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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冷,不像这里,除了室外冷以外,屋内是真的温暖。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安.门广场。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粗粗地远远地看了眼,心里已经是十分满足。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几个字,居然有点热泪盈眶。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问莫炀:“你喜欢北京吗?”

    莫炀说:“我喜欢烽市,因为那里有你。”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 ↑返回顶部↑
    都冷,不像这里,除了室外冷以外,屋内是真的温暖。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安.门广场。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粗粗地远远地看了眼,心里已经是十分满足。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几个字,居然有点热泪盈眶。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问莫炀:“你喜欢北京吗?”

    莫炀说:“我喜欢烽市,因为那里有你。”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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