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2
的。”还没等队长高兴完,于狗蛋就又开口了。
“这......”队长有些迟疑,以为于狗蛋是要钱财什么的,但是队里的经费都是国家的,这趟出来收获本来就不大,不能乱花国家的钱。可是人命关天,他也不能不管。
于是队长咬咬牙说:“这位同志,只要你能上山帮我们找......我以我自己的名义给你辛苦费,可能也不多,但是我会尽我所能的。”
谁知道于狗蛋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想要钱。是我媳妇,你们能帮她治病吗?”
这话一说,在场的村民全都了解了:于狗蛋老婆自从不小心流完孩子后身体一直不好,可是这里医疗条件太差了,县里的医院都说他老婆活不了多久。这下遇到从大城市来的人,如果有机会把他老婆送到大城市医治,或许他老婆还能有一线生机。
谈妥条件之后,于狗蛋就上山了。
早说这里千重大山,云遮雾障,偏偏那个队员失踪的位置还在最高峰附近,山路更是崎岖险峻,连老猎户都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才敢上来,更别说那些考察队员了,真不知道他们心中到底怀着怎么一种信念才能爬上来。
这回上山,于狗蛋有意没有带那么多人毕竟带了也是白瞎,村中村民视翻山为送死,这种送死活动,除了他自己,估计没什么人想参与。
于是爬到了将近顶峰、队长指明位置方向之后,于狗蛋就撇下众人,单枪匹马地开始往山顶爬。
在原地带考察队的另一个猎户看着于狗蛋的背影,不禁在心里感叹,为了媳妇连命都不要,真是一条汉子。
在他们看来,这条路实在是十死无生啊。
青苔湿滑,路途险峻,偶有层云缭绕,看起来倒是颇有几分仙气,应了传说中是“仙人住的地方”。
只不过这些在于狗蛋看来都是白瞎,那些云雾除了遮蔽他的视线和让气氛变得更加紧张之外,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他心里实在也是没底啊,可是想想家里躺在床上的媳妇,只能咬咬牙往前冲了。
于狗蛋心里忐忑不安,这么一分神竟然脚下踩上青苔,一个打滑脚下便空了。
他的心顿时吊了老高,几乎堵到了嗓子眼,砰砰砰地跳。还没能他喊出来,几乎是同一时间,他整个人往下一倒,滚下山去。
完了,这么高的山,他肯定是活不成了。
这是于狗蛋昏迷之前心里想的事情,当然,他没死成。
再次醒来的时候,于狗蛋只觉得身上像是散架了一样,疼的厉害,他忍不住呻。吟起来,朦胧间见到有个人朝这边过来了。
“醒了?你没事儿吧?”
女孩的声音像是山间清泉,叮铃咚隆的,调皮悦耳。
于狗蛋努力张开眼睛,却看见了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孩,肤白若雪,笑容明媚,身上的衣服也和他们不一样,仿佛误入凡尘的仙子。
他一个从小在山村生活的人,周边女人大多长相平平,纵使有一两个出彩的,也和眼前女孩不是一个等级的。
所以他一定是死了吧,这才遇到了仙女。
这样想着,于狗蛋不自觉就问了出来:“仙女娘娘,我这是到阴曹地府了吗?”
女孩儿一下子乐了,说:“你到了阴曹地府还能看见像我一样漂亮的人啊。国华,你快过来,这大哥和你一样,都傻。”
于狗蛋这才发现旁边还坐着一个青年,长相斯文俊秀,身上勘探队的队服已经划破了好几处,看来这就是勘探队走失的队员了。
叶国华耳尖微红,扶了扶跌坏的眼镜,垂头不知在摆弄什么。
女孩往后一靠,接着问:“大哥,你真没什么事吧?我看你在山上滚得可厉害了。”
这话一出,于狗蛋这才连忙查看自己的身体,万幸除了皮外伤,骨头没伤到。他松了一口气,说:“仙女,是你救了我吗?”
虽然这里有个男人杵在旁边,但是于狗蛋还是觉得是仙女救了自己。
这绝对是仙女,板上钉钉的那种。
女孩又笑,声音像银铃一般,说:“是我救了你,但是我真的不是什么仙女。我叫郗若兰,住在山的那一头。我爹管我管得严,所以我从来没出过门。要不是国华突然出现,我也不会想一个人跑出来。”
山那头的人?果然是仙人!
于狗蛋连忙跪好,一边磕头一边说:“参见仙女娘娘,参见仙女娘娘!”
“哎哎哎,这大哥是怎么回事?我都说了我不是什么仙女。”郗若兰有点儿急。
洞里场面一度混乱。
叶国华叹了口气,看着郗若兰无奈却温柔地微笑,然后走到于狗蛋面前,把他拉起来说:“同志,你应该是队长托付来找我的吧?你不要紧张,若兰确实不是什么仙女,不过这件事情......我恳请你不要说出去。”
“哦!”郗若兰在后边倒吸一口凉气,眨眨眼后知后觉地说:“我是说漏嘴了吗?”
她生活的地方,确实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于是郗若兰朝着于狗蛋猛地点头,说:“对对对,你听国华的,千万别告诉别人。”
于狗蛋已经懵逼到大脑不会运转 ↑返回顶部↑
“这......”队长有些迟疑,以为于狗蛋是要钱财什么的,但是队里的经费都是国家的,这趟出来收获本来就不大,不能乱花国家的钱。可是人命关天,他也不能不管。
于是队长咬咬牙说:“这位同志,只要你能上山帮我们找......我以我自己的名义给你辛苦费,可能也不多,但是我会尽我所能的。”
谁知道于狗蛋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想要钱。是我媳妇,你们能帮她治病吗?”
这话一说,在场的村民全都了解了:于狗蛋老婆自从不小心流完孩子后身体一直不好,可是这里医疗条件太差了,县里的医院都说他老婆活不了多久。这下遇到从大城市来的人,如果有机会把他老婆送到大城市医治,或许他老婆还能有一线生机。
谈妥条件之后,于狗蛋就上山了。
早说这里千重大山,云遮雾障,偏偏那个队员失踪的位置还在最高峰附近,山路更是崎岖险峻,连老猎户都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才敢上来,更别说那些考察队员了,真不知道他们心中到底怀着怎么一种信念才能爬上来。
这回上山,于狗蛋有意没有带那么多人毕竟带了也是白瞎,村中村民视翻山为送死,这种送死活动,除了他自己,估计没什么人想参与。
于是爬到了将近顶峰、队长指明位置方向之后,于狗蛋就撇下众人,单枪匹马地开始往山顶爬。
在原地带考察队的另一个猎户看着于狗蛋的背影,不禁在心里感叹,为了媳妇连命都不要,真是一条汉子。
在他们看来,这条路实在是十死无生啊。
青苔湿滑,路途险峻,偶有层云缭绕,看起来倒是颇有几分仙气,应了传说中是“仙人住的地方”。
只不过这些在于狗蛋看来都是白瞎,那些云雾除了遮蔽他的视线和让气氛变得更加紧张之外,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他心里实在也是没底啊,可是想想家里躺在床上的媳妇,只能咬咬牙往前冲了。
于狗蛋心里忐忑不安,这么一分神竟然脚下踩上青苔,一个打滑脚下便空了。
他的心顿时吊了老高,几乎堵到了嗓子眼,砰砰砰地跳。还没能他喊出来,几乎是同一时间,他整个人往下一倒,滚下山去。
完了,这么高的山,他肯定是活不成了。
这是于狗蛋昏迷之前心里想的事情,当然,他没死成。
再次醒来的时候,于狗蛋只觉得身上像是散架了一样,疼的厉害,他忍不住呻。吟起来,朦胧间见到有个人朝这边过来了。
“醒了?你没事儿吧?”
女孩的声音像是山间清泉,叮铃咚隆的,调皮悦耳。
于狗蛋努力张开眼睛,却看见了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孩,肤白若雪,笑容明媚,身上的衣服也和他们不一样,仿佛误入凡尘的仙子。
他一个从小在山村生活的人,周边女人大多长相平平,纵使有一两个出彩的,也和眼前女孩不是一个等级的。
所以他一定是死了吧,这才遇到了仙女。
这样想着,于狗蛋不自觉就问了出来:“仙女娘娘,我这是到阴曹地府了吗?”
女孩儿一下子乐了,说:“你到了阴曹地府还能看见像我一样漂亮的人啊。国华,你快过来,这大哥和你一样,都傻。”
于狗蛋这才发现旁边还坐着一个青年,长相斯文俊秀,身上勘探队的队服已经划破了好几处,看来这就是勘探队走失的队员了。
叶国华耳尖微红,扶了扶跌坏的眼镜,垂头不知在摆弄什么。
女孩往后一靠,接着问:“大哥,你真没什么事吧?我看你在山上滚得可厉害了。”
这话一出,于狗蛋这才连忙查看自己的身体,万幸除了皮外伤,骨头没伤到。他松了一口气,说:“仙女,是你救了我吗?”
虽然这里有个男人杵在旁边,但是于狗蛋还是觉得是仙女救了自己。
这绝对是仙女,板上钉钉的那种。
女孩又笑,声音像银铃一般,说:“是我救了你,但是我真的不是什么仙女。我叫郗若兰,住在山的那一头。我爹管我管得严,所以我从来没出过门。要不是国华突然出现,我也不会想一个人跑出来。”
山那头的人?果然是仙人!
于狗蛋连忙跪好,一边磕头一边说:“参见仙女娘娘,参见仙女娘娘!”
“哎哎哎,这大哥是怎么回事?我都说了我不是什么仙女。”郗若兰有点儿急。
洞里场面一度混乱。
叶国华叹了口气,看着郗若兰无奈却温柔地微笑,然后走到于狗蛋面前,把他拉起来说:“同志,你应该是队长托付来找我的吧?你不要紧张,若兰确实不是什么仙女,不过这件事情......我恳请你不要说出去。”
“哦!”郗若兰在后边倒吸一口凉气,眨眨眼后知后觉地说:“我是说漏嘴了吗?”
她生活的地方,确实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于是郗若兰朝着于狗蛋猛地点头,说:“对对对,你听国华的,千万别告诉别人。”
于狗蛋已经懵逼到大脑不会运转 ↑返回顶部↑
的。”还没等队长高兴完,于狗蛋就又开口了。
“这......”队长有些迟疑,以为于狗蛋是要钱财什么的,但是队里的经费都是国家的,这趟出来收获本来就不大,不能乱花国家的钱。可是人命关天,他也不能不管。
于是队长咬咬牙说:“这位同志,只要你能上山帮我们找......我以我自己的名义给你辛苦费,可能也不多,但是我会尽我所能的。”
谁知道于狗蛋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想要钱。是我媳妇,你们能帮她治病吗?”
这话一说,在场的村民全都了解了:于狗蛋老婆自从不小心流完孩子后身体一直不好,可是这里医疗条件太差了,县里的医院都说他老婆活不了多久。这下遇到从大城市来的人,如果有机会把他老婆送到大城市医治,或许他老婆还能有一线生机。
谈妥条件之后,于狗蛋就上山了。
早说这里千重大山,云遮雾障,偏偏那个队员失踪的位置还在最高峰附近,山路更是崎岖险峻,连老猎户都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才敢上来,更别说那些考察队员了,真不知道他们心中到底怀着怎么一种信念才能爬上来。
这回上山,于狗蛋有意没有带那么多人毕竟带了也是白瞎,村中村民视翻山为送死,这种送死活动,除了他自己,估计没什么人想参与。
于是爬到了将近顶峰、队长指明位置方向之后,于狗蛋就撇下众人,单枪匹马地开始往山顶爬。
在原地带考察队的另一个猎户看着于狗蛋的背影,不禁在心里感叹,为了媳妇连命都不要,真是一条汉子。
在他们看来,这条路实在是十死无生啊。
青苔湿滑,路途险峻,偶有层云缭绕,看起来倒是颇有几分仙气,应了传说中是“仙人住的地方”。
只不过这些在于狗蛋看来都是白瞎,那些云雾除了遮蔽他的视线和让气氛变得更加紧张之外,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他心里实在也是没底啊,可是想想家里躺在床上的媳妇,只能咬咬牙往前冲了。
于狗蛋心里忐忑不安,这么一分神竟然脚下踩上青苔,一个打滑脚下便空了。
他的心顿时吊了老高,几乎堵到了嗓子眼,砰砰砰地跳。还没能他喊出来,几乎是同一时间,他整个人往下一倒,滚下山去。
完了,这么高的山,他肯定是活不成了。
这是于狗蛋昏迷之前心里想的事情,当然,他没死成。
再次醒来的时候,于狗蛋只觉得身上像是散架了一样,疼的厉害,他忍不住呻。吟起来,朦胧间见到有个人朝这边过来了。
“醒了?你没事儿吧?”
女孩的声音像是山间清泉,叮铃咚隆的,调皮悦耳。
于狗蛋努力张开眼睛,却看见了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孩,肤白若雪,笑容明媚,身上的衣服也和他们不一样,仿佛误入凡尘的仙子。
他一个从小在山村生活的人,周边女人大多长相平平,纵使有一两个出彩的,也和眼前女孩不是一个等级的。
所以他一定是死了吧,这才遇到了仙女。
这样想着,于狗蛋不自觉就问了出来:“仙女娘娘,我这是到阴曹地府了吗?”
女孩儿一下子乐了,说:“你到了阴曹地府还能看见像我一样漂亮的人啊。国华,你快过来,这大哥和你一样,都傻。”
于狗蛋这才发现旁边还坐着一个青年,长相斯文俊秀,身上勘探队的队服已经划破了好几处,看来这就是勘探队走失的队员了。
叶国华耳尖微红,扶了扶跌坏的眼镜,垂头不知在摆弄什么。
女孩往后一靠,接着问:“大哥,你真没什么事吧?我看你在山上滚得可厉害了。”
这话一出,于狗蛋这才连忙查看自己的身体,万幸除了皮外伤,骨头没伤到。他松了一口气,说:“仙女,是你救了我吗?”
虽然这里有个男人杵在旁边,但是于狗蛋还是觉得是仙女救了自己。
这绝对是仙女,板上钉钉的那种。
女孩又笑,声音像银铃一般,说:“是我救了你,但是我真的不是什么仙女。我叫郗若兰,住在山的那一头。我爹管我管得严,所以我从来没出过门。要不是国华突然出现,我也不会想一个人跑出来。”
山那头的人?果然是仙人!
于狗蛋连忙跪好,一边磕头一边说:“参见仙女娘娘,参见仙女娘娘!”
“哎哎哎,这大哥是怎么回事?我都说了我不是什么仙女。”郗若兰有点儿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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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华叹了口气,看着郗若兰无奈却温柔地微笑,然后走到于狗蛋面前,把他拉起来说:“同志,你应该是队长托付来找我的吧?你不要紧张,若兰确实不是什么仙女,不过这件事情......我恳请你不要说出去。”
“哦!”郗若兰在后边倒吸一口凉气,眨眨眼后知后觉地说:“我是说漏嘴了吗?”
她生活的地方,确实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于是郗若兰朝着于狗蛋猛地点头,说:“对对对,你听国华的,千万别告诉别人。”
于狗蛋已经懵逼到大脑不会运转
“这......”队长有些迟疑,以为于狗蛋是要钱财什么的,但是队里的经费都是国家的,这趟出来收获本来就不大,不能乱花国家的钱。可是人命关天,他也不能不管。
于是队长咬咬牙说:“这位同志,只要你能上山帮我们找......我以我自己的名义给你辛苦费,可能也不多,但是我会尽我所能的。”
谁知道于狗蛋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想要钱。是我媳妇,你们能帮她治病吗?”
这话一说,在场的村民全都了解了:于狗蛋老婆自从不小心流完孩子后身体一直不好,可是这里医疗条件太差了,县里的医院都说他老婆活不了多久。这下遇到从大城市来的人,如果有机会把他老婆送到大城市医治,或许他老婆还能有一线生机。
谈妥条件之后,于狗蛋就上山了。
早说这里千重大山,云遮雾障,偏偏那个队员失踪的位置还在最高峰附近,山路更是崎岖险峻,连老猎户都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才敢上来,更别说那些考察队员了,真不知道他们心中到底怀着怎么一种信念才能爬上来。
这回上山,于狗蛋有意没有带那么多人毕竟带了也是白瞎,村中村民视翻山为送死,这种送死活动,除了他自己,估计没什么人想参与。
于是爬到了将近顶峰、队长指明位置方向之后,于狗蛋就撇下众人,单枪匹马地开始往山顶爬。
在原地带考察队的另一个猎户看着于狗蛋的背影,不禁在心里感叹,为了媳妇连命都不要,真是一条汉子。
在他们看来,这条路实在是十死无生啊。
青苔湿滑,路途险峻,偶有层云缭绕,看起来倒是颇有几分仙气,应了传说中是“仙人住的地方”。
只不过这些在于狗蛋看来都是白瞎,那些云雾除了遮蔽他的视线和让气氛变得更加紧张之外,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他心里实在也是没底啊,可是想想家里躺在床上的媳妇,只能咬咬牙往前冲了。
于狗蛋心里忐忑不安,这么一分神竟然脚下踩上青苔,一个打滑脚下便空了。
他的心顿时吊了老高,几乎堵到了嗓子眼,砰砰砰地跳。还没能他喊出来,几乎是同一时间,他整个人往下一倒,滚下山去。
完了,这么高的山,他肯定是活不成了。
这是于狗蛋昏迷之前心里想的事情,当然,他没死成。
再次醒来的时候,于狗蛋只觉得身上像是散架了一样,疼的厉害,他忍不住呻。吟起来,朦胧间见到有个人朝这边过来了。
“醒了?你没事儿吧?”
女孩的声音像是山间清泉,叮铃咚隆的,调皮悦耳。
于狗蛋努力张开眼睛,却看见了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孩,肤白若雪,笑容明媚,身上的衣服也和他们不一样,仿佛误入凡尘的仙子。
他一个从小在山村生活的人,周边女人大多长相平平,纵使有一两个出彩的,也和眼前女孩不是一个等级的。
所以他一定是死了吧,这才遇到了仙女。
这样想着,于狗蛋不自觉就问了出来:“仙女娘娘,我这是到阴曹地府了吗?”
女孩儿一下子乐了,说:“你到了阴曹地府还能看见像我一样漂亮的人啊。国华,你快过来,这大哥和你一样,都傻。”
于狗蛋这才发现旁边还坐着一个青年,长相斯文俊秀,身上勘探队的队服已经划破了好几处,看来这就是勘探队走失的队员了。
叶国华耳尖微红,扶了扶跌坏的眼镜,垂头不知在摆弄什么。
女孩往后一靠,接着问:“大哥,你真没什么事吧?我看你在山上滚得可厉害了。”
这话一出,于狗蛋这才连忙查看自己的身体,万幸除了皮外伤,骨头没伤到。他松了一口气,说:“仙女,是你救了我吗?”
虽然这里有个男人杵在旁边,但是于狗蛋还是觉得是仙女救了自己。
这绝对是仙女,板上钉钉的那种。
女孩又笑,声音像银铃一般,说:“是我救了你,但是我真的不是什么仙女。我叫郗若兰,住在山的那一头。我爹管我管得严,所以我从来没出过门。要不是国华突然出现,我也不会想一个人跑出来。”
山那头的人?果然是仙人!
于狗蛋连忙跪好,一边磕头一边说:“参见仙女娘娘,参见仙女娘娘!”
“哎哎哎,这大哥是怎么回事?我都说了我不是什么仙女。”郗若兰有点儿急。
洞里场面一度混乱。
叶国华叹了口气,看着郗若兰无奈却温柔地微笑,然后走到于狗蛋面前,把他拉起来说:“同志,你应该是队长托付来找我的吧?你不要紧张,若兰确实不是什么仙女,不过这件事情......我恳请你不要说出去。”
“哦!”郗若兰在后边倒吸一口凉气,眨眨眼后知后觉地说:“我是说漏嘴了吗?”
她生活的地方,确实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于是郗若兰朝着于狗蛋猛地点头,说:“对对对,你听国华的,千万别告诉别人。”
于狗蛋已经懵逼到大脑不会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