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2
都冷,不像这里,除了室外冷以外,屋内是真的温暖。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安.门广场。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粗粗地远远地看了眼,心里已经是十分满足。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几个字,居然有点热泪盈眶。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问莫炀:“你喜欢北京吗?”
莫炀说:“我喜欢烽市,因为那里有你。”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 ↑返回顶部↑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安.门广场。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粗粗地远远地看了眼,心里已经是十分满足。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几个字,居然有点热泪盈眶。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问莫炀:“你喜欢北京吗?”
莫炀说:“我喜欢烽市,因为那里有你。”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 ↑返回顶部↑
都冷,不像这里,除了室外冷以外,屋内是真的温暖。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安.门广场。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粗粗地远远地看了眼,心里已经是十分满足。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几个字,居然有点热泪盈眶。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问莫炀:“你喜欢北京吗?”
莫炀说:“我喜欢烽市,因为那里有你。”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
将林馥馥包裹地严严实实了之后,莫炀才拉着她漫步到天.安.门广场。
昨天林馥馥在车上路过这里,粗粗地远远地看了眼,心里已经是十分满足。这会儿真的站在了这里,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几个字,居然有点热泪盈眶。
林馥馥挽着莫炀的手,小小的身子靠在他身侧,问莫炀:“你喜欢北京吗?”
莫炀说:“我喜欢烽市,因为那里有你。”
虽然工作地点北京居多,但莫炀在北京没有买房,相反的,他用自己仅剩的积蓄在烽市买了一套房。
林馥馥虽然戴着口罩,可这个时候突然很想吻莫炀。她想着,伸手扯了扯莫炀的衣角,“你脑袋低下来一点嘛。”
“嗯?”
莫炀以为她有话要说,底下脑袋。怎料林馥馥却一把摘了口罩,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还“啾”地一声。
亲吻声太大,还引得旁人好奇围观。
林馥馥这人面薄,基本上没有主动在公共场合亲吻过莫炀。
莫炀笑着回敬她一个吻,又伸手将她的口罩戴好。这小脸又嫩又白的,真怕给冻伤了。
升旗仪式快开始了,国旗护卫队已经踩着统一的步伐而来。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往人群中走去。
“每月第一天升国旗按126人编队方案实施,其中护旗队员96人、礼兵30人,分别着14式陆海空军礼服。护旗队由前至后依次为国旗组3人、陆海空军分队长3人、陆海空军队员90人。队员90人编为6路15列行进队形,分准备、迎旗、护旗、升旗和返回5个步骤,全程10分钟。”【备注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
莫炀对林馥馥说:“有些可惜了,到了元旦那天升旗仪式会更加精彩。”
“有你在就很棒。”林馥馥甜甜地说。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们共享,已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馥馥从来不会有太高的要求,只要他在身边,一切都是最好的。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到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快要升旗的时候莫炀放开了林馥馥的手,两个人都端正站着行注目礼。
莫炀这些年因为自身的原因,经常出席国外的一些颁奖典礼。可能是接触感受的多了,他对国家的敬畏之心更显。每当听到国歌或者看到升旗仪式,他都会非常认真严肃对待。
林馥馥也是,还记得那些年奥运会的时候,每次听到国歌声响起,她也跟着热泪盈眶。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林馥馥跟着一起小声唱起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国歌声缓缓结束,林馥馥心里的激动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她还记得那会儿高中的时候,莫炀也经常担当升旗手。他成绩好,形象好,是升旗手的不二人选。所以每次周一的时候,林馥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升国旗的时候。听着国歌看着国旗缓缓上升,那时候林馥馥想,莫炀要是当一个军人一定很棒。
升旗仪式结束,林馥馥转过头看着莫炀问他:“莫炀,如果不当歌手,你有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吗?”
莫炀闻言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武警,淡淡地说:“军人。”
林馥馥欣慰地看着莫炀,“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小就在严格的环境下长大,不怕吃苦,耐得住艰辛。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要替父亲偿还两亿的债务,其实他并不会选择进入演艺圈。
两亿,换了莫炀十年的自由,但是他进入演艺圈之后从无任何怨言。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是接受了一样事物,就会尽心尽力。
当初拍摄电影《战墨》的时候,莫炀更是到军队去严格军训了整整三个月,与一般军人无异。他的心里有大家情怀,以前做歌手的时候高喊的口号是把中国风传扬到世界各地。
林馥馥骄傲地想着,她喜欢的人是那么那么优秀,她也要变得更加更加优秀才好。
可莫炀却告诉她,“你不必为我改变一分一毫,你就是你,我最爱的你。”
☆、(*^▽^*)
莫炀带着林馥馥在北京溜达了一天, 去了几个比较著名的景点。
最后到长城脚下看了看, 但是没有爬上去。林馥馥这个人其实最不喜欢运动, 以前上学那会儿每次跑八百米都等于要了她的命。
现在倒是好了一些,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