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还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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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砚之差点儿没有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啥玩意,夜壶?

    这位大婶啊,有没有搞错啊,你来坟地看热闹,为何要拿着夜壶来啊!而且你家夜壶长得挺别致啊,跟人脑袋似的……

    姜砚之想着,心虚的看向了路丙,这个本大王真的不知道啊!

    要不回去给你加俸禄?

    “这位官人,不要紧的,我刚刚洗过,洗得老干净了……只不过能不能把罐子钱赔给我……”

    路丙面无表情的走了过去,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铜子儿,数也没有数的递了过去。

    姜砚之越发的心虚了,要不等回了开封府,给你娶个媳妇?

    路丙这才开始喘气了……这位大婶子确实挺爱干净的,若是有味儿,早在第一个碎的时候,他便应该已经不省人事了。

    姜砚之咳了咳,悄摸摸的递了一方帕子给路丙,接着说道,“大家见到了,人去撞墙,墙是很宽大的,撞击之后,是钝伤,这么说吧,就像是扇了一巴掌,整个脸都疼。而以利箭穿脑,乃是洞穿伤,就像是用手指戳脸,就是手指到脸时,那个点疼。”

    “这一切,全都会体现在骨头上。孔一斗的伤,明显不是撞伤,而是箭伤。”

    “诸位可知这马场的东家是谁,孔一斗又在其中,做的什么活计?”

    村民们议论纷纷起来,那个得了钱的大婶,笑得眼睛都弯了,最喜欢这种人傻钱多的贵人了,这哪里是两个夜壶的钱,就是买十个二十个,都够了啊!

    “只听说是姓张的员外,具体的我们也不清楚,东家不常露面,不是我们村里的人。我家那口子,在冬日农闲的时候,也会去马场帮忙,就给喂喂马,或者是扫扫地之类的,都是挺轻松的活计,马场给的钱不多,但是遇到了出手阔绰的贵人,一个月的银钱就出来了,是以村里人还挺乐意去的。”

    周围的人见有人开了口,也跟着附和了起来,“是啊是啊,不过我们都是做短工的,孔一斗还有二毛子等几个,是长做的,同我们的伙计不同。”

    那个叫二毛子的人一听点到了自己的名字,立马嚷嚷出了声,“嘿,马场大得很,我们虽然是一个村里的人,但是也不在一块儿的。一去了,管事的就问,哪个会骑马,哪个会射箭之类的……我们这种农夫子,什么都不会,就只能够去喂马,清理马厩之类的。”

    “孔一斗是丘八,去的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我听说,钱老多了。”二毛子说着,欲言又止的不说了。

    姜砚之心下了然,“如今,咱们去马场看一看,便知晓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一把搂住姜砚之的脖子,在他耳朵便耳语了几句,姜砚之眼睛一亮,点了点头,踢馆什么的,他最喜欢了!

    ……

    这张员外家的马场,在下河村的一角,靠近着一片荒林,高高的围墙拢着,除了占地略广,同其他的马场并无什么不同。

    “说起来,咱们的小庄子还没有去瞧过呢,说是也有马场。”闵惟秀扶了扶发髻上的金簪。

    不得了不得了,好久没有装淑女,走路步子太大,会扯着脸蛋,金簪险些要掉……

    姜砚之挺了挺肚子,迈出了八字步儿,“我这样,当真比较像多金会玩之人?”

    “不,像是快要生蛋的鸭子。”

    姜砚之一囧,恢复了正常模样。

    二人一到门口,便有人迎了上来,“客人可是从东边来,听闻那头闹了好大阵仗,来了不少人马,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姜砚之笑了笑,“三大王不是要出使大辽么,这不到这里歇歇,买些瓜吃。”

    那迎客的人一听,胡乱的点着头,“原来如此,我当是出了什么乱子。客人,不知道可有熟人引路?”

    姜砚之不动声色的看了闵惟秀一眼,擦!就一破马庄,固然还需要人引荐,简直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我家夫君在二大王府里做事……”

    事到如今,当然是不遗余力的坑哥了!

    迎客的人一听,顿时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快请快请,今日猎物新鲜,里头正热闹着,你们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赶上了。不知道客人喜欢什么马,又惯用多少石的弓,我们这里一应俱全,客人可先试试手。”

    闵惟秀点了点头,随手抄起一把弓,搭弓射箭,那箭支顿时射入了树中,没过三寸。

    迎客人鼓了鼓掌,“客人好箭法,不知道客人想打靶子,还是打猎物。”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来你这里,不打猎物打什么……瞧你问的。”

    迎客人笑着拍了拍头,“贵人莫恼,是我多嘴了,既然是二大王府来的,自然是我们的上宾。”

    迎客人越走越快,领着二人穿过重重的回廊,终于到了一个小屋子里,那小屋子进去,空空如也,只墙上挂着几块木牌子,倒像是酒肆里的菜牌子。

    “不知道客人,是想玩百金的,还是千金的?”

    迎客人说着,悄默默的观察着二人的举动,闵惟秀一愣,这是什么暗号?

    姜砚之轻轻的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将她的头往自己怀中带,“自然是玩千金的,猎物再厉害,也还是要死在猎手手中的。”

    迎客人的脸色顿时放松了,他抽出一个托盘,“请!”

    闵惟秀果断的从头上将那个大金簪子取了下来,扔到了盘子中。

    迎客人见怪不怪的,打开了一扇门,“客人请,玩得尽兴,若是不想玩了,吹响这个竹哨子,我就来接您。”

    姜砚之点了点头,搂着闵惟秀进了门。

    才一进去,闵惟秀就吸了吸鼻子,“有血腥味。”

    姜砚之黑了脸,虽然想到是一回事,但是真的见到了,又是另外一回事。

    之前江桂花说,孔一斗经常受伤,他便有所猜测了。

    他的死,同马场是脱不了干系的。马场之中,就算是射箭,也只会射箭靶子,为何会射到人头上。除非他们玩了什么不该玩的游戏。

    听闻很久以前,贵族畜养奴隶之时,这种射人游戏十分的风靡。一群吃饱了没事干的贵族,嫌弃动物太过蠢笨,于是想出了将人当成猎物来猎杀的游戏。

    他一开始只是怀疑,可是等进了门,看了迎客人的表现,便越发的肯定了。

    闵惟秀呸了一口,将弓套在了自己的背上,翻身上了马,“这人世间的丑恶,只有想不到,没有人做不到的。你跟紧我,狩猎游戏开始了,看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返回顶部↑
    姜砚之差点儿没有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啥玩意,夜壶?

    这位大婶啊,有没有搞错啊,你来坟地看热闹,为何要拿着夜壶来啊!而且你家夜壶长得挺别致啊,跟人脑袋似的……

    姜砚之想着,心虚的看向了路丙,这个本大王真的不知道啊!

    要不回去给你加俸禄?

    “这位官人,不要紧的,我刚刚洗过,洗得老干净了……只不过能不能把罐子钱赔给我……”

    路丙面无表情的走了过去,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铜子儿,数也没有数的递了过去。

    姜砚之越发的心虚了,要不等回了开封府,给你娶个媳妇?

    路丙这才开始喘气了……这位大婶子确实挺爱干净的,若是有味儿,早在第一个碎的时候,他便应该已经不省人事了。

    姜砚之咳了咳,悄摸摸的递了一方帕子给路丙,接着说道,“大家见到了,人去撞墙,墙是很宽大的,撞击之后,是钝伤,这么说吧,就像是扇了一巴掌,整个脸都疼。而以利箭穿脑,乃是洞穿伤,就像是用手指戳脸,就是手指到脸时,那个点疼。”

    “这一切,全都会体现在骨头上。孔一斗的伤,明显不是撞伤,而是箭伤。”

    “诸位可知这马场的东家是谁,孔一斗又在其中,做的什么活计?”

    村民们议论纷纷起来,那个得了钱的大婶,笑得眼睛都弯了,最喜欢这种人傻钱多的贵人了,这哪里是两个夜壶的钱,就是买十个二十个,都够了啊!

    “只听说是姓张的员外,具体的我们也不清楚,东家不常露面,不是我们村里的人。我家那口子,在冬日农闲的时候,也会去马场帮忙,就给喂喂马,或者是扫扫地之类的,都是挺轻松的活计,马场给的钱不多,但是遇到了出手阔绰的贵人,一个月的银钱就出来了,是以村里人还挺乐意去的。”

    周围的人见有人开了口,也跟着附和了起来,“是啊是啊,不过我们都是做短工的,孔一斗还有二毛子等几个,是长做的,同我们的伙计不同。”

    那个叫二毛子的人一听点到了自己的名字,立马嚷嚷出了声,“嘿,马场大得很,我们虽然是一个村里的人,但是也不在一块儿的。一去了,管事的就问,哪个会骑马,哪个会射箭之类的……我们这种农夫子,什么都不会,就只能够去喂马,清理马厩之类的。”

    “孔一斗是丘八,去的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我听说,钱老多了。”二毛子说着,欲言又止的不说了。

    姜砚之心下了然,“如今,咱们去马场看一看,便知晓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一把搂住姜砚之的脖子,在他耳朵便耳语了几句,姜砚之眼睛一亮,点了点头,踢馆什么的,他最喜欢了!

    ……

    这张员外家的马场,在下河村的一角,靠近着一片荒林,高高的围墙拢着,除了占地略广,同其他的马场并无什么不同。

    “说起来,咱们的小庄子还没有去瞧过呢,说是也有马场。”闵惟秀扶了扶发髻上的金簪。

    不得了不得了,好久没有装淑女,走路步子太大,会扯着脸蛋,金簪险些要掉……

    姜砚之挺了挺肚子,迈出了八字步儿,“我这样,当真比较像多金会玩之人?”

    “不,像是快要生蛋的鸭子。”

    姜砚之一囧,恢复了正常模样。

    二人一到门口,便有人迎了上来,“客人可是从东边来,听闻那头闹了好大阵仗,来了不少人马,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姜砚之笑了笑,“三大王不是要出使大辽么,这不到这里歇歇,买些瓜吃。”

    那迎客的人一听,胡乱的点着头,“原来如此,我当是出了什么乱子。客人,不知道可有熟人引路?”

    姜砚之不动声色的看了闵惟秀一眼,擦!就一破马庄,固然还需要人引荐,简直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我家夫君在二大王府里做事……”

    事到如今,当然是不遗余力的坑哥了!

    迎客的人一听,顿时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快请快请,今日猎物新鲜,里头正热闹着,你们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赶上了。不知道客人喜欢什么马,又惯用多少石的弓,我们这里一应俱全,客人可先试试手。”

    闵惟秀点了点头,随手抄起一把弓,搭弓射箭,那箭支顿时射入了树中,没过三寸。

    迎客人鼓了鼓掌,“客人好箭法,不知道客人想打靶子,还是打猎物。”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来你这里,不打猎物打什么……瞧你问的。”

    迎客人笑着拍了拍头,“贵人莫恼,是我多嘴了,既然是二大王府来的,自然是我们的上宾。”

    迎客人越走越快,领着二人穿过重重的回廊,终于到了一个小屋子里,那小屋子进去,空空如也,只墙上挂着几块木牌子,倒像是酒肆里的菜牌子。

    “不知道客人,是想玩百金的,还是千金的?”

    迎客人说着,悄默默的观察着二人的举动,闵惟秀一愣,这是什么暗号?

    姜砚之轻轻的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将她的头往自己怀中带,“自然是玩千金的,猎物再厉害,也还是要死在猎手手中的。”

    迎客人的脸色顿时放松了,他抽出一个托盘,“请!”

    闵惟秀果断的从头上将那个大金簪子取了下来,扔到了盘子中。

    迎客人见怪不怪的,打开了一扇门,“客人请,玩得尽兴,若是不想玩了,吹响这个竹哨子,我就来接您。”

    姜砚之点了点头,搂着闵惟秀进了门。

    才一进去,闵惟秀就吸了吸鼻子,“有血腥味。”

    姜砚之黑了脸,虽然想到是一回事,但是真的见到了,又是另外一回事。

    之前江桂花说,孔一斗经常受伤,他便有所猜测了。

    他的死,同马场是脱不了干系的。马场之中,就算是射箭,也只会射箭靶子,为何会射到人头上。除非他们玩了什么不该玩的游戏。

    听闻很久以前,贵族畜养奴隶之时,这种射人游戏十分的风靡。一群吃饱了没事干的贵族,嫌弃动物太过蠢笨,于是想出了将人当成猎物来猎杀的游戏。

    他一开始只是怀疑,可是等进了门,看了迎客人的表现,便越发的肯定了。

    闵惟秀呸了一口,将弓套在了自己的背上,翻身上了马,“这人世间的丑恶,只有想不到,没有人做不到的。你跟紧我,狩猎游戏开始了,看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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