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家有贤妻
郑仕,今年四十有八,本是河间府人士,三年前被调任到太原府当知府,任期内也算的上是两袖清风,民声颇佳,如果不是因为今年忽如其来的一场灾祸,再赶上两年应该就能得到朝廷的提拔。
只是跟那些出名要趁早的同窗相比,郑仕因为三十岁才中进士,基本上这辈子也不用幻想出阁入相了,顶天了就是个知州的位置上去坐坐,然后运气好还能告老还乡,运气不好也有可能就是客死他乡的结局。
在古代当官有时候并非就一定是好事,首先一个字就难。
当个贪官难,当个清官更难,若是想要当个两袖清风还能为民办事的好官,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人都说“千里为官只为财”,这话或许不假,但并非什么官都有资格这样说,如果治下一片贫瘠,既没有特产也没有贸易,贪什么?凭什么去贪?真正能够成为贪官的,往往都是那些富饶地区的官员,又或者是朝廷里的大员,而且脑子不好使的人没法贪,因为一贪就有可能被人盯上,不是被御史盯上,就是被六扇门盯上,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所以当贪官其实也是有难度的。
相反来说,当个清官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你要顶得住诱惑。一方知府可不是后世的政府,在这时代一个知府衙门里真正有官印的人其实就那么几个,却是掌管着一府之地大大小小所有的事务。人家找你办事,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表示,这种情况之下是收还是不收?
坚持不收会被人说不近人情,不容易开展工作,可如果是收小拒大吧,这个大小又如何来划定?再说了,人心总是贪婪了,万里之堤溃于蚁穴,心里的防线一旦松动了,迟早就会滑向贪官的行列。
所以当清官也难,要么是一门心思闷起头来干活,然则掌管一府之地,大到国家对内对外的策略、军事行动、抵御自然灾害、组织种植生产,小到针头线脑的事情,都要从知府衙门里过一遍,每年还要按时收缴各项税收,又或者是安排粮食种植、布匹生产什么的,这样大大小小的事务光凭着知府一个人,就算浑身上下都是铁打的,那也不可能忙的过来。
要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吧,你如果是个清官,又用什么来犒劳下面的人呢?如果没有足够的犒劳,下面的人又怎么会拼死拼活的去做?要知道那些有官身的官员也就罢了,至少每年还能用考评来逼着他做,但是没有官身的人,说白了就是得靠着上级和施展手段捞点、弄点来养活自己一家人,要是没有足够的甜头,他们能够应付了事那都是给面子的,真要是遇上刺头,两手一甩,得,这事儿咱不干了,知府大人你这么清廉,你来啊?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往往清官很难真正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就是因为他肩膀上挑着太多的责任,不能管好人自然就做不好事。
这些道理郑仕也是很久之后才明白了,读书人不能只讲自己的清白和骨气,那不是官,那是石灰,除了铺路之外就只能用来刷墙,根本谈不上治理一方。
想要治理一方,首先自己就要学会圆滑,要学会变通的来处理问题,在律法、道德和自己的底线三者当中不断的权衡。
光是两袖清风只能叫做“独善其身”,距离“兼济天下”这个程度还差太远太远了。
郑仕早就已经将自己这辈子的人生目标放的很低了,他只是希望自己在离开主政之地的时候,老百姓们能够自发的给他来一次欢送,能够在他背后说一声,这是个好官,不是个贪官。
如果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郑仕觉得自己这辈子就不算白过了。
可是想要做到这点当真是很难的,三年前郑仕上任的时候,头发还只是有几根银丝,可短短三年的时间,这头发就白了一半还多,更不用说最近这段时间,不仅仅将郑仕头上所剩不多的青丝都给染白了,甚至就连新窜出来的胡须,那都是白花花跟渡过银似的。
作为一个知府,郑仕的家其实算不上奢靡,甚至就连富裕都谈不上,一个三十年前就跟着他的妻子,一个瞎了双眼,每天只会吃斋念佛的老娘,还有就是老娘嫁过来时带来的老婆子和妻子上门之后买回来的一个瘸腿丫鬟,唯一的儿子还不在太原府,学业有成之后带着家里给凑的那些散碎银子和郑家的一个老马夫,游学去了。
这深更半夜的,老娘那些人早都已经睡下了,郑仕的房间里却还亮着灯,他还没有睡,所以他的妻子郑林氏也就没有睡,刚刚给他端进来一碗肉汤,却是家中最后一点肉了。
喝过肉汤,郑仕很有些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家中还有肉?”
“最后一点腊肉了,没了。”郑林氏在家中的时候也穿的很简朴,披身上的小衣都补着补丁,只是针脚很细致,而且浆洗的特别整洁,看起来有一种朴素的美,跟郑林氏这个人的外形倒是很般配,给人一种书香门第的感觉。
只有真正饱读经书,而且已经融入灵魂的人才会有如此的气质,到了郑林氏这年龄的女人容貌已经不重要了,那种恬淡的气质才是区分于普通女人的因素。对于自己这个妻子,郑仕是非常敬佩的,当年他还没有出人头地的时候,郑林氏一直任劳任怨的跟在他身边,从来没有发过牢骚,后来他终于出任官员了,郑林氏也从不曾给他工作当中添过乱,更是时时刻刻叮嘱他不要越线,有时候想想,如果没有郑林氏在这一路上始终给他把关,说不定他早就已经跟他瞧不起的那种官员沆瀣一气,又或者是因为不懂变通成为同僚的眼中钉。
“那,我们家粮食还有吗?”
“白面还是有两斤,其他的也不多了,估计省着点半个月是没问题的,半个月时间,朝廷的赈济怎么也该到了。”
“只有半个月口粮了?”郑仕微微一愣,随即一张老脸变得沮丧起来,“怎么会这样呢?”
“咋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朝廷还没有消息送来么?我看城中的人,怕是熬不过半个月的啊。”
“不是这个.”郑仕抬起头来,望着自己的发妻,欲言又止。 ↑返回顶部↑
只是跟那些出名要趁早的同窗相比,郑仕因为三十岁才中进士,基本上这辈子也不用幻想出阁入相了,顶天了就是个知州的位置上去坐坐,然后运气好还能告老还乡,运气不好也有可能就是客死他乡的结局。
在古代当官有时候并非就一定是好事,首先一个字就难。
当个贪官难,当个清官更难,若是想要当个两袖清风还能为民办事的好官,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人都说“千里为官只为财”,这话或许不假,但并非什么官都有资格这样说,如果治下一片贫瘠,既没有特产也没有贸易,贪什么?凭什么去贪?真正能够成为贪官的,往往都是那些富饶地区的官员,又或者是朝廷里的大员,而且脑子不好使的人没法贪,因为一贪就有可能被人盯上,不是被御史盯上,就是被六扇门盯上,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所以当贪官其实也是有难度的。
相反来说,当个清官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你要顶得住诱惑。一方知府可不是后世的政府,在这时代一个知府衙门里真正有官印的人其实就那么几个,却是掌管着一府之地大大小小所有的事务。人家找你办事,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表示,这种情况之下是收还是不收?
坚持不收会被人说不近人情,不容易开展工作,可如果是收小拒大吧,这个大小又如何来划定?再说了,人心总是贪婪了,万里之堤溃于蚁穴,心里的防线一旦松动了,迟早就会滑向贪官的行列。
所以当清官也难,要么是一门心思闷起头来干活,然则掌管一府之地,大到国家对内对外的策略、军事行动、抵御自然灾害、组织种植生产,小到针头线脑的事情,都要从知府衙门里过一遍,每年还要按时收缴各项税收,又或者是安排粮食种植、布匹生产什么的,这样大大小小的事务光凭着知府一个人,就算浑身上下都是铁打的,那也不可能忙的过来。
要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吧,你如果是个清官,又用什么来犒劳下面的人呢?如果没有足够的犒劳,下面的人又怎么会拼死拼活的去做?要知道那些有官身的官员也就罢了,至少每年还能用考评来逼着他做,但是没有官身的人,说白了就是得靠着上级和施展手段捞点、弄点来养活自己一家人,要是没有足够的甜头,他们能够应付了事那都是给面子的,真要是遇上刺头,两手一甩,得,这事儿咱不干了,知府大人你这么清廉,你来啊?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往往清官很难真正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就是因为他肩膀上挑着太多的责任,不能管好人自然就做不好事。
这些道理郑仕也是很久之后才明白了,读书人不能只讲自己的清白和骨气,那不是官,那是石灰,除了铺路之外就只能用来刷墙,根本谈不上治理一方。
想要治理一方,首先自己就要学会圆滑,要学会变通的来处理问题,在律法、道德和自己的底线三者当中不断的权衡。
光是两袖清风只能叫做“独善其身”,距离“兼济天下”这个程度还差太远太远了。
郑仕早就已经将自己这辈子的人生目标放的很低了,他只是希望自己在离开主政之地的时候,老百姓们能够自发的给他来一次欢送,能够在他背后说一声,这是个好官,不是个贪官。
如果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郑仕觉得自己这辈子就不算白过了。
可是想要做到这点当真是很难的,三年前郑仕上任的时候,头发还只是有几根银丝,可短短三年的时间,这头发就白了一半还多,更不用说最近这段时间,不仅仅将郑仕头上所剩不多的青丝都给染白了,甚至就连新窜出来的胡须,那都是白花花跟渡过银似的。
作为一个知府,郑仕的家其实算不上奢靡,甚至就连富裕都谈不上,一个三十年前就跟着他的妻子,一个瞎了双眼,每天只会吃斋念佛的老娘,还有就是老娘嫁过来时带来的老婆子和妻子上门之后买回来的一个瘸腿丫鬟,唯一的儿子还不在太原府,学业有成之后带着家里给凑的那些散碎银子和郑家的一个老马夫,游学去了。
这深更半夜的,老娘那些人早都已经睡下了,郑仕的房间里却还亮着灯,他还没有睡,所以他的妻子郑林氏也就没有睡,刚刚给他端进来一碗肉汤,却是家中最后一点肉了。
喝过肉汤,郑仕很有些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家中还有肉?”
“最后一点腊肉了,没了。”郑林氏在家中的时候也穿的很简朴,披身上的小衣都补着补丁,只是针脚很细致,而且浆洗的特别整洁,看起来有一种朴素的美,跟郑林氏这个人的外形倒是很般配,给人一种书香门第的感觉。
只有真正饱读经书,而且已经融入灵魂的人才会有如此的气质,到了郑林氏这年龄的女人容貌已经不重要了,那种恬淡的气质才是区分于普通女人的因素。对于自己这个妻子,郑仕是非常敬佩的,当年他还没有出人头地的时候,郑林氏一直任劳任怨的跟在他身边,从来没有发过牢骚,后来他终于出任官员了,郑林氏也从不曾给他工作当中添过乱,更是时时刻刻叮嘱他不要越线,有时候想想,如果没有郑林氏在这一路上始终给他把关,说不定他早就已经跟他瞧不起的那种官员沆瀣一气,又或者是因为不懂变通成为同僚的眼中钉。
“那,我们家粮食还有吗?”
“白面还是有两斤,其他的也不多了,估计省着点半个月是没问题的,半个月时间,朝廷的赈济怎么也该到了。”
“只有半个月口粮了?”郑仕微微一愣,随即一张老脸变得沮丧起来,“怎么会这样呢?”
“咋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朝廷还没有消息送来么?我看城中的人,怕是熬不过半个月的啊。”
“不是这个.”郑仕抬起头来,望着自己的发妻,欲言又止。 ↑返回顶部↑
郑仕,今年四十有八,本是河间府人士,三年前被调任到太原府当知府,任期内也算的上是两袖清风,民声颇佳,如果不是因为今年忽如其来的一场灾祸,再赶上两年应该就能得到朝廷的提拔。
只是跟那些出名要趁早的同窗相比,郑仕因为三十岁才中进士,基本上这辈子也不用幻想出阁入相了,顶天了就是个知州的位置上去坐坐,然后运气好还能告老还乡,运气不好也有可能就是客死他乡的结局。
在古代当官有时候并非就一定是好事,首先一个字就难。
当个贪官难,当个清官更难,若是想要当个两袖清风还能为民办事的好官,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人都说“千里为官只为财”,这话或许不假,但并非什么官都有资格这样说,如果治下一片贫瘠,既没有特产也没有贸易,贪什么?凭什么去贪?真正能够成为贪官的,往往都是那些富饶地区的官员,又或者是朝廷里的大员,而且脑子不好使的人没法贪,因为一贪就有可能被人盯上,不是被御史盯上,就是被六扇门盯上,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所以当贪官其实也是有难度的。
相反来说,当个清官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你要顶得住诱惑。一方知府可不是后世的政府,在这时代一个知府衙门里真正有官印的人其实就那么几个,却是掌管着一府之地大大小小所有的事务。人家找你办事,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表示,这种情况之下是收还是不收?
坚持不收会被人说不近人情,不容易开展工作,可如果是收小拒大吧,这个大小又如何来划定?再说了,人心总是贪婪了,万里之堤溃于蚁穴,心里的防线一旦松动了,迟早就会滑向贪官的行列。
所以当清官也难,要么是一门心思闷起头来干活,然则掌管一府之地,大到国家对内对外的策略、军事行动、抵御自然灾害、组织种植生产,小到针头线脑的事情,都要从知府衙门里过一遍,每年还要按时收缴各项税收,又或者是安排粮食种植、布匹生产什么的,这样大大小小的事务光凭着知府一个人,就算浑身上下都是铁打的,那也不可能忙的过来。
要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吧,你如果是个清官,又用什么来犒劳下面的人呢?如果没有足够的犒劳,下面的人又怎么会拼死拼活的去做?要知道那些有官身的官员也就罢了,至少每年还能用考评来逼着他做,但是没有官身的人,说白了就是得靠着上级和施展手段捞点、弄点来养活自己一家人,要是没有足够的甜头,他们能够应付了事那都是给面子的,真要是遇上刺头,两手一甩,得,这事儿咱不干了,知府大人你这么清廉,你来啊?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往往清官很难真正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就是因为他肩膀上挑着太多的责任,不能管好人自然就做不好事。
这些道理郑仕也是很久之后才明白了,读书人不能只讲自己的清白和骨气,那不是官,那是石灰,除了铺路之外就只能用来刷墙,根本谈不上治理一方。
想要治理一方,首先自己就要学会圆滑,要学会变通的来处理问题,在律法、道德和自己的底线三者当中不断的权衡。
光是两袖清风只能叫做“独善其身”,距离“兼济天下”这个程度还差太远太远了。
郑仕早就已经将自己这辈子的人生目标放的很低了,他只是希望自己在离开主政之地的时候,老百姓们能够自发的给他来一次欢送,能够在他背后说一声,这是个好官,不是个贪官。
如果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郑仕觉得自己这辈子就不算白过了。
可是想要做到这点当真是很难的,三年前郑仕上任的时候,头发还只是有几根银丝,可短短三年的时间,这头发就白了一半还多,更不用说最近这段时间,不仅仅将郑仕头上所剩不多的青丝都给染白了,甚至就连新窜出来的胡须,那都是白花花跟渡过银似的。
作为一个知府,郑仕的家其实算不上奢靡,甚至就连富裕都谈不上,一个三十年前就跟着他的妻子,一个瞎了双眼,每天只会吃斋念佛的老娘,还有就是老娘嫁过来时带来的老婆子和妻子上门之后买回来的一个瘸腿丫鬟,唯一的儿子还不在太原府,学业有成之后带着家里给凑的那些散碎银子和郑家的一个老马夫,游学去了。
这深更半夜的,老娘那些人早都已经睡下了,郑仕的房间里却还亮着灯,他还没有睡,所以他的妻子郑林氏也就没有睡,刚刚给他端进来一碗肉汤,却是家中最后一点肉了。
喝过肉汤,郑仕很有些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家中还有肉?”
“最后一点腊肉了,没了。”郑林氏在家中的时候也穿的很简朴,披身上的小衣都补着补丁,只是针脚很细致,而且浆洗的特别整洁,看起来有一种朴素的美,跟郑林氏这个人的外形倒是很般配,给人一种书香门第的感觉。
只有真正饱读经书,而且已经融入灵魂的人才会有如此的气质,到了郑林氏这年龄的女人容貌已经不重要了,那种恬淡的气质才是区分于普通女人的因素。对于自己这个妻子,郑仕是非常敬佩的,当年他还没有出人头地的时候,郑林氏一直任劳任怨的跟在他身边,从来没有发过牢骚,后来他终于出任官员了,郑林氏也从不曾给他工作当中添过乱,更是时时刻刻叮嘱他不要越线,有时候想想,如果没有郑林氏在这一路上始终给他把关,说不定他早就已经跟他瞧不起的那种官员沆瀣一气,又或者是因为不懂变通成为同僚的眼中钉。
“那,我们家粮食还有吗?”
“白面还是有两斤,其他的也不多了,估计省着点半个月是没问题的,半个月时间,朝廷的赈济怎么也该到了。”
“只有半个月口粮了?”郑仕微微一愣,随即一张老脸变得沮丧起来,“怎么会这样呢?”
“咋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朝廷还没有消息送来么?我看城中的人,怕是熬不过半个月的啊。”
“不是这个.”郑仕抬起头来,望着自己的发妻,欲言又止。
只是跟那些出名要趁早的同窗相比,郑仕因为三十岁才中进士,基本上这辈子也不用幻想出阁入相了,顶天了就是个知州的位置上去坐坐,然后运气好还能告老还乡,运气不好也有可能就是客死他乡的结局。
在古代当官有时候并非就一定是好事,首先一个字就难。
当个贪官难,当个清官更难,若是想要当个两袖清风还能为民办事的好官,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人都说“千里为官只为财”,这话或许不假,但并非什么官都有资格这样说,如果治下一片贫瘠,既没有特产也没有贸易,贪什么?凭什么去贪?真正能够成为贪官的,往往都是那些富饶地区的官员,又或者是朝廷里的大员,而且脑子不好使的人没法贪,因为一贪就有可能被人盯上,不是被御史盯上,就是被六扇门盯上,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所以当贪官其实也是有难度的。
相反来说,当个清官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你要顶得住诱惑。一方知府可不是后世的政府,在这时代一个知府衙门里真正有官印的人其实就那么几个,却是掌管着一府之地大大小小所有的事务。人家找你办事,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表示,这种情况之下是收还是不收?
坚持不收会被人说不近人情,不容易开展工作,可如果是收小拒大吧,这个大小又如何来划定?再说了,人心总是贪婪了,万里之堤溃于蚁穴,心里的防线一旦松动了,迟早就会滑向贪官的行列。
所以当清官也难,要么是一门心思闷起头来干活,然则掌管一府之地,大到国家对内对外的策略、军事行动、抵御自然灾害、组织种植生产,小到针头线脑的事情,都要从知府衙门里过一遍,每年还要按时收缴各项税收,又或者是安排粮食种植、布匹生产什么的,这样大大小小的事务光凭着知府一个人,就算浑身上下都是铁打的,那也不可能忙的过来。
要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吧,你如果是个清官,又用什么来犒劳下面的人呢?如果没有足够的犒劳,下面的人又怎么会拼死拼活的去做?要知道那些有官身的官员也就罢了,至少每年还能用考评来逼着他做,但是没有官身的人,说白了就是得靠着上级和施展手段捞点、弄点来养活自己一家人,要是没有足够的甜头,他们能够应付了事那都是给面子的,真要是遇上刺头,两手一甩,得,这事儿咱不干了,知府大人你这么清廉,你来啊?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往往清官很难真正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就是因为他肩膀上挑着太多的责任,不能管好人自然就做不好事。
这些道理郑仕也是很久之后才明白了,读书人不能只讲自己的清白和骨气,那不是官,那是石灰,除了铺路之外就只能用来刷墙,根本谈不上治理一方。
想要治理一方,首先自己就要学会圆滑,要学会变通的来处理问题,在律法、道德和自己的底线三者当中不断的权衡。
光是两袖清风只能叫做“独善其身”,距离“兼济天下”这个程度还差太远太远了。
郑仕早就已经将自己这辈子的人生目标放的很低了,他只是希望自己在离开主政之地的时候,老百姓们能够自发的给他来一次欢送,能够在他背后说一声,这是个好官,不是个贪官。
如果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郑仕觉得自己这辈子就不算白过了。
可是想要做到这点当真是很难的,三年前郑仕上任的时候,头发还只是有几根银丝,可短短三年的时间,这头发就白了一半还多,更不用说最近这段时间,不仅仅将郑仕头上所剩不多的青丝都给染白了,甚至就连新窜出来的胡须,那都是白花花跟渡过银似的。
作为一个知府,郑仕的家其实算不上奢靡,甚至就连富裕都谈不上,一个三十年前就跟着他的妻子,一个瞎了双眼,每天只会吃斋念佛的老娘,还有就是老娘嫁过来时带来的老婆子和妻子上门之后买回来的一个瘸腿丫鬟,唯一的儿子还不在太原府,学业有成之后带着家里给凑的那些散碎银子和郑家的一个老马夫,游学去了。
这深更半夜的,老娘那些人早都已经睡下了,郑仕的房间里却还亮着灯,他还没有睡,所以他的妻子郑林氏也就没有睡,刚刚给他端进来一碗肉汤,却是家中最后一点肉了。
喝过肉汤,郑仕很有些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家中还有肉?”
“最后一点腊肉了,没了。”郑林氏在家中的时候也穿的很简朴,披身上的小衣都补着补丁,只是针脚很细致,而且浆洗的特别整洁,看起来有一种朴素的美,跟郑林氏这个人的外形倒是很般配,给人一种书香门第的感觉。
只有真正饱读经书,而且已经融入灵魂的人才会有如此的气质,到了郑林氏这年龄的女人容貌已经不重要了,那种恬淡的气质才是区分于普通女人的因素。对于自己这个妻子,郑仕是非常敬佩的,当年他还没有出人头地的时候,郑林氏一直任劳任怨的跟在他身边,从来没有发过牢骚,后来他终于出任官员了,郑林氏也从不曾给他工作当中添过乱,更是时时刻刻叮嘱他不要越线,有时候想想,如果没有郑林氏在这一路上始终给他把关,说不定他早就已经跟他瞧不起的那种官员沆瀣一气,又或者是因为不懂变通成为同僚的眼中钉。
“那,我们家粮食还有吗?”
“白面还是有两斤,其他的也不多了,估计省着点半个月是没问题的,半个月时间,朝廷的赈济怎么也该到了。”
“只有半个月口粮了?”郑仕微微一愣,随即一张老脸变得沮丧起来,“怎么会这样呢?”
“咋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朝廷还没有消息送来么?我看城中的人,怕是熬不过半个月的啊。”
“不是这个.”郑仕抬起头来,望着自己的发妻,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