不喜欢。
他清楚娜蓿的每一件事——她收养的那只流浪狗的名字,那只狗经常会跑到哪只母狗门口蹲守;她喜欢哪家餐厅,也许一次没去过,但是每次路过会多看几眼;她经常看的婚纱是哪一件;最常去哪个旧货摊买衣服,甚至精细到她一日三餐吃什么,几点几分到达酒吧打工,去集市会买哪几种菜,他都一清二楚。她的生活没有虚荣没有攀比,只有大写的真实。这些真实都是他这个富家子弟从未经历过的,见识过的。
他遇到了一个让他措手不及、捉摸不透的女人,一个有毒的女人,这种毒叫瘾——
不自觉的抬眼朝对面看去,这个时间娜蓿已经上班了,他明明知道却还是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只能说长年累月积攒的习惯化成了本能,融入了骨子里。尽管只有一天,但是他依然禁不住去想,在他看不到的这一天里,她会发生什么——是不是她依然朝九晚五的去画廊上班;是不是依然会从他家离开后去给狗喂食;会不会遇到上次那个帮她找到狗的男人、、、。
一个电话把他从胡思乱想中拽了出来,他看到来电显示的是祖父,索性把手机关机了。
☆、重要
重要
“你一天不看她就浑身难受吧?”
“什么意思?”
“要不你也不能这么早就赶回来了。”
一大早,雅述已经歇业,门被帛犹昔无情的砸开了。
“葛朗台呢?”
“替你盯梢去了。” 一想到在那个闷热的车内呆了好几个小时;像个变态跟踪狂一样的跟在新员工的身后;还有那个快被灰尘掩埋的废弃大厦雅述就一阵郁闷,刚擦了一半的杯子也不擦了,往吧台上 ↑返回顶部↑
‘你在做什么?’那是他第一次和她对话,过去他与她几乎都没碰过面。
‘做腌萝卜。’他见到她局促的手揪着围裙。
‘那是什么?’
‘正好到晚餐时间了,我给您尝尝吧。’一会功夫,她就做好了咖喱饭,把腌萝卜放在小碟里,整齐的摆放在餐桌上。
他只是回来换个衣服而已,却坐在桌子边,拿起了筷子,尝了那个腌萝卜。
很好吃,他从未吃过咸菜,第一次吃的就是这个人腌的萝卜,清脆爽口,解了咖喱的油腻味浓。
那以后,他会时不时的赶在饭口回家一趟,她什么都不问,饭菜已经摆放在餐桌上了。
去饭锅里盛了一碗饭,冰箱里有已经备好的咸菜,他只需要拿出来即可。顺便把那个长了杂草的花摆在面前,他在娜蓿的冰饮录里看到了这个家伙的照片,也知晓了这个杂草。娜蓿的冰饮录和其他女孩的完全不同,至少是在他交往的女孩中。他有一个喜欢翻阅别人冰饮录的习惯,尽管他自己不爱发。他的圈子里很多都是富家女或者拜金女,就是人们常说的MS女孩,一身名牌武装,经常出国旅游,参加各种时尚趴,炫富成了日常的女生。他每次约的女孩,也都是在长期观察了对方的冰饮录以后做的取舍。他约过在冰饮录里谩骂渣男的、每天都去高岭国购买奢侈品的、晒自己各种包包口红的等等。因为见识太多,所以那些把男人迷得晕头转向的女人,在他这里不过是一个个鉴婊试验品。在他眼中,女人如同变色龙一般,她们的脸色性格会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陌生人面前一个样、熟人面前一个样、男性友人面前一个样、女性友人面前一个样、父母面前一个样、恋人面前一个样,各种各样,千变万化。而他早已经一一破解,因为每一个他约的女孩,都要经过他三天以上的跟踪调查了解。
唯一,表里如一的只有娜蓿,这个女人,哪怕虚伪的装装样子都不会,所以至今连男人的手都没碰过,算是一股清流了。但是,像娜蓿这样的清流,身上没有闪光点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种种纠葛,别说了解,他在街上遇到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尽管MS女孩现实,但是她们都很美啊,男人都是这样,就算悟了,依旧执迷。
不会伪装自己的女人,除非有姣好的容貌,否则拿什么吸引男人注意力呢?娜蓿,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这个道理。
年幼时听母亲说过——女人是一本书。帛犹昔读得书可以开一家图书馆了,有的书看到开头恨不得快些翻到结尾,有的书开头平平无奇越往后看得越津津有味,舍不得看到结尾。他庆幸的是,娜蓿是后者,要不然,少了乐趣的阅读体验是糟糕的,他不喜欢。
他清楚娜蓿的每一件事——她收养的那只流浪狗的名字,那只狗经常会跑到哪只母狗门口蹲守;她喜欢哪家餐厅,也许一次没去过,但是每次路过会多看几眼;她经常看的婚纱是哪一件;最常去哪个旧货摊买衣服,甚至精细到她一日三餐吃什么,几点几分到达酒吧打工,去集市会买哪几种菜,他都一清二楚。她的生活没有虚荣没有攀比,只有大写的真实。这些真实都是他这个富家子弟从未经历过的,见识过的。
他遇到了一个让他措手不及、捉摸不透的女人,一个有毒的女人,这种毒叫瘾——
不自觉的抬眼朝对面看去,这个时间娜蓿已经上班了,他明明知道却还是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只能说长年累月积攒的习惯化成了本能,融入了骨子里。尽管只有一天,但是他依然禁不住去想,在他看不到的这一天里,她会发生什么——是不是她依然朝九晚五的去画廊上班;是不是依然会从他家离开后去给狗喂食;会不会遇到上次那个帮她找到狗的男人、、、。
一个电话把他从胡思乱想中拽了出来,他看到来电显示的是祖父,索性把手机关机了。
☆、重要
重要
“你一天不看她就浑身难受吧?”
“什么意思?”
“要不你也不能这么早就赶回来了。”
一大早,雅述已经歇业,门被帛犹昔无情的砸开了。
“葛朗台呢?”
“替你盯梢去了。” 一想到在那个闷热的车内呆了好几个小时;像个变态跟踪狂一样的跟在新员工的身后;还有那个快被灰尘掩埋的废弃大厦雅述就一阵郁闷,刚擦了一半的杯子也不擦了,往吧台上 ↑返回顶部↑
出来,因为热,微微的泛着红,似在害羞一般,黑发衬托下,显得尤为的白,纤细的脖子,他一只手就能握住全部,让她死其实很容易,但是让她安然无恙的坐在自己面前却有些难忍的冲动,可怕的是,这个冲动他叫不上名字。这个女人消除了他的工作烦躁后又点燃了另一种烦躁。他一直看着她白葱的手指灵活的用刀剥掉皮,白萝卜与她的雪白手指分不出谁更洁白,谁更能引起食欲。他就静静的看着她,大约有一分钟,然后上了楼,听到上楼的脚步她才注意到主人回家了。等他换好衣服再下楼,她已经把阳台收拾干净,地上没有一片皮屑,正搬动着沉重的咸菜缸。
‘你在做什么?’那是他第一次和她对话,过去他与她几乎都没碰过面。
‘做腌萝卜。’他见到她局促的手揪着围裙。
‘那是什么?’
‘正好到晚餐时间了,我给您尝尝吧。’一会功夫,她就做好了咖喱饭,把腌萝卜放在小碟里,整齐的摆放在餐桌上。
他只是回来换个衣服而已,却坐在桌子边,拿起了筷子,尝了那个腌萝卜。
很好吃,他从未吃过咸菜,第一次吃的就是这个人腌的萝卜,清脆爽口,解了咖喱的油腻味浓。
那以后,他会时不时的赶在饭口回家一趟,她什么都不问,饭菜已经摆放在餐桌上了。
去饭锅里盛了一碗饭,冰箱里有已经备好的咸菜,他只需要拿出来即可。顺便把那个长了杂草的花摆在面前,他在娜蓿的冰饮录里看到了这个家伙的照片,也知晓了这个杂草。娜蓿的冰饮录和其他女孩的完全不同,至少是在他交往的女孩中。他有一个喜欢翻阅别人冰饮录的习惯,尽管他自己不爱发。他的圈子里很多都是富家女或者拜金女,就是人们常说的MS女孩,一身名牌武装,经常出国旅游,参加各种时尚趴,炫富成了日常的女生。他每次约的女孩,也都是在长期观察了对方的冰饮录以后做的取舍。他约过在冰饮录里谩骂渣男的、每天都去高岭国购买奢侈品的、晒自己各种包包口红的等等。因为见识太多,所以那些把男人迷得晕头转向的女人,在他这里不过是一个个鉴婊试验品。在他眼中,女人如同变色龙一般,她们的脸色性格会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陌生人面前一个样、熟人面前一个样、男性友人面前一个样、女性友人面前一个样、父母面前一个样、恋人面前一个样,各种各样,千变万化。而他早已经一一破解,因为每一个他约的女孩,都要经过他三天以上的跟踪调查了解。
唯一,表里如一的只有娜蓿,这个女人,哪怕虚伪的装装样子都不会,所以至今连男人的手都没碰过,算是一股清流了。但是,像娜蓿这样的清流,身上没有闪光点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种种纠葛,别说了解,他在街上遇到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尽管MS女孩现实,但是她们都很美啊,男人都是这样,就算悟了,依旧执迷。
不会伪装自己的女人,除非有姣好的容貌,否则拿什么吸引男人注意力呢?娜蓿,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这个道理。
年幼时听母亲说过——女人是一本书。帛犹昔读得书可以开一家图书馆了,有的书看到开头恨不得快些翻到结尾,有的书开头平平无奇越往后看得越津津有味,舍不得看到结尾。他庆幸的是,娜蓿是后者,要不然,少了乐趣的阅读体验是糟糕的,他不喜欢。
他清楚娜蓿的每一件事——她收养的那只流浪狗的名字,那只狗经常会跑到哪只母狗门口蹲守;她喜欢哪家餐厅,也许一次没去过,但是每次路过会多看几眼;她经常看的婚纱是哪一件;最常去哪个旧货摊买衣服,甚至精细到她一日三餐吃什么,几点几分到达酒吧打工,去集市会买哪几种菜,他都一清二楚。她的生活没有虚荣没有攀比,只有大写的真实。这些真实都是他这个富家子弟从未经历过的,见识过的。
他遇到了一个让他措手不及、捉摸不透的女人,一个有毒的女人,这种毒叫瘾——
不自觉的抬眼朝对面看去,这个时间娜蓿已经上班了,他明明知道却还是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只能说长年累月积攒的习惯化成了本能,融入了骨子里。尽管只有一天,但是他依然禁不住去想,在他看不到的这一天里,她会发生什么——是不是她依然朝九晚五的去画廊上班;是不是依然会从他家离开后去给狗喂食;会不会遇到上次那个帮她找到狗的男人、、、。
一个电话把他从胡思乱想中拽了出来,他看到来电显示的是祖父,索性把手机关机了。
☆、重要
重要
“你一天不看她就浑身难受吧?”
“什么意思?”
“要不你也不能这么早就赶回来了。”
一大早,雅述已经歇业,门被帛犹昔无情的砸开了。
“葛朗台呢?”
“替你盯梢去了。” 一想到在那个闷热的车内呆了好几个小时;像个变态跟踪狂一样的跟在新员工的身后;还有那个快被灰尘掩埋的废弃大厦雅述就一阵郁闷,刚擦了一半的杯子也不擦了,往吧台上
‘你在做什么?’那是他第一次和她对话,过去他与她几乎都没碰过面。
‘做腌萝卜。’他见到她局促的手揪着围裙。
‘那是什么?’
‘正好到晚餐时间了,我给您尝尝吧。’一会功夫,她就做好了咖喱饭,把腌萝卜放在小碟里,整齐的摆放在餐桌上。
他只是回来换个衣服而已,却坐在桌子边,拿起了筷子,尝了那个腌萝卜。
很好吃,他从未吃过咸菜,第一次吃的就是这个人腌的萝卜,清脆爽口,解了咖喱的油腻味浓。
那以后,他会时不时的赶在饭口回家一趟,她什么都不问,饭菜已经摆放在餐桌上了。
去饭锅里盛了一碗饭,冰箱里有已经备好的咸菜,他只需要拿出来即可。顺便把那个长了杂草的花摆在面前,他在娜蓿的冰饮录里看到了这个家伙的照片,也知晓了这个杂草。娜蓿的冰饮录和其他女孩的完全不同,至少是在他交往的女孩中。他有一个喜欢翻阅别人冰饮录的习惯,尽管他自己不爱发。他的圈子里很多都是富家女或者拜金女,就是人们常说的MS女孩,一身名牌武装,经常出国旅游,参加各种时尚趴,炫富成了日常的女生。他每次约的女孩,也都是在长期观察了对方的冰饮录以后做的取舍。他约过在冰饮录里谩骂渣男的、每天都去高岭国购买奢侈品的、晒自己各种包包口红的等等。因为见识太多,所以那些把男人迷得晕头转向的女人,在他这里不过是一个个鉴婊试验品。在他眼中,女人如同变色龙一般,她们的脸色性格会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陌生人面前一个样、熟人面前一个样、男性友人面前一个样、女性友人面前一个样、父母面前一个样、恋人面前一个样,各种各样,千变万化。而他早已经一一破解,因为每一个他约的女孩,都要经过他三天以上的跟踪调查了解。
唯一,表里如一的只有娜蓿,这个女人,哪怕虚伪的装装样子都不会,所以至今连男人的手都没碰过,算是一股清流了。但是,像娜蓿这样的清流,身上没有闪光点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种种纠葛,别说了解,他在街上遇到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尽管MS女孩现实,但是她们都很美啊,男人都是这样,就算悟了,依旧执迷。
不会伪装自己的女人,除非有姣好的容貌,否则拿什么吸引男人注意力呢?娜蓿,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这个道理。
年幼时听母亲说过——女人是一本书。帛犹昔读得书可以开一家图书馆了,有的书看到开头恨不得快些翻到结尾,有的书开头平平无奇越往后看得越津津有味,舍不得看到结尾。他庆幸的是,娜蓿是后者,要不然,少了乐趣的阅读体验是糟糕的,他不喜欢。
他清楚娜蓿的每一件事——她收养的那只流浪狗的名字,那只狗经常会跑到哪只母狗门口蹲守;她喜欢哪家餐厅,也许一次没去过,但是每次路过会多看几眼;她经常看的婚纱是哪一件;最常去哪个旧货摊买衣服,甚至精细到她一日三餐吃什么,几点几分到达酒吧打工,去集市会买哪几种菜,他都一清二楚。她的生活没有虚荣没有攀比,只有大写的真实。这些真实都是他这个富家子弟从未经历过的,见识过的。
他遇到了一个让他措手不及、捉摸不透的女人,一个有毒的女人,这种毒叫瘾——
不自觉的抬眼朝对面看去,这个时间娜蓿已经上班了,他明明知道却还是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只能说长年累月积攒的习惯化成了本能,融入了骨子里。尽管只有一天,但是他依然禁不住去想,在他看不到的这一天里,她会发生什么——是不是她依然朝九晚五的去画廊上班;是不是依然会从他家离开后去给狗喂食;会不会遇到上次那个帮她找到狗的男人、、、。
一个电话把他从胡思乱想中拽了出来,他看到来电显示的是祖父,索性把手机关机了。
☆、重要
重要
“你一天不看她就浑身难受吧?”
“什么意思?”
“要不你也不能这么早就赶回来了。”
一大早,雅述已经歇业,门被帛犹昔无情的砸开了。
“葛朗台呢?”
“替你盯梢去了。” 一想到在那个闷热的车内呆了好几个小时;像个变态跟踪狂一样的跟在新员工的身后;还有那个快被灰尘掩埋的废弃大厦雅述就一阵郁闷,刚擦了一半的杯子也不擦了,往吧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