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八章没有吃闲饭的人
第一六八章没有吃闲饭的人
如果只看这些勋贵们的动态,云琅一定会得出一个大汉国长久不了的结论。
可是,历史他是知道的,所以,大汉国在百年之内还是稳稳当当的存在着,而且依旧保持了住了自己强大的统治。
既然前边得出的结论是错的,那么,就能得出另外一个重要的理论——那就是说,勋贵阶层的去留,对一个国家或许有削弱作用,却不是必须存在的一群人。
相比勋贵们,云琅以为百姓才是让一个种族绵延数千年而盛名不坠的主要力量。
云琅当然是希望大汉这个种族永远存在的,如果可能他希望这个古老,高贵的种族可以万年不衰。
既然是这样,对百姓好一点,就是在对自己所在的种族表现出来了一点善意。
催生出一个高效的农业区,云琅以为是重中之重,唯有将农业的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商业才会自然繁荣。
没有人喜欢贫穷,只要是一个人,都有成为富人的野心,而这种野心,在大汉人身上显得格外强烈。
冬日的时候,云琅路过的那一家砖场,如今已然换人了,走进砖场,云琅没有看见那个狡狯的老翁,也没有看到那些衣衫褴褛的烧砖人。
还以为有人夺走了他家的砖场,问过人之后才知晓,那个狡狯的老头在他的龙窑将要达到使用寿命的时候,将他的砖场转卖给了有钱的外乡人。
外乡人不过烧了七八窑砖头,整个龙窑就被烧塌了。
现在,那个仪仗权势夺走龙窑的外地人欲哭无泪。
云琅听这个近乎传奇的故事,听得眉飞色舞,他甚至敢肯定,冬日里当他走进砖场的时候,那个该死的老头就在算计他,幸好,他对这个砖窑没有兴趣,否则,现在哭笑不得的就该是他云琅了。
底层百姓利用智慧战胜愚蠢的富人的故事,总是那么津津乐道,总是那么让人感到愉快。
作为富长良心,穷**计的代表性故事,云琅听得过瘾,一时冲动之下,就派人给那个转移了砖窑的老家伙送去了一斤茶叶。
“那个被穷人弄得快要破产的人其实就是我。”
曹襄仰天看着蓝天,叹息一声道:“我很想捏死那个老混蛋啊,派去的仆役,却被那个叫做应雪林的家伙给打断了腿送回来了。
然后,我就忘记了那个老混蛋,开始找应雪林的麻烦,然后,那个该死的县官,在我找上门的时候,却把大印往我怀里一丢,然后就说,不敢做我们曹氏的官员,准备回家去养驴,希望我能恩准!”
云琅乐不可支,挥舞着手道:“碰到滚刀肉了?”
曹襄一张白玉般的脸顿时就涨的通红,恨恨的道:“他一个一千担的正印县官,追着我要做叩拜陛下的大礼,你说,我不跑还等什么?”
云琅奇怪的道:“一千石的县官?”
曹襄指着富贵城方向道:“全大汉就他应雪林一个人,我舅舅看中了他滚刀肉的性子,这才把他安置在富贵城,专门跟我们作对。”
云琅点点头道:“这么说你没敢接人家的大印?”
曹襄苦笑道:“我骑着马跑的,他没追上。”
离开了曹氏失败的产业收购之地,再往前边走就是大片的农田了。
满山的油菜花开的正艳,蜂舞蝶飞的场面让人心醉。
油菜地边上的麦苗也窜出一尺高了,盛开的油菜花就像是给绿毯镶上了一道灿烂的金边。
来到这里曹襄就笑的如同一只狐狸一般,自从升官为大农臣,这家伙只要看到农作物,就会露出这副恶心的模样。
“这就是帝国强盛的基础!”
“一帮穷鬼只有吃饱了肚皮才会老老实实的接受老子的盘剥,你看着,他们一辈子都在辛苦的劳作,除过吃进肚子里的那点东西,剩下的全是老子的。
也只有无这样心中充满怜悯之情的人,才是真正对他们好的人。”
在曹襄吹牛的时候,云琅忽然发现,如今,在平原上干活的农夫又开始不穿衣服了。
远远地看不清楚,不过,怎么看,都是黑乎乎的一坨,绝对不是穿了衣服的模样。
“你知道我让上林苑的农夫农妇们穿上衣服花费了多少心血么?”
云琅的语气低沉,却有掩饰不住的怒火。
很久以来,云琅就坚持认为,一个人只有穿上衣服,吃饱了饭,才能真正的算做一个人,如果达不到这两点,那就是野兽,就是野人。
曹襄大笑道:“你昔日怜悯的宫奴,如今都变成自由人了,人家有地,只给自己劳作,现在干活的这些人那有一个汉人,全是匈奴奴隶。”
云琅狐疑的瞅了曹襄一眼,骑马走过去一看,很快又回来了,曹襄说的没错,全是匈奴人,不过,从他们熟练地耕地动作来看,又不像是匈奴人。
“卧虎地的匈奴人都被训练成这个样子了?”
“是啊,三十万匈奴,死的剩下了不到二十万,不会种地的全部都饿死了,剩下来的自然都是会种地的。
人呐,没有吃不了的苦,生死威逼之下,不会种地算什么,在那种情况下,然他们全部变成优伶,他们也能做到。”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用锁链锁住他们的双脚?”
曹襄皱眉道:“现在有一种说法甚嚣尘上,有人说这些匈奴人其实是匈奴大阏氏刘陵特意送到大汉来的,刘陵以为,匈奴人中会种地的人实在是太少,只会牧羊,匈奴人就只能随着牛羊漫山遍野的走,居无定所,只有学会了种地,匈奴人才会出现城池,出现稳固的地盘,出现可以随时收税的子民。
等到有一天,匈奴大军来了,这些匈奴人甚至可以被当做内应,与匈奴大军里应外合,攻破我大汉的城池,饱饱的劫掠一批之后,再躲进大漠深处,等待匈奴人再次强大起来。”
云琅想了片刻道:“这不可能。”
曹襄摇摇头道:“太行,王屋一代出现了匈奴人……”
云琅继续摇头道:“还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子民当做奴隶送给敌人,然后再劫掠回来这样的事情,在文皇帝的时候我觉得可能,现在,一点可能都没有。
这说不定又是刘陵传出来的消息,就是要我们把奴隶全部杀光,让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进攻漠北。”
曹襄哈哈笑道:“这些都不关我们的事情,边地的将军们如果现在还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他们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就算这里的奴隶全部开始动乱了,要杀光他们,也就是一夜间的事情,想在兵马如云的长安闹事,除了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第二代匈奴大规模降生就好了。”
“不可能有第二代匈奴降生,匈奴女人都嫁给了羌人,以及别的族人,唯独不给匈奴人在关中蔓延的机会。”
“羌人这些异族人如何羁縻呢?”
“汉化一部分,分化一部分,将大的族群拆解为小部族,将小部族拆解为村落,与我大汉人杂居,这种事情,不用我们操心,朝廷里那些儒门子弟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这也是千秋功业,也就是所谓的兵不血刃而让敌亡。
你没见过乡下土豪劣绅是如何对待外族人的,只要立下一座祠堂,不管你是谁,你姓什么,你是什么族人,都要跟他们祭拜一个祖宗,拜同一个神祗,穿一样的衣衫,吃一样的饭食,说一样的话,几年过后,谁还能记得自己什么人?
还不是最后都成了他们族人,最终成为了大汉人。
这个速度可能比你我想的要快。”
而且灭亡的非常干脆,堪称一点渣滓都不留下。 ↑返回顶部↑
如果只看这些勋贵们的动态,云琅一定会得出一个大汉国长久不了的结论。
可是,历史他是知道的,所以,大汉国在百年之内还是稳稳当当的存在着,而且依旧保持了住了自己强大的统治。
既然前边得出的结论是错的,那么,就能得出另外一个重要的理论——那就是说,勋贵阶层的去留,对一个国家或许有削弱作用,却不是必须存在的一群人。
相比勋贵们,云琅以为百姓才是让一个种族绵延数千年而盛名不坠的主要力量。
云琅当然是希望大汉这个种族永远存在的,如果可能他希望这个古老,高贵的种族可以万年不衰。
既然是这样,对百姓好一点,就是在对自己所在的种族表现出来了一点善意。
催生出一个高效的农业区,云琅以为是重中之重,唯有将农业的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商业才会自然繁荣。
没有人喜欢贫穷,只要是一个人,都有成为富人的野心,而这种野心,在大汉人身上显得格外强烈。
冬日的时候,云琅路过的那一家砖场,如今已然换人了,走进砖场,云琅没有看见那个狡狯的老翁,也没有看到那些衣衫褴褛的烧砖人。
还以为有人夺走了他家的砖场,问过人之后才知晓,那个狡狯的老头在他的龙窑将要达到使用寿命的时候,将他的砖场转卖给了有钱的外乡人。
外乡人不过烧了七八窑砖头,整个龙窑就被烧塌了。
现在,那个仪仗权势夺走龙窑的外地人欲哭无泪。
云琅听这个近乎传奇的故事,听得眉飞色舞,他甚至敢肯定,冬日里当他走进砖场的时候,那个该死的老头就在算计他,幸好,他对这个砖窑没有兴趣,否则,现在哭笑不得的就该是他云琅了。
底层百姓利用智慧战胜愚蠢的富人的故事,总是那么津津乐道,总是那么让人感到愉快。
作为富长良心,穷**计的代表性故事,云琅听得过瘾,一时冲动之下,就派人给那个转移了砖窑的老家伙送去了一斤茶叶。
“那个被穷人弄得快要破产的人其实就是我。”
曹襄仰天看着蓝天,叹息一声道:“我很想捏死那个老混蛋啊,派去的仆役,却被那个叫做应雪林的家伙给打断了腿送回来了。
然后,我就忘记了那个老混蛋,开始找应雪林的麻烦,然后,那个该死的县官,在我找上门的时候,却把大印往我怀里一丢,然后就说,不敢做我们曹氏的官员,准备回家去养驴,希望我能恩准!”
云琅乐不可支,挥舞着手道:“碰到滚刀肉了?”
曹襄一张白玉般的脸顿时就涨的通红,恨恨的道:“他一个一千担的正印县官,追着我要做叩拜陛下的大礼,你说,我不跑还等什么?”
云琅奇怪的道:“一千石的县官?”
曹襄指着富贵城方向道:“全大汉就他应雪林一个人,我舅舅看中了他滚刀肉的性子,这才把他安置在富贵城,专门跟我们作对。”
云琅点点头道:“这么说你没敢接人家的大印?”
曹襄苦笑道:“我骑着马跑的,他没追上。”
离开了曹氏失败的产业收购之地,再往前边走就是大片的农田了。
满山的油菜花开的正艳,蜂舞蝶飞的场面让人心醉。
油菜地边上的麦苗也窜出一尺高了,盛开的油菜花就像是给绿毯镶上了一道灿烂的金边。
来到这里曹襄就笑的如同一只狐狸一般,自从升官为大农臣,这家伙只要看到农作物,就会露出这副恶心的模样。
“这就是帝国强盛的基础!”
“一帮穷鬼只有吃饱了肚皮才会老老实实的接受老子的盘剥,你看着,他们一辈子都在辛苦的劳作,除过吃进肚子里的那点东西,剩下的全是老子的。
也只有无这样心中充满怜悯之情的人,才是真正对他们好的人。”
在曹襄吹牛的时候,云琅忽然发现,如今,在平原上干活的农夫又开始不穿衣服了。
远远地看不清楚,不过,怎么看,都是黑乎乎的一坨,绝对不是穿了衣服的模样。
“你知道我让上林苑的农夫农妇们穿上衣服花费了多少心血么?”
云琅的语气低沉,却有掩饰不住的怒火。
很久以来,云琅就坚持认为,一个人只有穿上衣服,吃饱了饭,才能真正的算做一个人,如果达不到这两点,那就是野兽,就是野人。
曹襄大笑道:“你昔日怜悯的宫奴,如今都变成自由人了,人家有地,只给自己劳作,现在干活的这些人那有一个汉人,全是匈奴奴隶。”
云琅狐疑的瞅了曹襄一眼,骑马走过去一看,很快又回来了,曹襄说的没错,全是匈奴人,不过,从他们熟练地耕地动作来看,又不像是匈奴人。
“卧虎地的匈奴人都被训练成这个样子了?”
“是啊,三十万匈奴,死的剩下了不到二十万,不会种地的全部都饿死了,剩下来的自然都是会种地的。
人呐,没有吃不了的苦,生死威逼之下,不会种地算什么,在那种情况下,然他们全部变成优伶,他们也能做到。”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用锁链锁住他们的双脚?”
曹襄皱眉道:“现在有一种说法甚嚣尘上,有人说这些匈奴人其实是匈奴大阏氏刘陵特意送到大汉来的,刘陵以为,匈奴人中会种地的人实在是太少,只会牧羊,匈奴人就只能随着牛羊漫山遍野的走,居无定所,只有学会了种地,匈奴人才会出现城池,出现稳固的地盘,出现可以随时收税的子民。
等到有一天,匈奴大军来了,这些匈奴人甚至可以被当做内应,与匈奴大军里应外合,攻破我大汉的城池,饱饱的劫掠一批之后,再躲进大漠深处,等待匈奴人再次强大起来。”
云琅想了片刻道:“这不可能。”
曹襄摇摇头道:“太行,王屋一代出现了匈奴人……”
云琅继续摇头道:“还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子民当做奴隶送给敌人,然后再劫掠回来这样的事情,在文皇帝的时候我觉得可能,现在,一点可能都没有。
这说不定又是刘陵传出来的消息,就是要我们把奴隶全部杀光,让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进攻漠北。”
曹襄哈哈笑道:“这些都不关我们的事情,边地的将军们如果现在还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他们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就算这里的奴隶全部开始动乱了,要杀光他们,也就是一夜间的事情,想在兵马如云的长安闹事,除了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第二代匈奴大规模降生就好了。”
“不可能有第二代匈奴降生,匈奴女人都嫁给了羌人,以及别的族人,唯独不给匈奴人在关中蔓延的机会。”
“羌人这些异族人如何羁縻呢?”
“汉化一部分,分化一部分,将大的族群拆解为小部族,将小部族拆解为村落,与我大汉人杂居,这种事情,不用我们操心,朝廷里那些儒门子弟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这也是千秋功业,也就是所谓的兵不血刃而让敌亡。
你没见过乡下土豪劣绅是如何对待外族人的,只要立下一座祠堂,不管你是谁,你姓什么,你是什么族人,都要跟他们祭拜一个祖宗,拜同一个神祗,穿一样的衣衫,吃一样的饭食,说一样的话,几年过后,谁还能记得自己什么人?
还不是最后都成了他们族人,最终成为了大汉人。
这个速度可能比你我想的要快。”
而且灭亡的非常干脆,堪称一点渣滓都不留下。 ↑返回顶部↑
第一六八章没有吃闲饭的人
如果只看这些勋贵们的动态,云琅一定会得出一个大汉国长久不了的结论。
可是,历史他是知道的,所以,大汉国在百年之内还是稳稳当当的存在着,而且依旧保持了住了自己强大的统治。
既然前边得出的结论是错的,那么,就能得出另外一个重要的理论——那就是说,勋贵阶层的去留,对一个国家或许有削弱作用,却不是必须存在的一群人。
相比勋贵们,云琅以为百姓才是让一个种族绵延数千年而盛名不坠的主要力量。
云琅当然是希望大汉这个种族永远存在的,如果可能他希望这个古老,高贵的种族可以万年不衰。
既然是这样,对百姓好一点,就是在对自己所在的种族表现出来了一点善意。
催生出一个高效的农业区,云琅以为是重中之重,唯有将农业的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商业才会自然繁荣。
没有人喜欢贫穷,只要是一个人,都有成为富人的野心,而这种野心,在大汉人身上显得格外强烈。
冬日的时候,云琅路过的那一家砖场,如今已然换人了,走进砖场,云琅没有看见那个狡狯的老翁,也没有看到那些衣衫褴褛的烧砖人。
还以为有人夺走了他家的砖场,问过人之后才知晓,那个狡狯的老头在他的龙窑将要达到使用寿命的时候,将他的砖场转卖给了有钱的外乡人。
外乡人不过烧了七八窑砖头,整个龙窑就被烧塌了。
现在,那个仪仗权势夺走龙窑的外地人欲哭无泪。
云琅听这个近乎传奇的故事,听得眉飞色舞,他甚至敢肯定,冬日里当他走进砖场的时候,那个该死的老头就在算计他,幸好,他对这个砖窑没有兴趣,否则,现在哭笑不得的就该是他云琅了。
底层百姓利用智慧战胜愚蠢的富人的故事,总是那么津津乐道,总是那么让人感到愉快。
作为富长良心,穷**计的代表性故事,云琅听得过瘾,一时冲动之下,就派人给那个转移了砖窑的老家伙送去了一斤茶叶。
“那个被穷人弄得快要破产的人其实就是我。”
曹襄仰天看着蓝天,叹息一声道:“我很想捏死那个老混蛋啊,派去的仆役,却被那个叫做应雪林的家伙给打断了腿送回来了。
然后,我就忘记了那个老混蛋,开始找应雪林的麻烦,然后,那个该死的县官,在我找上门的时候,却把大印往我怀里一丢,然后就说,不敢做我们曹氏的官员,准备回家去养驴,希望我能恩准!”
云琅乐不可支,挥舞着手道:“碰到滚刀肉了?”
曹襄一张白玉般的脸顿时就涨的通红,恨恨的道:“他一个一千担的正印县官,追着我要做叩拜陛下的大礼,你说,我不跑还等什么?”
云琅奇怪的道:“一千石的县官?”
曹襄指着富贵城方向道:“全大汉就他应雪林一个人,我舅舅看中了他滚刀肉的性子,这才把他安置在富贵城,专门跟我们作对。”
云琅点点头道:“这么说你没敢接人家的大印?”
曹襄苦笑道:“我骑着马跑的,他没追上。”
离开了曹氏失败的产业收购之地,再往前边走就是大片的农田了。
满山的油菜花开的正艳,蜂舞蝶飞的场面让人心醉。
油菜地边上的麦苗也窜出一尺高了,盛开的油菜花就像是给绿毯镶上了一道灿烂的金边。
来到这里曹襄就笑的如同一只狐狸一般,自从升官为大农臣,这家伙只要看到农作物,就会露出这副恶心的模样。
“这就是帝国强盛的基础!”
“一帮穷鬼只有吃饱了肚皮才会老老实实的接受老子的盘剥,你看着,他们一辈子都在辛苦的劳作,除过吃进肚子里的那点东西,剩下的全是老子的。
也只有无这样心中充满怜悯之情的人,才是真正对他们好的人。”
在曹襄吹牛的时候,云琅忽然发现,如今,在平原上干活的农夫又开始不穿衣服了。
远远地看不清楚,不过,怎么看,都是黑乎乎的一坨,绝对不是穿了衣服的模样。
“你知道我让上林苑的农夫农妇们穿上衣服花费了多少心血么?”
云琅的语气低沉,却有掩饰不住的怒火。
很久以来,云琅就坚持认为,一个人只有穿上衣服,吃饱了饭,才能真正的算做一个人,如果达不到这两点,那就是野兽,就是野人。
曹襄大笑道:“你昔日怜悯的宫奴,如今都变成自由人了,人家有地,只给自己劳作,现在干活的这些人那有一个汉人,全是匈奴奴隶。”
云琅狐疑的瞅了曹襄一眼,骑马走过去一看,很快又回来了,曹襄说的没错,全是匈奴人,不过,从他们熟练地耕地动作来看,又不像是匈奴人。
“卧虎地的匈奴人都被训练成这个样子了?”
“是啊,三十万匈奴,死的剩下了不到二十万,不会种地的全部都饿死了,剩下来的自然都是会种地的。
人呐,没有吃不了的苦,生死威逼之下,不会种地算什么,在那种情况下,然他们全部变成优伶,他们也能做到。”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用锁链锁住他们的双脚?”
曹襄皱眉道:“现在有一种说法甚嚣尘上,有人说这些匈奴人其实是匈奴大阏氏刘陵特意送到大汉来的,刘陵以为,匈奴人中会种地的人实在是太少,只会牧羊,匈奴人就只能随着牛羊漫山遍野的走,居无定所,只有学会了种地,匈奴人才会出现城池,出现稳固的地盘,出现可以随时收税的子民。
等到有一天,匈奴大军来了,这些匈奴人甚至可以被当做内应,与匈奴大军里应外合,攻破我大汉的城池,饱饱的劫掠一批之后,再躲进大漠深处,等待匈奴人再次强大起来。”
云琅想了片刻道:“这不可能。”
曹襄摇摇头道:“太行,王屋一代出现了匈奴人……”
云琅继续摇头道:“还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子民当做奴隶送给敌人,然后再劫掠回来这样的事情,在文皇帝的时候我觉得可能,现在,一点可能都没有。
这说不定又是刘陵传出来的消息,就是要我们把奴隶全部杀光,让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进攻漠北。”
曹襄哈哈笑道:“这些都不关我们的事情,边地的将军们如果现在还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他们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就算这里的奴隶全部开始动乱了,要杀光他们,也就是一夜间的事情,想在兵马如云的长安闹事,除了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第二代匈奴大规模降生就好了。”
“不可能有第二代匈奴降生,匈奴女人都嫁给了羌人,以及别的族人,唯独不给匈奴人在关中蔓延的机会。”
“羌人这些异族人如何羁縻呢?”
“汉化一部分,分化一部分,将大的族群拆解为小部族,将小部族拆解为村落,与我大汉人杂居,这种事情,不用我们操心,朝廷里那些儒门子弟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这也是千秋功业,也就是所谓的兵不血刃而让敌亡。
你没见过乡下土豪劣绅是如何对待外族人的,只要立下一座祠堂,不管你是谁,你姓什么,你是什么族人,都要跟他们祭拜一个祖宗,拜同一个神祗,穿一样的衣衫,吃一样的饭食,说一样的话,几年过后,谁还能记得自己什么人?
还不是最后都成了他们族人,最终成为了大汉人。
这个速度可能比你我想的要快。”
而且灭亡的非常干脆,堪称一点渣滓都不留下。
如果只看这些勋贵们的动态,云琅一定会得出一个大汉国长久不了的结论。
可是,历史他是知道的,所以,大汉国在百年之内还是稳稳当当的存在着,而且依旧保持了住了自己强大的统治。
既然前边得出的结论是错的,那么,就能得出另外一个重要的理论——那就是说,勋贵阶层的去留,对一个国家或许有削弱作用,却不是必须存在的一群人。
相比勋贵们,云琅以为百姓才是让一个种族绵延数千年而盛名不坠的主要力量。
云琅当然是希望大汉这个种族永远存在的,如果可能他希望这个古老,高贵的种族可以万年不衰。
既然是这样,对百姓好一点,就是在对自己所在的种族表现出来了一点善意。
催生出一个高效的农业区,云琅以为是重中之重,唯有将农业的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商业才会自然繁荣。
没有人喜欢贫穷,只要是一个人,都有成为富人的野心,而这种野心,在大汉人身上显得格外强烈。
冬日的时候,云琅路过的那一家砖场,如今已然换人了,走进砖场,云琅没有看见那个狡狯的老翁,也没有看到那些衣衫褴褛的烧砖人。
还以为有人夺走了他家的砖场,问过人之后才知晓,那个狡狯的老头在他的龙窑将要达到使用寿命的时候,将他的砖场转卖给了有钱的外乡人。
外乡人不过烧了七八窑砖头,整个龙窑就被烧塌了。
现在,那个仪仗权势夺走龙窑的外地人欲哭无泪。
云琅听这个近乎传奇的故事,听得眉飞色舞,他甚至敢肯定,冬日里当他走进砖场的时候,那个该死的老头就在算计他,幸好,他对这个砖窑没有兴趣,否则,现在哭笑不得的就该是他云琅了。
底层百姓利用智慧战胜愚蠢的富人的故事,总是那么津津乐道,总是那么让人感到愉快。
作为富长良心,穷**计的代表性故事,云琅听得过瘾,一时冲动之下,就派人给那个转移了砖窑的老家伙送去了一斤茶叶。
“那个被穷人弄得快要破产的人其实就是我。”
曹襄仰天看着蓝天,叹息一声道:“我很想捏死那个老混蛋啊,派去的仆役,却被那个叫做应雪林的家伙给打断了腿送回来了。
然后,我就忘记了那个老混蛋,开始找应雪林的麻烦,然后,那个该死的县官,在我找上门的时候,却把大印往我怀里一丢,然后就说,不敢做我们曹氏的官员,准备回家去养驴,希望我能恩准!”
云琅乐不可支,挥舞着手道:“碰到滚刀肉了?”
曹襄一张白玉般的脸顿时就涨的通红,恨恨的道:“他一个一千担的正印县官,追着我要做叩拜陛下的大礼,你说,我不跑还等什么?”
云琅奇怪的道:“一千石的县官?”
曹襄指着富贵城方向道:“全大汉就他应雪林一个人,我舅舅看中了他滚刀肉的性子,这才把他安置在富贵城,专门跟我们作对。”
云琅点点头道:“这么说你没敢接人家的大印?”
曹襄苦笑道:“我骑着马跑的,他没追上。”
离开了曹氏失败的产业收购之地,再往前边走就是大片的农田了。
满山的油菜花开的正艳,蜂舞蝶飞的场面让人心醉。
油菜地边上的麦苗也窜出一尺高了,盛开的油菜花就像是给绿毯镶上了一道灿烂的金边。
来到这里曹襄就笑的如同一只狐狸一般,自从升官为大农臣,这家伙只要看到农作物,就会露出这副恶心的模样。
“这就是帝国强盛的基础!”
“一帮穷鬼只有吃饱了肚皮才会老老实实的接受老子的盘剥,你看着,他们一辈子都在辛苦的劳作,除过吃进肚子里的那点东西,剩下的全是老子的。
也只有无这样心中充满怜悯之情的人,才是真正对他们好的人。”
在曹襄吹牛的时候,云琅忽然发现,如今,在平原上干活的农夫又开始不穿衣服了。
远远地看不清楚,不过,怎么看,都是黑乎乎的一坨,绝对不是穿了衣服的模样。
“你知道我让上林苑的农夫农妇们穿上衣服花费了多少心血么?”
云琅的语气低沉,却有掩饰不住的怒火。
很久以来,云琅就坚持认为,一个人只有穿上衣服,吃饱了饭,才能真正的算做一个人,如果达不到这两点,那就是野兽,就是野人。
曹襄大笑道:“你昔日怜悯的宫奴,如今都变成自由人了,人家有地,只给自己劳作,现在干活的这些人那有一个汉人,全是匈奴奴隶。”
云琅狐疑的瞅了曹襄一眼,骑马走过去一看,很快又回来了,曹襄说的没错,全是匈奴人,不过,从他们熟练地耕地动作来看,又不像是匈奴人。
“卧虎地的匈奴人都被训练成这个样子了?”
“是啊,三十万匈奴,死的剩下了不到二十万,不会种地的全部都饿死了,剩下来的自然都是会种地的。
人呐,没有吃不了的苦,生死威逼之下,不会种地算什么,在那种情况下,然他们全部变成优伶,他们也能做到。”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用锁链锁住他们的双脚?”
曹襄皱眉道:“现在有一种说法甚嚣尘上,有人说这些匈奴人其实是匈奴大阏氏刘陵特意送到大汉来的,刘陵以为,匈奴人中会种地的人实在是太少,只会牧羊,匈奴人就只能随着牛羊漫山遍野的走,居无定所,只有学会了种地,匈奴人才会出现城池,出现稳固的地盘,出现可以随时收税的子民。
等到有一天,匈奴大军来了,这些匈奴人甚至可以被当做内应,与匈奴大军里应外合,攻破我大汉的城池,饱饱的劫掠一批之后,再躲进大漠深处,等待匈奴人再次强大起来。”
云琅想了片刻道:“这不可能。”
曹襄摇摇头道:“太行,王屋一代出现了匈奴人……”
云琅继续摇头道:“还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子民当做奴隶送给敌人,然后再劫掠回来这样的事情,在文皇帝的时候我觉得可能,现在,一点可能都没有。
这说不定又是刘陵传出来的消息,就是要我们把奴隶全部杀光,让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进攻漠北。”
曹襄哈哈笑道:“这些都不关我们的事情,边地的将军们如果现在还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他们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就算这里的奴隶全部开始动乱了,要杀光他们,也就是一夜间的事情,想在兵马如云的长安闹事,除了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第二代匈奴大规模降生就好了。”
“不可能有第二代匈奴降生,匈奴女人都嫁给了羌人,以及别的族人,唯独不给匈奴人在关中蔓延的机会。”
“羌人这些异族人如何羁縻呢?”
“汉化一部分,分化一部分,将大的族群拆解为小部族,将小部族拆解为村落,与我大汉人杂居,这种事情,不用我们操心,朝廷里那些儒门子弟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这也是千秋功业,也就是所谓的兵不血刃而让敌亡。
你没见过乡下土豪劣绅是如何对待外族人的,只要立下一座祠堂,不管你是谁,你姓什么,你是什么族人,都要跟他们祭拜一个祖宗,拜同一个神祗,穿一样的衣衫,吃一样的饭食,说一样的话,几年过后,谁还能记得自己什么人?
还不是最后都成了他们族人,最终成为了大汉人。
这个速度可能比你我想的要快。”
而且灭亡的非常干脆,堪称一点渣滓都不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