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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能支撑我平安活下去。
    后来我有见过几次小王子,都是在颇为尴尬的时候。第一次是小妈接见众位贵妇人,那天她的紫罗兰色眼睛一直光彩夺目,发出的笑声也动人心魄。我跟荷鲁斯躲在桌下互相抚摸,却偶然发现了她的蓬蓬裙中的秘密。
    “多洛雷斯!”
    我将幻化出的小蛇放出,那些夫人跌倒一片,胆小的藏匿者更是瞬间就跑了出来。都已经快十二岁,地精小王子却还停留在幼童的高度。但他的脸确实越来越苍老,毕竟地精族的寿命不算很长。
    后来畜养地精男孩成了贵族圈的风尚,丈夫不在家的女士们需要得到慰藉,能随时藏到裙子里,却又有巨大性器的地精俘虏无疑是最好选择。男士们也不会因此嫉妒,只要不生出孩子就好。
    “妄图用伯爵的力量为地精复国什么的,真是非常愚蠢。”我抢过她诗集里夹着的兵书,“你只不过是一个玩偶,亲爱的姐姐,学会在床上讨好那个丑陋的老东西就够了。女人的力量就在两腿之间,莉莉丝就是最佳范例。”
    我非常非常喜欢她,艾莉娅有一双带粉红色晕圈的青色眼眸,蜡白的面色。她居然还会写诗,对书本虔诚到了迷信地步。
    “死神在上,管好你的嘴巴,你这个粗鲁无礼的野丫头。”
    这大概是艾莉娅能骂出来最难听的话了,她一直被母亲教导着,是我毁掉了她的王国。这个蠢丫头到现在为止都被保护得很好,大概是整个魔宫中最纯洁的姑娘,尤其是她的心灵,毫无杂质。
    “长了这么一张脸,你本能有所成就的。”我总对此非常遗憾,“但你周围的溺爱程度,终于把你养成了个废物。”
    “多洛雷斯,你的记忆玫瑰制作的怎么样了?”前地精女王,现任家庭教师,站在我面前质问,一次同时还用教鞭指着我。她的某些规矩过于严格——严得要命,但我会尽一切可能逃课,那些装饰性魔法让我厌倦,反正最后有无尽的艺术家术士供我趋势。
    “我养出来了,呢,就在这。”我砸碎窗边挂着几根树枝的花盆,里面跑出无数彩色的小蜘蛛,爬到那些娇贵小姐们的裙子上,将她们吓得四处逃窜。啊,我真喜欢这种恶作剧。
    “老师,你的女儿,在十六岁生日过后她就会死。”我乘乱在她耳边预言道。那位高贵的前女王只是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就带着学生们去换裙子了。
    吹笛
    我们吃着无滋无味的黑胡椒烤鹿尾,受了瘀伤的黑水芒和非常美味的魔鬼小丸子,我对荷鲁斯讲述了一切惊人的故事。
    荷鲁斯他仅仅是个少年,不过才十二岁,是父亲最喜爱的儿子。谁也没有他那么多美丽的书,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在这些书本里他都读得到。他可以知道每个民族和每个国家。不过他从未踏出过我们的岛屿一步,也从未离开过我,除非我想要离开他。
    “我精心挑选了那个自负的小孩,教他各种手上的功夫。”我怀着一种滑稽的痛苦,回想起在提夏王宫宴会时,听到的闲谈,“毫无疑问,任何看上去严肃认真的国度中,贵族们都非常不虔诚。”
    “是不是格雷斯?”他问。
    我摇摇头。
    “不,不是的,我选的人没那么显眼。”
    “或者是罗斯?”
    “不,当然不是,那个有些太蠢。”
    “那么,谢里登?”
    我叹了口气,还是摇摇头,过了一会儿才惊讶起来。
    “哎,你怎么会知道这些名字?”
    “你走的时候,我每天都在翻阅地精夜报,”荷鲁斯喝了一口岩炭咸茶,顺便用勺子用戳爆其中漂浮的小眼珠,“我预料到你会找个盾牌。”
    “好吧,其实,我有点忘记他叫什么了……”我说,“总之都坏透了,那王国的一些贵族。”
    “地精的性欲尤为旺盛,他们的人口十五年就翻了一倍。毕竟越是弱小的种族,越善于繁衍。”
    荷鲁斯很学术派,而且是迄今为止魔王子女中最棒的术士。他是一个健壮的银发、金眸、白皮肤的纯血美人,比我大两岁,但这点区别可以忽略,我一贯是直接叫他名字的。魔镜都无法辨别他的血统,应该是被用法术刻意掩盖了。
    他是乘一条非常奇特的独木船来的,顺着冥河一路漂泊,那些老法师遇到他也差不多是凭运气。当时他光着身体,手里拿着笛子,某种精巧的法器。他的船无论遇见多大的风浪都不会掀翻,但需要特殊原力驱动。我是除他以外唯一能用的魔族,这大概说明我天赋出众,我猜想。
    “他的母亲也许是黄金森林统治者,中土最 ↑返回顶部↑
    地能支撑我平安活下去。
    后来我有见过几次小王子,都是在颇为尴尬的时候。第一次是小妈接见众位贵妇人,那天她的紫罗兰色眼睛一直光彩夺目,发出的笑声也动人心魄。我跟荷鲁斯躲在桌下互相抚摸,却偶然发现了她的蓬蓬裙中的秘密。
    “多洛雷斯!”
    我将幻化出的小蛇放出,那些夫人跌倒一片,胆小的藏匿者更是瞬间就跑了出来。都已经快十二岁,地精小王子却还停留在幼童的高度。但他的脸确实越来越苍老,毕竟地精族的寿命不算很长。
    后来畜养地精男孩成了贵族圈的风尚,丈夫不在家的女士们需要得到慰藉,能随时藏到裙子里,却又有巨大性器的地精俘虏无疑是最好选择。男士们也不会因此嫉妒,只要不生出孩子就好。
    “妄图用伯爵的力量为地精复国什么的,真是非常愚蠢。”我抢过她诗集里夹着的兵书,“你只不过是一个玩偶,亲爱的姐姐,学会在床上讨好那个丑陋的老东西就够了。女人的力量就在两腿之间,莉莉丝就是最佳范例。”
    我非常非常喜欢她,艾莉娅有一双带粉红色晕圈的青色眼眸,蜡白的面色。她居然还会写诗,对书本虔诚到了迷信地步。
    “死神在上,管好你的嘴巴,你这个粗鲁无礼的野丫头。”
    这大概是艾莉娅能骂出来最难听的话了,她一直被母亲教导着,是我毁掉了她的王国。这个蠢丫头到现在为止都被保护得很好,大概是整个魔宫中最纯洁的姑娘,尤其是她的心灵,毫无杂质。
    “长了这么一张脸,你本能有所成就的。”我总对此非常遗憾,“但你周围的溺爱程度,终于把你养成了个废物。”
    “多洛雷斯,你的记忆玫瑰制作的怎么样了?”前地精女王,现任家庭教师,站在我面前质问,一次同时还用教鞭指着我。她的某些规矩过于严格——严得要命,但我会尽一切可能逃课,那些装饰性魔法让我厌倦,反正最后有无尽的艺术家术士供我趋势。
    “我养出来了,呢,就在这。”我砸碎窗边挂着几根树枝的花盆,里面跑出无数彩色的小蜘蛛,爬到那些娇贵小姐们的裙子上,将她们吓得四处逃窜。啊,我真喜欢这种恶作剧。
    “老师,你的女儿,在十六岁生日过后她就会死。”我乘乱在她耳边预言道。那位高贵的前女王只是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就带着学生们去换裙子了。
    吹笛
    我们吃着无滋无味的黑胡椒烤鹿尾,受了瘀伤的黑水芒和非常美味的魔鬼小丸子,我对荷鲁斯讲述了一切惊人的故事。
    荷鲁斯他仅仅是个少年,不过才十二岁,是父亲最喜爱的儿子。谁也没有他那么多美丽的书,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在这些书本里他都读得到。他可以知道每个民族和每个国家。不过他从未踏出过我们的岛屿一步,也从未离开过我,除非我想要离开他。
    “我精心挑选了那个自负的小孩,教他各种手上的功夫。”我怀着一种滑稽的痛苦,回想起在提夏王宫宴会时,听到的闲谈,“毫无疑问,任何看上去严肃认真的国度中,贵族们都非常不虔诚。”
    “是不是格雷斯?”他问。
    我摇摇头。
    “不,不是的,我选的人没那么显眼。”
    “或者是罗斯?”
    “不,当然不是,那个有些太蠢。”
    “那么,谢里登?”
    我叹了口气,还是摇摇头,过了一会儿才惊讶起来。
    “哎,你怎么会知道这些名字?”
    “你走的时候,我每天都在翻阅地精夜报,”荷鲁斯喝了一口岩炭咸茶,顺便用勺子用戳爆其中漂浮的小眼珠,“我预料到你会找个盾牌。”
    “好吧,其实,我有点忘记他叫什么了……”我说,“总之都坏透了,那王国的一些贵族。”
    “地精的性欲尤为旺盛,他们的人口十五年就翻了一倍。毕竟越是弱小的种族,越善于繁衍。”
    荷鲁斯很学术派,而且是迄今为止魔王子女中最棒的术士。他是一个健壮的银发、金眸、白皮肤的纯血美人,比我大两岁,但这点区别可以忽略,我一贯是直接叫他名字的。魔镜都无法辨别他的血统,应该是被用法术刻意掩盖了。
    他是乘一条非常奇特的独木船来的,顺着冥河一路漂泊,那些老法师遇到他也差不多是凭运气。当时他光着身体,手里拿着笛子,某种精巧的法器。他的船无论遇见多大的风浪都不会掀翻,但需要特殊原力驱动。我是除他以外唯一能用的魔族,这大概说明我天赋出众,我猜想。
    “他的母亲也许是黄金森林统治者,中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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