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签约马丁(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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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暂时没什么事,沈言先提前看了看剧本,好心里有个底。

    甚至如果里面一些台词有不恰当的地方,还可以提前跟编剧交流一下,做出更改,不用等后面开拍时再发现,这样就会影响拍摄进度了。他是没有当演员拍过戏,可至少他在剧组实地待过一段时间,知道拍摄过程。但即使这样,第一次拍戏还是让他感到有点紧张和激动,这是难免的。

    目前剧组还在筹备之中,演员名单也才刚刚弄好,资金也还没有到账,其他剧组工作人员也还有一部分空缺。

    于学雷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就是得在为剧组筹备的事情奔波了。

    所以……沈言还是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可以好好熟悉这剧本。

    一个人在家没人打扰,不知不觉中沈言一个人看了几个小时的剧本了,整个人沉浸在剧本的故事里,直到后面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原来时间这么晚了,已经过了晚上八点。

    看过了这第二季的剧本,沈言发现剧本质量非但没有下降,反而还比第一季有了长足的进步,比第一季写得更好,人物性格鲜明,故事有血有肉,其中有好几个情节都写得很有意思,反转弄得极为巧妙,令人拍案叫绝,他都不知不觉地看呆了。除了这些之外,故事里面的矛盾冲突也设置得很高级,一点点地制造悬念。

    莫不是第二季的剧本换人写了?

    沈言在心里嘀咕了一声。

    不过当前最要紧的是先填饱自己的肚子,看了那么长时间,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得找点东西填填肚子。

    自己屋子除了泡面之外没什么可吃了,也就打算去小区楼下的饭店随便吃点。

    只是去小区楼下吃饭,就不用戴什么口罩伪装了。

    小区的人见了好几次,大家也都慢慢地习惯了他的存在。甚至于……有人还觉得挺自豪地,毕竟自己跟明星住在一个小区里。

    而且他们这个小区的人相对素质都比较高,物业管理也好,沈言也就没啥可担心的。

    下楼吃饭碰见了几个熟面孔,大家打了声招呼,露个笑脸。

    到了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沈言接到了马丁的消息,对方已经到了中海,并且入住了酒店。

    知道对方安全抵达了之后,沈言也就放心了,两人再次确定了一下明天的见面时间,就各忙各的去。

    一夜无事,早早入睡。

    ……

    “马丁先生,咱们又见面了。”

    “上次一别,我就有种特别的预感,以后一定还会再见沈言先生,没想到这次还真实现了。”

    两人握了握手,微笑着说了客套话。

    “许久不见,马丁先生风采依旧。”

    “沈言先生谬赞了,倒是先生你看起来潇洒不羁,气质非凡。”

    商业胡吹了一番,毕竟接下来可能很长一段时间,两人都会一起合作。

    “请坐。”

    在进入主题前,两人先聊了一会儿其他的事情,聊聊客套话,顺便酝酿一下情绪。

    接下来,才是谈正事。

    签约经纪人。

    马丁是率属于大周娱乐的,如果沈言要跟马丁签约,也就是说他也就跟大周娱乐签约了。在签约之前,沈言也有了解一下大周娱乐,咨询过一些业内的朋友,总得来说,大周娱乐在圈里的口碑还不错,马丁这个人在经纪人这个圈子也是小有名气,曾是培养过不少艺人,后来都混出了名堂。

    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对方淡出过一段时间,半隐半退的那种,就把自己以前经手的艺人让了出去,错过了那些艺人大火的时候,不让的话,现在的马丁肯定算是名声显赫的金牌经纪人。

    好在马丁也是不服输的人,打算重新再来。

    而这正好……让他碰上了沈言。

    在他见到沈言的第一刻起,他就觉得这个人潜力无限,有成为超级大明星的潜质。他自觉自己的眼光看人很准,不会看错。如果对方再经过他的专业的包装和运营,未来的道路肯定会越来越顺畅。

    沈言和马丁聊了许久,双方就签约的模式谈了许久。

    按照马丁的想法,他是想跟沈言签下全约。什么叫做全约,就是艺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所有出演的事务都包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和广告,演员和公司谈好条件,在合同中约定公司在合约期限内应该为艺人做到什么?比如全约的期限是3年,那么三年内公司要承诺给艺人多少个第几号角色的饰演机会,接拍至少多少广告等?艺人的酬金和公司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等等。

    这就是相当于签下了卖身契,在合约内的时间里,沈言只能听从对方的安排。

    如果沈言只是一个初出茅庐、还未有任何名气的小艺人,那么他签下这个合约肯定是最好的,这样娱乐公司或者是马丁这边肯定会全力培养他。越是有实力的娱乐公司,这样的合约就越有好处,但弊端也很明显,签下了合约后就很难脱身,不然为什么又叫做卖身契。

    但是现在沈言……已经算是三线的明星了。这个合约对他来说,不太适用。再说以他的性格,他肯定也不是愿意全部听别人安排的人,他有着自己的主观想法。

    所以沈言这边想跟对方签下代理合约。

    代理合约是什么,就是马丁这边可以全权负责代理任何事情,双方谈好事先的分成比例,至于最后能不能通过,还需要沈言自己来拍板。

    好处就是如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不愉快,也能够随时解约。

    或者是……还有一种合约,叫做部分合约。

    就是艺人只把某一类的权利包给公司,但是其他的自己掌控,比如只是把影视剧角色的权利包给公司,但是拍摄广告和其他的走穴等演出机会由自己控制。

    这种合约,沈言也是可以接受。

    沈言和马丁两人,双方肯定都想在合作的基础上,保持自己最大的收益。除非是实在没办法,才会做出相应的让步。

    全约,沈言肯定不答应。

    代理合约,马丁也不是很想答应,这种代理合约,一般都是实力较差的公司跟艺人合作才会有的。马丁自然不会觉得自己以及自己所在的大周娱乐很差,所以这个也很难答应下来。

    最后……

    两人都做出了让步,自然就选择了部分合约。

    另外对于部分合约里的条款,也进行了细谈。

    比如哪方面的东西可以由对方全权负责,哪方面的东西自己可以决定。

    一条条细则,每一条都清楚地谈了下来,这样也就可以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在交谈这些的时候,沈言也对马丁的专业以及认真的态度感到佩服。

    合同的内容自然是:乙方(沈言)聘请甲方(马丁)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以及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的经纪费用。

    这是合作的主要内容。

    双方暂定合作期限,为一年时间。如果一年之后,双方都对对方满意,再自动续约。

    后面的条款,就是对这个内容进行详细的解释。

    双方谈了很久,因为这涉及的东西非常多,涉及的利益也很大,必须得仔细一些,以免后面出现扯皮不清楚的情况。这个世界,艺人被经纪公司坑了的例子数不胜数,还有前段时间轰动整个国内的宝弱案子。

    虽然沈言觉得马丁不错,但是公归公,私归私,公私分明才能更好地合作。

    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三个多小时。

    双方也终于谈妥了所有事情,还真不是一般的累。

    马丁把所有文件的电子版搞定,接下来就是把里面的内容打印出来,签上字盖上章,就差不多算是合约生效了。也就意味着,只要搞定了合约,马丁就成为了沈言的经纪人,后续一系列的事情,将会由马丁去处理,不用再沈言自己去处理那些麻烦的事情了。

    沈言心情舒畅了不少,不用再每天为这些事情烦恼了。

    “沈言先生,以后咱们就是合作伙伴了。”

    “马丁先生,你也别一直叫我沈言先生了,我比你年纪小,你叫我小言就好了。”

    “行,那你也别叫我马丁先生了,我比你年长,你就叫我声马哥。”

    “马哥,时间也不早了,咱们不如先去吃个饭?”

    “行。”

    ……

    双方找了个地方吃午饭,沈言作为东道主,自然好好地宴请了马丁一顿,一来是庆祝双方达成合作,二来是顺便给对方接风洗尘。

    吃完了午饭之后,双方暂时告别。

    马丁还需要在中海找个房子,常驻下来。

    毕竟沈言大部分时间都在中海,作为他的经纪人,肯定也是经常在中海。除非是有其他活动的时候,才会随着对方各地跑。

    (ps:推荐一本朋友的书,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下《我的灵气侧漏了》。) ↑返回顶部↑
    趁着暂时没什么事,沈言先提前看了看剧本,好心里有个底。

    甚至如果里面一些台词有不恰当的地方,还可以提前跟编剧交流一下,做出更改,不用等后面开拍时再发现,这样就会影响拍摄进度了。他是没有当演员拍过戏,可至少他在剧组实地待过一段时间,知道拍摄过程。但即使这样,第一次拍戏还是让他感到有点紧张和激动,这是难免的。

    目前剧组还在筹备之中,演员名单也才刚刚弄好,资金也还没有到账,其他剧组工作人员也还有一部分空缺。

    于学雷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就是得在为剧组筹备的事情奔波了。

    所以……沈言还是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可以好好熟悉这剧本。

    一个人在家没人打扰,不知不觉中沈言一个人看了几个小时的剧本了,整个人沉浸在剧本的故事里,直到后面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原来时间这么晚了,已经过了晚上八点。

    看过了这第二季的剧本,沈言发现剧本质量非但没有下降,反而还比第一季有了长足的进步,比第一季写得更好,人物性格鲜明,故事有血有肉,其中有好几个情节都写得很有意思,反转弄得极为巧妙,令人拍案叫绝,他都不知不觉地看呆了。除了这些之外,故事里面的矛盾冲突也设置得很高级,一点点地制造悬念。

    莫不是第二季的剧本换人写了?

    沈言在心里嘀咕了一声。

    不过当前最要紧的是先填饱自己的肚子,看了那么长时间,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得找点东西填填肚子。

    自己屋子除了泡面之外没什么可吃了,也就打算去小区楼下的饭店随便吃点。

    只是去小区楼下吃饭,就不用戴什么口罩伪装了。

    小区的人见了好几次,大家也都慢慢地习惯了他的存在。甚至于……有人还觉得挺自豪地,毕竟自己跟明星住在一个小区里。

    而且他们这个小区的人相对素质都比较高,物业管理也好,沈言也就没啥可担心的。

    下楼吃饭碰见了几个熟面孔,大家打了声招呼,露个笑脸。

    到了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沈言接到了马丁的消息,对方已经到了中海,并且入住了酒店。

    知道对方安全抵达了之后,沈言也就放心了,两人再次确定了一下明天的见面时间,就各忙各的去。

    一夜无事,早早入睡。

    ……

    “马丁先生,咱们又见面了。”

    “上次一别,我就有种特别的预感,以后一定还会再见沈言先生,没想到这次还真实现了。”

    两人握了握手,微笑着说了客套话。

    “许久不见,马丁先生风采依旧。”

    “沈言先生谬赞了,倒是先生你看起来潇洒不羁,气质非凡。”

    商业胡吹了一番,毕竟接下来可能很长一段时间,两人都会一起合作。

    “请坐。”

    在进入主题前,两人先聊了一会儿其他的事情,聊聊客套话,顺便酝酿一下情绪。

    接下来,才是谈正事。

    签约经纪人。

    马丁是率属于大周娱乐的,如果沈言要跟马丁签约,也就是说他也就跟大周娱乐签约了。在签约之前,沈言也有了解一下大周娱乐,咨询过一些业内的朋友,总得来说,大周娱乐在圈里的口碑还不错,马丁这个人在经纪人这个圈子也是小有名气,曾是培养过不少艺人,后来都混出了名堂。

    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对方淡出过一段时间,半隐半退的那种,就把自己以前经手的艺人让了出去,错过了那些艺人大火的时候,不让的话,现在的马丁肯定算是名声显赫的金牌经纪人。

    好在马丁也是不服输的人,打算重新再来。

    而这正好……让他碰上了沈言。

    在他见到沈言的第一刻起,他就觉得这个人潜力无限,有成为超级大明星的潜质。他自觉自己的眼光看人很准,不会看错。如果对方再经过他的专业的包装和运营,未来的道路肯定会越来越顺畅。

    沈言和马丁聊了许久,双方就签约的模式谈了许久。

    按照马丁的想法,他是想跟沈言签下全约。什么叫做全约,就是艺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所有出演的事务都包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和广告,演员和公司谈好条件,在合同中约定公司在合约期限内应该为艺人做到什么?比如全约的期限是3年,那么三年内公司要承诺给艺人多少个第几号角色的饰演机会,接拍至少多少广告等?艺人的酬金和公司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等等。

    这就是相当于签下了卖身契,在合约内的时间里,沈言只能听从对方的安排。

    如果沈言只是一个初出茅庐、还未有任何名气的小艺人,那么他签下这个合约肯定是最好的,这样娱乐公司或者是马丁这边肯定会全力培养他。越是有实力的娱乐公司,这样的合约就越有好处,但弊端也很明显,签下了合约后就很难脱身,不然为什么又叫做卖身契。

    但是现在沈言……已经算是三线的明星了。这个合约对他来说,不太适用。再说以他的性格,他肯定也不是愿意全部听别人安排的人,他有着自己的主观想法。

    所以沈言这边想跟对方签下代理合约。

    代理合约是什么,就是马丁这边可以全权负责代理任何事情,双方谈好事先的分成比例,至于最后能不能通过,还需要沈言自己来拍板。

    好处就是如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不愉快,也能够随时解约。

    或者是……还有一种合约,叫做部分合约。

    就是艺人只把某一类的权利包给公司,但是其他的自己掌控,比如只是把影视剧角色的权利包给公司,但是拍摄广告和其他的走穴等演出机会由自己控制。

    这种合约,沈言也是可以接受。

    沈言和马丁两人,双方肯定都想在合作的基础上,保持自己最大的收益。除非是实在没办法,才会做出相应的让步。

    全约,沈言肯定不答应。

    代理合约,马丁也不是很想答应,这种代理合约,一般都是实力较差的公司跟艺人合作才会有的。马丁自然不会觉得自己以及自己所在的大周娱乐很差,所以这个也很难答应下来。

    最后……

    两人都做出了让步,自然就选择了部分合约。

    另外对于部分合约里的条款,也进行了细谈。

    比如哪方面的东西可以由对方全权负责,哪方面的东西自己可以决定。

    一条条细则,每一条都清楚地谈了下来,这样也就可以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在交谈这些的时候,沈言也对马丁的专业以及认真的态度感到佩服。

    合同的内容自然是:乙方(沈言)聘请甲方(马丁)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以及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的经纪费用。

    这是合作的主要内容。

    双方暂定合作期限,为一年时间。如果一年之后,双方都对对方满意,再自动续约。

    后面的条款,就是对这个内容进行详细的解释。

    双方谈了很久,因为这涉及的东西非常多,涉及的利益也很大,必须得仔细一些,以免后面出现扯皮不清楚的情况。这个世界,艺人被经纪公司坑了的例子数不胜数,还有前段时间轰动整个国内的宝弱案子。

    虽然沈言觉得马丁不错,但是公归公,私归私,公私分明才能更好地合作。

    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三个多小时。

    双方也终于谈妥了所有事情,还真不是一般的累。

    马丁把所有文件的电子版搞定,接下来就是把里面的内容打印出来,签上字盖上章,就差不多算是合约生效了。也就意味着,只要搞定了合约,马丁就成为了沈言的经纪人,后续一系列的事情,将会由马丁去处理,不用再沈言自己去处理那些麻烦的事情了。

    沈言心情舒畅了不少,不用再每天为这些事情烦恼了。

    “沈言先生,以后咱们就是合作伙伴了。”

    “马丁先生,你也别一直叫我沈言先生了,我比你年纪小,你叫我小言就好了。”

    “行,那你也别叫我马丁先生了,我比你年长,你就叫我声马哥。”

    “马哥,时间也不早了,咱们不如先去吃个饭?”

    “行。”

    ……

    双方找了个地方吃午饭,沈言作为东道主,自然好好地宴请了马丁一顿,一来是庆祝双方达成合作,二来是顺便给对方接风洗尘。

    吃完了午饭之后,双方暂时告别。

    马丁还需要在中海找个房子,常驻下来。

    毕竟沈言大部分时间都在中海,作为他的经纪人,肯定也是经常在中海。除非是有其他活动的时候,才会随着对方各地跑。

    (ps:推荐一本朋友的书,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下《我的灵气侧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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