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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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程立看来,莞儿和澹台明瑶交手,居然能够只输一招。这样的结果,非但半点也不丢人,甚至可以说,已经绝对当得起“天才”二字称呼了。
    需知道,澹台明瑶乃紫竹静斋嫡系传人。从小便修炼静斋所授之仙功。根基无比扎实,功力更是精纯至极。尤其她的一颗仙心,更因为意外,和程立的魔种之间建立起了一种玄妙联系,令仙心也悄然产生变异。以至于短时间内,就让澹台明瑶的修为得以再度大进。
    相比之下,莞儿并非从小养在魔圣身边,修行上定然有所欠缺。即使被接回到魔圣殿,得到魔圣花大力气易筋洗髓,得以急起直追。但短短时日内,提升程度再大,也有极限。
    所以,无论道胎种魔如何神妙也罢,但只修炼至“养魔”阶段的莞儿,怎么看都不觉得,她能够有机会胜得过澹台明瑶。
    更不用说,仙心纵然变异,但仍是仙心。哪怕制衡不了程立和厉惊魂的魔种,却对于其他魔门功体,照旧大有克制之效。种种不利因素相加之下,莞儿居然可以只输一招。若不是天才,那还能是什么?
    不过,莞儿却是个争强好胜的性子。只要是输了,那么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输的都一样,她绝不肯就此甘心认输,非得千方百计找回场子不可。
    黑煞神君威名,可谓天下皆闻。莞儿日常和祖父闲谈,每当提到这位黑煞神君时,魔圣总是对他那位横空出世的小师弟推崇备至。更说论及道胎种魔大/法的修为,两人虽难分上下。但这个小师弟单凭一己之力便能修成大/法,却实在比魔圣自己不得不走那“假诸外求”的道路,要更加高明一筹了。
    除此以外,天下间更众所周知。黑煞神君本身已是刀中宗师。曾经一手挑了江南霹雳堂雷家,连数十年前层名动天下的“天下第一狂人”楚狂客,以及“九州奇侠”肖沧海,也败在黑煞神君手里。
    洞天福地中,除去“孤独侯”公山上卿以外,同时还有“神州王”辰惊涛,以及“刀圣”乐笙歌的衣钵传承。他们三人,都是曾经分别主宰过一个时代的巨人。三家传承,同时落入黑煞神君一人之手。如此奇遇,简直教人为之匪夷所思。
    不管莞儿身份有多特别,地位有多高,武功有多好也罢。她终究还只是名花季少女罢了。试问,世上哪名少女不多情?又有哪名少女不会崇拜英雄好汉呢?更不要说,程立容颜之美,几乎达到了世间任何一名女子理想中的极致。故此,要说莞儿完全没有对程立心动,那根本便不切实际了。
    当然,即使心动,却也不代表莞儿就当真想和这位“小师叔祖”,发生些什么特别的关系了。事实上,就连莞儿自己,也并不完全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心思。只是发自本能地,就想要和“小师叔祖”更加亲密一些而已。
    莞儿凑过来挤在“小师叔祖”身边,抓起他一条臂膀轻轻摇晃,嗲声道:“程大哥,人家知道你好的厉害。看在祖父份上,你就帮帮人家吧。”
    程立叹了口气,无奈道:“不是不想帮妳。问题是,武功得要自己练啊。除非能有传说之中,那种吞下去一颗,立刻就能暴增六十年功力的无极仙丹。否则别人即使想帮,也有心无力啊。”
    莞儿双眼发亮,道:“洞天福地之内,听说有长生不老神药的?程大哥,既然是神药,吃下去的话,应该也能和无极仙丹一样,大大增加功力吧?程大哥,你这么利害,和神药有没有什么关系啊?”
    程立失笑道:“想什么呢?什么长生不死神药,全都是以讹传讹罢了。至于说我的本事,更加和什么神药拉扯不上关系了。妳啊,别整天想着这些邪门歪道了。还是老老实实地练功吧。”
    莞儿嘟起嘴巴,闷闷不乐道:“居然没有神药,唉~害得人家白高兴一场。还有啊,程大哥,你究竟还算不算我们圣门弟子啊?咱们圣门在世人眼里,可不就是邪魔外道么?邪魔外道居然不想邪门歪道,还要老老实实练功。唉~这也太可笑了吧?”
    程立失笑道:“说得也对。嗯……不管怎么说,我也算是莞儿妳的长辈了。长辈和晚辈第一次见面,可不能落下了见面了。这样吧,我就送样小玩儿给妳。虽然不能让你立刻成为绝世高手,但总算是个助力吧。”
    莞儿一下子兴奋起来了。她搂着程立的臂膀,一边摇晃,一边甜甜地叫道:“多谢程大哥。是什么好东西啊?赶快让人家开开眼界?”
    程立想了想,探手入怀,取出一支乌黑锃亮的手枪。这是非常经典的***十七型手枪。使用九毫米口径的手枪弹,有效射程为八十米。子弹出膛的初速为每秒三百五十米,已经超越了音速。可以自由调整为单发或者连发。弹匣里合共有十七发子弹。
    传说,这种手枪之所以在名字后面,带了个“十七”的尾巴,就因为它有十七发子弹。而同期的其他手枪,都只有十五发子弹。
    这种手枪性能优越,结构稳定可靠,而且因为枪身的许多零件,都使用了聚合物材料,而不是传统的金属,所以显得更加轻便灵活。握持起来,手感也更加舒适,十分适合女性使用。
    虽然有这么多好处,不过相对于程立现在来说,手枪的威力,确实已经有些偏小,有些赶不上自己的进步了。
    除非是接受暗物质改造,进行蜕变与进化。否则的话,对现如今绝顶高手常见,极元境界才能说是真正站在世间巅峰之上的这个武林,别说区区手枪,哪怕破坏力最强的rpg***,也不过就是这么回事罢了。
    想当日,程立和魔圣和“西镇”交手。双方虽然全力以赴,但因为彼此并无仇恨,杀意不浓。所以其实当日一战,并未达到双方所能到达的极限。但即使如此,却已经把整座西镇都夷为平地。
    如此威能,哪怕用飞机空投**,都不是一枚两枚航空**,就能够办得到。偏偏程立和魔圣二人,却就是以人身血肉之躯的力量,造成了飞机轰炸也无法造成的巨大破坏。 ↑返回顶部↑
    在程立看来,莞儿和澹台明瑶交手,居然能够只输一招。这样的结果,非但半点也不丢人,甚至可以说,已经绝对当得起“天才”二字称呼了。
    需知道,澹台明瑶乃紫竹静斋嫡系传人。从小便修炼静斋所授之仙功。根基无比扎实,功力更是精纯至极。尤其她的一颗仙心,更因为意外,和程立的魔种之间建立起了一种玄妙联系,令仙心也悄然产生变异。以至于短时间内,就让澹台明瑶的修为得以再度大进。
    相比之下,莞儿并非从小养在魔圣身边,修行上定然有所欠缺。即使被接回到魔圣殿,得到魔圣花大力气易筋洗髓,得以急起直追。但短短时日内,提升程度再大,也有极限。
    所以,无论道胎种魔如何神妙也罢,但只修炼至“养魔”阶段的莞儿,怎么看都不觉得,她能够有机会胜得过澹台明瑶。
    更不用说,仙心纵然变异,但仍是仙心。哪怕制衡不了程立和厉惊魂的魔种,却对于其他魔门功体,照旧大有克制之效。种种不利因素相加之下,莞儿居然可以只输一招。若不是天才,那还能是什么?
    不过,莞儿却是个争强好胜的性子。只要是输了,那么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输的都一样,她绝不肯就此甘心认输,非得千方百计找回场子不可。
    黑煞神君威名,可谓天下皆闻。莞儿日常和祖父闲谈,每当提到这位黑煞神君时,魔圣总是对他那位横空出世的小师弟推崇备至。更说论及道胎种魔大/法的修为,两人虽难分上下。但这个小师弟单凭一己之力便能修成大/法,却实在比魔圣自己不得不走那“假诸外求”的道路,要更加高明一筹了。
    除此以外,天下间更众所周知。黑煞神君本身已是刀中宗师。曾经一手挑了江南霹雳堂雷家,连数十年前层名动天下的“天下第一狂人”楚狂客,以及“九州奇侠”肖沧海,也败在黑煞神君手里。
    洞天福地中,除去“孤独侯”公山上卿以外,同时还有“神州王”辰惊涛,以及“刀圣”乐笙歌的衣钵传承。他们三人,都是曾经分别主宰过一个时代的巨人。三家传承,同时落入黑煞神君一人之手。如此奇遇,简直教人为之匪夷所思。
    不管莞儿身份有多特别,地位有多高,武功有多好也罢。她终究还只是名花季少女罢了。试问,世上哪名少女不多情?又有哪名少女不会崇拜英雄好汉呢?更不要说,程立容颜之美,几乎达到了世间任何一名女子理想中的极致。故此,要说莞儿完全没有对程立心动,那根本便不切实际了。
    当然,即使心动,却也不代表莞儿就当真想和这位“小师叔祖”,发生些什么特别的关系了。事实上,就连莞儿自己,也并不完全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心思。只是发自本能地,就想要和“小师叔祖”更加亲密一些而已。
    莞儿凑过来挤在“小师叔祖”身边,抓起他一条臂膀轻轻摇晃,嗲声道:“程大哥,人家知道你好的厉害。看在祖父份上,你就帮帮人家吧。”
    程立叹了口气,无奈道:“不是不想帮妳。问题是,武功得要自己练啊。除非能有传说之中,那种吞下去一颗,立刻就能暴增六十年功力的无极仙丹。否则别人即使想帮,也有心无力啊。”
    莞儿双眼发亮,道:“洞天福地之内,听说有长生不老神药的?程大哥,既然是神药,吃下去的话,应该也能和无极仙丹一样,大大增加功力吧?程大哥,你这么利害,和神药有没有什么关系啊?”
    程立失笑道:“想什么呢?什么长生不死神药,全都是以讹传讹罢了。至于说我的本事,更加和什么神药拉扯不上关系了。妳啊,别整天想着这些邪门歪道了。还是老老实实地练功吧。”
    莞儿嘟起嘴巴,闷闷不乐道:“居然没有神药,唉~害得人家白高兴一场。还有啊,程大哥,你究竟还算不算我们圣门弟子啊?咱们圣门在世人眼里,可不就是邪魔外道么?邪魔外道居然不想邪门歪道,还要老老实实练功。唉~这也太可笑了吧?”
    程立失笑道:“说得也对。嗯……不管怎么说,我也算是莞儿妳的长辈了。长辈和晚辈第一次见面,可不能落下了见面了。这样吧,我就送样小玩儿给妳。虽然不能让你立刻成为绝世高手,但总算是个助力吧。”
    莞儿一下子兴奋起来了。她搂着程立的臂膀,一边摇晃,一边甜甜地叫道:“多谢程大哥。是什么好东西啊?赶快让人家开开眼界?”
    程立想了想,探手入怀,取出一支乌黑锃亮的手枪。这是非常经典的***十七型手枪。使用九毫米口径的手枪弹,有效射程为八十米。子弹出膛的初速为每秒三百五十米,已经超越了音速。可以自由调整为单发或者连发。弹匣里合共有十七发子弹。
    传说,这种手枪之所以在名字后面,带了个“十七”的尾巴,就因为它有十七发子弹。而同期的其他手枪,都只有十五发子弹。
    这种手枪性能优越,结构稳定可靠,而且因为枪身的许多零件,都使用了聚合物材料,而不是传统的金属,所以显得更加轻便灵活。握持起来,手感也更加舒适,十分适合女性使用。
    虽然有这么多好处,不过相对于程立现在来说,手枪的威力,确实已经有些偏小,有些赶不上自己的进步了。
    除非是接受暗物质改造,进行蜕变与进化。否则的话,对现如今绝顶高手常见,极元境界才能说是真正站在世间巅峰之上的这个武林,别说区区手枪,哪怕破坏力最强的rpg***,也不过就是这么回事罢了。
    想当日,程立和魔圣和“西镇”交手。双方虽然全力以赴,但因为彼此并无仇恨,杀意不浓。所以其实当日一战,并未达到双方所能到达的极限。但即使如此,却已经把整座西镇都夷为平地。
    如此威能,哪怕用飞机空投**,都不是一枚两枚航空**,就能够办得到。偏偏程立和魔圣二人,却就是以人身血肉之躯的力量,造成了飞机轰炸也无法造成的巨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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