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对方是不想自己知道她的身份!
“再过八天,便是三爷大寿之日,到时鹰爪帮的帮众必定尽数到场,正是将他们一网打尽之时。”风飞云从容的答道。
她点了点头,又道:“第二个问题,鹰爪帮帮众超过四千,虽然是一帮乌合之众,但是想要将他们给剿灭恐怕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你计算过城卫军的伤亡数字没有?”
风飞云笑道:“自然计算过,若是让我来指挥,伤亡绝对不超过百人。”
“不超过百人?”郑东流道:“就算是神晋王朝的十八诸天侯爷来指挥,伤亡也不可能只有一百,风少爷,可不要在我家主子的面前说大话。”
风飞云道:“风某从来不吹牛,郑主事若是不相信,八天之后可敢与我一同前往血鹰大院?”
郑东流眉头一皱,道:“除了鹰爪帮的人,从来没有人进入血鹰大院,还能活着走出来。”
“想要对付鹰爪帮,我还非要到血鹰大院走上一遭。”风飞云挺着胸膛,言辞凿凿,给人一种无比自信的感觉。
久久的沉默!
帘子后面传来轻轻的掌声,她笑道:“没想到在小小的灵州城,还能遇到一个如此有魄力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风飞云心头一喜,道:“这是你的第三个问题吗?”
“没错。”她的声音依旧苍老而沙哑!
“姓风,名飞云!”
她道:“风飞云,看来是南太府风家的子弟,果然是一表人才、浑身是胆,这个名字我记住了,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才俊,不该埋没在灵州城这种小地方,只有走出去了,才能看到更广阔的天地。”
风飞云道:“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
“这笔生意就这么定下了,不为别的,就为你风飞云这三个字。银钩坊帮你击杀三爷,而我们要的就是整个血鹰大院的财富,一个铜子都不能少。”她继续道。
“那就这么说定了,八天之后,必定血染灵州城。”
谈妥了生意,风飞云又在银钩坊买了三株血灵苗,这才离去,返回城主府,心头感觉底气足了不少。
将银钩坊绑到了自己的战车之上,这步棋在风飞云决定对付三爷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只是那个一直没有现身的老太婆,却让他心中分外的好奇,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当风飞云走后,连帘子轻轻的撩开,一只白的宛如美玉的手伸了出来,这是一只宛如冰雕的玉手,就好像一株无暇的青莲在湖面上绽放。
郑东流见这只手伸了出来,连忙再次匍匐的跪在了地上,将头狠狠的埋下,几乎贴着地面。
就好像一只忠诚的猎犬见到了主人!
这女子在银钩家族地位极高,他丝毫都不敢怠慢。
“蝶儿,蝶儿,跟着他!”
这一只玉手的手心之上溢出大片的白色的云烟,一团团仙雾缭绕,一丝丝云雾凝聚,化为了一只白色的水晶蝴蝶。
这只蝴蝶初时还一动不动,但是渐渐的便活了过来,翅膀轻轻的一颤,从她的手心飞了出去,飞出了银钩坊,向着风飞云追去。
白色的蝴蝶乃是灵气凝聚,已经初步通灵,堪比一只半灵兽。
“主子,你身份尊贵,何必为了一个小小的风飞云,在灵州城耽误八天的时间。”郑东流显得很是不解,带着谦卑的语气询问。
神秘女子的声音不再沙哑,反而清脆得宛如黄鹂,道:“此子很不简单,竟然能够抵挡住我三层的威压,修为很是怪异,这是其一。”
“其二,一个小小的灵引中期的修士,就敢敌对仙根中期的高手,真是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胆魄。”
“若是他真的能够灭掉鹰爪帮,而且伤亡不足一百,那么绝对是罕见的人才,我倒是不惜和他交个朋友。”
郑东流道:“风飞云若是能够交到主子这样的朋友,那么名满天下、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这绝对是他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郑东流可是知道这位主子身份是何等的了不得,就算是南太府风家的现任家主见到她,恐怕都要躬身行礼,像风万鹏这个灵州城主在她面前,简直只能算是一只蝼蚁。
她的一句话,足以调动千万大军。
风飞云若是真的能够得到她的赏识,那么前途简直无可限量,但是主子的眼光极高,一般人她根本就看不上眼。
…………
……
时间如白驹过隙,八天很快就已经过去。
这八天风飞云仅仅只去了城卫军营一次,别的时间都用来修炼,见过银钩坊的那一位神秘的老太婆之后,风飞云觉得自己的实力还远远地不足,这几日都在用血灵苗淬炼血液。
八天的时间,他就用掉了八株血灵苗,如今他就算不借助水压,都已经完全能够承受血灵苗的药力。
身体之中的血液又变黑了几分,血液的流速变得更快。
这八天,风飞云又去了银钩坊两次,但是却再也没有见到那一位神秘的老太婆,就连十六名铁甲神军都彻底的消失。
风飞云翻身而起,骑到了一只赤红的猛虎的背上,手提缰绳,大笑一声:“刘老,今天我们可是去拜寿,没必要那么的紧张。”
刘管家穿着黑色的袍衫,却是怎么都轻松不下来,僵着脸一笑:“血鹰大院虽然是灵州城最危险的地方,但是老奴丝毫都不紧张,老奴只是在为少爷你担心啊!如今一个月的期限已经过了八天,你倒是何时动手?”
刘管家感觉自己完全摸不透风飞云的心思,他就好像一点都不着急似的。
明明就已经信誓旦旦的保证要诛杀三爷,但是现在却又大张旗鼓的跑去给他拜寿,这到底唱的是那一出?
风飞云神秘的一笑,道:“说不定我今天就动手?”
刘管家自然不相信他会今天动手,毕竟那五千名城卫军根本就没有调动,难道他带着一百多名家奴去灭数千名鹰爪帮帮众,简直就是笑话。
这一百多名家奴仅仅只是搬运贺礼的劳工,数十车贺礼,这可不是一、两个人搬运得完,风飞云特地请来了一百多名身体健壮的家奴搬运。
风少爷这可是第一次去给三爷拜寿,出手自然是相当阔绰,贺礼一共二十八辆大车,每一辆大车之上都困着四口铁皮大箱子,里面装着贺礼绝对不轻,将那么搬运的家奴累得够呛。
风飞云嘴里哼着小曲,率领浩浩荡荡的车队,拜寿去了。
☆、第十七章 镇魂血阵
一辆白色的罗曼古车从街角行了出来,车辕碾动青石古街,发出铿锵的滚动声,驾车的是一位老者,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斗笠!
“主子,风飞云这小子唱得是哪一出?他今天晚上到底动不动手?”郑东流将斗笠掀起一角,露出那一双苍老的眼睛。
古车之中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风飞云已经开始动手了。”
“已经开始动手了?”郑东流显得相当的不解,疑惑道:“可是五千名城卫军根本就没有被调动,他拿什么和鹰爪帮斗?”
“他这一招叫做兵不厌诈,那五千名城卫军仅仅只是迷惑三爷的把戏罢了,真正攻打鹰爪帮的人是那一百三十六名搬运贺礼的家奴,若是我没有猜错,这一百三十六名家奴,肯定是他从城卫军中挑选出的绝对的精锐,乃是一把尖刀,直插鹰爪榜的心脏。”主子说道。
郑东流依旧不相信,道:“仅仅靠一百多人就想灭杀整个鹰爪帮?风飞云疯了不成?”
“他一点都没有疯,这一百三十六名精锐仅仅只是先锋,充当尖刀,可以达到扰乱整个鹰爪帮的效果,而那五千城卫军才是真正的主力。”
郑东流更加不解了,道:“可是主子不是说这五千城卫军只是迷惑三爷的把戏,况且这五千城卫军依旧还呆在城外军营,根本就没有被调动。”
“嘿嘿,灵州城可是一共有一万城卫军,另外五千城卫军去什么地方了?”主子道。
听闻此话,郑东流心头猛然一跳,惊呼道:“偷梁换柱。”
“走吧!风飞云没有让我失望,我倒要看看他还能给我带来什么惊喜。”这一位主子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子,风飞云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郑东流驾驭着白色的古车,缓缓的向着血鹰大院行去。
血鹰大院位于灵州城的东边,乃是被青色的巨石堆砌而成,宛如一座巨大的城堡。
三丈宽的围墙之上设立这箭塔,战台,就好像一座不破的城墙一般,简直固若金汤。
若是风飞云真的率领五千城卫军,强攻血鹰大院,估计连大门就进不去,就要全军覆没。
此刻已经是日落西山,夕阳宛如朱丹,下挂在城外的山顶之上,照射着最后的余辉。
风飞云从赤虎坐骑的背上跳了下来,稳稳的落在了地面上,双目一眯,向着前方的十米高的玄铁大门望去,直接大门之上流动着一道道血色的纹路,宛如一条条小溪在涌动,轻轻的吸气,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厚厚的墙壁之上,镶嵌着九十九具白骨,每一具都狰狞恐怖,若是夜晚,此地就会化为一座鬼堡,简直骇人至极。
风飞云伸出两根手指,在空气之中比划,眼神变得更加的凝重,喃喃自语道:“居然布置着镇魂血阵,三爷不愧是三爷,果然有两下子!”
话语刚落,血鹰大院之中,一群巨大的赤鹰冲飞了出来,羽毛通红似火,每一只都有簸箕那么大,鹰嘴刚硬得宛如铁钳。
这一群血鹰足有一百多只,爪子足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直接飞出了青石围墙,向着风飞云率领的车队飞来。
“呼!”
血鹰的翅膀拍打出呼啸的风声,撕碎了空气,伸出巨大的鹰爪,将那一百多名搬运贺礼的家奴给抓飞了起来,宛如老鹰提小鸡一般,尽数擒入了血鹰大院,消失在城墙的里面。
风飞云的身后,仅仅只剩下刘管家和二十八辆大车。
居然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看来风随雨已经将消息传给了三爷,三爷这老家伙已经知道我要对付他。
如此……甚好,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风飞云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容,朗声笑道:“三爷可是大人物,这难道就是三爷的待客之道?”
血鹰大院之中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出,显得格外的悠长浩渺:“都是家里的畜生不懂事,居然敢擒风少爷的奴才,这些畜生胆子也太大了。”
三爷的声音几乎传遍了半个灵州城,这一份修为实在强大至极,一道道音波化为了洪钟,向着风飞云震动了过来。
这就好像飓风狂涌而来。
“嘭!”
刘管家豁然站到风飞云的身前,一拳将所有的音波都给击碎。
风飞云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自然听出了三爷一语双关的意思,道:“这些畜生的胆子的确不小,三爷平时疏于管教啊!看来我得替三爷管教管教一番。”
风飞云微微的一示意,刘管家便化为了一道黑色的影子,飞掠了出去,刹那之间便冲进了血鹰大院,普通人根本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
“轰隆隆!”
一连串的巨响和鹰啼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半晌之后,一百多只血鹰便化为了鹰尸,堆了一地。
刘管家擦了擦手掌上的鲜血,站在了血鹰大院的门口。
久久的寂静!
也不知多久过去,三爷的声音才再次响起,道:“早就听说风少爷今时不同往日,今日一见果然刮目相看。吴老大,还不去将风少爷送来的贺礼运进来。”
只剩一只手臂的吴老大,带着一群腰缠红色腰带的大汉,从血鹰大院之中走出,冷冷的盯了风飞云一眼,咧嘴一笑。
他的右手臂乃是被风飞云一刀斩下,心头怨气极大,恨不得将风飞云抽经剥皮。
风飞云自然是根本没有将他放在眼里,淡淡的看着他们将二十八辆大车运进了血鹰大院,然后也跟着行了进去。
……
“主子,看来三爷也不是笨蛋,已经看出了风飞云的那些小把戏,如今一百三十八名精锐被擒,风飞云又该如何才能破敌?”郑东流将古车给驾驭到了血鹰大院外的小树林之中,远远的眺望前方。 ↑返回顶部↑
“再过八天,便是三爷大寿之日,到时鹰爪帮的帮众必定尽数到场,正是将他们一网打尽之时。”风飞云从容的答道。
她点了点头,又道:“第二个问题,鹰爪帮帮众超过四千,虽然是一帮乌合之众,但是想要将他们给剿灭恐怕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你计算过城卫军的伤亡数字没有?”
风飞云笑道:“自然计算过,若是让我来指挥,伤亡绝对不超过百人。”
“不超过百人?”郑东流道:“就算是神晋王朝的十八诸天侯爷来指挥,伤亡也不可能只有一百,风少爷,可不要在我家主子的面前说大话。”
风飞云道:“风某从来不吹牛,郑主事若是不相信,八天之后可敢与我一同前往血鹰大院?”
郑东流眉头一皱,道:“除了鹰爪帮的人,从来没有人进入血鹰大院,还能活着走出来。”
“想要对付鹰爪帮,我还非要到血鹰大院走上一遭。”风飞云挺着胸膛,言辞凿凿,给人一种无比自信的感觉。
久久的沉默!
帘子后面传来轻轻的掌声,她笑道:“没想到在小小的灵州城,还能遇到一个如此有魄力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风飞云心头一喜,道:“这是你的第三个问题吗?”
“没错。”她的声音依旧苍老而沙哑!
“姓风,名飞云!”
她道:“风飞云,看来是南太府风家的子弟,果然是一表人才、浑身是胆,这个名字我记住了,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才俊,不该埋没在灵州城这种小地方,只有走出去了,才能看到更广阔的天地。”
风飞云道:“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
“这笔生意就这么定下了,不为别的,就为你风飞云这三个字。银钩坊帮你击杀三爷,而我们要的就是整个血鹰大院的财富,一个铜子都不能少。”她继续道。
“那就这么说定了,八天之后,必定血染灵州城。”
谈妥了生意,风飞云又在银钩坊买了三株血灵苗,这才离去,返回城主府,心头感觉底气足了不少。
将银钩坊绑到了自己的战车之上,这步棋在风飞云决定对付三爷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只是那个一直没有现身的老太婆,却让他心中分外的好奇,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当风飞云走后,连帘子轻轻的撩开,一只白的宛如美玉的手伸了出来,这是一只宛如冰雕的玉手,就好像一株无暇的青莲在湖面上绽放。
郑东流见这只手伸了出来,连忙再次匍匐的跪在了地上,将头狠狠的埋下,几乎贴着地面。
就好像一只忠诚的猎犬见到了主人!
这女子在银钩家族地位极高,他丝毫都不敢怠慢。
“蝶儿,蝶儿,跟着他!”
这一只玉手的手心之上溢出大片的白色的云烟,一团团仙雾缭绕,一丝丝云雾凝聚,化为了一只白色的水晶蝴蝶。
这只蝴蝶初时还一动不动,但是渐渐的便活了过来,翅膀轻轻的一颤,从她的手心飞了出去,飞出了银钩坊,向着风飞云追去。
白色的蝴蝶乃是灵气凝聚,已经初步通灵,堪比一只半灵兽。
“主子,你身份尊贵,何必为了一个小小的风飞云,在灵州城耽误八天的时间。”郑东流显得很是不解,带着谦卑的语气询问。
神秘女子的声音不再沙哑,反而清脆得宛如黄鹂,道:“此子很不简单,竟然能够抵挡住我三层的威压,修为很是怪异,这是其一。”
“其二,一个小小的灵引中期的修士,就敢敌对仙根中期的高手,真是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胆魄。”
“若是他真的能够灭掉鹰爪帮,而且伤亡不足一百,那么绝对是罕见的人才,我倒是不惜和他交个朋友。”
郑东流道:“风飞云若是能够交到主子这样的朋友,那么名满天下、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这绝对是他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郑东流可是知道这位主子身份是何等的了不得,就算是南太府风家的现任家主见到她,恐怕都要躬身行礼,像风万鹏这个灵州城主在她面前,简直只能算是一只蝼蚁。
她的一句话,足以调动千万大军。
风飞云若是真的能够得到她的赏识,那么前途简直无可限量,但是主子的眼光极高,一般人她根本就看不上眼。
…………
……
时间如白驹过隙,八天很快就已经过去。
这八天风飞云仅仅只去了城卫军营一次,别的时间都用来修炼,见过银钩坊的那一位神秘的老太婆之后,风飞云觉得自己的实力还远远地不足,这几日都在用血灵苗淬炼血液。
八天的时间,他就用掉了八株血灵苗,如今他就算不借助水压,都已经完全能够承受血灵苗的药力。
身体之中的血液又变黑了几分,血液的流速变得更快。
这八天,风飞云又去了银钩坊两次,但是却再也没有见到那一位神秘的老太婆,就连十六名铁甲神军都彻底的消失。
风飞云翻身而起,骑到了一只赤红的猛虎的背上,手提缰绳,大笑一声:“刘老,今天我们可是去拜寿,没必要那么的紧张。”
刘管家穿着黑色的袍衫,却是怎么都轻松不下来,僵着脸一笑:“血鹰大院虽然是灵州城最危险的地方,但是老奴丝毫都不紧张,老奴只是在为少爷你担心啊!如今一个月的期限已经过了八天,你倒是何时动手?”
刘管家感觉自己完全摸不透风飞云的心思,他就好像一点都不着急似的。
明明就已经信誓旦旦的保证要诛杀三爷,但是现在却又大张旗鼓的跑去给他拜寿,这到底唱的是那一出?
风飞云神秘的一笑,道:“说不定我今天就动手?”
刘管家自然不相信他会今天动手,毕竟那五千名城卫军根本就没有调动,难道他带着一百多名家奴去灭数千名鹰爪帮帮众,简直就是笑话。
这一百多名家奴仅仅只是搬运贺礼的劳工,数十车贺礼,这可不是一、两个人搬运得完,风飞云特地请来了一百多名身体健壮的家奴搬运。
风少爷这可是第一次去给三爷拜寿,出手自然是相当阔绰,贺礼一共二十八辆大车,每一辆大车之上都困着四口铁皮大箱子,里面装着贺礼绝对不轻,将那么搬运的家奴累得够呛。
风飞云嘴里哼着小曲,率领浩浩荡荡的车队,拜寿去了。
☆、第十七章 镇魂血阵
一辆白色的罗曼古车从街角行了出来,车辕碾动青石古街,发出铿锵的滚动声,驾车的是一位老者,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斗笠!
“主子,风飞云这小子唱得是哪一出?他今天晚上到底动不动手?”郑东流将斗笠掀起一角,露出那一双苍老的眼睛。
古车之中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风飞云已经开始动手了。”
“已经开始动手了?”郑东流显得相当的不解,疑惑道:“可是五千名城卫军根本就没有被调动,他拿什么和鹰爪帮斗?”
“他这一招叫做兵不厌诈,那五千名城卫军仅仅只是迷惑三爷的把戏罢了,真正攻打鹰爪帮的人是那一百三十六名搬运贺礼的家奴,若是我没有猜错,这一百三十六名家奴,肯定是他从城卫军中挑选出的绝对的精锐,乃是一把尖刀,直插鹰爪榜的心脏。”主子说道。
郑东流依旧不相信,道:“仅仅靠一百多人就想灭杀整个鹰爪帮?风飞云疯了不成?”
“他一点都没有疯,这一百三十六名精锐仅仅只是先锋,充当尖刀,可以达到扰乱整个鹰爪帮的效果,而那五千城卫军才是真正的主力。”
郑东流更加不解了,道:“可是主子不是说这五千城卫军只是迷惑三爷的把戏,况且这五千城卫军依旧还呆在城外军营,根本就没有被调动。”
“嘿嘿,灵州城可是一共有一万城卫军,另外五千城卫军去什么地方了?”主子道。
听闻此话,郑东流心头猛然一跳,惊呼道:“偷梁换柱。”
“走吧!风飞云没有让我失望,我倒要看看他还能给我带来什么惊喜。”这一位主子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子,风飞云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郑东流驾驭着白色的古车,缓缓的向着血鹰大院行去。
血鹰大院位于灵州城的东边,乃是被青色的巨石堆砌而成,宛如一座巨大的城堡。
三丈宽的围墙之上设立这箭塔,战台,就好像一座不破的城墙一般,简直固若金汤。
若是风飞云真的率领五千城卫军,强攻血鹰大院,估计连大门就进不去,就要全军覆没。
此刻已经是日落西山,夕阳宛如朱丹,下挂在城外的山顶之上,照射着最后的余辉。
风飞云从赤虎坐骑的背上跳了下来,稳稳的落在了地面上,双目一眯,向着前方的十米高的玄铁大门望去,直接大门之上流动着一道道血色的纹路,宛如一条条小溪在涌动,轻轻的吸气,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厚厚的墙壁之上,镶嵌着九十九具白骨,每一具都狰狞恐怖,若是夜晚,此地就会化为一座鬼堡,简直骇人至极。
风飞云伸出两根手指,在空气之中比划,眼神变得更加的凝重,喃喃自语道:“居然布置着镇魂血阵,三爷不愧是三爷,果然有两下子!”
话语刚落,血鹰大院之中,一群巨大的赤鹰冲飞了出来,羽毛通红似火,每一只都有簸箕那么大,鹰嘴刚硬得宛如铁钳。
这一群血鹰足有一百多只,爪子足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直接飞出了青石围墙,向着风飞云率领的车队飞来。
“呼!”
血鹰的翅膀拍打出呼啸的风声,撕碎了空气,伸出巨大的鹰爪,将那一百多名搬运贺礼的家奴给抓飞了起来,宛如老鹰提小鸡一般,尽数擒入了血鹰大院,消失在城墙的里面。
风飞云的身后,仅仅只剩下刘管家和二十八辆大车。
居然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看来风随雨已经将消息传给了三爷,三爷这老家伙已经知道我要对付他。
如此……甚好,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风飞云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容,朗声笑道:“三爷可是大人物,这难道就是三爷的待客之道?”
血鹰大院之中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出,显得格外的悠长浩渺:“都是家里的畜生不懂事,居然敢擒风少爷的奴才,这些畜生胆子也太大了。”
三爷的声音几乎传遍了半个灵州城,这一份修为实在强大至极,一道道音波化为了洪钟,向着风飞云震动了过来。
这就好像飓风狂涌而来。
“嘭!”
刘管家豁然站到风飞云的身前,一拳将所有的音波都给击碎。
风飞云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自然听出了三爷一语双关的意思,道:“这些畜生的胆子的确不小,三爷平时疏于管教啊!看来我得替三爷管教管教一番。”
风飞云微微的一示意,刘管家便化为了一道黑色的影子,飞掠了出去,刹那之间便冲进了血鹰大院,普通人根本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
“轰隆隆!”
一连串的巨响和鹰啼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半晌之后,一百多只血鹰便化为了鹰尸,堆了一地。
刘管家擦了擦手掌上的鲜血,站在了血鹰大院的门口。
久久的寂静!
也不知多久过去,三爷的声音才再次响起,道:“早就听说风少爷今时不同往日,今日一见果然刮目相看。吴老大,还不去将风少爷送来的贺礼运进来。”
只剩一只手臂的吴老大,带着一群腰缠红色腰带的大汉,从血鹰大院之中走出,冷冷的盯了风飞云一眼,咧嘴一笑。
他的右手臂乃是被风飞云一刀斩下,心头怨气极大,恨不得将风飞云抽经剥皮。
风飞云自然是根本没有将他放在眼里,淡淡的看着他们将二十八辆大车运进了血鹰大院,然后也跟着行了进去。
……
“主子,看来三爷也不是笨蛋,已经看出了风飞云的那些小把戏,如今一百三十八名精锐被擒,风飞云又该如何才能破敌?”郑东流将古车给驾驭到了血鹰大院外的小树林之中,远远的眺望前方。 ↑返回顶部↑
对方是不想自己知道她的身份!
“再过八天,便是三爷大寿之日,到时鹰爪帮的帮众必定尽数到场,正是将他们一网打尽之时。”风飞云从容的答道。
她点了点头,又道:“第二个问题,鹰爪帮帮众超过四千,虽然是一帮乌合之众,但是想要将他们给剿灭恐怕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你计算过城卫军的伤亡数字没有?”
风飞云笑道:“自然计算过,若是让我来指挥,伤亡绝对不超过百人。”
“不超过百人?”郑东流道:“就算是神晋王朝的十八诸天侯爷来指挥,伤亡也不可能只有一百,风少爷,可不要在我家主子的面前说大话。”
风飞云道:“风某从来不吹牛,郑主事若是不相信,八天之后可敢与我一同前往血鹰大院?”
郑东流眉头一皱,道:“除了鹰爪帮的人,从来没有人进入血鹰大院,还能活着走出来。”
“想要对付鹰爪帮,我还非要到血鹰大院走上一遭。”风飞云挺着胸膛,言辞凿凿,给人一种无比自信的感觉。
久久的沉默!
帘子后面传来轻轻的掌声,她笑道:“没想到在小小的灵州城,还能遇到一个如此有魄力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风飞云心头一喜,道:“这是你的第三个问题吗?”
“没错。”她的声音依旧苍老而沙哑!
“姓风,名飞云!”
她道:“风飞云,看来是南太府风家的子弟,果然是一表人才、浑身是胆,这个名字我记住了,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才俊,不该埋没在灵州城这种小地方,只有走出去了,才能看到更广阔的天地。”
风飞云道:“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
“这笔生意就这么定下了,不为别的,就为你风飞云这三个字。银钩坊帮你击杀三爷,而我们要的就是整个血鹰大院的财富,一个铜子都不能少。”她继续道。
“那就这么说定了,八天之后,必定血染灵州城。”
谈妥了生意,风飞云又在银钩坊买了三株血灵苗,这才离去,返回城主府,心头感觉底气足了不少。
将银钩坊绑到了自己的战车之上,这步棋在风飞云决定对付三爷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只是那个一直没有现身的老太婆,却让他心中分外的好奇,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当风飞云走后,连帘子轻轻的撩开,一只白的宛如美玉的手伸了出来,这是一只宛如冰雕的玉手,就好像一株无暇的青莲在湖面上绽放。
郑东流见这只手伸了出来,连忙再次匍匐的跪在了地上,将头狠狠的埋下,几乎贴着地面。
就好像一只忠诚的猎犬见到了主人!
这女子在银钩家族地位极高,他丝毫都不敢怠慢。
“蝶儿,蝶儿,跟着他!”
这一只玉手的手心之上溢出大片的白色的云烟,一团团仙雾缭绕,一丝丝云雾凝聚,化为了一只白色的水晶蝴蝶。
这只蝴蝶初时还一动不动,但是渐渐的便活了过来,翅膀轻轻的一颤,从她的手心飞了出去,飞出了银钩坊,向着风飞云追去。
白色的蝴蝶乃是灵气凝聚,已经初步通灵,堪比一只半灵兽。
“主子,你身份尊贵,何必为了一个小小的风飞云,在灵州城耽误八天的时间。”郑东流显得很是不解,带着谦卑的语气询问。
神秘女子的声音不再沙哑,反而清脆得宛如黄鹂,道:“此子很不简单,竟然能够抵挡住我三层的威压,修为很是怪异,这是其一。”
“其二,一个小小的灵引中期的修士,就敢敌对仙根中期的高手,真是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胆魄。”
“若是他真的能够灭掉鹰爪帮,而且伤亡不足一百,那么绝对是罕见的人才,我倒是不惜和他交个朋友。”
郑东流道:“风飞云若是能够交到主子这样的朋友,那么名满天下、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这绝对是他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郑东流可是知道这位主子身份是何等的了不得,就算是南太府风家的现任家主见到她,恐怕都要躬身行礼,像风万鹏这个灵州城主在她面前,简直只能算是一只蝼蚁。
她的一句话,足以调动千万大军。
风飞云若是真的能够得到她的赏识,那么前途简直无可限量,但是主子的眼光极高,一般人她根本就看不上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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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白驹过隙,八天很快就已经过去。
这八天风飞云仅仅只去了城卫军营一次,别的时间都用来修炼,见过银钩坊的那一位神秘的老太婆之后,风飞云觉得自己的实力还远远地不足,这几日都在用血灵苗淬炼血液。
八天的时间,他就用掉了八株血灵苗,如今他就算不借助水压,都已经完全能够承受血灵苗的药力。
身体之中的血液又变黑了几分,血液的流速变得更快。
这八天,风飞云又去了银钩坊两次,但是却再也没有见到那一位神秘的老太婆,就连十六名铁甲神军都彻底的消失。
风飞云翻身而起,骑到了一只赤红的猛虎的背上,手提缰绳,大笑一声:“刘老,今天我们可是去拜寿,没必要那么的紧张。”
刘管家穿着黑色的袍衫,却是怎么都轻松不下来,僵着脸一笑:“血鹰大院虽然是灵州城最危险的地方,但是老奴丝毫都不紧张,老奴只是在为少爷你担心啊!如今一个月的期限已经过了八天,你倒是何时动手?”
刘管家感觉自己完全摸不透风飞云的心思,他就好像一点都不着急似的。
明明就已经信誓旦旦的保证要诛杀三爷,但是现在却又大张旗鼓的跑去给他拜寿,这到底唱的是那一出?
风飞云神秘的一笑,道:“说不定我今天就动手?”
刘管家自然不相信他会今天动手,毕竟那五千名城卫军根本就没有调动,难道他带着一百多名家奴去灭数千名鹰爪帮帮众,简直就是笑话。
这一百多名家奴仅仅只是搬运贺礼的劳工,数十车贺礼,这可不是一、两个人搬运得完,风飞云特地请来了一百多名身体健壮的家奴搬运。
风少爷这可是第一次去给三爷拜寿,出手自然是相当阔绰,贺礼一共二十八辆大车,每一辆大车之上都困着四口铁皮大箱子,里面装着贺礼绝对不轻,将那么搬运的家奴累得够呛。
风飞云嘴里哼着小曲,率领浩浩荡荡的车队,拜寿去了。
☆、第十七章 镇魂血阵
一辆白色的罗曼古车从街角行了出来,车辕碾动青石古街,发出铿锵的滚动声,驾车的是一位老者,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斗笠!
“主子,风飞云这小子唱得是哪一出?他今天晚上到底动不动手?”郑东流将斗笠掀起一角,露出那一双苍老的眼睛。
古车之中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风飞云已经开始动手了。”
“已经开始动手了?”郑东流显得相当的不解,疑惑道:“可是五千名城卫军根本就没有被调动,他拿什么和鹰爪帮斗?”
“他这一招叫做兵不厌诈,那五千名城卫军仅仅只是迷惑三爷的把戏罢了,真正攻打鹰爪帮的人是那一百三十六名搬运贺礼的家奴,若是我没有猜错,这一百三十六名家奴,肯定是他从城卫军中挑选出的绝对的精锐,乃是一把尖刀,直插鹰爪榜的心脏。”主子说道。
郑东流依旧不相信,道:“仅仅靠一百多人就想灭杀整个鹰爪帮?风飞云疯了不成?”
“他一点都没有疯,这一百三十六名精锐仅仅只是先锋,充当尖刀,可以达到扰乱整个鹰爪帮的效果,而那五千城卫军才是真正的主力。”
郑东流更加不解了,道:“可是主子不是说这五千城卫军只是迷惑三爷的把戏,况且这五千城卫军依旧还呆在城外军营,根本就没有被调动。”
“嘿嘿,灵州城可是一共有一万城卫军,另外五千城卫军去什么地方了?”主子道。
听闻此话,郑东流心头猛然一跳,惊呼道:“偷梁换柱。”
“走吧!风飞云没有让我失望,我倒要看看他还能给我带来什么惊喜。”这一位主子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子,风飞云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郑东流驾驭着白色的古车,缓缓的向着血鹰大院行去。
血鹰大院位于灵州城的东边,乃是被青色的巨石堆砌而成,宛如一座巨大的城堡。
三丈宽的围墙之上设立这箭塔,战台,就好像一座不破的城墙一般,简直固若金汤。
若是风飞云真的率领五千城卫军,强攻血鹰大院,估计连大门就进不去,就要全军覆没。
此刻已经是日落西山,夕阳宛如朱丹,下挂在城外的山顶之上,照射着最后的余辉。
风飞云从赤虎坐骑的背上跳了下来,稳稳的落在了地面上,双目一眯,向着前方的十米高的玄铁大门望去,直接大门之上流动着一道道血色的纹路,宛如一条条小溪在涌动,轻轻的吸气,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厚厚的墙壁之上,镶嵌着九十九具白骨,每一具都狰狞恐怖,若是夜晚,此地就会化为一座鬼堡,简直骇人至极。
风飞云伸出两根手指,在空气之中比划,眼神变得更加的凝重,喃喃自语道:“居然布置着镇魂血阵,三爷不愧是三爷,果然有两下子!”
话语刚落,血鹰大院之中,一群巨大的赤鹰冲飞了出来,羽毛通红似火,每一只都有簸箕那么大,鹰嘴刚硬得宛如铁钳。
这一群血鹰足有一百多只,爪子足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直接飞出了青石围墙,向着风飞云率领的车队飞来。
“呼!”
血鹰的翅膀拍打出呼啸的风声,撕碎了空气,伸出巨大的鹰爪,将那一百多名搬运贺礼的家奴给抓飞了起来,宛如老鹰提小鸡一般,尽数擒入了血鹰大院,消失在城墙的里面。
风飞云的身后,仅仅只剩下刘管家和二十八辆大车。
居然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看来风随雨已经将消息传给了三爷,三爷这老家伙已经知道我要对付他。
如此……甚好,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风飞云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容,朗声笑道:“三爷可是大人物,这难道就是三爷的待客之道?”
血鹰大院之中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出,显得格外的悠长浩渺:“都是家里的畜生不懂事,居然敢擒风少爷的奴才,这些畜生胆子也太大了。”
三爷的声音几乎传遍了半个灵州城,这一份修为实在强大至极,一道道音波化为了洪钟,向着风飞云震动了过来。
这就好像飓风狂涌而来。
“嘭!”
刘管家豁然站到风飞云的身前,一拳将所有的音波都给击碎。
风飞云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自然听出了三爷一语双关的意思,道:“这些畜生的胆子的确不小,三爷平时疏于管教啊!看来我得替三爷管教管教一番。”
风飞云微微的一示意,刘管家便化为了一道黑色的影子,飞掠了出去,刹那之间便冲进了血鹰大院,普通人根本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
“轰隆隆!”
一连串的巨响和鹰啼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半晌之后,一百多只血鹰便化为了鹰尸,堆了一地。
刘管家擦了擦手掌上的鲜血,站在了血鹰大院的门口。
久久的寂静!
也不知多久过去,三爷的声音才再次响起,道:“早就听说风少爷今时不同往日,今日一见果然刮目相看。吴老大,还不去将风少爷送来的贺礼运进来。”
只剩一只手臂的吴老大,带着一群腰缠红色腰带的大汉,从血鹰大院之中走出,冷冷的盯了风飞云一眼,咧嘴一笑。
他的右手臂乃是被风飞云一刀斩下,心头怨气极大,恨不得将风飞云抽经剥皮。
风飞云自然是根本没有将他放在眼里,淡淡的看着他们将二十八辆大车运进了血鹰大院,然后也跟着行了进去。
……
“主子,看来三爷也不是笨蛋,已经看出了风飞云的那些小把戏,如今一百三十八名精锐被擒,风飞云又该如何才能破敌?”郑东流将古车给驾驭到了血鹰大院外的小树林之中,远远的眺望前方。
“再过八天,便是三爷大寿之日,到时鹰爪帮的帮众必定尽数到场,正是将他们一网打尽之时。”风飞云从容的答道。
她点了点头,又道:“第二个问题,鹰爪帮帮众超过四千,虽然是一帮乌合之众,但是想要将他们给剿灭恐怕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你计算过城卫军的伤亡数字没有?”
风飞云笑道:“自然计算过,若是让我来指挥,伤亡绝对不超过百人。”
“不超过百人?”郑东流道:“就算是神晋王朝的十八诸天侯爷来指挥,伤亡也不可能只有一百,风少爷,可不要在我家主子的面前说大话。”
风飞云道:“风某从来不吹牛,郑主事若是不相信,八天之后可敢与我一同前往血鹰大院?”
郑东流眉头一皱,道:“除了鹰爪帮的人,从来没有人进入血鹰大院,还能活着走出来。”
“想要对付鹰爪帮,我还非要到血鹰大院走上一遭。”风飞云挺着胸膛,言辞凿凿,给人一种无比自信的感觉。
久久的沉默!
帘子后面传来轻轻的掌声,她笑道:“没想到在小小的灵州城,还能遇到一个如此有魄力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风飞云心头一喜,道:“这是你的第三个问题吗?”
“没错。”她的声音依旧苍老而沙哑!
“姓风,名飞云!”
她道:“风飞云,看来是南太府风家的子弟,果然是一表人才、浑身是胆,这个名字我记住了,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才俊,不该埋没在灵州城这种小地方,只有走出去了,才能看到更广阔的天地。”
风飞云道:“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
“这笔生意就这么定下了,不为别的,就为你风飞云这三个字。银钩坊帮你击杀三爷,而我们要的就是整个血鹰大院的财富,一个铜子都不能少。”她继续道。
“那就这么说定了,八天之后,必定血染灵州城。”
谈妥了生意,风飞云又在银钩坊买了三株血灵苗,这才离去,返回城主府,心头感觉底气足了不少。
将银钩坊绑到了自己的战车之上,这步棋在风飞云决定对付三爷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只是那个一直没有现身的老太婆,却让他心中分外的好奇,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当风飞云走后,连帘子轻轻的撩开,一只白的宛如美玉的手伸了出来,这是一只宛如冰雕的玉手,就好像一株无暇的青莲在湖面上绽放。
郑东流见这只手伸了出来,连忙再次匍匐的跪在了地上,将头狠狠的埋下,几乎贴着地面。
就好像一只忠诚的猎犬见到了主人!
这女子在银钩家族地位极高,他丝毫都不敢怠慢。
“蝶儿,蝶儿,跟着他!”
这一只玉手的手心之上溢出大片的白色的云烟,一团团仙雾缭绕,一丝丝云雾凝聚,化为了一只白色的水晶蝴蝶。
这只蝴蝶初时还一动不动,但是渐渐的便活了过来,翅膀轻轻的一颤,从她的手心飞了出去,飞出了银钩坊,向着风飞云追去。
白色的蝴蝶乃是灵气凝聚,已经初步通灵,堪比一只半灵兽。
“主子,你身份尊贵,何必为了一个小小的风飞云,在灵州城耽误八天的时间。”郑东流显得很是不解,带着谦卑的语气询问。
神秘女子的声音不再沙哑,反而清脆得宛如黄鹂,道:“此子很不简单,竟然能够抵挡住我三层的威压,修为很是怪异,这是其一。”
“其二,一个小小的灵引中期的修士,就敢敌对仙根中期的高手,真是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胆魄。”
“若是他真的能够灭掉鹰爪帮,而且伤亡不足一百,那么绝对是罕见的人才,我倒是不惜和他交个朋友。”
郑东流道:“风飞云若是能够交到主子这样的朋友,那么名满天下、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这绝对是他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郑东流可是知道这位主子身份是何等的了不得,就算是南太府风家的现任家主见到她,恐怕都要躬身行礼,像风万鹏这个灵州城主在她面前,简直只能算是一只蝼蚁。
她的一句话,足以调动千万大军。
风飞云若是真的能够得到她的赏识,那么前途简直无可限量,但是主子的眼光极高,一般人她根本就看不上眼。
…………
……
时间如白驹过隙,八天很快就已经过去。
这八天风飞云仅仅只去了城卫军营一次,别的时间都用来修炼,见过银钩坊的那一位神秘的老太婆之后,风飞云觉得自己的实力还远远地不足,这几日都在用血灵苗淬炼血液。
八天的时间,他就用掉了八株血灵苗,如今他就算不借助水压,都已经完全能够承受血灵苗的药力。
身体之中的血液又变黑了几分,血液的流速变得更快。
这八天,风飞云又去了银钩坊两次,但是却再也没有见到那一位神秘的老太婆,就连十六名铁甲神军都彻底的消失。
风飞云翻身而起,骑到了一只赤红的猛虎的背上,手提缰绳,大笑一声:“刘老,今天我们可是去拜寿,没必要那么的紧张。”
刘管家穿着黑色的袍衫,却是怎么都轻松不下来,僵着脸一笑:“血鹰大院虽然是灵州城最危险的地方,但是老奴丝毫都不紧张,老奴只是在为少爷你担心啊!如今一个月的期限已经过了八天,你倒是何时动手?”
刘管家感觉自己完全摸不透风飞云的心思,他就好像一点都不着急似的。
明明就已经信誓旦旦的保证要诛杀三爷,但是现在却又大张旗鼓的跑去给他拜寿,这到底唱的是那一出?
风飞云神秘的一笑,道:“说不定我今天就动手?”
刘管家自然不相信他会今天动手,毕竟那五千名城卫军根本就没有调动,难道他带着一百多名家奴去灭数千名鹰爪帮帮众,简直就是笑话。
这一百多名家奴仅仅只是搬运贺礼的劳工,数十车贺礼,这可不是一、两个人搬运得完,风飞云特地请来了一百多名身体健壮的家奴搬运。
风少爷这可是第一次去给三爷拜寿,出手自然是相当阔绰,贺礼一共二十八辆大车,每一辆大车之上都困着四口铁皮大箱子,里面装着贺礼绝对不轻,将那么搬运的家奴累得够呛。
风飞云嘴里哼着小曲,率领浩浩荡荡的车队,拜寿去了。
☆、第十七章 镇魂血阵
一辆白色的罗曼古车从街角行了出来,车辕碾动青石古街,发出铿锵的滚动声,驾车的是一位老者,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斗笠!
“主子,风飞云这小子唱得是哪一出?他今天晚上到底动不动手?”郑东流将斗笠掀起一角,露出那一双苍老的眼睛。
古车之中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风飞云已经开始动手了。”
“已经开始动手了?”郑东流显得相当的不解,疑惑道:“可是五千名城卫军根本就没有被调动,他拿什么和鹰爪帮斗?”
“他这一招叫做兵不厌诈,那五千名城卫军仅仅只是迷惑三爷的把戏罢了,真正攻打鹰爪帮的人是那一百三十六名搬运贺礼的家奴,若是我没有猜错,这一百三十六名家奴,肯定是他从城卫军中挑选出的绝对的精锐,乃是一把尖刀,直插鹰爪榜的心脏。”主子说道。
郑东流依旧不相信,道:“仅仅靠一百多人就想灭杀整个鹰爪帮?风飞云疯了不成?”
“他一点都没有疯,这一百三十六名精锐仅仅只是先锋,充当尖刀,可以达到扰乱整个鹰爪帮的效果,而那五千城卫军才是真正的主力。”
郑东流更加不解了,道:“可是主子不是说这五千城卫军只是迷惑三爷的把戏,况且这五千城卫军依旧还呆在城外军营,根本就没有被调动。”
“嘿嘿,灵州城可是一共有一万城卫军,另外五千城卫军去什么地方了?”主子道。
听闻此话,郑东流心头猛然一跳,惊呼道:“偷梁换柱。”
“走吧!风飞云没有让我失望,我倒要看看他还能给我带来什么惊喜。”这一位主子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子,风飞云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郑东流驾驭着白色的古车,缓缓的向着血鹰大院行去。
血鹰大院位于灵州城的东边,乃是被青色的巨石堆砌而成,宛如一座巨大的城堡。
三丈宽的围墙之上设立这箭塔,战台,就好像一座不破的城墙一般,简直固若金汤。
若是风飞云真的率领五千城卫军,强攻血鹰大院,估计连大门就进不去,就要全军覆没。
此刻已经是日落西山,夕阳宛如朱丹,下挂在城外的山顶之上,照射着最后的余辉。
风飞云从赤虎坐骑的背上跳了下来,稳稳的落在了地面上,双目一眯,向着前方的十米高的玄铁大门望去,直接大门之上流动着一道道血色的纹路,宛如一条条小溪在涌动,轻轻的吸气,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厚厚的墙壁之上,镶嵌着九十九具白骨,每一具都狰狞恐怖,若是夜晚,此地就会化为一座鬼堡,简直骇人至极。
风飞云伸出两根手指,在空气之中比划,眼神变得更加的凝重,喃喃自语道:“居然布置着镇魂血阵,三爷不愧是三爷,果然有两下子!”
话语刚落,血鹰大院之中,一群巨大的赤鹰冲飞了出来,羽毛通红似火,每一只都有簸箕那么大,鹰嘴刚硬得宛如铁钳。
这一群血鹰足有一百多只,爪子足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直接飞出了青石围墙,向着风飞云率领的车队飞来。
“呼!”
血鹰的翅膀拍打出呼啸的风声,撕碎了空气,伸出巨大的鹰爪,将那一百多名搬运贺礼的家奴给抓飞了起来,宛如老鹰提小鸡一般,尽数擒入了血鹰大院,消失在城墙的里面。
风飞云的身后,仅仅只剩下刘管家和二十八辆大车。
居然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看来风随雨已经将消息传给了三爷,三爷这老家伙已经知道我要对付他。
如此……甚好,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风飞云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容,朗声笑道:“三爷可是大人物,这难道就是三爷的待客之道?”
血鹰大院之中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出,显得格外的悠长浩渺:“都是家里的畜生不懂事,居然敢擒风少爷的奴才,这些畜生胆子也太大了。”
三爷的声音几乎传遍了半个灵州城,这一份修为实在强大至极,一道道音波化为了洪钟,向着风飞云震动了过来。
这就好像飓风狂涌而来。
“嘭!”
刘管家豁然站到风飞云的身前,一拳将所有的音波都给击碎。
风飞云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自然听出了三爷一语双关的意思,道:“这些畜生的胆子的确不小,三爷平时疏于管教啊!看来我得替三爷管教管教一番。”
风飞云微微的一示意,刘管家便化为了一道黑色的影子,飞掠了出去,刹那之间便冲进了血鹰大院,普通人根本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
“轰隆隆!”
一连串的巨响和鹰啼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半晌之后,一百多只血鹰便化为了鹰尸,堆了一地。
刘管家擦了擦手掌上的鲜血,站在了血鹰大院的门口。
久久的寂静!
也不知多久过去,三爷的声音才再次响起,道:“早就听说风少爷今时不同往日,今日一见果然刮目相看。吴老大,还不去将风少爷送来的贺礼运进来。”
只剩一只手臂的吴老大,带着一群腰缠红色腰带的大汉,从血鹰大院之中走出,冷冷的盯了风飞云一眼,咧嘴一笑。
他的右手臂乃是被风飞云一刀斩下,心头怨气极大,恨不得将风飞云抽经剥皮。
风飞云自然是根本没有将他放在眼里,淡淡的看着他们将二十八辆大车运进了血鹰大院,然后也跟着行了进去。
……
“主子,看来三爷也不是笨蛋,已经看出了风飞云的那些小把戏,如今一百三十八名精锐被擒,风飞云又该如何才能破敌?”郑东流将古车给驾驭到了血鹰大院外的小树林之中,远远的眺望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