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九章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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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九章感同身受

    云琅不认识李息,即便是在历史书上,关于这个人的记载也不多,所以就很难亲切的起来。

    曹襄要陷害人,就随他去,政治手段而已,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之所以会对云琅说,毫无疑问,他将云琅看的比李息或者一个材官将军的职位重要。

    朋友间有时候就是这样,做事情的方式确定对朋友的珍惜程度,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人没机会有,所以大家就按照重视程度来衡量一下友情没有什么问题。

    功利性的社会就这样构成了……云琅才发现,这种对待朋友的方式不是后世人发明的,而是出自我们的祖先。

    原野自然是空旷的,这个空旷是人类认为的,人家的生活其实很热闹,不但有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绿油油的植物,油蛉会在草丛里高歌,螳螂会在草叶上决斗,两条缠绵的蛇从地平线这边一直纠缠到地平线消失的地方。

    从未寂寞过,只不过是人类将自己的寂寞强加给了原野。

    云琅站在麦田里,用钩镰收割着麦穗,这个活计很辛苦,尤其是要在浩如烟海的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这对有强迫症的云琅来说简直太难了。

    只要看到一穗比较茁壮的,就犹豫着考虑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以至于他顶着大日头从田地的这头来回走了三遍,背篓里的麦穗依旧少的可怜,而且,这些麦穗并非是整块田地里最大的。

    相反,孟大,孟二的收获就要好得多,他们只要看见一穗超乎其余麦穗的种粮,就会欢呼着割下来,一个上午下来,欢快的两兄弟收获满满,他们挑选的种粮居然是最好的。

    至于云琅,已经快被所有人瞧不起了。

    “你们懂个屁,只有上等人才会如此严谨!少爷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不要最好的,不要不好的,只挑选中间的,这就是少爷经常说的中庸之道!”

    听了梁翁的一席话,众人才重新恢复了对云琅的敬仰之情。

    这段话自然是屁话!

    种粮自然就要挑选最好的,按照什么中庸之道选择出来的种粮播种下去,明年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我们还是挑选最好的,这一点不要学少爷,少爷聪慧,他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就需要很久……”

    云琅皱着眉头比量着自己采摘的种粮跟孟大采摘的种粮之间的区别,这其实没什么好比量的,孟大采摘的种粮明显比云琅采摘的大,麦粒还饱满……

    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心思单纯的人去做就好,自己就算了,从小心思就没纯洁过,更不要说现在了。

    专注是一个很高贵的品质,尤其是面对眼前将要开展的生物工程,更需要持之以恒永不放弃的精神,因为培育种粮是一个极其漫长极其无聊的过程。

    云家的生物工程很快就进行了,过程非常的简单,挑选最大的白菜相互苟合,然后收种子,然后再种下去,把这个过程一直锲而不舍的进行下去,云琅就认为自己迟早能吃到十几斤重的大白菜。

    如果总是从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将它种下去,明年再挑拣最大的麦穗,继续种下去,迟早有一天,云琅就会有亩产五百斤的麦子。

    当这个思想在云家传播开来之后,孟大就认为把鸭子跟鸡关在一起,它们就该生养出一种新的家禽——鸡鸭!

    当然,孩子们对孟大的说法笃信不移,他们不但相信,而且也已开始做了,唯一改变的地方就是——孩子们把鸡跟鹅关在了一起,孟大的想法太蠢,为什么不直接制造一种叫做鸡鹅的家禽,很明显,鹅比鸭子大的太多了……

    “你上回骂我什么来着?什么逼?”

    “傻x!“

    “就是这个傻x!我记了好几次都没记住,今天算是记住了,如今,你云家庄子里全是这种傻x”

    曹襄端着一个巨大的碗吃凉面,见云琅从外面疲惫的回来了,就笑吟吟的夸奖云家全庄子的人。

    他如今大病初愈,饭量大的吓人,以前,他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养了虫子,现在他吃进去的食物开始滋养身体了,所以,一个翩翩佳公子已经逐渐有了雏形,他准备再多吃一些,至少要变成能披挂着三五十斤重的铠甲可以挥舞着马槊杀敌的壮汉。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天下诸侯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云琅笑吟吟的把唐寅的诗胡乱改动了一下,就念叨了出来,然后就把背篓里的麦穗倒在太阳地里小心的铺平,饿死爹娘,不动种子粮,这东西可不敢大意。

    至于他看不起云家正在进行的生物工程实验,这跟他古人的见识狭隘有关,不好过多的计较。

    “这几句顺口溜不错,下回再看到别的傻x就念出来,应该很不错,对了,你准备一下,我母亲明天就要到了,她想感谢一下你,带来了不少礼物!”

    云琅一听长平要来,一张脸顿时就抽成了包子,指着忙碌的仆妇们道:“秋收就要开始了,你母亲这时候来添乱干什么,去年的遭遇忘记了?要是再来一场大雨,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曹襄笑道:“没法子,御史大夫李息在太皇太后驾崩的时候敦伦的事情被人掀出来了,在举国举哀的日子里造人,这是对太皇太后的大不敬,陛下认为他行为有失检点,就罚他为太皇太后守陵一年。”

    “这样也有罪?”

    “本来没事,被掀出来就有事!”

    “谁偷看了人家夫妇敦伦?”

    “不用偷看,他儿子李勇就是证据,哈哈哈哈哈……”

    这么好玩的事情云琅自然跟曹襄一起哈哈大笑,祸害别人的快感万万不能独享。

    “我母亲来云家庄子,其实就不在你家停留,丢一堆礼物给你就回去长门宫!”

    笑话说完了,曹襄又开始说正事。

    “这么说,你母亲准备跟阿娇摊牌?”

    “对啊,阿娇身为长辈欺负了我这么久,赢了我那么多的银钱,总要给一个交代吧?

    我是晚辈,被长辈欺辱了只能忍气吞声,我母亲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哪怕是去了一言不发,阿娇也理亏!”

    “我记得是你存心不良啊!”

    “对啊,可是我母亲不知道啊,我一个浪荡子拿家里的钱粮出来赌博不学好,阿娇身为长辈不但不知道规劝,反而用长辈的身份害我输钱,这样的事情,我母亲难道不该过问一下吗?”

    云琅挠挠下巴,瞅着曹襄道:“跟阿娇的遭遇比起来,长公主殿下还真是没有坑我!”

    曹襄冷笑一声道:“确实如此,你如果多知道一些我母亲的故事,你就会觉得她真的把你当亲近的晚辈在爱护!”

    云琅怜悯的瞅着曹襄道:“在你母亲这样的关怀下,你能活到今日,真是苦了你了。”

    曹襄放下手里的饭碗叹息一声道:“我母亲嫁去卫家的前一晚上拥抱着我流了一晚上的眼泪,我开心的几乎要昏过去了,脸上却要带着悲伤的神色,你知道那有多难吗?”

    云琅拍拍曹襄的手道:“感同身受啊!”

    曹襄挺起胸膛道:“母亲是在我得病之后才嫁去卫家的,估计是她想再生一个身体完好的孩子吧。”

    云琅笑道:“你一定想错了,你母亲与卫青的婚事是陛下赐婚,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曹襄忽然笑了,连连点头道:“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我是她最心爱的儿子!”

    云琅大笑道:“必定如此!”

    曹襄从身后拿出一坛子酒道:“我今天想喝点酒成不成?”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喝九成,你只能喝一成。”

    “好啊!”曹襄说着话就拍开坛子上封泥,嘴对嘴的就咕咚,咕咚的大喝起来! ↑返回顶部↑
    第一二九章感同身受

    云琅不认识李息,即便是在历史书上,关于这个人的记载也不多,所以就很难亲切的起来。

    曹襄要陷害人,就随他去,政治手段而已,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之所以会对云琅说,毫无疑问,他将云琅看的比李息或者一个材官将军的职位重要。

    朋友间有时候就是这样,做事情的方式确定对朋友的珍惜程度,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人没机会有,所以大家就按照重视程度来衡量一下友情没有什么问题。

    功利性的社会就这样构成了……云琅才发现,这种对待朋友的方式不是后世人发明的,而是出自我们的祖先。

    原野自然是空旷的,这个空旷是人类认为的,人家的生活其实很热闹,不但有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绿油油的植物,油蛉会在草丛里高歌,螳螂会在草叶上决斗,两条缠绵的蛇从地平线这边一直纠缠到地平线消失的地方。

    从未寂寞过,只不过是人类将自己的寂寞强加给了原野。

    云琅站在麦田里,用钩镰收割着麦穗,这个活计很辛苦,尤其是要在浩如烟海的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这对有强迫症的云琅来说简直太难了。

    只要看到一穗比较茁壮的,就犹豫着考虑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以至于他顶着大日头从田地的这头来回走了三遍,背篓里的麦穗依旧少的可怜,而且,这些麦穗并非是整块田地里最大的。

    相反,孟大,孟二的收获就要好得多,他们只要看见一穗超乎其余麦穗的种粮,就会欢呼着割下来,一个上午下来,欢快的两兄弟收获满满,他们挑选的种粮居然是最好的。

    至于云琅,已经快被所有人瞧不起了。

    “你们懂个屁,只有上等人才会如此严谨!少爷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不要最好的,不要不好的,只挑选中间的,这就是少爷经常说的中庸之道!”

    听了梁翁的一席话,众人才重新恢复了对云琅的敬仰之情。

    这段话自然是屁话!

    种粮自然就要挑选最好的,按照什么中庸之道选择出来的种粮播种下去,明年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我们还是挑选最好的,这一点不要学少爷,少爷聪慧,他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就需要很久……”

    云琅皱着眉头比量着自己采摘的种粮跟孟大采摘的种粮之间的区别,这其实没什么好比量的,孟大采摘的种粮明显比云琅采摘的大,麦粒还饱满……

    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心思单纯的人去做就好,自己就算了,从小心思就没纯洁过,更不要说现在了。

    专注是一个很高贵的品质,尤其是面对眼前将要开展的生物工程,更需要持之以恒永不放弃的精神,因为培育种粮是一个极其漫长极其无聊的过程。

    云家的生物工程很快就进行了,过程非常的简单,挑选最大的白菜相互苟合,然后收种子,然后再种下去,把这个过程一直锲而不舍的进行下去,云琅就认为自己迟早能吃到十几斤重的大白菜。

    如果总是从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将它种下去,明年再挑拣最大的麦穗,继续种下去,迟早有一天,云琅就会有亩产五百斤的麦子。

    当这个思想在云家传播开来之后,孟大就认为把鸭子跟鸡关在一起,它们就该生养出一种新的家禽——鸡鸭!

    当然,孩子们对孟大的说法笃信不移,他们不但相信,而且也已开始做了,唯一改变的地方就是——孩子们把鸡跟鹅关在了一起,孟大的想法太蠢,为什么不直接制造一种叫做鸡鹅的家禽,很明显,鹅比鸭子大的太多了……

    “你上回骂我什么来着?什么逼?”

    “傻x!“

    “就是这个傻x!我记了好几次都没记住,今天算是记住了,如今,你云家庄子里全是这种傻x”

    曹襄端着一个巨大的碗吃凉面,见云琅从外面疲惫的回来了,就笑吟吟的夸奖云家全庄子的人。

    他如今大病初愈,饭量大的吓人,以前,他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养了虫子,现在他吃进去的食物开始滋养身体了,所以,一个翩翩佳公子已经逐渐有了雏形,他准备再多吃一些,至少要变成能披挂着三五十斤重的铠甲可以挥舞着马槊杀敌的壮汉。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天下诸侯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云琅笑吟吟的把唐寅的诗胡乱改动了一下,就念叨了出来,然后就把背篓里的麦穗倒在太阳地里小心的铺平,饿死爹娘,不动种子粮,这东西可不敢大意。

    至于他看不起云家正在进行的生物工程实验,这跟他古人的见识狭隘有关,不好过多的计较。

    “这几句顺口溜不错,下回再看到别的傻x就念出来,应该很不错,对了,你准备一下,我母亲明天就要到了,她想感谢一下你,带来了不少礼物!”

    云琅一听长平要来,一张脸顿时就抽成了包子,指着忙碌的仆妇们道:“秋收就要开始了,你母亲这时候来添乱干什么,去年的遭遇忘记了?要是再来一场大雨,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曹襄笑道:“没法子,御史大夫李息在太皇太后驾崩的时候敦伦的事情被人掀出来了,在举国举哀的日子里造人,这是对太皇太后的大不敬,陛下认为他行为有失检点,就罚他为太皇太后守陵一年。”

    “这样也有罪?”

    “本来没事,被掀出来就有事!”

    “谁偷看了人家夫妇敦伦?”

    “不用偷看,他儿子李勇就是证据,哈哈哈哈哈……”

    这么好玩的事情云琅自然跟曹襄一起哈哈大笑,祸害别人的快感万万不能独享。

    “我母亲来云家庄子,其实就不在你家停留,丢一堆礼物给你就回去长门宫!”

    笑话说完了,曹襄又开始说正事。

    “这么说,你母亲准备跟阿娇摊牌?”

    “对啊,阿娇身为长辈欺负了我这么久,赢了我那么多的银钱,总要给一个交代吧?

    我是晚辈,被长辈欺辱了只能忍气吞声,我母亲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哪怕是去了一言不发,阿娇也理亏!”

    “我记得是你存心不良啊!”

    “对啊,可是我母亲不知道啊,我一个浪荡子拿家里的钱粮出来赌博不学好,阿娇身为长辈不但不知道规劝,反而用长辈的身份害我输钱,这样的事情,我母亲难道不该过问一下吗?”

    云琅挠挠下巴,瞅着曹襄道:“跟阿娇的遭遇比起来,长公主殿下还真是没有坑我!”

    曹襄冷笑一声道:“确实如此,你如果多知道一些我母亲的故事,你就会觉得她真的把你当亲近的晚辈在爱护!”

    云琅怜悯的瞅着曹襄道:“在你母亲这样的关怀下,你能活到今日,真是苦了你了。”

    曹襄放下手里的饭碗叹息一声道:“我母亲嫁去卫家的前一晚上拥抱着我流了一晚上的眼泪,我开心的几乎要昏过去了,脸上却要带着悲伤的神色,你知道那有多难吗?”

    云琅拍拍曹襄的手道:“感同身受啊!”

    曹襄挺起胸膛道:“母亲是在我得病之后才嫁去卫家的,估计是她想再生一个身体完好的孩子吧。”

    云琅笑道:“你一定想错了,你母亲与卫青的婚事是陛下赐婚,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曹襄忽然笑了,连连点头道:“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我是她最心爱的儿子!”

    云琅大笑道:“必定如此!”

    曹襄从身后拿出一坛子酒道:“我今天想喝点酒成不成?”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喝九成,你只能喝一成。”

    “好啊!”曹襄说着话就拍开坛子上封泥,嘴对嘴的就咕咚,咕咚的大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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