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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既可眺望空中明月,也可俯视水中月影。更有花香满襟,妙趣难于言表。只可惜素来无人作陪。”

    小乔吐了吐舌头,表示这个他真的欣赏不来。大晚上熬夜不睡觉,他宁愿去捉蟋蟀好不好?

    梁御风笑道:“乔庄主既然已经订了婚,伉俪情深,想必日后自有尊夫人作陪。”

    乔乐康细长眉眼微弯,似笑非笑道:“承梁公子吉言了。”

    他走回亭中,拿起一管羊毫笔。梁御风和石桐宇凝目看去,见此笔甚粗,笔杆以紫竹制成,笔头足有三寸,应为“鹤脚”,锋颖尖锐似锥,又不失圆润,笔尖丰满。

    羊毫属于软毫笔。乔乐康手中这管,虽说是出自名家所制,但两宋时,文人习字,多爱效仿东晋卫夫人,以硬毫写蝇头小楷。倒不知乔乐康为何反其道而行之。

    照理说,这么大的笔,又选用柔软的羊毫,多半是用来写匾额的。

    这时只见乔乐康又踱了几步,左右顾盼,似在挑选,忽然身子一掠便跃上了树梢。

    这一惊非同小可,梁御风和石桐宇对视一眼,都是心下骇然!

    之前在三祖山上与小乔交手,他们便已见到此子身法灵便,轻功极为出色。但万万没想到,其兄长乔乐康,轻功竟已高明到这样的境地!

    这芙蓉园顾名思义,满园皆是木芙蓉。芙蓉树花枝纤细,斜斜数枝探到凉亭檐下,花色绚丽如锦,分外妖娆。

    那开了花的树梢头,更是娇嫩嫩轻飘飘,仿佛风一大就会折了去。

    ——然而,乔乐康广袖深衣,便是举重若轻踩在了那根纤细的花枝上!

    轻风拂过,花枝微微颤动,连枝头开得太盛的芙蓉都颤了颤,抖落几片花瓣,飘落溪水中。

    他却临风立在枝头,轻若无物言笑晏晏。长长的衣袖垂下来,随风飘曳,远远望去,宛如吴带当风,几欲羽化登仙。

    也是他算得毫厘不差,踏着那花枝,视线正与那凉亭的匾额并齐。

    梁御风和石桐宇抬头望去,这才发现这亭上的匾额还是空白的,并无名字。

    乔乐康目视那空白匾额,笑道:“我生平最爱芙蓉花。只因秋风万里之时,群芳凋落,独此花妖娆怒放,不惧霜侵露凌,蔚若锦绣,占尽风流。”

    梁御风听他此言大有深意。时值乱世,战祸席卷中原,英雄寥落,正如秋风过处芳菲落尽。但乔乐康以芙蓉喻志,显然是认为这正是他大显身手的好时机。

    石桐宇与他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这位坐断东南的黑道大豪,果然其志非小啊。

    小乔嘴快,抢着道:“难道这凉亭又要叫芙蓉亭?”

    乔乐康失笑,他回头睇视梁御风,道:“我今日一时兴起,确是想给这亭台取个名字。梁公子以为呢?”

    梁御风轻摇羽扇,笑吟吟道:“先前庄主曾道,中秋之夜独酌此亭中,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何等风雅快意。依我看,不如叫掬月亭吧?”

    乔乐康嘴角一翘,道:“梁公子真妙人也。”

    他未婚妻子的名字里有个月字,梁御风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他也无心去管。倒是镜花水月,多有讽喻,他却似乎全不放在心上。

    他凝目望向空白匾额,忽然抬手举笔信手写来。

    拿了笔自然是要写字。何况这么大的笔,匾额又是空白的,梁御风和石桐宇先前已猜出他的意图,倒也并不意外。

    只是,随着他柔软羊毫的提按转锋,下笔之处,深入寸许,细碎木屑簌簌而下……

    要知道那羊毫笔虽然名贵,到底也就是一管寻常毛笔,绝不是他那柄名闻天下的判官笔“拒霜”。

    但“掬月”两个大字,竟是被他用柔软的毛笔,硬生生嵌入了那块木质匾额上!

    这两字刚健挺拔,一气呵成,虽及不上古往今来真正的书法大家,但笔意连绵不断,已然气韵十足。

    更难得的是,他以羊毫笔这样的至柔之物,强行在硬木匾额上刻出字来,痕迹还如此之深。

    此等内力,足以惊世骇俗!

    这乔乐康不愧是恶人榜上成名人物。与他一比,武林少侠榜上的少年们仿佛变成了一群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难怪他敢年年办这邀月之会,天下英雄都要给他三分薄面。

    这一招凌空题字,不仅露了手妙到巅峰的轻功,更展示了深厚无匹的内力!

    作者有话要说:  乔庄主:风雅,要风雅。

    小乔:咦,大哥又在装模作样了~

    梁少爷:佩服佩服!

    石桐宇:……

    第37章 落花流水

    乔乐康说要文比, 果然就是文比。凌空题字, 既风雅至极, 又惊世骇俗。

    梁御风和石桐宇两人, 齐齐震惊。

    轻功且不去说了, 这凭虚临风的身法只怕是当世无双,无人可与之相比。

    而梁御风自踏入江湖以来, 一向自诩内力惊人。他自幼被父亲逼着在海潮中练功, 日夜苦修, 不敢有一日懈怠。直到未及弱冠便打通任督二脉, 内力之浑厚纯净, 确实远超侪辈。

    但他内力深厚程度是够了, 要他用这软软一管毛笔, 在硬木上写出两个字来, 却是万万不能。顶多刻出几道鬼画符,字形轮廓都不见得能看清, 笔头就要秃了。

    可乔乐康也不过比他大个六七岁, 竟有这样的本事!

    掬月两字,不仅深入木里足有寸许, 还轮廓明晰, 圆润涵蕴。乔乐康一气写完不说,手中羊毫笔仍然完好无损。

    这体现的不仅是内力的浑厚, 还有对内力的精准控制。这就不是梁少爷办得到的了。

    当然,这种手法也绝对是乔乐康练了很长时日才能办到,绝非一蹴而就。多半是乔庄主压箱底的绝活。

    但狐狸就是狐狸, 他事先说了文比,又美其名曰不伤两家和气,难道他们两个还能反悔不成?

    论装模作样的功力,梁御风深感自己还是嫩了点!

    更糟的是,他现下用的是石桐宇的壳子,身无内力。这可要如何是好,真是难倒了梁少爷。

    这时乔乐康轻轻跃下,淡然道:“乔某献丑了。”

    他款款行来,衣袂无风自动,意态从容,显然是认为自己胜券在握。一边的小乔也是面有得色,显然对兄长很有信心,与有荣焉。

    乔乐康含笑道:“昔日沧浪主人曾道,轻功不过细枝末节,唯有内力才是一切之源。乔某不才,自幼时一直记到如今,如今在沧浪少主面前献丑,还望不吝赐教。”

    梁御风轻摇羽扇,心念急转。没想到这位乔庄主与自家老爹还有过一段渊源,这是记仇呢记仇呢还是记仇呢?

    他不动声色道:“我父亲是当兵的糙汉子出身,粗人粗话,糙得很,难为乔庄主一直记到今天。” ↑返回顶部↑
    上既可眺望空中明月,也可俯视水中月影。更有花香满襟,妙趣难于言表。只可惜素来无人作陪。”

    小乔吐了吐舌头,表示这个他真的欣赏不来。大晚上熬夜不睡觉,他宁愿去捉蟋蟀好不好?

    梁御风笑道:“乔庄主既然已经订了婚,伉俪情深,想必日后自有尊夫人作陪。”

    乔乐康细长眉眼微弯,似笑非笑道:“承梁公子吉言了。”

    他走回亭中,拿起一管羊毫笔。梁御风和石桐宇凝目看去,见此笔甚粗,笔杆以紫竹制成,笔头足有三寸,应为“鹤脚”,锋颖尖锐似锥,又不失圆润,笔尖丰满。

    羊毫属于软毫笔。乔乐康手中这管,虽说是出自名家所制,但两宋时,文人习字,多爱效仿东晋卫夫人,以硬毫写蝇头小楷。倒不知乔乐康为何反其道而行之。

    照理说,这么大的笔,又选用柔软的羊毫,多半是用来写匾额的。

    这时只见乔乐康又踱了几步,左右顾盼,似在挑选,忽然身子一掠便跃上了树梢。

    这一惊非同小可,梁御风和石桐宇对视一眼,都是心下骇然!

    之前在三祖山上与小乔交手,他们便已见到此子身法灵便,轻功极为出色。但万万没想到,其兄长乔乐康,轻功竟已高明到这样的境地!

    这芙蓉园顾名思义,满园皆是木芙蓉。芙蓉树花枝纤细,斜斜数枝探到凉亭檐下,花色绚丽如锦,分外妖娆。

    那开了花的树梢头,更是娇嫩嫩轻飘飘,仿佛风一大就会折了去。

    ——然而,乔乐康广袖深衣,便是举重若轻踩在了那根纤细的花枝上!

    轻风拂过,花枝微微颤动,连枝头开得太盛的芙蓉都颤了颤,抖落几片花瓣,飘落溪水中。

    他却临风立在枝头,轻若无物言笑晏晏。长长的衣袖垂下来,随风飘曳,远远望去,宛如吴带当风,几欲羽化登仙。

    也是他算得毫厘不差,踏着那花枝,视线正与那凉亭的匾额并齐。

    梁御风和石桐宇抬头望去,这才发现这亭上的匾额还是空白的,并无名字。

    乔乐康目视那空白匾额,笑道:“我生平最爱芙蓉花。只因秋风万里之时,群芳凋落,独此花妖娆怒放,不惧霜侵露凌,蔚若锦绣,占尽风流。”

    梁御风听他此言大有深意。时值乱世,战祸席卷中原,英雄寥落,正如秋风过处芳菲落尽。但乔乐康以芙蓉喻志,显然是认为这正是他大显身手的好时机。

    石桐宇与他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这位坐断东南的黑道大豪,果然其志非小啊。

    小乔嘴快,抢着道:“难道这凉亭又要叫芙蓉亭?”

    乔乐康失笑,他回头睇视梁御风,道:“我今日一时兴起,确是想给这亭台取个名字。梁公子以为呢?”

    梁御风轻摇羽扇,笑吟吟道:“先前庄主曾道,中秋之夜独酌此亭中,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何等风雅快意。依我看,不如叫掬月亭吧?”

    乔乐康嘴角一翘,道:“梁公子真妙人也。”

    他未婚妻子的名字里有个月字,梁御风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他也无心去管。倒是镜花水月,多有讽喻,他却似乎全不放在心上。

    他凝目望向空白匾额,忽然抬手举笔信手写来。

    拿了笔自然是要写字。何况这么大的笔,匾额又是空白的,梁御风和石桐宇先前已猜出他的意图,倒也并不意外。

    只是,随着他柔软羊毫的提按转锋,下笔之处,深入寸许,细碎木屑簌簌而下……

    要知道那羊毫笔虽然名贵,到底也就是一管寻常毛笔,绝不是他那柄名闻天下的判官笔“拒霜”。

    但“掬月”两个大字,竟是被他用柔软的毛笔,硬生生嵌入了那块木质匾额上!

    这两字刚健挺拔,一气呵成,虽及不上古往今来真正的书法大家,但笔意连绵不断,已然气韵十足。

    更难得的是,他以羊毫笔这样的至柔之物,强行在硬木匾额上刻出字来,痕迹还如此之深。

    此等内力,足以惊世骇俗!

    这乔乐康不愧是恶人榜上成名人物。与他一比,武林少侠榜上的少年们仿佛变成了一群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难怪他敢年年办这邀月之会,天下英雄都要给他三分薄面。

    这一招凌空题字,不仅露了手妙到巅峰的轻功,更展示了深厚无匹的内力!

    作者有话要说:  乔庄主:风雅,要风雅。

    小乔:咦,大哥又在装模作样了~

    梁少爷:佩服佩服!

    石桐宇:……

    第37章 落花流水

    乔乐康说要文比, 果然就是文比。凌空题字, 既风雅至极, 又惊世骇俗。

    梁御风和石桐宇两人, 齐齐震惊。

    轻功且不去说了, 这凭虚临风的身法只怕是当世无双,无人可与之相比。

    而梁御风自踏入江湖以来, 一向自诩内力惊人。他自幼被父亲逼着在海潮中练功, 日夜苦修, 不敢有一日懈怠。直到未及弱冠便打通任督二脉, 内力之浑厚纯净, 确实远超侪辈。

    但他内力深厚程度是够了, 要他用这软软一管毛笔, 在硬木上写出两个字来, 却是万万不能。顶多刻出几道鬼画符,字形轮廓都不见得能看清, 笔头就要秃了。

    可乔乐康也不过比他大个六七岁, 竟有这样的本事!

    掬月两字,不仅深入木里足有寸许, 还轮廓明晰, 圆润涵蕴。乔乐康一气写完不说,手中羊毫笔仍然完好无损。

    这体现的不仅是内力的浑厚, 还有对内力的精准控制。这就不是梁少爷办得到的了。

    当然,这种手法也绝对是乔乐康练了很长时日才能办到,绝非一蹴而就。多半是乔庄主压箱底的绝活。

    但狐狸就是狐狸, 他事先说了文比,又美其名曰不伤两家和气,难道他们两个还能反悔不成?

    论装模作样的功力,梁御风深感自己还是嫩了点!

    更糟的是,他现下用的是石桐宇的壳子,身无内力。这可要如何是好,真是难倒了梁少爷。

    这时乔乐康轻轻跃下,淡然道:“乔某献丑了。”

    他款款行来,衣袂无风自动,意态从容,显然是认为自己胜券在握。一边的小乔也是面有得色,显然对兄长很有信心,与有荣焉。

    乔乐康含笑道:“昔日沧浪主人曾道,轻功不过细枝末节,唯有内力才是一切之源。乔某不才,自幼时一直记到如今,如今在沧浪少主面前献丑,还望不吝赐教。”

    梁御风轻摇羽扇,心念急转。没想到这位乔庄主与自家老爹还有过一段渊源,这是记仇呢记仇呢还是记仇呢?

    他不动声色道:“我父亲是当兵的糙汉子出身,粗人粗话,糙得很,难为乔庄主一直记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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