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活死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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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江如遭雷劈,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呢?

    “三大王说的什么事?下官一头雾水,我常去赏月,这都过了一个月了,记混淆了乃是正常之事。记性不好,算不得什么大罪过吧?”李江犟嘴道。

    姜砚之听着,沉思起来。

    这有些不合常理。

    他们瞧见了常明的不同寻常之处,知晓他已经死了,可是李江不知道。

    就算当时他发现常明断气了,吓得跑掉了,但之后见他正常出入樊楼,定是以为常明当时不过是背了气,后来又缓过来了。

    他庆幸自己运气好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想到常明死而复生,变成了活死人这么诡异的事情呢?

    那么在李江的认知中,他不过是砸了常明一下而已,为什么不死扛着不认呢?

    以文人的油嘴皮子,他完全可以辩解说,是因为常明对徐慕卿出言不逊,瑶娘不知好歹,他作为兄弟,看不下去,所以惩戒他们一番。

    反正二人都好生生的呢,又算得着什么大罪?

    除非,那日夜里,还发生了什么旁的事情。

    姜砚之说着,瞥了瑶娘一眼,瑶娘见他看过来,快速的低下头去。

    姜砚之微微叹了口气。

    闵惟秀那看李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气不打一处儿来,“头一次瞧见,记性不好,还能够去修书的。”

    姜砚之摸了摸她的脑袋,同这种人,没得生气气坏了自己。

    “松仁,你去李江的马车里搜搜,将他穿的谢公屐拿过来,仔细瞧瞧,内里夹层里,是否有那青面獠牙的面具。”

    李江脸色大变,“三大王岂可随意抄家?”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是长在马车里了么?那是你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姜砚之不接茬儿,又寻了自己的一个生的眼熟的侍卫,“你带着人,去那晚瑶娘被拖进去的屋子里瞧瞧,那看屋子,是落在谁家名下。又同这李江,有何干系?在那周围,是不是有其他的人受害。”

    侍卫平日里都是瞧姜砚之断案惯了的,应了声便转身离去。

    姜砚之看着李江,“你无须狡辩。你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吧?瑶娘生得好,不光是徐慕卿动了心思,便是你也动了心思,只不过你同他不同。”

    “那日常明同瑶娘离开之后,你借口要去登山,让你的小厮驾着空马车出城。我大陈夜不闭户,城门可供多辆马车同行,何须你相让?你便是故意为之,为了留下不在场的证明。”

    “小厮出城之后,又悄悄的折了回来。”

    “而你在尾随他二人。怎么样?捕猎的感觉,让你十分的兴奋吧?你不光是戴了面具,还特意的换了鞋。”

    “瑶娘同常明听到了笃笃笃的脚步声,清脆又响亮。那是因为你,穿着登山的谢公屐。谢公屐乃是木制的,踩在青石板路上,十分的响亮。那日并没有下雨,也并不热,是以不会有正常人,穿着木屐经过。”

    “明明有踩在地上不出声的鞋子,你却偏偏换了木屐,故意用声音去吓唬他们。欺负弱小,让你感觉很痛快吗?”

    “我为何说你是一个惯犯?那是因为,你不可能预料得到,当日李江会恰好崴了脚,没有办法保护瑶娘。而且,他们一出门,你就跟上了,车中还备好了面具。小厮也稳得一比,这说明,你们都习以为常了。”

    “三大王,你说的东西,小的都找到了,而且还有额外的!”

    松仁喘着粗气,拍着自己的胸脯,脸上就差没有写着四个大字,快夸奖我,快夸奖我!

    他说着,将包袱一抖,只见好些女子穿的肚兜,全都掉落了下来。

    她顿时怒火中烧起来,“你这个变态,莫不是小时候被人蹂躏过了,才报复……”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李江就整个人跟要炸裂了似的,激动起来,“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什么!”

    站在他身边的李淳猛的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你冷静下来。”

    李江咬着唇,“是我又如何?这些肚兜,都是她们送给我的。三大王自然也知道,有那么些水性杨花的女子,做梦都想要嫁到高门大户里去,便无所不用其极,我不过是不推却罢了。”

    “那日我的确是跟在他们身后了。慕卿是我的兄弟,想要抬举她一个卖唱的,她竟然还矫情上了,我瞧不过眼,才想吓唬吓唬她。那常明私闯民宅想要杀我,我怕事情闹大了,便把他给敲晕了。”

    “这事儿是我不对,我喝多了一时糊涂。常琴师,瑶娘,真是抱歉了。李江愿意赔一百贯,以表歉意,还望你们二人能够原谅我的一时鲁莽。”

    见瑶娘红着眼睛不说话,李江又说道,“瑶娘,我只是吓唬了你一下,什么都没有做,对不对?”

    闵惟秀简直无语了,什么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李江可真会颠倒是非黑白,他这是吃准了,小娘子都要脸面,绝对不会把这些丑事拿出来说,所以才这么有恃无恐。

    若不是常明死了,多少钱都赔不回来,他便是被人发现了,也能够拿银钱了事。

    那可是一百两啊,常明同瑶娘,这么些年的全部家当合在一起,都不知道是否有百贯。

    闵惟秀想着,二话不说,对着李江的肚子就是一拳,打得他连胆汁都吐出来了,打完之后,从兜里掏出了一文钱,往他手中一塞,“我瞧你这个人,也就值当一文钱。”

    李江怒发冲冠,“你你你!”

    闵惟秀鄙视的望着他,你什么你,有本事跟姑奶奶我打一架!

    “不对,那天上晚上,你将我拖进屋子里,然后玷污了我。我……”瑶娘说着,捂着嘴哭了起来,她走到那一顿肚兜中,捡起了一块玫红描丹桂的,说道,“这个就是证据。这是我的肚兜,我在那桂花丛中,绣了一个小小的瑶字。”

    瑶娘说完,嚎啕大哭起来。

    “三大王,求你给民女做主,血债血偿。”

    闵惟秀看向了瑶娘,心中五味杂陈,血债血偿……瑶娘是想要李江为常明的死付出代价啊! ↑返回顶部↑
    李江如遭雷劈,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呢?

    “三大王说的什么事?下官一头雾水,我常去赏月,这都过了一个月了,记混淆了乃是正常之事。记性不好,算不得什么大罪过吧?”李江犟嘴道。

    姜砚之听着,沉思起来。

    这有些不合常理。

    他们瞧见了常明的不同寻常之处,知晓他已经死了,可是李江不知道。

    就算当时他发现常明断气了,吓得跑掉了,但之后见他正常出入樊楼,定是以为常明当时不过是背了气,后来又缓过来了。

    他庆幸自己运气好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想到常明死而复生,变成了活死人这么诡异的事情呢?

    那么在李江的认知中,他不过是砸了常明一下而已,为什么不死扛着不认呢?

    以文人的油嘴皮子,他完全可以辩解说,是因为常明对徐慕卿出言不逊,瑶娘不知好歹,他作为兄弟,看不下去,所以惩戒他们一番。

    反正二人都好生生的呢,又算得着什么大罪?

    除非,那日夜里,还发生了什么旁的事情。

    姜砚之说着,瞥了瑶娘一眼,瑶娘见他看过来,快速的低下头去。

    姜砚之微微叹了口气。

    闵惟秀那看李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气不打一处儿来,“头一次瞧见,记性不好,还能够去修书的。”

    姜砚之摸了摸她的脑袋,同这种人,没得生气气坏了自己。

    “松仁,你去李江的马车里搜搜,将他穿的谢公屐拿过来,仔细瞧瞧,内里夹层里,是否有那青面獠牙的面具。”

    李江脸色大变,“三大王岂可随意抄家?”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是长在马车里了么?那是你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姜砚之不接茬儿,又寻了自己的一个生的眼熟的侍卫,“你带着人,去那晚瑶娘被拖进去的屋子里瞧瞧,那看屋子,是落在谁家名下。又同这李江,有何干系?在那周围,是不是有其他的人受害。”

    侍卫平日里都是瞧姜砚之断案惯了的,应了声便转身离去。

    姜砚之看着李江,“你无须狡辩。你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吧?瑶娘生得好,不光是徐慕卿动了心思,便是你也动了心思,只不过你同他不同。”

    “那日常明同瑶娘离开之后,你借口要去登山,让你的小厮驾着空马车出城。我大陈夜不闭户,城门可供多辆马车同行,何须你相让?你便是故意为之,为了留下不在场的证明。”

    “小厮出城之后,又悄悄的折了回来。”

    “而你在尾随他二人。怎么样?捕猎的感觉,让你十分的兴奋吧?你不光是戴了面具,还特意的换了鞋。”

    “瑶娘同常明听到了笃笃笃的脚步声,清脆又响亮。那是因为你,穿着登山的谢公屐。谢公屐乃是木制的,踩在青石板路上,十分的响亮。那日并没有下雨,也并不热,是以不会有正常人,穿着木屐经过。”

    “明明有踩在地上不出声的鞋子,你却偏偏换了木屐,故意用声音去吓唬他们。欺负弱小,让你感觉很痛快吗?”

    “我为何说你是一个惯犯?那是因为,你不可能预料得到,当日李江会恰好崴了脚,没有办法保护瑶娘。而且,他们一出门,你就跟上了,车中还备好了面具。小厮也稳得一比,这说明,你们都习以为常了。”

    “三大王,你说的东西,小的都找到了,而且还有额外的!”

    松仁喘着粗气,拍着自己的胸脯,脸上就差没有写着四个大字,快夸奖我,快夸奖我!

    他说着,将包袱一抖,只见好些女子穿的肚兜,全都掉落了下来。

    她顿时怒火中烧起来,“你这个变态,莫不是小时候被人蹂躏过了,才报复……”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李江就整个人跟要炸裂了似的,激动起来,“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什么!”

    站在他身边的李淳猛的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你冷静下来。”

    李江咬着唇,“是我又如何?这些肚兜,都是她们送给我的。三大王自然也知道,有那么些水性杨花的女子,做梦都想要嫁到高门大户里去,便无所不用其极,我不过是不推却罢了。”

    “那日我的确是跟在他们身后了。慕卿是我的兄弟,想要抬举她一个卖唱的,她竟然还矫情上了,我瞧不过眼,才想吓唬吓唬她。那常明私闯民宅想要杀我,我怕事情闹大了,便把他给敲晕了。”

    “这事儿是我不对,我喝多了一时糊涂。常琴师,瑶娘,真是抱歉了。李江愿意赔一百贯,以表歉意,还望你们二人能够原谅我的一时鲁莽。”

    见瑶娘红着眼睛不说话,李江又说道,“瑶娘,我只是吓唬了你一下,什么都没有做,对不对?”

    闵惟秀简直无语了,什么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李江可真会颠倒是非黑白,他这是吃准了,小娘子都要脸面,绝对不会把这些丑事拿出来说,所以才这么有恃无恐。

    若不是常明死了,多少钱都赔不回来,他便是被人发现了,也能够拿银钱了事。

    那可是一百两啊,常明同瑶娘,这么些年的全部家当合在一起,都不知道是否有百贯。

    闵惟秀想着,二话不说,对着李江的肚子就是一拳,打得他连胆汁都吐出来了,打完之后,从兜里掏出了一文钱,往他手中一塞,“我瞧你这个人,也就值当一文钱。”

    李江怒发冲冠,“你你你!”

    闵惟秀鄙视的望着他,你什么你,有本事跟姑奶奶我打一架!

    “不对,那天上晚上,你将我拖进屋子里,然后玷污了我。我……”瑶娘说着,捂着嘴哭了起来,她走到那一顿肚兜中,捡起了一块玫红描丹桂的,说道,“这个就是证据。这是我的肚兜,我在那桂花丛中,绣了一个小小的瑶字。”

    瑶娘说完,嚎啕大哭起来。

    “三大王,求你给民女做主,血债血偿。”

    闵惟秀看向了瑶娘,心中五味杂陈,血债血偿……瑶娘是想要李江为常明的死付出代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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