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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看看,行,莫爷有你照顾我也就放心了。”

    林馥馥这才想起昨天逛街的时候朱嘉上给她打了个电话,但是她没有听到,本来是打算回过去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给忘了。

    “那边莫叔叔也在,坤哥也在,我也在,都会处理妥当的。”朱嘉上语重心长地说,“小林妹妹,这几天莫爷就麻烦你照顾了。”

    林馥馥当然是义不容辞,这本来也是她的男朋友,是她心爱之人。

    只是林馥馥口中这个“好”字还没说出口,站在楼梯口的莫炀便道:“我不用照顾,老猪,我妈的后事我去处理。”

    ☆、(*^▽^*)

    今天的天气依旧不错, 阳光斜斜地撒进屋内, 一片金光。

    林馥馥就看着莫炀一步一步从楼梯上下来。

    他穿一身白, 白色长袖T恤以及白色的棉质运动裤, 就连脚上的拖鞋也是白色的。林馥馥一直觉得他穿白色整个人会更加柔和一些, 因为他整个人的眉眼太过锐利。可眼下他一身的白, 却让人觉得失去了往日的生气。

    莫炀的步伐很轻,脸上的表情很淡。淡淡的,看到林馥馥的时候轻轻扯了一下唇角, 企图给她一个微笑。只是这个表情太勉强,以至于林馥馥的心里更加绞痛。

    朱嘉上知道拦不住莫炀, 也没有多说什么劝阻的话,只说:“叔叔也回来了,他很伤心。”

    莫炀脸上的表情冷得毫无温度, 他似乎并不关心这些,吩咐朱嘉上:“现在就走吧。”

    他说罢转头看着林馥馥,企料还不等他开口, 林馥馥便道:“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她说着伸手拉住了他的手。

    平日里总是给她温暖的人,这个时候的双手却是冰冷冰冷的。

    莫炀淡淡点头,勉强勾起一丝笑容。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去州南市。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是这种方式。

    烽市到州南市的车程大概是三个多小时,从早上七点多出发,将近中午十一点才到。

    大概是习惯了在车上睡觉,莫炀这一路到底也睡了一个多小时,勉强算是补充了一些睡眠。

    林馥馥这一路倒是都没有睡觉。

    莫炀靠在她的怀里,她小心翼翼地抱着, 深怕他睡得不舒服了,总是轻轻地拍拍他,像哄孩子似的。

    从烽市上了高速之后,在高速上开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这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林馥馥想了很多很多,是关于莫炀的妈妈于芳芳。

    莫炀高中毕业之后他们一家就搬回了州南市,于是林馥馥便鲜少见到于阿姨。

    可以前即便是邻居,林馥馥也不敢多和莫炀妈妈对视。

    莫炀的眼睛生得和他妈妈很像,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所以每次看到于阿姨的那双眼睛,总让林馥馥忍不住心虚。

    但其实于阿姨每次看到林馥馥的时候都挺热情,难得的热情。

    后来有一次两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林馥馥听于阿姨提过很喜欢她,但那时候谁会相信这种话,不过以为是客套罢了。

    可上次莫炀说,说他妈妈其实一直想要一个女儿的。

    林馥馥知道,她妈一直都不算特别喜欢于阿姨,说于阿姨身上有一股傲气,好像特别看不起没文化的人。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于芳芳的心底里是喜欢用功读书的人,在她看来,怎样的学习状态就体现了一个人的为人处世,如果连学习这种事情都做不好,还有什么事情是能坚持下来的。

    对此薛白梅一直不认同,她认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读书的。更何况薛白梅那个年代那个情况,家里能供得起读书的又有多少?

    虽然两个人观点各自不同,但平日里的相处还是礼尚往来,从来不伤了和气。

    打心底里,林馥馥其实又觉得于阿姨是个很厉害的人。因为据林馥馥所知,莫叔叔除了上班赚钱以外,家里的事情是一概不管,人称甩手掌柜。这么多年,莫炀能被培养成如此优秀的一个人,都是于阿姨的功劳。

    车上静谧,平日里爱活络气氛的朱嘉上也沉默了。

    昨天朱嘉上到州南市的时候莫炀其实早就在了。

    推开卧室门,流了一地的血,血都干了。

    那个画面,饶是朱嘉上一个大男人,心里都不忍。

    莫炀就静静的坐在他妈妈的面前,他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静静看着。

    于芳芳走的时候面容很安详,她躺在床上,手腕上流血的地方已经被莫炀用毛巾擦干净。

    手腕上的伤口令人触目惊心,又深又可怖,是一种一心求死的样子。朱嘉上无法想象,阿姨那么温婉的一个人,是怎么做到用力往自己的手挽手划下那么一刀又一刀。

    朱嘉上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以为阿姨不过是睡着了。而莫炀还一脸云淡风轻地对他说:“来了啊,坤哥也来了是吗 ↑返回顶部↑
    这边看看,行,莫爷有你照顾我也就放心了。”

    林馥馥这才想起昨天逛街的时候朱嘉上给她打了个电话,但是她没有听到,本来是打算回过去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给忘了。

    “那边莫叔叔也在,坤哥也在,我也在,都会处理妥当的。”朱嘉上语重心长地说,“小林妹妹,这几天莫爷就麻烦你照顾了。”

    林馥馥当然是义不容辞,这本来也是她的男朋友,是她心爱之人。

    只是林馥馥口中这个“好”字还没说出口,站在楼梯口的莫炀便道:“我不用照顾,老猪,我妈的后事我去处理。”

    ☆、(*^▽^*)

    今天的天气依旧不错, 阳光斜斜地撒进屋内, 一片金光。

    林馥馥就看着莫炀一步一步从楼梯上下来。

    他穿一身白, 白色长袖T恤以及白色的棉质运动裤, 就连脚上的拖鞋也是白色的。林馥馥一直觉得他穿白色整个人会更加柔和一些, 因为他整个人的眉眼太过锐利。可眼下他一身的白, 却让人觉得失去了往日的生气。

    莫炀的步伐很轻,脸上的表情很淡。淡淡的,看到林馥馥的时候轻轻扯了一下唇角, 企图给她一个微笑。只是这个表情太勉强,以至于林馥馥的心里更加绞痛。

    朱嘉上知道拦不住莫炀, 也没有多说什么劝阻的话,只说:“叔叔也回来了,他很伤心。”

    莫炀脸上的表情冷得毫无温度, 他似乎并不关心这些,吩咐朱嘉上:“现在就走吧。”

    他说罢转头看着林馥馥,企料还不等他开口, 林馥馥便道:“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她说着伸手拉住了他的手。

    平日里总是给她温暖的人,这个时候的双手却是冰冷冰冷的。

    莫炀淡淡点头,勉强勾起一丝笑容。

    这是林馥馥第一次去州南市。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是这种方式。

    烽市到州南市的车程大概是三个多小时,从早上七点多出发,将近中午十一点才到。

    大概是习惯了在车上睡觉,莫炀这一路到底也睡了一个多小时,勉强算是补充了一些睡眠。

    林馥馥这一路倒是都没有睡觉。

    莫炀靠在她的怀里,她小心翼翼地抱着, 深怕他睡得不舒服了,总是轻轻地拍拍他,像哄孩子似的。

    从烽市上了高速之后,在高速上开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这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林馥馥想了很多很多,是关于莫炀的妈妈于芳芳。

    莫炀高中毕业之后他们一家就搬回了州南市,于是林馥馥便鲜少见到于阿姨。

    可以前即便是邻居,林馥馥也不敢多和莫炀妈妈对视。

    莫炀的眼睛生得和他妈妈很像,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所以每次看到于阿姨的那双眼睛,总让林馥馥忍不住心虚。

    但其实于阿姨每次看到林馥馥的时候都挺热情,难得的热情。

    后来有一次两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林馥馥听于阿姨提过很喜欢她,但那时候谁会相信这种话,不过以为是客套罢了。

    可上次莫炀说,说他妈妈其实一直想要一个女儿的。

    林馥馥知道,她妈一直都不算特别喜欢于阿姨,说于阿姨身上有一股傲气,好像特别看不起没文化的人。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于芳芳的心底里是喜欢用功读书的人,在她看来,怎样的学习状态就体现了一个人的为人处世,如果连学习这种事情都做不好,还有什么事情是能坚持下来的。

    对此薛白梅一直不认同,她认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读书的。更何况薛白梅那个年代那个情况,家里能供得起读书的又有多少?

    虽然两个人观点各自不同,但平日里的相处还是礼尚往来,从来不伤了和气。

    打心底里,林馥馥其实又觉得于阿姨是个很厉害的人。因为据林馥馥所知,莫叔叔除了上班赚钱以外,家里的事情是一概不管,人称甩手掌柜。这么多年,莫炀能被培养成如此优秀的一个人,都是于阿姨的功劳。

    车上静谧,平日里爱活络气氛的朱嘉上也沉默了。

    昨天朱嘉上到州南市的时候莫炀其实早就在了。

    推开卧室门,流了一地的血,血都干了。

    那个画面,饶是朱嘉上一个大男人,心里都不忍。

    莫炀就静静的坐在他妈妈的面前,他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静静看着。

    于芳芳走的时候面容很安详,她躺在床上,手腕上流血的地方已经被莫炀用毛巾擦干净。

    手腕上的伤口令人触目惊心,又深又可怖,是一种一心求死的样子。朱嘉上无法想象,阿姨那么温婉的一个人,是怎么做到用力往自己的手挽手划下那么一刀又一刀。

    朱嘉上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以为阿姨不过是睡着了。而莫炀还一脸云淡风轻地对他说:“来了啊,坤哥也来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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