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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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龙吟不但是个很随和,很亲切的人。而且说话也很风趣,很幽默。往往在不经意之间,说出一句在其他人说来并不太好笑的话,也能引得旁人哈哈大笑。
    那“一见尼姑,逢赌必输”八字,水龙吟并没有再刻意压低嗓子,就以正常的声音说出口。赌桌旁边的赌客们,很有不少都听到了。
    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立刻露出了某种同情、理解、甚至很有些不怀好意的神秘笑容。
    男人露出这种笑容的时候,往往都没有在想什么好事。
    一阵幽香,悄然传入鼻端。紧接着,就听到有人冷冷道:“为什么女人总好像天生就要比男人倒霉些?和尚尼姑,本来都一样是出家人。为什么没有人说一见和尚,逢赌必输?”
    这种幽幽的香气,和之前那些庸俗的脂粉香完全不同。程立嗅在鼻子里,非但不觉得难受,反而有种清清凉凉的,很舒服的感觉。
    他下意识回过头来看看,只见那说话的人,不出所料地,是名女人。
    她穿着件浅绿色丝袍,袍子质地又轻又柔,就像另一层皮肤似地,贴在她那又苗条,又成熟的胴体上。
    她的皮肤细致光滑如羊脂美玉。灯光之下,站在她侧面的程立眼中看来,甚至觉得那皮肤像冰一样,几乎是透明的。
    她美丽的脸庞上,完全不施脂粉。眼眸清澈明亮,显得冷酷而聪明,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懒散之意,仿佛对什么东西都很厌倦。
    毫无疑问,这是位难得一见的美人。但不知道为什么,四周那些赌客,却仿佛对这位美人十分忌惮一样。看见她过来,不少人都赶紧离开。原本挤了至少二、三十人的赌桌旁边,登时只剩下不到一半赌客,冷清了许多。
    水龙吟并不觉得忌惮。反而登时双眼发亮,一眨不眨地死死盯着这美人。
    相处时日虽然还颇短暂,但程立对于这个人的性情,却已经摸透了几分。他知道这个人,既好色,又好酒,说得好听点,可以叫做风流不羁。但若说得难听点,那就是荒唐放诞了。
    类似绣春楼这样的组织,程立以前归属的那个世界里,同样也有。类似这样身份的人,程立同样接触过不少。几乎无一例外,这种身份的人都很严肃,很正经,甚至很令人望而生畏。在程立心目中,已经形成固定的印象了。
    偏偏水龙吟就和程立的印象,完全背道而驰。所以程立一直都很奇怪的——像这样一种人,居然也能在白玉京绣春楼里任职,而且名列四大档头之一?
    水龙吟可不知道程立肚子里的疑惑。他只是冲着那美人猛瞧个不休。一般情况下来说,被他这样瞧着的女人,通常都会觉得很不舒服,很不自在,下意识就想回避的。然而,这位穿浅绿色丝袍的女子,偏偏是例外。
    她回过头来,狠狠瞪了水龙吟一眼。冷冷道:“看不起女人的男人,他们往往忘记了,其实自己也是女人生出来的。忘恩负义,别说不是好东西,简直不是东西。”
    水龙吟眨眨眼,笑道:“其实女人也并不是真的天生就比男人倒霉,也并没有男人看不起她们。只不过她们往往也都忘记了,女人天生就不是男人,所以有些事男人可以做,女人不可以,如此而已。”
    穿浅绿色丝袍的女子嘿声轻哼道:“绕口令一样,这算什么话?”
    水龙吟笑道:“其实这是句正确的废话。姑娘要是不爱听,那就当我没说过算了。姑娘贵姓?是想要下注么?”
    绿丝袍女子冷哼一下,完全不答水龙吟的话,径自走到赌桌边,漫不经心地丢下几个筹码,要押单。
    赌场里面,并不接受赌客直接拿金银出来下注,必须先兑换成筹码。筹码最小是白银十两,最大是一百两。这绿袍女子出手赫然豪爽得很。随随便便,居然就是好几百两。
    可惜,她的运气不好。骰子开出来,是个四点,双。
    这几百两银子的筹码,居然连个水花都没打起来,已经没了。
    投下筹码,押注。这只不过是件很普通,很简单的事,连一岁小孩儿都能做,似乎半点学问也没有,更谈不上什么特别的技巧。
    但假如想要赢钱的话,就不那么容易了。
    水龙吟如今在明面上的身份,是绣春楼四大档头之一,吃公门饭的朝廷中人。但在骨子里,他依旧是一个江湖人,是一名浪子。
    对浪子们来说,赌就跟酒一样,不但是种发泄,也是他们谋生方法的一种
    故此,水龙吟其实也是一名赌徒。实际上,他早在五岁的时候,便已经懂得掷骰子。到了十岁时,一切玩骰子的手法,他都已经了如指掌。
    什么灌铅的骰子,灌水银的骰子,还有在赌桌下面装磁石的铁骰子……诸如此类的东西,在水龙吟眼里看来,都只不过是小孩玩的把戏。
    普普通通的一粒骰子,只要到了水龙吟手里,立刻就仿佛活了过来,而且还听话得很。他想要多少点,就能要多少点,丝毫差错都绝不会出现。
    此外,水龙吟还懂得听骰。
    骰子共有六面,每面点数不同。所以落下的时候,声音当然也会有所差别。
    这种差别自然微细之极。即使练习过听风辨器之术,双耳听力极精的暗器高手,其实也未必能够分辨得出。需要以某种特别方法,进行极其特别的训练,才能掌握“听骰”的本事。
    多年的严格训练之下,水龙吟这双耳朵,早已训练得灵敏之极。哪怕再微细的差别,他也绝对不会听错。
    所以水龙吟对自己很有自信。之前那个要程立站在自己身边沾运气的说法,不过是他在说笑话而已。
    现在,银子已经兑换成筹码了。水龙吟笑眯眯地走到那位绿丝袍女子身边,摩拳擦掌,正准备大展一番身手。这一次,他不但要赢银子,而且还要赢得美女的芳心。
    进入海上销金窟之前,先来上一番艳遇,那也相当不错的,不对吗?
    可是忽然之间,水龙吟的面色又变了,变得很尴尬,很僵硬。原本已经伸出去要押注的手,也随之拿着筹码悬在半空,进也进不得,退也退不得,左右为难。
    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这双引以为豪的耳朵,就仿佛失灵了一样,居然什么声音都听不到。 ↑返回顶部↑
    水龙吟不但是个很随和,很亲切的人。而且说话也很风趣,很幽默。往往在不经意之间,说出一句在其他人说来并不太好笑的话,也能引得旁人哈哈大笑。
    那“一见尼姑,逢赌必输”八字,水龙吟并没有再刻意压低嗓子,就以正常的声音说出口。赌桌旁边的赌客们,很有不少都听到了。
    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立刻露出了某种同情、理解、甚至很有些不怀好意的神秘笑容。
    男人露出这种笑容的时候,往往都没有在想什么好事。
    一阵幽香,悄然传入鼻端。紧接着,就听到有人冷冷道:“为什么女人总好像天生就要比男人倒霉些?和尚尼姑,本来都一样是出家人。为什么没有人说一见和尚,逢赌必输?”
    这种幽幽的香气,和之前那些庸俗的脂粉香完全不同。程立嗅在鼻子里,非但不觉得难受,反而有种清清凉凉的,很舒服的感觉。
    他下意识回过头来看看,只见那说话的人,不出所料地,是名女人。
    她穿着件浅绿色丝袍,袍子质地又轻又柔,就像另一层皮肤似地,贴在她那又苗条,又成熟的胴体上。
    她的皮肤细致光滑如羊脂美玉。灯光之下,站在她侧面的程立眼中看来,甚至觉得那皮肤像冰一样,几乎是透明的。
    她美丽的脸庞上,完全不施脂粉。眼眸清澈明亮,显得冷酷而聪明,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懒散之意,仿佛对什么东西都很厌倦。
    毫无疑问,这是位难得一见的美人。但不知道为什么,四周那些赌客,却仿佛对这位美人十分忌惮一样。看见她过来,不少人都赶紧离开。原本挤了至少二、三十人的赌桌旁边,登时只剩下不到一半赌客,冷清了许多。
    水龙吟并不觉得忌惮。反而登时双眼发亮,一眨不眨地死死盯着这美人。
    相处时日虽然还颇短暂,但程立对于这个人的性情,却已经摸透了几分。他知道这个人,既好色,又好酒,说得好听点,可以叫做风流不羁。但若说得难听点,那就是荒唐放诞了。
    类似绣春楼这样的组织,程立以前归属的那个世界里,同样也有。类似这样身份的人,程立同样接触过不少。几乎无一例外,这种身份的人都很严肃,很正经,甚至很令人望而生畏。在程立心目中,已经形成固定的印象了。
    偏偏水龙吟就和程立的印象,完全背道而驰。所以程立一直都很奇怪的——像这样一种人,居然也能在白玉京绣春楼里任职,而且名列四大档头之一?
    水龙吟可不知道程立肚子里的疑惑。他只是冲着那美人猛瞧个不休。一般情况下来说,被他这样瞧着的女人,通常都会觉得很不舒服,很不自在,下意识就想回避的。然而,这位穿浅绿色丝袍的女子,偏偏是例外。
    她回过头来,狠狠瞪了水龙吟一眼。冷冷道:“看不起女人的男人,他们往往忘记了,其实自己也是女人生出来的。忘恩负义,别说不是好东西,简直不是东西。”
    水龙吟眨眨眼,笑道:“其实女人也并不是真的天生就比男人倒霉,也并没有男人看不起她们。只不过她们往往也都忘记了,女人天生就不是男人,所以有些事男人可以做,女人不可以,如此而已。”
    穿浅绿色丝袍的女子嘿声轻哼道:“绕口令一样,这算什么话?”
    水龙吟笑道:“其实这是句正确的废话。姑娘要是不爱听,那就当我没说过算了。姑娘贵姓?是想要下注么?”
    绿丝袍女子冷哼一下,完全不答水龙吟的话,径自走到赌桌边,漫不经心地丢下几个筹码,要押单。
    赌场里面,并不接受赌客直接拿金银出来下注,必须先兑换成筹码。筹码最小是白银十两,最大是一百两。这绿袍女子出手赫然豪爽得很。随随便便,居然就是好几百两。
    可惜,她的运气不好。骰子开出来,是个四点,双。
    这几百两银子的筹码,居然连个水花都没打起来,已经没了。
    投下筹码,押注。这只不过是件很普通,很简单的事,连一岁小孩儿都能做,似乎半点学问也没有,更谈不上什么特别的技巧。
    但假如想要赢钱的话,就不那么容易了。
    水龙吟如今在明面上的身份,是绣春楼四大档头之一,吃公门饭的朝廷中人。但在骨子里,他依旧是一个江湖人,是一名浪子。
    对浪子们来说,赌就跟酒一样,不但是种发泄,也是他们谋生方法的一种
    故此,水龙吟其实也是一名赌徒。实际上,他早在五岁的时候,便已经懂得掷骰子。到了十岁时,一切玩骰子的手法,他都已经了如指掌。
    什么灌铅的骰子,灌水银的骰子,还有在赌桌下面装磁石的铁骰子……诸如此类的东西,在水龙吟眼里看来,都只不过是小孩玩的把戏。
    普普通通的一粒骰子,只要到了水龙吟手里,立刻就仿佛活了过来,而且还听话得很。他想要多少点,就能要多少点,丝毫差错都绝不会出现。
    此外,水龙吟还懂得听骰。
    骰子共有六面,每面点数不同。所以落下的时候,声音当然也会有所差别。
    这种差别自然微细之极。即使练习过听风辨器之术,双耳听力极精的暗器高手,其实也未必能够分辨得出。需要以某种特别方法,进行极其特别的训练,才能掌握“听骰”的本事。
    多年的严格训练之下,水龙吟这双耳朵,早已训练得灵敏之极。哪怕再微细的差别,他也绝对不会听错。
    所以水龙吟对自己很有自信。之前那个要程立站在自己身边沾运气的说法,不过是他在说笑话而已。
    现在,银子已经兑换成筹码了。水龙吟笑眯眯地走到那位绿丝袍女子身边,摩拳擦掌,正准备大展一番身手。这一次,他不但要赢银子,而且还要赢得美女的芳心。
    进入海上销金窟之前,先来上一番艳遇,那也相当不错的,不对吗?
    可是忽然之间,水龙吟的面色又变了,变得很尴尬,很僵硬。原本已经伸出去要押注的手,也随之拿着筹码悬在半空,进也进不得,退也退不得,左右为难。
    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这双引以为豪的耳朵,就仿佛失灵了一样,居然什么声音都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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