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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远好遥远。

    莫炀真想把林馥馥也打包一起带走,时时刻刻带在自己的身边。

    最终还是要分别的,黏黏腻腻了这么些天,身边突然少了一个身影,总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变得好孤寂了许多。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林馥馥发现自己和莫炀上了热搜。

    【独家:莫炀和林馥馥恋爱实锤。】

    看到热搜,林馥馥甚至点进去的欲望都没有,内心毫无波澜。

    ☆、(*^▽^*)

    = = =

    舞台上的莫炀更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他的演唱会门票在国内属于最卖座的那一类, 基本上在一二线城市是座无虚席。就连现在, 莫炀演唱会的黄牛票一张也能翻好几倍。类似内场第一排的票, 最高的甚至炒到过好几万。

    距离莫炀上一次开演唱会其实有两年的时间了。

    莫炀的上一张专辑在三年前发行, 专辑发行宣传结束之后他开启了一轮世界巡回演唱会。

    林馥馥就是在两年前看过莫炀的演唱会, 那会儿她刚毕业工作一年,有足够多的时间,自己也有了工资, 所以可以任性而为。

    那次演唱会的经历林馥馥还记忆犹新。

    演唱会的地点在上海,烽市离上海有两个小时左右的高铁时间, 于是林馥馥当天下午启程出发前去上海。到了上海虹桥站后,林馥馥乘坐地铁准备赶往演唱会地点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

    一路上,地铁上大概有一半都是要去看莫炀演唱会的人, 他们穿着统一的服饰,脸上画着彩绘,结伴同行的人嘴里全是念叨着莫炀。

    林馥馥是瞒着所有人独自一人去的, 她甚至什么东西都没有买,小心翼翼的样子与所有人格格不入。

    那也是林馥馥有生以来第一次去看演唱会。

    其实一路上林馥馥的心里都很激动,因为暗恋莫炀多年,所以她几乎是莫炀的头号粉丝。莫炀专辑的每一首歌林馥馥都会唱,他的所有周边她都会买。

    那天她饿着肚子到了演唱会场馆外,绕着广场走了一圈,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所有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莫炀的标签,或者是一大束向日葵, 又或者是嫩黄色的服饰,还有黄色的荧光棒。

    当晚检票进场,周围是闹哄哄的人潮。林馥馥随着人群进入文化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前后左右,座无虚席。

    看着那么多人喜欢莫炀,林馥馥打心底里是高兴的。

    七点半将近,周围所有人齐声声喊着:“莫炀!莫炀!莫炀!”

    林馥馥第一次开口,跟着所有人一起喊:“莫炀!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这里所有人都喜欢莫炀。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声告白。

    七点半,音乐声响起,莫炀缓缓从舞台中间升起,他拿着话筒,开口演唱:“恋恋秋。”

    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林馥馥的眼眶开始湿润。

    整场演唱会下来,林馥馥以为自己会和所有人一样跟着大合唱,但是她没有。

    全程她都很认真地看着屏幕,因为距离太远,她看到的舞台上的莫炀其实并不清楚。整场演唱会她都很兴奋,她也想开口跟着唱,但发现自己更喜欢静静地看着他,因为不想所有他的所有。

    看着他坐在台上弹钢琴,看着他高举话筒,看着他随性演奏吉他……

    他真是十强全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人都无比骄傲。

    如果他知道她曾来看过他的演唱会,他会不会有些高兴呢?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跟他说了,跟他讲了自己那一整天是如何去的演唱会,如何听的演唱会,又如何回的家。

    那头的莫炀紧紧地看着屏幕里的林馥馥,看着她说着这无比心酸的一路,心跟着酸。

    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他叹了口气,对她说:“傻瓜。”

    “我不傻啊。”林馥馥无辜地说,“因为好喜欢你啊,所以觉得这一切都好幸福。”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反倒觉得因为有这么一个喜欢的人,她的人生才有了更多有趣的经历。

    “这一次,离我很近很近,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闻言有些惊喜,“真的嘛?是不是第一排?”

    “嗯,第一排。”

    “耶!太棒了。”林馥馥好高兴啊,甚至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说:“莫炀,你是我男朋友诶。”

    他更正:“我是你老公。”

    = = =

    以因为演唱会时间是周六晚上,所以林馥馥不需要特地请假。她周六一大早乘坐飞机到达北京,独自一人前去。

    林馥馥到北京航站楼的时候朱嘉上早已经在等候。

    朱嘉上接到林馥馥,解释说:“莫爷还要最后一轮彩排,本来是要来接你的。”

    这事莫炀跟林馥 ↑返回顶部↑
    遥远好遥远。

    莫炀真想把林馥馥也打包一起带走,时时刻刻带在自己的身边。

    最终还是要分别的,黏黏腻腻了这么些天,身边突然少了一个身影,总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变得好孤寂了许多。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林馥馥发现自己和莫炀上了热搜。

    【独家:莫炀和林馥馥恋爱实锤。】

    看到热搜,林馥馥甚至点进去的欲望都没有,内心毫无波澜。

    ☆、(*^▽^*)

    = = =

    舞台上的莫炀更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他的演唱会门票在国内属于最卖座的那一类, 基本上在一二线城市是座无虚席。就连现在, 莫炀演唱会的黄牛票一张也能翻好几倍。类似内场第一排的票, 最高的甚至炒到过好几万。

    距离莫炀上一次开演唱会其实有两年的时间了。

    莫炀的上一张专辑在三年前发行, 专辑发行宣传结束之后他开启了一轮世界巡回演唱会。

    林馥馥就是在两年前看过莫炀的演唱会, 那会儿她刚毕业工作一年,有足够多的时间,自己也有了工资, 所以可以任性而为。

    那次演唱会的经历林馥馥还记忆犹新。

    演唱会的地点在上海,烽市离上海有两个小时左右的高铁时间, 于是林馥馥当天下午启程出发前去上海。到了上海虹桥站后,林馥馥乘坐地铁准备赶往演唱会地点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

    一路上,地铁上大概有一半都是要去看莫炀演唱会的人, 他们穿着统一的服饰,脸上画着彩绘,结伴同行的人嘴里全是念叨着莫炀。

    林馥馥是瞒着所有人独自一人去的, 她甚至什么东西都没有买,小心翼翼的样子与所有人格格不入。

    那也是林馥馥有生以来第一次去看演唱会。

    其实一路上林馥馥的心里都很激动,因为暗恋莫炀多年,所以她几乎是莫炀的头号粉丝。莫炀专辑的每一首歌林馥馥都会唱,他的所有周边她都会买。

    那天她饿着肚子到了演唱会场馆外,绕着广场走了一圈,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所有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莫炀的标签,或者是一大束向日葵, 又或者是嫩黄色的服饰,还有黄色的荧光棒。

    当晚检票进场,周围是闹哄哄的人潮。林馥馥随着人群进入文化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前后左右,座无虚席。

    看着那么多人喜欢莫炀,林馥馥打心底里是高兴的。

    七点半将近,周围所有人齐声声喊着:“莫炀!莫炀!莫炀!”

    林馥馥第一次开口,跟着所有人一起喊:“莫炀!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这里所有人都喜欢莫炀。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声告白。

    七点半,音乐声响起,莫炀缓缓从舞台中间升起,他拿着话筒,开口演唱:“恋恋秋。”

    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林馥馥的眼眶开始湿润。

    整场演唱会下来,林馥馥以为自己会和所有人一样跟着大合唱,但是她没有。

    全程她都很认真地看着屏幕,因为距离太远,她看到的舞台上的莫炀其实并不清楚。整场演唱会她都很兴奋,她也想开口跟着唱,但发现自己更喜欢静静地看着他,因为不想所有他的所有。

    看着他坐在台上弹钢琴,看着他高举话筒,看着他随性演奏吉他……

    他真是十强全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人都无比骄傲。

    如果他知道她曾来看过他的演唱会,他会不会有些高兴呢?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跟他说了,跟他讲了自己那一整天是如何去的演唱会,如何听的演唱会,又如何回的家。

    那头的莫炀紧紧地看着屏幕里的林馥馥,看着她说着这无比心酸的一路,心跟着酸。

    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他叹了口气,对她说:“傻瓜。”

    “我不傻啊。”林馥馥无辜地说,“因为好喜欢你啊,所以觉得这一切都好幸福。”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反倒觉得因为有这么一个喜欢的人,她的人生才有了更多有趣的经历。

    “这一次,离我很近很近,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闻言有些惊喜,“真的嘛?是不是第一排?”

    “嗯,第一排。”

    “耶!太棒了。”林馥馥好高兴啊,甚至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说:“莫炀,你是我男朋友诶。”

    他更正:“我是你老公。”

    = = =

    以因为演唱会时间是周六晚上,所以林馥馥不需要特地请假。她周六一大早乘坐飞机到达北京,独自一人前去。

    林馥馥到北京航站楼的时候朱嘉上早已经在等候。

    朱嘉上接到林馥馥,解释说:“莫爷还要最后一轮彩排,本来是要来接你的。”

    这事莫炀跟林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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