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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求婚,林馥馥彻底成了二班群里的红人。有些同学是早已经忘了林馥馥是谁,然而被群里的同学一提,也渐渐有了印象。谁能相信,当年那个默默无闻的同学竟然成了莫炀的未婚妻?
就连二班的班主任这次也破天荒出面喊了一声林馥馥,让她今年的同学会无论如何要过来。
班主任都主动喊了,林馥馥也没有什么继续扭捏,况且她对班主任的印象一直挺好的。回想起来,学生时代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倒是一直对林馥馥挺好的。当时林馥馥设计的黑板报总是得奖,不少被班主任夸奖。
林馥馥这么多年其实一直很少参加同学会,她对这种热络关系的事情并不感冒,况且她去不去对别人也没有什么影响。
同学会的流程无非就是吃饭唱歌,二班班长组织定的酒店和时间,是晚上六点钟。
林馥馥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当成众人参观的对象,于是精心打扮了一番。
去参加同学会之前林馥馥还跟莫炀在聊天,此时正在上海的莫炀还在电影院里跑路演,《战墨》电影票房早早破了五亿,庆功一事就等着莫炀了。
那头的莫炀突然有些后悔,对林馥馥说:【早知道把你也带来了。】
他想和她一起见证这个时刻,这个证明了自己的时刻。
林馥馥坐在出租车上回消息:【那真是抱歉啦,我档期排不过来了。】
她今晚要去参加同学会的事情年前就定下来了的。
聊着,车停到了酒店门口。
林馥馥下了车,今天她长发披肩,画了一个淡妆,穿一件大衣,下身则是紧身裤。这番打扮倒是显得她成熟了一些,不过这张脸到底是显年轻,总让人觉得很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青春洋溢。
刚到酒店门口,林馥馥就碰到了熟人。
是沈梦之。
两人都要进门,都怔了一下。
是沈梦之先开的口,道:“馥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
那么久没见,沈梦之剪了一头短发,看起来十分干练,她今天也穿一件大衣,甚至和林馥馥身上的这件款式一般无二。
想当年,她们两个人都是换着对方衣服穿的。可这些年过去,眼下两个人之间竟然没有了半点联系。今年过年林馥馥都没有客套地给沈梦之发消息祝福,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沈梦之骗了自己哥哥林疆疆一事。
林馥馥下意识看了一眼沈梦之的小腹。
伸手不打笑脸人,她朝沈梦之淡淡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
而后两个人一起乘坐上楼,静谧的空间里竟然连半句话都没有。偏巧了,这个点本该挤人的电梯,现在却只有林馥馥和沈梦之两人。
正觉得有些尴尬,林馥馥却接到了莫炀打来的电话。她心里高兴,往角落上靠了靠,划开通话键。
那头莫炀开口便道:“我要回来了。”
“啊?”林馥馥下意识抬手看了眼晚上的表,这会儿连六点都不到啊。
莫炀说:“这边庆功破冰之后我就回来,算算时间大概也要到九点多了。”
“嗯,好。”
“你那边结束什么时候?”莫炀问。
“不知道呢,不过吃饭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吧。”
“xx酒店是吗?今天一班也在那里开同学会。”
同学会这种事情当然年年都会喊一声莫炀来参加,但莫炀从来没有参加过就是了。
林馥馥笑着问:“难道你也想过来啊?”
“没什么兴趣,倒是你在,感觉或许不会无聊。”
林馥馥没有听懂莫炀这句话的意思,等她到了包间后就知道莫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高中的时候一班和二班就是兄弟班,两个班级的各科老师都是一样的,所以有事没事的,两个班级的学生之间交流也很多。于是今年一班和二班的班长就合计着,反正两个班的人大多都认识,索性就一起开同学就得了。
于是当林馥馥到的时候,一班的那帮人带头就喊:“莫嫂好。”
☆、(*^▽^*)
刚推开门, 林馥馥便望而却步。
其实她是特地早到了一点的, 现在离六点还差十五分钟。包厢里一帮人却像是心有灵犀一般的, 这会儿都转过脑袋来看着她, 而且还是整齐划一的喊出:“莫嫂好。”
莫炀不仅是烽市一中之光, 更是一班之光。现在但凡是一班出去的都能拍着胸脯自信来一句:“莫炀啊, 他是我以前的同学呢。”
能与莫炀成为同学是一种骄傲。
闹哄哄的同学会,这是林馥馥是第一次受到那么大的关注。
想当年学生时代,林馥馥一直默默无闻, 虽然她长相清秀可人,但放在一堆青春活动的学生妹当中, 其实很不出挑。加之她的性格又很内向,别人若是不主动与她说话,她定一句话也不会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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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二班的班主任这次也破天荒出面喊了一声林馥馥,让她今年的同学会无论如何要过来。
班主任都主动喊了,林馥馥也没有什么继续扭捏,况且她对班主任的印象一直挺好的。回想起来,学生时代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倒是一直对林馥馥挺好的。当时林馥馥设计的黑板报总是得奖,不少被班主任夸奖。
林馥馥这么多年其实一直很少参加同学会,她对这种热络关系的事情并不感冒,况且她去不去对别人也没有什么影响。
同学会的流程无非就是吃饭唱歌,二班班长组织定的酒店和时间,是晚上六点钟。
林馥馥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当成众人参观的对象,于是精心打扮了一番。
去参加同学会之前林馥馥还跟莫炀在聊天,此时正在上海的莫炀还在电影院里跑路演,《战墨》电影票房早早破了五亿,庆功一事就等着莫炀了。
那头的莫炀突然有些后悔,对林馥馥说:【早知道把你也带来了。】
他想和她一起见证这个时刻,这个证明了自己的时刻。
林馥馥坐在出租车上回消息:【那真是抱歉啦,我档期排不过来了。】
她今晚要去参加同学会的事情年前就定下来了的。
聊着,车停到了酒店门口。
林馥馥下了车,今天她长发披肩,画了一个淡妆,穿一件大衣,下身则是紧身裤。这番打扮倒是显得她成熟了一些,不过这张脸到底是显年轻,总让人觉得很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青春洋溢。
刚到酒店门口,林馥馥就碰到了熟人。
是沈梦之。
两人都要进门,都怔了一下。
是沈梦之先开的口,道:“馥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
那么久没见,沈梦之剪了一头短发,看起来十分干练,她今天也穿一件大衣,甚至和林馥馥身上的这件款式一般无二。
想当年,她们两个人都是换着对方衣服穿的。可这些年过去,眼下两个人之间竟然没有了半点联系。今年过年林馥馥都没有客套地给沈梦之发消息祝福,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沈梦之骗了自己哥哥林疆疆一事。
林馥馥下意识看了一眼沈梦之的小腹。
伸手不打笑脸人,她朝沈梦之淡淡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
而后两个人一起乘坐上楼,静谧的空间里竟然连半句话都没有。偏巧了,这个点本该挤人的电梯,现在却只有林馥馥和沈梦之两人。
正觉得有些尴尬,林馥馥却接到了莫炀打来的电话。她心里高兴,往角落上靠了靠,划开通话键。
那头莫炀开口便道:“我要回来了。”
“啊?”林馥馥下意识抬手看了眼晚上的表,这会儿连六点都不到啊。
莫炀说:“这边庆功破冰之后我就回来,算算时间大概也要到九点多了。”
“嗯,好。”
“你那边结束什么时候?”莫炀问。
“不知道呢,不过吃饭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吧。”
“xx酒店是吗?今天一班也在那里开同学会。”
同学会这种事情当然年年都会喊一声莫炀来参加,但莫炀从来没有参加过就是了。
林馥馥笑着问:“难道你也想过来啊?”
“没什么兴趣,倒是你在,感觉或许不会无聊。”
林馥馥没有听懂莫炀这句话的意思,等她到了包间后就知道莫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高中的时候一班和二班就是兄弟班,两个班级的各科老师都是一样的,所以有事没事的,两个班级的学生之间交流也很多。于是今年一班和二班的班长就合计着,反正两个班的人大多都认识,索性就一起开同学就得了。
于是当林馥馥到的时候,一班的那帮人带头就喊:“莫嫂好。”
☆、(*^▽^*)
刚推开门, 林馥馥便望而却步。
其实她是特地早到了一点的, 现在离六点还差十五分钟。包厢里一帮人却像是心有灵犀一般的, 这会儿都转过脑袋来看着她, 而且还是整齐划一的喊出:“莫嫂好。”
莫炀不仅是烽市一中之光, 更是一班之光。现在但凡是一班出去的都能拍着胸脯自信来一句:“莫炀啊, 他是我以前的同学呢。”
能与莫炀成为同学是一种骄傲。
闹哄哄的同学会,这是林馥馥是第一次受到那么大的关注。
想当年学生时代,林馥馥一直默默无闻, 虽然她长相清秀可人,但放在一堆青春活动的学生妹当中, 其实很不出挑。加之她的性格又很内向,别人若是不主动与她说话,她定一句话也不会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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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求婚,林馥馥彻底成了二班群里的红人。有些同学是早已经忘了林馥馥是谁,然而被群里的同学一提,也渐渐有了印象。谁能相信,当年那个默默无闻的同学竟然成了莫炀的未婚妻?
就连二班的班主任这次也破天荒出面喊了一声林馥馥,让她今年的同学会无论如何要过来。
班主任都主动喊了,林馥馥也没有什么继续扭捏,况且她对班主任的印象一直挺好的。回想起来,学生时代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倒是一直对林馥馥挺好的。当时林馥馥设计的黑板报总是得奖,不少被班主任夸奖。
林馥馥这么多年其实一直很少参加同学会,她对这种热络关系的事情并不感冒,况且她去不去对别人也没有什么影响。
同学会的流程无非就是吃饭唱歌,二班班长组织定的酒店和时间,是晚上六点钟。
林馥馥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当成众人参观的对象,于是精心打扮了一番。
去参加同学会之前林馥馥还跟莫炀在聊天,此时正在上海的莫炀还在电影院里跑路演,《战墨》电影票房早早破了五亿,庆功一事就等着莫炀了。
那头的莫炀突然有些后悔,对林馥馥说:【早知道把你也带来了。】
他想和她一起见证这个时刻,这个证明了自己的时刻。
林馥馥坐在出租车上回消息:【那真是抱歉啦,我档期排不过来了。】
她今晚要去参加同学会的事情年前就定下来了的。
聊着,车停到了酒店门口。
林馥馥下了车,今天她长发披肩,画了一个淡妆,穿一件大衣,下身则是紧身裤。这番打扮倒是显得她成熟了一些,不过这张脸到底是显年轻,总让人觉得很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青春洋溢。
刚到酒店门口,林馥馥就碰到了熟人。
是沈梦之。
两人都要进门,都怔了一下。
是沈梦之先开的口,道:“馥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
那么久没见,沈梦之剪了一头短发,看起来十分干练,她今天也穿一件大衣,甚至和林馥馥身上的这件款式一般无二。
想当年,她们两个人都是换着对方衣服穿的。可这些年过去,眼下两个人之间竟然没有了半点联系。今年过年林馥馥都没有客套地给沈梦之发消息祝福,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沈梦之骗了自己哥哥林疆疆一事。
林馥馥下意识看了一眼沈梦之的小腹。
伸手不打笑脸人,她朝沈梦之淡淡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
而后两个人一起乘坐上楼,静谧的空间里竟然连半句话都没有。偏巧了,这个点本该挤人的电梯,现在却只有林馥馥和沈梦之两人。
正觉得有些尴尬,林馥馥却接到了莫炀打来的电话。她心里高兴,往角落上靠了靠,划开通话键。
那头莫炀开口便道:“我要回来了。”
“啊?”林馥馥下意识抬手看了眼晚上的表,这会儿连六点都不到啊。
莫炀说:“这边庆功破冰之后我就回来,算算时间大概也要到九点多了。”
“嗯,好。”
“你那边结束什么时候?”莫炀问。
“不知道呢,不过吃饭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吧。”
“xx酒店是吗?今天一班也在那里开同学会。”
同学会这种事情当然年年都会喊一声莫炀来参加,但莫炀从来没有参加过就是了。
林馥馥笑着问:“难道你也想过来啊?”
“没什么兴趣,倒是你在,感觉或许不会无聊。”
林馥馥没有听懂莫炀这句话的意思,等她到了包间后就知道莫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高中的时候一班和二班就是兄弟班,两个班级的各科老师都是一样的,所以有事没事的,两个班级的学生之间交流也很多。于是今年一班和二班的班长就合计着,反正两个班的人大多都认识,索性就一起开同学就得了。
于是当林馥馥到的时候,一班的那帮人带头就喊:“莫嫂好。”
☆、(*^▽^*)
刚推开门, 林馥馥便望而却步。
其实她是特地早到了一点的, 现在离六点还差十五分钟。包厢里一帮人却像是心有灵犀一般的, 这会儿都转过脑袋来看着她, 而且还是整齐划一的喊出:“莫嫂好。”
莫炀不仅是烽市一中之光, 更是一班之光。现在但凡是一班出去的都能拍着胸脯自信来一句:“莫炀啊, 他是我以前的同学呢。”
能与莫炀成为同学是一种骄傲。
闹哄哄的同学会,这是林馥馥是第一次受到那么大的关注。
想当年学生时代,林馥馥一直默默无闻, 虽然她长相清秀可人,但放在一堆青春活动的学生妹当中, 其实很不出挑。加之她的性格又很内向,别人若是不主动与她说话,她定一句话也不会多说。
眼
就连二班的班主任这次也破天荒出面喊了一声林馥馥,让她今年的同学会无论如何要过来。
班主任都主动喊了,林馥馥也没有什么继续扭捏,况且她对班主任的印象一直挺好的。回想起来,学生时代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倒是一直对林馥馥挺好的。当时林馥馥设计的黑板报总是得奖,不少被班主任夸奖。
林馥馥这么多年其实一直很少参加同学会,她对这种热络关系的事情并不感冒,况且她去不去对别人也没有什么影响。
同学会的流程无非就是吃饭唱歌,二班班长组织定的酒店和时间,是晚上六点钟。
林馥馥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当成众人参观的对象,于是精心打扮了一番。
去参加同学会之前林馥馥还跟莫炀在聊天,此时正在上海的莫炀还在电影院里跑路演,《战墨》电影票房早早破了五亿,庆功一事就等着莫炀了。
那头的莫炀突然有些后悔,对林馥馥说:【早知道把你也带来了。】
他想和她一起见证这个时刻,这个证明了自己的时刻。
林馥馥坐在出租车上回消息:【那真是抱歉啦,我档期排不过来了。】
她今晚要去参加同学会的事情年前就定下来了的。
聊着,车停到了酒店门口。
林馥馥下了车,今天她长发披肩,画了一个淡妆,穿一件大衣,下身则是紧身裤。这番打扮倒是显得她成熟了一些,不过这张脸到底是显年轻,总让人觉得很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青春洋溢。
刚到酒店门口,林馥馥就碰到了熟人。
是沈梦之。
两人都要进门,都怔了一下。
是沈梦之先开的口,道:“馥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
那么久没见,沈梦之剪了一头短发,看起来十分干练,她今天也穿一件大衣,甚至和林馥馥身上的这件款式一般无二。
想当年,她们两个人都是换着对方衣服穿的。可这些年过去,眼下两个人之间竟然没有了半点联系。今年过年林馥馥都没有客套地给沈梦之发消息祝福,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沈梦之骗了自己哥哥林疆疆一事。
林馥馥下意识看了一眼沈梦之的小腹。
伸手不打笑脸人,她朝沈梦之淡淡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
而后两个人一起乘坐上楼,静谧的空间里竟然连半句话都没有。偏巧了,这个点本该挤人的电梯,现在却只有林馥馥和沈梦之两人。
正觉得有些尴尬,林馥馥却接到了莫炀打来的电话。她心里高兴,往角落上靠了靠,划开通话键。
那头莫炀开口便道:“我要回来了。”
“啊?”林馥馥下意识抬手看了眼晚上的表,这会儿连六点都不到啊。
莫炀说:“这边庆功破冰之后我就回来,算算时间大概也要到九点多了。”
“嗯,好。”
“你那边结束什么时候?”莫炀问。
“不知道呢,不过吃饭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吧。”
“xx酒店是吗?今天一班也在那里开同学会。”
同学会这种事情当然年年都会喊一声莫炀来参加,但莫炀从来没有参加过就是了。
林馥馥笑着问:“难道你也想过来啊?”
“没什么兴趣,倒是你在,感觉或许不会无聊。”
林馥馥没有听懂莫炀这句话的意思,等她到了包间后就知道莫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高中的时候一班和二班就是兄弟班,两个班级的各科老师都是一样的,所以有事没事的,两个班级的学生之间交流也很多。于是今年一班和二班的班长就合计着,反正两个班的人大多都认识,索性就一起开同学就得了。
于是当林馥馥到的时候,一班的那帮人带头就喊:“莫嫂好。”
☆、(*^▽^*)
刚推开门, 林馥馥便望而却步。
其实她是特地早到了一点的, 现在离六点还差十五分钟。包厢里一帮人却像是心有灵犀一般的, 这会儿都转过脑袋来看着她, 而且还是整齐划一的喊出:“莫嫂好。”
莫炀不仅是烽市一中之光, 更是一班之光。现在但凡是一班出去的都能拍着胸脯自信来一句:“莫炀啊, 他是我以前的同学呢。”
能与莫炀成为同学是一种骄傲。
闹哄哄的同学会,这是林馥馥是第一次受到那么大的关注。
想当年学生时代,林馥馥一直默默无闻, 虽然她长相清秀可人,但放在一堆青春活动的学生妹当中, 其实很不出挑。加之她的性格又很内向,别人若是不主动与她说话,她定一句话也不会多说。
眼